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的规章制度是指对产品质量检验过程中涉及的各个方面、各个要素所制定的标准或行为准则。它通常包括检验流程、检验方法、检验标准、仪器设备使用、数据记录和处理等方面,以确保产品质量检验的准确、公正和规范。以下是有关于质检的规章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质检的规章制度1
1.目的
1.1为确保入厂的外协、外购件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保证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投入使用,杜绝外协、外购件的非预期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所有进厂的外协、外购配套件及其它需质检部外检组检验的零部件的检验和试验。
3.名词术语外协、外购件:
指公司产品生产有关的由公司以外的组织直接提供(或部分工序外协加工)原材料和零部件,本办法中的“原材料和零部件”覆盖了关键零部件
4.职责
4.1技术研发中心负责制订和提供外协、外购件的检验标准、技术图纸等技术类文件;负责新产品外协、外购配套件不合格品的审理。
4.2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负责外协、外购件的试验工作。
4.3车间技术员负责成熟产品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品的审理。4.3质检部负责外协、外购件的抽样、检验、判定工作;负责进货检验须试验零部件送检工作。
4.4物管部负责配件待检单的打印及外协产品的入库收货工作。
5.管理内容
5.1外协、外购件的接收:外协、外购件供应商根据配套部下达的采购计划,填制《送货单》,注明所送物资的编码,随零部件送达公司,报配套部,由配套部确认后到物管部申请打制《配件待检通知单》,交质检部外检组检验。
5.2外协、外购件的检验和试验
5.2.1外检组检验员依据《产品抽样管理办法》实施产品抽样,同时检查供应商包装方式和包装箱上标识与技术标准的符合性,包装方式不符合要求或无标识、标识产品名称与实物不符等问题视为C类不合格,须将实际情况记录到《产品零件检验原始记录卡》。若检验合格,由外检组检验填写《产品零件检验原始记录卡》一份,由质检部保存。质检部检验员在《配件待检通知单》上填写检验结论和加盖检验印章,同时填写《合格品入库通知单》交传配套厂办理入库手续。如所有检验项目中存在不合格,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2.2外检组检验程序
5.2.2.1检验员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资料的规定以及检验基准书的要求对样本进行检验,检验项目须全部覆盖检验基准书规定的项目,作业指导书上没有的项目检验员可根据其质量动态选择项目检验,并将检验项目加在《产品零件检验原始记录卡》上。
5.2.2.2无检验基准书的零部件,检验人员可参照成熟产品同类零部件验收标准进行检验。
5.2.2.3无图、无标准、或技术标准不完善的零部件,检验人员应立即向技术研发中心索取相关技术资料后在进行检验,并报告配套部知晓此情况。5.2.2.4零部件几何尺寸暂无检测手段项目采用试装方法进行检验。
5.2.2.5需送外检测的,由责任检验部门制定周期检验计划经批准后,实施送外检测。
5.2.2.6对需要试验或理化的外协、外购件由检验员按检验基准书规定项目和相关技术通知单执行,对样品作好标识,填写《报检单》一式两份,一份检验员留存,一份随产品一道送相关试验室试验或化验,检验项目须明确在《报检单》上,报检人员须在报检单的“备注”栏上明确希望检验的完成时间。
5.2.2.5外检组检验员依据检验的结果,将结果记录在《产品零件检验原始记录卡》上,并进行合格与否判定。5.2.3实验室检验程序
5.2.3.1实验室检验员依据外检组报检单需求和相应的实验标准对产品实施试验,试验进度无法满足外检组检验员需求时须在接单时明确承诺完成时间,并按承诺时间完成试验工作。
5.2.3.2试验结果出来后,填写相应的试验报告一式三份,一份实验室留存,一份交企管部,一份交外检组检验员,由检验员将实测数和项目合格与否判定信息维护到《产品零件检验原始记录卡》中。
5.2.4检验手段的控制5.2.4.1检验和试验所用的计量器具、测量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量值准确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5.2.4.2检验员实施检验时发现检验手段不能满足检验项目要求或无检验手段时,须及时向部门报告,由部门组织完善检测手段。5.2.5试验和检验过程中,因破坏性试验出现的不合格品的处理规定。
5.2.5.1不合格品须退还给对应供应商;退还方式:试验室检验员或外检组检验员填写《出门条》,签字后交供方,供方交物管部盖“物资放行印章”,门岗凭供应商持有加盖“物资放行印章”的《出门条》予以放行;
5.2.5.2破坏性试验件不计入供应商的本次送货的数量中,即物管部库房按实际入库数量收货。
5.2.6《配件待检通知单》的填写及入库规定5.2.6.1对于检验或试验合格或让步使用的产品由检验人员在《配件待检通知单》“检验结果”栏填写“合格”或最终审理结论,例如:“降价比例让步使用”或“让步不降价使用”的写“让步使用”字样,在“检验员”栏检验员签章后,将《配件待检通知单》交供方办理入库手续。
5.2.6.2库管员接到《配件待检通知单》后,将检验结果为“合格”或明确“降价比例让步使用”或“让步使用”字样的外协、外购件按《物资管理办法》办理入库。
5.2.6.3技术人员作出审理结论后,同级技术员无权改变审理结论,只有技术主管和总工程师方可否决;
5.2.6.4品管部作出的让步降价等审理结论,只有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有权改变审理结论,其余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改变。
5.2.7试验项目结果未及时出来的处理要求
5.2.7.1试验项目未出来时,检验员填写“黄色检验卡片”并在卡片中明确待检的项目,若试验项目检验结论为“合格”或“让步使用”,则由检验员到库房将“黄色检验卡”更换为“绿色检验卡”;若检验项目结论为“退货”,则由检验员到库房将“黄色检验卡”更换为“红色检验卡”,由物管部组织退货。
5.2.7.2因生产急需,零件试验结果未出来时,由生产部填写《紧急放行单》一式两份须经技术副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后,一份随产品一起交对应库管员,一份传零件检验员。试验结果出来后如试验结果不合格,则立即通知相关生产车间停止继续加工使用,并追回该批产品。紧急放行的`零件所生产的产品在试验结果未出来时不得发货。
5.2.8如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时,由生产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一式两份,须经技术副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后,一份随产品一起交对应库管员,一份传产品检验员。进货检验应同时对该批材料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则补办合格手续,不合格则须立即通知相关生产车间停止继续加工使用,并追回该批产品。
5.2.9当同一零部件在一个月内出现三次及以上不能满足要求时,由企管部向厂家下达《质量整改通知单》,经厂家整改两次仍不合格的,由企管部填写《配件停用通知单》,报批后停用,停用产品原有配额由成控中心进行分配。
5.2.10停用的零部件或材料经整改合格后,应重新走样,走样合格后,企管部凭合格的走样报告填写《配件启用通知单》重新启用,并恢复原有配额。
5.2.11进货检验因外协、外购质量问题扣款流程
5.2.11.1检验员根据审理结论和最终申诉结果在《配件待检单》的“降价比例”上注明,交财务部执行。
5.2.11.2分选费用由生产车间统计报企管部汇总传财务部执行。
5.3进货检验结果的统计与分析5.3.1质检部每月对每一配套厂的送货的质量情况进行批次合格率和数量合格率统计,统计区间为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
5.3.2质检部每月将批次合格率和数量合格率倒数前十名的配套厂在每月30日之前报企管部和配套部,由企管部在次月5日之前向配套厂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由配套部传递到配套厂,并要求配套厂在次月10日之前回复企管部整改措施。如某一配套厂连续两个月处于倒数前十名,企管部将下《配件停用通知单》(独家供应的除外)。
6.检查考核与仲裁
6.1检查与考核
6.1.1由企管部负责此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6.1.2考核金额视违反程序的严重程度为20-100元。
6.2仲裁
6.2.1本办法执行过程中的异议由督导部进行仲裁。
质检的规章制度2
供水水质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为了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使人民群众喝上卫生、安全、符合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咸阳市自来水公司特制定水质检测管理制度,对水质实行全面管理,落实责任、层层把关,确保全市供水安全。
1、化验中心负责对水质检测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各水厂化验室按照《城市供水水质标准》规定的项目和频次开展水质检测工作。各水厂化验室技术上服从化验中心管理。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公司应充分重视和支持水质检测工作,对水质检测结果不进行行政干预,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
3、化验中心应按照资质认证的要求做好检测化验室的管理,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并做好对各水厂化验室的管理工作。
4、公司水质检测执行三级检测制度,即:水厂加氯班—水厂化验室—水质化验中心,各自行使职能,确保水质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1)水厂加氯班负责每小时对出厂水游离余氯检测一次,要确保出厂水游离余氯在接触30分钟至少达到0.30mg/L。
(2)水厂化验室负责每日对出厂水、水源水进行9项常规指标检测,每班一次对出厂水浑浊度和游离余氯的’监督抽查。
(3)水质化验中心严格按照国标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项目和频次,每月对各水厂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一次35项常规指标检测,每季度进行一次49项指标检测;每月对水源井原水、混合水原水进行一次39项检测;每月对城区15个管网点管网水进行二次七项常规指标检测;每年委托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西安监测站对各水厂出厂水进行一次106项全分析检测。
5、各水厂化验室应于每月26日前将出厂水、水源水检测报告、统计报表上交化验中心。化验中心应做好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分析统计工作。
6、化验中心对易发生水质污染的环节加强检测频次,当发生水质污染事件时,应在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迅速展开事故现场调查,采样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行使报告职能。
7、各级水质检测部门应及时准确进行检测。发现超标项目,应立即对原样进行复检。如复检仍然超标,应重新取样分析,排除检测失误后,仍然超标,应立即报告公司水质管理小组和通知生产部门,以便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扩大和蔓延。
质检的规章制度3
1本制度的目的,是以公司员工绩效评价制度指导,以车间员工岗位职责基础,通过对员工的业绩、能力、态度等的评价,鼓励先进,改进落后,实现绩效的持续改进,并以此作为晋升、提薪、教育等的依据。
2本制度旨在加强部门管理,规范职员的行为,确定工作标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敬业精神,倡导员工进行精细化操作,使质检员工的个人素质得以提高,有利于团队建设,树立部门的良好形象。
人员管理
1、需要请假时,要提前到部门负责人处填写请假条后,由其审批。未经批准者每迟到(不论什么原因)或早退一次,在15分钟以内扣责任人5分,;15–30分钟扣责任人10分,;超过30分钟,扣责任人15分,超过1小时按半天未出勤考核。
2、脱岗一次扣责任人10分;睡岗一次扣责任人50分。在工作期间到餐厅吃饭或到其它部门进行工作沟通或送样品,必须尽快赶回,如果无故串岗按脱岗进行评价。
3、在工作岗位看小说,杂志、报纸、听音乐、玩手机、闲聊等以及做其他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者,每次扣责任人5分。
4、无故串岗进行操作扣责任人5分,允许到其他岗位学习的除外。
5、外来人员进入质检,质检人员确认其身份,方可允许进入,违反此规定扣责任人5分。
6、当班期间未穿工作服(上衣)或未佩带工作证,每次扣责任人5分。
7、酒后上岗者,扣责任人20分。部门负责人有权不允许酒后人员上岗。酒后不允许上岗的人员按旷工处理。
8、无故旷工,旷工按公司规定处理并扣责任人50分,超过2天者,上报公司处理。
9、对挑拨事端、聚众闹事,故意打架斗殴,影响正常生活秩序者,扣责任人50分,同时按公司相关处罚条例执行。
10、不能按要求参加公司或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及各项活动,迟到或早退一次或不遵守会议纪律扣责任人5分;无故不参加者,扣责任人10分。
11、在部门内吸烟,扣责任人10分。在重点禁火区吸烟,扣责任人50分。
1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不听从指挥,扣责任人20分,情节严重者,由部门酌情处理或上报公司。
13、未经车间允许进入车间或进行拍照者,要及时制止,并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对陌生人员进入质检,及时制止,通知管理人员,交由保卫处处理。
14、私拿公司物品者,一经查出,不论任何人都交到公司处理。
15、把本公司技术泄漏给非本公司人员的(得到相关领导批准的除外),一经查出,不论任何人都交到公司处理。
16、在对外协调时,语言不文明,有损于部门形象扣责任人10分。
17、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扣责任人5分。
18、未按车间指定位置、随意堆放杂物,扣责任人5分。
19、去现场不穿工作服者,扣责任人5分。
20、向公司外部人员或内部非必要人员泄漏薪资,或打听他人薪资情况,扣责任人20分。
21、向公司内部不相干员工或外部人员泄露公司经营、技术等秘密事项,尚未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扣责任人50分,严重者交公司处理。
22、在部门内煽动部属或他人不服从规定,扰乱人心,扣责任人50分,严重者交公司处理。
23、乱涂、乱写或有妨碍车间安定内容的印刷品等散发或煽动的情况扣责任人50分,严重者交公司处理。
24、工作人员在做预算时不允许指定或接触生产厂家人员,也不允许外来生产厂家人员进入本部门,部门所需的备品、备件、易耗品等通过采购人员购买,部门只做接收或检验工作,违反此规定扣责任人50分,引起纠纷或争议后果自负。
质检的规章制度4
顾目部质检员质量管理内业办法
1、工序交接制:上下道工序施工必须认真交接,不合格项工程不得转序。并认真填写交接记录,上下工序组长签字后,由质检员验收盖章。
2、自检:分项工程完工后,质检员协助工长组织自检,并作好质量评定记录,班组长签字,质检员盖章。
3、专检:质检员按形象进度进行检查,并作好质量评定记录。份数以满足要求为准,要及时准确,违者罚款50元/次。
4、质检员每半月对标识进行一次检查,并形成记录。
5、项目部根据工程的需要,开工前提出监视和测量装置配置计划,上报质检部审批。项目部按审批的计划购置装置,经质检部验证后计入台帐,统一编号,形成记录。
6、开工前制定监测器具配置计划,并作周期核定记录,每月作月检记录上报公司盖章留存。
7、成品保护:质检员依据措施随时跟踪检查,并作好记录。
8、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每月一次,并附复检记录。
9、回访:竣工后一年内最后一个月进行回访,填写回访卡,让用户签字,一式两份上报公司。项目部制定回访回修方案,并组织回访。
10、公司下发质量通知单,按通知单要求整改、验收。工地质检员应妥善保管。
11、质量内业在工程竣工后l0日内随技术内业装订成册归档,并报送质检部门。
12、单位工程竣工后,及时收取甲方外委队伍分项工程内业资料。
13、内业资料整理不及时,并影响检查验收的.罚款200元/天。
以上条款凡与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各部委、省、市法规、规章相抵触的,均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予以修正。
质检的规章制度5
一、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所购外购件以及公司生产的产品材料质量符合要求,部门人员能严把质量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品管部各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
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三、职责
总经理——负责对本制度的批准及争争议问题的最终裁决
品管部经理——负责对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实施监督。
品管部组长——负责对本车间范围所有人员的培训及监督执行。
品管部各员工——负责执行本制度。
四、车间检验人员的规定
1、检验员根据各自车间、流水线的安排进行工作;
2、按时上岗,不得早退、不得请假,如有事应及时告之办公室,并由办公室人员组织安排人员顶岗、替岗;
3、下班前做好本班工作,及时清理、清扫工作区域的脏污,切断电源。
五、来料检验规定
1、对外购紧固件的检查:对每月采购回来的紧固件必须做一次不定期的抽检,抽检比例为5%,检验标准参照来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并同时检查包装内是否有合格证等相关的质量证明。
2、对外购型材的检查:对每月采购回来的型材必须做一次不定期的抽检,抽检比例为10%,检验标准参照来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并同时检查型材表面是否有材质标识及生产厂家的标识等相关证明,供货商应能不定期的提供所购材料的合格证明书。
3、对外购铸件的检查:对每月采购回来的铸件必须做全检,检验标准参照来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并同时要求供货商应能不定期的提供所购材料的合格证明书。
4、对外购电气件的.检查:对每月采购回来的电气件必须做一次不定期的抽检,抽检比例为10%,检验标准参照来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并同时检查电气件是否有相关标识及生产厂家的标识和3c标识等相关证明,供货商应能不定期的提供所购电气件的合格证明书。
5、对外购轴承,油封等的检查:对每月采购回来的型材必须做一次不定期的抽检,抽检比例为20%,检验标准参照来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并同时检查外购件合格证及生产厂家的标识等是否齐全,供货商应能不定期的提供所购材料的合格证明书。
6、对外购油漆的检查:油漆外包装上合格证及生产厂家的标识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
六、成品、出料检验规定
1、各检验员,对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必须按照技术标准或合同要求进行检验。
2、检验员如发现不按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产出的半成品、成品出现质量问题,本产品不予判合格,并将质量问题和质量记录及时汇报有关部门。
3、检验员在检验半成品、成品中,如发现质量问题,本产品不予入库,否则造成退货现象,均由本人负责。
4、检验员由于工作不认真或盲目处理半成品、成品,检验如出现质量问题,均由本人负责。
5、检验员必须认真检验半成品,成品(如检查各部位紧固、连接等)都作相应地记录,合格证有关内容要清晰,以免造成安装错误。
6、抽查人员随时抽查检验员已经检验过的半成品、成品,如发现质量问题,对质检员作相应处罚。
7、对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或半成品,签发合格证和检验合格单,对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或半成品,作好标记,提出处理意见。
七、检验管理
1、本办法适用于品管部门的基本任务、工作职责及有关部门相互关系和考核内容。
2、基本任务是以质量为中心,切实做好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工作,协助质量认证工作。
3、应每日、月、年向有关部门提供日报、月报和有关资料供部门之间工作的配合。
4、及时反映生产车间、相关部门有关产品质量的报表和资料。
5、对原料仓库提供及时合格与不合格品处理意见。
6、及时反馈采购部门外协、外购、零配件等物资合格与不合格品的处理意见。
7、及时处理客户投诉。
8、及时向各车间反馈有关产品售后服务客户投诉的质量信息,以利于产品质量的提高和改正。
八、检查与考核
1、对本公司产品的质量负责监督、检查、考核。
2、对本部门检验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出厂合格证的签署负责。
3、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负责作出处理。
4、按照公司质量考核细则规定对各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负责。
5、如违反上述考核细则及有关规定,按公司规定的经济责任制条款进行处罚。
九、质量分析例会
1、为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使品管部及时准确地掌握质量情况,科学地搞好质量管理,品管部采取定期召开质量例会制度。
2、质量分析例会在每个周二召开。
3、质量分析例会由各部门负责人轮流主持召开,工程技术部、各车间、品管部、市场部及各相关部门等应参加会议。
质检的规章制度6
一目的
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三职责
3、1本程序由品管科管管理
3、2评审职责
本公司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
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负责
3、3处置职责
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品管科处置
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3工作程序
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割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品管领导,品管科有关负责人
四评审、记录
4、1、1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购。
4、1、2经辅料质检员检验且判定为不合格的进货物料,辅料质检员应在不合格物料的“原辅材料进货检验单”上标识不合格,仓库保管员对其标示、隔离存放
4、1、3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质管科。
4、1、4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2标识、隔离
4、2、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4、2、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4、2、3对不合格品粘贴“不合格”识别标记,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注明不合格原因
4、2、4不合格品的隔离方法。对不合格品要有明显的标记,存放在工厂指定的隔离区,避免与合格品混淆或被误用,并要有相应的隔离记录
4、2、5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4、3处置
4、3、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出处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置。若有争议,则由品管部负责人仲裁。
4、3、2收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由供应方自行处置。
4、3、3生产过程中,结于标准允许返工的不合格品,生产人员应按相应标准和技术规程的操作工艺,予以返工,并经检验员重新验证合格后方可放行。
4、3、4对已判定不合格的成品或经返工仍不合格的产品另行堆放,并做好标识。
4、3、5原料/成品储存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由仓管人员进行处置。
4、3、6已经外销不合格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和客户协商处理办法,做好记录,并写成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3、7对于制度制定不合理、执行情况不好或有差错等工作不合格,对此类不合格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五纠正和预防措施
质量负责部门根据数据分析发现的’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严重程度,确定实施纠正和纠正措施。
5、1纠正措施,采取纠正措施的时机:
5、2产品实现过程中出现质量不合格品并重复发生。
5、3走访或与顾客座谈,结果对产品质量不满意,并有具体事例比较严重时。
5、4收到反馈的质量不合格的记录。
5、5顾客的投诉或顾客对同类问题连续提出抱怨。
5、6供方的产品或服务出现严重不合格。
5、7内审和外审发现的不符合项;管理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
5、8质量管理工作中,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时
5、9质量负责部门负责对数据分析发现的不合格进行评审,确定是否需要采取纠正措施。
5、10责任部门负责人对确定需要采取纠正措施的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并确定原因和需要采取的纠正措施。
5、11经理组织项目质量负责部门对责任部门提出的纠正措施进行评价并确定所采取的措施。
5、12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评价后的纠正措施。
5、13经理组织项目质量负责部门对责任部门实施的纠正措施效果进行验证。
5、14经理负责将纠正措施实施效果提交管理部门进行评审。
5、15质量负责部门保持记录。
六其它
6、1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执行上述程序。
6、2若客户要求使用不合格成品时,必须经供需双方商定,并形成书面接受文件,需要时右供销科向客户说明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标识和记录。
质检的规章制度7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对企业物流工作的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更加科学合理地进行商品物资的统一采购和合理储存,以保证本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运转,不断降低生产成本,减少货损,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从xx年xx月xx日起执行,并由厂长授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采购管理
1、实行统一采购物资的范围:生产所用的所有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仪器、设备及配件耗材;试剂、试药;五金、玻璃器皿;劳保材料、办公用品等本公司购进的所有物资。
2、生产科的工作职责:
(1)根据本公司产品特点,编制产品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耗用定额,作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采购的基础数据。
(2)根据生产计划,编制材料需求清单。
(3)根据本公司产品销售趋势、生产加工能力,为降低采购成本,减少采购费用,会同销售、供应、仓储、质检、财务部门拟订大宗消耗原辅材料的库存储备安全定额,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3、供应部门的工作职责:
(1)向供货厂商询价,筛选供货单位,报经厂长审批确认。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采购按GMP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审计进行。
(2)对经厂长审批确认的供货厂商,供应部门应与其协商,草拟采购合同,然后报厂长审批后确认。
(3)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材料请购单,报经厂长批准后组织采购。
(4)采购物资运抵本公司后,根据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流程规定,由仓库签发入库单或待检验物资入库单,交本公司有关部门办理质检、点数入库手续,并核销采购计划。
(5)对到货后付款的材料物资,付款时审核供货厂商的结算凭证、本公司的入库凭证,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报送有关部门及厂长审批付款。
(6)对赊购物资在本公司规定的挂账结算日,审核供货厂商提交的入库单、退货凭证,根据采购合同规定条款,编制挂账结算单,报送财务部门审核。
4、财务部门的工作职责:
(1)做好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
(2)认真审核物资采购及销售的货款结算、物资出入库手续制度的执行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3)对货款结算凭证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核,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纠正,避免给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4)设置有关明细账簿,及时办理记账手续,做到账目清楚。
(5)做好与仓库、采购、销售部门的账单、账实的核对工作。
5、质量部门的工作职责:
(1)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审计工作。
(2)及时对入库需检验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并发放报告单。
(3)对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4)配合供应部门做好有关物资的采购工作。
6、仓储部门的工作职责:
(1)凡购进的各种物资,必须及时按入库单验收点数,并填写实收数,及时记入库存台账。
(2)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
7、设备部门的工作职责:
(1)做好仪器、设备、电器及其备品备件的请购工作。
(2)配合仓库做好有关物资的入库验收工作。
(3)配合供应部门做好有关物资的采购工作。
8、各部门其他相关职责:
(1)各部门按规定做好所需物资的请购工作,必须填写请购单,报经有关人员审核,并经厂长,必要时集团公司审批后,交供应部门办理采购事务。
(2)各部门在请购时,常用易损件及耗材应提前做好计划,以免在使用时出现衔接间断,由此影响生产进度造成的责任由该部门负责人承担。
9、采购操作流程:
(1)本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有关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特殊情况经厂长批准由指定人员办理。
(2)供应部门应根据厂部下达的生产计划及生产部门的生产周期安排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生产耗用进度的实际需要编制采购计划,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3)供应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
(4)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供应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由仓库开具《入库单》,入库物资交仓库进行点数核对。需要检验的由仓库填写请验单交质量部门进行取样检验,检验合格的入库;不需要检验的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入库,并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5)无论是预付款还是到货付款,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供应部门填开《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厂长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6)财务部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请购单》、《采购合同》、《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审核手续。
(7)出纳人员须在接到经厂长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齐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若因付款时间较急,出纳人员可以先以电话请示的方式报经厂长同意后办理付款手续,但必须在厂长回厂后补办审批手续。
(8)采购物资除经厂长批准直接交付使用部门使用及管理外,其他物料、工具等必须先经过仓库验收后由领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第三章:仓储管理
1、物资验收入库:
(1)物资入库,保管员应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如发现不符现象,可以拒绝入库。
(2)物资入库后,需要检验的应先进入待检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合格区,更不准投入使用。
(3)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按发票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单各栏应填写清楚,交财务科计账。
(4)不合格品应隔离存放,及时处理,严禁投入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5)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仓库负责人处理。
2、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货物的属性、特点和用途分类存放,并遵照GMP的有关规定执行。
(2)物资的堆放原则: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根据物资特点,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清洁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检验材料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仓库物资如有损失、报废、盘赢、盘亏等情况,保管员应及时报告仓库负责人进行原因分析及调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
(4)仓库物资未经仓库负责人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特殊情况应报经厂长批准。
(5)保管员应每月对物资进行实物盘点,报送厂长及有关部门,保证账、卡、物的一致。
(6)保管员应经常巡视仓库,检查有无可疑迹象,要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检查危险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7)对于某些特殊物资,如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储存保管。
3、物资的发放:
(1)物资的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做到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
(2)所有物资的发放必须有领料单,注明所领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等,并有领料人和批准人的签字,如批准人外出时必须电话确认,事后补签。对于手续不全的领料行为保管员可以拒绝发货。
(3)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4)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4、其他有关事项:
(1)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进入。
(2)仓库严禁烟火,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3)仓库设有防鼠、防虫设施,严禁在库房内存放食品。
(4)保管员应做好日常的卫生工作。
(5)保管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只有当移交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
第四章:经济责任处罚
1、物资使用部门必须依据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实际需要,认真填制请购单。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本公司资金使用浪费的,依照相应的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2、供应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采购物品的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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