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是指一套规范和指导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规则和标准,包括对农村环境卫生的管理职责、工作流程、卫生标准、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方面的规定。其目的是确保农村环境卫生得到有效管理和维护,保障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以下是有关于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和农村环境管理章程细则模板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
1、每家每户实行房前屋后卫生“三包”(即包自家房前屋后的垃圾清扫、路障清除、水沟清理)确保无垃圾污染,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无阴沟污水,无污泥恶臭,无杂草荆棘,无乱堆乱放,不得从事有碍村容环境和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2、农民街住户生活垃圾、废物需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或垃圾池,再由村委会安排专人统一清运;其他院落住户必须在自家附近挖掘垃圾池一个,将本户的垃圾倒置本池内,待池内垃圾倒满后进行烧毁或掩埋。
3、住户要保持房前屋后及庭院干净整洁,做到柴火、用具、秸秆、粪肥等杂物不乱堆乱放。一经发现,先教育,要求及时纠正,拒不纠正的,赔款100元并强制清除。
4、不乱丢垃圾,自觉将垃圾丢人垃圾桶或垃圾池,在本村范围内(道路、沟渠、池塘、院落)不能见到塑料袋、瓶烂衣服、死鸡死鸭等污染物,一经查实每次赔款50元整,如有屡教不改,经村支两委研究决定取消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
5、各住户管理好自家牲畜,做到家禽圈养卫生、不乱跑,如违犯不但要处理好因家禽污染环境的事宜外,还要每次赔款5元。
6、教育好子女不能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画,不能损害公物,违者照价赔偿。
7、清理自家墙体非公益性、有碍观瞻的广告、标语,违者必须强制清除。
8、凡本村住户在运输建筑材料等,如有掉落材料,碎渣等,必须由运输户及时清扫处理。建材摆放有序,不影响交通和不有碍观瞻。违者每次赔款100元。
9、凡属碍村内建筑的房屋和其他建筑物,必须经村委会研究决定方可施工,未经村支两委研究决定的一律不得乱建乱造,否则后果自负。
10、凡有本村内的商店门前,必须由商业户主负责清理处置所有垃圾,一经发现有垃圾存在,每次赔款50元。
11、凡外来销售商,必须遵守我村的’一切垃圾清理处置方案,在买卖时,请双方一同将垃圾清理处置,否则各销售点赔款50元整。
12、对清理比较困难的河道、水渠、山塘、组道、207国道的杂草杂物由村委会出面清理,做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物,路边无各类垃圾、无堆积物;田间道、土坎、水沟由农户自家清理,确保无杂草,无塑料袋,无玻璃等“有碍视觉”的垃圾。
13、国道两旁和各组道严禁堆放杂物,特别是建筑用料,对违者经批评教育无效的,村委会将派车强制清理,所需费用由其本人自负。
14、严禁占道经营,市场摊子门板及雨伞要位于道路水泥割线外,门板必须清收进屋,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晾晒粮食和堆放柴草、砖石瓦块等有碍观瞻和影响交通的物品。临街不得私自设置栅栏等种植蔬菜和饲养家禽。对违反者经批评教育无效后,处以100元罚款。
15、支持207国道旁的公厕整改,配合危房、烂屋整顿。
16、沿街禁止乱贴广告,乱挂横幅,规范207国道沿线两侧企业、商店门牌、广告牌、安全标志牌等。
17、由村委牵头组织农户每月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
18、每年至少检查卫生两次,年终评选一次文明卫生户和文明卫生组,当选的文明卫生户奖励100元,文明组奖励组长200元。
19、对村里卫生工作不配合在两次以上者,取消村里所有优惠待遇。
20、对处置不履行者,村委向上级申请有力措施,强制执行。
21、以上有关处置收入,全部交村统一管理,用于表彰奖励对村卫生工作有贡献的群众。
以上制度从xx年x月x日起执行,检举揭发者每次奖励人民币50元。希望全村各位村民自觉遵守,全村要形成讲卫生、讲文明的良好风气,群策群力,和谐发展,加快推进我村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2
一、保洁人员的管理制度
1、保洁员对卫生责任区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按照划分的责任管理区按时进行清扫、保洁,做到早上普扫彻底,上、下午巡回保洁;
2、清扫保洁工作必须达到四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做到四净(路面净、绿化带四周净、墙根净、公共场地净);
3、一般清扫保洁时间为早上6:00到晚上7:00,特殊要求的路段除外。做到早上7:30前完成普扫一次,其他时间为循环往复的清扫保洁;
4、清扫保洁人员要服从管理,认真操作、文明清扫,做到不漏扫、不丢段。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请假制度,不得串岗、脱岗、打堆聊天、干私活等,上岗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工作衣、帽;
5、保洁人员必须做到耐心细致,安全无事故。
二、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1、公共卫生设施由保洁员专管,及时清洗,确保设施干净整洁;
2、卫生设施由专人负责维护,并及时维修,确保设施完好无损,使用正常;
3、卫生设施摆放合理、科学使用;
4、卫生设施添置及时,更换适时。
三、垃圾清运制度
1、各保洁员负责将所辖区内主要道路、公共场所的日常环境卫生保洁及生活垃圾的收集,原则上每天收集一次生活垃圾,利用早晨和下午傍晚时间进行收集清运;
2、垃圾日产日清,有多少清多少,按时将垃圾清运;
3、每周至少一次对垃圾箱进行清洗消毒。
四、污水处理制度
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引导树立爱护村庄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禁止损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和乱泼乱倒生活污水。
五、督查工作制度
1、村环境卫生整治督查小组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检查督促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清扫保洁、收集清运,并做好巡查、检查记录;
2、巡查、检查结果作为村环境卫生的考核奖惩和拔付保洁费用的主要依据。
以上各制度解释权中心村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本制度经两委会议审核同意后立即执行。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3
为了提升北三里村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加大社会管理力度,进一步美化村内环境,特制定《东枣园乡北三里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一、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原则
以村民为环境卫生管理主体,充分发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将本村环境卫生管理引入市场化、社会化管理。建立以村民自治,市场化运作为核心内容,管理有序,节约高效的环境卫生长效监督机制。
二、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做法
(一)合理划分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将本村范围的环境卫生、农村村民住宅环境卫生和办公场所环境卫生三大部分。公共场所主要包含村组道路、水渠、村内的区间道路、村办公大楼、三个小区和村、社、农民集中居住区周边的环境卫生。农村居民住宅环境卫生包括:农村居民室内环境卫生和住宅四周统一划定区域的环境卫生。办公场所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村内企业、业主和其它单位的环境卫生。
(二)明确职责,按责任区域管理环境卫生,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共同提高。
1、通过议事会商议,并经村民(代表)大会审定同意,以公开招标方式实施市场化管理和运作。保洁公司中标后,
按要求承担全村范围内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保洁公司的服务状况、服务质量、服务要求由村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村监事会和村民代表共同监管。保洁公司按保洁合同履行保洁义务。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直接向村民议事会和村委会负责并报告环境卫生工作。
2、深入推行农村居民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集中
居住小区居民住宅环境卫生和小区以外的农民住宅环境卫生全部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到户。
3、驻村单位、企业、商家及其他业主的门前环境卫生,按照农村居民住宅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
(三)加强监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的环境卫生管理职责。村域环境卫生要按照上述区域划分情况和管理特性分别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承担下列卫生管理职责:
1、劝阻、制止、纠正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贴乱画、随地便溺、损坏公共设施和占道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摆摊设点、沿街叫卖、看相算命、流浪乞讨等违法违规行为。
2、及时向村委会和城管管理相关执法部门举报严重影
响乡村清洁、绿化、村容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并协助执法人员依法查处。责任单位、责任人在其门前三包责任区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的,由村民委员会和城管等执法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三、健全制度,完善环境卫生监督奖惩机制
(一)建立环境卫生奖惩机制。村民委员会在全村设立环境卫生奖励基金。每年从上级下拨给本村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包干经费列支1万元,政府补助2万元作为环境卫生奖励基金,用于奖励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的本村村民,主要奖励在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严格推行以奖代补、群众自治的激励制度。
(二)严格实行奖惩挂钩的自我约束制度
一是将环境卫生的管理与农村居民各项评比紧密挂钩。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组织的各类评比,必须以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对农户的环境卫生考核结果为基本依据。否则,村议事会有权否决评比结果。
二是保洁公司每年向村委会缴纳1万元保证金,年底由村委会根据村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对保洁公司的考核情况和村议事会讨论结果确定是否退还环卫保证金。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经费,须提交村议事会讨论,村监事会评定,群众民主评议后,方可按合同支付给保洁公司。
三是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管理人员,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工资补贴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成效挂钩。每月发放上述人员工资补贴时,每人提取100元,作为环卫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考核金,由村监事会和村民代表进行管理和考核,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年终考核结果确定兑现。
四是将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村级工作考核目标,严格考核,奖惩坚决逗硬。
(三)完善监督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日常奖励制度。建立以群众自治为基础,村委会、村议事会、保洁公司和全村村民共同参与的环境卫生监督评价新型监管体系。首先是以村民小组和村民小区为单位,组建环境卫生检查考评小组,小组组长和成员全部由村民民主推荐产生,接受村委会和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指导,村民每天轮流进行环境卫生值班,交叉检查评比和登记。环卫考核小组成员和流动值班村民负责环卫不良现象的整改,并按规定提出处罚意见。处罚由村委会和镇城管中队负责实施。其次是建立环境卫生监督评比制度,由村委会牵头,村议事会和村民代表参与,可以本村环境卫生实行规范、系统的检查和考核评比。再次是建立日常环境卫生检查奖励具体办法:
1、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的,处1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
2、倒垃圾、油污、粪便及敞排污水的,处5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
3、在公共设施、树木和建筑物体上悬挂、刻画、张贴、喷涂各类“牛皮癣”广告的,处5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4、门厅、地面、墙面污染物、悬挂物不及时清除的,处20元罚款。
5、违规收集、储存、运输、投放或焚烧垃圾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6、践踏花卉、草坪、树木和攀沿行道树、花坛、树池的,处10元罚款,损毁花草树竹的照价赔偿,并处赔偿金两倍的罚款。
7、擅自张挂布幅广告标语或设置气标、气柱、气拱门,越门伸杆搭蓬、放置广告牌匾、晾晒衣物、摆“骑门摊”,占道摆摊设点、堆物作业、搭桌设座、标牌娱乐、拉场卖艺、游动叫卖、饲养禽畜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50元罚款。、
8、超标排放商业噪声、餐饮业敞排油烟的,处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罚款。
9、户外设置摊点或擅自搭建棚、房、亭等建筑物及修建花台、洗衣台、阶梯、炉灶、水池等构筑物的,一律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本《办法》是北三里村全村村民环境卫生自治管理的基本准则,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和解释,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东枣园乡北三里村村民委员会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4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彻底改变了农村环境脏乱现象,建立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全力打造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生态和谐中心村,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制定中心村卫生保洁制度,农村卫生保洁制度。
一、保洁人员管理制度
1、保洁员对卫生责任区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按照划分的责任管理区按时进行清扫、保洁,做到早上普扫彻底,上、下午巡回保洁;
2、清扫保洁工作必须达到四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做到四净(路面净、绿化带四周净、墙根净、公共场地净);
3、一般清扫保洁时间为早上6:00到晚上7:00,特殊要求的路段除外。做到早上7:30前完成普扫一次,其他时间为循环往复的清扫保洁;
4、清扫保洁人员要服从管理,认真操作、文明清扫,做到不漏扫、不丢段。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请假制度,不得串岗、脱岗、打堆聊天、干私活等,上岗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工作衣、帽;
5、保洁人员必须做到耐心细致,安全无事故。
二、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1、公共卫生设施由保洁员专管,及时清洗,确保设施干净整洁;
2、卫生设施由专人负责维护,并及时维修,确保设施完好无损,使用正常;
3、卫生设施摆放合理、科学使用;
4、卫生设施添置及时,更换适时。
三、垃圾清运制度
1、各保洁员负责将所辖区内主要道路、公共场所的日常环境卫生保洁及生活垃圾的收集,原则上每天收集一次生活垃圾,利用早晨和下午傍晚时间进行收集清运;
2、垃圾日产日清,有多少清多少,按时将垃圾清运;
3、每周至少一次对垃圾箱进行清洗消毒。
四、污水处理制度
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引导树立爱护村庄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禁止损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和乱泼乱倒生活污水。
五、督查工作制度
1、村环境卫生整治督查小组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检查督促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清扫保洁、收集清运,并做好巡查、检查记录;
2、巡查、检查结果作为村环境卫生的考核奖惩和拔付保洁费用的主要依据。
以上各制度解释权中心村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本制度经两委会议审核同意后立即执行,管理制度《农村卫生保洁制度》。
附:农村公路规章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使用、养护管理和路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符合国家规定技术等级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的统一管理。
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交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有关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由市公路管理机构和区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分工负责。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工作。
第五条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建养并重、保障畅通的原则。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农村公路的义务,有权举报破坏、损坏农村公路和影响农村公路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养护管理
第七条农村公路养护分为大修、中修、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
第八条市、县(市、区)应当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类别和实际技术状况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
全市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由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由其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报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县道的年度养护计划由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编制;乡道、村道的年度养护计划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九条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行政区域内县道的养护由其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县道的养护由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乡道的养护和村道的大、中、小修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村道的日常养护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乡道、村道养护的技术指导。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应当逐步推行市场化。大修、中修工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养护作业单位,但抢修工程可以除外。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可以由养护责任单位择优确定养护作业单位。
养护责任单位应当与养护作业单位签订养护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合同约定,使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应当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和质量保修制度。保修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第十四条养护人员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利用车辆作业时,应当在车辆上设置明显作业标志,过往车辆应当避让。
第十五条农村公路的绿化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农村公路养护用地、砂石料场以及养护需要的挖砂、采石、取土以及取水,由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十七条养护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农村公路灾害防治工作应急保障机制,提高抗灾害能力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农村公路交通中断,养护责任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修。不能及时修复的,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组织修建临时通道或者公示绕行路线。
第三章养护管理资金
第十八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主要由市、县(市、区)财政预算资金和国家、省拨给的补助资金组成。
第十九条市和有关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经费预算,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养护管理经费预算,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二十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年度补助标准,由市交通主管部门根据补助资金和市专项财政预算资金的数额、养护里程、技术状况确定。
第二十一条县(市、区)对上级拨给的养护管理资金和同级专项财政预算资金应当统筹安排,根据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完成情况计量支付。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实行年度审计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
第四章路政管理
第二十三条有关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行政管理;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行政管理。
第二十四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在农村公路上应当按规定设置警告、禁令、指示等标志、标线。
第二十五条在农村公路上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二)从事法律作业活动;
(三)摆摊设点,设置集贸市场及各类经营场所;
(四)打场晒粮、堆放物料及设置其他障碍物;
(五)挖沟引水、漫路灌溉;
(六)焚烧秸秆、堆粪沤肥、倾倒垃圾及撒漏污物;
(七)其他损坏、污染农村公路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给他人财产、人身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车辆轴载质量或总质量超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不得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应当经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原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承担修复费用。
第二十七条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农村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应当经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第二十八条临时占用、挖掘农村公路或者从事其他涉路项目作业的,应当经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施工。影响交通安全的,并应当征得法律机关同意。工程完工后,应当按照原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承担修复费用。
第二十九条除农村公路防护、养护需要以外,禁止在农村公路法律控制区范围内修建法律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设立其他标志的,应当经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农村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算:县道十米、乡道五米、村道三米。
第三十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公路巡查,依法制止、处理各种违法使用、占用和破坏、损坏农村公路的行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在农村公路上设卡、收费的,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超载车辆擅自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的;
(二)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农村公路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的。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农村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农村公路畅通的,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摆摊设点、设置集贸市场及各类经营场所的;
(二)堆放物料、从事建筑作业活动及设置其他障碍物的;
(三)挖沟引水、漫路灌溉的;
(四)焚烧秸秆、堆粪沤肥、倾倒垃圾及撒漏污物的;
(五)其他损坏、污染农村公路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挪用、截留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由交通主管部门予以追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七条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5
为了强化农村卫生整治工作力度,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存条件,提高健康水平,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爱卫会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各村实际,按照长期管理集中整治相结合、乡集镇与村管理同步、环境卫生管理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统一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乡上成立由乡纪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村支部书记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牵头负责。各级领导小组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工作规划,要定期研究、定期部署、定期检查、定期总结,并有详细的工作记录和评比台帐。
二、内容及标准
(一)集镇及单位卫生管理办法
1、实行日扫日清月评制,垃圾定点堆放,严禁随意设点堆放,每月清扫垃圾必须堆放于指定地点,若发现随意堆放垃圾一次,罚款50元;
2、按时按标准交清卫生管理费,不得拖欠或拒交;
3、对当月评为卫生光荣标兵的单位和门点,分别颁发卫生流动红旗;对连续三次评为“卫生差”和无故不交卫生费的单位和门点,轻者在高台二中广播通报批评,限期交清卫生管理费,并处以50—100元的罚款,重者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责成有关单位收回门面,另行转让他人。
4、保持门面前和室内整洁,不乱摆乱放,禁止在门面上乱贴广告、标语、横幅等,违者罚款50元。
(二)村级卫生管理
1、各村要建立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每月组织成员对各社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每季度配合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督查评比,并建立卫生管理工作台帐。
2、各村要明确各社群众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将垃圾例入指定地点,并定期进行掩埋和处理,禁止在沿路沿线公路两侧和居民点主干道乱扔、乱堆、乱倒垃圾和其它杂物。对地膜、塑料等白色垃圾,要经常检查,进行集中掩埋处理。
3、各村社主干道路面要整修平整、干净,路面及两侧沟壕的杂草、杂物和污水要勤清理。每年春季都要组织群众对所在村、社主干道路面进行铺垫修整。并对所在村社区域沟壕和道路两侧“三堆”及垃圾死角彻底清理。
三、措施保证
1、实行包保,落实责任制。建立自上而上的环境卫生管理包保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乡上采取三定的办法,一是定领导,二是定村、单位,三是定专人管理的办法。由分管卫生的领导常年专人负责。村上由包村领导和干部包保,村由村主任具体负责,社由社长负责对全社及各社长负责对全社及各户卫生环境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乡上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作为考核精神文明责任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考核。
2、集中整治,常效管理。各村要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摆到重要位置,在保证每年春秋两季进行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建立常效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常抓不懈,实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乡上实行月检查季评比,颁发卫生流动红旗制度,每月由村上组织专人对居民点主干道和农户卫生进行集中检查评比,并建立工作台帐,每季度由乡卫生领导小组对全乡各村环境卫生进行综合评比,对卫生评比好的村颁发给卫生流动红旗,并在年终精神文明责任书考核总分中加1分;对连续两次卫生评比差的村,主要领导要向乡政府做出书面专题检讨,并在年终精神文明责任书考核总分中扣去10分。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6
为了搞好村容村貌建设,提高我村品位,从根本上治理脏、乱、差现象,进一步美化卫生环境,确保我村干净、整洁、卫生。特制定清扫保洁卫生管理制度。
一、道路清扫标准
1、村域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以户为单位进行清理。
2、清扫保洁要达到“四净”“四无”;四净:道路石边净、花带周边净、雨污水口处净、果皮箱里外净四无:无塑料袋、无丢堆漏扫、无污水漫滥、无乱倒垃圾。
二、清扫保洁处罚环境整洁小组每天对村域范围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
1、组责任区内出现堆积垃圾,以及恶臭气味的垃圾对该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小组在小组会议上提出批评。
2、对农户家里出现环境卫生情况的,要求其讲卫生搞好,限期整改。
三、工作纪律
1、清洁工在工作期间,要文明清扫卫生,坚决不做有损环卫形象的`行为。
2、任何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事情坚决杜绝其发生。影响村容村貌的事情坚决杜绝其发生。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7
为加强全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保障村民身心健康,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相关条例,特制定本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由村党委统一领导,卫生领导小组负责,专业队伍保洁、管理和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相结合的原则。
二、村内环境卫生实行分级包干和“门前三包”制度,自家房前屋后由村民自己负责保洁,公共场所由专职人员保洁。各农户一日一扫,保持房前屋后及庭院干净整洁,无阴沟积水,无污泥恶臭,不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必须倒入垃圾点,房前屋后物品要堆放整齐,确保做到整洁干净、无垃圾、无污水污物。
三、爱护房前屋后的绿化苗木、花草。爱护公共设施,严禁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写、乱画。家户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柴火、家什等屋内收藏,摆放有序。
四、保持街道清洁,不得向街道乱倒垃圾和乱排污水。
五、管好牲畜、家禽,实行牲畜、家禽圈养,坚决杜绝牲畜乱放、乱跑现象。
六、村内餐饮、副食、洗浴、美发等商业网点要经常保持经营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三证齐全,规范经营。
七、定期对各居民组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及时对不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以及影响村容村貌整洁美观的不良行为进行教育批评,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恢复原貌。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8
一、保持村容村貌卫生整洁,人人有责,人人参与。
二、农户保洁:做到一日一小扫,一月一大扫,一季一整治,保持房前屋后及庭院干净整洁,无阴沟积水,无污泥恶臭、不乱堆乱放。
三、农户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柴火、家什等屋内收藏,屋外物品做到摆放有序。
四、农户垃圾清理:农户垃圾须装入袋中定期投放到村中垃圾池、垃圾池内垃圾由村保洁员集中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填埋。
五、各户管好自家牲畜、家禽、做到牲畜、家禽圈养不乱跑。
六、教育子女不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写、乱画。
七、门前三包,对于农户门前道路及卫生区有村委负责,划分责任区落实到户。门外不得堆积粪肥、秸杆、砖土等垃圾杂物,农户对自己责任区内的`树木、花草负责养护。对保洁养护不到位的农户,有村保洁员和村干部共同监督批评,督促其经常保洁。农户应自觉保持庭院周围干净、整洁。
八、集中治理:由村委牵头组织农户每月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
九、检查评比:由村委会组织评比,每月一小评、每季一大评,年终一总评,对落后的卫生监督员及农户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年底对表现突出的卫生监督员和农户、授予“文明卫生(监督员)”户荣誉称号。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9
为确保我园卫生状况的大力改善,各卫生区域的整洁美观,提高我园的整体形象,给全园师生营造一个洁净优雅舒心的学习工作环境,展现我园的.精神风貌,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卫生管理制度。
一、明确卫生区域。
幼儿园各活动室、功能室、寝室、公共场地、楼道、厕所、淘气堡、大型玩具、户外场地、篮球场、等等都是我们卫生服务的范畴,根据各班的实际情况进行,逐一划分,各负其责。每个班级负责本班的教室、寝室及室外走道等区域外,还需负责各功能室。(具体安排见值勤表)
二、实行岗位责任制。
各主班老师为其主要负责人,在各班老师认真完成各清扫任务的同时,要认真填写好卫生落实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做到奖惩分明,让讲文明,学先进的好风尚在玉潭实验幼稚园发扬光大。
三、时间安排。
每天要按时清扫二次次卫生区,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每周一为全园大扫除日,以保证卫生服务无盲区。在重大节日等特殊情况下,突击性清扫任务的完成要动作快,标准高,质量硬!
四、清扫标准。
1、教室:要求地面无污迹,无废弃物,无未清理的垃圾,墙面无乱写乱画,无网丝,电器无安全隐患。桌椅摆放整齐,无积灰,窗户干净明亮。
2、寝室:室内干净整洁,被褥折叠整齐统一,日常用品摆放有序,垃圾及时清理干净,弄脏衣被及时洗涤晾晒,床单、被套每月清洗一次,被褥、垫褥每月暴晒一次。
3、厕所:地面便池及时冲唰,做到无残留物,无异味。
4、楼道:地面干净,墙面无网丝,护栏无灰尘。
5、篮球场、户外场地:要求无痰迹,无垃圾等。
6、消毒柜:饭盒餐具等要反复清洗,并将水迹擦拭干净方可放入消毒柜,确保卫生安全。
7、爱护园区绿化带,按时做好浇水,除草等工作。
五、注意事项。
1、教室宿舍及时通风,保证空气流通。
2、床单,被褥要定期晾晒,漂洗。
3、注意幼师个人形象,以提升幼儿园的整体形象。特别是幼师衣着要规范,着装要整洁。
相信通过我园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努力,一定会创建出一个绿色,洁净的新园区,新环境!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0
一、为加快新农村建设,加强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根据有关的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村设立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小组、监督小组,组长分别由村长和村民代表担任,组员分别由村委班子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
三、实行禽畜圈养制度,禁止村范围内放养禽畜,因放养而伤及他人的责令其养主负责赔偿一切费用。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设置广告招牌、张贴栏等建筑物。因实际情况需要设置的,必须提出申请,经村委主管领导批准,并交纳押金。其设置广告招牌设计时必须内容健康,构图色调美观。
五、辖区内所有绿化设施人人有责保护。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准砍伐树木、花草,不准在花坛、草坪、树木下堆放杂物、垃圾。
六、禁止在辖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张贴各类宣传品。
七、禁止将各类垃圾直接倒入污水管道或池塘。
八、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采取“村统一收集、处理的运作模式。
十、住户门前都实行“三包”,对在门前乱吐、乱丢、乱贴、乱摆等违章行为要进行监督。
十一、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由建设项目主管单位负责施工环境管理,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
十二、保洁员每周一、三、五对村庄进行全面保洁一次,重点保证村水泥路面、绿化带及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并实行巡回保洁,在特殊情况下做到随叫随到。
十三、保洁员每天把农户垃圾桶内的垃圾集中进行收集,由村委会派人统一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场。
十四、保持垃圾运输车辆完好,车容整洁,中途不抛洒、不遗漏,起车前要扫清停车点的污物。
十五、文明操作,礼貌服务,发现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文明说话,以理服人。
十六、合理设置和放置垃圾箱,方便农户投放垃圾。配置的垃圾桶不得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十七、加强垃圾箱的看管工作,保持垃圾箱体完好无损,发现有损坏,发现问题保洁员应及时解决或报告村两委。村两委要派专人及时修理。
十八、村垃圾车实行专用,由保洁员保管和维修,并保持垃圾车的整洁,以美化本村环境。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1
为加强街道环境卫生管理,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创造整洁、有序、优美、舒适的街道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乡实际,本着以群众性卫生整治和培养良好卫生习惯为主,适当社会化服务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一切单位和个人在本乡辖区内必须遵守本办法,维护公共环境卫生,服从xx乡人民政府的管理,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并有权制止、检举损害街道等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行为。
第二条每个单位和个人均有享受良好卫生环境的权利,同时有维护和改善环境卫生的义务,并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第三条环境卫生由乡政府委托街道办开展日常管理,并与有关单位互相协作,共同执法,维持本办法的严肃性与统一性。对街道及公路沿线各门店、单位进行统一管理,所有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专门人员有偿管理与群众义务劳动相结合的原则。街道卫生由乡政府购买垃圾清运车,实行社会化服务,依法收费管理,指派专人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废弃物。
第四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自觉爱护公共环境卫生,遵守社会公德,禁止乱扔污物、乱倒污水和随地便溺,维护街道的整洁、美观。
第五条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废弃物(生活垃圾),应向乡政府指定地点倾倒。
(一)所有门店个体户必须对生活垃圾装袋(桶)后由卫生清扫人员统一清运,禁止在道路边缘乱堆乱放。
(二)各单位要在机关院内设置垃圾仓,统一收集管理,由工作人员进行清运。
(三)各种临时摊点的清扫保洁和废弃物处置,由经营者自己负责袋装后送指定垃圾点。
第六条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施工前应与乡街道办积极协调,由街道办具体安排原料的堆放并签订文明施工责任书,各类建筑施工活动中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泥浆等废弃物(建筑垃圾)应当自行负责清运到指定地点,也可委托街道办实行有偿服务。
第七条街道环境卫生实行有偿服务,按县物价局批复标准收取卫生服务费,收费标准:
⑴单位每年xxx元,
⑵街道居民住户每月x元,
⑶街道居民门店户每月xx元。卫生服务费由乡街道办统一收取,实行专款专用。
第八条集会收费标准为:摊位占地x米以内每次收取x元,x米以内收取x元,以次类推。
第九条为了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人居环境和良好的经商环境,各门店经营者应自觉足额交纳卫生费,凡是拒交者将由县城管部门配合乡政府进行强制征收。
第十条街道管理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各沿街户负责每日对院落四周卫生扫除,保持街道洁净,排水畅通,,不得随意损环,杜绝乱写、乱画、张贴广告等。
第十一条对违反规定的,除批评教育外,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所属《村规民约》进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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