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寝室规章制度 大学寝室的规章怎么写精简版 (9篇)

大学寝室规章制度是指学生在大学生活中,为了维持寝室公共生活的正常秩序,规范每个成员的行为,保证大家共同生活安全、舒适、和谐,在寝室全体成员共同讨论并参考学校、学院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的行为准则。它涵盖了寝室成员在学习、生活、卫生、安全等方面应遵守的规定,以及相应的奖惩措施等。以下是有关于大学寝室规章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大学寝室规章制度 大学寝室的规章怎么写精简版 (9篇)

大学寝室规章制度1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寝室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务必持续整洁,要求做到:

1、各寝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一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务必整理好自我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持续清洁。

3、各种物品要持续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持续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状况需要回寝,务必有学生科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开窗时要挂好窗钩,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务必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务必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寝室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寝室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状况务必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寝室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状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老师和学生科请假,并报舍务老师备案。各寝室长在每晚就寝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舍务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忙,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十一、学生宿舍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部分,布置要美观大方,体现思想性、知识性和艺术性的和谐统一。

学生在宿舍出现违纪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大学寝室规章制度2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使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学习,促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房舍管理

第一条学生入学时,须按学校宿舍管理员安排的房号、床位住宿。各年级学生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第二条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宿舍管理员与寝室长核准无误后,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调整搬迁宿舍时,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家具、设施。

第三条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等,必须在离校前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退宿手续,经宿管核查宿舍家具财产完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并在二天内搬离学生宿舍。

内务管理

第四条宿舍管理员负责组织对本责任区的宿舍卫生进行检查,负责检查、监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宿舍应订出内务卫生公约和轮值表,推选出一位责任心强、威信较高的同学当寝室长并落实轮值制度。

第五条每天早上上课前各宿舍值日生应将本房间及门前走廊清扫干净。当天如发现地面还有垃圾,值日生应再扫一次。全体住宿生应做好房内、门前、房后的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装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楼下扔东西、吐痰、泼水。宿舍门前走廊由该宿舍负责清扫、保洁。

第六条定期进行大扫除,冲洗房间地面、擦门窗、桌椅,并按宿管员的安排轮流冲洗楼梯、走廊和打扫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净,天花板与墙壁无脏物、无蜘蛛网,门窗、桌面干净整洁。

第七条宿管员在定期检查或平时巡查时,如发现问题,将责成寝室长、值日生及该房间的同学按要求立即补做。

第八条维护宿舍楼的环境卫生,严禁把杂物、剩饭菜等倒在走廊、厕所、冲凉房、水沟。大小便后要冲水。

第九条宿舍内物品摆设应规范、整齐,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办理。

大学寝室规章制度3

为加强我校宿舍管理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集体主义观念,提高学生自理能力,创造优美、文明的集体生活环境,制度本制度。

一、宿舍管理规定

1、住宿学生一律按指定的宿舍和床号住宿,不得私自调换。

2、遵守作息时间,服从管理。宿舍作息时间:早上7:00离开宿舍;中午12:30进入宿舍,夏天14:00(冬天13:30)离开宿舍;下午夏天16:35(冬天16:05)进入宿舍;傍晚18:00晚自习前离开宿舍;晚自习结束后21:30进入宿舍;晚上22:00必须熄灯睡觉。宿舍大门按规定时间开放,宿舍大门关闭时,如确需进入宿舍,必须持有系开具的进入证,如是病假凭医务室证明可进宿舍休息。晚上超过就寝时间回宿舍的,必须登记后方可进入。

3、学生须按时起床和就寝,在熄灯前进入宿舍。熄灯后宿舍区内保持安静。熄灯后一律不准进行洗漱、洗衣服等,不允许串宿舍聊天或做其它事情,个人收录机应立即关闭,停止吹奏乐器,停止体育活动。严禁点蜡烛(遇停电、只准用手电照明),严禁将点燃的蚊香放臵在床下、床杆或桌面、抽屉上、凳子上。

4、不准在宿舍内使用任何炊具自炊,严禁使用电器设备,如:热得快、热水器、电视、电脑、电饭煲、台灯等电器,严禁私自安装灯头、插头,严禁私自打开电话插座,严禁私自更换照明设施,防止火灾、触电等事故。

5、宿舍内不准传播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不健康书画、音像制品,不讲粗话、脏话,不起哄、吵架,不抽烟、喝酒、赌博,不在宿舍楼内打球或在地上滚动哑铃,宿舍楼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违禁品,严禁乱张贴有损精神文明的图片字画。宿舍内严禁刀、枪、棍、棒等管制器械入内。如有特殊情况要使用小型水果刀,必须有书面申请、经管理员登记后方可使用。

6、注意安全,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离开宿舍要及时关锁、门窗。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寝室内无人时不得进入他人宿舍,不得随便乱翻他人物品。

7、爱护公共财产,保管好寝室内的公用家具,不得擅自将教室或其他公共场所的物品搬至宿舍内,不得调换物品、设施、宿舍公物。

8、每寝室推选室长一名,负责管理和督促本寝室同学的生活、安全、卫生、纪律、节水、节电等工作。宿舍值日表公布上墙,值日生做好卫生值日工作。

9、注意个人卫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要经常晒晒被褥等,枕巾每二周清洗一次,被套、床单等每月清洗一次。常洗澡、常理发,及时清洗脏衣服、鞋袜。严禁乱倒垃圾,乱扔瓜果纸屑等杂物,严禁从窗口、走廊向楼下扔杂物、泼倒污水。

10、学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严禁把饭菜等食物带入宿舍(生病卧床等其他特殊情况应经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在宿舍就餐)。

11、休学、退学、转学的学生,包括办理走读的学生,一经学校批准,就不能进入学生宿舍,不能留宿于同学的宿舍内。

12、男、女生不准进入异性宿舍内,有事应在宿舍外联系。

13、来校探望学生的家长,必须在宿舍开放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宿舍门卫处登记方可进入宿舍,离开时也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异性家长不得进入宿舍内,只允许在门卫等候。学生的家长原则上在宿舍关闭的时间内应离开宿舍,如有特殊困难需留宿者,需向学生科或值班老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方可住宿。其他人员一律不准留宿,否则将对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理。

二、宿舍布臵规定

1、制度(台帐):各宿舍台帐统一放在指定位臵,学期结束时统一回收,严禁损坏涂改,如有遗失,每本收取工本费。

2、门前走廊:各宿舍门前走廊由各宿舍负责清扫(不清扫的宿舍视情况扣卫生成绩分),确保清洁干净无杂物,劳动工具统一放在指定地点,拖把放在水桶里,畚箕开口朝里,扫帚放在畚箕里。垃圾筒每天放好垃圾袋。

3、室内地面:每天早中晚清扫三次,早上拖洗一次,确保地面无积尘、无杂物,每周大扫除时用肥皂粉刷地一遍。

4、床下:床下鞋子排放整齐成一直线,且每张床下最多不超过6双。

5、桌凳:

六号楼:配备两张凳子两张桌子,碗、杯子排放在桌子上面,热水瓶放在桌子下面,并排放整齐。

七号楼:配备两张凳子三张桌子的宿舍,两张桌子一律靠窗并排竖放。另一张放在靠门床铺顶头。碗、杯子排放在桌子上面,热水瓶放在桌子下面,个人生活用品放在抽屉内。抽屉内应保持干净整齐。

八号楼:配备两张凳子,一张十斗桌,碗、杯子等整齐排放在上面,水瓶排放在靠桌子边上的地上。

九号楼:高职宿舍配六张凳子,两张双课。热水瓶排放在柜子下面,碗、杯子排放在柜子上面。

十号楼:每个宿舍配六张凳子,热水瓶排放在柜子下面,碗、杯子排放在柜子上面。

6、盆架洗刷用具:二只盆架放在一侧,脸盆和脚盆分别统一放在盆架上,毛巾统一按四叠法叠好挂放在指定的毛巾架上,光面朝上,下端线一致。牙刷、涮口杯等用具统一放在指定位臵。

7、床铺:被子必须叠放整齐,有棱有角,放在靠窗一侧,外沿线离床边缘25cm,离开横档边缘10cm。床单平整干净,床铺上只允许放一只小包和一只小纸盒。不允许挂衣及其他物品,每张床设臵床位卡,考核到人。

8、整体布臵:宿舍内要进行美化,但个人床铺上一律不允许张贴明星画,布臵高雅,突出专业特色,提倡个性,整体积极向上(布臵宿舍时不允许用钉子、双面胶等用具破坏墙面)。

9、行李床:行李床上箱包摆放整齐,衣服不可挂在行李床上,行李床上外面用布遮住。没有行李床的宿舍,衣服箱包等个人物品一律放入自己柜内。

10、门窗:门要清洁无灰尘、无脚印、门锁完好,窗台上一律不准放任何东西,门窗玻璃要洁净。

11、洗刷间、冲淋房、卫生间:洗刷间、冲淋房、厕所水池里外、瓷砖、墙壁擦干净。便池每天刷干净,保证无异味,纸篓放在靠厕所门边的角落里。

12、室内空气:室内要经常开窗,脏衣鞋袜要及时洗净,保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13、墙角墙壁:墙角墙壁必须保证无污迹、无鞋印、无蜘蛛网。

14、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学校组织检查,成绩纳入宿舍卫生成绩进行评比。

三、寝室长管理规定

1、任职条件: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能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奉献精神;自律能力强、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热爱劳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2、每个学生宿舍设寝室长一名,寝室长人选由全体寝室成员推荐,班委集体讨论通过,报班主任审批,名单上交学生科。

3、寝室长职责:

(1)寝室长隶属于校舍管会。服从宿舍管理员和校舍管会的领导;

(2)熟悉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和相关的学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寝室同学学习、宣传学校寝室管理规定;

(3)配合班主任、管理员管理好本宿舍。负责协调寝室成员之间的关系;

(4)协助管理员和舍管会做好晚自习后的纪律检查,提供夜不归宿学生的名单,做好双休日离校卡的收发工作;

(5)每天晚上(冬天)21:30-21:45、(夏天)22:00-22:15寝室长必须到所在楼层的层长处汇报本宿舍学生当晚在校住宿情况,并在汇总单上签名;发现问题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

(6)督促本寝室同学按时作息、按时上早操、按时上课;对于本寝室同学的违纪行为应及时制止,严重的必须及时向管理员或班主任汇报,如抽烟、打架、看不健康书籍,熄灯后讲话影响本宿舍同学休息的。发现乱扔乱倒垃圾等不良现象立即制止,并向管理员反映;

(7)安排本宿舍卫生值日表,并督促值日生做好值日工作,带领全宿舍成员争创先进星级宿舍,创建文明宿舍;8)督促本寝室同学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检查本寝室同学用水、用电、防火、防盗工作;负责本寝室公共设施的维护和报修;负责监督和提醒舍友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负责督促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关好门窗。

4、每学期学校组织“优秀寝室长”的评比,并按宿舍总数10%的比例评出“优秀寝室长”,发荣誉证书。发现寝室长不履行职责,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经教育后未改的,撤销其寝室长职务,该学期不得参加任何先进个人的评比,情节严重的将给予一定行政处分。

四、文明宿舍评比

1、由学生科组织实施,设星级宿舍、先进宿舍、进步宿舍,对获得荣誉的宿舍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2、评比条件:

(1)星级宿舍:卫生检查得分月平均95分以上;宿舍成员无违反宿舍纪律的情况发生;个人卫生无不合格现象;宿舍安全设施、公共物品完

(2)先进宿舍:卫生检查得分月平均在90分以上;宿舍成员无违反宿舍纪律的情况发生;个人卫生无不合格现象;宿舍安全设施、公共物品完好。

(3)进步宿舍:各宿舍楼每月评一个。评比条件:卫生检查得分、宿舍内违纪情况、设施完好情况较上月都有明显进步。

大学寝室规章制度4

一、寝室卫生制度

1、每个寝室一位寝室长,负责寝室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2、建立每天卫生值日制度。保持门窗、地面、墙壁,干净。

3、寝室内所有物品按要求摆放整齐。

4、寝室全体成员要维护好寝室的卫生,始终保持干净整洁,果皮纸屑等要放入垃圾筒(篓),及时倾倒垃圾。

二、寝室安全制度

1、不准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防止发生火灾

2、寝室内外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不得自行安装插座、灯头,严禁使用违章电热设备,以保证安全和节约能源。

3、不在宿舍内放置贵重物品,大额现金,加强自身财产的安全防范意识。一旦发生问题时,注意保留现场并及时上报

4、不得擅自将其他人员带入寝室内居住、留宿,以免发生盗窃时间。

三、寝室文明制度

1、遵守作息制度,平时保持寝室安全,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学习和健康。

2、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和安全。

3、严禁赌博、酌酒及吵架、打架,一旦发生均按有关规定处理

4、不得擅自占用、迁移、交换寝室。

5、寝室成员应相亲相爱,互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且向老师汇报

四、寝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住宿生管理,保障住宿学生身心健康,制定如下制度:

1、住宿生必须先办理住宿手续。

2、一经定位,不得随意调位、搬迁。

3、必须保管好自己的床位,如有损害公物者,必须全部赔偿(如查不出则由全寝室集体赔偿)。

4、任何人不得在寝室加装电气设备(如电灯、电热器等),违反者没收电器外并批评。

5、如有来客留宿,必须先说明情况,获准后方可住宿。

6、搞好寝室卫生,折叠好自己的’棉被,按要求摆放好各种物件。

7、晚间休息时不准大声喧哗,走棋和打扑克牌或做其他事情。

8、必须积极配合,服从老师及寝室长的管理,接受各种检查。

大学寝室规章制度5

为了充分体现“文明、卫生、有序、活泼”的宿舍文化气氛,进一步加强我系对各寝室的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管理与监督体制。在系领导和班主任的正确领导下,在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三自方针的原则下,我系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学生宿舍安全守则

1、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宿舍文明公约》。

2、树立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对我系有意见可通过正当渠道向我系提出,不准起哄,乱丢乱砸。

3、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任何炊具自做饭菜,一经发现没收炊具,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

4、在校学生必须在学校安排的寝室就寝,不准擅自换寝室,换床位。

5、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得随便外出,特殊情况需外出者要向班主任开假条。在规定的学习、休息时间内,严禁打闹喧哗及进行各种有碍别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6、男同学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如不听劝阻,强行闯入者,宿舍值班教师及门卫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7、提高警惕,学生会值班人员对可疑人员进行盘问并报值班教师、安保处。

8、严禁携带有毒物品与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学生宿舍;严禁在宿舍区内燃放烟花、鞭炮。

9、保持室内整洁、门前清洁,做到卧具折叠一致,桌凳摆放一致,各种用物放置有序;不准随地吐痰,积存脏衣,乱丢果皮纸屑,乱倒饭菜和向窗外倒水、扔垃圾。

10、严禁在走廊里存放任何物品,包括纸篓、扫把等卫生工具。

11、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设备。

12、爱护宿舍的公共财物,不准在墙上打洞,不要猛力拉门窗、拖拉桌椅子或在上面乱刻、乱画,严禁用脚向墙上踢及用手向墙上掷球,严禁用脚踢门、踢墙、踢走廊走格,无火灾时,不准随便搬弄消防器材。

13、严格钥匙管理制度,学生不得擅自调换门锁,发现问题应及时到物业和门卫登记。

(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未经我系同意,不准在房间内留宿非本房间人员,并严禁留异性人员住宿。

2、必须注意安全用电,节约用水。学生宿舍除校方同意使用的电器外,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棒、电茶壶、电熨斗等高功率或危险性的电器设备;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严禁私接电线、偷电。违反本规定对他人或院方财产造成损失的要照价赔偿,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3、必须保持宿舍内外的整洁卫生,房间内不得张贴不文明健康的装饰,不准在宿舍内外乱扔、乱吐、乱丢、乱倒脏物;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

4、必须爱护宿舍内的家具、水电设施、门窗、门锁等,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住宿期间无条件服从我系对宿舍的调整。

5、不准在宿舍走廊打球、溜冰;不准敲打铁桶、脸盆、餐具等器具;任何时候不得喧闹起哄或向楼下摔东西,并禁止在宿舍区内打架、斗殴、谩骂、酗酒、聚众哄闹。

6、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房间内严禁使用蜡烛、煤油灯等明火照明;严禁使用液化气瓶,严禁燃放鞭炮、烟花和在走廊内烧东西。

7、离开房间要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以及房门钥匙,不准将房门钥匙交给其他人员。

8、房间内发生案件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学院有关部门和报警。

9、住宿人员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对宿舍区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未经许不准推销和销售商品。

10、以上各条款请住宿者严格遵守。因住宿者违反规定而造成的财物损失、人身伤害及政治影响等,按有关规定或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日后的工作中努力学习各种相关规定与技能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宿舍管理,把学生宿舍当作自己的家,把维护学生宿舍的稳定和谐当成自己的职责,把建设营造安定和谐的宿舍当作自己的任务。相信我们的宿舍会更加的整洁、温馨、和谐。

大学寝室规章制度6

为了规范学生的寝室生活行为,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规定

1、任何人未经管理员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和床位。

2、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外出住宿,上课期间不得随意回寝室。

3、寝室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寝室长全面负责该寝室的纪律、卫生和财产的管理,如安排落实清洁卫生值日、记载寝室考勤、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对该寝室成员管理,寝室长必须率先垂范、公平公正,对寝室成员热情关心、严格要求。

4、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寝室,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寝室;各寝室的学生不得互窜寝室,如因事需要,必须经管理员批准。

5、未经物品主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挪用其生活用品;不得擅自动用空床位上的物品并保持其清洁卫生;

6、管理员对学生寝室的管理责任:维护寝室正常秩序,指导寝室长工作,教育、督促学生遵守寝室制度,处理偶发事件,做好各种考核记载,及时联系班主任。

二、作息制度

1、按时就寝:就寝铃响后,不讲话,不吃东西,不得随便出入寝室,不准在寝室和走廊上高声喧哗、嬉笑打闹,不做与就寝无关的事情;下晚自习后,迅速回寝室洗漱,做好晚寝准备。

2、起床铃响后,不睡懒觉,迅速起床洗漱、理好床铺、准备上课。

三、寝室内务要求

1、寝室内物品的摆放要求:床上被子的叠放要四棱上线成豆腐型,床单(席子)、枕头和枕巾不皱乱,床垫不外露,小件生活用品(水杯、牙膏、牙刷等)统一放齐在阳台处桌面上,鞋子和洗脸盆放在桌下,水桶齐放在卫生间水龙头下并随时装满水,毛巾整齐晾挂阳台墙上。

2、勤洗澡、勤换衣,不积存脏衣、脏袜、脏鞋;被盖外套、枕巾和枕套经常拆洗,保持其清洁舒展;

3、保持寝室内、外和卫生间的清洁卫生:每天打扫两次(中餐和晚餐后);不随地吐痰,不在寝室内用餐,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涂乱画,不向窗外、楼下和走廊上倒水、扔垃圾等。

四、安全制度

1、防遗失:现金和贵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必要时可交班主任或其他教师代管;未经值周领导或寝室管理教师批准,学生不得留宿他人;

2、防火灾:严禁吸烟和自带火种;不得在寝室内、走廊上生火燃烧杂物;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燃点蜡烛;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

3、防事故:严禁私接电器,严禁攀爬走廊和楼道护栏,严禁在床上蹦跳、打闹;住上床的学生要小心谨慎,不得跳跃上下。

五、公物保护

1、节约用电、用水,人离关灯断流;

2、爱护寝室内的寝具和设备设施,不得擅自卸、拆装各种设备实施;

3、进出时,轻手关门,禁止擂、撞、踢门;不得多人共床损坏床位;

4、不得在寝室内乱写、乱画、乱贴;

5、损坏公物,照价赔赏;破坏公物,加倍赔赏。

六、附则

1、以上各规章制度,各寝室相关人员务必遵照执行,如因不遵守制度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者自负。

2、本规则自20xx年5月7日开始执行。

大学寝室规章制度7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寝室卫生工作管理,确保寝室卫生环境,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二、细则:

1、每天三餐后由各班寝室长负责安排人员打扫,饭后卫生监督员负责检查

2、寝室物品摆放要求整齐统一,整洁

3、讲究卫生,保持卫生间清洁

4、不乱丢垃圾,果壳,乱倒剩菜剩饭,污水等

三、评分标准:

1、一天三次不打扫的,每次扣0.5分,不干净的扣0.5分,情况严重的扣1-3分,很干净的加0.5分

2、寝室物品包括米箱、棉被、床垫、鞋、毛巾等摆放不整齐的每人次扣0.5分,整齐统一美观获得好评的加0.5分

3、值日生乱倒垃圾或不倒垃圾的`扣0.5分,严重的扣1分

4、乱丢果壳、剩菜饭等扣0.5分,严重的扣1分

5、卫生间卫生乱、脏、差的扣1分

6、其他特殊情况,酢情加减分

四、附则:

1、本寝室人员未扫的而其他班级学生帮助打扫的加1——2分

2、不满监督员监督无故顶撞扣分行为的扣1——3分

3、扣分扣到值日人员所在的班级及个人卫生分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布

5、本制度由政教处负责实施,并拥有解释权

6、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实施

大学寝室规章制度8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营造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学生宿舍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华东师范大学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具体指已取得华东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

1、华东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入住学生宿舍。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学工部(学生处)、研工部(研究生管理处)、保卫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团委、学生发展服务联合中心、学生会、研究生会组成的宿舍管理委员会,对宿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学生宿舍社区日常管理由学校委托的物业公司(部门)负责,包括水电管理、安全保卫、生活秩序、清洁卫生、维修、附设服务等工作,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按照校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学生宿舍社区设立学生社区服务委员会(简称“社服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主要负责学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

4、闵行校区本科生公寓生活园区设立楼管会,挂靠校党委学工部,由学工部、后勤管理处共同协调处理日常事务。楼管会包括住楼辅导员、楼层长、寝室长三个组织梯度,主要负责生活园区内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宿舍住宿制度

1、缴费住宿是每个学生应尽的责任。住宿费用按学年收取。秋季入学的学生在每年秋季报到注册前交纳住宿费,春季入学的学生在每年春季报到注册前交纳住宿费。每个学生要按时足额缴纳住宿费,并妥善保存好缴费收据,以备学校相关部门查验。

2、上海生源在职攻读研究生和本校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专科生3年,本科生4年,硕士生3年,博士生3年)内未能完成学业的学生,延长修读期间如需学校提供住宿,需重新递交住宿申请,经院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根据当年学校宿舍资源使用情况再行考虑住宿安排。

3、学生宿舍按照二级分配的原则统一安排,由学校后勤管理处统一调配全校宿舍资源。

①新生入校前,后勤管理处按各院系(所)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数分配到院系(所),由各院系(所)安排到人。

②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需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认可并签字盖章(每年的4月和10月办理,只限于在实体院系范围内、同类别学生宿舍之间的调整),报后勤管理处审核备案,后勤管理处按月计算住宿费差价,学生到校财务处办理退补费手续,再到宿舍物业更换钥匙。

③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居住,并遵守与入住社区物业约定的相关住宿管理要求。

④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⑤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学校有权对未满住宿人数的宿舍分配学生及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

⑥学校不向学生提供夫妻用房。

4、毕业生退宿

①为不影响学生宿舍检修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宿舍并到所在宿舍楼物业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逾期则遗留物品做无主处理。

②接到学生退宿申请,宿舍楼管理员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报后勤管理处办理该生离校申请网上通过。

③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给予赔偿。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成员均摊;对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和毕业离校手续。

5、其他情况退宿

①因休学、参军、跨校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应该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后勤管理处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具空出,剩余住宿费按月计算(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予以退还。如不办理退宿手续,要计算住宿费用。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后勤管理处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转学、退学等结束学籍的情况,学生应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后勤管理处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逾期不办者,遗留物品视作无主处理。

②其他个人原因的退宿每年1月和6月校历放假前两周的工作日集中办理,逾期不予受理。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副书记签字,加盖实体院系公章,本专科学生经学工部、研究生经研究生院签署认可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到所在宿舍楼管理员办公室退还钥匙,再到后勤管理处按月计算住宿费差价。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

6、学生宿舍不准私自调换门锁或加锁,不准私配钥匙,违者一律没收并通报批评;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学生宿舍服务中心由学生宿舍服务中心负责调换全室钥匙,遗失者须按规定支付工本费。遗失钥匙如不报告造成被窃,经济损失由遗失钥匙者承担。

7、自觉维护学生宿舍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准跳舞、溜冰、经商、酗酒、打麻将,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严禁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开展打球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违者视情节与态度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处分,直至勒令退宿。

8、严禁在阳台栏杆上或窗台上放置凳子、哑铃等重物,严禁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泼倒茶水等,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不得将自行车带入寝室。

9、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并依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处分,并作退宿处理。

10、注意宿舍内物品安全,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及时将多余现金存入银行,并保管好存折,自己记好密码,不告诉他人。最后离开寝室者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寝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校派出所(保卫处)。宿舍内发现推销员应及时报告宿舍物业值班人员通知派出所(保卫处)处理。

11、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家具、设施、设备的责任。凡属自然损坏应及时报告物业,由物业宿管人员请有关部门维修或调换。如发现丢失、人为损坏、私自调换等,应查明原因督促当事人折价赔偿或换回,原因或责任人不明,由全室学生共同赔偿。

12、退宿或离校时,寝室内家具物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宿或离校手续。

三、宿舍会客、作息制度

1、加强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实行门卫制,昼夜值班。为了不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上午10:30~中午12:30,下午15:00~晚上22:00。会客时间之外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2、宿舍来访会客,应主动出示证件,经宿管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如有强行闯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男宾未经宿管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学生应自觉遵守会客制度,21:00以后一般不予会客,超过会客的规定时间,工作人员有权请会客人员离开宿舍楼。

3、晚间24:00至次日5:00关闭宿舍大门。24:00以后进出宿舍楼的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予登记,物业要对相关情况进行汇总,每月一次向学校管理部门报告。学生管理部门和后勤管理部门要加强对24:00以后未归学生的教育管理。

4、物业值班人员对来访会客者,应认真验证,坚持原则,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凡因执行公务者进入学生宿舍,需出示有效证件。

四、宿舍卫生检查制度

1、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寝室内坚持值日生制度,值日表一式二份,一份张贴于室内,一份交宿管人员备查。值日生需于每日早上8时前将宿舍打扫完毕,并督促全宿舍人员做到室内摆设整齐、地面清洁、窗明几净、无蛛网无积灰,保持走廊清洁。不随地吐痰、乱抛废物,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违者根据宿舍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教育或通报批评。

2、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场所的卫生。三餐在食堂用餐,不得将饭菜带入寝室内。禁止在宿舍楼内饲养小动物。学生患传染疾病,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3、物业部门每周一次会同社服会(楼管会)学生例行检查寝室卫生,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公布,汇总后通告各院、系主管领导并记录在册,作为操行评定的依据。

4、一学期同一学生在其值日天被检查一次为差,给予口头警告。卫生检查二次为差者,给予黄牌警告,楼内通报批评,通知所在院系进行批评教育。卫生检查三次为差者,给予红牌警告,由院系进行通报批评并报学生管理部门备案,取消其该学年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

5、同一寝室一学期内卫生检查累计有三次为差,给予口头警告。卫生检查累计四次为差,给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并通知所在院系。累计卫生检查五次为差,给予红牌警告,上报所在院系并由院系进行批评教育和在学生管理部门备案,取消全室成员本学年一切先进称号的评选资格和取消其该学年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

6、寝室卫生连续五次为优,可享受二次免检。如本学年有黄牌警告,寝室卫生连续三次为优,可免除本学年黄牌警告。如本学年有红牌警告,寝室卫生连续五次为优,可免除本学年红牌警告。

五、用水、用电制度

1、学校在宿舍中仅提供基本照明用电,已安装一户一电表的学生宿舍实行定额用电制度。本校有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每间寝室每月由学校补贴20度电。超过上述用电规定的额度,费用由寝室居住人员负担。

2、已安装一户一水表的学生宿舍实行定额用水制度,本校有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每人每月由学校补贴3立方水,超过上述用水规定的额度,费用由寝室居住人员负担。

3、及时交付超额用水用电的水电费是居住学生应尽的义务。逾期未交付水电费的,所欠水电费参照华东师范大学有关所欠水电费办法实行,逾期未交水电费的毕业班学生,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4、加强学生宿舍电力设施安全管理。学生宿舍内电器不准私自移动和修理,如遇故障应报告物业宿管人员,有关部门派专职电工修理。违者造成的损失,一律由肇事者负责。

5、学生宿舍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6、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相关节约用水、用电以及安全用水、用电的管理办法。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和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电吹风等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的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物业部门有权对学生违章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对于在学生宿舍内持有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本、专科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在楼内通报批评。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院系,由院系进行通报批评并报学生处备案,取消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违反规定引起重大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②对于在学生宿舍内保存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研究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在楼内通报批评。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院系,由院系进行通报批评并报研究生管理处备案,取消或降低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或等级,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违反规定引起重大事故和严重危害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③对于在学生宿舍内保存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其他学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通报所在院系。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院系,并作勒令退宿处理。违反规定引起重大事故和严重危害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违章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7、寝室内不准使用与保存煤油炉、液化气、卡式炉、酒精炉、蜡烛等明火设施和器具,以免发生火灾。一经发现,上报所在院系和学生管理部门,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助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同时取消住宿资格。寝室内有以上违章出现,查不到责任人时,对全室人员给予教育、处罚和处分,直至作勒令退宿处理。由于违反规定而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毕业离校制度

学生(包括考取研究生、博士生留校工作等)在学校规定的学制(专科生3年,本科生4年,硕士生3年,博士生3年)学习期满后都必须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办理退宿手续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宿,逾期者其物品将视作无主处理。休学、退学学生必须在《休学通知》或《除名通知》发出后一周内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否则其物品视作无主处理。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后勤管理处。

大学寝室规章制度9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文明建设,保证全体学生有一个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房舍管理

第一条、学生入学时,须签订住宿协议,按宿舍管理办安排的房号、床位住宿。各年级学生未经宿舍管理办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第二条、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宿舍管理办与寝室长核准无误后,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调整搬迁宿舍时,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家具、设施。

第三条、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等,必须在离校前到宿管室办理退宿手续,经宿管室核查宿舍家具财产完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并在两天内搬离学生宿舍。

第四条、寒、暑假学生一律不留宿,学生离校前自己存放好行李物品。

内务管理

第五条、各年级少先队、学生会负责人在德育处统一安排下组织对本年级的宿舍进行检查、监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宿舍应订出内务卫生公约和轮值表,推选出一位责任心强、威信较高的.同学当宿舍长并落实轮值制度。

第六条、每天早上上课前各宿舍值周生应将本房间清扫干净。当天如发现地面还有垃圾,值周生应再扫一次。全体住宿生应做好房内、门前、房后的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装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楼下扔东西、吐痰、泼水。房间门前走廊由该房间负责清扫、保洁。

第七条、在宿管室安排下定期进行大扫除,冲洗房间地面、擦门窗、桌椅,并按宿管办及年级的安排轮流冲洗楼梯、走廊和打扫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净,天花板与墙壁无脏物、无蜘蛛网,门窗、桌面干净整洁。

第八条、各年级学生会成员在定期检查或平时巡查时,如发现问题,将通过德育处责成寝室长、值日生及该房间的同学按要求立即补做。

第九条、维护宿舍楼的环境卫生,严禁把杂物、剩饭菜等倒在走廊、厕所、冲凉房、水沟。便后要冲水。

第十条、宿舍内物品摆设应规范、整齐,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见附件)办理。

第十一条、班主任和各班班长、生活委员、应经常督促检查。学校和各年级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并公布结果。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在上课、自修、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许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或进行其他课外文体活动(需要活动的在班主任与宿管室协调下方可进行)。

第十四条、晚上全校学生宿舍在规定的时间自行熄灯,关锁宿舍大门。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对超时熄灯的房间或熄灯后迟归者要进行批评、登记。对于屡犯或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学生手机、电子游戏机等玩赏物品不得带入宿舍。以免影响他人和自己休息。

第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起哄、酗酒、赌博、打麻将、打架斗殴、敲打盆桶、摔瓶子等,不得在宿舍内打球等。

第十七条、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如有事,须持有班主任签条,并到宿管室登记方可。

第十八条、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未经宿管室批准,男女生不得相互进入宿舍。

第二十条、学生宿舍作息时间(参见学校作息时间)。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生和来访者必须遵守学校宿舍的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来访必须进行验证登记。上课时间,宿舍房间内不得单独逗留外来人员。

第二十二条、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严禁在宿舍抽烟,不得在宿舍区内生火煮食及焚烧废纸、木板杂物等。

爱护消防设施,不准将消防设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二十三条、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铁棒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违者交学校保卫科按章处理。

第二十四条、提高警惕,注意防盗。如发现宿舍区内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员要立即查问或及时报告值班人员;要妥善保管好个人和公共财物,不急用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柜员机);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离开宿舍应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报修。

第二十五条、学生应协助宿管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自觉接受查询。发现宿舍被盗失窃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楼梯处嬉闹。

水电设施管理

第二十七条、自觉遵守用水用电的规定,共同节约能源。做到人离关水关电,消灭长流水、常明灯等浪费现象。

第二十八条、白天尽可能不用太阳能水,以保证晚间学生的洗漱之用。

第二十九条、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违章电器(如电炉、热得快、取暖器、电炊具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经批准的其他大功率电器设备)者,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章使用的电器外,并视情节给予罚款50~100元。

第三十条、学生因学习需要在宿舍自备安装各类较大电器设备,须到宿管室办理登记备案。

第三十一条、学生宿舍内的电器、设施、供水、供电、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离学生宿舍。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和纪律处分。

第三十二条、不得在宿舍墙壁、门窗上乱写、乱涂、乱画、乱钉,不得向窗外、便池乱扔杂物。

第三十三条、学生宿舍区内发生水电故障、家具及房舍设施损坏、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应由本宿舍成员及时到后勤处报修。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由校学生宿舍管理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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