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财务管理制度是指一套规范并控制店铺财务活动、保证财务资料完整、真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它涵盖了店铺的财务预算、核算、分析、控制、报告等方面,旨在提高店铺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促进店铺经营目标的实现。以下是有关于店铺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店铺财务管理制度 店铺的财务管理模板 (12篇)](http://wimg.puchedu.cn/uploads/2024/05/20240522022122341.jpg)
店铺财务管理制度1
一、现金管理
1、每店可以持500元备用金,作为日常经营所需。
2、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现金流入必须及时入帐,并于当天下班前由店长存入指定帐户,当天存入有困难的,次日早上十时之前存入指定帐户。(新店开业时,由公司财务收款直至新店人员配备齐全。)
3、不得坐支现金,特殊原因需坐支的,需销售总监,财务,总经理审批。
3、次月3日向财务报送现金及刷卡汇总表。
4、次月3日以书面形式报送商场对帐明细表及开具税票数。
6、销售小票必须按公司要求开具,需做到以下几点:
(1)销售货品的货号必须齐。不可书写简码。不可省略货号。
(2)销售货品的`尺码、颜色、吊牌价必须准确无误。
(3)销售折扣必须清楚注明。
4)退换货时,必须注明具体购买时间及销售小票号,以备公司财务核对。
(5)特价商品一律加盖公司“特价商品一经售出恕不退换”章。
(6)六折以下的货品不能享受折上折。
(7)次月3日前需将上月销售小票全部交由财务核对存档。
(8)违反以上几点均视为销售小票不规范。
二、库存管理
1、收到总公司运来的货物,收货人员,店长必须签字确认。销售货物给客户,开具销售单,销售员,收银必须签字。月未对本店商品进行盘点,编制盘点报告。次月3日前报送财务。
2、每月登记好商品明细帐,次月3日前向财务报送商品进销存报表。
三、票据管理
1、所有空白票据到财务部领用,登记。从商场自购的发票先到公司财务进行登记,才能使用。否则财务有权进行惩罚。
2、销售小票采用以旧换取新制度。票据须按顺序开具,保全完整。如有作废,收回所有联页,附在存根联后,注明作废字样。
3、票据填写须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四、固定资产管理
1、所有固定资产登记入册,填写固定资产清单,注明相关保管人。
2、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做好盘点报告。
3、次月3日前向财务发送固定资产清单。盘点报告于盘点发生后的3日内报送财务。
五、费用报销
费用报销按公司按公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报销单据应说明事项,经手人签字、部门主管、总经理审批意见。
六、考核
1、各月报表未提供的的,每份扣20元。
2、现金未及时缴存的扣10元,坐支现金扣50元。
3、票据开具不规范扣10元,遗失每份扣20元,撕毁附单每份50元。
4、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计算失误,所有损失由导购全额承担。
5、报送数据不实,扣10元。数据严重失实的扣50元。
6、店长、相关当事人负同等责任。
以上规定自颁发日期起严格执行。
店铺财务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保障门店现金的安全,规范门店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门店。
第二章门店现金收入
第三条门店的现金销售收入由店长保管并在当日将收入全数存入指定银行,特殊情况可在次日中午12点前存入。
第四条如销售员收进假钞,则由责任销售员进行相应的损失赔偿,如店长未找到责任销售员,则由店长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并通知财务。
第三章门店费用管理
第五条办公用品采购:按需求每月16日前,由门店店长提交书面申请给门店经理审核确认,门店经理在20号前汇总各门店需求,报人力资源中心统一采购。
第六条固定资产或小型设备采购:由店长向门店经理书面申请,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由人力资源中心统一采购或安排调度。
第七条固话、物业水电费:每月账单出来后,由门店店长填写《用款申请单》附固话、物业水电费账单,提交门店经理审核,门店经理将审核后的单据交人力资源中心进行审批报账处理。
第八条员工个人手机费:统一在工资中提供话费补贴,不再由财务充值。
第九条饮水费:桶装水要求批量购买,尽量降低成本,费用在门店备用金中支出。
第十条维修费:由店长提出申请,门店经理审批,报人力资源中心,大宗维修需由人力资源中心经办处理,小件维修由门店经理审核裁决,向人力资源中心报账并申请维修费用。第十一条茶叶采购:按固定月份由店长向门店经理提交茶叶配置申请,门店经理汇总至人力资源中心,由人力资源中心统一采购。
第四章门店备用金管理
第十二条门店备用金为1000元,由门店经理申请,财务拨款。备用金使用范围:非月结快递费、门店配货调货物流费、胶带、汽泡纸等包装材料费、饮水费等以及经门店经理同意不方便由财务支付的其他款项。
第十三条每笔备用金支出必须在后台提交原始单据照片做为依据,并备注每一项费用明细,没有特殊情况未上传原始凭证的视为未发生款项,财务有权删除该笔费用。
第十四条需补足备用金时,由店长填写《用款申请单》并粘贴好已支付相关费用的票据,寄给门店经理审核,经财务审批后由出纳打款补足备用金,不可坐支门店现金收入。
第十五条严禁将门店现金收入及备用金用于其它用途。员工不得利用门店现金擅自采购商品、用于私人事务,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辞退相关责任人,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门店不得坐支现金收入,现金收入与备用金分开,现金收入必须全数存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第十七条门店经理的出差备用金只能用于支付出差费用,不得用于支付门店相关费用,门店相关费用只能由门店备用金支付或门店申请财务支付。
第十八条门店需在次月3日前将本月的发生的会计资料(刷卡单、合同等)统一交到财务部进行复审与保管。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财务部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店铺财务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降低筹资用资成本,防范经营和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作,实现公司资产和股东资金收益最大化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包括公司所属部门、直属机构、服务维修站。
第二章现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对现金管理作如下规定。
第四条、现金使用范围:
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出差人员差旅费;
3、采购办公用品、零星备件或其他零星开支;
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
5、确需现金支付并经总经理书面同意的其他开支。
第五条、现金收付原则:
1、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按照第四章《财务审批制度》审批签章的,出纳不予付款。
2、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按照第五章“员工借款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
3、出纳不得擅自将公司现金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公司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董事长和总经理共同书面许可除外),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4、出纳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公司资金。
第六条、现金收入和支出:
1、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原则上应于当日全部送存银行。
2、支付现金,应该从备用金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提取,公司任何员工不得以收入直接支付各项开支,严禁坐支现金。
3、公司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截留公司的现金收入,在取得现金收入后应及时上缴财务。
4、支付现金在1-5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5-10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10万元以上的,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事先未通知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业务(公司紧急、重大的非日常事项例外)。
第七条、现金报销时间规定:
1、购买物品借用现金应在购货验收入库后2个工作日内报销。
2、出差人员所借现金必须在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
3、如不按时还清借款又不向财务部书面说明原因的,财务部有权直接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除。
第八条、库存现金的保管:
1、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公司2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禁止超过限额备用金。
2、出纳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
3、出纳人员必须每日核对库存现金,保持账款相符,如发生长短款问题要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查明原因后按照总经理审批签章后的书面处理意见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将长短款项相互补抵。
4、财务负责人每月末必须定期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每月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每月不得少于壹次﹚。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帐外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5、现金保管要有安全措施,存放现金要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要由出纳专人保管。
第九条、处罚:
1、对违反本制度照成公司损失的,视其情节严重,结予处罚,并保留以法律手段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利。
2、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冲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存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截留收入,逾期报销的,除给有关人员处罚外,分别给予违纪金额20%的罚款。
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十条、公司发生的一切收付款项,除第二章规定的可用现金支付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十一条、银行预留印鉴分别由付款出纳和财务负责人分别保管。
第十二条、为随时掌握银行的收支和结存情况,合理组织货币资金的收入,按各开户银行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序时核算。
第十三条、出纳应定期到各开户银行收取银行结算凭证。对所有的银行结算凭证,财务负责人必须进行严格审核,以防止和杜绝挪用、贪污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并每月末核对银行存款余额。
第四章财务审批制度
第十四条、资金支付审批权限:
1、单笔支出金额在500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支付,全月通过本方式的支出累计不得超过5000元。
2、单笔支出金额在500元以上,由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副总、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签字后支付。
3、需由董事长签字的款项支付,未能及时由董事长签字但确需立即支付的款项,财务负责人应电话请示董事长得到肯定答复后予以支付;待董事长回公司后由财务负责人立即完善签字手续。
第十五条、员工借款按照第五章规定办理。
第五章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为了加强员工借款管理,减少资金占用,更好的服务于公司经营活动,对员工借款作如下规定。
第十七条、员工借款范围及审批:
1、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零星采购、工程周转金及处理其他零星支付业务,根据需要可借用现金。
2、公司员工借支现金需要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签批。现金借支5000元以上,需要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
3、临时工、试用期员工和学徒工不能借支现金,有出差任务时,由同行人员借支现金。
4、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股东,不得以股东名义在公司借支现金。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股东借款限额按照总经理级别执行;超过限额的借款,按照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2个百分点加收利息;且借款期限不得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5、现金借款人应亲自到财务部门支取现金并在现金支付凭证上签字,除经董事长书面同意外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借款事项。
6、财务部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他人委托以委托人名义向公司借款。
第十八条、员工借款额度:
1、员工借支现金前必须预计合理的借支额度,部门负责人应进行额度的审核,超出合理范围的员工借款,财务部门不予借支。
2、公司员工由于个人或家庭原因,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一名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担保,提出借款申请(注明还款计划)并经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签字后,可在公司借支不超过在公司任职期间﹙超过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工资总额30%的借款。
3、对不同级别的员工设置最高借款限额,未还借款超过限额时,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再次向其借款。
4、员工借款额度表:
第十九条、禁止白条抵现,对于符合规定的员工借款,财务部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条、员工报销的款项应首先用于偿还借款。有工作任务需要支出现金时,需再次履行借款审批手续,财务部门不得直接支付现金。
第二十一条、工程周转金借款,实行“前账不清,后款不借”原则。报销还款时,必须取得合法的票据,按照规定程序报销。
第二十二条、财务部要严格控制员工借款,准确掌握员工现金借支、报销和还款的情况,及时清理借支。
第二十三条、员工借款原则上次月发放工资时扣回。特殊情况的,需由借款人提出还款申请经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签字后交由财务计划扣款。
第二十四条、出现无法收回借款情形时,由部门负责人﹙或担保人﹚承担还款义务。由财务部工作失误造成无法收回借款的,由财务经办人和财务负责人共同承担还款义务,总经理承担领导责任。
第二十五条、员工借款时填写的借款单据,由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员工归还借款或报销费用冲抵借款时不退还原借款单据,根据借款员工的需要,财务部门可出具收款收据或款项结清证明。
第二十六条、为客户代理上户及购买保险的,可由上户专员根据计算的上户保险费用提出借款申请(不受上述借款额度的限制),经审批权限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办完上户手续后立即到财务部门办理核销手续;发放工资前未办理核销手续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发放该员工工资直到完结核销手续为止。
第六章存货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所述存货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车、装饰材料、维修备件、维修工具、工程物资、购进尚未使用的办公用品设备等。
第二十八条、公司所有存货的进出均须采用电算化系统办理出、入库手续,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商品车出入库手续必须由销售经理审批。
第二十九条、库存商品车由商品车库管登记管理,该库管为商品车库房管理人。服务站库房保管为除商品车之外其他存货的库房管理人。
第三十条、存货采购与入库:
1、商品车采购由公司统一安排,商品车到货后由相应的库房管理人办理入库手续。
2、非商品车存货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指定人员采购,购入后由采购员办理入库手续。
3、急用物料的采购,购入后应由保管验货并由相关人员开具《出库单》后方能使用。
4、存货入库(包括商品车调拨入库)时,须填写财务部门指定格式的《入库单》,一式三联。由购买人、保管、相关部门经理共同签字确认。购买人以签字后的《入库单》财务联连同合法的购买凭证交由财务部门结算;手续单据不齐,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
5、零星办公用品的采购,采取购入后凭合法购买凭证经审批制度规定的审批流程后予以报销。
第三十一条、存货日常保管:
1、库房钥匙和商品车钥匙由库房管理人专人保管。
2、未经库房管理人同意,除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外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库房,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3、非商品车存货保管与保养:
﹙1﹚根据库存物料的性能和特点进行合理储存和保管,做到保质、保量、保安全。
﹙2﹚合理摆放:对不同的品种、规格、质量的物料都应分开,按照电脑系统的统一编号(金蝶系统的备件编码按照“库房号.货架号.第几层+四位顺序号”的方式编码;SGM的备件按照“库房号.货架号.第几层+四位顺序号”的方式进行仓位管理)存放,以便发货。
﹙3﹚物料摆放要整齐,怕潮湿物品要上盖下垫,注意防火、防潮、防湿,所有材料要采用“编码+名称”的方式标识,搞好库区环境卫生,经常保持清洁。
﹙4﹚对机械设备、配件定期进行涂油或密封处理,避免因油脂干脱造成性能受到影响。
4、商品车存货的保管与保养由4S展厅另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销售与出库:
1、商品车的销售出库:
﹙1﹚由4S展厅提交订车单并由装饰部门开具注明有车架号码及装饰项目的《精品装饰销售出库单》(一式三联)后,交由库房进行领料出库(库房留存第三联)进行车载装饰。
﹙2﹚装饰部门完成所需装饰项目在《精品装饰销售出库单》(一式两联)上签字并交由4S展厅验收签字后,将财务联(第一联)取出留存汇总后交由财务计算装饰工资。
﹙3﹚销售人员交车时,根据财务部盖有“财务审核准予交车”字样的《商品车交车单》和《精品装饰销售出库单》(第二联)交由商品车库管确认无误再由客户签字认可后进行商品车出库,商品车库管应留存盖有“财务审核准予交车”字样的《商品车交车单》和《精品装饰销售出库单》(第二联)汇总后交由财务部门存档。
2、服务站销售出库:
﹙1﹚SGM管理系统内的材料,根据SGM提供的材料管理系统的流程和规范要求进行备件出库手续;
﹙2﹚采用金蝶系统管理的材料,根据金蝶系统的流程和规范要求进行物料出库手续;
3、内部领料出库:
﹙1﹚公司内部耗用物料经部门经理审核同意后可由使用人到库房办理内部领料出库。
﹙2﹚库房保管根据部门经理审核同意后的用料计划开具《领料出库单》(一式三联),由领料人和保管签字后予以发货。
﹙3﹚签字后的《领料出库单》(一式三联),存根联由保管留存,红联交领料人所在部门留存,财务联月底汇总后由保管上交财务核算。
﹙4﹚内部领料按照进货价格计算,计入领料部门成本进行绩效考核。
第三十三条、存货清查与盘点:
1、财务部门应会同库房管理人于每月末应对各库房存货进行实地清查盘点。
2、实地盘点结束后,由盘点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字,对于账实不符的情况,应查明原因,并编写盘点报告向董事长和总经理汇报。
3、发生的存货盘亏由库房管理人按照进价赔偿。
第七章费用报销制度
第三十四条、业务招待费报销规定: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接待客户时,应事先电话请示总经理批准,并在业务招待费报销前补填申请并提交总经理审批。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提出接待申请:
﹙1﹚公司经营业务中的重要客人;
﹙2﹚公司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
﹙3﹚其他经董事长或总经理认可的外部合作单位关系人员。
3、严格业务招待费事前审批制度,确保一次一报,一次一单。
4、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应严格按照实际招待对象如实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合法票据由按照财务审批制度规定签字后予以报销。
5、业务招待费的处理,按照“谁的客户谁承担费用”的原则计入各部门成本进行绩效考核。
第三十五条、通讯费补贴规定:
1、通讯费补贴标准:根据员工在公司报备的号码,每月电话费补贴标准为:
2、享受公司通讯费报销的人员,电话要求24小时开机,经公司发现月累计关机3次以上,对当月通讯费不予报销。
3、员工转岗时,通讯费在到新岗的次月按新岗报销标准执行;员工辞职、调动离开公司时,从次月停止报销通讯费。
4、公司报销的通讯费按照员工所属部门,计入各部门成本费用并计算绩效考核。
第三十六条、交通费报销规定:
1、公司各部门配备的业务用车辆,公司负担车辆的修理、保养、保险、税费等,车辆的用油原则上采用定额报销的办法,报销标准为:
2、总经理特别指派任务的油费不计入上述报销标准,除此以外超过上述标准的油费报销于次月在车辆使用责任人的工资中据实扣除。
3、车辆使用责任人的确定:
﹙1﹚4S展厅试乘试驾车:4S展厅销售经理;
﹙2﹚售后服务站施救车:售后服务站站长;
﹙3﹚行政部公务用车:行政部部长;
﹙4﹚财务部公务用车:财务部部长;
﹙5﹚其他用车责任人:由总经理指定。
4、公司员工因办理公司业务造成公司车辆损坏的,赔偿相应损失金额的50%。公司员工因私人事务造成公司车辆损坏的,按照损失全额赔偿。赔偿的款项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金额重大经总经理、董事长书面同意的可以按月在工资中陆续扣除。
5、公司车辆外出由各车辆使用责任人负责或指定人员进行登记,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违章罚款等由车辆使用责任人自行承担。
6、因公外出办事,本城范围内原则上应乘坐公交车,经总经理同意的可以乘坐出租车;本城范围外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坐飞机的应事前经总经理或董事长书面同意),禁止自行驾车外出办事(总经理或董事长同意的除外);事后凭合法票据据实报销。
第三十七条、因公出差费用报销及补贴规定:
1、公司各部门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前书面报备行政部,确定出差时间和地点。
2、出差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用按照本章“交通费报销规定”的规定报销;
3、出差过程中发生的住宿费报销标准为:
4、出差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照本章“业务招待费报销规定”的规定报销;
5、出差过程中发生的伙食费,采用定额补贴的方法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
6、公司员工参加SGM指定培训,SGM规定了食宿标准的,按照SGM标准据实报销。
第三十八条、职工活动费报销规定:
1、各部门组织职工集体活动,应事前书面申请经董事长、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执行。未事先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
2、各部门按照规定组织职工集体活动后,以合法票据附签字后的申请单据实报销。
3、经董事长、总经理签字同意的职工活动经费计入公司福利费用,不计入各部门成本费用绩效考核。
第三十九条、佣金支付规定:
1、公司员工在经营业务活动中,不得私自向对方索取有损公司利益的现金、礼品回扣,一经发现就地免职,公司保留以法律手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权利。
2、公司往来单位及人员招待公司员工,被招待人必须事前到公司行政部门报备,未报备者一经发现给予当月应付工资总额50%的罚款。
3、公司需对外支付的货币佣金,必须先由经办人填写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签字后由出纳支付,并及时入账。
4、公司需对外支付的非货币佣金,由经办人填写申请,经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签字交由财务部存档后由财务部出具统一的非货币佣金支付证明。
5、公司员工未违反上述规定直接截留资金用于支付佣金的,一经发现就地免职,公司保留以法律手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权利。
6、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支付的佣金,一律纳入各部门成本费用并计算绩效考核。
第四十条、其他费用报销规定: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另行提出报销方案,经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予以实施。
第八章印鉴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为规范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实现印章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十二条、财务印章指经过合法程序刻制的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银行印鉴)、发票专用章、刻有公司名称的收讫、付讫业务章、内部审核专用章等。
第四十三条、原有印章发生破损或公司名称变更等原因需要注销旧印章并刻制新印章的,由财务负责人按刻章程序提出申请,经终极权限人批准后刻章。重新刻制的印章文字字体应有异于原印章,以资区别。
第四十四条、原有印章发生遗失或被抢、被盗时,应采取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同时刊登遗失公告,并于公告声明生效时财务管理处依据上述程序申请财务印章的刻制、注销和备案手续。
第四十五条、财务印章的使用范围:
1、财务印章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依据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经过审批权限人的批准结果使用,不得滥用财务印章。
2、财务印鉴(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财务负责人章)用于办理有关的银行业务,如:银行开户与销户、背书银行票据、银行贷款的借据单、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等范围内使用。但银行对账单、工资发放清单等确需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经济事项,应通过公司印章使用审批流程,方能使用。
3、发票专用章用于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开据的发票。
4、财务专用章用于以收据收回员工各类的欠款、关联公司往来款等。
5、刻有公司名称的收讫、付讫章用于各类的收、付款业务。
6、内部审核专用章用于内部审核流程财务鉴定业务。
第四十六条、财务印章的保管与使用管理规定:
1、财务印鉴实行分开保管的原则:法人代表章由董事长指定人员保管,财务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其余印章的保管人员由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共同授权。
2、当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出差、休假等情况临时离岗时,应填写《财务印章保管授权移交表》由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共同指定临时印章(含印鉴)保管员,在前一天提前做好临时性交接工作。
3、财务印章临时保管员在保管印章期间与财务印章保管人员负有同等责任;财务印章保管员回到岗位后立即做好交接工作。
4、确因工作需要携带财务印章外出使用的,应填写《财务印章外出使用申请表》,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由部门的两名人员分别携带,监督使用。使用完后须及时将印章归还保管人。印章外带期间严禁使用于审批范围之外的经济业务,如发现违规行为,则追究印章外带使用人的责任。
5、财务印鉴的使用必须按照印鉴使用权限由使用人在《财务印章保管使用登记表》上登记后方能使用。
6、银行预留印鉴至少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出纳章”;银行预留印鉴卡由财务负责人专人保管。
第九章票据管理制度
第四十七条、为规范公司单据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流程,制定本制度。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所指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发票、收款收据、收款证明”等。
第四十九条、财务负责人为公司票据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登记票据的领用、核销、存根联保管工作。
第五十条、收据的领用:
1、财务负责人应设置票据领用登记表,发放票据时必须登记领用日期、数量、起止号码等,应由领用人签字。
2、出纳为收款收据和收款证明的唯一领用人,负责领用票据的管理和开具工作。
3、各主办会计为各类发票的领用人,负责领用发票的管理和开具工作。
4、票据领用人在领用新的票据前,应到财务负责人处进行原领用票据的核销工作,未办理核销之前不得领用新的票据。
第五十一条、票据的使用:
1、各种票据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顺序、联次开具。
2、各种票据只能按照规定的范围进行使用,不得转借,转让,跳号,拆本使用,不得开具空白票据(未明确金额小写的票据)。
3、票据填开错误时禁止涂改,一律作废重开;作废的单据必须联次齐全完整。
第五十二条、收据客户联回收规定:
1、因销售商品车开具的收款收据在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前由财务部门商品车销售会计负责回收,单据不齐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开具发票。
2、因维修车辆开具的收款收据在开具维修发票前由财务部门售后会计负责回收,单据不齐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开具发票。
3、因客户原因遗失单据的,由客户本人填写遗失单据说明书,主办会计根据经销售代表或售后接待、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后的单据遗失说明书办理财务手续。
第十章商品车交车流程
第五十三条、商品车销售、交车票据传递流程图:
第五十四条、商品车销售、交车票据传递流程说明:
1、销售顾问持规范的销售合同和客户结算清单到收款出纳处办理交款手续,收款出纳根据本月的销售政策审核合同后办理收款结算。
2、收款结算交付定金、首付款、车辆全款时必须由销售顾问开具四联收款收据(必须在收据上注明清楚车架号),由收款出纳进行审核并确认签字。(第一联:存根;第二联:记账;第三联:收据,加盖公司财务章;第四联:收银,附在客户结算清单上)。
3、收款结算交付评审费、续保保证金时必须由销售顾问填写付款说明(附在客户结算清单上)和三联收款收据。(第一联:存根;第二联:收据,加盖公司财务章,用于退还客户续保保证金的依据;第三联:记账)。
4、客户结算清单所有款项结清后,由销售顾问开具开票通单,由销售顾问、收款出纳、销售经理、客户确认并签字后到财务部办理开票手续。
5、商品车销售负责会计审核合同,合同审核无误且收齐客户收据后在交车单的财务确认栏上加盖财务准予放车章并开具发票。
6、销售顾问开具发票后,须将客户信息卡、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发票联复印件、合格证复印件、新车检查记录表、保养手册黄联、交车检验表、交车单复印件,GMAC车还须车辆登记证复印件交客服部,交车单原件交财务部留存(有节能补贴的,还需提交“客户与车辆上户名称一致的银行卡卡号和客户身份证在同一纸上”的复印件)。
7、销售顾问到商品车库房管理员处办理出库手续后到收款出纳处办理车辆放行手续,收款出纳回收完整的“销售合同、结算清单、收据收银联”等单据后开具车辆放行条。
8、保安根据车辆放行条放车后回收车辆放行条,汇总后月末将车辆放行条交财务计算提成。
第五十五条、退定金和多余车款:
1、客户交纳的定金除下列情形外一律不予退还:
﹙1﹚GMAC被拒;
﹙2﹚车展定车;
﹙3﹚订购车辆缺货;
﹙4﹚订购车辆质量问题;
﹙5﹚总经理书面同意的其他情况。
2、退定金和多余车款时,由销售顾问填写请款单,经销售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核签字予以退款;退款时付款出纳必须回收原签订的销售合同和由公司开具的收款收据。
第十一章维修车辆交车流程
第五十六条、维修车辆票据传递流程图:
第五十七条、维修车辆票据传递流程说明:
1、售后接待根据客户需求填写车辆预检表并按照“SGM车辆、非SGM车辆”的分类分别录入电脑系统,车辆预检表必须经客户签字认可。
2、SGM车辆按照SGM通用的规定进行单据填开和材料出库。
3、非SGM车辆由各维修工组根据前台接待开具的金蝶结算单(一式四联:存根联,财务联,领料联,客户联)领料联到备件库房领料出库。
4、维修工组将车辆维修完毕后统一将钥匙交至售后前台接待处,收款出纳根据前台接待打印的“结算单”收款(无收款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后开具维修车辆放行条(放行条内容必须注明车主姓名和维修结算单号)。
5、SGM的结算单应注明结算方式“小修、大修、常规保养、免费首保、三包索赔、事故现金、事故代赔”:
﹙1﹚“小修、大修、常规保养、事故现金”由收款出纳收款后将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包括但不限于“结算单的财务联、维修工单财务联、维修发料单财务联”)交与主办会计核算;
﹙2﹚“免费首保、三包索赔”的结算单据由售后前台统一整理后于每日下班前上交财务进行核算;“免费首保、三包索赔”方式结算的单据须经索赔员签字,否则财务不予受理。
﹙3﹚“事故代培”方式结算的结算单据必须附有保险公司定损单,由售后前台统一整理后于每日下班前上交财务进行核算,否则财务不予受理。
6、非SGM的结算单应注明结算方式“小修、大修、常规保养、事故现金、事故代赔、应收挂账”:
﹙1﹚“小修、大修、常规保养、事故现金”由收款出纳收款后将结算单据交与主办会计核算;
﹙2﹚“事故代培”方式结算的结算单据必须附有保险公司定损单,由售后前台统一整理后于每日下班前上交财务进行核算,否则财务不予受理。
﹙3﹚零星“应收挂账”方式结算的单据,必须按照第四章“财务审批权限”的规定办理签字手续后交由出纳开具出门条,未经审批的零星“应收挂账”方式的结算单据出纳有权拒绝开具出门条。
﹙4﹚对于长期合作单位“应收挂账”方式结算的单据,可由服务站站长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后的申请表报备财务部门后,可以不针对每单进行签字审核,出纳可直接开具出门条。
7、服务站的维修服务收费原则上按照定价销售,不予折让。特殊情况的,由服务站站长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核(折让金额超过¥1000.00的须经董事长审核)签字并报备财务后可允许折让。未经审批私自折让的,财务部门除向直接责任人追收折让金额外再对直接责任人处以违纪金额两倍的罚款,维修站站长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8、收款出纳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具车辆放行条给车主,保安人员回收放行条后放行维修车辆,保安人员回收的车辆放行条汇总后月末上交财务计算提成。
9、预收维修款的由收款出纳开具三联收款收据,客户联交客户,记账联交会计核算,待维修结算时差额多退少补并收回客户联。
第十二章招标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条、为规范公司物料采购和服务外包,降低成本费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九条、适用范围:
1、工程修建项目;
2、全年累计采购金额超过壹万元的项目;
3、全年累计支付服务费用超过五千元的项目;
4、其他总经理或董事长认为应该招标的项目。
第六十条、招标方式和权限:
1、由各使用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采购计划及外包服务计划(计划中明确各项目要求);
2、由采购专员或行政部负责组织竞标单位及相关资料报送使用部门、财务部、总经办、董事办;
3、由采购专员或行政部负责人、使用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负责选择中标单位书面上报董事长批准;
4、经董事长批准的中标单位必须和公司签订书面合作合同(需中标单位交纳保证金的应到财务部门交纳保证金)报备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合同规定条款安排付款。
第十三章附则
第六十一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若有违反,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追究和查处相关负责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违规责任。
第六十二条、本办法由总经理负责解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财务部可提出本办法的修订草案,报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可修订本办法。
第六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店铺财务管理制度4
一、总则
为了规范店铺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店铺内所有涉及财务活动的部门和个人,旨在明确财务职责、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店铺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二、财务组织架构与职责
1.店铺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店铺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2.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负责部门内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3.店铺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财务相关工作,与财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资金管理
1.店铺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2.店铺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支现金。
3.店铺应设立专用银行账户,用于日常经营资金的收支。
4.店铺应定期进行资金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四、会计核算与报表
1.店铺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
2.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并报送相关部门和人员。
3.店铺应建立完善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五、成本控制与预算管理
1.店铺应建立成本控制制度,对各项费用开支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2.店铺应编制年度预算,明确各项费用开支的预算额度。
3.各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如有超出预算的情况,需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调整预算。
六、内部控制与审计
1.店铺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审批、财务复核、内部审计等方面。
2.所有财务活动必须经过审批程序,确保合规性和合法性。
3.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店铺的财务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店铺应接受外部审计机构的定期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七、奖惩措施
1.对于在财务管理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店铺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2.对于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店铺应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八、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或补充,须经店铺管理层批准后生效。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店铺财务部门所有。
通过制定和执行以上店铺财务管理制度,可以有效规范店铺的财务活动,提高经济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同时,也能为店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财务基础。
店铺财务管理制度5
一、总则
为了规范店铺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准确性和高效性,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店铺所有财务活动,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二、财务管理原则
1.合法合规:店铺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合法合规。
2.真实准确:财务数据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严禁虚报、瞒报、漏报。
3.公开透明:店铺财务状况应向全体员工公开,接受内外部监督。
三、财务管理职责
1.店长:负责店铺整体财务工作的规划和执行,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2.财务人员:负责具体财务事务的处理,包括记账、核算、报表编制等,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其他员工:有义务配合财务部门完成相关财务工作,确保店铺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财务流程管理
1.收款管理:店铺应建立规范的收款流程,确保收款及时、准确。所有收款必须开具正规发票或收据,并及时登记入账。
2.支出管理:店铺支出必须事先进行预算和审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支出必须凭有效凭证进行报销,严禁白条入账。
3.库存管理:店铺应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库存损耗应合理控制,超过规定范围的损耗应查明原因并报告店长。
4.财务报表:财务人员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确保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报表应定期向店长汇报,并接受内外部审计。
五、财务风险管理
1.店铺应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财务风险。
2.店铺应定期对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和分析,找出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3.店铺应加强与供应商、客户等合作伙伴的沟通与合作,降低因合作方原因导致的财务风险。
六、财务监督与考核
1.店铺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或指定专人进行财务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2.店铺应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财务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或补充,应经店长批准后实施。
2.本制度解释权归店铺所有,如有疑问或争议,可向店长咨询或提出申诉。
店铺财务管理制度6
1、资金审批制度
县委办公室有关财务上的一切收入和支出,包括不同渠道不同名义的各种经费,均由主任一支笔签批。
正常办公经费数额较少,由分管主任确定支付后,要按期报主任签字,数额较大的支出由分管主任请示主任同意后方可支付。
职工子女入托费由分管财务副科长直接确定支付。
工作人员差旅费由主任签字支付。
2、主管会计和现金会计之间的业务责任
主管会计负责管理总帐,分类明细帐,记帐凭证和各种报表。
现金会计负责记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帐,负责管好各种支票和现金。
两个岗位要做到钱帐两分开,钱物两分开,票印两分开。
3、医疗费报销制度
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必须到县医院就诊,凭医疗费收据和处方笺到财务报帐。
4、车辆费用报销制度
车辆维修及更换易耗材料,如数额较小,由分管主任确定支付并按时报主任签字支付;数额较大,须由分管主任请示主任同意后支付。道桥费由队长统计后由分管主任签字并报主任签字报销,一次一结。
5、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保管、发放,实行定点采购,享受最低价,严把质量关。
具体实施由行政科长统计,报主管主任确定,并与分管财务副科长一同购买,现金会计保管。如数额较大,须由分管主任报主任同意后实施。
出、入库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办公用品不重复购置。
6、监督和审计制度
要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及时纠正和制止各种违纪现象。要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和本单位领导的监督和审计,反映情况要实,提供资料要准。
对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问题严重的要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店铺财务管理制度7
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切实做好单位后勤保障工作,开源节流,以确保我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在每年的财政经费下达后,将经费措施及支出项目、支出数额计划向领导办公会报告,提交领导办公会讨论审议通过。
二、半年时由
财务负责同志(来源:)及报账员将半年的收支情况、计划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向领导办公会报告,以便讨论修订支出计划,调整支出项目,增加开支的透明度。
三、所有支出必须按局领导要求,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掌握,其他人员未经办公室领导交待安排不得擅自开支。需购置办公用品或其他公务开支的,由办公室负责人统筹安排,以便整体掌握经费支出情况。
四、所有报销票据需经办公室负责同志签注审核意见,提交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票据上台照、内容(事项)、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款、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等相应内容应齐全,否则,不予报销。
五、因应急或出差需要借取费用时,由借款人填写票据,经单位领导签注意见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照审签数额借款。事后,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履行报销手续,抽调借据。否则,借款期限超出一个月后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记收利息,并予以批评处罚。
六、坚持民主理财,增强收支透明度。办公室应厉行节约、俭朴办事。年初制定出当年的大致开支项目和支出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控制执行。
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会计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店铺财务管理制度8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
7、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参与业务项目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1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员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人员借款,先请一代理人到财务部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
3、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4、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7、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店铺财务管理制度9
(一)为加强直营店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直营店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保证直营店资产安全完整。
(二)直营店财务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保守秘密,忠于职守,做好本职工作。
(三)直营店设立会计岗位,负责管理餐厅现金。
(四)直营店财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按公司规定做好财务核算,及时向公司财务汇报工作;
(五)对直营店的各种财务会计资料,如:收银单,销售日报表,销售周报表,交款凭证,帐簿,缴纳凭证,重要的经济合同等合计资料,应及时收集归类,入帐或归档。未经公司批准,不得销毁。
(六)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七)会计工作职责
1、每日定时上缴与去当地指定银行存款
2、每周统计员工工时上缴店经理审核
3、每周统计餐厅所发生费用上报公司
4、对每日的营业额负责任
5、建立并保留餐厅营运状况记录表
6、核算当月餐厅人员薪资
7、。控制好各项费用的增加,合理正规使用餐厅零用金
(八)日常会计工作执行事项
1、公司物流可配送或申领的物品购买一律不做报销;
2、开铺当班经理一次性统计当日所需购买的营运物料,尽量做到同一种物料一次性/一张单;
3、分析日常不正常的单据费用报销,会计报销做分析控制,店长审核;
4、日常购买零星物料单据:请注明单位,数量,单价,否不做报销;
5、日常交通费报销:报销金额与票面值要相符电脑车票报销的.日期,行程与实际要相符,否则给报销;
6、属正常交通费报销,只按公交车车费报销;日常餐厅管理不当所产生的寄货车费一律不做报销;
7、餐厅日常20元以内的单项维修费用店长审核报销;餐厅日常20元以上的单项维修费用申报公司营运部,否则不报;餐厅日常的维修费用需签呈上报审批的,单据在报销时必须附;部本部审批的签呈一同贴上,方可报销;
8、餐厅会计有责任保全餐厅备用金的完整,任何人不得且无权利在备用金柜或保险柜内借取现金;
9、餐厅会计每日必须审核各当班经理所购入的单据是否合理,若出现不合理的单据,会计当事人有权退回给其购买人,若是不能报销的单据,其购买人必须填回其相应的金额给会计;
10、周报销:会计在做周报销时,必须在每周的星期天当天做完,保证在周二早上将报销单据送到总部,否则逾期不能报销的单据由餐厅店长和会计自行负责;
11、店长有责任审核单据时做到任一单据的完整性,并且签名,及签上日期;
12、餐厅会计有责任做到每日单据一审核,每周单据一报销,以便达到会计报销的准确性;
13、餐厅会计在每月25日当天必须做到单据一报销,并且在次日早上12:00前将报销单及汇款单交至总部出纳处;
14、会计有责任做到工时每日一小计及输入电脑做统计,每周一统计及分析,以便做到工时工资的合理控制;
15、会计有责任做到工时的真实性,及任一管理组出勤天数的真实性来核算工资。
店铺财务管理制度10
为了管好用好学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更好地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要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严禁白条入帐。
2、学校的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坚持会计原则,履行会计义务。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正确行使会计职权,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
3、学校勤工俭学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记帐,把每一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交到学校财务室,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学校财务室给勤工俭学拨必须的周转金,商店和食堂需要购物时,由勤工俭学财务人员把条据分类整理好,每张原始票据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开财政内部票据,再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室划拨款。勤工俭学财务人员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做好商店和食堂票据档案的管理。
4、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经费入户,杜绝坐收坐支,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职责人经济制裁。
5、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教委下发的《代收代办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管好用好代办资金,严格禁止乱收乱支。
店铺财务管理制度11
一、幼儿园财产必须具备有效的适用性,计划添置调拨财产必须适用于幼儿园的发展需要。对具有反复、长期使用的财产,应当注意保养维修,延长使用期。
二、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有计划地充实与更新教学设备,根据需要与可能不断添置各类财产。
三、养成幼儿爱护公物的的良好习惯,抵制各种侵犯公共财产的行为,减少和避免财产的损失,维护
财产的安全,损坏公物要赔偿。
四、加强财产管理,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理结合,物尽其用”的原
则。遵守制度,责任到人,对低值易耗品,幼儿园也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贵州省中小学物资管理暂行
办法》管理幼儿园各类财产。
五、每年按时进行财产清查,做到、帐实相符,对盘盈亏的,查明原因,按规定入帐。对损坏的财产
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领导批准。贵重的应由主管部门批准后,再做妥善处理。
六、财产管理人员,调动或调离,要将经管的财产逐一清点造册。帐实相符后,向接办人员逐一交待
清楚,双方在清查表上签字,并由财产主管负责人监交。
店铺财务管理制度12
(一)为了加强合作社财务收支管理,根据财政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合作社章程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合作社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开展财务工作,做到帐务日清月结。
(三)严格控制合作社现金支出数量,合作社一次支出金额在20xx元以下的,由理事长直接审批;20xx元至5000元的,由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再由理事长签字后支付;5000元以上的开支,应经合作社成员或合作社成员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理事长签字后办理支付业务。
(四)支出的会计凭证,应当写明用途,经手人、证明人、执行监事审核、审批人签字、手续齐全,才能报销入帐。
(五)合作社理事会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对通讯、交通、订阅书刊、办公费、差旅费等实行限额控制。
(六)合作社会计、出纳岗位分设,严格实行账、款收支分开管理的原则。一切现金收付业务由合作社出纳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管理现金。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别保管。
(七)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平调、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存。不瞒报收入,收入现金及时入帐。
(八)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合作社库存现金限额由其开户行确定。超过库存限额部分应及时存入信用社或者银行,以确保集体资金安全。
(九)合作社会计、出纳办理现金收付业务时,要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统一规范的收付款票据,有关原始凭证要及时传递,及时记帐。
(十)合作社与外单位的往来款项结业务,金额在支票结算起点以上的,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十一)合作社出纳要及时盘点库存现金,每月与支取会计核对现金帐一次,发现差错,及时纠正,做到帐帐、帐款、帐物相符。
(十二)对合作社的经济活动情况,每季要向合作社社员公布一次,对大的经济活动要在业务办结后随机公布,充分接受社员的监督。年度做出财务公开总结。
(十三)财务人员自觉接受县乡业务部门的财务审计及业务指导,配合合作社执行监事做好内部审计监督。
(十四)按照财会档案管理要求,严格财会档案管理。
(十五)本制度经20xx年9月24日设立大会讨论通过并执行。
本内容由jinlian收集整理,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果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删除(点这里联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enku.puchedu.cn/2506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