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退换货管理制度怎么写 产品退换货管理制度及流程

产品退换货管理制度是指企业针对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退换货情况,制定的一系列规范的管理制度与流程。该制度明确了退换货的处理流程、责任部门与处理方式,以及相应的考核与赔偿办法,以确保退换货处理的规范、高效,同时维护企业品牌形象和客户满意度。以下是有关于产品退换货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产品退换货管理制度怎么写 产品退换货管理制度及流程

产品退换货管理制度1

一、制定目的:

为了更好的配合公司营销战略,顺利开展营销部工作,明确营销部员工的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参与积极和提高工作效率,帮助员工尽快提高自身营销素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合公司的一切营销活动和营销人员

三、制度总述:本营销制度具体分为

1、管理制度细则;

2、营销人员岗位责任;

3、营销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三个部分。

四、制度细则

1、管理制度细则:

1、1积极工作,团结同事,对工作认真负责,本部门将依照“营销人员考核制度

珠海智海粉磨分公司

矿粉、水泥发货管理制度

一、合同签订:除零星客户外,所有外销矿粉和水泥必须由销售部签订合同。单价按合同商定执行,若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公司将以《调价通知函》的方式通知客户,双方确认后执行新的`合同单价。

二、货款支付:货款为预付款或现款现货。内部使用单位也必须同样执行预付款制度。特殊情况可按公司领导指示执行。

三、发货通知:财务部收到货款后,立即通知销售部门,销售部员与业务经理确认发货量下达任务通知单,后将《任务通知单》加盖财务部”半成品调出许可”章传递到磅房。客户资金不足时,

1.顾客在收到商品三天内,没有投入使用,对所购商品不满意,保无条件退货或者更换其它商品。但如果该商品受有关授权许可协议约束,将按该商品的授权许可协议规定条款办理。

2.顾客签收日期超过三天的商品,如果商品质量符合说明书(包括网页上说明)和厂商质量保的要求,不能进行免费退换。

3.顾客在西部网上商城订购的商品,如果在质量保期内出现不能使用的质量问题,符合质量保要求条款的,可以直接退回或免费更换。

超过商品保修卡说明的保修期限,金泉公司将协助解决质量问题,由此增加的费用由顾客承担。

产品退换货管理制度2

为完善公司服务系统,提高服务质量,健全管理体系,本着客户至上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司产品退换货制度:

一、总则

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产品的优良性,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保证销售过程中的公正性,制定本制度。

二、退、换货对象

所有购买权健自然医学产品的顾客,自购买产品30日之内,在具备权健自然医学健康服务中心开具的购货凭证、所退换产品的外包装,同时保证原始包装完好无损,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情况下,皆可在原购买处均可享受退换货。

三、退、换货条件

1、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不予退换)。

2、促销、清仓商品不得退、换货。

3、所换商品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商品未污损;

所退商品的包装完好无损(包括内、外包装),且不影响二次销售;

随产品附带的资料完好无损(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

随该件商品附送的赠品及公司手册、宣传资料、促销用品、公司内部资料等完好无损。

相关单据齐全(包括:送收货单、签收单、发票等)。

四、不予退换货情况

不是在权健自然医学公司及服务中心购买的产品。

无购货凭证,且不能提出必要凭证和有说服力的线索,或票据与货不符或涂改凭证的。

因不正当使用、保存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产品破损。

在权健自然医学公司或服务中心特价购买的产品。

五、退、换货时限

所有货物自购货30日内可办理退换货手续。

每周的周三为办理退、换货时间。

公司或服务中心应于退换、货业务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所换货物或货款退还客户。

六、退、换货手续

凡符合退、换货条件规定的,请在退、换货前与所属供货服务中心或分公司联系,提供所需退、换商品的品名、数量、地址等相关资料,经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退、换货。

或登陆本公司网站下载《退、换货登记表》,如实、准确填写后传真至所属供货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在收到《退、换货登记表》的一个工作日内安排售后服务人员与退、换货人取得联系,经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退、换货。

七、退款的处理办法

由退货产生的退款,公司或服务中心在收到所退货物并验收无误后,将其返还给顾客,顾客也可直接使用此资金选购其他同类商品。

八、退、换货的注意事项

所有因退、换货产生的运输费及包装损耗费由申请退、换货人承担。

相关细则及流程可拨打本公司的售后服务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产品退换货管理制度3

依照《直销管理条例》及南方李锦记有限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退换货制度。公司、分支机构、服务网点以及直销员在处理直销员或消费者的退、换货要求时,均应严格依照本制度的规定。

1、消费者退换货:

消费者自购得产品之日起30天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公司开具的发票或者购货凭证向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向其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办理退换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直销员应当自消费者提出退货或者换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按照公司开具的发票或购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理换货和退货。

2、直销员退换货:

直销员自购得产品之日起30天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公司开具的发票或者购货凭证向公司以及分支机构或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办理退换货。公司以及分支机构和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应当自直销员提出退货或者换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按照发票或购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理退货或换货。

3、消费者或直销员购买公司产品后,已开封使用的产品,如在产品保质期内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经公司质量检测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鉴定,确系产品质量问题的,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退货或换货。

4、退货的产品在购买时如为优惠装或捆绑的促销品,则需将已优惠或赠送的产品/物品一并退回。

5、不属于以上规定情形的,消费者、直销员要求退货或换货的,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销售凭证上的.约定办理退货或换货。

6、下列情形不接受退换货:

(1)产品属遭蓄意破坏、损毁或被错误使用,则不可退换;

(2)未能出示购货凭证或购货发票;

(3)所提供的购货凭证或发票与产品不符

7、售后服务部门:

消费者或直销员均可通过此电话咨询公司的退换货制度,或进行投诉。

8、投诉及退换货处理程序:

9、补充说明

由退货、换货引发的本公司与本公司的直销员或消费者之间的纠纷,由本公司承担举证责任;

(1)由退货、换货引发的直销员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由直销员承担举证责任;

(2)本公司如因故停业,仍然负责相应的退货、换货责任;

(3)随着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将针对具体情况,不断完善、细化退货、换货制度,有效的保护消费者和直销员的权益,做到对直销员负责,让消费者满意。

10、本制度由南方李锦记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11、本制度自公司直销经营申请获得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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