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光伏的扶贫项目补助政策(10篇)

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是指针对光伏扶贫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和步骤而制定的方案。该方案通常包括项目的目标、实施范围、可行性分析、技术方案、投资估算、时间安排、效益分析等内容,旨在确保光伏扶贫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实施。光伏扶贫项目是通过开发太阳能资源,帮助贫困地区实现脱贫致富的一种扶贫方式,通过建设光伏电站,为当地提供长期稳定的电力供应,改善当地基础设施,促进经济发展,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实施方案的意义在于为光伏扶贫项目的实施提供指导,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同时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和效益。以下是有关于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光伏的扶贫项目补助政策(10篇)

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1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扶贫办,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分行,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为切实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要求,决定在全国具备光伏建设条件的贫困地区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一、充分认识实施光伏扶贫的重要意义

光伏发电清洁环保,技术可靠,收益稳定,既适合建设户用和村级小电站,也适合建设较大规模的集中式电站,还可以结合农业、林业开展多种”光伏+”应用。在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既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又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既有利于扩大光伏发电市场,又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收增收。各地区应将光伏扶贫作为资产收益扶贫的重要方式,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增添新的力量。

二、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在20xx年之前,重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较好的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实施。

(二)基本原则

精准扶贫、有效脱贫。光伏扶贫项目要与贫困人口精准对应,根据贫困人口数量和布局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布局,保障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因地制宜、整体推进。光伏扶贫作为脱贫攻坚手段之一,各地根据贫困人口分布及光伏建设条件,选择适宜的光伏扶贫模式,以县为单元统筹规划,分阶段以整村推进方式实施。

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国家和地方通过整合扶贫资金、预算内投资、政府贴息等政策性资金给予支持。鼓励有社会责任的企业通过捐赠或投资投劳等方式支持光伏扶贫工程建设。

公平公正、群众参与。以县为单元确定统一规范的纳入光伏扶贫范围的资格条件和遴选程序,建立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和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收益分配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

技术可靠、长期有效。光伏扶贫工程关键设备应达到先进技术指标且质量可靠,建设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应确保长期可靠稳定运行。

三、重点任务

(一)准确识别确定扶贫对象

各级地方扶贫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光伏扶贫范围,以县为单元调查摸清扶贫对象及贫困人口具体情况,包括贫困人口数量、分布、贫困程度等,确定纳入光伏扶贫范围的贫困村、贫困户的数量并建立名册。省级扶贫管理部门以县为单元建立光伏扶贫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以此作为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明确光伏扶贫对象、分配扶贫收益的重要依据。

(二)因地制宜确定光伏扶贫模式

根据扶贫对象数量、分布及光伏发电建设条件,在保障扶贫对象每年获得稳定收益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选择光伏扶贫建设模式和建设场址,采用资产收益扶贫的制度安排,保障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中东部土地资源缺乏地区,可以村级光伏电站为主(含户用);西部和中部土地资源丰富的’地区,可建设适度规模集中式光伏电站。采取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方式,每位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5千瓦左右;采取集中式光伏电站方式,每位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25千瓦左右。

(三)统筹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地方政府可整合产业扶贫和其他相关涉农资金,统筹解决光伏扶贫工程建设资金问题,政府筹措资金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对村级光伏电站,贷款部分可由到省扶贫资金给予贴息,贴息年限和额度按扶贫贷款有关规定由各地统筹安排。集中式电站由地方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与商业化投资企业共同筹措资本金,其余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主提供优惠贷款。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光伏扶贫工程投资、建设和管理。

(四)建立长期可靠的项目运营管理体系

地方政府应依法确定光伏扶贫电站的运维及技术服务企业(简称”运维企业”)。鼓励通过特许经营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依法依规、竞争择优选择具有较强资金实力以及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企业,承担光伏电站的运营管理或技术服务。对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可由县级政府统一选择承担运营管理或技术服务的企业,鼓励通过招标或其他竞争性比选方式公开选择。县级政府可委托运维企业对全县范围内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的工程设计、施工进行统一管理。运维企业对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的管理和技术服务费用,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从所管理或提供技术服务的村级光伏电站项目收益中提取。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的运行管理由与地方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合作

的商业化投资企业承担,鼓励商业化投资企业承担所在县级区域内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的技术服务工作。

(五)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和运行服务

电网企业要加大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工作力度,为光伏扶贫项目接网和并网运行提供技术保障,将村级光伏扶贫项目的接网工程优先纳入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计划。对集中式光伏电站扶贫项目,电网企业应将其接网工程纳入绿色通道办理,确保配套电网工程与项目同时投入运行。电网企业要积极配合光伏扶贫工程的规划和设计工作,按照工程需要提供基础资料,负责设计光伏扶贫的接网方案。不论是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还是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均由电网企业承担接网及配套电网的投资和建设工作。电网企业要制定合理的光伏扶贫项目并网运行和电量消纳方案,确保项目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

(六)建立扶贫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各贫困县所在的市(县)政府应建立光伏扶贫收入分配管理办法,对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并进行动态管理,原则上应保障每位扶贫对象获得年收入3000元以上。各级政府资金支持建设的村级光伏电站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确定项目收益分配方式,大部分收益应直接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少部分可作为村集体公益性扶贫资金使用;在贫困户屋顶及院落安装的户用光伏系统的产权归贫困户所有,收益全部归贫困户。地方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与商业化投资企业合资建设的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资产归投融资主体和投资企业共有,收益按股比分成,投融资主体要将所占股份折股量化给扶贫对象,代表扶贫对象参与项目投资经营,按月(或季度)向扶贫对象分配资产收益。参与扶贫的商业化投资企业应积极配合,为扶贫对象能获得稳定收益创造条件。

(七)加强技术和质量监督管理

建立光伏扶贫工程技术规范和关键设备技术规范。光伏扶贫项目应采购技术先进、经过国家检测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鼓励采购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的产品。系统集成商应具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和工程经验,设计和施工单位及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光伏扶贫工程发电技术指标及安全防护措施应满足接入电网有关技术要求,并接受电网运行远程监测和调度。县级政府负责建立包括资质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运行维护、信息管理等内容的投资管理体系,建立光伏扶贫工程建设和运行信息管理。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建立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管理平台,对全部光伏扶贫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进行监测管理。

(八)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省级及以下地方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扶贫部门,以县为单元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光伏扶贫项目的目标任务、扶持的贫困人口数、项目类型、建设规模、建设条件、接网方案、资金筹措方案、运营管理主体、投资效益分析、管理体制、收益分配办法、地方配套政策、组织保障措施。实施方案要做到项目与扶贫对象精准对接,运营管理主体明确,土地等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接网和并网运行条件经当地电网公司认可。各有关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汇总有关地区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初审后报送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对各省(区)上报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予以批复。各地区按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按批复的方案进行监督检查。

四、配套政策措施

(一)优先安排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

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对各地区上报的以县为单元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对以扶贫为目的的村级光伏电站和集中式光伏电站,以及地方政府统筹其他建设资金建设的光伏扶贫项目,以县为单元分年度专项下达光伏发电建设规模。

(二)加强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光伏扶贫工程提供优惠贷款,根据资金来源成本情况在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度下浮。鼓励其他银行以及社保、保险、基金等资金在获得合理回报的前提下为光伏扶贫项目提供低成本融资。鼓励众筹等创新金融融资方式支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鼓励企业提供包括直接投资和技术服务在内的多种支持。

(三)切实保障光伏扶贫项目的补贴资金发放

电网企业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制度,优先将光伏扶贫项目的补贴需求列入年度计划,电网企业优先确保光伏扶贫项目按月足额结算电费和领取国家补贴资金。

(四)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鼓励电力能源央企和有实力的民企参与光伏扶贫工程投资和建设。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光伏扶贫工程实施,鼓励企业组建光伏扶贫联盟。通过表彰积极参与企业,树立企业社会形象,出台适当优惠政策,优先支持参与光伏扶贫的企业开展规模化光伏电站建设,保障参与企业的经济利益。

五、加强组织协调

(一)建立光伏扶贫协调工作机制

建立省(区、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责任到位,合力推动光伏扶贫工作。各级政府要成立光伏扶贫协调领导小组,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发改、能源、扶贫、国土、林业等部门,以及电网企业和金融机构等,主要职责是协调光伏扶贫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政策和问题。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国家能源局负责组织协调光伏扶贫工程实施中重大问题,负责组织编制光伏扶贫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完善光伏扶贫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建立光伏扶贫工程信息系统,加强光伏扶贫工程质量监督及并网运行监督等。国务院扶贫办牵头负责确定光伏扶贫对象范围,建立光伏扶贫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光伏扶贫工程收入分配管理制度。请地方国土部门和林业部门负责光伏扶贫工程土地使用的政策协调和土地补偿收费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

请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光伏扶贫工作,加强光伏扶贫工程组织协调力度,为实施光伏扶贫试点工程提供组织保障。加大光伏扶贫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支持参与光伏扶贫程度。加强对光伏扶贫工程的管理和监督,确实把这件惠民生、办实事的阳光工程抓紧抓实抓好。请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光伏扶贫工程项目储备,及时按要求上报光伏扶贫工程项目清单。

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2

摘要:光伏扶贫是指在贫困地区统筹建设分布式光伏电源或规模化光伏电站,为贫困人口提供电能,以达到精准扶贫的目的。本文首先介绍目前国内光伏扶贫的实施模式,分析其全寿命周期的成本/收益,讨论薄弱农网下光伏扶贫所面临的技术问题;然后以某特困地区为例,结合当地条件提出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和规模农业/渔业光伏电站两种实施方案。研究成果有助于促进当地政府部门因地制宜地制订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并减少相关的技术风险。

键词:光伏扶贫;分布式光伏电源;规模化光伏电站

中图分类号:C913.7

献标识码:A

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决定用6年时间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为7000万贫困人口提供绿能、阳光、可收益的精准扶贫方案。因偏远贫困地区电网条件较差,光伏电源投入运行面临着诸多技术难题,如何保障光伏电源和农村电网长期安全、稳定、可靠、低成本运行,已成为政府、研究机构和光伏企业等关注的热门课题。

本文首先介绍国内光伏扶贫的实施模式,分析其全寿命周期的成本/收益;接下来讨论薄弱农网下光伏扶贫所面临的技术问题;最后以某特困地区为例,结合当地条件提出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和规模农业/渔业光伏电站两种实施方案。

1.实施模式

《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原则上要求当地多年平均太阳能总辐射量≥4500MJ/m2,依据贫困地区产业经济、人口、能源、电力等发展现状以及特困户屋顶、荒山坡及土地资源利用条件,初步确定采取3种光伏扶贫实施模式。

(1)用户分布式光伏发电模式。分布式光伏发电单机容量≤5kW,对安装屋顶和可用面积有明确的下限值。建议钢筋混泥土现浇平屋面的活荷载≥2.0kN/m2,屋顶可利用面积≥8m2/kW。

其他屋面形式可参照以上数据进行折算。

(2)基于荒山坡的规模化光伏电站模式。建议10MW固定倾角光伏电站的占地面积≤30万m2,且考虑项目实施地的交通运输及施工条件,以及该区域内适应光伏电站建设运行的人才、装备等技术储备条件。

(3)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发电模式。依托建筑物可承载的光伏建设类型,确定系统安装容量,并附典型系统的拟安装现场图。建议200kW固定倾角小型电站的占地面积≤12000m2。

2.全寿命周期成本/效益分析

兼顾国家、地方政府和贫困户等多方主体的投资和收益,考虑国内光伏发电的常见运营方式,对光伏扶贫项目进行全寿命周期的成本/效益计算,其经济性评价流程如表1所示。

(1)在资金投入方面,贫困户可自筹1/3,若确有困难,可申请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其余资金由试点县负责筹措;也可由建设企业投资,但投产6年内发电收入的1/3归建设企业。

(2)在运行维护方面,前8年运行维护由建设企业负责,8年后运行维护费用从发电收入中拿出0.02元/(kW?h),建立运行维护基金。

(3)在发电收益方面,电站建成20年内,户均每月发电收入200多元,全年累计收入将超过2500元。

3.技术风险分析

受光照时间分布不均衡和气象变化条件的’影响,光伏电源输出具有间歇、波动、随机等特点,而扶贫光伏电源多集中在偏远薄弱的农网末端,对功率平衡、继电保护、供电可靠性、用电规划等会产生较大影响;另外,光伏渗透率、谐波传输和放大特性、母线节点电压波动和闪变值等电能质量问题也已成为备受专家关注的技术要点。

4.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湖南某少数民族特困地区某县的多年气象资料统计结果显示,当地年平均日照时数1758小时,无霜期308天,年平均气温18.5℃,平均风速1.4m/s。参照总辐射量与年均日照时间表,该地满足国家光伏扶贫在光照条件上的原则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优先支持用电量较大、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较好的地区作为优先扶贫对象,结合投资规模、地域限制等因素确定光伏发电的装机容量。建议该县光伏扶贫工程的实施方案采用以下2种方案,效果见图2。

(1)实施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精准扶贫方案。支持已建档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增加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

(2)因地制宜开展农业/渔业光伏扶贫。利用贫困地区的荒山荒坡和水塘,建设农业光伏大棚或渔业光伏电站等规模化光伏电站,发电收益按比例补贴当地贫困人口。

此外,为了促进当地落实上述实施方案,先对部分特困户开展屋顶的加固改造工作;提前对部分贫困村落进行农村配电网升级改造,用以增加规模化光伏电站的可接入容量。

参考文献:

[1]王雨.光伏发电在我国农村及偏远地区的推广与利用研究[D].北京: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20xx.

[2]苏剑,周莉梅,李蕊.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的成本/效益分析[J].中国电机工程学报,20xx,(34):50-56.

[3]赵波,张雪松,洪博文.大量分布式光伏电源接入智能配电网后的能量渗透率研究[J].电力自动化设备,20xx,32(8):95-100.

[4]黄炜,刘健,魏昊j,等.分布式光伏电源极端可接入容量极限研究[J].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20xx,(3):22-28.

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3

一、实施光伏扶贫的重要意义

光伏发电清洁环保,技术可靠,收益稳定,既适合建设户用和村级小电站,也适合建设较大规模的集中式电站,还可以结合农业、林业开展多种“光伏+”应用。在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既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又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既有利于扩大光伏发电市场,又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收增收。

二、光伏扶贫的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

[20xx]621)的指示,在20xx年之前,重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较好的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实施。

三、光伏扶贫的利好政策

补贴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光伏电站制定标杆上网电价(如下图),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给予每度电0.42元(含税)的度电补贴。

贷款政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出台光伏扶贫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借款人需具有与项目建设或运营相应的权益性资本,所有者权益的来源与构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项目所在地市(县)政府已按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xx]621号)要求制定光伏扶贫收入分配管理办法。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综合偿债能力、光伏扶贫项目投资回收期、工程建设进

度等确定,最长可达20xx年。贷款宽限期,一般为1年,最长可达2年。

四、光伏扶贫的优势

1.电站收益期至少20xx年,20xx年持续受益,扶贫不返贫;

2.节能环保,不破坏环境,根据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研究结果:从减少二氧化碳效果而言,安装1平米光伏发电系统相当于植树造林100平米,目前发展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是根本上解决雾霾、酸雨等环境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

3.有效解决当地“空壳村”问题,由过去的输血式扶贫,转变成目前造血式扶贫;

4.点对点,精准脱贫,既可按照每一户来建设,又可按照村镇、县区整体建设;

5.拉动当地就业,提升当地GDP,政绩工程,利国利民。

五、光伏扶贫项目资金来源建议

国家专项光伏扶贫资金

财政部专项扶贫发展资金

地方专项扶贫资金

专项扶贫贷款

投融资主体或商业化企业

六、项目报价

对于全市(县)统一招标的光伏扶贫电站,每户建设不小于3kw,每次不小于100户贫困户:七、项目建设模式

PPP模式:政府+银行+扶贫户+企业(由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或商业化企业)资金来源:银行50%(由政府担保,银行发放贷款)+企业50%

例:一个贫困村约有贫困户300户,每户5kw,项目造价8元/瓦,项目总投资1200万,由政府担保,银行出资600万,企业出资600万。政府用未来5年的扶贫专项资金还银行贷款,资金较充裕的农户也可以入股享收益。

收益分析

每户5kw每年发电收益至少6000元,有入股的贫困户分得3000元,无入股的贫困户分得1200元(发电收益的20%),企业分得3000元,多余的为村级财政收入(按所辖贫困户数量计算)。

银行贷款部分的投资份额(600万),可根据当地政府的资金筹措计划作适当调整甚至完全取缔,以减少银行贷款额。

PPP模式:政府+扶贫户+企业(由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或商业化企业)资金来源:政府50%+企业50%

例:一个贫困村约有贫困户300户,每户5kw,项目造价8元/瓦,项目总投资

1200万,政府出资600万,企业出资600万。

收益分析

项目资产归地方政府和商业化企业共有,收益按股比分成,商业化企业对项目关联的的贫困户,每年向每户支付2400元扶贫款(政府资金年化收益率12%)。政府出资部分的份额(600万),如若资金短期不足,可适当向银行贷款。

八、和平阳光光伏扶贫模式的优势

优势一:和平阳光电池组件采用优质的电池片并辅助以国内先进的电池制作工艺,所出品的组件转换效率之高远超行业平均水平,并且提供20xx年质量保证,20xx年效率衰减不高于20%的线性质保,直接保障客户在电站上的收益;

优势二:和平阳光并网发电系统可享受由和平阳光运营总部独家定制的售后服务政策,全程数字化运维监控,便于政府统计和分析光伏扶扶贫的整体进展和项目收益,还能实时查看贫困户的脱贫情况和增收额度;

优势三:和平阳光品牌运维超过五年,企业成立十二年,实力雄厚,体制健全,完全能够满足电站持久运维的需求;

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实践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着力解决好贫困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根据全市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此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是深入贯彻党的三中全会、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落实好民生导向、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是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现实需要。对进一步明确“”扶贫开发主战场及其主要对象,与时俱进抓好扶贫开发工作,最大限度关注贫困,缩小“三个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真正建立起科学的动态扶贫开发机制和为“”扶贫开发建立制度基础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数据系统中的扶贫对象人数为基数,以乡镇为单位维持总数不变,每年按20%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无意见后,停止相关到户扶贫开发政策,转为脱贫对象;对返贫的,重新按动态管理程序将其吸纳为扶贫对象。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广泛宣传,稳步推进的原则。要客观面对农村千差万别的情况,扎实做好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扶贫对象评定稳步进行。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民主评议与集中决策相结合,评估核定人均收入客观准确,对象确认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真正的贫困户进入扶持范围。三是符合条件、自愿申请的原则。在群众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严格筛选认定扶贫对象。

三、工作范围

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的范围是:全县38个乡镇及278个行政村(社区)。

四、工作步骤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县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从年10月开始,至XX年12月上旬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年10月20日前)

1.认真学习市、县关于“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动态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各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2.召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相关工作,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运用广播、宣传栏、政务和村务公开栏等有效形式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对象识别阶段(年11月30日前)

1.自愿申请(10月25日前)。由符合条件的户主填写《市农村低收入申请书》,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2.入户调查(10月30日前)。村委会对申请的扶贫对象,按照扶贫对象识别指标,入户开展经济状况调查和劳动能力认定。

3.民主评议(11月10日前)。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后上报乡镇。

4.乡镇审核(11月20日前)。乡镇组织力量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后报县扶贫办。

5.县级复审(11月30日前)。县扶贫办组织力量对各乡镇上报的审核结果进行抽查,就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乡镇进行整改,然后将复审结果报市扶贫办。

6.发文确认。市扶贫办抽查合格进行批复后,由县扶贫办对合格的乡镇进行批复,按规定程序发文确认对象。

第三阶段:信息采集阶段(年12月10日前)

对象识别完毕后,各乡镇对确认的对象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组织工作人员将登记造册的对象信息录入电脑,建立电子档案,实行网络化管理。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年12月20日前)

1.检查验收。信息录入完毕后,各乡镇将动态调整工作总结上报县扶贫办,接受市级检查验收,对不符要求的,立即进行整改。

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5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市发〔201X〕X号)和《关于开展结对帮扶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X市办发〔201X〕X号)文件要求,结合农业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某州是农业大市,贫困村大多地处丘陵山区,发展农业产业是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途径。农业产业扶贫立足贫困村、贫困户的资源禀赋和生产条件,坚持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户主体作用,通过3—5年的努力,进一步培植壮大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使70%的贫困村加快培育发展能带动贫困户脱贫、具有自身特色的农业产业,基本形成“一村一品”格局;支持贫困户参与农业产业发展,使70%的有产业发展愿望、有一定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实现增收脱贫。

二、产业选择

(一)产业选择的原则

1、坚持主导与特色相结合。围绕所在县域、乡域已形成的优势主导产业,确定产业发展重点。也可以根据自身产业发展基础、资源禀赋条件,选择发展前景好、综合效益高的特色产业。

2、坚持长效与短平相结合。既注重培育投资少、见效快的产业项目,又要兼顾发展果树、茶叶等周期较长、长期受益的产业。

3、坚持种养与经销相结合。在引导贫困户扩大种养规模、发展种养业的同时,因地因户制宜,支持有条件的家庭从事发展农产品流通、加工、电商等产业。

(二)产业发展的重点

1、高效经作产业。按照适销对路、品种优良的原则,引导贫困村合理确定主栽品种,大力发展蔬菜、茶叶、白莲、烟叶等特色经作种植,脐橙、油茶产业扶贫专项方案另发,培植壮大一批产业专业村。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连片规模种植,推进农业产业标准化基地建设。鼓励大户带动、加入专业合作社等途径,扶持贫困户直接发展高效经作产业。

2、优势畜禽产业。按照可养区、限养区、禁养区“三区”规划,确定产业发展布局,重点发展牛羊、家禽、生猪等优势畜禽产业。发挥各类农业企业引领带动作用,采用“公司+农户”、封闭式委托养殖等模式,扶持贫困户从事一定规模的生猪养殖。鼓励推广生猪土法低成本养殖技术,扶持贫困户养殖黑猪、藏香猪等特色生猪品种。引

导有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发展肉牛、山羊产业,注重扶持一些贫困户适度扩大黄母牛养殖。通过大户或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发展家禽养殖。

3、特色水产产业。大力发展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等常规水产养殖,积极发展鳗鱼、鲟鱼、生态甲鱼、刺鲃、斑点叉尾鮰、棘胸蛙、泥鳅等特色水产养殖。对水资源丰富、生态环境好的贫困村,积极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发展家庭渔场。充分发挥X南气候、生态、水质等优势,培育种苗繁育大户,吸纳带动贫困户参与水产苗种养殖。

4、休闲观光农业。引导有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挖掘民俗风情、自然风光,积极创办农家乐、QQ农场、美丽田园等休闲农业业态。鼓励城区附近、郊区、景区周边的贫困村、贫困户建设优质蔬菜等配套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发展农事体验园、采摘垂钓园。引导贫困户开发地方特色旅游商品生产,实现游购娱吃住行多环节获利增收。

5、农产品流通业。引导有能力的贫困户直接从事农产品经销、电子商务和种养相关配套产业。支持农业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订单农业,通过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批对接等产销衔接模式,推动与种养基地、贫困户形成稳固的购销关系。

6、农业品产地加工业。引导贫困户发展分级分类等农产品产地初

加工,实现优质优价。鼓励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企业发展规模农产品的烘干、储藏、包装,引导发展精深加工,实现多层次转化增值。

7、高效林业产业。引导有条件的贫困村新造速生丰产林、短轮伐期用材林、珍贵树种以及毛竹丰产林。积极培育林下经济,重点发展林果、林茶、林粮、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林禽、林驯繁、林蜂等林下养殖利用林地面积。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产业,主要种植桂花、红豆杉、罗汉松、梅花、茶花等。充分利用丰富的森林资源,发展生态旅游;实施低质低效林改造,提升森林质量;实施水源涵养林、乡村生态风景林、长珠防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改善生态环境。

(三)帮助选准产业

1、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结对帮扶单位及工作队深入调查研究,根据贫困家庭人口、资源、技能、意愿,帮助选择好能够带动覆盖多数贫困户的主导产业,于6月底前制定出农业产业发展方案,明确具体产业以及产业布局、规模、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措施等。

2、结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干部帮助有劳动能力、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贫困户选准产业项目;引导没有劳动能力、没有产业发

加工,实现优质优价。鼓励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企业发展规模农产品的烘干、储藏、包装,引导发展精深加工,实现多层次转化增值。

7、高效林业产业。引导有条件的贫困村新造速生丰产林、短轮伐期用材林、珍贵树种以及毛竹丰产林。积极培育林下经济,重点发展林果、林茶、林粮、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林禽、林驯繁、林蜂等林下养殖利用林地面积。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产业,主要种植桂花、红豆杉、罗汉松、梅花、茶花等。充分利用丰富的森林资源,发展生态旅游;实施低质低效林改造,提升森林质量;实施水源涵养林、乡村生态风景林、长珠防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改善生态环境。

(三)帮助选准产业

1、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结对帮扶单位及工作队深入调查研究,根据贫困家庭人口、资源、技能、意愿,帮助选择好能够带动覆盖多数贫困户的主导产业,于6月底前制定出农业产业发展方案,明确具体产业以及产业布局、规模、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措施等。

2、结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干部帮助有劳动能力、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贫困户选准产业项目;引导没有劳动能力、没有产业发

展意愿的贫困户,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流转、入社托管、作价入股,参与产业发展,从中获得收益。

三、政策措施

(一)扶持政策

1、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农业产业。对开发扩大蔬菜、茶叶等基地,具有一定种养规模,辐射带动贫困户较多的贫困村,倾斜安排项目资金用于改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根据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类型、规模等,在贷款、贴息、种苗补助、综合奖补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资金扶助。

2、鼓励贫困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支持贫困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形式与其他农户组建合作社,按规定分红。在贫困农户自愿的基础上,鼓励流入方优先流转贫困农户的土地。对流转其它农户土地的贫困户和对流转贫困农户土地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符合补助标准的,在享受流转一般农户土地补助的同时,增加50元/亩的补助。

3、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帮助实现就业。对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农民合作社、家

庭农场、种养大户可优先享受“财政惠农信贷通”政策。对带动贫困户20户以上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在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并且按贷款金额3%的标准给予贴息,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省级龙头企业优先推荐申报省农业产业化项目;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江西省著名商标(江西名牌产品)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对市级龙头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省级龙头企业。对带动辐射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在用地、用电、用水、税收等方面给予相关优惠政策;对获得“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的,享受相关补助政策。

4、积极鼓励贫困农户以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各种经营主体发展产业。鼓励贫困农户以土地、林地、产业发展资金入股农业企业。鼓励贫困农户组建、加入各种农民合作社。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户创办家庭农(林)场。鼓励贫困户与其它农户合作,实行联户经营。引导支持贫困农户到农(林)企业就业。鼓励贫困农户与企业合作发展产业。

5、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基础上,按照资金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的原则,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市级以上涉农项目优先向贫困村、贫困户安排。

(二)扶持措施

1、加强农业技术培训。以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为重点,分类别开展“联合”、“订单”、“定向”培训。加强扶贫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建立畜禽、渔业、水稻、经作、观光农业等市、县级产业专家库。创新技术服务方式,采取“科技特派团”、“特派员制度”、“结队帮扶”等形式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

2、做好市场信息服务。分层次建立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手机信息或QQ群服务平台,及时、精准推送农时农事、价格行情、农产品市场信息等,优先为贫困户在某州三农网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积极牵线搭桥,引导推动贫困村参与农展会、网上销售、农超对接等各类平台,多种形式促进产销对接。

3、构建利益链接机制。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户,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通过适合的经营主体使特色产业最大限度地覆盖贫困村和贫困户,鼓励工商资本进入产前、产后环节,把农村生产领域更多地留给贫困户。让农户通过加入专业合作社或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分享产业发展红利,形成购销关系稳固、利益联结紧密的联结机制。

4、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培育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水平。探索对贫困

村、贫困户技术帮扶的新模式,依托传统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借助社会性技术服务组织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技术帮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扶贫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调度,积极协调农业产业扶贫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抓好政策落实。市扶贫领导小组制订产业扶贫的具体扶助政策和产业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政策实施公开公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严禁挪用、套用资金。市、县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

(三)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宣传发动,利用标语、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媒体等多种手段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经验交流,总结、宣传一批典型,营造齐力抓好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绩效考核。县、乡两级分别将农业产业扶贫纳入对乡、村扶贫工作考评内容;把结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

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6

为坚决打赢我市精准脱贫攻坚战,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确保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意见等五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xx〕5号)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淮发〔20xx〕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实际,大力实施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实行“两年集中攻坚、三年巩固提升”,在政策、资金等方面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进一步加快贫困村防洪、排涝、水资源配置工程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区域防洪减灾体系,通过两年的努力,三年的巩固发展,到20xx年,扭转贫困村水利发展滞后局面,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为贫困村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解决贫困村饮水安全问题,到20xx年底,实现贫困村村村通自来水。实施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到20xx年底,实现贫困村水利设施有明显改善,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0xx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以上。

(一)全力推进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采取以“集中式供水为主,分散式供水为辅”的方式,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饮水安全问题,不断提高贫困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水质合格率,到20xx年底实现22个贫困村村村通自来水。在贫困村、贫困户用水现状与需求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及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积极争取省水利厅、省发改委支持,在年度实施计划中对贫困人口优先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等措施加以推进。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入户费用,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免除或优惠。

(二)切实加快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

制定县区“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实施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优先安排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以小水闸、塘坝、河沟、机电井、渠系、农用桥涵、大中沟水土保持、现代农业综合配套等小型水利工程为重点,推进改造提升,到20xx年底,实现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有明显改善,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0xx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以上。加大贫困村农业节水灌溉设施投入,为贫困户增收提供水利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级政府是实施水利建设扶贫工程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规划制定、资金整合、工作保障和监督管理等责任。市水务局成立水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切实加快水利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县区水利部门要成立水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明确水利扶贫工作任务,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精心谋划,综合施策,切实加快水利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要建立贫困村的水利扶贫工作台账,逐村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建设任务,逐年验收销号。与发展改革、财政、扶贫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水利扶贫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

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贫困村水利建设资金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省级资金补助,支持贫困村重点水利工程、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等水利工程建设。对贫困村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给予支持。指导贫困地区统筹使用地方债及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等投入水利建设。

(三)完善体制机制

支持贫困村积极创新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模式。对塘坝扩挖、沟渠清淤整治等凡是村组集体能自行建设的简易工程,鼓励和支持村组集体组织受益村民参与自主建设。切实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支持贫困村内用水户协会、灌溉合作社等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发展。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村积极推行农村人口安全饮用水两部制水价,建立并完善三级水质检测体系,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制度,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用得起、长受益。

(四)强化监督考核

县区水利部门每年会同发展改革、财政、扶贫等部门对完成的年度计划任务及时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贫困村、贫困户进行销账。市水务局积极配合省水利厅定期开展现场督查、绩效评价等工作,一旦发现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与项目资金安排,评优评先等挂钩。问题严重的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7

为确保“四年实现脱贫,五年同步小康”目标如期实现,县委、县政府根据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部署和要求,决定利用20xx年到20xx年的6年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新能源产业扶贫到户光伏发电项目。为做好项目落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大力推进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做好产业扶贫“到村、到户、到人、到产业”工作,大力推进贫困户光伏扶贫,帮助部分贫困户建立长久增收脱贫项目,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确保到20xx年与全省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二、基本原则

(一)产业扶贫,生态环保。把清洁能源产业与扶贫相结合,在注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影响贫困户房屋结构和家庭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实现产业式持续稳定增收。

(二)政府主导,贫困户自愿。政府负责产业扶贫到户光伏发电项目的组织、宣传、实施工作,本着贫困户自愿的原则,优先选择积极性高、自愿筹资的贫困户为项目实施对象。

(三)尊重科学,确保实效。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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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选户和选址,确保项目建成后实现发电效益最大化。三、目标任务

首批任务:20xx年先行试点5000户(总规模为15MW)。在20xx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筛选5000户符合建设条件的贫困户(五保户除外),每户建设3kW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帮助每户贫困户20-20xx年持续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四、实施范围及对象选择条件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20xx年首批实施对象从20xx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筛选5000户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进行安装。根据各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数量以及前期对贫困户安装意愿摸底情况,结合县供电、小水电部门的电网接入建议,将到户指标分配到各乡镇。其中,头陀镇、姚河乡、石关乡、响肠镇、来榜镇、毛尖山乡、菖蒲镇等7个乡镇分别以梓树村、沈桥村、东冲村、新浒村、枫树村、红旗村、毛畈村、岩河村等8个村为重点安排,在满足重点村贫困户需求的基础上,余户可安排到全县其他村。各乡镇应根据供电、小水电部门接入建议及各村、贫困户积极程度,采取投票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选定实施户,适当向贫困村的贫困户倾斜,相对集中安排。优先安排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对光伏到户项目积极性高的贫困户。

(二)安装场地要求。房屋结构相对较好,屋顶每平方米承重能力在30KG以上(3KW规模占地面积为25-30平方米);有充足的光照条件(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不低于8小时),光伏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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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四周无树木、山岭及建筑物遮挡,如有树木遮挡阳光,须同意砍伐遮光树木;房屋周边有光照充足、符合安装条件的场地,在能够确保设备和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也可安装;有220V交流电源且单独立户的电表(电表户头必须与户主姓名一致);朝向南面的水泥屋面平顶最宜于施工采光,朝向东南、西南的次之。

(三)建设模式。对房屋光照充足符合安装条件的贫困户,在自家屋顶安装发电设备,实现自用及并网发电。对房屋或光照不符合建设条件的,在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可自行协调符合条件的地方建设,且按照项目用地要求,自行平整建设场地。

五、资金筹集

根据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费用定额、费率标准估算,每户安装3kW需总投资估算2.4万元。采取省级补助、市县安排和贫困户自筹各1/3的办法筹资(约0.8万元左右)。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摸底阶段(20xx年6月底前)。县成立“岳西县光伏扶贫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扶贫办牵头组织调研摸底,制定方案,召开乡镇、村负责人会议,征求意见。乡镇、村成立相应组织,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产业政策、产业特点,明确责任和任务;组织人员入户摸底调查,对所在村贫困户贫困程度、意愿类别等进行摸底登记,填写项目实施情况摸底表(附件1),贫困户签字,同时发放《要求安装3kW分布式光伏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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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的申请》(附件2)。县将根据乡镇、村及贫困户积极程度,分批分步按省定指标予以实施,对积极性高的严格按照申请、审核程序优先安排落实光伏产业扶贫到户项目。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各实施类型户的摸底登记工作。

(二)申请、审核、复核阶段(20xx年6月20日—7月30日)1、农户申请、评议、初选。农户自愿向村提出申请并提供户主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评议,确定项目实施的初选名单,报乡镇光伏扶贫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乡镇审核把关。经公示无异议后,乡镇组织人员进村逐户实地调查,审查初选对象是否为建档贫困户、是否具备项目实施条件、是否具有基本的设备管护能力等情况,并如实、详细记录(附件3),确保拟实施户具备项目建设条件,乡镇光伏扶贫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报县扶贫办备案。

3、复核。由县扶贫办组织班子成员带队(并邀请中标企业的专业人员参与)分赴试点乡(镇)、村督查检验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照相关条件进行逐户复核,确定最终的实施对象并予以公示。

4、建立分户申报档案。村对确定的拟实施户拍摄居住房屋前(有家庭成员)、后、左、右、上(安装光伏板屋顶)5个方位5张电子照片,电子版报乡镇存档并报县扶贫办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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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同贫困户提供的申请及相关资料,经村、乡镇盖章后,分户整理归档。确保每户申报档案整齐完备。于20xx年7月30日前精准确定光伏扶贫拟实施户及每户安装地点。

(三)资金筹集阶段(20xx年7月30日—8月30日)。村成立组织负责收取每户0.8万元自筹资金,实行乡镇资金筹集名单及进度零报告制度,即每日下午5时前向县扶贫办报送。

(四)设备安装、调试、并网发电阶段(20xx年8月30日-11月30日)。在项目立项审批后,由招标局负责招标,确定设备的供应及安装企业;由中标企业负责安装调试并对项目实施的乡镇、村和安装户进行日常管护培训、发放维护手册。县供电公司、小水电集团与贫困户签订并网发电合同,负责计量电表安装,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入电网、并网发电。选择条件较好的地区先行试点示范,发挥带动示范效益,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于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首批项目并网发电。

(五)评估验收阶段(20xx年12月底前)。由县扶贫办组织技术第三方、监察、审计、财政、光伏办、供电等单位对光伏扶贫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开展工程验收和技术验收,出具项目评估及验收报告。

七、运营管理和补贴结算

(一)运营管理。光伏发电扶贫到户项目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符合资质条件、具有社会责任心的光伏发电设备供应商及建设企业组织实施,运营服务由建设企业提供基本培训以及使用手册,供应商及建设企业建立售后服务网点,提供设备维修(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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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由承建企业免费维修;8年后,运行维护从发电收入中拿出0.02元/度建立运维基金);探索成立专业化公司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或建立产业扶贫到户光伏发电项目财产保险制度。

(二)政策补贴和收益结算。由县供电公司、小水电集团根据国家、省、市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按结算周期(一个季度)向实施项目的贫困户支付自发自用和余电上网电量的政策补贴资金。贫困户在当地金融部门办理结算卡,一户一卡,一季度一结算。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岳西县光伏扶贫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县扶贫办负责宣传发动、选择贫困村和贫困户、拟定年度计划、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及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乡镇、村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光伏扶贫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落实项目的实施及推进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光伏发电到户项目,由县扶贫办牵头统筹协调,并负责编制实施方案、部分扶贫项目资金安排、项目建设调度推进;县发改委负责协调项目备案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筹措、整合及政府采购、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县招标局负责招投标工作;县供电公司、小水电集团负责对上相关政策落实衔接、接入系统方案制定、并网方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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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网、调试、供电部门所属资产的日常维护、抄表和补贴资金结算,做好向上级供电部门的协调、争取、安全生产;县委督查办负责督查督办;县监察局负责对项目乡镇实施情况进行效能考核;乡镇党委、政府对本乡镇光伏发电扶贫工程负总责,组织乡(镇)、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做好实施项目贫困户的选择、公示、群众自筹资金动员与收取、项目推进、施工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协调处理、配合检查验收等。

(三)强化考核考评。把光伏发电扶贫工程作为20xx年扶贫开发工作产业扶贫到户和整村推进工程的重要内容,纳入乡镇和县直帮扶单位20xx年扶贫开发工作考评内容。乡镇、村要科学安排,把握政策,精心组织,推进落实,把这件精准扶贫、惠民增收的实事做实,好事办好。县直帮扶单位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县委、县政府年度扶贫工作意见要求,进村入户,支持乡镇、村抓好项目落实推进。

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8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了大力发展全县毛竹产业,以北部乡镇为重点,通过毛竹低改的实施,带动竹制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打造“短期能增收、长期能致富”的精准扶贫产业开发长效机制。

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20xx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万元。

计划发动5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1500人。

每亩平均投入资金200元(含肥料、不含人工劳务费),平均亩产值达到600元,实现收入4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350户1000人脱贫致富。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xx年贫困户和20xx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xx年和20xx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毛竹低改项目每亩奖补200元。

毛竹低改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参与项目实施的建档立卡户在毛竹低改技术实施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毛竹低改时间为20xx年7—9月,面积在2亩以上,要求实施带垦,带距3m,垦宽1.0米,沟宽0.3米,深20cm以上。

2.清除老竹、灌木、杂草,竹林中保持整齐。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9

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xx〕621号)文件精神,经管委会同意,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光伏产业扶贫发电项目,帮助贫困群众通过光伏产业扶贫项目脱贫致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扶贫项目,使全区具备建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统一实施光伏发电产业扶贫项目,为全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政策脱贫途径。

二、基本原则

(一)精准扶贫、有效脱贫。

光伏扶贫产业项目要与贫困户精准对应,根据贫困户数量和布局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使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二)产业扶贫,生态环保。

清洁能源产业与扶贫相结合,在注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影响贫困户房屋结构和家庭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通过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稳定增收,早日脱贫。

(三)政府主导,群众自愿。

政府负责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组织、宣传、实施工作;贫困户采取自愿原则,优先选择有意愿的贫困户为项目实施对象。

(四)依据政策,确保实效。

严格执行相关产业扶贫政策,按照项目建设条件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项目建成后实现发电效益最大化,贫困户利益最大化。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选择条件较好的村先行试点示范,发挥带动示范效益,最终实现全覆盖。

(二)模式。

以村为单位,以户为单元的分布式小型电站。

(三)场地安装要求。

房屋结构相对较好,屋顶每平方米承重能力在240千克以上,有充足的光照条件(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不低于8小时),光伏发电系统四周无树木及建筑物遮挡,保证设备和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安装。

(四)建设标准。

根据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费用定额、费率标准估算,每户安装3千瓦需总投资3万元,每增加1千瓦设备投资增加1万元。

(五)资金筹措。

贫困户资金筹措采取自筹与小额贴息贷款相结合。

(六)实施步骤

1、宣传摸底。

街道办事处、村、脱贫小分队广泛宣传光伏产业扶贫政策、特点、效益状况,并入户调研,发放《3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申请表》(附件1)。

2、申请、审核、复核。

(1)贫困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严格审核,确定安装对象。

(2)街办审核把关。

对申请确定安装的贫困户,组织人员进村逐户实地调查复核,是否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家庭成员是否具有基本的设备管护能力等情况,并如实、详细记录登记(附件2),报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设备安装、调试、并网发电。

电网实施企业负责分布式单元电站建设,并网发电。

4、评估验收。

由扶贫部门、财政、街办、电网实施企业对光伏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5、发电回收。

国家电网和贫困户签订电量收购合同,电价按每度0.98元进行回收。

四、光伏扶贫效益分析。

(一)常规情况下,光伏电站运行年限为20xx年。

3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项目需面积30平方米,投资为3万元。

平均每天发电18度,年发电量按300天5400度计算,入网电价0.98元/度,年收益5292元,此部分收入可作为贫困人口的长期固定收入。

(二)贫困户建设投资的3万元,可通过电网实施企业融资平台每天返还的投资总额的万分之五左右的现金及每天卖电收入收回,三年就可收回本金。

五、工作职责

(一)区脱指办负责编制光伏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监督、指导项目推进,组织评估验收,监管电网实施企业返款工作;

(二)财政部门负责光伏发电产业项目小额贷款贴息、安排光伏产业扶贫工作经费;

(三)电网实施企业负责对相关政策落实衔接、合同签订、接入系统方案制定、项目建设,并网、调试、日常维护、抄表、资金结算等;

(四)各街办、村、脱贫小分队负责光伏发电产业扶贫政策宣传摸底、筛选建设对象、施工协调、协助贫困户筹措资金、配合检查验收、加强电站运营管理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调推进。

各街办要成立光伏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协调落实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特殊问题,确保光伏产业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转变作风,明晰责任。

要发扬“白加黑,五加二”精神,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定期到贫困户家中了解发电进展情况,为贫困户增收排忧解难。

(三)强化服务,长期受益。

电网企业打造统一高效的光伏单元电站运营管理服务平台,用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业绩取信于民,确保光伏产业扶贫项目高效运行,贫困户长期受益。

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10

项目名称:普定县核桃产业化扶贫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普定县城关镇、化处镇、马场镇、补郎乡、

鸡坡坡乡、猫洞乡、猴场乡、龙场乡、坪上乡等9个乡镇

项目建设规模:核桃产业化种植11000亩(其中:集中连片

种植4000亩、四旁地及果粮间作7000亩)。

项目实施单位:普定县城关镇、化处镇、马场镇、补郎乡、

鸡坡坡乡、猫洞乡、猴场乡、龙场乡、坪上乡等9个乡(镇)人民政府

项目主管单位:普定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技术依托单位:普定县林业局编制单位:普定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编制日期:20xx年11月7日

普定县核桃产业化扶贫项目建设

实施方案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普定县位于贵州省中部偏西,云贵高原东侧斜坡地带中段,属乌蒙山脉南缘,苗岭山脉西端,北部与织金县毗邻,东部与平坝县、西秀区,南部与镇宁县,西部与六枝特区接壤.地处长江水系与珠江水系分水岭地带。全县最大河流三岔河横贯县境中部,将全县切成南、北两大块,北部山高坡陡,主要山峰多在海拔1700m以上,南部地势相对平坦;全境地势为东、北、西三面较高,南部次之,中部最低。东北斗篷山最高,海拔1846m,三岔河出境处杨家寨河谷最低,海拔1042m。普定交通方便,距贵阳120公里,安顺28公里,紧靠210国道和清黄高速公路,安织二等级公路贯穿县城,并与正在修建普安高等级公路交叉而过,贯通全县东西南北,贵昆电气化铁路穿越县境。

总面积1091.6平方公里,全县山地丘陵,海拔较高,属典型的山丘地形。年平均气温15.1℃,年降雨量1378.2mm左右,全年以7月最多,1月最少,无霜期301天,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9%,10-12月最高,3-4月最低,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全县有耕地面积36.4万亩,人均耕地不足0.8亩,20xx年人均纯收入3128元。辖11个乡镇317个村10个居委会,1946村民小组,总人口46.3776万,其中农业人口42.1088万,非农业人口4.2688万人,占总人口数的9.2%。有

少数民族约9万人,主要以苗、布依、彝族为主,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内陆山区农业县。

二、项目建设规模

核桃产业化种植11000亩,其中:集中连片种植4000亩、四旁地及果粮间作7000亩。

集中连片种植4000亩中,补郎乡460亩、城关镇76亩、猴场乡539亩、化处镇457亩、鸡场坡乡169亩、龙场乡638亩、马场镇356亩、猫洞乡420亩、坪上乡885亩。

四旁地及果粮间作7000亩中,补郎乡498亩、城关镇550亩、猴场乡461亩、化处镇1061亩、鸡场坡乡831亩、龙场乡1322亩、马场镇390亩、猫洞乡562亩、坪上乡1325亩。

具体如下表:

三、项目投资概算

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32.9万元种植核桃1.1万亩(其中投入138.4万元集中连片标准化种植4000亩,亩均补助346元;投入94.5万元用于四旁地、果粮(草)间作种植7000亩,亩均补助135元)。具体概算为:

(一)集中连片种植:111.09万元,其中:1、购买种苗:66.24万元;2、购买薄膜:1.25万元;3、购买肥料:16万元;4、挖坑补助:27.6万元。

(二)四旁地、果粮(草)间作种植:84.52万元,其中:1、购买种苗:50.4万元;2、购买薄膜:0.95万元;3、购买肥料:12.17万元;4、挖坑补助:21万元。

(三)根据20xx年11月6日全县核桃种植工作会议精神(普

府专议[20xx]134号),财政、林业、扶贫三个项目整合统一标准使用,建议剩余37.29万元调整归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普定县核桃基地建设项目使用。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一)进度安排

工期8个月,20xx年11月15日开工,20xx年6月15日全面完成。进度安排为:

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整地、挖坑;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种植;20xx年4月至20xx年5月,申请县级验收;20xx年5月至20xx年6月,申请市级验收。(二)资金安排

1、项目启动后,先拨付30%的启动资金购买种苗。2、项目中期,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总额60%用于项目实施。3、余下10%的项目资金款项待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用于项目建设各项费用的结算。

五、组织管理和管护措施(一)组织管理

1、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夏德刚(林业局局长)副组长:杨德超(县林业局副局长)杜守明(县林业局副局长)梅勇(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员:高诗彪(林业工程师)张振清(林业工程师)

李林(林业站站长)刘应权(林业站站长)

夏德明(林业站站长)袁胜刚(林业站站长)喻忠源(林业站站长)任鹏(林业站站长)罗林(林业站站长)胡俊(林业站站长)王勇(林业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杨德超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相关技术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督促、协调和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务工作。

1、项目启动后,具体明确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及工程监理人员,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使扶持项目达到预期的效果。

2、项目资金严格按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严格审批程序手续。

(二)管护措施

1、发动、组织群众投入劳动力,共同实施。

2、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由上级部门及镇政府交付项目实施村农户管理使用。

3、以项目实施农户为主实施管护,成立项目管护小组,出台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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