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安全饮水实施方案是指针对农村安全饮水问题而制定的详细实施计划。该计划通常包括目标、任务、措施、时间安排、资金筹措、责任分工等要素,旨在确保农村居民能够获得安全、稳定、健康的饮用水,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下是有关于农村安全饮水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农村安全饮水实施方案1
由于我乡主要饮水工程基础较薄弱,农村群众供水方式主要以小型集中和分散供水为主,水源主要为地表水,水量受季节影响较大。季节性缺水主要集中在春冬两季。分布在全乡各村、社水源相对匮乏的地方,较为分散。农村饮水安全是“两不愁、三保障”“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关乎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健康,是脱贫退出的重要考核指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为助推全乡脱贫攻坚“整市摘帽”,保证农村群众饮水安全,结合溪口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防为主、有备无患”的总体要求,乡村两级联动,分级负责,确保缺水农户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在党委政府统一指挥下,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乡长邹粟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领导陈小俊担任,成员由乡河长办和各村村主任担任,下设办公室在乡河长办,陈小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孟宇贤同志协助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电话:。
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全乡饮水基本情况,及时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重大问题,提出应急措施建议,具体指挥、调度、协调处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出现饮水不安全时,应急处置指挥部值班制度与乡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实行乡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及时收集农村饮水安全信息。
2.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对农村出现饮水问题,各村能够解决的,应在当天内上报处理结果;
各村不能解决的,需要应急处置指挥部出面调度,应在发现问题半小时内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确定应急备用水源。对于可能出现季节性缺水的村社,要确定应急备用水源,以备急时所需。同时要做好蓄水保水和水渠畅通工作,保障应急所需。(应急备用水源地分布情况:后坝沟村应急备用水源地:王家沟;
楼坝河村应急水源地:楼坝河;
向家岩村应急备用水源地:柏家沟,朱家沟;
喻家梁村应急水源地:杜家沟、王家沟;
双龙庙村应急备用水源地:党家沟、王家沟、许家沟;
4.应急措施
①针对少数偏远吊脚户存在季节性缺水,不能满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备有送水车辆,及时送水应急,确保群众生活用水不受影响。可利用附近区域水池或其它储水设施设备(水缸、水桶等)缓解季节性缺水。(适用村包括向家岩村)
②针对山洪、地质、暴雨灾害的采取补充维修管道、水池等方面的工程措施进行处理。
③针对水质污染的发布紧急通知,通知到户到人并组织运送应急用水,及时采取措施补充水源。
④针对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补充水源、应急送水等多种措施予以解决。
⑤针对水质不达标(集中供水、分散供水)采取絮凝、沉淀、消毒药物等措施进行处理。
⑥预备应急车辆准备一台,应急人员20名(民兵预备役)。
5.应急信息和维稳工作由乡办公室统筹。
1.乡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各村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同志报告。
2.应急会商。应急处置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应急处置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会商,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3.启动应急预案。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传迅速达有关单位执行。
4.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处置全过程进行管控,及时掌握基层情况,报告新出现的问题,确保指挥部有力有序指挥,确保应急达到预期目的。
1.经费保障
乡财政应编制应急工作经费,保证应急措施所需的物资、监测、工程建设等费用。
2.通讯与信息
保证应急信息报送所必需的通讯设备,做到渠道畅通、快捷,充分利用电话、网络、传真等现代通讯手段。
3.宣传动员
组织应急演习,并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在应急事件期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助做好群众工作,保持社会稳定,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
农村安全饮水实施方案2
为了有效预防,正确应对和有序处置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饮水受到污染,保障人畜饮用水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于方里镇范围内饮用水安全的一切严重事故。
(二)要严格遵守本预案的制定,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以保护水资源的有效利用。
(一)成立方里镇饮用水应急求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指挥、协调突发性或较大饮用水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率领有关人员赶赴事故发生地,积极协调配合医疗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调查事故原因,处理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由林海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人员统一行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对外发布事故信息。
(三)突发污染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抢险应急机动组、后勤保障组、环境污染现场处置专业组、宣传接待组、卫生防疫组、事故调查组。
1.抢险应急机动组
组长:盛大伟(党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派出所、各村民兵连。
职责:负责召集派出所、镇应急分队、各村基干民兵组成临时抢险队伍,主要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社会秩序,疏散撤离污染区人员和实施抢救工作。
2.后勤保障组
组长:黄哲峰(党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党政办、财政所、派出所、交管站。
职责:及时组织车辆,优先运送救助人员,物资生活必须品,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确保应急车辆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必要时采取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3.环境污染现场处置组
组长:李霖(主任科员)
成员单位:综治办、卫生院、党政办、电管所。
职责:负责收集污染饮用水安全事故相关资料。
4.宣传接待组
组长:侯东鹏(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宣传办。
职责:负责统一报道饮用水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5.卫生防疫组
组长:孙丽娜(副镇长)
成员单位:中心卫生院、各村卫生室。
职责: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意见。
6.事故调查组
组长:鲍金墩(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员单位:派出所、安监所、水利站
职责;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
(一)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
(二)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三)清理事故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四)对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做好安抚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镇直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强化责任,服从统一指挥,协调动作,责任到人,高效有序实施饮用水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环境安全。
(二)严肃纪律,确保令行禁止,听从指挥,拒绝推诿、推延执行指挥部命令,导致贻误事故处理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安全饮水实施方案3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县农村供水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机制,高效处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障农村供水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岚皋县城乡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辖区内农村饮水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防处置,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地质变迁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的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培训和应急事件处置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农村饮水安全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根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影响范围和所需动员的资源等因素,分类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镇为主体,整合各类资源,统筹安排各级各相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各镇和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处置的关系。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及时给予工作协调、指导和技术支持,组织力量全力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县镇两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本应急预案要求,迅速反应,及时会商,快速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全县农村供水工程共762处,农村供水总人口139662人。其中:千吨万人集中供水工程为1处12937人;千人集中供水工程为20处39889人;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为593处85471人;分散供水工程148处1365人。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三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
1.ⅰ级(重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含48小时,下同)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1000人以上(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含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1000人以上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2.ⅱ级(较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3.ⅲ级(一般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集镇300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利用邻村管网的水源、用送水车送水或接临时管道供水。
1.农村饮水运行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措施防止人为造成水质污染。
2.县镇两级农村饮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经常对本辖区供水设施及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县卫健局要定期对农村饮用水进行化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防患于未然。
4.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业务培训和执法力度,在各村公开举报电话,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全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分为三级:
(一)全县应急预案:县水利局负责编制完成全县农村供水应急预案。
(二)镇级应急预案:各镇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报县水利局备案。
(三)各供水单位应急预案:由各供水单位负责编制供水应急预案,报上级单位备案。
(一)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
成立岚皋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全县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县政府办主任、县水利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指挥,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地电岚皋分公司和县气象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二)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负责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三)具体分工
1.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村供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部署要求。
(2)及时了解掌握全县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措施。
(3)审定全县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起草全县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全县农村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并及时向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处置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和恢复重建等工作;负责协调县公安、水利、环保、卫健等部门组织开展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潜在隐患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各项决策和指令,并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落实,向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
3.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和各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协助各级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统筹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农村供水应急救援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提供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预案以及工作方案;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工程应急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工程应急项目建设、资金日常监管、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供水应急事件抢险物资的储备及供应。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农村水源、水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建抢险突击队,制订重特大水源突发事件抢险队伍保障预案,做好饮用水的调拨及紧急抢险时抢险队伍的后勤生活保障。
县发改局: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工程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项目监管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农村饮水供水安全工程应急经费和资金拨付监管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饮用水源水质监测;负责对遭受突发事故的农村供水设施设备的卫生防疫和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保障饮用水源卫生安全。
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依法依规做好县内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查处向河流、水库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负责做好化学危险品泄漏等突发事件的现场监测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对污染物进行处置,并及时通报环境危害范围,参入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供水设施占用土地的规划调整和土地报批等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重特大水源突发事件中涉及刑事犯罪的侦察工作,为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农村饮水供水安全法规政策宣传,及时准确报道事故处理工作。
地电岚皋分公司:负责突发性事件的临时或永久性供电,确保供电畅通。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4.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专家组职责
专家由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中从事供水规划、工程设计、水环境监测、应急管理、水资源保护和卫生防疫等有关方面的业务骨干组成(专家组成员由以上相关单位确定),其职责是:参加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要求研究分析事故原因,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指派,对各镇各相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给予技术支持。
(一)监控机构
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农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供水安全事故值班电话:,多渠道获取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相关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各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反馈,向上级农村供水应急机构报告。
(二)监测信息
1.旱情信息(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
2.水污染信息(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县卫健局);
3.供水工程信息。供水单位和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值班电话向上一级农村供水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信息报送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要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一)总体要求
出现农村供水应急事件,供水单位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供水应急指挥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各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
对应全县农村供水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三级。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挥调度。各镇要成立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反应,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供水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1.ⅰ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级)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县级工作组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3)镇及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级)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镇及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由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县指挥部备案。
3.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级)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应急事件发生后,供水单位应立即向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镇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应急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在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各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要发动群众参与供水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及早恢复供水。
2.医疗救护。事故发生地应急指挥机构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防疫措施,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和受伤人员,具体按照《岚皋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3.信息发布。突发供水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上级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4.应急结束。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属地应急指挥部可宣布结束应急状态,同时应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做好供水设施后续修复工作,尽快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一)调查与评估
农村供水应急状态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应向县指挥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镇政府负责。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镇政府提出请求,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卫健局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参加农村供水应急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各镇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或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农村安全饮水实施方案4
一、目标任务
x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目标任务是解决19万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x区6.82万人,x区6.79万人,x区5.39万人。
二、建设要求
1、供水水质达到国家爱委会和卫生部颁发的《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
2、供水量每人每天不低于40升;
3、供水的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0%;
4、供水工程当年必须供水到户。
三、科学规划
各区根据省批复的可研报告、省下达的年度建设计划、省发改委《最新调整20xx-20xx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可研报告最新事项的通知》和省水利厅《最新印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实用)编制提纲及说明的通知》的要求,围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覆盖的目标,本着解决的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应在原规划范围内,总人口数不变的原则,坚持四个优先,即:新农村建设、土地及宅基地整理整村推进项目点优先;对原有水厂改造扩容,通过管网延伸增加服务范围的优先;与城镇化、工业化、产业化和清洁家园、绿化乡村工作相结合的优先;偏远农村学校和农村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的优先。因地制宜地确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型式和布局,明确工程建设处数,将待解决的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落实到村,认真编制x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实用)。根据省发改委、省水利厅《最新转发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最新改进中央补助地方小型水利项目投资管理方式的通知》精神,及时上报市水务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同时协调区发改委审批,并上报省水利厅、省发改委、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备案。
四、资金筹措
资金筹措原则上比照x年度筹措方式,各区做好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工作,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五、项目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市政府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区政府是本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本区域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计划编制、资金筹措和建设管理。水务部门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主要责任单位,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实施方案(实用),组织和指导项目的建设及运行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会同最新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审批、计划下达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筹措配套资金,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宣传、普及饮水安全知识、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监测;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的环境监管及水质监测。物价部门会同水利部门和用水户代表核定合理的供水价格;国土资源部门协调解决工程建设用地。
工程建设按照项目建设六制要求组织实施,明确项目法人和建设单位,对设计、施工队伍和工程监理的选择,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按工程建设要求实行合同管理。对通过市场化运作,由企业和个人投资兴建或改建的水厂,要明晰产权,谁投资建设,谁负责管理。
工程开工建设前,要利用适当形式公布工程建设内容、供水人口、投资预算、筹资办法、责任人名单等,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程验收
项目竣工后,各区要按照《x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办法》的要求,及时整理资料,进行区级自验。自验要有受益群众和监督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和水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并签字。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市水务局提出市级验收申请;市水务局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等最新部门进行市级验收;市水务局根据验收情况,适时向省水利厅报请省级抽验。验收合格的工程随即公示;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要立即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照建设合同和建设管理的最新规定严肃处理。各区要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建成的工程要设立标志和管道安全标志,标明工程名称、建设时间、投入资金、受益范围、施工单位、监督单位、主管部门及负责人等。
七、运行机制
1、落实管护主体
区、乡(镇)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和落实好本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在工程建设之前,必须先明确管理体制和管理人员,在充分尊重受益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工程管理办法,确保工程良性运行。按照有利于群众使用、有利于工程可持续利用的原则,明晰工程所有权,放开搞活经营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在经营管理上,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可以由用水合作组织自己管理,也可以实行承包、租赁、拍卖使用权等办法进行管理。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和规模,经营方式逐步向集中管理、公司化运营方向发展。
以国家投资为主、结合群众筹资投劳兴建的跨乡镇的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水利站负责管理,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管理单位负责管理,还可通过租赁、承包和产权转让等多种形式进行管理、运行和维护,实行企业管理、独立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形成以水养水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
以国家投资为主兴建的规模较小的跨村或单村供水工程,可组建用水户协会行使业主职能。单村供水工程也可经2/3以上用水户同意由村委会行使业主职能。工程的运行维护和经营管理可由用水户协会或村委会直接负责;也可经2/3以上用水户同意,通过公开竞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承包给有资质的专业管理单位或具备相应管理能力、掌握供水技术、讲诚信的个体户经营,并签订合同,明确用水户协会(村委会)和经营者的权责与收益分配等;联户建设的小型供水工程,实行自建、自有、自管、自用的管理体制。
以民营资金投资为主、国家补助为辅,采取BOT方式融资兴建的供水工程,按照事前签订的合同,在规定期限内,由民营投资者经营管理。
由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以私人投资为主或股份制形式修建的供水工程由业主负责管理。
2、强化行业监管
农村饮水工程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不得改变工程用途,在拍卖、转让时要经过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个人为主投资兴建的水厂,要通过与政府签订合同明确权利与责任,对社会公益事业承担义务。对国家投资或国家参与投资建设的饮水工程,拍卖、转让、租赁或承包必须公开、透明,国家投资部分的收益应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或补偿供水工程的政策性亏损。实行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管理的,要规范程序,依法签订合同,按合同办事。工程管理委员会、用水合作组织、业主、供水单位接受水务、卫生、物价、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制度,接受用水户和社会的监督、质询和评议。
供水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供水,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把职工收入与岗位责任和工作绩效紧密联系起来。
3、合理制定水价
建立有偿供水制度,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形成以水养水的新机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供水价格,纳入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范畴。各区水务部门要与物价部门、受益群众一起,按照省水利厅《转发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最新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涉及的最新收费比照实行扶持政策的通知》精神及电价等优惠政策,并根据工程运行、维修、养护、折旧、人员工资和群众承受能力,制定合理的供水水价。
对于经济困难的农村居民用水,可暂按运行成本水价收费,有条件的地方应按全成本水价收费。因工程规模过小、群众承受能力有限等原因,成本水价一时不能到位的,应确保运行费和维修费。有一定收益的乡镇供水工程,其水价核定依据国家水价政策,做到回收成本和实现盈利,同时兼顾农民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对农民生活用水给予优惠。对于二、三产业和乡镇机关等单位,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供水价格。
4、规范水费收缴
水费由供水管理机构或由其委托的单位、个人计收,使用水费专用票据。用水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供水价格按时交纳水费。逾期不交的,供水管理机构有权按合同约定加收滞纳金等方式进行处理。供水单位要定期向群众公布水价、水量、水质、水费收支情况,确保群众吃上放心水、明白水、安全水。
5、实施优惠政策
规模较大的水厂建设用地作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统一纳入当地年度建设用地计划;规模较小的水厂用地仍属农业用地性质,由乡镇和村自行调剂解决。落实省物价局、水利厅《最新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电价的通知》精神,规划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最新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政策优惠。
农村安全饮水实施方案5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一般规定
(一)水源工程及取水构筑物监理。对打井过程巡回监理。对于下井管和滤料,引地表水的取水工程,水厂泵房、清水池基础开挖等隐蔽工程,要旁站监理,并做好有关照片和记录备查。
(二)机电设备的安装监理。机电设备到工地后,监理人员要对产品质量合格证、企业名称、产地进行认定和记录,严禁使用“三无”产品;对于消毒设备,必须具有卫生部门认证证书;设备安装要求实行旁站监理。
(三)管道施工及入户工程监理。管材到工地后,监理人员要对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注册证书、质量认证证书等进行核查记录,禁止不符合卫生标准、未经认证的产品进入饮水工程。管道施工安装实行巡回监理,同时做好监理日记、月报工作。
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具体规定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远离污染源,管理设施必须单独成院。单村供水工程一般分为办公室、生产室、体息室三间;联村规模供水工程一般分为办公室、财务室、生产室、消毒室、化验室、体息室六间。
(二)管理院内绿化占地面积不小于管理院总面积的20%。
(三)管理院内、外墙面全部用水泥沙浆或灰粉沙浆粉涮后,用外墙漆进行涂涮美化,不能出现裸砖墙,墙立面距地面1米内应以蓝色为主色调,1米以上以白色为主色调;外墙面要求喷涂宣传标语(红色)、“水利”标识(蓝色)、供水服务(或维修)热线电话等内容。管理房外墙要统一粘贴瓷片美化,内墙要用白色外墙漆或涂料粉刷。一个项目县(市)区工程的外观形象标准要统一。
(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井出现水浑、出沙等问题不能投入使用(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水源井保质年限不低于15年)。
(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应统一使用高密度pe管及其以上符合农村饮用水安全标准的管材。
(六)管沟开挖深度应达到60cm-80cm,回填土的压实系数应不小于90%,不允许直接将输水管铺设在排水沟内。
三、监理人员工作规定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包括下列行为:监理人员不到工程现场,检查人员询问时答不上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按要求做监理资料,对工程存在的问题不提出整改意见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将对监理人员给予警告;警告2次后仍不改正的,将记入黑名单,取消其从事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监理资格。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有2人次被记入黑名单,则取消该监理单位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资格。
非专业监理人员不得顶岗从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工作,一经发现,立即对监理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上报省厅记入不良行为档案。
四、建设单位工作规定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工作,为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监理工作条件(合同中约定的食、宿、交通工具、工程地点或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并不得在工作中故意刁难监理人员。监理人员按要求提出工程质量问题时,项目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纠正问题,否则,监理人员应不予签字认可,并及时向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农村安全饮水实施方案6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凝冻次生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各类饮用水水质的监管,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依据《取水许可水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确保饮水安全,精心组织,严把质量,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域内各类饮用水水质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以保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一)成立安全饮水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蒋仕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谭(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雷军(县卫生局局长)
王松(县水利局局长)
成员:刘勇(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海涛(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平忠(县建设局局长)
刘大国(县工商局局长)
李斌(县质监局副局长)
艾家伦(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谭承礼(县环保局总工程师)
谢本军(县卫生局副局长)
刘明强(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汪义彬(城关镇副镇长)
罗权友(双流镇副镇长)
蔡丹(金中镇副镇长)
黄咏梅(冯三镇副镇长)
汪兴军(楠木渡镇副镇长)
吴国祥(龙岗镇党委委员)
丁天前(南龙乡人大副主席)
蔡显东(永温乡乡长助理)
吴国敏(禾丰乡副乡长)
谢云萍(毛云乡副乡长)
刘福梅(南江乡纪委书记)
王文力(高寨乡副乡长)
刘茂(龙水乡副乡长)
李长云(米坪乡党委委员)
冯裕武(花力乡副乡长)
谢超凡(宅吉乡副乡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安全饮水检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监督工作,并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由雷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各部门职责
县卫生局:负责检查各类桶装水、瓶装水卫生质量,桶装水、瓶装水取水点水质监测,不符卫生标准及水质指标的立即责令整改,对无证经营的供水站坚决予以取缔,确保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质量及水质达标。
县水利局:负责对全县各类安全人饮水、水厂及县城周边应急水源的水质进行监测、管理和监督。
县环保局:负责对水源地排污口污水排放达标情况进行检查。
县质监局:负责对取水单位及各类桶装水、瓶装水的水质进行质量把关。
县国土局:负责县域内桶装水、瓶装水的取水地土地手续办理核实。
县工商局:负责检查督促县域内桶装水、瓶装水的经营户,规范经营、守法经营。
县建设局:负责县城居民饮用自来水的安全供给监测工作。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全县各类桶装水、瓶装水及农村饮水进行检查、化验,确保安全,对饮用“竹源牌”桶装水的人群进行跟踪调查和监测。
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内各类饮用水、桶装水、瓶装水的水质卫生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水源地的水质、水量、排污口污水排放达标情况、供水设施、消毒设施运行、使用和管理情况,加强消毒剂投放的监督检查;对无照经营、证照不全的经营者和无证经营的供水站坚决予以取缔,确保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质量。
三、工作步骤
1、4月17日—18日,对全县范围内采青矿泉水、富硒山泉、南江泉、硒泉、农二哥山泉5家品牌桶装水及在县域内销售的21个品牌瓶装水和49家销售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水质不达标的品牌饮用水采取封存或取缔,对在县域内销售竹源牌矿泉水的进行查封,并对近期已销售的进行跟踪调查和监测。
2、4月19日,对县城周边的应急水源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水源地的水质、水量、排污口污水排放达标情况、供水、消毒设施运行、使用和管理情况,加强消毒剂投放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消除安全隐患。
3、4月20日上午10点前,各乡镇、各部门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县卫生局应急办。
农村安全饮水实施方案7
1、网络划分
本信息化工程将信息划分为4层:第1层为实时控制系统,第2层为非控制生产系统,第3层为生产管理系统,第4层为管理信息系统。遵循规范技术要求,各个系统的信息划分为实时控制区、非控制生产区、生产管理区、管理信息区。结合本工程的信息控制管理分区情况,对本工程信息化网络也进行了相应的划分为三张相互隔离的网络。
1)实时控制专网:包括工程安全监测系统和调度监控系统。实时控制专网结构主要是基于TCP/IP的生产控制类数据业务,数据流基本恒定,速率要求不高,业务实时性较强,其中遥控遥调更与安全直接相关,可靠性要求较高;对安全性有较特殊要求,不仅要求可靠,原始数据还要求保密。从应用范围来看,属于较特殊的一类窄带业务。本工程控制专网的站点有:调度中心、头水电站枢管理站、9座泵站、13座调节阀室(分水口)、36座检修阀室以及3处隧洞安全监测站点。
2)非控制生产和生产管理网络(业务内网):主要是工程所涉及到的日常办公所需系统,包括行政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设备管理系统等。非控制生产区的所涉系统速率要求较高,业务实时性不强但突发性很强,且要求有较高的安全保密性。本工程非控制生产区的站点有:调度中心、头水电站枢管理站、9座泵站、天脊分水口调节阀室、潞城分水口调节阀室、漳泽分水口调节阀室、店上调节阀室、小山头调节阀室、翟店分水口调节阀、集店调节阀室(共两座)、上庄调节阀室及天河调节阀室。生产管理区定义为应用网。要求有较高的实时性高,对安全可靠性无特殊要求。本工程安全Ⅲ区的站点有:调度中心、9座泵站、13个调节阀室(分水口)、36座检修阀室。
3)管理信息网络(业务外网):主要是各级管理人员访问Internet,查询、发布有关工程信息,同外部进行交流沟通的主要渠道。
2、通信方式
目前,现代通信网的三大支柱是光纤通信、卫星通信和无线电通信。对于三种通信方式针对本工程做以下比较。
1)卫星通信。相比地面通信,卫星通信具有通信距离远,通信费用与通信距离无关,不受地理位置偏僻、人烟稀少和高山沙漠等恶劣环境影响,覆盖面积大,能进行多址通信,广播分发,通信线路稳定可靠,通信质量高,组网灵活简单,适应性强,机动性好等特点。
2)无线移动通信。利用公用移动通信网络无需自建,只要申请为用户即可;GPRS通信网络覆盖面广,扩容无限制,接入地点无限制,具有极强的可扩充性;按照用户接收和发送数据包的数量来收取费用,费用低廉;传输容量大,理论最高数据速率可达170kb/s,完全能满足监控数据传输速率的需求;良好的实时响应与处理能力,与短消息服务比较,由于GPRS具有实时在线特性,系统无时延,可以很好地满足系统对数据采集和传输实时性的要求;安装在室内,没有引雷部件,不需要作防雷处理。缺点是网络覆盖可能存在信号盲区。
3)光纤通信。光纤通信本身具有许多突出的优点:
a)频带宽,通信容量大。
b)损耗低,中继距离长。
c)抗电磁干扰。
d)无串音干扰,保密性好。虽然,光纤通信具有初期投资较高的’缺点,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及全线自动化的任务的特点,本工程推荐选择光纤通讯系统。
3、网络结构
1)网络结构的选择本工程网络结构主要采用星形,树状结构进行比较。树形网络是由多个层次的星型结构纵向连接而成,树的每个节点都是计算机或转接设备。与星型网络相比,树形网络总长度短,成本较低,节点易于扩充,但是树形网络复杂,与节点相连的链路有故障时,对整个网络的影响较大。针对本工程输水线路特点及全线信息化的要求,通过沿供水线路敷设的光纤连接的方式,形成大环网带小环网的树状网络结构。合理选择关键线路上的主通信汇集站点,并与调度中心组成工程通信主干网。各个主站点分别与所辖分支站点构成小环网。这样小环网发生故障时,不影响主环网的正常运行。
2)网络结构设计根据本工程的输水线路特点、调度要求及三类网络环境的划分情况,拟建立2条主干通信线路形成大环网,以主干线路的主要站点为汇集点的9个小环网。主干通信线路1:头水电站枢纽管理站→北耽车泵站→辛安泵站→庄头泵站→韩家园泵站→北甘泉泵站→潞城分水阀室→官庄泵站→店上调节阀室。主干通信线路2:官庄泵站→漳泽调节阀室→长治市漳河管理局。9条小环网根据主干通信线路9个主要站点分为枢纽支线;总线1#、2#支线;平顺支线;长治支线;黎城支线;店上支线及屯留1#、2#支线。
4、备用通信
本工程监控体系覆盖范围广,监控对象种类多,传输数据对通信要求各不相同,对通信网络有极高的可靠性要求,同时还需要兼有经济性,这些特点决定了本工程监控系统的通信网络不能采用单一的通信方式,需设备用通道。备用通信在工程的典型站点租用公网专用通道与调度中心之间通信,作为数据传输的通道。工程站点有:头水电站枢纽管理站、北耽车泵站、辛安泵站、庄头泵站、韩家园泵站、北甘泉泵站、潞城分水阀室、店上调节阀室、漳泽调节阀室、官庄泵站、长治市漳河管理局。
5、通讯传输方式
1)“三网合一”。方式采用三网合一光纤以太网交换机接入设备,以光纤传输技术进行高速数据交换,实现数据、视频、语音等业务的灵活接入,通过一对光纤完成整个工程信息化的传输。
2)“三网分离”方式。采用工业以太网交换机组成通信系统的内网部分。交换机提供多个以太网接口,用于传输内网的调度监测系统和安全监测的内容。各个站点视频监控系统采用视频服务器的方式接入站点工业以太网交换机中,由调度中心统一解码管理。电话调度系统在调度中心通信机房设置一套驻地话音网关设备,该设备与调度中心的程控调度交换机相连;在各个控制站点设置接入语音网关及普通电话机,语音网关直接接入站点的100M工业网络交换机。根据工程特点,本工程网络传输采用“三网合一”的方式,在2个大环网及9条小环网中各采用一对光纤,共计22芯,另考虑10%的备用,故采用24芯光纤。
6、结论
针对本工程多泵站、多阀站的梯级调度模式,对各类不同的站点进行合理的网络划分,采取不同的网络环境结构,采用三网合一的光纤通讯传输方式将网络布设成树状网络,最终实现整个工程的合理调度,提高工程安全运行的可靠度。
农村安全饮水实施方案8
为提高我县农村饮水生活条件,围绕衔接乡村振兴工作进行项目安排,拟实施20XX年农村饮水安全改造工程,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内扶办发〔20XX〕75号)文件要求,对项目进行公示。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XX年农村饮水安全改造工程
实施期限:20XX年4月-20XX年6月
建设地点:下湿壕镇电报局村委1个村、前黑沙村委2个村、下湿壕村委1个村、白洞渠村委5个村、白银合套村委4个村、陈家渠村委2个村、后白菜村委1个村、前海流村委1个村、三城仁壕村委2个村、新建村委4个村、学田会村委1个村、油房壕村委1个村;怀朔镇朝力干村委6个村、二约地村委2个村、阳湾村委11个村、黄磨房村委9个村、白灵淖村委8个村、合同沟村委15个村、香房村委11个村、四份子村委3个村、怀朔新村村委2个村、壕口村委3个村、兴圣公村委8个村;金山镇忽鸡沟2个村、马路壕村委3个村、五分子村委3个村、河楞村委2个村、昔连脑包村委2个村、协和义村委2个村、万和店村委2个村、旧城村委4个村、二社村委3个村、小三份子村委2个村、红崖湾村委2个村、民胜村委8个村;西斗铺镇张发地村委11个村、忽鸡兔村委5个村、大二分村村委14个村、刘伟壕村委11个村、三分子村委8个村、红泥井村委14个村、新民村委1个村;银号镇腮林村委2个村、大圐圙村委15个村、麻池村委1个村、德成永村委5个村、东元永村委1个村、银号村委1个村、水泉村委2个村;兴顺西镇李四壕村委5个村、羊场卜子村委9个村、圪妥忽洞村委6个村、红庆德村委6个村、佘太河村委10个村、兴顺西村委2个村、河楞村委8个村、公合当村委14个村、史家营子村委5个村、哈达合少村委4个村。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固阳县水务局高明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安装水处理供水小站54套,单户水处理设备325套。
三、资金来源
乡村振兴资金400万元(包财农〔20XX〕7号)。
四、绩效目标
受益村农户全覆盖,巩固饮水安全成果,提升村内水质,受益人口6250人;供水保障率大于90%;工程当年完工。
五、受益对象
下湿壕镇572户,怀朔镇485户,金山镇338户,西斗铺镇659户,银号镇99户,兴顺西镇428户。
六、带贫减贫机制
受益人口参与项目实施,常态化动态监测,确保供水安全。
农村安全饮水实施方案9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安徽建设的意见》(皖政〔2017〕3号),确保用5年时间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解决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标,落实任务
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定,我省农村饮水不安全总人数为16266万。2017年底,我省已解决了469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从2017—2017年,用5年时间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解决全省剩余的15797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按照优先安排解决氟超标、砷超标、血吸虫疫区和市、县人民政府与群众积极性高、配套资金到位地区饮水安全问题的原则,统筹兼顾各市、县间任务和投资平衡,确定分年安排计划是:2017年解决28247万人,2017年解决300万人,2017年解决31641万人,2017年解决34385万人,2017年解决33697万人。按此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一)认真抓好可研报告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各市组织所辖县(市、区)在原有的“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尽快编制本市《2017—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因地制宜地确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模式和布局,明确工程建设处数,将待解决的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落实到村组和农户,建档立卡。市发展改革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于3月底前将可研报告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水利厅于4月上旬完成审批工作。各市根据批复的可研报告和年度建设计划,指导各县(市、区)编制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报市发展改革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各县(市、区)根据市批复的实施方案,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设计。单项工程总投资超过100万元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它的均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因地制宜地选择合适的供水模式。各地要充分考虑地域特点、人口聚居、水源、水质等情况,选择适宜的工程建设形式,走城乡统筹发展、以城带乡、以镇带村的路子。在城镇周边依托城镇现有自来水厂延伸管网;在人口居住较为集中的平原地区,主要以地下水为水源,兴建规模较大、集中连片供水的中心水厂,供水到户,发展农村自来水;在丘陵地区,可利用水库等现有水源工程,建设适度规模的联村或乡镇自来水厂;在人口居住较分散的山区等地,采取引小型水库水、山泉水等形式,兴建简易小型自来水工程。要切实做好水源的勘测论证工作,选择稳定可靠的水源。
(三)加强技术指导。各地要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充分调动设计院所以及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技术力量,严把前期工作质量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多方筹措资金,保障建设需要
根据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和资金补助标准,我省解决1个人的饮水安全问题需要投资390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占45%,省、市、县等地方配套资金占55%。省级配套资金按地方配套资金的30%安排。解决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需要总投资614亿元,其中国家投资277亿元、省级配套101亿元,市县和受益农户配套236亿元。各级都要积极拓宽投资渠道,确保工程建设资金需要。
(一)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争取国家将原计划10年安排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经费,调整到前6年安排完毕。如2017年至2017年中央补助投资不能提前下达,缺口资金由省财政予以垫付,并从2017年至2017年中央下达的补助投资中扣还。
(二)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省级5年应承担的资金按平均每年2亿元进行筹集,具体办法是:省扶贫资金每年安排4800万元,省发展改革委以工代赈资金每年安排3600万元,省水利厅小农水资金每年安排1000万元,省财政每年安排10600万元。省财政设立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专户,足额筹集省级分担资金,并实行专户存储。市、县5年应承担的资金,由市、县政府按省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配套数额予以落实。市、县财政也要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专户,将省级以上经费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直接拨付到专户。
(三)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各地要继续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大力推进市场化运作。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经营”的原则,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鼓励各方参与,吸引民营资本进入农村供水市场。同时,要引导和组织好受益群众,筹资投劳兴建农村饮水工程。入户工程的材料费和安装费,原则上应由用水户自己解决。对按规定可向群众收取的费用,要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所有工程都要组建项目法人并落实建后管理主体,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技术责任制,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一)严格把好前期工作关。工程设计方案必须由有相应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要在科学确定饮用水水源的前提下,按照技术可靠、造价合理、操作简便的要求,采用适宜的技术方案。同时,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标准。每个工程都要建档、立卡、编号,明细到村和解决人数,实行名册管理。县级以上水利部门要建立电子档案,实现项目的信息化管理。
(二)严格把好建设关。施工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工程施工必须依据审批的设计方案,严格项目管理,杜绝层层转包或违法分包。在实施过程中,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集中采购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等“六制”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模式。要将工程经费来源、投资情况、责任单位和人员、建设单位、受益范围等情况在受益村进行公示;所需管材、供水、机电和消毒设备等要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确保质量;建设资金实行报账制,专款专用。工程建设前和建成后都要进行水质化验,保证水质达到农村饮水安全标准。
(三)严格把好验收关。项目竣工后,各县(市、区)要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内容和评分标准》及时整理材料,进行自验。自验要有受益群众和监督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和水利部门负责人参加并签字。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并报省水利厅备案。省水利厅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等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或复验,并将抽查或复验结果及时通报全省。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限期整改。各地要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建成的工程要设立标志,标明工程名称、建设时间、投入资金、受益范围、施工单位、监督单位、主管部门及负责人等。
(四)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省、市、县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当地农村饮水安全现状、项目计划、责任人名单、实施进展等情况;批准后的实施计划、工程内容、投资预算、竣工决算、项目负责人等,要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在受益村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
五、明晰产权,建立良性运行机制
(一)落实管护主体。县、乡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和落实好本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在工程建设之前,必须先明确管理体制和管理人员,在充分尊重受益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工程管理办法,确保工程良性运行。按照有利于群众使用、有利于工程可持续利用的原则,明晰工程所有权,放开搞活经营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在经营管理上,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可以由用水合作组织自己管理,也可以实行承包、租赁、拍卖使用权等办法进行管理。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和规模,经营方式逐步向集中管理、公司化运营方向发展。
以国家投资为主、结合群众筹资投劳兴建的跨乡镇的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水利站(流域站、中心站)负责管理,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管理单位负责管理,还可通过租赁、承包和产权转让等多种形式进行管理、运行和维护,实行企业管理、独立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形成以水养水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
以国家投资为主兴建的规模较小的跨村或单村供水工程,可组建用水户协会行使“业主”职能。单村供水工程也可经2/3以上用水户同意由村委会行使“业主”职能。工程的运行维护和经营管理可由用水户协会或村委会直接负责;也可经2/3以上用水户同意,通过公开竞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承包给有资质的专业管理单位或具备相应管理能力、掌握供水技术、讲诚信的个体户经营,并签订合同,明确用水户协会(村委会)和经营者的权责与收益分配等;联户建设的小型供水工程,实行自建、自有、自管、自用的管理体制。
以民营资金投资为主、国家补助为辅,采取BOT方式融资兴建的供水工程,按照事前签订的合同,在规定期限内,由民营投资者经营管理。
由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以私人投资为主或股份制形式修建的供水工程由业主负责管理。
(二)强化行业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不得改变工程用途,在拍卖、转让时要经过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个人为主投资兴建的水厂,要通过与政府签订合同明确权利与责任,对社会公益事业承担义务。对国家投资或国家参与投资建设的饮水工程,拍卖、转让、租赁或承包必须公开、透明,国家投资部分的收益应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或补偿供水工程的政策性亏损。实行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管理的,要规范程序,依法签订合同,按合同办事。工程管理委员会、用水合作组织、业主、供水单位接受水利、卫生、物价、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制度,接受用水户和社会的监督、质询和评议。
供水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供水,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把职工收入与岗位责任和工作绩效紧密联系起来。
(三)合理制定水价。建立有偿供水制度,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形成以水养水的新机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供水价格,纳入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范畴,按照国家水价政策合理定价。水利部门要与物价部门、受益群众一起,根据工程运行、维修、养护、折旧、人员工资和群众承受能力,制定合理的供水水价。
对于经济困难地区的农村居民用水,可暂按运行成本水价收费,有条件的地方应按全成本水价收费。因工程规模过小、群众承受能力有限等原因,成本水价一时不能到位的,应确保运行费和维修费。有一定收益的乡镇供水工程,其水价核定依据国家水价政策,做到回收成本和实现盈利,同时兼顾农民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对农民生活用水给予优惠。对于二、三产业和乡镇机关等单位,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供水价格。
(四)规范水费收缴。水费由供水管理机构或由其委托的单位、个人计收,使用水费专用票据。用水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供水价格按时交纳水费。逾期不交的,供水管理机构有权按合同约定加收滞纳金等方式进行处理。供水单位要定期向群众公布水价、水量、水质、水费收支情况,确保群众吃上“放心水、明白水、安全水”。
(五)实施优惠政策。规模较大的水厂建设用地作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统一纳入当地年度建设用地计划;规模较小的水厂用地仍属农业用地性质,由乡镇和村自行调剂解决。供水用电按照农业用电价格收取。有关税费一律实行优惠政策。
六、加强领导,密切协作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当前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要层层分解落实建设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到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主要责任在县级人民政府,省政府已将农村饮水安全覆盖率列入市、县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各级要认真组织检查考核。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市县,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工程建设过程中,应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监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
(二)加强部门协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点多面广,任务艰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利部门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主要责任单位,要成立专门的办事机构,充实力量,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组织和指导项目的建设及运行管理,对应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相关产品进行监管。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筹措地方配套资金,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提出急需解决的地氟病、地砷病、血吸虫疫区需改水的范围,宣传、普及饮水安全知识,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监测;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设立水质监测中心或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监测工作,以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站为依托,分区域设立监测点;对于集中供水工程,要加强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验和监测;对于分散供水工程,要分区域定期进行水质监测。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的环境监管及水质监测。物价部门会同水利部门和用水户代表核定合理的供水价格,并进行监管;国土资源部门协调解决工程建设用地,并积极提供地下水和水文地质资料,帮助寻找合适的井位。建设部门结合重点乡镇供水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尽可能把城镇自来水辐射到周围农民。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与农产品加工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严禁投肥(药)养殖。宣传部门加大农村饮水安全知识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审计、检查,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农村安全饮水实施方案10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我乡今年工作重点之一。为全面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乡政府要求各村立即行动起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保证按时完成任务。
爱民乡地处德安县西北部,属丘陵地区,水资源严重匮乏,全乡有四个行政村23个小组共2540人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水资源短缺的有1543人,水质超标的有743人,血吸虫疫区的有254人。在2017年前,已经解决了5个组820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还有1720人尚未解决饮水安全。为了全面解决我乡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提高供水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和谐的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尽快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全面推进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调查摸底,全乡共有23个小组2540人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2017年前已经解决了5个组820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另有18个组1720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没有解决。根据县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安排,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2017、2017两年的项目,12月底完成2017年的项目。主要采取集中供水方式进行建设,部分偏远分散的小组采取分散供水。柏树村10、11、12组、土塘村3、4、5、8组、南山村1、2组采取联组集中供水,分别打水井一口,建水塔一座;柏树村5组、土塘村7组引自流水集中供水;土塘6组、红岩村4、9组、南山村5、14组采取联户集中供水;红岩村13组、南山村3组分散供水。
三、加强领导
为了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有序地运作,特成立爱民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乡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水利员、各村支部书记、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水利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乡长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和水利员具体抓落实,各村支部书记做好宣传和协调工作,确保工程保质按时完成。
四、资金来源
一是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和市、县配套资金;二是受益群众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自筹资金或投工折资;三是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五、加强监管
项目实施过程中,乡“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与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对工程量较大、技术复杂、投资较大的工程实行监理制,监理人员按照规划设计内容及下达的任务目标、质量标准和进度要求,严格进行项目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及时收集并整理有关资料。项目完成后必须进行严格验收,对组织群众实施的项目,实行县、乡、村、组四级验收制,采取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验收,不合质量要求的限期纠正。对组织专业队施工项目,严格按施工承包合同,由县发改委、财政、水务、监理及施工单位联合验收。
六、用水管理
项目实施之前,成立相应的农民用水协会,在施工过程中,用水协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管作用,确保项目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把饮水工程产权移交给农民用水协会,明晰产权归属,确定工程建后的运行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维修、管护、用水、节水、水费征收,水源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定期对水价、水量、水费收支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农村安全饮水实施方案11
一、落实项目
第一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实施名册》和《实施方案》,将项目落实到村,各项目村要配合镇农村饮水项目办公室人员,认真填写“碧石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卡”,卡中各项内容必须真实、具体,做到册、卡与事实相符。使每个单项工程的主要工程内容、工程量、材料用量、解决的人数一目了然。
第二条坚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优先解决饮水最不安全的农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是: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人均日生活供水量正常年份为40—60升,干旱年份或有干旱季节的年份为20—40升;居民从公共给水点取水往返不超过20分钟;水源供水保证率为90—95%;饮用水含氟量不超过毫克/升。
二、建设管理
第三条镇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办公室根据下达的饮水安全项目,对每个项目进行初步勘察,选好水源点,对水源、水质做出初步论证,提出建设规划。
第四条单个工程规划设计应提交受益农户讨论,集思广益,确保能够饮用安全水。单个工程规划设计通过后,填写统一格式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卡》,并报县水电局备案。
第五条服务中心技术人员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指导。结合新农村建设,饮水安全工程要做到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对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要根据实际情况,落实相应的管护形式,成立相应的用水组织,有专人管理,并要收取一定水费,用于管护,确保工程永续利用。
三、资金拨付
第七条为了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质量和进度,该资金由区水利部门建立专帐,实行专人管理,统一拨付。
第八条国家补助资金60%以材料的形式支付,40%在工程通过验收后以现金的形式支付。其中在工程开工时预付管材的折款,通过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后全部拨完。
第九条各种工程材料通过招投标确定供货商,由镇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质量检验把关、领取和发放,杜绝使用劣质管料,对于自行采购材料,出质量问题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各受益户主或代表按照乡镇技术服务中心施工员的通知,领取各项工程材料。并在《工程材料发放明细表》上签字,表中注明受益户领取材料的折合金额。
四、项目验收
第十一条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卡》中规定的竣工时间,由镇技术服务中心逐个验收后,县饮水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抽查,抽查面不少于50%。
第十二条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主要工程内容、受益人口是否与卡片相符,是否立有县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规定的标志牌。
第十三条工程由省、市、县三级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村填写《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际受益人口和补助资金到户统计表》,以村为单位直接到县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领取余下的40%工程款,由各村直接发放到农户。各村各单位不得拖延支付、挪用国家补助资金,不得搭车收取费用,不得搭车扣除各种摊派税费。
第十四条该工程接受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农村安全饮水实施方案12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指导意见》,扎实做好全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工作,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
通过镇政府水利部门全程监管,逐步建立管理专业运行规范的工程管理机制;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监管责任机制;财政扶持要素支撑的政策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农村供水质量与服务水平,满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需要。
三、工作任务
成立镇农村供水管理中心,主任由镇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主管镇长,成员包括水管所长财政所长各行政村村书记村长等。统筹负责本镇农村饮水安全各项工作。同时确定供水人员专门维修队伍水处理设备运行管护队伍及各个屯成立监督小组,由各村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村三委及社主任。对供水服务水质情况等监督检查,确保供水达到规定要求,问题切实得到解决。镇政府设立24小时公开举报及服务电话,确保农户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核实反馈,及时解决。
四、明确职责任务
1、各村供水人员负责向用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
2、水处理设备运行管护队伍负责本乡辖区内水处理设备滤料活性再生设备反冲洗工作,确保水质长期稳定达标。
3、镇农村饮水工程维修队伍负责饮水安全工程的日常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给水利局,由水利局协助解决。
4、镇农村饮水工程维修队伍负责全面管理供水工程运行。负责水泵变频器消毒设备水处理设备及零部件的登记建档及设备检修维修,出现问题后必须在8小时内修理或更换,管网出现问题后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超过两日。用水农户室内管件及设施损坏的,由用水户自行维修。
5、各村负责水源井管护房冬季取暖工作,确保设备按照使用规范正常使用,如遇冬季停电,可采用火墙取暖,确保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如果水处理设备因冬季未取暖冻坏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各村承担,责任由各村负责。
6、镇农村供水管理中心负责对集中供水水源进行监管,管护房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饮用水源,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加强水源井周边环境管理,在水源井3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垃圾和有害物品,及时彻底清除水源地半径30米范围内的工业产生的污水和废水养殖业的粪便厕所垃圾站圈舍等污染源。建设施工确需使用集中供水水源的,须经供水管理单位同意,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使用集中供水水源浇灌农田菜地。
7、镇农村供水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责任台账,明确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并将责任人以及管理单位供水服务电话等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8、镇农村供水管理中心负责及时发布信息,要保证农户供水时间,不得擅自停水拖延供水时间和减少供水量,因特殊情况或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农户。依据《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中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管网修复后,必须严格冲洗消毒,经疾控部门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对报告不及时处理不利,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9、镇农村供水管理中心负责保证供水时间,实行用水定额管理。供水时间上要满足末端用水户的用水需求。
10、镇农村供水管理中心负责对饮水安全管理者进行把关,饮水安全管理者必须进行身体检查,要持县疾控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上岗,并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如发现有不宜从事供水工作的传染病,应立即离岗治疗。非管理者禁止进入供水设备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者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允许未成年人和年老体弱的人看管操作供水设备。供水设备必须由镇农村供水管理中心确定的管理者本人操作,饮水安全管理者要接受县农村供水管理中心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接受培训指导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及管理不善的管理者,镇农村供水管理中心可以随时更换饮水安全管理者。
11、镇农村供水管理中心负责对可能影响安全饮水的农村道路建设村屯环境整治等工程进行监管。禁止取土修建建筑物构造物等进行其他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对影响管网正常运行的,应责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停止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要明确赔偿责任;对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农村安全饮水实施方案13
为有力有序有效抗击当前旱情,提高抗旱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合理统筹全市抗旱资源,规范抗旱工作秩序,科学实施抗旱对策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和减轻灾害损失,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和《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一、供水形势
去年10月至今年9月,汕尾天气呈现“气温非常偏高、雨量非常偏少、干旱特别严重”的特点。全市平均总雨量1045.4毫米,为我市1953年有气象记录以来,同期降雨量最少。10月8日至15日,台风“狮子山”“圆规”外围环流为我市带来约250毫米的平均雨量,各地水库获得一定补水,旱情得到一定缓解。但两个台风带来的降雨不足以彻底改变我市水源不足的现状,雨后各地水库蓄水仍严重不足。特别是近1个半月来,全市再无出现有效降雨,各地水库蓄水、河流流量日趋减少。截至11月30日,全市20宗大中型水库蓄水共2.43亿立方米(含死库容,下同),占总库容的35.1%,较去年同期少24.8%,较多年平均少29.1%。其中,市城区主要饮用水源公平水库蓄水5855万立方米,可维持供水不足4个月;海丰县城东北片的主要饮用水源红花地水库蓄水907万立方米,水量持续处于低位,需继续使用上半年实施的多项应急供水工程,才能保障正常供水;陆丰东南片主要饮用水源龙潭水库和巷口水库,蓄水共5899万立方米,在做好节水措施的前提下可维持供水约半年时间。另外,一些依靠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供水的镇村,如海丰县梅陇镇、市城区捷胜镇和东涌镇东片9个行政村,由于当地饮用水源水库蓄水不足,仍需采取非常规节水措施,才能保障下一阶段可持续供水。接下来长达半年时间,是我市的冬春枯水期。一般情况下,降雨量会较汛期明显偏少,且天气干燥、地表水蒸发量大,对水库回蓄十分不利,抗旱形势十分严峻。
二、目标任务
立足今冬明春无有效降雨的最不利情况,以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为首要目标,聚焦重点缺水风险地区,重点研究解决好市城区饮用水源不足问题。坚持多措并举,从节水措施、调水措施、工程措施等多方面同时发力,确保从现在至明年5月份丰水期到来前群众生活用水不会受到较大影响,力争平稳度过未来长达6个月的枯水期,维护市城区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在努力保障市城区正常供水的基础上,统筹做好全市各地的防旱抗旱节水保水工作,结合各地旱情实际,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落实防旱抗旱措施,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原则,统筹配置好现有水资源,严格计划用水,开源节流,科学调度,努力实现枯水期可持续供水,千方百计保障群众用水安全。
三、抗旱措施
(一)针对全市各缺水风险地区的抗旱措施
推算现有饮用水源不足以维持至明年5月份丰水期的地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早谋划,因地制宜采取以下措施,保障群众生活用水。
1.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抗旱保供水工作方案。制定抗旱保生活供水总体方案和城乡计划用水、城市节约用水、工业节约用水、农业节约用水“子方案”。强化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有力有序有效落实各项抗旱保水措施。〔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调查水资源现状。调查各地在用水井、闲置水井、水库、河流现状,全面掌握我市水资源储备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汕尾水文测报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科学调度水资源。密切关注天气和水情动态,根据降雨和水库河流水量的变化,及时调整供水和用水计划,做到科学调配,合理用水。〔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努力增辟水资源。强化打井措施,在前期打井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再打井约2500口,提升各地水源保障能力。全面维修、清洗和重新启用本地区闲置水井及其配套设备,做好水质检测,保障饮水安全。市政府将研究通过发放补贴的形式鼓励用户实施打井和维修启用闲置(废旧)水井。有条件的地方要通过引、拦、提、蓄等综合措施增辟水源。在确保工程安全前提下利用一切降雨时机尽量拦蓄雨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强化节水措施。在做好科学调水、计划配水、统筹用水的同时,强化节水限水措施,控制工农业用水,逐步压减生活用水,落实循环用水、一水多用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农业生产用水要尽量少用饮用水源,想方设法调引河道、沟渠、山塘、地下水等非饮用水源,最大限度减轻饮用水源的供水负担。要强化节水灌溉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加强管理监测。沿海地区要针对河流径流量和水位持续偏低,咸潮上溯等情况,做好水位、咸度等监测预警,加强调度,全力确保水库、河流不出现水质性缺水。〔责任单位: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汕尾水文测报中心〕
7.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不错过任何一次有利的天气条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最大限度地挖掘空中水资源,有效缓解地表旱情,增加河流、水库水量。〔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全面调查储备运水车辆。调查全市运水车辆(包括消防车、洒水车)和抽水泵等抗旱设备储备情况,做好能够调度200辆运水车提供送水服务的工作准备。〔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强化送水服务。从水资源丰富的河流或水量较充足的水库取水,或协调汕尾境外水资源,通过运水车辆运送到各地缺水居民住宅小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用水。〔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保障桶装水市场供应。调查全市桶装水市场储备情况。研判自来水断供时,桶装水市场需求骤增可能出现的情况。市内桶装水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要加大桶装水的储备量,减少销往市外。要提前协调拓展市外桶装水供入渠道,确保满足市场需求,避免出现供不应求、群众抢购等情况发生。〔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大力宣传节约用水。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节水宣传,密切关注舆情,防止炒作,把握主基调,坚持正面引导,准确客观报道。〔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汕尾日报社、汕尾广播电视台,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推进桉树种植改造。推进河流、库区周边桉树林整治改造工作,研究通过改种有益树种,逐渐减少桉树的种植面积,防止水资源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针对市城区的抗旱保供水措施
市城区人口集中,工业比较发达,生活生产用水需求量大。当前,市城区的主要饮用水源公平水库蓄水严重不足,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落实责任,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强化抗旱保水措施,努力保障群众生活用水。
1.调查水源现状
调查公平水库、赤沙水库、赤岭水库、尖山水库、琉璃径水库等市城区境内及周边水库和有关河流的水情现状,全面掌握市城区可调配水资源储备情况。(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汕尾水文测报中心;完成时间:12月。)
2.调水措施
(1)结合实际情况,适时适量调度朝阳、朝面山、南门三个水库水源对公平水库进行补充,增加公平水库的水源储备。(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公平水库调用死库容供水期间)
(2)科学调度公平水库水资源。抗旱期间,海丰县要暂缓启用今年年底竣工的“引水入城”项目,保障市城区的供水。红海湾开发区接通赤沙水库水源后,仍然要将宝楼水库作为第一饮用水源,在宝楼水库蓄水量无法维持正常供水时,才能使用赤沙水库的水源继续供水。水务部门要安排检查组,到公平水库检查指导,督促公平水库管理单位做好水资源调度和干渠巡查除险等工作。(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市水务局;实施时间:20xx年12月-20xx年5月)
3.压减公平干渠供水量
(1)暂停公平干渠对农业供水。限水措施实施前,组织干渠沿途有关镇政府、村“两委”人员深入各受影响农村调查研究,摸清限水措施对当地可能带来的影响,了解村民的困难,做通村民的思想工作,避免矛盾纠纷情况发生。(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20xx年12月-20xx年5月)
(2)向公平干渠沿途各镇发出暂停使用干渠水源用于农业生产的通告,明确限水开始时间和有关要求,并按通告要求关闭公平干渠所有农业灌溉水闸,撤除干渠沿途所有农业抽水取水设备,确保限水措施执行到位。(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20xx年12月-20xx年5月)
(3)落实干渠通水期间的管控措施。公平干渠通水期间,安排人员在干渠沿途加强巡查值守,防止村民违规擅自取水。建立公平水库管理单位和各镇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各镇及时掌握水库供水时间,合理安排人员加强巡查值守。(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公平干渠限水期间)
(4)海丰县统筹解决好干渠限制农业用水后受影响各镇村的农业灌溉用水问题,因地制宜,通过挖井取水,调引山塘、沟渠、山泉水等措施,想方设法寻找补充水源。指导农户通过改种耐旱作物等方式,保障农业收成。(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公平干渠限水期间)
(5)做好干渠沿途镇村的舆情监测,防止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蔓延,掌握村民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及时处理村民诉求,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公平干渠限水期间)
(6)及时调整公平水库的供水计划,认真计算实行限水措施后,公平水库向赤沙水库调水的入库率,检验限水措施的效果,为进一步的抗旱保水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并根据限水后的日需水量,调整完善公平水库的供水计划。(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公平干渠限水期间)
4.压减市城区的用水量
通过各种有效的节水、限水措施,逐渐压减市城区的日用水量,力争从目前的20万立方米/天,逐步降至12万立方米/天。
(1)调查掌握市城区日用水量超过1000立方米的工业企业单位数量、分布和用水量等情况,了解各企业单位是否具备增辟补充水源、循环用水的条件,为落实工业节水措施做好准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完成时间:12月上旬)
(2)加强与市城区高耗水工业企业协调,制定工业企业节约用水方案,明确限制使用自来水的工业企业名单、限用水量。(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供水总公司;完成时间:12月底)
(3)报请市政府发布限制用水通告,对部分高耗水工业和有关服务业用水予以适当限制。限水措施要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循序渐进、严格控制”的原则,评级定标,优先保障经济效益好、对汕尾经济社会贡献大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水。(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时间:公平水库蓄水量少于4000万立方米时)
(4)调查市城区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需用水量,推动在山塘、沟渠等非饮用水源取水或利用中水、再生水进行城市绿化和环境卫生,合理配置水资源,减少自来水用量。(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实施时间:20xx年12月-20xx年5月)
(5)排查整治供水隐患。强化市城区供水设施维护,坚持每天排查整改供水机电设备、配电装置、输电线路、供水管网、泵站、消防给水等设施隐患。及时整改供水管网渗漏,管道堵塞问题,减少水资源浪费。推进市城区自来水管网升级改造,对年老失修、渗漏严重的管道要及时更新换代,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市城区自来水漏损严重,利用率不高问题。(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实施时间:20xx年12月-20xx年5月)
(6)认真计算实施限水措施后,市城区的日需水量,并以此调整市城区的用水计划,确保水资源得到最有效配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实施时间:20xx年12月-20xx年5月)
5.分时段供水措施
(1)当公平水库蓄水接近死库容时,有关部门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提出实行分时段供水的建议,并按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及时发出通告,采取全市区统一时段供停水或不同时段分区域轮流供水的方式,减少供出水量,延长水资源的使用时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实施时间:公平水库调用死库容供水期间)
(2)分时段供水期间,市城区新地水厂、赤沙水厂每天向赤沙水库的取水量将会大幅减少。公平水库要严格根据赤沙水库的用水需求,适当减少向赤沙水库的供出水量,并进一步强化公平干渠沿途的用水管理,避免市城区实行分时段供水后,公平水库的水资源仍然大量流失。(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市城区实行分时段供水期间)
(3)市城区实行分时段供水措施后,海丰县公平镇、城东镇、可塘镇、赤坑镇等以公平水库为饮用水源的地区也应同时实行分时段供水,红海湾开发区如已启用赤沙水库水源供水,也要实行分时段供水,最大限度节约公平水库水资源。(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实施时间:市城区实行分时段供水期间)
(4)做好舆情管控。分时段供水期间,有关单位要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理解抗旱工作中的困难和不足,支持和参与政府部门抗旱行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汕尾日报社、汕尾广播电视台、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实施时间:市城区实行分时段供水期间)
6.打井措施
(1)开展地下水资源勘探。制定地下水勘测工作方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公平水库、公平干渠、赤沙水库周边和市城区、红海湾开发区地下水资源进行勘探,明确地下淡水资源的区域分布、深度、水质等情况,为接下来有针对性实施打井取水措施提供科学依据。(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2)实施打井。根据勘探结论,在公平水库、公平干渠、赤沙水库周边选择合适位置打井30~50口,做好水质检测,将符合饮用标准的水井水源引入公平水库和公平干渠,作为下游赤沙水库的补充水源。(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xx年2月底前)在市城区每个行政村(社区)符合打井条件的区域打井1~2口,做好水质检测,确保群众饮水安全。(责任单位:市城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实施时间:公平水库调用死库容供水期间)
(3)科学利用井水。对经检测可作为饮用水源的水井,结合实际,能够通过应急工程措施调用的,则立即启动相应的调水和净水工程,将水井水源引入调蓄设施和自来水管网。对短期内难以通过应急工程措施调用的,则考虑在水井附近建设临时应急取水点,方便群众取水。(责任单位:市城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水总公司;实施时间:公平水库调用死库容供水期间)
7.工程措施
(1)启用抗旱抢险黄江引水工程。加强黄江河调度管理,全力保障黄江河水质稳定达标。从黄江河取水点抽取约400万立方米黄江河水至赤岭水库,让赤岭水库达到26.1米的正常蓄水位。提前储备水源,供市区有关水厂调用。(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海丰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底前)
(2)推进螺河向市城区引水工程项目实施。采用“螺河-箖投围水库-公平干渠”方案,按永久性工程进行设计,加快编制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通过各种渠道,筹集项目资金,积极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完成时间(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12月底前〕
(3)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的抗旱抢险救灾项目,要列为政府抗旱抢险救灾应急工程特事特办,即时施工抢险救灾项目要走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实施时间:实施应急引水工程期间)
(4)如应急工程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业主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优化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效率。在铺设供水管道时,可采取分段同步施工的方式,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公平水库水资源用尽前完成工期。(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实施时间:工程施工期间)
(三)针对陆丰东南片、海丰县城、红海湾开发区和部分缺水镇村的抗旱保供水措施
1.陆丰东南片
制定和完善龙潭水库和巷口水库的供水计划,强化节水措施,适当压减当前的供出水量,严禁弃水发电,确保现有水资源能够维持至明年5月底。(责任单位:陆丰市人民政府;实施时间:20xx年12月-20xx年5月)
2.海丰县城
(1)启用黄江河赤雁桥上游应急取水工程。同时关闭公平镇自来水管网向城东镇供水、协祥盛公司水厂向城东镇供水的两条管道,或减少此两条管道的供水量,减轻公平水库的供水负担。(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公平水库蓄水量少于4000万立方米时)
(2)加快推进海城镇大东门溪水向青年水库引水工程的可行性论证,科学评估该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和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结合实际适时推动该工程项目实施。〔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可行性论证):20xx年2月底前〕
3.红海湾开发区。强化节水措施,做好用水计划,尽量延长宝楼水库现有水资源使用时间,力争将宝楼水库现有水资源的使用时间延长至明年5月份。宝楼水库蓄水不足时,如赤沙水库水
源充足,可通过红海湾发电厂取水管道调用赤沙水库水源继续供水。(责任单位: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实施时间:20xx年12月-20xx年5月)
4.海丰梅陇镇、市城区东涌镇、捷胜镇等缺水乡镇。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抗旱保供水工作方案,坚持开源节流,充分利用好山塘、沟渠、山泉、地下水等水源,千方百计寻找补充水源,通过抽、引、调、蓄等措施和开展送水服务等方式,保障群众的日常用水。市城区东涌镇要主动对接上级有关部门,推进东片9个行政村接入市城区供水管网有关工作。(责任单位:市城区人民政府、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20xx年12月-20xx年5月)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从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供水总公司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汕尾市抗旱保生活供水工作专班。汕尾市抗旱保生活供水工作专班在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任工作专班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任副主任。(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单位)
(二)队伍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发动本地本部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积极参与抗旱抢险救援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抗旱救灾和献爱心活动,帮助受灾群众寻找水源,协调运水、送水服务,协助做好节水宣传等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资金和物资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省对抗旱工作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强化本级防旱抗旱资金筹措,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为抗旱工作谋划资金,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为应急抗旱抢险救灾项目资金的拨付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确保抗旱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加大抗旱物资储备,及时补充和预置运水车辆、抽水泵、油料、钻井设施等物资装备并前置到受旱地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水总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有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是抗旱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把抗旱工作作为保障城镇安全发展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各级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大指导、组织、协调、支持和监督力度。
(二)坚持全局观念。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服从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指挥调度,落实“全市一盘棋”响应机制,统筹做好应急调水供水、备用水源调剂等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确保水资源得到最有效利用。任何地区和单位不得因牺牲本地本单位利益而产生消极懈怠和抵触行为。
(三)强化工作纪律。市抗旱保生活供水工作专班要组织督导组,适时对有关地区、单位、用水大户的节水保水防旱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没有按要求落实本方案和抗旱措施执行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四)争取上级支持。市水务、应急管理、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向省主管部门请示报告,要求在抗旱资金、物资(运水车辆、水泵等)和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提升我市防旱抗旱应急保障能力。
(五)规范信息发布。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旱情发展动态,强化旱情跟踪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抗旱救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规范信息发布机制,统一对外口径,凡涉及旱情灾情的信息,有关行业职能部门要提前与本级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会商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发布或统一由各级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
农村安全饮水实施方案1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5月5日的防汛防旱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印发的.《县防汛防旱工作责任制》要求,立足防大汛、抗大旱,以防为主、防范结合的原则,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机构,落实职责
成立防汛防旱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唐先平同志担任,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监察的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完善防汛防旱预案,拟定工作措施,指导督促防汛防旱工作的安全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排查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分片包干,严格检查
按照“责任到人,分片包干,全面负责”的原则,局划分四个小组,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全面监管检查工作。具体小组划分如下:
防汛防旱安全监管分组如下:
安全监管总指挥:
1、城区、濉河、汴河片
2、县淮河、怀洪新河片
3、县徐洪河片
4、小水库
三、加强纪律,全力做好挂钩单位服务
在加强防汛防旱工作中,各检查小组一定要加强纪律,增强责任心,健全防汛防旱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在汛期或旱情出现的情况下,主要领导必须靠前指挥,及时化解险情,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在这次做好防汛防旱工作中,我局挂钩石集乡,为全面配合做好石集乡防汛防旱工作,我局派林祥成副局长与石集乡联系,监察的大队具体配合石集乡做好防汛防旱工作事宜,要紧密联系、加强沟通,督促、带动石集乡全面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确保防旱防汛工作圆满完成。
农村安全饮水实施方案15
利用火箭进行人工增雨作业时,AgI是按火箭弹的抛物线弹道轨迹在云层中播撒的,播撒后在云层中形成一条线柱状催化带,播撒高度和距离随着弧形弹道轨迹的变化而变化。播撒完成后,火箭降落伞自动弹出并打开,带着弹体缓慢降落。整个播撒过程可以看见一条弧形的弹道催化带(烟雾带),播撒是在移动中完成。播撒起始高度可通过调整发射架的射角来完成,射角越高,起播点和播撒最高点的高度都会增加,始播点和终播点之间的水平距离相应减少。不同发射仰角对应的各播撒参数见表1[18]。在实际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时,要考虑云顶高度、云中0℃层高度、云体的水平尺度、云中液态水含量、以及云中上升气流的分布等,选择适当的射角、方位和作业时机,尽可能将AgI播撒到最有效的区域,避免部分催化剂逸出云体,导致在云外无效播撒。增雨作业催化剂桂林的人工增雨都是采用冷云催化技术,即通过在云中负温区播撒AgI,增加冷云的凝结核,增加云中水汽转化为雨滴降到地面的效率。AgI为冷云成冰核,催化过程的有效冰核数量与环境温度有关,云中温度在-4℃~-20℃范围内,核化率最大。比较理想的作用温度范围在-6℃~-12℃区域。当AgI在这个高度层内播撒就能够更好的发挥AgI的成冰核作用,
夏秋季作业方案
积雨云特征夏秋季节地面及近地层温度高,对流容易发展,即夏秋季节的降水主要产生于积雨云系。由于对流的作用,积雨云层发展深厚,云中对流旺盛,含水量大,且含大量的过冷水,为火箭作业催化提供了较好的条件。但积雨云系一般是水平尺度小,垂直厚度大,生命周期短,阵性降水为主,强度虽大,但分布不匀。根据这些特点,增雨作业的时机选择非常关键。积雨云从发展到消亡,一般可以分为3个阶段,即初生阶段、发展成熟阶段和消散阶段。初生阶段以上升气流为主,从积云底部到顶部均为上升气流,上升气流一般在云底较小,到云中上部达到极大;发展成熟阶段云体移动前方仍以上升气流为主,云体移动的后方盛行下沉气流;到了消散阶段,云体上下基本都以下沉气流为主。因此,为有效增雨,保证AgI直接进入云中上升气流区,并达到相应的数浓度。选择积雨云增长阶段是人工催化的最好时机,作业时要尽可能把AgI播撒到上升气流强、含水量丰沛的区域,一般情况是选择发射方向对准云体移动的前部上升气流的人流区域进行作业[19-20]。作业条件分析夏秋季节以对流云降水为主,0℃层高度较高,一般都在5km以上,对流云层厚,一般不容易打穿,所以作业仰角选择尽量偏高,但由于桂林上空,飞机比较多,受空域管制的限高,一般选用60°~70°的作业仰角为好。要注意尽可能作业到上升气流区,利用上升气流带动AgI上升到0℃层以上高度。根据对流云前方多为上升气流的特点,夏秋季节注意选择对流云作业,认真分析雷达回波的演变,选择回波单体移动的前方作业[18]。一般要考虑雷达回波强度在30~40dbz的范围,回波顶高度在9km以上,由于播撒的催化剂不可能全部到达0℃层高度,所以作业用弹量要比冬春季节增加。作业实施方案根据桂林多年人工增雨作业情况的效果检验,比较成功的作业方案可以总结为:根据抗旱工作的需要,密切监视天气雷达的降水回波演变,如果有30dbz以上强度降水回波可能影响作业区,作业人员立即做好作业的准备,填装好火箭弹,一般每次填装4枚,将发射架仰角调到62°,方向对准降水云团移来的方向,降水回波进入影响区域,立即申请作业。作业时,每发射一枚火箭弹,将发射架仰角调高2°,即采用垂直扇形发射。因为空域批准的时间限制,调整发射方位需要时间长,难度大,所以选择调整发射仰角容易。发射完4枚火箭弹,如果需要继续作业,则需要重新准备,另行申请作业。
冬春季作业方案
作业条件分析冬春季节,桂林地区基本上是受冷空气影响,以层状云降水为主,由于层状云中对流发展不强,云体的垂直厚度较薄,0℃层高度在3700~4500m之间。受大尺度天气系统的影响,云系范围较大,云层稳定,云内含水量虽然较小,但地面降水量分布均匀,持续时间较长。表现在雷达观测资料图上,回波顶高较低,一般低于10km,回波强度在25~35dbz之间,覆盖面积较大,分布均匀。研究表明:这类过冷云中无冰晶时,它是稳定的,一旦云层中出现了冰水共存状态,就会产生蒸凝过程,发生冰水转化。人工增雨催化剂(AgI)的作用就是制造冰晶,破坏层云的稳定结构。由于层状云中上升气流速度较小,不可能由上升气流将AgI带到过冷水集中区,所以催化播撒层高度应尽可能高些,以提高增雨效率。但又由于云层较薄,过高作业播撒很可能播撒到了云顶以外,形成无用播撒,统计计算表明,桂林地区冬春季节作业仰角选用55°~62°为宜。作业操作方案根据桂林历年冬春季节抗旱增雨工作的总结,冬春季节人工增雨作业方案可以个归纳为:加强对天气雷达的降水回波演变资料的分析,如果有25dbz以上强度降水回波可能影响到作业区时,作业人员应做好作业的准备,填装好火箭弹,一般每次填装2枚,将发射架仰角调到58°,方向对准降水云团移动的来向,降水云团进入影响区域,地面开始产生降水,组织申请作业,作业时,每发射一枚火箭弹,将发射架发射方位调整2°,即采用水平扇形发射。发射完2枚火箭弹,观察作业效果,如果作业效果比较好,作业条件继续存在,则需要继续作业,工作人员重新准备,另行申请作业。
人工增雨作业的一些讨论
增雨抗旱也应该未雨绸缪真正进入干旱的时候,降水云系很少,人工增雨作业的机会也很少,靠人工增雨来解决旱情,作用非常有限,这时的人工增雨只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辅助手段。如果水利设施较好,蓄水能力较强,在干旱还没有开始的降水多发期进行人工增雨作业,效果要比干旱已经发生时的作业好很多。为此,各地不要过度依赖人工增雨手段来抗旱,而应积极发展水利工程,在旱季开始前开展增雨作业,增加各地的蓄水,采取综合措施,应对干旱[1]。抗旱作业一定要安全第一人工增雨作业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保证发挥增雨作业的效果,作业时机的把握、作业云体的选择、作业方位的确定,都需要严格的限制。同时,由于空域的安全、周边群众的安全也是首先要保证的因素,所以,真正的人工增雨作业,要受到很多方面的限制,不能完全按照理论上的要求进行。对具体作业点、作业时机、作业方位的选择,首先要考虑安全,在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科学选择作业方位和作业时机,争取最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小结
全球气候变化,干旱发生越来越严重,人工增雨作为抗旱的一项重要手段,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群众的重视,应该采取综合措施,积极应对干旱。桂林地区的人工增雨作业采用WR-98火箭作业系统,通过在云中播撒AgI冷云催化剂,提高云中水汽转换成雨滴的效率。桂林地区冬春季节人工增雨作业对象以层状云系为主,云层薄、范围宽,0℃高度层相对较低,可以采用较低仰角,水平扇形作业发射。夏秋季节,对流云系发展旺盛,0℃高度层约在5km以上,作业仰角相对要高,以垂直扇形作业发射为主,尽可能作业到云系移动的前方的上升气流区域,通过上升气流的作用,将AgI催化剂带到-4℃以上,充分发挥AgI成冰核的作用。人工增雨作业实施要安全生产第一,根据作业点的具体情况,科学合理选择作业时机、作业方位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统筹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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