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陪护人员管理制度是指医院为规范陪护人员的管理,确保患者得到及时、专业、安全的护理而制定的相关规定和制度。这些制度通常包括陪护人员的招募、培训、考核、管理、薪酬支付等方面,旨在确保陪护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医院的相关规定,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以下是有关于医院陪护人员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医院陪护人员管理制度1
1、为建立良好的治疗休息环境,减轻患者负担,医院要通过落实基础护理工作尽量减少陪人。患者是否需要留陪人由主管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同时尊重患者及家人的意愿。一名患者最多留一个陪人,发给陪护证。
2、在查房及治疗检查时间,督促陪人离开房间,如需了解患者情况,查房结束后可向医务人员询问。
3、陪人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擅自将患者带出院外;不在病室谈论有碍患者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得卧在患者床上。
4、保持病房清洁、安静,陪人不得在病房抽烟,不随地吐痰、丢纸屑和往窗外泼水丢物;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5、在医务人员指导下,陪人协助做好患者的思想工作,倾听患者的感受,不得干涉医疗工作,不得私自请院外医师会诊。
6、探视者要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探视,学龄前儿童不宜带入病区,每次探视不得超过2人。
7、危重患者家属可持病危通知书随时探视。如病情不宜探视,应向患者及家属亲友做好解析工作。传染病患者一般不予探视和陪伴。
8、陪人违反院规或影响医院治安,经劝说教育无效者,取消其陪护资格,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9、探陪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的,应照价赔偿。
医院陪护人员管理制度2
1、所有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均需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2、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需配合医生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并签订相关承诺书。若不服从管理或恶意隐瞒者,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病区管理
(1)患者住院期间严禁离开医院。
(2)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禁止探视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3)根据患者病情评估陪护需求,确需陪护的由病区签发陪护证,陪护证发放原则上一人一证;具有以下任何条件者不得陪护:
①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及相关人员接触史;
②14天内有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接触史;
③周围有聚集性发病人员;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
(4)陪护人员进入病房大楼需:身份证、陪护证、实时健康码(绿)、行程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病房。
(5)不允许患者和陪护聚集聊天或到其他病房串访,并请做好自我防护、戴口罩。保持人与人之间距离1米以上。
(6)病区每日筛查患者及陪护体温、呼吸道症状。如陪护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则不能进行陪护,及时就诊,并须向病区医务人员报告。
(7)所有在院人员,必须遵守咳嗽礼仪,保持病室干净整洁,定时开窗通风,使用后的口罩不得随意丢弃,应投入黄色医疗垃圾袋内。
医院陪护人员管理制度3
一、疫情期间,为防止交叉感染,我院住院病人原则上不允许探视、陪护。家属可选择电话问候,微信、QQ等方式交流探视。
二、经本科室医师同意后对确需要探视、陪护的患者家属应严格按照防控要求进行管理。科室所有探视、陪护人员需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自备),需现场扫“贵州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并登记。
三、陪护人员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经科室确认同意后参加陪护,由科室发放“陪护证”,每床一证;陪护人员应固定(陪护期间每隔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一患一陪护(特殊情况需增加陪护的,需对增加的`陪护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参与陪护),陪护人员进出病区需随身携带陪护证,病人出院时请交回陪护证。
四、陪护人员需服从科室医务人员管理,患者和陪护人员不允许互串病房,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及以上距离。不允许在病区内扎堆聊天,高声喧哗、吸烟及喝酒,不得私自将病人带出院外。
五、住院陪护人员每日需测体温2次(早、晚各1次)并如实登记,陪护期间如有咳嗽、发热(体温≥37.3℃)等情况,须立即报告本科室医师,并由医务人员陪同或指引至发热门诊就诊。
六、禁止以下人员来院探视或陪护:
①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
②身边有多名人员发热者;
③孕妇、儿童、老年及免疫力低下者;
④近2周内有途经高风险地区或者高风险地区居住史者;
⑤近2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者或确诊患者;
⑥近期有国外入境史,或与国外入境史人员有过接触者。
医院陪护人员管理制度4
探视陪伴
一、探视病人应严格遵守探视时间。每次探视不得超过两人。
二、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人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抢救病人的探视应服从治疗需要,危重病入禁止探视。
三、陪伴应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四、探视和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遇查房或进行诊疗工作时,陪护应退出病房,不得谈论有碍病员健康事宜。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
五、探陪人员要爱护医院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医院设施、物品者应照章赔偿。
六、探视和陪护人员只准到所探视和陪护的病房,不得乱窜其它病房。
探视、陪护
(1)应当按医院规定探视病人。监护室、隔离病房、谢绝探视。特殊情况应按规定穿着探视。传染病病员不得陪护(儿童除外)。
(2)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文明礼貌,服从医院人员的管理。不得翻阅医疗文书及资料,遇查房或进行诊疗工作时,陪护应退出病房,不得谈论有碍病人健康的事宜,不得乱串其他病房。不得在病人的床上坐、卧和在病区大声谈笑。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保持病房的清洁整齐,不得在病房内吸烟和随地吐痰。
医院陪护人员管理制度5
一、所有病房实行限制出入管理,患者住院期间不得离开病房,谢绝一切探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二、进入医院诊疗区域(含急诊、门诊、住院部等区域)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未佩戴口罩者将被谢绝进入医院区域。
三、对陪护人员进行管控,陪护人员必须符合无发热、无疫区旅居史及接触史,未经核酸检测及登记不得陪护。
四、陪护人员需持《陪护证》进行陪护。《陪护证》需凭居民身份证到护士站办理。
五、医院对陪护人员实施严格管理,原则上每位住院患者仅限一名陪护,要求陪护人员相对固定,出入病房凭身份证及陪护证,做好“一患一陪一证”。非持证人员或人、证不相符者,不得入院陪护。
六、如您有下列情况之一,请不要来院探视、陪护,并及时到医院就诊,同时将信息如实告知医务人员:
1、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现象;
2、近14天来到过疫区及周边地区,或有其他病例报告社区旅行史或居住史。
3、近14天内与新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史)有接触史;
4、近14天内曾接触过疫区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5、居住地有聚集性发病的发生。
七、入院时护理人员将会与家属进行沟通解释,为有效预防感染、控制疫情,请您和您的家人配合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防护措施,共同保障生命安全,促进康复。
医院陪护人员管理制度6
1、医院入口处实行24小时值守。住院患者凭腕带进入、就医患者凭挂号单进入、陪护人员凭陪护证进入,医务人员凭职工卡进入。
2、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必须遵守医院规定,听从医务人员指导,如:扫健康码,测量体温,接受流行病学史调查等,并戴好口罩,注意手卫生,未佩戴口罩者,谢绝进入医院区域。
3、请尽量减少陪护及来院探视,建议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探视,以免交叉感染。
4、若特殊情况需要到病房探视,仅限1人探视(必要时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为11:30~12:00,17:00~18:00两个时段,其他时间谢绝探视。
5、因病情需要陪护时,每位住院患者只允许固定1名家属陪护,一人一卡,特殊情况需增加或更换陪护的,须经科室同意。
6、陪护人员不得串门、不在公共区域逗留,不能随意更换、外出,必要时进行核酸检测。
7、儿童不得带入病房。
8、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不要来院探视陪护,并请您及时就诊。
(1)发热(体温≥37.3℃);
(2)两周内曾途经高、中风险区域或有到高、中风险区域旅行、居住、短暂停留史及境外返黔人员。
(3)两周内与上述人员有过接触史;
(4)两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冠病毒感染的疑似或确诊患者;
(5)两周内有发热、干咳或身边有多名类似症状人员;
(6)家属有发热、咳嗽等症状;
(7)显著乏力、腹泻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医院陪护人员管理制度7
一、实施非必需不陪护
医院加强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各病区严格掌握陪护指征,非必需不陪护。
二、陪护人员需进行核酸检测
患者因病情等原因确需陪护人员的,应限定并固定1名作为陪护人员,在核酸检测为阴性结果后发放陪护证。如有增加陪护人员需要应征得病房陪护管理员同意。
三、陪护人员服从病房管理
(一)陪护人员在病房期间服从护理人员管理,按规定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状况和信息登记等。
(二)陪护人员在病房期间佩戴口罩,不串病房、不串病区、减少人员接触。
(三)陪护人员应减少外出,如有进出院区楼宇要出示陪护证,并核验安康码。
(四)陪护人员应妥善保管陪护证,随身携带,不得转借。
四、病房设置陪护管理员
病房陪护管理严格落实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护士长承担病区陪护制度具体落实管理责任。各病房护理组设置专职陪护管理员,专门负责本病房陪护管理。主要核验陪护人员核酸检测报告、陪护证管理,陪护人员建档立册,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状况和信息登记等其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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