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方案 (12篇)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实施方案”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上级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实施岗位聘用的方案和措施。它是对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安排,是指导岗位聘用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文件。以下是有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方案 (12篇)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实施方案1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新都区委、区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都委发[xxx]14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我局事业单位实行人员竞聘上岗,其实施方案如下:

一、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实行人员竞聘上岗,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和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激励事业职工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勇于开拓,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勤政廉洁的高素质事业职工队伍,以适应国家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领导机构

成立新都区民政局“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胡宗倏同志担任,副局长许正松、冯龙秀、纪检组长代先菊任副组长,李乔甫、陈德忠、张万奎、宁瑶为成员。

三、事业单位人员竞聘的范围

在区民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的事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军干所、社区服务中心、殡管所、救助站等四个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人岗位的竞聘。

四、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基本条件

根据《新都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竞聘人员应具有以下条件:

1、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

3、竞聘管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和工人岗位应具有与该岗位相适应资格及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应聘技术工种岗位的工人,须获得技术岗位等级证书。

五、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方法和程序

1、岗位和职数

根据区编办的有关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这次事业单位公开竞争的岗位和职数设置分别为:军干所职数7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5人,管理和工人岗位分别为1人;救助站职数6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4人,管理和工人岗位分别为1人;殡管所职数10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8人,管理和工人岗位分别为1人;社区服务中心职数13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1人,管理和工人岗位分别为1人。

2、程序和办法

(1)公布岗位和职数

召开事业单位职工大会,公布竞聘岗位、职数、任职条件及竞聘上岗的程序、办法等事项。

(2)公开报名

参加竞聘事业人员可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报名。填写自荐表,原则上每人限报1—2个岗位,报名地点设在局办公室。

(3)组织考察

局竞聘领导小组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或考核,考试或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竞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针对个人的报名情况,结合部门的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配备名额,确定其所聘用的岗位。

(4)公布聘用

根据竞聘资格审查、考试或考核结果,局竞聘领导小组决定并公布聘用人选,同时签定聘用合用。

(5)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新都区民政局“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xx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意见》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推行我校岗位设置管理,根据上级批复的设岗方案,现就我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注重工作实绩、资历和本事的原则;

4.坚持按岗聘用、合约管理的原则;以上级部门批复的岗位设置方案为依据,按照准用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和数量组织岗位聘任。

二、聘任竞聘范围和要求

1.参加竞聘人员必须是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编制计划内在职在岗人员;按上级规定离岗人员可参加竞聘;

2.具备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与要求,实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

3.原取得资格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空岗的情景下竞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最低等级岗位;

4.专业技术职务主系列和辅助系列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以及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聘任,执行同样的竞聘条件;

5.在核准限额内进取推行“全员竞聘”制度,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学校的生机和活力。

6.上级文件另有要求的按文件要求执行。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鲁人发[20xx]28号)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并贴合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3.现聘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竞聘条件

1.专业课教师应具备相关实践操作技能和实践教学本事;

2.高级职称五级、六级岗位分别按照上级人社审核的准用数额空缺情景及聘任高级职称时间的先后顺序,选取1.5倍的人员进入竞聘范围;空缺的高级职称七级岗位由具备高级职称资格者竞聘;

3.中级职称八级、九级岗位分别按照上级人社部门审核的准用数额空缺情景及聘任中级职称时间的先后顺序,选取1.5倍的人员进入竞聘范围;空缺的中级职称十级岗位由具备中级职称资格者竞聘;

4.已聘任助级职称者可竞聘11-12级岗位;

5.员级教师:具备学校事业岗位基本条件有关条款,由学校直接聘用。

四、方法程序

1.公布竞聘岗位。依据经上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公布竞聘岗位的岗位名称、数量、职职责务和任职条件。

2.个人申请及资格审查。竞聘人员向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每人只能申请竞聘一个岗位。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对提出申请的竞聘人逐人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确定的竞聘人选予以公示。

3.按照专业技术人员(5-12级)的先后顺序,分别组织竞聘。竞聘采取综合考核计分、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审核的方法进行。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根据计分顺序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选。

4.公示。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景、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级、数量、职称聘任方案、申报人员基本情景、聘任结果等向全校教职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和评聘监督委员会理解各种举报并认真调查核实,对不贴合条件的人员取消聘任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5.审核备案。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按照上级要求上报有关材料,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核认定。

6.签订合同,颁发聘书。拟聘任人员由人事部门确认并备案后,校长依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等规定,向受聘人员颁发聘书,签订合同,并行文公布。受聘人员按市人事局要求执行新的.岗位工资待遇。

五、组织领导

1.xx商校职称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

xx

2.xx商校职称评聘监督委员会

xx

六、聘期管理

1.事业岗位竞聘上岗实行聘期管理。聘期根据每个岗位的工作需要、专业特点和要求合理确定。学校岗位聘用一般为3年。聘用时间一般应满一个聘期。聘期内岗位等级发生变动的,其聘期按新的聘用合同执行。高层次紧缺人才的聘期可适当延长或无固定期限。

2.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岗位聘用专家委员会确认并研究同意,经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可签订至退休的合同:

(1)在同一专业技术职务层次上被连续聘用满10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本人申明不再晋升高一级职务和不再竞聘高一等级岗位的,可签订至退休的合同。

(2)合同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本人申明不再晋升高一级职务和不再竞聘高一等级岗位的,可签订至退休的合同。

3.加强聘期和聘后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事业单位应根据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情景进行年度考核,必要时还能够增加聘期考核。专业技术人员一个聘期结束后,学校应结合考核结果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重新竞聘、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

七、岗位设置及数量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210人,首次聘任设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及工勤技能岗共计228个岗位。

(一)管理岗位

设管理岗位12个,已聘任9人,其中管理5级3人,管理8级1人,管理9级5人。

(二)专业技术岗位

学校共设专业技术职务岗212个,根据省人事厅规定,高级、中级、初级比例为3:5: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4个岗位,5级、6级、7级岗比例为2:4:4,其中5级岗13个,6级岗25个,7级岗26个;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06个岗,8级、9级、10级岗比例3:4:3,其中8级岗32个,9级岗42个,10级岗32个;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2个岗,11级岗21个,12级岗21个;员级岗根据实有人数聘用。上述岗位中本次聘任:高级岗位7个,中级岗19个。高级5-7级岗、中级8-10级岗、初级11-12级岗按空岗情景逐级聘任,每级岗位聘任前向教职工公示空岗情景。

(三)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共设4个岗位,其中技术工三级1个,技术工四级1个,技术工五级1个,普通工1个。根据学校实际情景已聘任16人,其中技术工三级5人,技术工四级4人,技术工五级4人,普通工3人。

八、加强监管

1.学校岗位聘用上岗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资料,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校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景和问题,保证岗位聘用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方法公开、结果公开,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3.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岗位聘用工作纪律,对违反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聘用政策规定,以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职责人员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职责人员,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等组织人事纪律严肃处理。

九、本办法由学校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负责解释。

十、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核,经过全体教师85%表决同意后执行。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实施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二、竞争上岗原则

三、竞争上岗职位(4个)

清源公路管理站站长

2.洪祥公路管理站站长

3.黄羊公路管理站站长

4.刘畦材料场场长

四、竞争范围

局、站机关全体在岗正式干部职工(包括政务大厅工作人员)

五、组织领导

组长张继红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蒋辉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永旭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成员李凤莲区交通运输局纪律委员会组长李红梅区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张光新区公路建设养护站副站长李建才区公路建设养护站工会主席

六、方法步骤

(一)组织发动(3月6日)。

(二)申报(3月7日—9日)。机关干部职工填写《竞争职位申报表》,于3月9日下午5:30前报到办公室,过期不候。

(三)演讲(3月12日下午)。填写《竞争职位申报表》的干部在全体干部职工会上进行演讲,演讲的主要内容包括:

(1)竞岗的条件和理由;(2)工作思路;(3)完成目标的`措施。

(四)演讲评分。

竞岗者总得分=演讲评分得分x60%+干部职工得分x40%。

(六)组织决定。

(七)任命。

(八)干部调配。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与。

(二)严格纪律,加强监督。

(三)正确对待,积极引导。本次竞争上岗,主要是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附件2:凉州区交通输局中层干部

(评委打分表)

面试干部:

说明:1、根据竞争者演讲综合表现,对各项测评内容进行评分。2、表后所列分值为最高分值,可以最高分值内合理赋分。

(干部职工评价表)

面试干部:

说明:1、根据竞争者演讲综合表现,对各项测评内容进行评分。2、表后所列分值为最高分值,可以最高分值内合理赋分。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实施方案4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交通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四、岗位类别、等级设置。

1、事业单位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公路管理站、渡口管理站、养路费征收站,根据三个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确定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设置岗位总量13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6个,以管理岗位为主体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4%,专业技术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6%,专业技术主系列是公路工程技术系列。

2、我局事业单位是股级事业单位,因此管理岗位设置科员(九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共设置6个等级,中级岗位设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设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五、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九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行业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必须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

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四级工勤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五级工勤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五级工勤技术岗位,应是就徒期满已转正定级或者是具有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六、岗位聘用办法。

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4、考察评议。

5、研究决定。

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七、实施步骤及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组织动员。

召开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宣传本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让大家充分了解事业单位实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根据现有人员的基本情况拟设置三类岗位,填写《___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等有关表格。

3、《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定稿。

4、编写岗位说明书,主管部门审查后,同实施方案一并报县劳动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5、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岗位聘用,采取竞聘上岗或考核的办法,择优决定受聘人员名单。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6、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报县劳动人事部门备案确认,经人事部门确认,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按照人员新聘岗位等级,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实施方案5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人员322名。其中:编内招聘287人,编外储备35人。

为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六类基层服务项目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促进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规定,招聘计划中安排128个名额用于招聘符合本次报名条件服务期满的六类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简称“六项目专项”),安排49个名额用于招聘符合本次报名条件的蒙语授课、蒙汉兼通高校毕业生(简称“蒙授专项”)。

六项目专项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和纳入盟和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

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招聘人数详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方可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体条件:

各招聘岗位学历、专业、年龄、执业资格、职称资格、户籍等条件见招聘计划表。

(二)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应聘。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现役军人;

2、列入行政或事业正式编制的试用期内公务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3、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或未满最低服务期的公务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共科目笔试,资格复审与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确定聘用、储备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合同、储备协议签订及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兴安日报》、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盟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当地广播电视台和有关网站转载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各岗位报名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名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通过资格初审。在资格初审工作中遇有问题要及时同盟人社局沟通,确保资格初审工作顺利进行。

2、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对照报名条件,确认可以报名参加招聘考试后,如实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凡不如实填写报名表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凡报名表所填内容不准确、不清晰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和最后聘用的,责任自负。

3、报名与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20日上午9时至2014年6月26日上午9时,逾期不候。每个应聘人员只可填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缴纳报名与笔试费用,并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2014年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费、面试费,20xx年毕业生减半收取)。网上资格初审于2014年6月20日开始至2014年6月26日结束。报名第4天在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各招聘岗位报名情况。除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不开考的岗位以外,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允许改报。

4、报名人数与各岗位招聘人数达到4: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的不开考并调整招聘计划,调整后的招聘计划于笔试准考证发放前在网上发布。

5、20xx年7月2日—3日由应聘人员自行从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的,责任自负。

(三)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试题、统一阅卷、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笔试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试题用蒙、汉两种文字命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明确标注选用哪种文字的试题,未明确标注的,按选用汉文试题对待。报考蒙授专项岗位和扎赉特旗蒙语授课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使用蒙文试题参加笔试。

4、笔试在乌兰浩特市举行,日期为2014年7月5日,考场地点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5、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6、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成绩X40%+民族加分。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7、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参加笔试应聘人员有效成绩的平均分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四)资格复审与专业测试

1、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行专业测试),达不到1:3比例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进入专业测试。名单在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由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要严格按照各招聘岗位学历、专业、执业资格或职称资格、年龄、性别、户籍、身高等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不得随意放宽条件,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不得通过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工作中遇有问题要及时与盟人社局沟通,确保资格复审工作顺利进行。

3、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一式三份、本人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毕业证及带二维码的学历验证表、学籍档案、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六项目专项服务期满证明等相关的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4、资格复审后出现空缺名额的,在笔试成绩高于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5、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上公布后报送盟人事考试中心,盟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送的名单收取专业测试费用,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6、根据专业测试需要制定工作方案,报盟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后实施。

7、各招聘岗位专业测试的具体方式见招聘计划表。蒙授专项岗位和扎赉特旗部分中小学蒙语授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蒙语参加专业测试,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汉语参加专业测试。

8、专业测试的具体日期和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9、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专业测试成绩X60%。专业测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五)招聘考试总成绩

招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网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在达到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在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2、体检与考察由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体检在旗县市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

2、公示结束无异议后,阿尔山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扎赉特旗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妇幼保健院、广播电视台、乌兰牧骑,突泉县委党校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进编和工资兑现等审批手续。突泉县公安局与储备人员根据兴安盟人才储备的有关规定签订储备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

扎赉特旗微波站招聘的电视值机员,扎赉特旗、突泉县未明确招聘单位和岗位的中小学校招聘的教师,由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结合单位对人员的需求组织聘用人员进行报岗。报岗工作结束后,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岗结果确定每个招聘岗位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进编和工资兑现等审批手续。

3、编内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五年(含试用期一年),聘期内无正当理由不予调动工作。突泉县公安局储备人员储备期两年(含半年试用期),两年储备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通过遴选方式选拔到事业单位编内聘用。两年储备期满后未被遴选到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用人单位和储备人员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再续签两年的储备协议。储备期满不再续签储备协议的,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储备期内由突泉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储备期内享受事业单位储备人员的工资待遇。

4、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聘用工作结束后,将聘用人员花名册和储备人员花名册报送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为编内聘用人员办理《兴安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填报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提出回避。

(二)严格招聘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以及招聘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工作方案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实施方案6

为进一步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和完善单位职务聘任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方针,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按需设置岗位,确定岗位等级,制定竞聘条件,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人员,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

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成员:***************。

(二)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竞聘方案。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聘实施方案。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个,其中:管理岗位**个(七级职员*个,八级职员*个,九级职员*个);专业技术岗位**个(高级2个〈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中级*个〈八级岗位*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3个〉,初级8个〈十一级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3个,十三级岗位2个〉,工勤职能岗位38个(技术工三级10个,技术工四级15个,技术工五级13个)。

(二)竞聘量化评分细则。

量化评分采用百分制办法,各分值标准为本项的封顶分,各种年限的计算时间以竞聘当年12月31日为准,各种年限均以整周年认定计算。

1、基本资历(90分)(1)工龄(50分):每年计2分(以人事档案为准)。(2)学历(10分):按现有学历,本科及以上计10分,专科计8分,中专计6分,高中计4分,初中及以下计2分。

(3)专业技术资格(10分):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分别计10分、6分、2分。

(4)资历(20分):聘任现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每年计1分。

2、综合评价(10分)(1)局班子考评(5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2)干职工考评(5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五、竞聘程序。

(一)岗位余额。经县人事部门核准,本年度单位岗位余额情况如下:

1、七级管理岗位余额1个,八级管理岗位1个;

2、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2个,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3个。

(二)申请报名。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填写《****事业单位竞聘申请表》交行政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将该岗位任职所需材料(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聘任书等)一同上交。

(三)资格审查。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同一层级岗位按岗位级别按高到低顺序逐级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同一层级高级别岗位落聘人员可参加低级别岗位的竞聘,最后单位按岗位层次和级别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五)单位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任岗位层次、级别,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部门办理聘任手续。

六、职务续聘、解聘、低聘。

(一)聘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人员在聘任期内,工作认真负责,年度考核必须称职以上,单位在聘任期限到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三)职务解聘、低聘。

1、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

(4)年度考核不称职或竞聘上岗中落聘的。

2、因能力差而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根据情况予以低聘。

七、其它事项。

(一)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竞聘晋升或岗位聘用:

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行为受到处罚者;

2、上年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没有参加考核者;

3、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极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二)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青年文明标兵等荣誉称号者,在单位有职数时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三)单位有职数,当年退休或有重大疾病的干部职工,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四)若得分相同则优先考虑年龄长的干部职工上岗。

(五)干部职工不在岗(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事假1个月以上)的年度不计算资历加分。

(六)加分应提供原件,提供假证件,假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上岗资格,两年内不予参加竞聘。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局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实施方案7

县委编办目标管理及机关效能建设考核评价的考评对象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编办主任按县委、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及效能建设考核评价结果计分,编办副主任考核计分为综合科、机构编制科考核分值的平均分。

目标管理及机关效能建设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理论学习、廉洁自律、工作纪律、文明形象和工作业绩等五个方面,其中理论学习、廉洁自律、工作纪律、文明形象为共性目标,工作业绩为职能目标。

(一)成立目标考评领导小组。由办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负责目标管理及效能建设考核评价全面工作,办综合科负责落实各项考评具体工作。

(二)实行民主测评和集中考评。

目标管理及效能建设考核评价分为民主测评和集中考评两部分,设总分100分。其中,民主测评设分值100分,测评方法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在听取个人述职的基础上,按照“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以及1.3:1:0.7:0的权重进行计分;集中考评设分值100分,考评方法是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平时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照目标考核细则逐项打分。最后,按照民主测评得分和集中考评得分各占总分50%的比例计算出来的结果即为个人年度考核综合得分。

(三)严格考评工作程序。

1、被考核人按照岗位职责对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述职;

2、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民主测评;

3、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集中考评;

4、计算个人综合得分;

5、向个人通报考核结果。

对综合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的,发放全额效能考核奖金2400元,并对其中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上级予以表彰,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分90-95分(含90分)的,发放目标考核奖金2300元;对综合评分85-90分(含85分)的,发放目标考核奖金2000元;对综合评分85分以下的扣发全额目标考核奖金。对表现特别差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合格)等次,属聘用人员的解除合同。凡被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的,扣发全额目标考核奖金,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合格)等次,属聘用人员的解除合同。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实施方案8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进程,在学校领导干部使用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新形势要求,具有领导学校现代化教育能力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学校决定在选配中层职位时实行竞聘上岗,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竞聘上岗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竞聘岗位和职数

教导主任1

教导处副主任1

大队辅导员1

总务主任1

校办主任1

四、报名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

2、有较强的教育理论水平,较强的教学业务和教研、科研能力及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的精神。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五、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公开竞聘方案、进行满意度测评。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公开竞聘方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对上届学校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2、公开报名。采用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等公开报名形式,鼓励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与竞争。

报名时间:

___年8月10日—8月20日下午4:00。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请在网站上下载《宁波市怡江小学竞聘中层干部报名表》,按要_f填好后发至______@___。com中并告知校长。电话:135____3301

(2)现场报名。到校长室填表报名。

3、公开竞岗。通过竞岗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择优录用。

4、公推公选。在学校内部进行公推公选。

5、决定聘任。

六、管理与待遇

1、对竞聘上岗人员按照新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2、竞聘入选者,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试用期岗位津贴50元/月,正式聘用期岗位津贴90元/月)

3、对被聘任人员,加强考核,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解聘(年度考核奖分A、B、c三档,A档1000元,B档800元,c档600元,分学期核发)。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实施方案9

为解决当前井下生产单位、井下辅助单位、地面生产作业单位、机关后勤单位用工方面人员结构配置不合理的问题,根据公司组织机构的调整和岗位设置情景,经公司研究决定,实行员工竞聘上岗制度,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经过竞聘择优的方式,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供给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人、事、岗相匹配的原则。

3、双向选择的原则。

三、成立竞聘考核工作组

(略)

四、竞聘岗位

见公开竞聘岗位表

五、竞聘人员的范围

集团公司机关部室、本部矿所有在职员工均可参加竞聘。

六、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煤矿工作,身体健康。

2、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踏实肯干。

3、服从管理,团结同事,遵纪守法。

4、具备相应的业务技能。

5、为人诚恳,严于律己,节俭廉洁。

(二)岗位任职条件

见岗位任职条件表

七、竞聘程序与步骤

(一)公开报名

竞聘上岗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法,报名者须填写《竞聘上岗申请表》,最多可竞聘2个岗位。竞聘者填写后将申请表提交竞聘考核办公室。

其中采掘开生产一线单位员工不允许报名到辅助、地面生产作业单位;井下辅助生产单位员工不允许报名到地面生产作业单位;地面生产作业单位不允许报名到机关科室,严禁人员倒流。

(二)资格审查

竞聘考核办公室按照基本条件、岗位任职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选,予以公布并通知本人。

(三)基本条件计分(10分)

第一学历初中、高中:0.5分

第一学历全日制中专:1分

第一学历全日制大专:1.5分

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2分

后续学历中专:1分

后续学历大专以上学历:1.5分

⑦初级技能(五级):0.5分

中级技能(四级):1分

高级以上技能(三级):2分

近三年获得公司级以上荣誉:1分

11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5分

注:学历、技能要与竞聘岗位专业相符,否则不予计分。

(四)技能考试(70分)

凡报名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须参加公司组织的技能考试,考试采用闭卷笔答的形式进行,资料包括煤矿基础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本岗位基础知识以及其它相关知识等。

参加竞聘者必须遵守考场纪律,考试作弊者取消竞聘资格。

(五)面试(20分)

1.面试资料包括:个人基本情景介绍和面试提问两部分。

其中面试提问部分问题主要包括:

为什么要竞聘该岗位。

②简单说一下工作经历。

③对该岗位了解情景。

④你有什么特长。

2.为了确保竞聘面试顺利进行,面试需遵循如下规定:

竞聘者要经过抽签方式确定出场顺序,整个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每位竞聘者面试结束后,考评组成员应及时根据竞聘人员的情景,在《面试答辩评分表》上以无记名方式打分。

统计面试成绩

竞聘人员得分按所有评委的平均分计算(保留二位小数),其中:公司领导评分权重占30%,部门领导评分权重占50%,职工代表评分权重占20%。面试成绩得分=公司领导评分×30%+部门领导评分×50%+职工代表评分×20%。

八、时间安排

另行通知

九、聘任人员确定

1、候选人员名单确定

由竞聘考核办公室根据竞聘者基本条件计分、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出每个竞聘者的总分进行排序,确定竞聘上岗候选人员名单。

2、拟聘任人员名单确定

竞聘上岗候选人名单经总经理(矿长)办公会讨论、审核后,确定拟聘任人选。

十、公布聘任结果

1、对拟聘任上岗人选将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3天,如无异议,正式聘用。

2、竞聘人员或其他员工,如对竞聘过程、竞聘结果有异议,可在竞聘结果公布3日内,向竞聘考核工作组提出申诉,经竞聘工作考核工作组进行核实后,根据实际情景可推迟所针对岗位的聘任工作。

十一、组织纪律

1、工作人员不准泄漏竞聘工作方面的任何信息。

2、各考评小组要妥善保管有关资料,不得随便传阅或者复印,竞聘工作结束时应及时上交竞聘考核办公室归档。

3、工作人员不得在竞聘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不得为应聘人员供给有可能影响竞聘公正性的任何信息。

十二、本方案由公司组织人事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实施方案10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人事部和我市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依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组长:赵洪生

副组长:梁文政

成员:张明喜、易坤权、陶卫东、李发明、曾庆安

下设办公室,梁文政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元柳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林峡、赵明、黄德林、杨文豪、鞠小兰、秦华平、邓华、陈世奎、伯海红、陈国英为成员。

四、竞聘岗位概况

我委所属事业单位109个,机构编制总数7541个,其中管理岗位共设置70个,专业技术岗位共设置7147个,工勤技能岗位共设置324个。

五、竞聘原则

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应在批准的岗位职数内进行。坚持按需设岗、以岗择人、按岗聘任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性;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进编竞聘方案】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上年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称职及以上。

6、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七、竞聘对象

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和离职学习人员均属在编在岗人员)

八、竞聘上岗的几种情况

1、竞聘上岗前,将原来已聘相应层级的人员对号入座,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少于设置的岗位数,首先在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在获得同一层级任职资格而未聘任的人员中竞聘所剩空岗;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多余设置的岗位数,则先在同一层级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将未竞聘上的已聘人员保留原聘任等级,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2、如果有岗位而同一层级没有已聘人员,则在现有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中开展竞聘上岗。

3、如果同一层级没有岗位但原来有已聘人员,则将已聘人员放在原来已聘岗位上,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九、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2、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3、单位没有设置管理岗位或管理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管理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设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且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普通工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

5、单位没有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工勤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一、竞聘程序

1、成立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

学校成立由党、政、工、团(少)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校长任组长。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由教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名单报县教委备案。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每届任期为三年。三年任期内,个别不称职人员可经教代会通过后变更。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负责有关政策宣传和稳定工作,负责审定量化细则和参与竞聘上岗人员的考评工作,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逐项核实得分、审核竞聘结果等。

2、公开竞聘上岗有关情况

各校__开教职工大会公布岗位职数、聘任条件和考评办法,并将逐项得分及竞聘结果在校园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3、制定量化细则

各事业单位必须以此方案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量化细则,经全体职工反复酝酿讨论通过后上报教委备案并实施。细则一经制定,要坚持至少三年的连续性。某些条款确需修改,必须通过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有效。

4、申报审查

符合条件人员向学校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书面申报,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述职评议【进编竞聘方案】

经审查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教职工大会上述职,由全校教职工对申报人员的思想工作表现进行量化评价。

6、综合考核

申报人员向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提供考评所需的有关佐证材料,原则上要提供原件。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按条件进行量化评分,择优选出聘任对象。

7、公示结果

学校将量化评分表和竞聘结果在学校醒目处公示5个工作日。

8、上报材料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将竞聘结果和聘任材料完备手续后上报。

十二、考评办法(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可以参考此办法)

考评实行量化打分,分思想工作表现、教龄、学历、奖励、考核结论、责任轻重、工作环境、论文奖、讲(说)课比赛(含观摩示范课、业务讲座)、指导奖、管理奖、出勤、工作量、教育教学业绩、聘(评)时间、加分等十六项,各项得分之和为申报人员量化得分,同一层级得分高者优先聘任同一层级的最高等级。

1、思想工作表现

由学校全体教职工根据申报人员平时的思想工作表现和述职情况,对申报人给予15—20分的量化评价,分值为整数或一位小数。低于15分或高于20分者,作弃权处理,以实际有效打分的平均分作为申报人的该项得分。学校对申报人的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分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参与。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支教人员、借调人员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价,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参加本单位的量化评价,其分值不得少于同一层级竞聘人员的平均数。

2、教龄

参加工作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计0.5分。离职进修学习期间或长期病事假(癌症患者除外)以及长期在本单位没有具体工作岗位的(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除外),不计教龄分。

3、学历

以国家教育部或有关行政部门认可的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合格证书不作学历看待。

研究生5分、本科4分、专科3分、中专2分、高中1分、初中及以下0.5分。

4、奖励

任现职务以来,受到各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等表彰奖励者只计最高一次,不重复记分。

优秀称号:国家级5分,省(市)级4分,县级3分;

先进称号:国家级4分,省(市)级3分、县级2分;主管部门1分、乡(镇)及校级0.5分。

受到各级党委、政府表彰或授予的其他称号可按先进称号相应级别记分。

5、考核结论

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者每年计0.5分。

6、责任轻重

(1)现担任单位实职领导或有关部门行文明确职级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履行了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校级3分,中层2.5分。

(2)现为班主任1.5分。

(3)现为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村小负责人并履行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计1分。

以上几项不重复计分。

7、工作环境(只限现有村小的学校)

村小任教每年计0.25分,连续在村小任教且聘任时仍在村小任教的另计1分。

8、论文奖

任现职以来在各级正式刊物上发表或交流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密切相关的论文或获得各级教育学会、教研部门论文等级奖的,取最高一次计分。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无关的论文、作品不计分。

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校级0.5分。

9、讲(说)课比赛

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内计最高一次。

讲(说)课比赛

国家:一等5分、二等4.5分、三等4分;

市级:一等4分、二等3.5分、三等3分;

县级:一等3分、二等2.5分、三等2分;

校级:一等1.5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10、指导奖

任现职以来,由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或业务部门经教育行政部门行文批准举办的科技学科知识竞赛、体育、艺术竞赛等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按以下标准计分。(计最高一次)

国家一、二等奖3分,国家三等、市级一、二等奖2分,市三等、县一、二等奖1.5分,县三等、校级一等1分,校级二、三等0.5分。【进编竞聘方案】

11、管理奖

任现职以来,学校实职领导分管工作获上级个人奖励:国家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计最高一次)

12、出勤

近三年,出满勤者计10分,病假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05分。近三年内,有旷课行为者不得聘任。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在上挂、支教或借调期间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出勤考核,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

13、工作量

近三年按学期计算,六学期各分项之和除以6的结果数为各分项得分,各分项得分之和为总的工作量计分。

(1)周课时在20节及以上者计5分,15—19节计4分,10—14节计3分,4—9节计2分,4节以下计1分。

(2)所任班学生人数50名及以上每期计3分,40—49名计2.5分,30—39名计2分,30名以下计1.5分。

(3)担任几个班课程的老师,其班额学生数按所教班额平均人数计分。

(4)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以及经主管部门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5)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上挂期工作量应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最高工作量相同。

(6)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支教或借调人员在支教期或借调期的工作量由用人单位提供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经核实后通知原单位。

14、教育教学业绩

考核近三年的教学成绩。每期每人基本分为60分,上升一个名次加0.5分,下降一个名次减0.5分,保留第一的加0.5分,保留倒数第一的减0.5分,六个学期分值之和除以6作为该项实得分。非统考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得分为参加竞聘同一层级的统考学科人员的平均分。

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或借调人员在上挂期、支教期或借调期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业绩考评,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15、聘(评)时间

聘任(取得资格)一年加0.25分。转聘(评)前后同一层级可以连续计算。

16、加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加分(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1)任现职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改实验项目,并获得教改实验项目奖的主研人员,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2)市、县级骨干教师分别计2分、1分。

(3)聘任当年在县、校内有组织有目地开展各类大型活动的主要承担者,分别计2分、1分,只计一次。

十三、优先聘任条件(优先聘任同一层级中最高等级)

1、对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在村小连续工作20年及以上,现仍在村小任教;教学业绩在所任教年级中等及以上位次的专业技术人员。(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获”县十佳师德标兵”、”县十佳班主任”、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劳模及以上称号者优先聘任。

十四、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严格政策,严肃纪律,不违规突破岗位数额,不突击聘任职务。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承认现状,平稳过渡,积极稳妥推进本单位竞聘上岗工作。

(一)认识到位、抓紧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是国家的统一部署,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组织精兵强将,集中精力做好实施工作。

(二)加强宣传、确保稳定。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听取群众和专家的意见建议,做好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

(三)政策公开、工作透明。各单位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单位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四)稳慎实施、平稳过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县教育系统109个单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实施过程中要分步推进,先易后难,及时发现和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平稳完成岗位设置工作。

(五)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实施方案11

根据市人社局批复的《__县下新镇中心学校岗位设置核准表》和县人社局核准的《下新镇中心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下新镇中心学校首轮岗位聘用方案。

一、市人社局批复的《__县下新镇中心学校岗位设置核准表》

二、岗位类别设置

全镇岗位分为管理人员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工勤技能人员岗位三种类别。岗位设置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三、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相应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受聘校长岗位的人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管理岗位基本条件,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热爱岗位基本条件,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同志,作风民主;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任职经历;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2.能按照工作岗位的《岗位说明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达到相应工作标准。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所有人员任职年限一律计算到__年12月31日止,并按足数即周年计算)。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能按照相应工作岗位的《岗位说明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达到相应工作标准。

1.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首次设岗时要求在七级岗位任职十年以上)。

2.专业技术六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

3.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备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首次设岗时要求__年元月1日前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九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外(首次设岗时要求在十级岗位任职六年以上)。

5.专业技术九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在十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6.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设岗时要求__年元月1日前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7.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设岗时要求__年元月1日前已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8.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备助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已聘用助员级专业技术岗位。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首次设岗时,要求__年元月1日前已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能按照相应工作岗位的《岗位说明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达到相应工作标准。

四、岗位聘用原则、程序与方法

(一)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逐级竞聘,择优晋升、群众公认的原则。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依据,且每学期师德师风和年度考核结果须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下列人员取消竞聘资格:

1.学期师德师风和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定等次人员;

2.未履行病、事、产假等请假手续擅自离岗人员;

3.受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处分期人员;

4.受刑事处罚及开除留用处分正在执行中或正受立案审查未结案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处分期未满人员;

6.年度内教育事故或教育纠纷中负有重大责任人员;

7.有关部门规定不予聘任的人员。

(二)聘用程序与方法

1.成立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全镇首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统一部署,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对各类各级岗位人员聘用进行审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有关具体事务。

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王盛龙

成员:桂克刚李雄军宛齐贤汪伟义黎建东桂剑锋陈亚如

毛帅奇张登怀刘恋

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小组办公室成员:桂克刚李中全杨勇

2.公布聘用岗位、职数、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聘用条件;

3.按照岗位聘用条件个人提出任职申请、学校集中审核资格材料,依据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竞聘原则及顺序确定聘用对象;

4.首轮聘用岗位等次依照以下竞聘原则及顺序确定聘用对象:

(1)现岗位(职称)聘用时间先后(参照职称证,最终以职称批准文件为准);

(2)参加工作时间先后(以人事工资档案为准);

(3)出生年月先后(以人事工资档案为准);

(4)获得综合表彰级别高低(同级别按获得表彰时间先后,单项表彰下套一级);

(5)获得任教学科或分管业务奖励级别高低(同级别按获得奖励时间先后,学科内单项或非学科专业获奖下套一级);

(6)凡近两年退休人员,在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前提下,不受上述原则及顺序限制,直接确定为相应层级最高等级聘用对象。

(7)凡须依照上述②—⑤各条款顺序确定聘用对象时,处于其中任一条款同等条件且出现并列情况,按距离镇中心远近顺序,优先现任老垸、二小、兰岭和麻岭教学点人员(必须是以上单位现任且在这些单位已连续工作三年以上者)。

5.召开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人员进行审查、核定,确定聘用人员及岗位等级名单;

6.公示聘用结果;

7.经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报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发布聘用通知、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管理与考核

受聘人员一般与单位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如聘期内发生岗位变更,应及时变更合同相关内容;辞聘、解聘等有关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工作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以聘期考核为主。考核主要根据《聘用合同书》规定的岗位职责,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存入档案。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岗位调整的主要依据。其中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下一年转入试聘期,试聘期仍不合格者应予解聘。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实施方案12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筑党发〔20XX〕2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关于印发〈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筑人通[20XX])1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竞聘上岗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实施竞聘上岗的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1、局属各事业单位出缺的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

2、局属各事业单位聘用期已满或出现空缺、新设的十级(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3、局属各事业单位中层正副职岗位(因市房改办中层干部为科级职务,不列为此次竞聘上岗范围)。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竞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竞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

5、竞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基本任职条件

1、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专业技术岗位的七、十级等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我省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各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按照省人事厅制定的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执行。局属各事业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根据不同等级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制定具体办法。

3、局属事业单位中层正副职岗位任职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

(四)下列人员不能参加竞聘上岗:

1、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市人事局是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本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的责任部门,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竞聘上岗方案的审核把关。局属各事业单位单位应成立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纪律检查部门和工会、职工代表组成,人数一般为5人或7人,领导小组负责集体研究提名推荐聘用人员,领导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五、程序及时间安排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的基本程序包括:制定《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学习动员,公布岗位及竞聘条件,个人申报,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群众测评,成绩公布,组织决定,公示,签订聘任合同,兑现工资。

(一)准备阶段:9月14日——9月25日

1、9月14日-17日成立事业单位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2、方案经职工大会通过,于9月18日前送局人事处审核,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再组织实施。

3、9月23-25日召开本单位职工大会,公布竞聘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岗位待遇以及竞聘上岗的程序、办法、日期等事项。

(二)实施阶段:9月26日——10月31日

1、9月26日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人员申报应聘岗位;

2、9月27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

3、9月28日,公示资格审查结果;

4、10月9日-10月14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

(1)方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主要是履行竞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分为A、B两类,其中A类为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面试,B类为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竞聘上岗面试。既要竞聘十级(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的人员又要参加竞聘单位中层正副职位的,则需参加A、B两类面试。竞聘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的,只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考试结束后,在本单位公布考试成绩。面试考官由5人或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面试考官的确定要严格执行有关回避制度。

(3)面试计分方法: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为15分,每名考生的面试得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将分数相加后除以考官人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5、10月16日组织民主测评,参加测评的人数不得少于本单位或应参加测评总人数的80%,同等条件下民主测评得票数多者优先聘用;

6、10月19-21日领导小组根据竞聘人员考试成绩以及民主测评结果,确定拟聘岗位的考察对象。通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作出书面评价,提名推荐人选;

7、10月22日-23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聘用人员;

8、10月23日-29日公示竞聘结果;

9、10月30日-31日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并送人事部门进行鉴证。

(三)总结阶段:11月2日-11月16日

1、11月2日—4日,报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总结;

2、11月5日—16日,由市人事局和局人事处,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兑现工资。

六、聘任和待遇

1、竞聘上岗的岗位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一般为5年。

2、竞聘上岗的人员,按照新任职务享受相应的待遇。实行按岗定酬,岗变薪变。

3、单位对竞聘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履职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时记入考核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升降、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解聘、低聘或调整工作。被低聘或调整工作的人员按照新聘任的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4、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竞聘上岗落聘后,可以参加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可以以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参加有关技术、学术活动。

5、对实施竞聘上岗后未能继续担任原职务的人员,应视情况另行安排适当工作。对因竞聘上岗而产生的内部待岗人员,应积极提供上岗机会,妥善安置。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局属各事业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实施竞聘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班子成员要认真领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推行竞聘上岗的领导工作。

(二)严格政策、严肃纪律

开展竞聘上岗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人员的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考官、命题组的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要严格做好相关试题的保密工作,防止试题内容外泄,如有违反规定者,将严肃查处。

(三)扎实工作,切实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实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涉及单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单位自身的稳定与发展,各事业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在引导职工支持并积极参与岗位设置工作的同时,要保证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志要积极参加竞聘上岗,在搞好竞聘上岗的同时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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