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阅览室规章制度大全 关于图书阅览室的规章制度

图书阅览室规章制度是指阅览室为维持正常的阅览秩序,规范读者的阅览行为,所制定的相关规定和准则。这些规章制度通常包括对阅览室的使用规则、借阅规则、维护规则、安全规则等方面的规定,旨在确保阅览室的秩序和环境整洁,同时保障读者的权益和利益。以下是有关于图书阅览室规章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图书阅览室规章制度大全 关于图书阅览室的规章制度

图书阅览室规章制度1

1、学生管理员到岗后,图书馆将根据岗位不同,分别进行岗位职责培训。学生管理员应尽快熟悉本岗工作,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2、为读者服务是图书馆工作的宗旨,为此,要求每个学生管理员对待读者要说话和气,耐心讲解,不能与读者争吵,树立图书馆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3、学生管理员应该按时上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岗时间为12:50—13:20。

4、如遇到课程临时调整或临时性的学生活动与工作时间相冲突,可以找本班或本年级的学生管理员替班。如无法自行调整的,必须向所在图书馆的老师请假,由老师安排其他学生管理员上岗。

5、学生管理员上岗前应把手机调为震动或静音,杜绝手机发出声音。

6、学生管理员应认真履行自己所在图书室岗位职责,重点做好借阅学生借阅过程的监督和提醒。工作中要团结协作,配合老师认真搞好图书借阅、书架整理、环境卫生等工作。

7、学生管理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将他人私自带入工作区域内。

8、学生管理员应维持好书库、阅览室的秩序,对大声喧哗者可劝其离馆,情况严重者应报告图书馆老师。

9、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电,学生管理员下班后应整理好书库、阅览室,注意及时关灯、关窗,阅览室的期刊一律不准私自带出室外。

10、对工作态度不严谨、散漫、没有组织性纪律性的学生管理员,图书馆老师有权进行批评教育。

11、在阅览室工作的学生管理员,应认真刊登好各自的值班管理记录,不能虚登、代登、涂改,学生管理员的考勤由所在图书室老师执行,严禁私自更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每月底图书馆老师根据考勤情况进行统计。

12、学生管理员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违反图书馆的相关规定,否则,图书馆将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将报德育处给予相应处分。

13、受聘学生管理员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退岗,需要提前两周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并由班主任老师与图书馆老师联系,商议解决办法。

图书阅览室规章制度2

1、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书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2、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3、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4、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书价的5倍缴纳押金后,方可带出发阅览室复印,并要求及时归还,对2小时后仍不归还者,每小时处以押金的10%罚款。

5、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6、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7、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8、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学校行政或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图书阅览室规章制度3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对学校安全管理的要求,为了加强我校图书馆、阅览室安全管理,严防发生火灾和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保证教学正常开展,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办法,并取得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关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严格贯彻执行《图书资料借阅管理制度》。

二、定期作好报纸、杂志的预定和装订工作,方便教职工借阅。

三、作好图书、报刊的保管工作,经常保持书库、阅览室的整洁。

四、作好计算机的保养工作,保证电子阅览的正常使用。

五、坚持值班制度,为教职工、学员提供优质服务。

六、提高安全意识,提高防盗意识,每天下班前巡视一遍,将电源、门窗关好后离开。

七、定期检查电器开关是否接触良好,开关自如。负荷较大的开关要定期更换。

八、严禁由学生插拔任何电器插头。

九、提高放火意识,消除火灾隐患,消防栓、灭火器要到位。专用教室一定要配备专用灭火器,并熟悉操作要领。

十、协助处室人员作好其他工作。

十一、本室陈放期刊、珍藏本及工具书。均为开架阅读,不予出借。

十二、凡进入本室读者,个人书刊和书包等应放在指定位置。

十三、本室读者对象为本校教职工。在阅读后,应将书刊放回原处。离开时,应顺手摆放好椅子。

十四、严禁吃零食、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

十五、爱护图书资料。请勿折叠、圈点、划线、撕剪、污损。

图书阅览室规章制度4

1、电子文献阅览室向读者提供数字化图书报刊阅览,专题性数据库查询,多媒体出版物欣赏和互联网信息浏览等方面服务。

2、进入本电子阅览室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上机卡或校园一卡通)。上机须在服务台办理上机手续,在工作人员核定的机位上机。上机过程中如想换机,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对不服从管理的上机读者,工作人员有权中止其上机。

3、本室计算机的.使用实行实名制,读者在登录界面以一卡通号和密码登录。

4、上机读者必须爱护机器设备,遵守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安全卫生制度和设备操作制度(读者请勿将食品、糖果、饮料(瓶装饮用水除外)等带入本室。)。除技术部工作人员外,其它人不得挪移、拆卸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损坏机器设备须按设备原件价格赔偿损失。

5、不得访问内容不健康的网站,一旦发现取消上网资格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不得擅自使用自带软盘和光盘,如有违反按本馆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处理。

6、任何人不得在计算机上实验有可能造成机器系统损坏的软件,不得使用可能造成网络阻塞和瘫痪的软件,不得恶意传播病毒或使用黑客程序。

7、本室各类电子出版物暂不外借,如需复制或下载所阅文献请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办理有关手续,由工作人员复制下载所需文献。

8、上机、上网费用按时间段计算,收费按2。00元/小时计算,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费。

9、本室开放时间,每天8:00至21:00。

图书阅览室规章制度5

一、图书室,阅览室。资料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设施。有健全的各类管理制度。配备有图书管理员,并做到人员相对稳定,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学校的图书室,逐年增加藏书量,并有计划地做好教育资料的宣传、积累工作。

三、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四、执行各项制度。做到照章办事,严格借还登记手续,损坏照价赔偿。

五、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图书借阅规定:

一、学校图书室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三、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四、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

图书阅览室规章制度6

一、图书室工作人员守则:

1、图书管理人员要全面熟悉图书室各项业务,包括图书期刊采购渠道、编目方法、机读目录的输入、典藏情况和计算机自动检索、流通等管理技能,要了解本校的科研方向和课题、项目基本情况。

2、图书管理人员要有敬业精神,热情对待读者,耐心解答读者提出的问题,提倡文明优质服务。

3、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需要,按本校实际制订好图书室发展规划,严格掌握采购原则和标准,有计划有系统地采购、征集、补配各类书刊资料,建好本校藏书体系。

4、图书室新书入库,及时作好验收、分类、盖章、编目、登记等工作,尽早上架投入使用。

5、严格执行图书借阅管理制度,做好全校师生的图书借阅工作。对逾期不还的图书积极催还,丢失的图书及时索赔。

6、阅览室做到当天的报刊当天上架,坚持每月月底对当月报刊进行清理,对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按月进行装订。

7、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工作,搞好图书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8、图书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作息制度。

二、书刊借还管理制度:

1、凡借阅图书资料,一律凭本人借书证,不得代借(可代还)。

2、每次教师可借书十册,学生一册。图书借还一定要通过电脑,借书时,没有经过电脑处理私自将图书带出图书室,一经发现,按图书原价的十倍罚款。

3、借书期限:教师为五个月,学生为十五天。如教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一个月。以续借一次为限。

4、借书时应当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5、借出书刊,遇到特殊需要,读者应根据图书室的要求,主动归还。

6、读者离校前,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所借图书及借书证交还学校图书室。本校师生不得将借书证借给非本校师生使用。

三、藏书和资料室管理规则:

1、图书上架按图书分类编目号(索书号)排列。

2、为延长图书、期刊使用寿命,书库应保持干燥、通风。做到图书的防尘、防潮、防晒、防霉、防蛀、放火等措施。

3、资料室报刊、杂志仅限在本室内阅读,不得擅自携带出门,阅毕后请放回原处。

4、注意爱护各种报刊、杂志,不得随便勾划、涂抹、污损撕毁。

5、若需要将报刊、杂志借出复印者,请登记并办理借用手续。

6、阅览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吃零食,注意保持室内卫生。

7、保持室内肃静,不得在室内大声交谈、喧哗、嘻闹。

8、严禁将室内桌椅等设备擅自搬出室外。

四、学生阅览室读者守则:

1、学生一律凭学生证进入阅览室,学生证只限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互借。

2、室内严禁吵闹、喧哗、起哄、吹口哨、播放收录机等。

3、室内严禁吃零食、随地吐痰,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等,更不得向窗外抛弃杂物。

4、不得在桌、椅、门、墙等设备上刻划、涂写。不得随意搬移桌椅,离开阅览室应将桌椅摆放整齐。

5、室内书刊应爱护,不得圈划、污损、撕页、作答等。

6、室内现刊仅供阅览,概不外借。若需拿到室外复印,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违者以偷书论处。

五、教工阅览室读者守则

1、在室内要讲文明礼貌,遵守公共秩序,忌大声闲聊和争论。

2、严禁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吃零食。

3、不得在桌、椅、门、墙等设备上刻划、涂写。不得随意搬移桌椅,离开阅览室应将桌椅摆放整齐。

4、爱护室内书刊,不得划圈、污损、撕页等,看后即时还原。

5、阅览室内所有书刊概不外借。

六、图书丢失和损坏的赔偿制度:

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是图书馆根据教学需要,为广大师生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

1、书表面污损,根据清洁轻重,酌情处理。

2、损内页和封面并有撕破现象,按书价20%–50%赔偿。封面、封底离书,当场修补。

3、重污损或撕、缺页,照原价赔偿。

4、遗失图书须以版本相同的书本赔偿,如抵赔原版书刊有困难则按原书价三倍赔偿。整套书如遗失一册,则按整套书的双倍赔偿。

5、爱护图书,人人有责,凡借阅的图书不得涂写、圈点、批注。书中用铅笔涂写,督促立即擦去;书中用其他笔涂写,按原价赔偿。(被损之书仍为图书馆藏书)

七、图书的剔旧和处理方法:

1、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在库图书进行检查和整理,如发现有已失去使用价值或严重损坏以至影响借阅的图书,先进行内部的简单登记。

2、向分管图书的有关领导报告,并说明该图书应作为剔旧图书的理由。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确定为剔旧图书。

3、被确定为剔旧的图书,由图书室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索书号条形码等)报校有关部门批准备案后执行。

图书阅览室规章制度7

图书室管理规则

一、要根据中小学特点制定图书购置计划,严格按计划选购适合中小学教育教学用的图书,避免随意性。

二、图书购回后,经验收人验收并加盖公章,进行总括登记和个别登记。

三、图书经加工(分类、编目)后入库,按索书号排架。

四、藏书室图书凭证借阅,特藏书一律不外借。

五、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期刊,年终应合订成册,列入图书管理。

六、及时做好进馆新书的保护和破损图书的修补装订工作。

七、积极采取措施,尽力使书库保持最合适的温度和湿度,做好防晒、防虫、防鼠、防火、防水等工作。

八、经常清理打扫,保持书库整齐清洁。

九、馆藏图书要经常清洁,定期向学校写出清点总结报告

十、图书剔旧,应由管理人员提出剔旧的书目或报刊目录,说明原因,上报学校领导审查批准。剔旧图书,要开列详细清单,实施注销,撤销目录卡片。报批文件及清单应存档备查。

十一、图书室应定时向师生开放,做好咨询、推荐、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图书馆知识教育。

十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爱护图书的宣传教育,防止盗窃、污损图书。

图书室借书制度

一、本校教职工及学生凭本人借书借阅图书,一证限借一本(套)。

二、借书必须办理借书登记手续后,方能带书出去。

三、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应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归还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四、外单位人员借书须经主管校长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书手续。

五、职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注销借书证,由图书室签章之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赔罚办法

图书室里的图书是供学校师生员工阅读、学习、工作的,读者必须爱惜图书,如有损坏或遗失,应主动赔偿。

一、一般图书如有破损、缺页、划圈等情况,视情况酌情或按原价赔偿。

二、师生污损、丢失、逾期归还图书均应酌情赔罚。

三、轻微损坏图书,应自觉予以修补;严重污损、丢失图书应予赔偿。根据图书的学术价值、资料价值、使用价值和版本价值来确定赔偿金额。

1、一般图书按书价的1-15倍赔偿。

2、多卷书按整套书价的1-10倍赔偿。

3、期刊的合订本应按各期书价和的3-10倍赔偿。

4、故意损坏、缺页的,一般图书按原价的5-10倍赔偿。

5、遗失使用频率高的热门书,按原价的’5-10倍赔偿。

6、遗失珍本、善本、贵重绝版、解放前的古旧的特藏书,按原价的20-40倍赔偿。

四、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期归还图书,应及时向图书室工作人员申明原因,经批准办理续借手续。无故逾期还书应按日交纳罚金,情节严重的可给予没收借书证的处罚。

阅览室规则

阅览室的报刊杂志供学校师生员工在阅览室内阅读、学习,一般情况不借出室外。

一、本校师生均可进入本室阅览。学生凭学生证入室押证阅读,书包、书夹、书刊一律不得带入室内。

二、室内陈列的期刊供读者自行选阅,阅读前读者应自觉将姓名、班级(单位)、阅读期刊名称填表登记,以使工作人员统计。本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借一本,未经许可,书、刊严禁携出室外。

三、要爱护书刊资料,损坏、污染图书要自觉修补赔偿。阅读期刊前应首先检查是否有缺页,圈点、污损等现象,如发现有上述现象请及时报告工作人员加盖印记,否则应由本人负责,接受处理,予以赔偿。

四、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五、要保持整洁,不乱扔纸屑果皮,不高声喧哗,不随地吐痰。

六、室内不准吸烟。

七、闭室前十五分钟停止借阅。

注:教师不得将本学期期刊借出,若需借出须教务处签注意见,且不得超过一周。

图书阅览室规章制度8

为了维持有序的借阅流程,配合正常的教学进度,保证馆藏资源的安全,维护读者的利益,从而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入室须知

1、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2、学生一律不得将书包带入阅览室。

3、注意仪表,保持安静。

4、爱护图书,不在图书上乱写、乱画,不破坏书标和条形码,爱护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

5、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严禁将食品、饮料带入室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二、借阅时间

借还书时间:中午12:50—13:20

周一:初一年级

周二:初二年级

周三:高一年级

周四:高二年级

周五:初三、高三年级

借阅地点:二楼北阅览室

阅览时间:每天中午12:50—13:20

三、借阅方式、册数和期限

1、每个学生每次最多借两册,但不能借两册同一类书,教辅类书最长借阅期限28天(四周),其它类书期限为21天(三周),看完后在图书馆规定工作时间内还书。特殊情况可续借一次,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2、凡限期借阅图书,要按期归还,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个月。

3、阅览室是开架阅览。在室内阅览,可随时更换,阅后放回阅后图书回收架,不可带出。

4、学生中途转学、退学、休学时,应还清所借图书,并经馆长核准签字后学校方可出具有关证明。学生毕业离校时,应还清全部借阅图书,方可发放《毕业证书》。

四、遗失、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

图书室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读者必须倍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折叠或遗失。如有上述情况,除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均按本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相同价格图书偿还,不能偿还者,按如下规定赔偿。

1、一般图书按原价两倍价钱赔偿。

2、各种业务专业书和孤本书,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3、成套多卷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书价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

(二)、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照下列规定处理。

1、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对他人阅读无大影响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赔偿书刊原价的10—50%。

2、污损严重(十处)以上,严重影响他人阅读或污损无法清除的,按图书遗失赔偿并交回污损图书。

(三)偷窃、撕毁书刊的处理

1、凡偷窃、撕毁书刊中的资料、图片、数据、表格等可按原价的双倍乃至于更大倍数处于罚款。对窃书者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通知德育处,并视情节轻重、态度的好坏给予通报批评。

2、隐匿书刊中的图表,附属物等不归还图书室的“以偷窃,撕毁书刊”论处。

五、注销制度

1、破烂不堪、内容不健康、复本量过多,套册不全图书。

2、师生遗失书刊赔偿或有会计室发票为证的书刊。

3、注销图书必须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消减固定资产帐。

图书阅览室规章制度9

第一条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负责管理,并于每年5月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

第三条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新书名、出版社名称、著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本公司图书登记总簿”并填制图书卡插放于图书之末页。

第四条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编制目录卡俾供员工查阅。

第五条借书人以本公司员工为限。

第六条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概不得外借,但务必阅览者限于当天归还,其借还手续比照本办法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办理。

第七条一般书报杂志得随意阅览,惟阅毕应归回原外,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参考自不在此限。

第八条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九条员工的借书分个别借书与科别借书两种,科别借书系指属某科之专用图书由单位主管具名借用。

借书时间、借阅期间与册数

第十条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10点30分至11点,下午3点至3点30分,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十一条借书期间一律为三星期,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第十二条借书册数以四册为限。

第十三条科别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惟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

(二)借还书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欲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持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应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章后,一并与借阅单妥为保管。

第十五条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收讫,管理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图书卡归放书内。

(三)罚则

第十六条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状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价。

第十七条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者,除未还书前得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并得签报议处。

图书阅览室规章制度10

入馆须知

1.学院实行校园卡一卡通,校园卡即为借书证,入馆时凭本人校园卡在门禁处刷卡。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本院读者陪同他人入馆时,被陪同人员须向门卫出示身份证件,登记后方可入馆。

2.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讲究文明礼貌,着装整齐,行为举止端庄,禁止有过分亲密举动。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或在阅览区内接打电话。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禁止在馆内吃零食、喝饮料。

3.图书馆禁止占座行为,工作人员根据情况清理阅览桌面。图书馆对读者遗留在馆内的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4.图书馆为重点防火、防潮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点吸烟。对于在馆内吸烟的学生,将依据学院规定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学院教职工在馆内吸烟的,将上报学院人事部门,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禁止在潮湿阴雨天气及空调开启时开窗。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动物入馆。

5.图书馆内禁止使用台灯等自带照明设备,禁止为电动车电池、电热宝、手机充电宝等各类充电设备充电。

6.读者不得进入空调房、配电间、网络间、天台等非开放区域,不得私自碰触照明灯、应急灯、空调的墙壁开关及其它用电设备设施。

7.爱护图书资料和馆内家具设备及其它公共设施,严禁在阅览桌椅及书刊上刻画或书写,禁止随意搬动家具,使用公共检索系统时禁止更改计算机系统的设置。

8.离开图书馆时如所携带物品导致监测仪报警,应主动配合门卫和值班人员检查。

违反上述规定者,需写出书面检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暂停借阅资格1-3个月或暂停入馆资格3-6个月等处理,或上报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电子阅览室以辅助教学和科研为目的,面向本校师生提供电子资源文献检索和上网服务,仅对校内读者开放。

二、上机者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三、本室上机实行实名制,读者须出示本人校园卡刷卡后方可上机和下机。使用他人校园卡上机者取消双方1-3个月的上机资格。盗用他人校园卡上机者取消大学期间上机资格。

四、一人一机位,不允许多人共用一机。机位仅限本人使用,上机中途离开者不得将机位转借他人。

五、刷卡后请务必在十分钟内登录账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得使用背包、书本等物品占位。

六、因本室机位有限,读者不得长时间空占机器,离开二十分钟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工作人员有权将机位再次分配。

七、读者须尊重和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机位不够时请自觉排队等候。上机满3小时后,如遇他人排队,请自觉下机,下机满1小时后方可再次上机。

八、请爱护室内设备,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插拔、搬动、拆装;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应照价赔偿,并处以1-2倍罚款;故意损坏或有盗窃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九、请勿删改计算机内安装的软件和计费系统。

十、使用设备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或故障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十一、周一至周五期间禁止玩游戏,违纪者取消1-3个月的上机资格。

十二、为保持良好的上机环境,请勿将食品带入室内,上机期间请保持桌面和室内清洁。

十三、上机期间请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在室内接听电话或进行语音聊天,保管好随身物品。

图书阅览室规章制度11

一、本校图书、期刊只供本校教师及职工借阅,借阅完后,必须按时归还。

二、借阅书刊要办理借阅手续。文艺类书籍一次限借2本,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教学用书一次限借10本。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一般情况下可办理续借。

三、图书室采取开架借阅办法,借阅者不得把书包、提袋及其它东西带入图书室。

四、从书架上取下图书不拟借阅时,应放回原处,不要乱插乱放。

五、工具书一律不准借出室外(指辞源、辞海、辞典、年鉴、百科全书、线装本等)。当年的期刊杂志未装订成册(半年)时。一律不外借。

六、所借书刊,须倍加爱护,不得撕毁、遗失或涂记画号,否则按本制度第9条处理。

七、借阅者退休或者调出本校时,必须归还所借的`全部书刊,方能办理离开手续。

八、学生阅览后,组织者要填写阅览登记,督促学生将书放回原处,并配合管理员认真进行清点,发现遗失或损坏,及时查明情况,找出责任人予以赔偿。

九、赔偿办法:损失一般书刊,借书人按书价赔偿。损坏和遗失成套书刊的其中一册,原则上应赔偿整套。损坏遗失珍贵书刊,按原价的2~5倍赔偿。

十、保持图书、阅览室内肃静,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吐痰、乱扔纸屑。

图书阅览室规章制度12

一、图书管理员职责。

1、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保证师生的借阅时间。

2、及时认真地做好图书资料的分类、验收、登记、编目、上架、整理、修订和卫生工作。

3、搞好书目登记,及时把新书、好书推荐给师生借阅,充分发挥图书的作用。

4、经常学习先进管理经验,改进图书管理工作,按时添购新书。

5、从严借阅手续,严格执行借阅规则,防止图书的丢失、损毁与霉蛀。

6、不断搜集新书出版信息,在分管校长指导下,做好新书的购置工作。

7、图书不对外单位借阅,借书要按期归还,丢失损坏要赔偿。

8、加强固定图书资产的管理。

二、图书室守则。

1、图书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教师和学生管理员负责管理。服从安排,按时借阅图书。

2、遵守图书室规章制度,爱护图书室设备,按照规定借阅图书,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两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3、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

4、未经学校同意,外人不得随便进入图书室。

5、保持整洁、卫生的`环境,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图书室,严禁在室内吸烟。

6、实行借阅登记制度,未登记图书不得借阅。

7、参阅完毕,要放回原处,要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作记号或撕烂或剪报,违者按价赔偿。

8、管理员要按时开关图书室,并打扫好卫生,作好登记整理清点图书工作。

三、阅览室守则。

1、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图书管理教师或兼职管理员负责管理,凡本校师生均可入室阅读。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好书、新书推荐工作,图书要分类摆放整齐。

3、需要阅览的师生要有秩序地进入室内,做到文明守纪,学生须将书包放在室外,不得携带入室。要遵守阅览室开放的时间,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外人不得随意进入图书室。

4、本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为照顾所有读者,每人限取1册,阅毕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5、本阅览室的报刊杂志概不外借,只许在室内阅读,如有特殊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带室外,借期不超过2天。

6、为保持阅览室安静的阅读环境及清洁卫生,读者入室阅览,言谈举止要讲文明礼貌,切勿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和抛撒纸屑,不得在室内吃零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阅览室,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严禁在室内吸烟。

7、各类报刊阅后要及时归还,放回原处。离开阅览室前,必须有管理人员检查所阅报刊无误后,方可离开。

8、读者阅毕离开阅览室时,将座椅子凳子放回原处,做到轻放、轻走。

9、读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写、勾划、标注、污损、剪贴和撕毁,如有违者按赔偿制度处理。

10、开放时间到后,师生应马上离开,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并作好阅览情况记载。

四、教师借阅图书规定。

1、学校图书做到分类有序,教师在图书室阅览后将图书放回原处,保持有序不乱,以便后者查阅。

2、教师借书应先办理手续后方可借阅,每次借书不得超过5册,文学书不得超过2册。

3、为了便于广大教师查阅,《辞源》、《辞海》等一些珍贵书籍,概不出借,仅供教师在室内查阅。

4、爱护图书。借书还书应当面检查。如发现书内有撕毁、污损等情况,概由借书者负责,如严重污损或遗失图书要赔偿。90年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5倍赔偿,90年后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3倍赔偿,《百科全书》、《大词典》等一些贵重书籍,若特殊急需借用的,遗失者要按原价的10倍赔偿。

5、出借期限。借书要按期归还,本室以一个月为限,超过期限不还者,暂不再借。

6、教职工调动工作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否则,学校不予办理手续。

7、保证图书室清洁,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以上规定希教师们自觉遵守配合管理。

五、图书馆设备管理制度。

1、图书馆应保持整洁,未经专人许可,不得移动设备。

2、工作人员、学生图书管理员需经过培训。

3、建立图书馆设备使用、维修、故障原因、故障处理办法的工作台帐。

4、图书馆内各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除灰工作。做好防尘、防潮、防盗工作。

六、图书阅览室设备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学校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之一。学校高层管理者要明确图书资料的地位与作用,增强建设与管理学校图书阅览室的自觉性。

2、要通过各种渠道筹集经费,建设好学校书库、教师阅览室与学生阅览室。

3、要添置与订阅图书、报刊杂志,并指派专人管好图书资料,使其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

4、校书库藏书量,小学生平均每人有15册以上。

5、要有足够书架。教师阅览室应按教师人数的1/3设座,学生阅览室按学生人数的1/12、小学按学生人数的l/20设座。

6、图书阅览室应设置书架、书柜、目录柜、工具书柜、杂志架、报纸架、借还书出纳台等。

七、学生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1、凡本校学生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学生凭借书证每次可借阅1本。

2、为提高本室图书的利用率,学生宜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借书手续,所借图书册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

3、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学生个人借书均不得超过2周。

4、借阅到期必须及时送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并按遗失图书处理。

5、所借图书如有污损、涂写、圈点及遗失者,能买到原版的图书,可买书赔偿,否则按以下规定赔偿:

(1)丢失孤本书、特藏书、工具书按原价四倍以上赔偿。

(2)丢失多卷书中的2至4册者,均按全套价赔偿。

6、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否则,学校不予办理手续。

7、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有责任配合图书室清还本班学生借书。若学生假期需借阅图书,必须交押金由班主任担保方可。

8、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五上午7:00分-8:30分。

八、图书室阅览室学生管理员职责。

1、按时开关图书室。

2、维护室内秩序。

3、按时清洁卫生。

4、图书管理员做好各种记录。(师生借书时由教师代替学生填好借阅记录)

5、整理清点图书。

6、做好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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