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的规章制度是指教会内部制定的规则和章程,用于规范教会的组织结构、运作方式、成员行为以及与外部的关系。以下是有关于教会的规章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教会的规章制度1
一、遵守法律法规爱国爱教荣神益人
二、信仰纯真虔诚
每个信徒必须信仰纯真,根基要立在耶稣基督的磐石上,不能逐波水流,要有自己的主见,不让社会中不良行为腐蚀带到教会中,以《圣经》教导宗旨十条诫命为信仰开端于鞭策。
三、抵制外端邪教
在接待外来人时,必须谨慎,身份要明切,更不能上讲台讲道,必须通过上级或县三自爱国委员会批准,来龙去脉清楚,才能光明磊落接待,如果发现异端邪教,搞清事实及时向上级汇报或报警。
四、礼拜天守则
每个信徒礼拜天准时到教会,唱诗、祷告,穿着要整齐干净,到教堂必须肃静,带小孩的必须看管自己的孩子,呵
护好,带手机必须关机或调为振动,不影响别人聆听讲道,唱诗班礼拜天或每逢过节献唱诗歌声音洪亮而整齐,不腼腆、不胆怯、统一组织安排,每个信徒到教堂不许随意乱丢垃圾或吐痰,凡事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
五、互帮互爱,彼此交流
不信教群众于信教徒必须正常往来,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取长补短,教堂与教堂之间相互交流、互动,要有融洽的氛围,不歧视,要平易近人,一视同仁,要互相团契的心。
六、培养教牧队
办好教会必须跟上时代的潮流,与时俱进,培养德才兼备、信仰,根基稳固,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候起火车头牵引作用,来更好牧养教会侍奉上帝,传讲天国的福音,放正角度,引导使人劝勉归主,认识真理。
七、财务管理制度
教会中的财务必须组长理财、会开透明、互相监督、有统一财务管理员支付一切安排,不铺张浪费倡导勤俭节约教会中每分钱发在刀刃上、不挪用、不外借教会中的每一次奉献的钱必须开通专用账号存入银行,支付与收入明切记录,定期每年向教会大众公布账目。
八、奉献爱心
为了更好的建设发展好教会,奉献爱心是每个信徒应有的责任,不论金钱、财物、人力等奉献都是荣神益人的好表现,不论捐多捐少,首先跟家庭中成员商量,然后酌定捐献,不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乐意,不有强制性措施,只有本人从信仰角度认识来决定奉献爱心。
九、爱护公物财产
教会中的公物财产需要人人来保护,损坏必须要原价来赔偿,如果人为故意损坏的要加倍罚款,教会中的图书不能随便外借,如果有借出书刊物必须定期归还放到原有的书架上,如有损坏必须赔偿。
十、殷勤作工与探访
教会中每个成员都是神的好管家,教会的发展建设等一系列都跟每个信徒息息相关,每个人都有任务要殷勤来完成,不能有相互推诿或让教牧来完成,因为我们侍奉的是一位神、一信、一主、一洗,教会的安全隐患要随时排查、防火、防电、防灾等各项责任要落到实处,探访病人或离逝不限定时间、只要接到电话对方及时联络抵达,还要助残扶幼等。
(注:只限本堂参考)
教会的规章制度2
教会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条
耶稣基督是教会的元首,为教会一切权柄之源。
第二条
耶稣基督治理教会的权柄体现在:
用神的话语来治理他的教会;以圣灵来治理他的教会;藉他所拣选的仆人——教牧人员及平信徒领袖来治理他的教会。
第三条
本教会最高决策机构应该为本教会牧师及长老组成的教会治理委员会。但在牧师团及长老团成立之前,教牧团代行牧师团的职责及功能、核心同工会或执事会代行长老团的职责与功能。当本教会产生三位以上牧师、三位以上长老时,即组织牧师团及长老团,发挥治理之功能。
第四条
教牧团由本教会现任牧师及传道组成,为本教会传道牧养事工的决策与领导机构。
第五条
教牧团的职责:
(一)传讲神的福音;用神的话语来造就、安慰和劝勉信徒;训练门徒,兴起平信徒领袖;维护信仰的纯正;为教会代求及祝福。
(二)施行教会的圣礼。
(三)根据教会的事奉目标,制定各项事工计划,并设立相关的职能部门来推动各项事工。
(四)提议任免牧师(包括按立新牧师)、传道;任免教牧团下属各职能部门的同工。
(五)负责审理会友代表控告传道及教牧团下属同工议案,组织调查并做出处理决定。
(六)提出教会章程、信约及纪律的修订议案。
(七)牧师的职责:负责教会事工,管理教会,主持圣礼,牧养并教导信徒.
(八)传道的职责:协助牧师各项事工,牧养教导信徒.
第六条
教牧团的工作制度:
(一)教牧团设立主任牧师一人,负责主持教牧团工作;主任牧师空缺期间,由在本教会担任牧师(或传道)时间最长的牧师(或传道)暂行其职权。
(二)教牧团实行主任牧师负责制;但本章程第五条第(四)至(六)款中规定的事项,由教牧团集体决定,所作决议需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方为有效。
(三)主任牧师要带领教牧团例会,及时计划、组织、实施、评估各项职能部门的事工。
(四)教牧团每月参与及带领教牧及核心同工会一次,与平信徒领袖一起计划、组织、实施、评估各项教会事工。
(五)教牧团在教会同工年会中,要对上一年度牧养事工进行总结报告,接受众同工的评估,并提出下一年度牧养计划。
第七条
牧师、传道的资格及就职程序:
(一)牧师及传道候选人由教牧团提名,经教牧及核心同工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进行确认。
(二)主任牧师的资格:主任牧师应受过正式神学教育,具有五年以上教会牧会经历并有事奉的果效,讲道与教导有恩赐,家庭有美好的见证,治理方面有明显的领导力。主任牧师候选人必须是弟兄。
(三)牧师的资格:牧师应在认可之神学院受过正式神学教育,坚守真道,具有三年以上的教会牧会经历,忠心牧养神的群羊,及时供应灵粮,事奉有明显的果效。
(四)牧师的按立:传道符合牧师资格者,由本人填表申请,两位牧师推荐,教牧及核心同工会通过,可按规定日期,地点,仪式,由教牧及核心同工会认可之教会属灵长辈组成的按牧团进行考核通过之后,按立为牧师
(五)传道的资格:传道应在认可之神学院受过正式神学教育,在教会任实习传道一年(或以上),信仰纯正,清楚蒙召,立志献身传道,勤谨工作,关心爱护信徒,凡事作信徒的榜样,并经过教牧及核心同工会评估通过,被接纳为传道。
(六)实习传道的资格:应在认可之神学院受过正式神学教育,愿意在本教会委身事奉,并有学校师长的推荐、认可其传道事奉之恩赐,经过教牧及核心同工会评估通过,被接纳为实习传道。
第八条
牧师、传道的监督机制:
对教牧人员的品德、神学、事奉,由核心同工会及扩大同工大会进行监督。
当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提出质疑时,经大会推选出代表,与当事人充分沟通之下,可在任期内终止其事奉。
第九条
教牧人员任职及离职:
新任教牧人员初任期为一年。
(二)主任牧师第二次以后之任期均为五年;牧师第二次以后之任期均为三年;传道第二次以后之任期均为两年。
(三)任期满前三个月由教牧及核心同工会人事小组提出续聘与否,并通知当事人。
(四)教牧人员离职前三个月要向教牧及核心同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以离开。
(五)主任牧师及牧师连续六年事奉之后,可以申请一年的安息年,安息年期间薪资照发。
(六)牧师、传道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五十五岁;牧师、传道任职不超过六十五岁。
第三节教牧及核心同工会
第十条
教牧及核心同工会由教牧人员及核心同工组成,为本教会行政管理事工的决策与领导机构。
第十一条
核心同工会由各聚会点带领人所组成。核心同工会鼓励夫妻一起参加会议,但两人只算一个投票权。
第十二条
核心同工会的职责:
(一)各聚会点事工的计划、组织、带领、报告、及评估。
(二)审议任免专职干事,任免同工会下属各职能部门的同工;审议教牧团提出的任免牧师、传道的议案。
(三)管理教会的会籍,及了解各聚会点信徒状况。
(四)负责审理会友代表控告同工会下属同工议案,组织调查并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一条
长执会是由核心同工会中选举出的长老及执事所组成的教会管理小组。除十一条所列核心同工会的全部职责之外,还有以下的职责内容:
(一)代表核心同工会进行日常的行政决策,对于临时或紧急动议有决策权。
(二)管理教会的财务及资产;提交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预算报告;设立相关的职能部门,有效进行教会管理;审批预算内财务的使用。
(三)提议任免专职干事。
(四)决定牧师、传道及其他教会全职人员的薪酬标准。
第十二条
教牧及核心同工会的工作制度:
(一)同工会由主任牧师任主席,长执会代表任副主席。同工会主席负责召集并主持同工会会议。
(二)同工会实行分工负责制,重大问题由同工会集体决定,所作决议需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方为有效(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
(三)同工会每个月/或两个月开一次大会。
第十三条
核心同工的就职程序:
(一)聚会点带领人均为核心同工候选人,候选人必须参加同工会,但没有投票权。聚会点带领人必须接受门徒训练及事工训练(或相当程度的训练)。
(二)候选人连续参加核心同工会半年,经教牧团审核批准,成为核心同工正式成员。
(三)会友人数在五十人以上的堂点/聚会点,可每增加三十名会友增派一名核心同工。
(四)在核心同工会事奉一年以上、受洗三年以上、事奉有果效及见证,符合提前三8-13对执事资格的要求,年龄在二十五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同工,可通过教牧及核心同工会选举,扩大同工大会通过,被选为执事。执事任期为两年,连选连任。
(五)执事中连续任期两次以上,事奉有果效及见证,符合提前三1-7、彼前五1-3对长老资格的要求,年龄在三十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男执事,由教牧及核心同工会推荐成为长老候选人;长老由扩大同工大会选举产生;长老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
第四节事工及职能部门
第十四条
教牧及核心同工会之下设教会管理、教会动力、敬拜部、培训部、牧养部、事工部、拓展部等事工及职能部门。
(一)教会管理:包含行政、人事、财务、物品的管理。
(二)教会动力:包含祷告推动、文字宣传、联合聚会、周年庆典等内容。
(三)敬拜部:负责诗班、敬拜团、敬拜培训、乐队、乐器与音响管理等。
(四)培训部:负责新朋友班带领者培训、信徒培训、组长训练、门徒训练、事工训练、圣经学校、基本神学培训等。
(五)牧养部:负责小团契及聚会点/堂点带领人的培训与牧养,并支持及帮助这些带领人的牧养事工,负责洗礼培训、洗礼聚会、圣餐聚会、婚礼、丧礼的’举行。
教会的规章制度3
基督教会堂务管理规章制度
遵循《圣经》的教训,按照政府有关政策法规,根据广东省基督教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堂会管理组织
第一条:堂务管理组织指教堂、固定处所(以下简称“堂”)的堂务管理委员会、理事会、长执会、堂务管理小组等(下称堂委会)。堂委会由教牧人员、信徒代表组成,本堂的教牧人员为当然委员。
第二条:堂委会中的信徒代表由本堂的信徒代表大会或信徒大会通过民主协商和选举产生,任期到下届为止,连选得连任。堂委会的组成要符合“老中青”三结合原则,具广泛代表性。堂委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堂委若干人。
第三条:堂委会为堂的最高决策机构,研究和决定堂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堂委会应定期换届,每届任期最长不超过五年,同时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堂务管理制度,明确堂委会的权责和组织构成。
第五条:堂委会的工作原则为民主集中制,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堂委或由堂委会授权的管理组织会议,并设立会议记录以备查核。堂委会研究和决定的事项,须有三分之二的堂委同意方能通过。
第六条:堂委会须接受上一级基督教两会组织的直接指导和检查工作。各级基督教两会产生的决议,堂委会有遵守和履行的义务。
第二章堂务管理组织成员
第七条:堂委会委员必须受洗并加入本教会三年以上,在教内外有好名声,热爱教会,遵纪守法,热心事主,乐于助人,每年至少有三分之二时间在本堂参与事奉。70岁以上的.信徒一般不再担任堂委。
第八条:堂委会委员应按堂委会的安排,切实承担分管的事工,并遵守民主决策原则,服从堂委会的决定。
第九条:堂委会委员应自觉接受信徒的监督,凡事都作信徒的榜样。
第十条:堂委会委员之间应尽量避免有直系亲属的关系。
第十一条:堂委会委员因犯错误,经本堂全体信徒或信徒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免去其委员职务。
第三章堂务管理组织的职能及责任
第十二条:根据《圣经》的教训,教会的传统,按法律法规和三自原则计划和推进堂的各项圣工。
第十三条:安排堂的各项教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堂的同工、义工。
第十四条:制定和完善堂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代表本堂与各有关方面商谈和签署与本堂有关的项目或协议。
第十六条: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在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基础上,与境外教会开展友好往来。
第十七条:决定本堂的重大开支项目。
第十八条:决定本堂举办的社会服务活动及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九条:承担作为法人或责任人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条:处理堂内部出现的各种问题,对违反教义教规的信徒作劝戒,对犯严重错误者,经市、县两会调查核实定出处分意见。
第二十一条: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有义务支持上级两会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教育信徒识别和自觉抵制异端、邪教和境外渗透,并将有关情况向上一级两会组织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堂委会负责筹措堂的经费,接受信徒的奉献和其他符合自养原则的捐献,但不要向信徒摊派,更不能向境外伸手索要。有条件的堂可以开办经济实体,增强自养能力。
第二十四条: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管理财务,定期在堂内公布账目。堂财物要造册登记,妥善保管。原则上教牧同工不兼任出纳、会计工作,堂负责人、会计、出纳三者不能有亲属关系。
第二十五条:每次主日聚会结束后要及时开箱清点,开箱以及清点时至少有三人进行操作,奉献箱要注意防盗。
第二十六条:堂有义务支持当地县或市基督教两会的经费,当地县或市基督教两会有责任检查、监督所属教会的财务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经广东省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广东省基督教协会委员会通过后实行。修改时同。本制度解释权在广东省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广东省基督教协会的常务委员会。
教会的规章制度4
一、各专业活动室的使用、管理由辅导老师负责。
二、活动前十分钟打开门窗,使室内空气流通,让幼儿及时做好活动前的准备。
三、幼儿应在活动前带齐所需学习用品或有关器材到达活动室,按座位依次就坐。
四、保持室内环境卫生,不乱抛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
五、爱护室内各种设施,不准在课桌上、墙壁上乱涂乱画。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六、遵守活动纪律,认真听讲,积极练习,不影响别人活动,努力提高活动质量。
七、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室内环境整理,每周定期打扫一次。
八、及时关琐门窗,室内物品如有损坏,责任人照价赔偿。
九、各活动室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一)幼儿美工室管理制度
1、美工室有专人负责。
2、教师提前进入室内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3、教师严格执行活动计划,做好活动记录。
4、在教师的组织指导下,进行环境创设。
5、教育幼儿爱护室内物品,按活动程序组织幼儿开展美工活动,不得在桌上、墙上乱涂乱画。
6、活动时注意养成良好的习惯,剪下的纸屑等废品放在固定地方,经常保持室内整洁。
7、活动后清洗整理好美术作品,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把作品带出。
(二)幼儿建构室管理制度
1、专人负责,定期管理。
2、按照专室活动安排表入室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
3、活动时注意安全,教会幼儿正确的游戏、操作方法,以免发生意外。
4、活动后及时做好整理工作,摆放好物品、积木等。
5、教育幼儿不擅自拿取玩具、更不允许私自带出。
6、保持地面清洁卫生,做好“四无”,无灰尘、无痰迹、无果壳、无纸屑。
7、保持门窗、窗橱的明亮清洁,及时关好门、窗、灯。
(三)幼儿图书室管理制度
1、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2、幼儿图书室是专门为孩子设置的’活动场所,成人一般不外借。
3、班级幼儿根据安排进入图书室进行阅读,老师必须进行指导。
4、教育幼儿人人爱护图书,学会阅读图书的良好习惯。发展孩子的能力。
5、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6、由于班级教学的需要,需借阅时,必须经得管理人员同意,办理借阅手续,才能带出幼儿图书室。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如果有遗失或损坏,借阅者负责赔偿。
7、各班每次进图书室,进行登记(人数,时间)。
(四)幼儿科学发现室管理制度
1、科学发现室有专人负责,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
2、各班按活动室安排组织幼儿活动。
3、幼儿进入科学发现室活动,教师要加强管理与指导,不得损害室内物品,教育幼儿要爱惜实验器具,操作完毕,放回原处。
4、室内标本、设备、实验器具,应保持整洁,无灰尘。
5、科学发现室物品外借使用必须有登记。
6、幼儿活动结束后,管理员应打扫管理,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五)多功能室(音乐厅)管理制度
1、活动室应遵循儿童发展特点安排活动。
2、活动室内物品需详细登记,不随意挪用物品。
3、专人负责损耗材料的添置。
4、各班按时进入多功能室活动,不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负责人说明。
5、幼儿活动后,教师应带领孩子及时收拾、整理,保持活动室整洁。
6、每周五下午由负责人进行全面收拾整理,清点物品。
7、教师应做好每个班活动时的效果分析,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做好记录,便于以后修改。
8、注意活动安全和效果。活动结束时,负责人应协助本班教师组织幼儿回班。
9、注意妥善保管好室内财物。
(六)课件制作室管理制度
1、课件制作室是幼儿园开展教学信息化课件制作的场地,不得用于其它活动。
2、课件制作室使用者应掌握各种设备使用方法,使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3、使用时,严格按设备的操作程序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电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正常现象。
4、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安装软件。自带磁盘或光盘,使用前请先查看是否带病毒。使用者有义务禁止一切带有病毒的软件在课件制作室使用。
5、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设备,并把设备和附件放回原处,做好使用登记。使用者有责任关闭总电源,锁好门窗。
6、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擅自拆卸任何设备,改变各种连线,不准擅自把设备拿出制作室外使用。
7、在登录校园网或连接互连网,必须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
8、凡使用课件制作室者有责任有义务精心爱护设备,使用完毕必须填写《课件制作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9、每次使用完课件制作室的老师搞好室内清洁卫生。
10、幼儿园要做好定期防火及电源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七)电化教育室(电教设备、资料)管理制度
1、按要求建立电教硬件保管室、软件资料室等配套设施。电教教材有专室、专柜存放保管。
2、保管和存放要规范化。要有相应规格的柜架存放各种电教设备和教材,做到防尘、防潮、防震、防磁、防火、防盗。
3、学校按要求建立电教设备和电教教材的经费帐和固定资产帐,保管室应建立电教专帐(包括经费流水帐和实物明细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物相符。幼儿园每年要组织进行一次清产核资。
4、各种电教设备和教材的使用要严格履行领取、借用、收回手续。根据教学需要,配给办公室、教室、教师个人使用的设备、教材必须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各处电教设备在较长假期中要收回集中保管。
5、幼儿园摄像机、电脑、录像机、彩电、收录机、照相机等只能用于教学,严格控制非教学使用。任何个人不能外借。外单位借用必须经总务批准。
6、幼儿园电教人员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要定期对电教设备进行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自己不能排除的故障,应及时送专门维修部门维修。
7、任何人因违章或玩忽职守造成电教设备损坏或丢失,应按其损失金额的80%赔偿;对于高档设备(如摄像机、电脑、彩电、收录机、照相机等)应照价赔偿。
8、电教设备由于老化、淘汰和正常损坏的,要及时办理报损手续。价值在20元以下的报损报废,由任课教师和电教人员联合签字生效;20——200元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200—500元以内的,由园长审批,500元以上的由教育局后勤科及相关职能部门鉴定审批。所有报损报废设备要继续保存一年,以备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核实。
教会的规章制度5
为确保幼儿在园的一切安全,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和幼儿园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
1、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请安全员检查一遍消防设施,并教会全园教工使用灭火器。
2、学期开学初请实业中心装饰工程公司检查园里电路、开关等用电设施,插座应装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防止触电。
3、厨房开火操作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灶台,发现漏气及时报修.
4、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拔掉电线插头,关闭电扇、空调、录音电视机等各种电器,灭掉蚊香。门卫每晚需检查一遍门窗、电耍加强午睡巡视,当班保教人员不可睡觉,注意观察蚊香使用情况,空调运作情况,并注意防止幼儿将异物放进鼻孔。
二、防走失
5、加强门卫管理,门卫全天候不得离岗,定时锁门。
6、禁止精神不正常者入园,禁止小商小贩入园。
7、家长接送幼儿高峰期,门卫必须站在门口,防止陌生人接走孩防止幼儿独自离园。
8、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教师不得将幼儿交给未见过又无证明的生人。
9、外出活动经常清点人数,防止幼儿走失。
三、防烫伤
10、厨房工作人员开始点火操作时开小量煤气,防止点火时冲气冲火烫伤员工。
11、幼儿不得进厨房和开水间。
12、厨房夏天先烧汤,待凉后再发到班上,发送到班上应加盖,装幼儿食物食品的盆、桶均放置高处。
13、各班保温桶内装满温开水,班上不得放开水瓶。
14、保教人员为幼儿盛汤、盛面条、盛馄饨时应等到稍凉以后再由老师端给幼儿。
四、防跌伤、摔伤
15、检查高低铺的防护栏,采取加围措施,加强午睡巡视,确保幼儿不滚下来。
16、检查园内、班内设施,尖锐棱角处、地面高低不平处及过滑之处均要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改造不适合幼儿的设施。
17、添置大型玩具时要检查论证是否适合幼儿使用,是否安全。大型玩具下面铺设软质地。使用过程中每周由专人定期检查,发现螺钉松动,玩具脱落、破损,需立即报修。
18、园内尽量减少台阶,有尖锐棱角的台阶均实施软包装或进行改造。
19、幼儿上大型玩具时,教师要加强巡视,保证幼儿在保教人员的视线范围之内。
20、教师带班时一分钟也不能离开幼儿,组织幼儿户外活动时不得聚集闲聊,注意调节幼儿活动量,防止因幼儿活动失控而跌伤。
21、组织幼儿外出参观、游玩需事先向上级报批。外出前教师应事先察看,熟悉线路和地形,确保一路无事故隐患后方可带幼儿外出。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保证每个幼儿有座位,注意幼儿共、手不伸出窗外,防止车内设施伤着幼儿。带幼儿走马路上时,教师走在靠马路中间的一侧,幼儿走在靠人行道的一侧。在上下楼梯的时候,都应靠右走。
五、防戳伤
22、班内不置尖锐玩具和有毒的塑料制品玩具,不放如牙签、木质棉签之类的尖锐物品,教师用剪刀等工具需放置高处,幼儿用剪刀需是圆头剪刀。
23、每周清洗玩具时剔除破损玩具,防止破损锋利玩具戳伤幼儿。
24、园内班内在幼儿活动之处不得随便牵拉绳子。
六、防食物中毒
25、不购买变质、腐烂的食品,不购买熟食荤菜,不做凉拌菜,幼儿不吃隔夜食品,豆浆要煮开。
26、严格保管幼儿食品,加强厨房和食品仓库的保管,非有关人员不得入内,厨房内不接待任何生人,下班前厨房上锁。
七、防药物事故
27、药品放置高处,并由专人负责,内服药、外用药分开摆放,定期处理过期药品,分芡动儿药品时核对班级、核对姓名、核对剂量、核对用法。灭蚊灭鼠时周密安排,确保幼儿不接触灭虫药。
幼儿园安全教育的规章制度5
一、幼儿来园和离园教师负责照顾,交接班不能有空档,必须清点幼儿人数。
二、幼儿户外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活动前后一定要清点幼儿人数,确保幼儿的安全。
三、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闹乱跑,进园后不得擅自离开幼儿园。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使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具体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四、加强每天晨、午检工作,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来园(如:别针、纽扣、尖针、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内。
五、园内各活动室要定期消毒,消毒时防止人员入内。
六、每天下班前要对全园各活动室进行检查。如:教室、厕所等,防止幼儿遗留在室内。
七、园长每天早晚要巡视一遍园所,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教师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八、意外事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家长工作。然后必须写出事故报告,并根据产生影响程度、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户外活动和放学老师负责,其他时间由当班老师负责。
九、热开水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防止烫伤事故。
十、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地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
十一、幼儿玩大型玩具要加强监护,随时纠正幼儿的不安全动作,组织活动要有秩序。活动完后,要清点幼儿人数。
十二、幼儿室内外活动时,教育幼儿不大声喧哗,要有秩序、不乱跑乱撞,划定活动范围,所有教师到位。
十三、幼儿各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定严格执行,针对具体情况对幼儿加强常规教育,不得有半点疏忽。
十四、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变相体罚幼儿,杜绝因上述情况造成事故。
十五、值班时不会客,不打、接电话,如有急事,须经领导同意后予以安排。
十六、值班教师下班前,检查并关闭门窗、水管、电源等。
幼儿园安全教育的规章制度6
1、幼儿安全教育“五不”。不触摸各种电器开关;不乱食花、草、种子、药物、食品;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不把脏东西和危险品放在口袋里;不随便离开老师。
2、上课及活动时间教师不得与人聊天,不得离开幼儿,要时刻关注每个孩子,让所有孩子始终处于老师视线之内。一般情况下,不接电话和会见客人。
3、活动前做“三检查”(即检查场地、设备、幼儿情绪和衣着):“一交代”(向幼儿交待纪律与玩法);活动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内容和方式;活动后清点幼儿人数并总结讲评。
4、拿饭、拿水时要打招呼,要躲开幼儿走。刚煮沸的汤和水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开饭时,饭菜、汤不烫手时才能让幼儿端,饭、菜、汤不能从幼儿头上过。
5、不让幼儿接触电源开关、刀器、滚水和火
6、下班前要仔细核对幼儿人数;关好门窗;关闭电器并关闭开关;锁好贵重物品。
7、幼儿受伤后,带班老师要冷静沉着,耐心询问,仔细查看伤口。如果是烫伤要迅速离开热源,是骨折要固定好伤口位置,再迅速护送到医院。
8、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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