质量信息管理制度是指针对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传递、处理、反馈等环节所制定的管理方法与制度。其目的在于确保质量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以便于质量管理部门或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质量状况,发现问题,找出改进点,从而制定和实施有效的质量改进措施。以下是有关于质量信息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质量信息管理制度1
第一条质量管理:
(一)组织机构:管委会(院长、业务副院长)、管理小组(科负责人)、医务科专职人员(负责人、成员)、随负责人变动而变动。
(二)管理职能:质控办主持医院质控日常工作,每月参与考评,归纳汇总结果,将问题和缺陷反馈到各部门核实和实施奖惩。
(三)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由院领导通报医疗缺陷和问题,提出
改进意见,并提出下次会议检查落实要点;同时在会上充分征求各委员对质量管理的意见或建议;共同讨论持续改进办法,修订质量考核标准、效率指标、满意度调查内容等,最后形成决议。
第二条实施方案:
(一)病历质量检查:
1、每月抽查各临床科室归档病历10%以上,职能部门抽调具有临床经验的人员按标准评分,评出不合格病历,将不合格条款用书面形式反馈到科室,三天内科室将反馈表返回医科后实施奖惩。对出现的.质量问题举办讲座,列专题进行全院性质量宣传教育等。
2、每月在现场考评时抽查近三日未出科病历质量,当场考评,按标准奖惩。
(二)医疗质量考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实施对临床各科室、临床相关科室(医技部门、麻醉科和各分院等)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现场考评。月初,收集各科自查自纠报表,收集职能科室(信息科、医务科、党办、护理部、院感科、预防保健科、药剂科、医技部门和门诊部等)质量考评结果进行核实汇总,按标准评价,报财务科实施奖惩。质量考评中,收集到对行政职能部门(院办、党办、人事、总务科、财务科等)的意见或建议,用书面形式反馈到相关科室,并收集整改意见、措施或改进方法。
(三)缺陷管理:按《缺陷管理》标准在考评中找缺陷,日常工作中发现缺陷。核实缺陷按标准扣,罚款在当月科室奖金中兑现。
第三条持续改进措施:
(一)医疗质量重大意见或建议:如评价标准不合理性、考评方法偏差,质量标准以外新的质量问题等。收集信息后认真分析,拟订合理的、可行性和长远质量控制目标。反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交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报院领导批准后以文件方式规范。
(二)考评中的意见或建议:当场面对其责任人认识其问题的不利面及危害性,共同商讨改进方法。一次不能解决的,下次考评中再次指出。对反复出现的共同性或习惯性问题,利用个别谈话、同类问题多人谈话、院周会、科主任例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或公开专题、专题会议和专题全院性讲座等方式强调、督促科室改进,贯彻落实医院质量控制总体目标计划。强化质量控制全员意识。
质量信息管理制度2
为保证本公司的食品安全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该制度是本公司为加强食品安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本公司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
第二条通过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以便准确及时的实现原料与产品间的追溯,查找到不合格品,确保出现不合格时能及时召回或阻止其转序、出公司。通过追溯,可用查阅该批产品的相关记录和生产标识等手段分析不合格的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第三条按照以下程序对该公司的产品进行有效追溯。
(一)原材料标识:采购部门采购的原辅材料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的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在每次进货时,由品管部检验合格后,库管员填写‘物料卡’标注产品的名称、规格、进货日期等内容,建立台帐,方可入库,并如实记录‘原料进货记录’;办理原料出库时,应立即更改‘物料卡’,如实填写‘原料出库记录’。
(二)半成品标识:各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对相关工序
行标识,生产的单个产品必须包含打码日期及机台号,单箱产品应有相关人员的标识信息,当半成品料进入包装车间前,由原材料加工车间人员根据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进行标识,如某工序不能对产品本身标识的情况,要做好相应的记录;
(三)成品标识:车间按生产计划完成后,由质检科检验合格,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填写‘物料卡’标注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等内容。出库时,库管员做好相应记录,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四条当检验或销售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追溯路径为:内部检验或客户信息反馈产品有质量问题——产品生产日期——产品批次——产品批量——成品出库记录——生产过程中的标识——产品包装记录——半成品料加工记录——原材料出库记录——原材料存放位置——原料来源。
第五条对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领用与发放,依据《仓库管理制度》进行,确保相关记录的可追溯性。
第六条相关的追溯记录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为二年。
第七条质检科对上述的标识情况及记录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的一般不合格情况,要求责任部门立即整改,发现严重不合格情况,由质检科填写“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依据《改进控制程序》规定处理。
第八条违反本制度的,本公司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质量信息管理制度3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职责、管理内容和方法、报告与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仙居县供电局。
2职责
2.1职能
2.1.1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是企业技术监督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生产局长的领导下,进行电能质量技术监督。
2.1.2生技科为电能质量技术归口职能部门,设立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兼职员,负责日常管理。
2.2权限
2.2.1生产局长权限:
有权召开电能质量技术监督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指导电能质量指标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有关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各项规定,检查和督促各单位、各部门电能质量检查监督的管理工作。
2.2.2有权对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提出电能质量检查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在分管的电能质量检查监督管理工作范围内,有权检查和督促电能质量检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及处理办法。
2.3责任
2.3.1生产局长是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负责领导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局生技科为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设置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兼职,统一负责电能质量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局用电科、基建科、调度室、检修队、集控站等按照各自的分工,共同负责搞好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2.3.2局生技科的主要责任:
2.3.2.1对全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归口管理,制订局实施细则,督促、检查、推动我局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
2.3.2.2对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国家电力公司、网公司、公司)的有关电能质量的法规、标准、规程、导则、规定、条例、实施细则等负责。
2.3.2.3对制订并督促实施改善和提高电能质量的计划和技术措施负责。
2.3.2.4对在电网规划、设计、基建、技改项目中涉及电网有功、无功平衡、补偿容量、设备、调压装置的选型、参数、配置地点的审查及大容量非线性用电设备接入系统谐波审查,以及工程质量验收、试运行工作负责。
2.3.2.5对提出城网无功补偿的配置原则,制订地区负荷功率因数的管理、考核办法。制订电网容性和感性无功补偿设备的技术条件和规范,审查城网规划中无功电压部分规划负责。
2.3.2.6对全局综合供电电压监测点设置及测量统计的监督检查,全地区负荷功率因数和综合供电电压合格率的统计考核。无功补偿装置及调压装置设备及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统计分析及考核负责。
2.3.2.7对组织召开全局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会议,总结交流技术监督工作,推广新技术,布置年度工作任务,定期发布电能质量情况负责。
2.3.2.8对影响电能质量的干扰源防治工作,并组织重大电能质量事故(或异常)的调查负责。
2.3.2.9对本县电网谐波测试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
2.3.3局用电科是用户、小电厂和配电网电能质量管理和监督的职能部门,主要责任是:
2.3.3.1对制订局用电科各类用户电压和无功功率的管理、考核办法负责,对影响和干扰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进行监督负责,对全市用户无功补偿装置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统计分析及考核负责。
2.3.3.2对地方电厂建设项目的有关审查,提出无功出力等有关意见,地方电厂有功、无功、电压的管理。制订地方电厂无功、电压管理和经济考核办法负责。
2.3.3.3对制订地方电厂接入系统和并网协议中有关无功电压技术原则,组织制订各级用户无功、电压技术原则负责。
2.3.3.4对用户电压质量的管理,指导、帮助用户做好无功电压就地平衡工作,推广用户侧就地补偿和随机补偿负责。
2.3.3.5对全局用户类供电电压监测点的设置及测量统计的监督,全局用户功率因数和供电电压合格率的统计考核负责。
2.3.3.6局校表室能质量计量监督部门,对全局电网电能质量指标计量标准及企业量值传递等管理工作的开展,并提出年度分析报告负责。
2.3.3.7对非线性用户报装审批把关,统计并及时报生技科。
2.3.4局基建科组织对电网基建工程无功补偿设备和调压方式、设备选型的设计审查,并负责实施。
2.3.5局调度室为电力生产的运行指挥部门,局电能质量运行监督职能部门,设置电能质量运行监督专责(职),主要责任是:
2.3.5.1制订提出局电能质量指标运行监督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3.5.2对编制本地区电网的低频减载方案及低频减载设备的运行、管理、督促各级调度实施、实行保证频率质量的工作负责。
2.3.5.3对监督主系统运行的无功电压水平,主网运行中的无功平衡和电压偏差的调整与控制,编制小电厂和变电所母线无功电压曲线和母线电压控制点、监测点的电压偏差值并下达执行。电网的运行方式应包括电力电量平衡、无功电力平衡、电压调整等保证电能质量的’内容,值班调查员应在进行有功电力调度的同时进行无功电力调度与电压调整及变电所无功、调压设备的运行操作提出指令性和指导性意见负责。、
2.3.5.4对电网规划审查与输变电项目的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提出有关电网有功平衡、无功平衡、补偿容量、调压装置、配置地点的意见,接入电网的地方电厂并网调度协议的制订负责。
2.3.5.5负责按月和不定期对主网及发电厂电压质量运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发电厂电压质量进行考核,负责提出年度运行监督分析报告及出现问题时的专题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建议。
2.3.5.6对重大电能质量事故或异常的情况调查等其它运行监督工作负责。
2.3.6局检修队责任:
2.3.6.1对变电所综控器质量的检验、测试、安装维护负责。
2.3.6.2对无功补偿装置的测试、维护、处理,确保无功装置可投率负责。
2.3.6.3对参加重大电能质量事故或异常情况调查,提出因设备原因造成电能质量事故的分析报告,提出对电能质量干扰源的防止措施负责。
2.3.7集控站责任
2.3.7.1对电能质量指标,完成及传递工作负责。
2.3.7.2对无功补偿装置运行情况、典型事故或异常的分析,提出反措,按年或不定期报告。
2.3.7.3对参加本地区负责规划、设计、基建、技政工程审查,保证电能质量项目提出意见并督促与主体工程同步投产负责。
2.3.8对参加重大电能质量事故或异常情况调查,提出因设备原因造成电能质量事故的分析报告,提出对电能质量干扰源的防止措施负责
3管理内容和方法
3.1指标监测及运行监督
3.1.1电能质量的检测有连续检测,不定时监测和专项检测三种方式。
3.1.1.1电网各电压等级供电压偏差和电网频率偏差的检测应用连续检测方式。
3.1.1.2电压波动和闪变、三相不平衡度和谐波的测量应用不定时检测。
3.1.1.3干扰源接入电网(或容量变化)前后应进行有关电能质量指标的专项检查。
3.1.1.4为保证电压质量,设置电网口子负荷功率因数值,以连续检测方式进行。
3.1.1.5电压偏差的监测仪表应符合电力行业标准d*500-92“电压监测仪订货技术条件”。
3.1.2电能质量检测点的设置
3.1.2.1供电电压偏差监测点应设置在变电所的全部35kv、10kv母线上及国电公司农村电网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办法规定对各类用户电压质量监测要求的地点,并包含特殊用户和订有电能质量指标条款合同的用户。各类用户监测点设置应经上一级电能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3.1.2.2其他电能质量指标监测点按合同检测需要设立。
3.1.2.3在各关口计量点设置功率因数检测点。
3.1.3电网供电电压的质量标准
3.1.3.1电网运行电压标准
3.1.3.1.1各变电所10kv供电母线电压标准为额定电压的0~+7%。
3.1.3.2用户受电端供电电压允许偏差值:
3.1.3.2.135kv及以上用户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
3.1.3.2.210kv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
3.1.4供给用户受电端的电能质量其他指标应符合3.1.3条要求。
3.1.5地区电网口子负荷功率因数标准,由市局按年分地区下达。
3.1.6各项电能质量指标运行合格率计算。
3.1.6.1电压合格率的计算:
电压超上限与超下限时间总和(分)
kj(监测点电压合格率)=(1-——————————————)×100%
电压监测总时间(分)
kj(主网监测点电压合格率)
kw(主网电压合格率)=————————————————
n
注:n为主网电压监测点数
kz(局综合供电电压合格率)=0.5a+0.5[b+c+d]/3
注:a、b、c、d按国电公司农村电网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办法规定设置的各类电压合格率。
3.1.6.2频率合格率的计算:
∑ti
k=(1-——)×100%
to
式中:ti测试期内第i次不合格时间(分)
to测试总时间(分)
3.1.6.3对不定期检测点或专项监测点*,测试期电能专项指标运行合格率:
m
k*=(1-——)×100%
mo
注:m为测试期内该电能专项指标实测不合格的次数
mo为测试期内总测量次数。
此式适用于电压波动和闪变,三相不平衡度或谐波运行合格率的测试计算。通常应采用专用仪表、仪器测量。
3.1.6.4功率因数合格率的计算:
监测期内功率因数不合格小时数
kg=(1-————————————————)×100%
监测总小时数
3.1.6.5无功装置可投率的计算:
∑(无功补偿装置不可投容量(kvar)×不可投时间(时)
kk=[1-———————————————————————×100%
无功补偿装置设计总容量(kvar)×运行监测总时间(时)
注:n为本单位无功补偿装置组数
3.1.7各项电能质量指标运行偏差应在国家标准允许偏差之内,考虑到电网结构,运行方式及用户用电特性等因素,各项电能质量指标运行合格率标准为:
3.1.7.1连续运行统计期(年、季、月)内电网频率合格率应不低于99.5%。
3.1.7.2连续运行统计期(年、季、月)电压合格率应不低于下列值:
电网各电压级电压合格率:97%。
专线和10kv及以上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95%。
380(220)v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92%。
3.1.7.3电压波动与闪变合格率应不低于:99%。
3.1.7.4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合格率应不低于:98%。
3.1.7.5电压正波畸变合格率应不低于:98%。
3.1.7.6地区电网口子负荷功率因数合格率应不低于:95%,无功装置可投率应不低于95%。
3.1.8各级用电部门应加强对各种影响和干扰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的运行监督,当干扰超过标准导致有关电能质量指标运行合格率低于本规定时,应及时报告,并安排测试,查明原因,并责任产生干扰的用户限期采取措施改善。
3.1.9对于干扰影响电能质量和污染电器安全使用环境的电气设备、工程,必须在该设备,工程立项前,根据当地电网条件,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对接入电网运行产生的干扰、影响进行技术评估。发现不符合规定时,该设备、工程应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接入使用。
3.1.10加强对并网运行的发电厂和电网的运行监督,包括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的调整,控制和改进,使电网供电频率和供电电压调整在标准规定允许范围之内。
3.2检测设备的管理
3.2.1公司对用于电能质量检测仪器、仪表装置实行产品质量许可制度,未经电力管理部门认定的电能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检定,测试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电网中电能质量指标的监视和测试。
3.2.2应加强对电能质量检测仪器,仪表装置的质量监督和管理,校表室负责编制此项监督维护制度,按计划进行检验,并建立有关档案。
3.3技术监督的管理
3.3.1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异常监督实行整改联系单制度。
3.3.2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报告责任制度。
3.3.3电网35kv、10kv电压及电压质量指标统计(按月、年),功率因数合格率统计表(按月、年)报送市局生技处和调度所各一份,综合供电电压合格率统计(按月、年)及年度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报告报市局生技处,月、年统计表于月后10日内报出,年度报告于年后15日内报出。
3.3.4各级电能质量统计报表应逐步实现电子文档上报方式。
3.3.5各部门发现电能质量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本级的归口管理部门,属重大电能质量事故或异常的情况变亦应立即报告本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领导和上级监督管理部门,经技术分析后,由归口部门签发电能质量整改联系单,整改内容纳入相应单位的工作考评中。
3.3.6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在电网内实行考核制度,对各项电能质量指标实行统计及专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3.3.7各级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有关部门应建立和健全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基础资料和档案管理,加强电能质量事故及其分析处理、改善电能质量措施的档案管理,加强电能质量信息管理。
3.3.8每年应对电能质量指标进行评估,针对电能质量存在的问题采取防治和改进措施。
3.3.9用户对电能质量问题有权反映,申述。相应的电网经营企业应依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3.10电能质量不合格引起的民事法律责任,应由造成电能质量不合格的责任者承担。因电能质量问题发生责任纠纷时,由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检验、测试,依据检验测试数据、技术报告进行协调和技术仲裁。一方对仲裁结果有异议时,可申请上一级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复核。
4报告与记录
4.1本标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主要有:
a)年度电能质量检查监督工作计划和总结。
b)功率因数合格率及电压合格率统计报表。
c)典型日高峰、低谷潮流、电容器运行情况报表。
4.2标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按工作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上报。
4.3本标准执行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质量信息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加强沥青拌和站管理,搞好产品质量控制,保证20xx年油路建设任务,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拌和站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责任状,具体条款如下:
一、拌和站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成员分工如下:
组长:对拌和站质量负全面责任,完成好与段部签订的二oo四年工作目标责任状的’各项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抓好质量管理,主要抓好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化验员:按规定做好各种试化验,包括材料进厂前、生产过程中及产品出厂前的试化验,对存在质量问题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有关质量内业资料。
二、化验人员必须做好原材料进厂前的质量检验工作,包括沥青三大指标检验,碎石酸碱性、粘附性、针片状含量、级配筛分,对黄沙及矿粉等原材料进行质量把关,不符合技术要求杜绝进厂和使用。
三、生产过程中,质量管理人员必须跟班作业,及时做好产品的温度、油石比、油水比、级配控制,保证每天检测频率,每天重新开机或更换拌和料类别时,必须重新化验。在用仪器做好检测的同时,质量管理人员要做好产品外观目测工作,排除因设备运转不良而影响产品质量。
四、必须对出厂产品实行质量把关,保证拌和料温度、级配、油石比达到要求,均匀一致,无花白料,无结团成块或粗细离析现象。
五、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拌和机燃烧系统、冷料输送及沥青输送系统在标定状态下运行,严禁私自调节或非专业人员调节。
六、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废料损失或面层出现油包、阴阳面,早期破损,由相关责任人员负经济损失的20%,造成严重工程质量事故的,除负经济损失外,责任人自动离岗、单位不再安排其它工作,每月发给120元生活补助费,同时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它责任。
七、按规定对进厂原料进行质量控制,保证产品温度达到要求,油石比、油水比、级配合理,不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且各种内业资料齐全、准确,达到上级检查标准,奖励每人200元,否则除按上述条款处罚外,每人各罚与奖金等额的资金,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八、本责任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监督方一份。
九、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路段沥青拌和站
代表:
乙方:拌和站相关责任人
监督方:
签订日期:
质量信息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快递服务行为,确保快递服务质量,提高客户的满意程度,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从而创立企业服务品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客户满意度是公司生存与发展的支柱,向客户供给满意的服务既是公司自身发展的基本策略,也是公司必须承担的职责,更是社会和行业发展的必然,持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是公司经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
第二条:公司奉行“以客户满意度为衡量标准,用优质并具特色的服务满足客户期望,树立快递第一服务品牌”的服务宗旨,把“客户满意”作为公司管理活动的终极目标。
第三条: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行业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将致力于形象品牌建设,为客户供给安全、便捷、高效、满意的快递服务。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营运及营运管理岗位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服务质量规范
第一条:公司在充分认识快递行业特点并兼顾其他行业要求的基础上,制定了服务质量标准。服务质量标准包括了管理人员服务标准、快递从业人员服务标准和运输机动车辆规范,为规范化服务供给共同执行的蓝本。
第二条:经营管理人员服务质量标准应做到:公正廉洁、诚信务实让快递人员放心;热情礼貌、语言规范让快递人员舒心;及时高效、倾力而为让快递人员称心;急之所急、想之所想让快递人员安心;人本关怀、温馨入微让快递人员顺心。
第三条:快递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一、仪态端庄,举止大方,衣着整洁,发型朴实。
二、按规定着工装,女性束发。
三、语气和蔼可亲,语言礼貌礼貌。
四、快递人员应使用规范礼貌用语:
“您好!我是xx快递公司的,您的xx快件已到,请问今日有时间接收吗?”、“请问什么时候上门方便?”、“请仔细查收你的快件!”、“对快件有疑问请拨打…..xx”、“再见!”。
第四条:快递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不发生以下所列行为:
一、与顾客约定好时间,却不按时到达,也没有及时与顾客联系的。
二、在送(收)上门过程中私自收取顾客加急费。
三、在送(收)过程中私吞顾客赠品。
四、在送件过程中,没有等顾客检查完快件就离开的。
五、在送(收)过程中对顾客言语不礼貌的,以及与顾客发生争执的。
第五条:热情服务,细致周到。
一、主动解决顾客在送(收)快件后的疑虑。
二、按照顾客要求的时间准时到达,并安全送(收)快件。
三、快递人员上门时自带鞋套和水杯,做到不给顾客增添任何麻烦。
四、因故不能按时到达顾客指定地方的,要提前给顾客打电话或另约时间,以免顾客等待。
第六条:诚信服务,童叟无欺。
一、主动了解顾客对服务的需求和期望并尽量予以满足,因客观原因不能满足时,应与顾客沟通,说明原因,提出合理提议,引导“服务供给”与“顾客期望”达成一致。
二、主动告知行业关于由顾客支付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的规定。
三、选择最有利于顾客送(收)件的收费方式,告知顾客并征得顾客的同意。
四、按规定或约定收取送(收)费,自觉主动出具发票。
五、在送件过程中,要主动要求顾客清点所收的快件(货物),对于代收款的客户,要当面给顾客验货,若有赠品要明白的告知顾客,在顾客无疑问的情景下,方可收款离开。
六、在送代收款顾客的时候,若有顾客在验货后因为质量问题拒不付款的情景,不可与顾客发生争执。
第七条:礼貌服务,礼貌待客。
一、当非主观原因使服务供给不能满足顾客诉求时,须如实告知,求得谅解,并友好协商变更服务方案。
二、冷静对待矛盾或纠纷,耐心听取顾客意见,以诚恳的态度,从和谐稳定大局出发做好解释工作,不激化矛盾。
第八条:特色服务、创立品牌
一、执行预约服务时应严守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耐心等候。
二、了解快递行业的相关知识,在顾客有需求时向其讲解。
三、掌握向不一样顾客供给差异化服务的技能。
第九条:快递车辆服务质量标准:
一、车身(包括前后保险杠)颜色鲜亮、无明显擦痕,漆面无脱落或单点脱落但面积不超过1cm2,线条和车门字迹清晰、无缺损。
二、机盖中央黏贴专用图案标志平整、无卷边、无破损。
三、仪表板、内饰板、顶棚、后隔物板完好无伤损且洁净无积尘。
四、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设施有效。
第三章:服务质量控制
第一条:服务质量控制的目的是确保贯彻公司“安全快捷满意,诚信规范温馨,确保顾客满意,追求持续改善”的质量方针。
第二条:公司建立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安营部经理执行、办公室主任监督、后勤保障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协助的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对服务策划、服务评审、服务供给、服务监督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各职能单元履行如下职责:
1、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动态地组织调查顾客期望、评审顾客要求、制定服务标准、分析反馈信息,监督纠正措施的执行,保证体系协调运转。
2、安营部负责贯彻服务规范、监控服务供给过程、执行督察制度和纠正措施、评定快递员服务质量等级。
3、客户服务部负责调查顾客期望、拟定服务质量信息调查方案、收集分析服务质量反馈信息、受理处置顾客投诉、实施服务需求和服务质量评审、提出改善提议、评价并改善办公环境和秩序。客户服务服务部
4、后勤保障部负责供给快递运输车辆技术状况坚持、车辆故障或事故救援、车容车貌整改等服务支持。
5、人力资源部负责了解培训需求、拟定并执行培训计划、验证培训效果。
第四条:公司各岗位尤其是监控岗位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严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规范要求做好快递员的服务工作和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工作流程及时高效地处置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第五条:公司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组成联合稽查组定期就快递员的执行规范情景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如实记录、分类整理作为快递员考评和评价管控手段适宜性的基础数据。
第六条:公司对快递员的服务质量状况实行等级管理,安营部依据相关记录对快递员的服务状况进行评价,确定快递员的’服务质量等级,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B、C三级。服务质量等级为动态管理,与之相对应的奖惩从《快递员管理制度》相关条款之规定。
第四章:持续改善
第一条:公司办公室应关注服务过程,抓点带面,经过公司网站、信息、内部刊物、行业刊物、宣传栏等载体及时表扬先进、暴露不足,营造并坚持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激励员工创优争先。
第二条:办公室及人力资源部、客户服务部、信息服务部等相关部门要根据不一样时期的实际情景进取策划、认真组织相应的活动,以坚持公司的活力和推进服务质量的持续提高。
第三条:客户服务部要拟定切实可行的服务质量信息调查方案并会同信息服务部予以实施。信息调查的时间间隔应能满足公司及时获取阶段性服务质量反馈信息的需要。
第四条:公司设专人值守公司公众网站的公开论坛,进行开放式交流沟通并筛选归纳出有效信息以供制定改善措施的参考。
第五条:建立队务会和公司工作例会制度,在不一样层面上供给内部交流沟通、互教互学的平台。各级管理者要开动脑筋充分利用这个平台,到达提升整体服务质量水平的目的。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营运一线去发现培训需求,在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景组织实施针对性培训满足这种需求,并验证培训效果。
第五章:其他
第一条: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或经过正规评审确认存在缺陷的情景下,经总经理批准可作修订。
第二条:本制度资料与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行业规定相冲突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质量信息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工作责任心,减少质量损失,实现有效劳动和长效管理,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产品质量管理包括质量考核条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质量评选奖励的制度、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制度、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管理办法、关于新产品试制和鉴定的规定、样机试制管理等。
第二章:质量考核处理条例
第三条
凡产品出厂前,因设计、计划、投料、加工而造成返修、报废的损失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由责任部门承担15%,1000元以上承担10~15%,其中各责任部门所罚款项的80%落实责任者;凡是内外部质量损失,部门领导在收到质量通报后必须落实责任者并于二日内将落实结果书面送交质管处,否则,部门主要领导人负管理责任。
第四条
加强让步率的控制:
1、按加工产值计算,让步率控制在2%以内,每超1%,扣200元。
第五条
加强产品检验,凡具备交检条件检验员应及时检查,严禁压检、错检,漏检。如是过程检的责任扣所属部门,终检责任扣检计处。过程检、终检员应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在业务上属检计处领导,在问题处理上由检计处裁决。跨部门的责任处理,不得私自处理。必须通知相关部门领导,否则由所在部门承担责任。
1、对错、漏检而造成的损失每次扣责任者100~500元。
2、凡办理让步单尚未同意之前而流入下道工序则扣调度员100元。
3、凡零件完工后不经检查流入下道工序,则扣调度100元。
4、凡发现质量问题,不开出缺陷品通知单,一经发现,立即下岗。
5、公司过程检验中开出的缺陷品通知单,必须将零件、材料、重量、工时、责任部门、责任者等情况填齐,并于每周一交检计处,公司过程检验记录卡,必须每月初上交检计处,检计处输入电脑后交质管处。
6、过程检开出的缺陷品通知单,部门领导必须如数上交检计处,如不交,一经发现,扣责任部门领导500~1000元。
7、严禁擅自更改技术条件、缺陷品通知单、工艺路线单、检验记录、入库单等质量技术文件,一经发现,给予责任人100-200元罚款。
第六条
加强工序过程的质量控制:部门分管质量的领导、过程检、终检员应严格把关。渗碳前的螺伞必须倒角,轴承烘套严禁用火焰,否则,计扣责任部门每次100元。
第七条
凡错漏下零件目录、材料、生产准备计划扣责任部门100-200元。
第八条
凡产品出公司后用户反映无出库单或漏发配件扣责任部门100-500元。
第九条
部门施工人员、外勤人员无权在路线单上签字,违反规定按100元/次计扣。
第十条
供应、采购人员必须在公司确定承包运输方,遇有困难,需另寻其它承包运输方(含物价)必须请示公司生产部门领导批准,否则计扣责任人每次200元。
1、凡是供应、采购造成回厂返修、报废,公司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含材料、运输、工厂损失费用)责任人负责索赔。采购员对采购质量负责,凡是供应、采购物资进公司不经检计处检查,私自投入使用,一经发现扣责任者每次100元。
2、凡是供应、采购物资回公司后因质量问题影响公司生产进度和造成重大损失(含整机产品质量)扣责任人100-500元。
3、凡相关部门反映涉及供应、采购回公司物资多次发生质量问题的,质管处会同责任部门进行分析、调查,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因责任心不强发生严重质量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给予下岗处理。
第十一条
凡产品(零件)在库房或生产现场因运输或保管不善而造成零件遗失、严重锈蚀、碰伤责任部门扣每次100元。
第十二条
千元以上的设备等质量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通报职能部门,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报职能部门、生产部门领导。凡违反此项规定的扣责任部门100-200元。
第十三条
凡经判定报废的零件立即放置隔离区,每周定期由责任部门送交废品库;如另作它用必须办理手续,否则扣责任部门200元。
第十四条
零件投入装配前须入库,凡未入库或未办假入库手续而投入装配则扣责任部门100-200元。
第十五条
质管处须对外来图纸进行方案复审,凡发生关键件报废或整体方案错误,按1条款执行。
第十六条
凡第一次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未及时纠正,重复生产时出现同样问题,则扣责任者100-500元。
第十七条
凡是新品开发、试制产品对质管处及设计人员暂不考核。
第十八条
售后服务人员(含部门委派人员)必须书面详细反映服务情况(产品制令、出厂日期、具体服务内容等)分析问题发生原因,分清双方责任,报检计处、质管处,否则不予报销,对服务中发生费用必须请示生产部门领导确认,对方出具回执方可。
第十九条
外部损失赔付:
1、凡20xx年7月1日之前赔付纳入责任部门的成本考核。
2、凡20xx年7月1日之后赔付:≤1000元扣责任人200元1000-5000元扣责任人400元5000-1000元扣责任人600元
1000元以上扣责任人1000元
第二十条
造成重大质量事故,责任部门领导除书面检查外,一次性罚款200-500元。
第二十一条
凡在一个季度内发生两起重大质量事故损失均在5000元以上的或一起10000元以上的质量事故的责任人进行离岗培训;凡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质量损失或造成极坏影响者,一经发现给予下岗处理。
第二十二条
凡受过各种质量处罚的部门领导和责任人,在处罚后的工作中利用职权刁难或有报复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下岗。
第二十三条
损失费用计算公式:
1、报废损失=材料费+全部工时×30元/小时
2、让步损失=让步工时×30元/小时
3、承包运输方造成损失=正品价值或材料费+工时×30元/小时
4、出厂产品损失=差旅费+天数×40元+“三包费”
第二十四条
其他未作规定的参照有关条款和公司有关规定等执行。凡以前发文与本文件内容相抵触的,宣布作废,以本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质管处。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xx年2月执行。
第三章: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为加强对质量事故的管理,严格执行“三不放过”(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者未分析不放过,质量事故的危害性未分析不放过,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未分析和制订不放过)的原则,增强全公司职工的质量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认真执行我公司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工艺纪律,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以保证产品质量,减少和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二十八条
质量事故的定义:
凡设计、工艺、生产制造(运输、储存)检验等过程中,因以下原因造成成品批报废、成批返修、降低等级或降价处理、退货、索赔,对用户造成不好影响或影响生产计划和质量指标完成的称为质量事故。
1、图纸、工艺错误。
2、生产指挥错误。
3、违反工艺纪律。
4、操作不认真负责。
5、检验员漏检错检。
6、设备故障、仪表仪器失准。
7、材料混杂或发错。
8、运输保管不善。
9、管理不善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10、工装制造质量及工装管理不善。
11、根据经济损失和影响大小,将质量事故分为以下三类:
第二十九条
重大质量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或退货索赔经济损失达2万元以上。
2、造成退货或受到索赔并已造成不良影响。
3、对用户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4、因质量事故造成公司不能完成月、季或生产计划和质量指标的。
第二十九条
较大事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事故:
1、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或退货索赔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的。
2、废品或返修工时在20小时/批以上的。
3、因质量事故造成公司完不成月份、季度计划或质量指标的。
第三十条
一般事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事故:
1、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或三包费用1000元以上的。
2、废品或返修工时在50小时经上的。
3、虽不符合上面两条,但有下列情况者:
1)、机加工:成批生产的关键件的关键尺寸3件以上不合格。一般尺寸5件以上不合格;或成批生产的一般件10件不合格以上情况虽可回用,但影响性能或个观使用的。
2)、热处理件:经热处理的零件(包括工装零件)出现成批开裂、硬度不合格,碳和氮化不合格产生严重变形,而使零件无法返修,或虽返修但影响零件的质量。
第三十一条
质量责任:
1、由于图纸(包括工装、二类工具设备等)工艺文件标准错误造成的质量事故:图纸尺寸差错:设计和尺寸标注的错误,质量责任设计人员承担70%,审核人员承担30%。抄写错误,由描图员承担70%,校对承担30%。
2、工艺出现差错:经首检发现,其质量责任由工艺员承担90%。操作者(四级以上)承担10%。如工艺出现差错虽经首检未发现和防止,其质量责任由工艺承担70%。检查员承担20%,操作者承担10%。如操作员发现错误,提出异议未被接受,操作员不承担责任。工艺员承担的70%中,工艺编制设计者承担60%,审核者承担30%,会签者承担10%;描图抄写错误,描图员承担70%,校对承担30%。
3、操作者造成的质量事故:
1)、操作者不执行“三按”、“三自”和首检、交检制度或工作不负责所造成的事故全部由操作者本人负责。
2)、在师父指导下操作的徒工,造成的质量事故,由指导的师父负全部责任。
3)、尚未取得操作证的徒工,在无师父指导的情况下,受命于领导各管理人员下达的与本人技术不相称的操作指令进行作业,造成的质量事故,指令者承担70%,徒工承担30%。
4)、因不执行文明生产所规定的制度,导致零件成批磕碰,锈蚀的,由当事人负责。
5)、操作者在生产中发现工艺问题,避免了损失,应有奖励,可做为合理化建议申请计奖。
4、检验人员图纸造成的质量事故:
1)、检验员首检错误造成质量事故,由检验员负60%责任,操作者负70%责任。
2)、零件完工检后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下道工序发现上道工序不合格而造成事故者,检验员和操作员负一半责任。
3)、检验中未巡检或巡检错误造成质量事故,检验员负责制30%工期责任,操作者负70%责任。
4)、整机出厂后发现质量问题致用户退货、索赔、返修等造成的质量事故,检验员和操作者各负一半责任。
5)、由于检验员检测不及时,影响热处理质量而造成事故,检验员负90%责任,热处理负10%责任。
5、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质量事故:
1)、因领导(包括厂领导)错误指挥或管理人员错误下达产品指令(包括不具备生产条件而强令下达生产指令),指使操作员违反“三按”要求,造成的事故或管理人员承担70%,操作员承担30%责任。如操作员提出异议未被接受,由指挥者负责。
2)、因管理混乱或管理员不重视质量,工序完工不交检造成的质量事故,由当事人承担70%,生产部门领导承担30%。
3)、因管理混乱或管理员工作失误造成发材料(材料必须有手续,无手续按错发处理)、毛坯、零件或外购等质量事故,由库房或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6、凡采购员因工作失误,采购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标准件、毛坯、零件无合格证,且不合格未经检验就投料,造成质量事故的,由采购员承担60%责任,投料者承担40%。如已交检,检验员工作失误,判断为合格造成事故的,由采购员承担60%,检验员承担40%。
7、产品完工未检验开出合格证,就交经营处入库供货,造成用户退货,索赔和返修等质量事故。由检计处和经营处各承担一半责任,并追查有关领导责任。
第三十二条
工装问题造成的质量事故:
1、工装制造不合格、检验时误判为合格,由此造成的质量事故,由工具处承担50%责任,参加验证的检验员承担10%,工装使用部门和工艺处的有关人员各承担20%责任。如验证不合格,制造工装经济损失由工具处负担70%,检验员承担30%。
2、使用工装的操作员如使用、保管不当使工装损坏或降低精度造成的质量事故,由操作员负责。
5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3、工装运输过程中损坏造成的质量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4、已验证的工装,在库房保管不善,致使工装损坏或精度损失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保管员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因设备故障造成的质量事故:
1、因设备大修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未维修好就交付使用造成的质量事故,由维修人员承担70%,检验员承担30%;小维修人员未维修好就交付使用造成的质量事故由小修理人员负责。
2、因操作员对设备使用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故障而出的质量事故,由操作员负全部责任。
3、明知设备有故障停用,如操作员擅自自动用造成的质量事故,由操作员全部负责;如管理员错误指挥造成的质量事故,由指挥者负70%责任,操作规程员负30%责任,如操作员事先提出异议未被接受,由指挥者负全部责任。
4、设备到大修期,由于种种原因未大修而继续使用,由生产部门厂领导、设备处主管部门领导共同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包装运输的`质量事故:
1、因包装不好,运输和保管中包装箱损坏造成的质量事故,包装工承担70%,检验员承担30%;如未交检,则包装工负全部责任。
2、运输过程中因工作失误造成产品质量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五条
质量事故报批办法:
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先检验员开出不合格品单,或报废单,并及时通知生产部门领导。
第三十五条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判断,是否构成质量事故;如已构成质量事故,质管领导小组应会同责任班组的组长和质管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事帮进行分析;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明确原则,明确责任,找出原因和制定预防措施,如事故责任不是生产部门,则检计处质量信息员填写信息传递反馈单,并责任处室;责任处室质管领导小组按前述的办法进行处理。
第三十六条
由责任部门的质管领导小组在一星期内填写“质量事故分析报告表”,一式三份;根据本制度处理规定填写好处理意见,转交检计处签署意见(对事故情况予以证实);再转交质管办,质管办接到报告表后于5日内代表公司签署最终处理决定后,再将报告表返回检计处和责任部门各一份,另一份质管办留存备查。
第三十七条
较大的质量事故的处理由质管办送交总工程师或总经理处理决定;对于重大质量事故,总工程师和厂部视情况召集厂全面质量管理委员会研究作出决定。
第三十八条
质量事故的处理规定:
1、凡产生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到20000元者,扣发当月奖金和下浮一级工资半年;20000元以上至50000元者,扣发当月奖金和下浮一级工资一年;50000元以上者,扣发当月奖金和下浮一级工资一年外,赔偿经济损失0.2%;以上情况除经济处理外,根据情节轻重和后果并给予其他行政纪律处理。
6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2、凡产生较大质量事故的责任感者,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上至5000元者,扣发当月奖金和下浮一级工资二个月;5000元以上至10000元者,扣发当月奖金和下浮一级工资三个月;
3、凡生产一般质量事故的责任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包括至500元,但定为一般质量事故的)扣发一个月奖金;1000元以上至20xx元者,扣发当月奖金和下浮一级工资一个月。
第三十九条
注意事项:
1、凡有关的生产部门、管理人员或检验部门及人员,违反国务院“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中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上级部门已按“条例”进行处理的,不再按本制度另作处理。
2、操作者、检验员、管理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如实反映质量事故真相,凡弄虚作假、夸大、缩小和隐瞒事故,推卸责任者,加倍处罚。除经济上予以制裁外,视情况轻重,给予不同的行政处分。
3、质量事故的责任必须落实到人,不得含糊地定“XX小组”“XX检查站”等,填写清楚缺陷单和事故分析单,并注明清楚事故由哪一道工序引起。
4、事故累计损失价值系指造成报废的本道工序和以前各工序之和乘件数之积再加材料费用之和。作回用处理的事故损失只按本道工序工时计算损失。
5、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的款数,除赔偿费由财务处归入成本外,扣罚的奖金和下浮的工资应交质管办,作为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的奖励表彰先进的费用。
第四十条
每月10日前,质管办应将质量事故处理情况按考核要求填写表格,通知责任部门,劳资处或财务处,以便对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并适时通报全厂。
第四章:关于质量信得过个人标兵和TQC活动积极分子
评选奖励的制度
第四十一条为推动全公司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的开展,促进企业升级工作,不断提高我厂的产品质量,经济效益和产品的竞争能力,我厂将开展评选信得过个人标兵和TQC活动积极分子;现将这些活动作如下规定:
第四十二条质量信得过个人标兵评选条件:
1、凡完成全年下达个人的生产工作任务,无违反公司规章行为,全年无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生产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均可参加评选:
2、机加工人全年废品和让步品率合计均不大于1%。;焊接工人全年无废品。
3、工序管理点工人自控率达到100%,废品率符合第1条规定。
4、检验员全年对质量的错漏检次数不超过2次。
5、对提高改进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的职工(创造价值或避免损失价值在3万元以上)。第四十三条质量管理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各部门或班组的质量管理员除完成全年下达个人的各项生产工作任务,积极完成质管员的各项职责,使本部门的质量管理活动卓有成效者。
2、在开展质量管理活动中,如QC小组,工序质量管理点等活动有突出成绩者。
7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评选办法:
1、信得过个人标兵由部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全年的废品指标统计和工作实绩评选上报质管处审核,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批准。
2、质量管理活动积极分子由各部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提名,上报质管处审核批准。
第四十五条奖励办法:
每年年终评选奖励一次,以精神奖励为主,并辅以物质奖励。
第五章: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制度
第四十六条全面质量管理,就是公司全体职工及有关部门同心协力,把专业技术,经营管理,数理统计和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从而用最经济的手段,生产用户满意的产品。全面质量管理的特点,是从过去的事后检验、把关为主转变为预防、改进为主,从管结果变为管因素;因此必须发动公避开的全体人员,全部门参加到质量管理的各种活动中去,依靠科学管理的理论,程序和方法,使生产和经营的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为此特制定本规定。
第四十七条为了发挥操作员、管理人员和检验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把产品质量的“预防和把关”结合起来;对产品质量实行控制,开展“三自”、“三验”、“三按”、“三不放过”活动:
1、“三自”即:自检、自分、自盖工号。
自检:即每个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零件进行自检,确定是否符合图纸工艺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
自分:操作者自己检验的零件,把合格品和不合格品分开存放。自盖工号:在自己加工的零件上盖上工号,以明确责任。
2、“自检”即:首检、巡检、完工检(入库检)。
首检:操作者对每班或每批加工的首件,必须交检验检查,以防止成批报废。
巡检:检验员每班不少于两次到自己分管的范围内临床巡检,做到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完工检:每个零件完工后,检验员都应该进行完工检(全面检查),防止不合格品混入。
3、“三按”即按图纸、按工艺、按技术标准进行生产操作。
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三按”生产。操作前必须认真消化图纸、工艺和技术标准,“三按”生产执行情况的考核和违反“三按”生产造成的质量事故,按厂关于工艺纪律的有关文件处理。
4、“三不放过”即出了事故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开会分析,做到:不分析出事故发生的原因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没有查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拟订防止事故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第四十八条建立质量分析会议制度:
1、公司质量管理会每个月召开一次分析会议,对每个月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一步的整改计划。
2、公司质量分析会,每批产品生产制造前召开一次,每批产品生产制造中期召开一次,总工程师主持,有关处室分厂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参加。质管处负责会议的准备,组织下发会议纪要和执行中的检查和协调工作。
3、科室的质量管理小组和班组10天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应运用排列图,因果图和
8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对策表等数理统计法对本部门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制订改进措施。
4、若紧急重大质量问题,立即召开公司质量管理会,分析问题原因,解决方法。
4、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和班组的质量分析会情况由公司质管处考核。第四十九条对关键部位和关键件实行质量管理点控制:
1、为确保产品的成品质量,使以原材料进厂到产品包装的生产全过程,主要工序的选题处于稳定状态,须对其实行有效管理。
2、管理点的设置由工艺部门负责提出,经厂质管处及有关部门讨论后确定,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具体作法按“工序质量管理点”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十条用户访问活动:
用户访问活动体现了质量管理中“用户第一”的思想,这一活动要求充分发动群众,开展优质服务,满足用户的要求,是加速质量信息反馈的重要途径之一。
公司内访问:
1、集中访问:每年组织1~2次由公司领导带队,有设计、工艺、检验、销售和质管等部门参加的对主要用户进行访问。调查了解用户要求和产品使用情况,并开展服务工作和市场调查。
2、个别访问:由经营处在进行产品销售和市场调查的同时,对用户访问或在为用户服务时向用户进行访问。
用户访问后要有访问记录,并由访问的部门整理成质量信息反馈资料送有关领导和质管处,供领导决策和有关部门制订质量改进计划。
第六章:QC小组活动管理:
第五十一条QC小组是发动公司全员参加质量管理活动的好形式,公司职工围绕公司的方针目标,运用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以改进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为目的而组织起来开展活动的小组;它可以在行政班组中建立,也可以是跨班组或部门的以质量攻关为主的QC小组。
第五十二条QC小组在各级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围绕本部门质量方针目标,创优活动;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的工具解决问题。QC小组必须向质管办进行注册登记,有活动课题和活动计划;并进行活动情况记录。课题完成后要向质管处上报成果,写出书面资料,参加成果发表。
第五十三条由质管处和有关部门每年举行1~2次公司级的QC小组成果发表会。成果发表会的评委会要有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QC小组成果评价视其对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大小,采取活动评价和成果评价相结合,现场检查与会场发表相结合,以现场为的的评价方法。
第五十四条QC小组活动情况及成果列为各部门推行TQC活动的内容之一进行考核。各行政小组的QC活动成果作为对各班组进行公司模范班组验收的条件之一进行考核。
第五十五条开展质量“信得过”活动:
质量“信得过”,即在质量上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使产品质量做到自己信得过,检
9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查员信得过,用户信得过,国家信得过。质量“信得过”活动分为:
第五十六条开展质量“信得过”班组活动:
信得过班组必须是合格班组,验收达到信得过班组的标准。由班组建设归口部门统一进行验收和奖励。
第五十七条开展质量“信得过”个人标兵活动:
“信得过”个人标兵必须是完成全年下达的生产任务,全年无质量事故者。机加工人全年废品率平均在0.5%以下;铸造工人全年废品率平均在2%以下;工序质量管理点的工人自控率达到100%,废品率在厂规定的考核指标以内。每年由各生产分厂提名报质管办,由质管处审查后报厂工会在年终总结评比时作为单项标兵进行一次奖励。
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条
质量信息工作是全面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信息在现代化管理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质量信息指在形成产品质量的全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有用情报和资料,它包括产品质量信息和工作质量信息二个方面,也可按信息的来源分为公司内质量信息公司外质量信息,为使我厂的质量信息正常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第五十九条
质量信息工作在总师的领导下,由总师办主管有关工作,负责全公司的质量信息管理,交对各处室信息工作进行认真的考核。
第六十条
总师办设专人负责质量信息工作,各处室指定一名质管员为本部门质量信息员,组成全公司的质量信息网络;见网络图。
第六十一条
质量信息员必须认真负责做好所在部门的质量信息,保证本部门质量信息的收集、传递、处理和反馈及时,迅速并进行编号登记和签收其他部门传递至本部门的信息单。解决后进行反馈、督促按时处理解决。信息员传递和反馈的信息力求准确,不能弄虚作假;每年对信息员进行评比,对工作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第六十二条
各部门的领导应重视质量信息工作,及时做好质量信息的传递处理和反馈,支持本部门质量信息员的工作,在本部门信息员离厂期间应指定专人代理其工作。
第六十三条
质量信息传递与反馈的有关规定:
信息发出单位填写一式四联的信息反馈单。自留第四联,其余三联交信息接收单位签收;接收单位必须及时处理解决;处理解决后,应将处理结果填写清楚(如暂时解决不了的,可按规定解决措施和计划解决期限),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自留一份(第一联),其余二联应反馈至信息发出单位把收到的第二联和存根(第四联)贴在一起保存,将第三联于每月末交总师办,经备考核。
第六十四条
凡有以下情况应填写质量信息传递单位进行传递和反馈:
1、各处室每月质量分析会和用户(下道工序)访问后,应将需要其它部门解决的较大的问题进行传递反馈。
2、各处室在是日常生产工作中,需要其它处室协同解决的,可填写信息传递单,直接传递至有关部门解决,但解决后仍需将第三联交总师办备查,便于考核。
10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3、各处室遇到需总工办进行协同的问题,可填写信息传递反馈单交总工办协调处理;经过协调处理由某部门解决的问题,有关部门必须及时进行解决,交将结果反馈给总工办。第六十五条
通常情况下,信息必须在三天内按正常渠道传递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按到信息后,必须三天内处理完毕;及时反馈至信息发出单位;如遇情况紧急,急需解决时,可在信息单上加上“急”字,信息按收单位见“急”字后应立即处理。
第六十六条
出现重大质量信息,须在当月填写信息单报告总经理,总经理处理后交工办备案或批示后交总工办办理;总工办处理后,再反馈至有关部门领导者。
第六十七条
每月的工艺纪律检查以后,每季度的公司质量分析会后,每年1~2次和总经理质量诊断后,每年质量监督站的质量抽查结果以及每年定期的质量审核情况等,总工办都应将存在问题填发信息单到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各部门接到信息后,应按正常渠道进行处理,传递和反馈。
第六十八条
总工办将信息传递反馈的速度和信息处理的百分率对每个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的结果汇总到各部门全面质量管理考核办法中计算奖金,并作为公司内年终评选质量管理奖和处室的依据之一。
第六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工序质量控制点管理制度
第七十条
为了保证我公司产品的成品质量,必须利用全面质量管理的数理统计方法,对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工序进行有效地管理,判断和消除系统因素造成的质量波动,使之处于稳定状态;为此特制订本制度。
第七十一条
工序质量控制点根据以下原则设立:
1、对产品的性能、精度、寿命、可靠性、安全性有严重影响的关键质量特性。
2、工艺上有特殊要求,对下道工序有影响的部位,或操作工艺经较精密复杂,需特殊加工技能的工序或部位。
3、质量不稳定,出现不良品多的工序。
4、用户反馈的主要不良项目。
5、关键外协件、外购件的主要和关键质量项目。
第七十二条
质量控制点的设置步骤和管理方法:
控制点由工艺部门提出,产品的主管工艺员根据设立控制点的原则填写质量控制点审批报告,一式四份;经公司质管处、检计处、生产部门根据图纸,工艺文件或内控标准的规定讨论确定后,经总工办审批后纳入工艺,列入控制点的明细表,审批报告应分发到工艺、质管处、生产部门各一份。
第七十三条
根据我公司产品的特点,工序控制点原则上分为如下两种:一种是按产品的要求确定控制点,由该产品主管工艺员编制明细表和作业指导书,明确所建立的管理点的工序质量要求,特性值的测量方法和测量工具,控制点的管理方法和控制工具;另一种为按设备或工种确定管理点,由工艺主管工艺员制定全厂控制点的明细表,工艺守则及各管理。
点的控制方法和记录表格。两种控制点技术文件经工艺主管审核,总工办批准,生产部门会签,报质管处备案。
第七十四条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工艺人员有权要求在某些检查点,采购点设置控制点,并负责提出控制点的检测手段,记录表格。工艺员还应向这些控制点发送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掌握控制点的水平。
第七十五条
质管处应制订控制点的各种考核办法并进行考核,对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控制点进行验收及进行奖励。
第七十六条
控制点的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必须接受TQC教育,学会运用数理统计方法,应按控制点的文件要求进行活动,使影响工序质量的诸因素处于受控状态。
第七十七条
工序点应有明显标记,控制点的原始数据及管理图表应当准确齐全,并在工序完工后一星期内送生产部门保存。
第七十八条
检验员按规定的技术要求对所在控制点进行督促、检查。对于按设备或工种确定的管理点的工件应进行全检,并要检查和计算操作者的自控率,填入记录表,对采用控制图管理的控制点,检验员应将抽查数据点入控制图上,用不同颜色作控制曲线,并应签名和填入抽查时间。
第七十九条
工艺处每月应有计划地检查控制点的实际状况,并进行分析,于每季末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公司质管处。
第八十条
每年结合产品工艺整顿,由工艺部门的有关工艺员根据产品技术要求的变更或工序质量提高的具体的情况(如工序能稳定地生产出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对控制点进行整顿,如需撤消控制点,由工艺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经生产部门、检计处、质管处共同研究决定,送总工办批准返质管处备案。
第八十一条
质量控制点的考核:
1、公司质管处每月不定期地到生产部门检查1~2次控制点的情况每月5日前将检查情况和工艺部门、生产部门上报情况汇总填入考核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总工办,一份自留备查。
2、公避开质管处对工艺部门、生产部门、检计处的控制点活动的检查,纳入经济责任制中,作为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的考核项目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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