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合同是一种由能源服务公司与政府公共事业机构签订的合同,用于管理能源使用和提供能源效率改进服务的合同。以下是有关于能源管理合同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能源管理合同 能源管理的合同国家政策 (7篇)](http://wimg.puchedu.cn/uploads/2024/05/20240506081830762.jpg)
能源管理合同1
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概念
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EMC——EnergyManagementCompany;国外也称ESCO——EnergyServiceCompany,又称能源管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审计、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改造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服务,并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或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并获得利润,滚动发展。
EMC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化节能服务企业,按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项目的节能效益占项目总效益的一半以上。
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保证实现承诺的节能量;从分享项目的部分节能效益收回投资并获取利润。
在合同期内,改造设备为EMC所有,二手房买卖合同EMC分享的效益足额到帐。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和全部节能效益移交给客户。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发展史
伴随着人类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能源消耗的日益增加,由此带来的地区环境和全球环境急剧变化,其中,由温室效应引起的全球气候变暖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温室气体的排放主要来源于人类大量的迅速增长的矿物能源——煤、石油、天然气的消耗。各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如何节约和充分利用能源成为首先加以考虑的问题。作为高耗能企业,能源成本已经占到企业总成本相当大的比重,如何降低能耗费用,如何开源节流,劳动合同范本也已成为各个企业积极探索的问题之一。
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项目投资机制“合同能源管理”(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简称EPC)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基于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项目投资新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外简称ESCO,在国内简称EMCo)的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ESCO已发展成为新兴的节能产业。
1997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登陆中国。相关部门同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共同开发和实施了“世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在北京、辽宁、山东成立了示范性能源管理公司。运行几年来,装修合同3个示范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项目的内部收益率都在30%以上。项目一期示范的节能新机制获得很好的效果,即以盈利为目的的3家示范EMCo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作节能技改项目很受用能企业的欢迎;所实施的节能技改项目99%以上成功,获得了较大的节能效果、温室气体CO2减排效果和其它环境效益。鉴于此,国家发改委与世界银行共同决定启动项目二期。20–年11月13日,项目二期正式启动。在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设立世行项目部为中小企业解决贷款担保的难题,并专门成立了一个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促进节能服务公司成长的行业协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
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分类
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租赁合同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依照具体的业务方式,可以分为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承诺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在传统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一般不要求企业自身对节能项目进行大笔投资。
概括地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租房合同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
四、EMC模式带给能耗企业的效益
1、能耗企业不用资金投入,即可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2、节能工程施工完毕,就可分享项目的部分节能效益;
3、在合同期内,能耗企业的客户支付全部来自项目效益,现金流始终为正值;
4、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和全部节能效益归能耗企业;
5、EMC为能耗企业承担技术风险以及一定的经济风险。
6、EMC帮助克服节能项目经济效益不明显,劳动合同占用企业太多精力的担心和疑虑。
五、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及发展前景
国务院办公厅20–年4月2日转发了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四部委《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将采取资金补贴、税收、会计和金融四方面措施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发展。《意见》同时明确,到20–年,劳动合同范本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到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合同能源管理能有效地刺激企业节能减排的动力,因此在市场化运作、管理都逊色很多的工业节能和建筑节能领域,会得到很大的运用,预计20–年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有望达到800亿元,同比增长36%。根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对于节能服务产业的估算,节能市场总规模大约4000亿,未来发展空间非常巨大。
能源管理合同2
甲方:
乙方: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emc项目名称:)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以下简称”项目”)。
2.2项目内容:。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设计、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30天。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个月。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内,由甲方按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签署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项目的年节能效益约为人民币元(小写:万元)(以每月实际节电效益为准)
4.2节电率的计算方法
乙方在进行节电改造工程前,由甲方提供合格的电表,协助乙方在所有要进行节电改造工程的中央空调系统回路中具体设备前安装到位,并用此表按以下方法计算某具体设备(a1)的节电率:a1设备平均节电率(%)sa1=(q前a1-q后a1)÷q前a1
其中:q前a1=节电改造前24小时的目标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
q后a1=节电改造后24小时的目标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
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前的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和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后的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数据由双方有关人员共同抄表并签名确认,连同计算出a1设备平均节电率。依此类推,测出中央空调系统中其它设备a2、a3、a4等的平均节电率sa2、sa3、sa4等。统计完后由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协议之附件b。
4.3节电效益的计算方法
以自然月为单位,对通过节电改造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按以下方法计算:
以设备a1为例,
当月设备a1节电效益(元)ma1=(m前a1-ma1抄表)=ma1抄表-sa1/(1-sa1)
m前a1=ma1抄表÷(1-平均节电率sa1)
ma1抄表=节电改造后当月的中央空调系统中设备a1电费(电度表当月实抄的用电数量)。
sa1为设备a1的节电率
当月中央空调系统节电效益(元)m=ma1+ma2+ma3+ma4+……
4.4双方效益的分成
效益分成期为五年,节电改造后按本协议本项第3、第4条的计算方法计出甲方所节省的总电费,并按甲方20%,乙方80%的比例进行分配:
乙方当月应分配金额(元)=当月节电效益(元)×乙方分成比例(%)
4.5甲方应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后,每个月后三天内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数额为4.2中规定的乙方应分享的数额,直至分享效益期限届满。如果甲方延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所欠到期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4.6该项目由乙方投入设备,但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需向乙方交项目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押金,合同正常履行两年后,此押金由乙方无条件退还给甲方。
4.7在本合同规定的效益分享期内,电价按同期供电部门价格计算。
4.8如因甲方提供的测量数据不正确而导致用以计算节能量的基线未能反映真实情况时,乙方有权对计算节能量的基线作出调整;节能量的测量应在设备级(而非工厂级)层面上进行。
5.甲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5.l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在七日之内予以书面核准。
5.2在本厂区接受附件a所列设备和相关材料、配件,在安装前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予以免费、妥善保管。
5.3为乙方实施和管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
5.4按3.3条款验收项目,及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5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或乙方的书面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5.6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作出记录,并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上述记录。
5.7若发现本项目安装的设备出现故障,有义务立即通知乙方。
5.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设施和设备。
5.9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附件a所列设备发生损坏、丢失,则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一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监管。
6.乙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乙方还应:
6.l负责项目融资,对附件a所列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列出、乙方认可的设备进行设计、采购、安装与调试,按期完成施工。
验收合格后,将项目移交甲方运行。
开工前七日内,将设计、施工方案及工期提交甲方予以确认。
6.2确保设计、供货和安装达到附件a规定的要求。
6.3根据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6.4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该项培训应不少于五个小时,以使他们能够正确地操作和维护设备。
6.5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承担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前的一切风险损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引起的损失。
6.6设备所有权移交甲方时,乙方应将该项目的全部设计资料交给甲方。
6.7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
7.所有权
7.l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和甲方付清全部款项之前,项目(包括设备和设施,下同)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7.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按规定付清乙方应得全部款项之后,才有权取得项目的所有权。
7.3在本合同生效后的十二个月内,甲方可以依照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付款方式以相当于乙方分享总效益的价格(扣除乙方己分享的效益后剩余效益的折现价格)提前购买设备的所有权。在乙方收到全部价款之后,项目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7.4项目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项目的技术资料。
7.5甲方违约(如拖延应付款且到本合同终止时仍未付清应付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时,乙方仍享有项目所有权,直到此种违约状况消除七天后,项目所有权才归甲方。
8.提前解除合同
8.l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终止费和赔偿乙方的其他损失(如有),终止费按下面公式计算:
终止费=(乙方按合同规定应分享的全部款额-终止前己分享的款额)×30%
乙方的其他损失为乙方在项目上的所有人力、物质上的投入加上乙方合理的利润,该损失以本合同得以全面履行情形下的乙方全部收益为限。
8.2由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而对设备进行实质改动或拆除,影响了本项目的正常运行和节能效益,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应分享款项,且在此情形下项目仍归乙方所有。
能源管理合同3
5
1、能源管家,为你节能。
2、能源+我们=你的无限未来。
3、节能环保新主张,共创绿色好生活。
4、有效管理,信誊天下。
5、合作共赢,共享天地。
6、节省一分能源,创作无限价值。
7、环保节能,互利共赢。
8、合理节能,无限收益。
9、能源可经营,财富可掌控。
10、节约能源,掌控天下。
11、做能源的管家,做未来的舵手。
12、节能专家,能源管家。
13、最划算的生意是把成本变为利润。
14、承担于责任,成就于共赢。
15、共有节能,共赢成长。
16、节能就是生产力,共赢就是竞争力。
17、低碳生活成为习惯,效益分享成为时尚。
18、开启节能新纪元,效益分享不等闲。
19、节能千挑万选,效益分享一点。
20、节能不同凡响,效益超越想象。
21、有一种责任叫节能,有一种义务叫分享。
22、定制的合同,专属的节能。
23、合同节能共拥有,效益分享每一天。
24、好习惯改变生活,好管理成就节能。
25、写满绿色的名片,充满共赢的节能。
26、合同管理能源,分享节能效益。
27、相约合同节能,共赢效益精彩。
28、节能改变生活,效益引领未来。
29、见证合同精彩,共享节能非凡。
30、合同节能加油,共享效益加倍。
31、为您开源节流,共创辉煌未来。
32、节能投资,回报无限。
33、节约是一种美德,节能是一种成就。
34、开源节流专家,助您成就未来。
35、用新行动,为您省钱。
36、开源节流专家,为您排忧解难。
37、科技引领新生活,信誉铸造好明天。
38、节能诚信天下,效益成就万家。
39、让节能变得简单,让效益成为容易。
40、合同节能,合作共赢。
41、管理节能秘诀,效益分享专家。
42、合理经营,同步节能。
43、美在生态,乐在节能。
44、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富天下。
45、合同能源管理,为经济节能。
46、选择我就等于选择效益。
47、绿色创想发展,节能共赢成长。
48、让能源更顺心,让你我放心。
49、绿色创想生活,节能共赢未来。
50、低碳金点子,节能全面手。
51、我的承诺,您的收获。
52、节能融资专家,合同能源先锋。
53、降低能耗,互惠互利。
54、节能增效,共赢成效。
55、节能,需要的只是合同能源管理。
56、专业监控,变废为宝。
57、轻松节能降耗,风险无忧增效。
58、合同能源管理,给力你的投资。
59、有理有据有新意,节能受益新主张。
60、利用最低的投资,获取最高的回报。
61、执子之手,节能创收。
62、用最低的资金,创造最大的效益。
63、给我一次关注,给你节能共享。
64、商道即人道,道道是金(情)。
65、同心协力,双赢合作。
66、合同能源管理,统筹节能专家。
67、合同在手,节能增收。
68、管理能源,放心合同。
69、资源配置不合理,合同能源为你管理。
70、接轨MBA管理,节能降耗最大化。
71、成本瘦身,利润加倍。
72、合同管理,实战管理。
73、合同能源管理,给您意外惊喜。
74、能源由我做主,效益非你莫属。
75、能源靠管理,节能增收益。
76、地球生命在您手,节能盈利更给力。
77、节能增效,享绿色未来。
78、合同能源管理,专业低碳省钱。
79、为您节能增收的专业团队。
80、引领低碳新潮流,创造健康新生活。
81、高效服务,全方位节能增效。
82、贴心节能服务,握手共赢承诺。
83、一卷在手,节能无忧。
84、合同能源管理,重合同更重节能管理。
85、您的节能,我们的责任。
86、合同能源管理,让你的收益跳起来。
87、合同互相签,能源共同管。
88、高品质节能,低风险共赢。
89、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减耗并让资金转起来。
90、承载万种可能,彰显节能之道。
91、合同明签,节能优先。
92、能源管理节能高,签定合同要高效。
93、合同能源管理,低碳节能省钱。
94、人财兼收,风险独担。
95、合同能源管理,企业的贴身节能专家。
96、出奇制胜人人赞,合同能源日益富。
97、节能发财是我们大家的,风险是我一家的。
98、规范企业前进之路,打造公司成功台阶。
99、要节能要省钱,快找合同能源。
100、合同能源生效率,携手共创新蓝图。
101、合同能源精彩有约,低碳管理魅力无限。
102、合同随时签,节能共分享。
103、帮您省钱为您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104、您的公司该减肥了,我们为您排油(忧)解难。
105、优化节能方案,降低企业成本。
106、合同在手,能源在享。
107、合同能源管理,让您省心省力更省钱!
108、节能增效,分享成果。
109、商道即人道,道道为您着想。
110、斤斤(金金)计较,唯有我能(行)。
111、你我共赢,幸福亿家。
112、投资不用愁,能源管理解你忧。
113、节能从你我身边做起,服务从合同管理开始。
114、高效管理,无限保障。
115、为节能签一份合同,为增效增一分保障。
116、增加的是效益,降低的是成本。
117、有用节能,有效增益,皆因有我。
118、同心同德同效益,合作共赢求发展。
119、爱别人就是爱自己,作一个美的发现者。
120、全方位的节能管理,精心为你的服务。
121、小投资、大回报、想你所想,道亦有道。
122、省钱省力省时间,用有限的资源办无限的事。
123、节能投资,双赢模式;爱护地球,最佳方式。
能源管理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emc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
2.2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设计、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30天。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_____________个月。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___________内,由甲方按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___________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签署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项目的年节能效益约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万元)(以每月实际节电效益为准)
4.2节电率的计算方法
乙方在进行节电改造工程前,由甲方提供合格的电表,协助乙方在所有要进行节电改造工程的中央空调系统回路中具体设备前安装到位,并用此表按以下方法计算某具体设备(a1)的节电率:a1设备平均节电率(%)sa1﹦(q前a1-q后a1)÷q前a1
其中:q前a1=节电改造前24小时的目标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
q后a1=节电改造后24小时的目标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
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前的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和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后的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数据由双方有关人员共同抄表并签名确认,连同计算出a1设备平均节电率。依此类推,测出中央空调系统中其它设备a2、a3、a4等的平均节电率sa2、sa3、sa4等。统计完后由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协议之附件b。
4.3节电效益的计算方法
以自然月为单位,对通过节电改造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按以下方法计算:
以设备a1为例,
当月设备a1节电效益(元)ma1=(m前a1-ma1抄表)=ma1抄表*sa1/(1-sa1)
m前a1=ma1抄表÷(1-平均节电率sa1)
ma1抄表=节电改造后当月的中央空调系统中设备a1电费(电度表当月实抄的用电数量)。
sa1为设备a1的节电率
当月中央空调系统节电效益(元)m=ma1+ma2+ma3+ma4+……
4.4双方效益的分成
效益分成期为五年,节电改造后按本协议本项第3、第4条的计算方法计出甲方所节省的总电费,并按甲方20%,乙方80%的比例进行分配:
乙方当月应分配金额(元)=当月节电效益(元)×乙方分成比例(%)
4.5甲方应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后,每个月后三天内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数额为4.2中规定的乙方应分享的数额,直至分享效益期限届满。如果甲方延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所欠到期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4.6该项目由乙方投入设备,但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需向乙方交项目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押金,合同正常履行两年后,此押金由乙方无条件退还给甲方。
4.7在本合同规定的效益分享期内,电价按同期供电部门价格计算。
4.8如因甲方提供的测量数据不正确而导致用以计算节能量的基线未能反映真实情况时,乙方有权对计算节能量的基线作出调整;节能量的测量应在设备级(而非工厂级)层面上进行。
5.甲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5.l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在七日之内予以书面核准。
5.2在本厂区接受附件a所列设备和相关材料、配件,在安装前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予以免费、妥善保管。
5.3为乙方实施和管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
5.4按3.3条款验收项目,及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5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或乙方的书面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5.6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作出记录,并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上述记录。
5.7若发现本项目安装的设备出现故障,有义务立即通知乙方。
5.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设施和设备。
5.9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附件a所列设备发生损坏、丢失,则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一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监管。
6.乙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乙方还应:
6.l负责项目融资,对附件a所列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列出、乙方认可的设备进行设计、采购、安装与调试,按期完成施工。
验收合格后,将项目移交甲方运行。
开工前七日内,将设计、施工方案及工期提交甲方予以确认。
6.2确保设计、供货和安装达到附件a规定的要求。
6.3根据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6.4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该项培训应不少于五个小时,以使他们能够正确地操作和维护设备。
6.5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承担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前的一切风险损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引起的损失。
6.6设备所有权移交甲方时,乙方应将该项目的全部设计资料交给甲方。
6.7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
7.所有权
7.l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和甲方付清全部款项之前,项目(包括设备和设施,下同)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7.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按规定付清乙方应得全部款项之后,才有权取得项目的所有权。
7.3在本合同生效后的十二个月内,甲方可以依照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付款方式以相当于乙方分享总效益的价格(扣除乙方己分享的效益后剩余效益的折现价格)提前购买设备的所有权。在乙方收到全部价款之后,项目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7.4项目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项目的技术资料。
7.5甲方违约(如拖延应付款且到本合同终止时仍未付清应付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时,乙方仍享有项目所有权,直到此种违约状况消除七天后,项目所有权才归甲方。
8.提前解除合同
8.l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终止费和赔偿乙方的其他损失(如有),终止费按下面公式计算:
终止费=(乙方按合同规定应分享的全部款额-终止前己分享的款额)×30%
乙方的其他损失为乙方在项目上的所有人力、物质上的投入加上乙方合理的利润,该损失以本合同得以全面履行情形下的乙方全部收益为限。
8.2由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而对设备进行实质改动或拆除,影响了本项目的正常运行和节能效益,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应分享款项,且在此情形下项目仍归乙方所有。
9.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
9.1.1在本合同生效后、项目移交甲方运行之前,如果甲方解除本合同,则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效益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为此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如设备购置费、运费、安装费、设计费等。
9.1.2如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七天内未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则应每日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1.3如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超过两个月未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则乙方有权收回此项节电工程的所有节电设备,并同时享有追究甲方其它违约责任的权利。
9.1.4甲方违反在本合同中的一项或多项义务,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或合并采取以下方式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i)按甲方实际违约的天数顺延项目的安装调试期;
ii)延长分享节能效益的时间,直至乙方的损失得全部弥补;
iii)在保持节能效益总额不变的前提下缩短乙方的分享期,即加大每期甲方的应付款数额;
iv)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直接损失、项目利润、律师费用和项目相关的其它费用。
9.1.5因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造成项目中断和停止,则如果此种违约若在三十日内得以纠正,且乙方因甲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视为甲方违约。
9.2乙方违约:
9.2.1设备安装完毕三个月后仍不能正常运行。
9.2.2甲方在设备运行工况与项目验收相同的条件下可随时复验节电率,如果复验节电率低于附件b中相应节电率并超过10%范围,则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共同参与节电率复验,如果经双方确认节电率的确低于附件b中相应节电率并超过10%范围,则视为乙方违约。
9.2.3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则甲方有权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0.违约补救
10.1甲方违约的补救: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和受损失的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乙方在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有权进入甲方生产场地拆除设备,在不损害甲方权益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10.2乙方违约的补救: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受损失的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10.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当事人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二部分一般条款
11.乙方的服务标准
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地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效益。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认真考虑,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合理化建议,爱护甲方的设备和其它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项目的安装运行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12.项目设备的改进、改动、拆除和损坏等风险
12.1设备的改进。在乙方不降低服务标准的前提下,为了改善项目设备的运行状况或提高经济效益,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随时改进项目设备或修改有关程序。甲方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不得拒绝乙方的改进意见。
12.2设备的改动。任何一方如需对设备进行改动,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12.3设备的拆除。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拆除项目设备或者进行实质性改动。如果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性改动,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无条件地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全部款项。
上述设备的改进、改动和拆除完成后,双方应于当日签署书面文件予以认可,此种认可视为对方的接受。
12.4设备的损坏或丢失。本合同开始履行后,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如果甲方不能证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员所致,则应由甲方承担责任。如果受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已投了保险,甲方应聘请乙方利用保险赔付修理、更换、补充被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如果在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甲方得到的保险金不足以支付修理、更换或补充设备而发生的费用,或者由于受损坏(或丢失)的设备未投保,则应由甲方承担修理、更换或补充设备的费用。
12.5设备的意外损坏。由于意外事件导致设备损坏,如果甲方不能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应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费用。如果甲方能够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12.6如果因为发生本章规定的情况而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停止运行超过十日,双方同意:该时间从效益分享期限中扣除,以使得效益分享期限不致受上述情况的影响而缩短。
13.对设备的大规模改造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提高节能效率而欲对设备进行改造,甲、乙双方应事先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并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之后,方可开始施工。
14.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
14.l停止运行或关闭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设备,甲方应至少提前六十天通知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应及时和尽可能地向乙方通报情况。任何停止或关闭行为都不能减轻或影响甲方的付款义务。
14.2如果因甲方关闭或停止设备运行而导致合同终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全部款项。
15.甲方自有设备的使用和更改
15.1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与项目相关的自有设备能够完全正常运行。如果因为甲方自有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到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降低,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并仍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项。
15.2如果甲方欲对自有设备进行更改或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可能对项目的节能量造成影响时,甲方应至少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说明这些变化可能对项目节能量产生的影响。当这些改变致使节能量下降时,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否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第8.1条的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15.3如果甲方对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减少,甲方仍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款项。
15.4如果甲方对与本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大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或停止运行,大修期超过30天,改造期间不分成,但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相同时间,以弥补效益分享期。
16.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6.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16.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确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责任。
16.3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项目无法进展或与本项目实施前相比根本不能达到节能的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6.4本合同最后签字之后满九十天未实际履行,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6.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被关闭或撤销、停产或停业、转产或与其它单位合并或分立,则本合同对发生此种变化后的甲方或其继承者仍然有效。发生此种情况时,甲方应事先告知有关当事方,并将此条件列入新的实体之中。如果当事方不能接受此种条件,则由甲方应在此变化发生前,按本合同规定购买本项目。乙方也可自行决定拆除所装设备。
如果甲方发生破产而导致本合同终止,项目及甲方为乙方所提供的担保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范围。
17.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转让
17.1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之前,应征得乙方同意,在未征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在实质上转让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17.2乙方可以通知甲方将本合同及所有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所属的分公司或有关联的公司。
17.3乙方可以将本合同中所有权属于自己的设备作为担保,用于节能服务项目期间的担保。
18.税、费
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乙方出具普通商业发票。
19.不可抗力
按相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20.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之外,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21.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21.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a:节能系统设计方案
附件b:节能效益的计算及确认
21.2本合同及附件之间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详细的为准。
21.3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应遵守行业惯例。
21.4甲、乙双方用电报、电传、电话、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过特快专递通知对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21.5本合同中所称的“一方”及“一方当事人”是指甲方或乙方,“双方”或“双方当事人”则是统称甲、乙双方;
本合同中的“意外事件”是指在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又无法事先采取预防措施的客观事故。
本合同中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1.6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
能源管理合同5
(一)参照bot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该观点认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首先是进行建造活动,然后在合同期内提供运行维护服务,最后是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于客户,“建设——经营——移交”这一模式类似于bot业务,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及《国际财务报表准则解释公告第12号——服务特许权协议》(ifric12)规定的bot模式一致,因此认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应参照bot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处理方法为:分别确认建造业务收入及运营管理服务收入。由于节能总收入不能可靠地预计,因此在预计成本可弥补的前提下,按节能项目实际发生的建造成本金额(节能资产金额)确认建造业务收入。按用能单位合同期内累计支付的不受节能效益额影响的固定金额部分(如有),按照现值确认为长期应收款,建造服务收入额扣除长期应收款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如果没有固定金额部分,则将建造服务收入额全部确认为无形资产。节能效益额影响的变动金额于实际收到时确认为运行管理服务收入,并相应结转各期运行维护费用及无形资产的摊销成本。笔者认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参照bot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存在形式上与实质上差异。在形式上,首先,合同的当事方不同。bot合同的当事方包括政府和投资方,而合同能源管理的当事方通常为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企业。其次,收入来源方不同。bot合同中的投资方收入主要来源于工程运营期间的收费收入,而在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中,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来源方主要是用能企业。
在实质上,首先,用能单位无法确认该项资产。如果节能服务公司确认一项无形资产,那么意味着用能单位相应要将节能资产确认为一项固定资产,但由于在合同期内主要是节能服务公司享有节能资产带来的相关收益,并承担相关的风险,节能资产风险与报酬在合同期内并未从节能服务公司转移至用能单位,故用能单位无法确认该项资产。其次,业务收入与成本不匹配。节能服务公司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合同期内各期摊销金额是固定的,而其运行管理服务收入即节能效益的分成收入因各期分享比例以及分享基数不同,导致收入与成本的严重不匹配。一般情况下,节能效益前期分享比例高,如此会造成整个合同期营业收入的前高后低,致使各期经营成果不真实。
(二)按照融资租赁业务进行处理
第一,节能设备在合同期内资产所有权仍归属于节能服务公司,没有实质转移给用能单位,合同期内节能资产维修、运行等费用均由节能公司承担,即租赁期发生的日常维护费用由出租方而不是承租方承担,这与融资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规定不一致。用能单位合同期内并不承担与节能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无法视同自有固定资产入账。这与融资租赁业务是有本质差别的。
第二,基于能源管理合同的规定,双方约定的能源节约收益分成,因每期节能收益基数以及分成比例的变化,对节能服务公司来讲是未来不固定的服务收入,这与融资租赁各期确定的租赁收入金额是不一致的,节能服务公司很难按照融资租赁的核算要求合理计算最低收款额。
第三,从事融资租赁业务需要经银监会或商务部等监管部门批准,节能服务公司从事融资租赁应属于超越经营范围。
(三)按照分期收款销售商品进行会计处理
第一,会计核算应反映经济实质,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实质是提供节能服务,节能服务公司确认的收入是能源管理收入,应属于服务收入,而节能设备购置及安装本质上是一项资产投资业务,并非商品销售收入。
第二,节能设备在合同期内的所有权仍归节能服务公司,并且保留了与节能设备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并对节能设备行使有效控制;用能单位在合同期内只拥有部分收益权,与节能设备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没有实质转移给用能单位,因此不具备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
第三,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主要为节能设备投资与后续运营服务两项业务,整个合同期需要不断提供后续服务并发生成本,相应取得节能分成收益,因此该项业务收入应在整个合同期内确认,如果按照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方式一次性确认收入,就无法公允反映经济交易实质。
第一,节能项目资产完工后确认为固定资产,并在整个合同期内按照年限法计提折旧,计入项目成本,其本质是摊销部分投资成本。一般情况下,这是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第二,合同期内,已发生的运行维护成本计入项目成本,并预计后期将要发生的运行维护成本。截止当期项目累计完工百分比=(累计已计提折旧+累计已发生运行维护成本)/(节能项目资产总额+总运行维护成本)×100%。如果运行维护成本占总成本比例较小而又难以预计,其项目完工百分比可简化为累计已计提折旧与节能项目资产总额之比。
第一,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在整个合同期需要不断提供后续服务并发生成本,相应取得节能分成收益,因此采用该处理方法可使业务收入在整个合同期内较为均衡,符合经济交易实质,避免了前述按照“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方式”一次性确认收入的不足。
第二,节能资产投资在合同能源项目整体投入占比大,但并非一次性进入项目成本而是按照合同年限均匀计入成本,而通常情况下运营维护成本所占比重低且年度发生波动也不大,因此节能服务公司按照成本确认完工百分比来确认的收入在各期也相对稳定,并且保证了整个合同期内业务收入与成本的匹配。如此处理,可以避免前述按照bot业务会计处理引起的各期收入与成本的严重背离。
第三,节能资产在合同期内不仅所有权仍归属节能公司,而且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也由自身承担,因此节能公司在合同期内将其列为自身固定资产是合情合理的,而用能单位只是将实际节能收益按照约定比例分享给节能公司,并没有实质承担与节能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无法视同自有固定资产入账。因此,如此处理可避免前述按照融资租赁业务核算情况下将节能资产转给用能单位列支的尴尬。
能源管理合同6
当前,国家倡导“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健全节能市场化体制,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对节能方面技术及经验比较薄弱的医院来说,与专业的合同能源公司合作,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不失为一个良策。
(一)医院零风险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服务公司可对项目进行全权运行,并向客户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因此,节能服务公司承担了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医院无需承担节能改造的任何风险。
(二)医院零投入
医院在无需任何资金投入的情况下,从项目启动起即可节省节能改造、能源消耗等费用支出,并且在合同期满后还可得到节能服务公司所投入的节能设备,继续享受项目所带来的源源不断的节能收益,同时节能改造落实了节能减排的目标,可谓一举两得。
(三)节省设备管理
相对于自主聘请节能专家设计节能方案、采购节能设备、督导施工、聘用工程师操作维护、自主运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不但避免医院自主进行节能改造和管理带来的繁冗工作,还可降低医院的运营成本,同时医院也能享受到专业化的能源管理服务,进而可集中精力建设好医疗服务,提升医院的整体服务能力。
(四)保障节能效益
相对于医院自主进行分期分散的局部节能技术改造,专业节能服务公司拥有专家团队,并且综合采用成熟的节能技术以及稳定高效的节能设备进行项目整体运作,可避免重复投资造成的浪费,而且使整体节能收益更有保障。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与某能源科技公司历经近9个月,通过对节能改造项目的前期策划、方案论证、节能设备的比较,以及节能项目的实际测试及节能效果的理论预测等步骤,经双方多次讨论研究、专家咨询论证、科学分析,最终双方确定签订了为期7年的节能效益分享型能源管理合同。
(一)
项目概况
万平方米,核定床位数1300张。整个医院由24栋单体建筑组成,全院共有19个病区,其中普通精神科病房11间,老年病房4间,传染病房2间,康复病房1间,戒毒病房1间。
院区内的a、b、c、d、e5栋新建建筑,全部采用风冷热泵;闵行院区老病房楼l1至l10建筑采用vrv进行供冷供暖,其余建筑采用分体空调满足冷热需求。全院的供热水及供蒸汽系统采用2台燃油蒸汽锅炉进行集中供热,其单台额定蒸发量5t/h,额定蒸汽压力1.0mpa。全院的供热负荷主要包括各类病房洗澡用热负荷、医疗器械消毒用热负荷等。由于医院常年存在热负荷的要求,锅炉常年要运行,导致医院每年耗油量较大,运行费用高;医院门诊楼、新建5栋病房楼,以及食堂、后勤楼、行政楼、老门诊楼、宿舍等处仍广泛使用普通荧光灯和白炽灯,并且每栋楼均配有电加热开水器,共有32台功率均为12kw的电加热开水器提供饮用水,开水器基本未采用节能手段,有一定的节能潜力。综合上述医院的情况,项目组针对该院进行了集中供热系统节能改造、照明系统节能改造、电加热开水器节能改造及能耗监管平台的建设等节能措施。
(二)集中供热系统节能改造1、集中供热系统简介
医院供热系统采用2台燃油蒸汽锅炉,单台额定蒸发量5t/h,额定蒸汽压力1.0mpa,锅炉房设于地面一层单独房间内。全院的供热负荷由各类病房洗澡用热负荷、衣物消毒用热负荷、食堂用热负荷、医疗器械消毒用热负荷组成。其中,食堂、衣服消毒、医疗器械消毒用热负荷组成。其中,食堂、衣服消毒、医疗器械消毒为直接用蒸汽形式,其余为通过板换提供热水。根据锅炉操作人员介绍,2台燃油锅炉最多运行1台,目前采用自动控制,控制参数为锅炉出口蒸汽压力。当蒸汽压力超过0.85mpa时燃油锅炉卸载,当蒸汽压力低于0.53mpa时燃油锅炉再次加载。由于医院常年存在热负荷的要求,锅炉常年要运行,导致医院每年耗油量较大,据统计20xx年2台燃油锅炉年燃油消耗量为381t,20xx年为401t,20xx年为375t。
2、节能改造措施
根据医院要求,结合现有能耗数据资料及多次现场踏勘、综合分析,本次医院供热水系统改造由更安全、环保、高效节能的空气源热泵系统代替,而医院消毒、厨房等蒸汽较小的需求则改为小型燃气蒸汽锅炉和小型电加热蒸汽发生器的方式满足,这样既满足了院方正常需求,又避免了继续使用燃油锅炉供蒸汽严重浪费能耗现象,进而有效降低能耗,减轻了能耗运行费用。
通过对医院各栋楼宇的热水需求量、热水供应时间段、屋面承重、管网铺设,以及每次使用时放空部分冷水对使用者造成不适而可能发生投诉等因素的综合考虑,改造中各栋楼宇利用了原有管路,改造机组安放于具有良好通风条件的位置。本次改造中根据每栋楼宇的热水及蒸汽需求量,供热水系统安装了空气源热泵21台,循环水泵27台;供蒸汽系统安装了15台小型燃气蒸汽锅炉和3台小型电加热蒸汽发生器。
3、节能改造效果
运行正常,节能效果明显,并且通过能耗监管平台对改造系统空气源热泵、电蒸汽发生器及小型燃气蒸汽锅炉耗电量进行了监测。改造前燃油锅炉年耗油量为375t,其运行费用为312.6万元,而单月平均运行费用为26万元。改造后20xx年3月份的空气源热泵、电蒸汽发生器及小型燃气蒸汽锅炉的总耗电量为5.3万kwh,耗气量为1.2万平方米,而运行费用为9.5万元;4月份的空气源热泵、电蒸汽发生器及小型燃气蒸汽锅炉的总耗电量为3.9万kwh,耗气量为1.4万平方米,而运行费用为8.9万元;5月份的空气源热泵、电蒸汽发生器及小型燃气蒸汽锅炉的总耗电量为3.5万kwh,耗气量为1.2万平方米,而运行费用为7.5万元依据上述数据,该改造系统预计年节省运行费用212万左右,节省标煤180t。
耗电量(kwh)
1、照明系统简介
改造前,医院门诊楼、新建a、b、c、d、e病房楼,以及老门诊楼等处均广泛使用普通荧光灯,单管功率为36w,具体分布如表1所示。
表1新建楼及门诊普通荧光灯数量统计一览表
2、节能改造措施
的照度和更小的功率,针对医院的实际情况,将原有的荧光灯t8灯管+电感式镇流器更换成t5节能型灯管+电子镇流器,从而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本次节能改造共更换1311支28w的t5节能灯。
3、节能改造效果
项目组为了测试出新型t5节能荧光灯的节能效果,通过分项计量电表对原有36w的t8荧光灯和28w的t5荧光灯进行了48小时不间断测试,测试结果如表2所示。
表2医院改造前后照明功率实测表
项目组通过对1311支新型t5节能荧光灯的节能改造,效果明显。根据医院照明开启时间(医院每天平均开启10小时)和上述测试结果,预计年节约6.7万kwh,节省运行费用6万元,节标煤20t。
4、电加热开水器节能改造
(1)电加热开水器
改造前,医院每栋楼均配有电加热开水器提供饮用水,共设有32台,单台功率均为12kw。电加热开水器的具体分布情况如表3所示。
表3医院电加热开水器一览表
(2)节能改造措施
供开水,从而解决了普通开水器一次仅接出可饮用开水约6~8瓶后,再等待7~10分钟才能再次接出开水的问题。同时从患者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考虑,选用的即热式节能开水器可杜绝阴阳水和千沸水。
(3)节能改造效果
项目组为了实测出即热式开水器的节能效果。通过分项计量电表对原有的普通电加热开水器和即热式节能开水器进行了168小时不间断测试,测试结果见表4。
表4医院改造前后电加热开水器运行功率实测表
项目组通过对32台新型即热式开水器的节能改造,效果明显。根据医院开水器的运行情况(每天平均运行10小时)及上述测试结果,预计年节约10万kwh,节省运行费用9万元,节标煤31t。
5、能耗监管系统
(1)能耗监管系统
此次改造,为医院建立了一套能源监管信息平台,可对建筑的耗电系统、设备进行分项、分设备计量:同时对各耗电系统、设备实施在线监测、实时计量、及时汇总、分项分设备动态发布能耗信息。建立了网络化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了医院的能耗数据和能耗标准,为科学管理、合理考评、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严格控制能源成本提供了科学依据,并且通过能耗监管平台的精细化管理手段,提高了医院的能源管理水平。
(2)医院能耗监测
医院能耗监测按照不同的监测需求,可以监测建筑总体能耗、建筑的能耗模型、建筑动态能耗等,分类分项监测建筑的能耗,界面采用直观的图形化界面来监测能耗数据,支持逐时、逐日、逐月、逐年能耗监测页面之间的自由导航。支持按照区域、建筑功能、分项、分类来监测建筑的用能情况。
(3)重点用能设备能耗监测
可以监测重点用能设备的运行能耗、状态(停止、运行、故障等),设备运行安全等,利用图形化界面对重点用能设备如热泵机组、空调设备、照明、电梯等实际行动监测,掌握重点设备的用能高峰期、用能超标点、设备起停情况等。
(4)配电系统监测
能源管理合同7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资源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并依照xxx的相关法律、法规,现对于在合作推广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电站的事宜,达成如下合作条款,以期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作方式甲方聘请乙方为的业务代理人,允许乙方以甲方名义在开展寻找适合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所需屋顶资源的工作,甲方提供资料和技术人员等方面的支持,乙方在业务过程中发生的风险和责任自负。
第二条乙方的主要责任乙方的主要责任就是寻找合适的屋顶资源并与屋顶的业主达成初步意向,然后负责协调甲方与屋顶业主达成正式的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第三条投资说明甲方负责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与建设,乙方无需出资,电站所有权属于甲方。
第四条乙方的计酬及支付方式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固定的工资,而是以佣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报酬。佣金的标准为按照太阳能电站装机容量每瓦元计算,具体项目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分三次向乙方支付佣金: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与业主方的“屋顶光伏项目合同”签署后并且在当地发改委备案后7天内支付该项目对应佣金的50%给乙方,乙方须切实配合甲方在项目所在地发改局备案及后续建设事务;如果由于业主方拒绝履行合同导致项目不能实施,乙方须退回全部佣金。甲方在进场施工后15天内支付佣金的30%,余下20%的佣金在光伏电站建设完毕且业主及相关主管单位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完毕。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佣金,乙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时支付佣金并承担因为延迟支付而产生的利息损失违约,其中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本利率为准,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来计算。
第六条、协议成立及其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产生约束力,有效期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本协议与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抵触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为准。
第七条甲乙双方对于在整个项目过程中获得的资料、图纸、信息,文件等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向无关第三方泄露,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泄露方承担。
第八条本协议为排它性协议,甲乙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与第三方签署关于在合作推广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合作协议,否则,违约方必须对另一方进行经济赔偿。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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