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管理制度是指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所遵循的规则、方法和程序,是施工单位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的管理手段之一。它涉及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施工活动的有序、高效和合规进行,从而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具体来说,施工单位管理制度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安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涵盖了施工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和环节。通过实施施工单位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施工效率、保证施工质量、降低成本、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为施工单位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下是有关于对施工单位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对施工单位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项目的安全,顺利的施实,保证公司员工的生命安全和最大程度的减少公司的财产。
二、范围
施工安全主要包括与施工现场密切相关的电、安装、脚手架、高处作业、施工机具等内容。
三、安全管理组织措施
1、建立安全责任制,落实责任人。安全措施是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或监控的一系列活动,它可以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并创造适宜的施工环境。在施工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的责任人,控制的重点是施工中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不安全缺陷。责任人在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工程的`安全,统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并监督各项措施的实施。
3、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使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5、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施工。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施工期间谨慎小心,杜绝一切侥幸心理的存在,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争取效益的主要因素。
四、安全管理措施
1、凡进入工地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喝酒上班,或带其它非工地工作人员进入工地。
2、使用梯子不能缺挡,不可垫高使用,梯脚要有防滑措施,超过二米以上梯子要有监护人,严禁二人以上同在梯子上作业,人字梯中间要有绳子扣牢。
3、使用移动电动工具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金属外壳必须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高空作业时要扎安全带、戴安全帽、脚手架外挂安全网封闭施工。
4、现场临时用电,电箱要保持完好无损,损伤的电气元器件必须及时更换。
5、照明动力要分开,并有二级保护,用电设备一机一闸,严禁乱接乱拖,一闸多机。
6、拆除的材料不得乱扔,作业下方派人监护。
7、现场临时电源线应采用橡皮电缆线,禁止使用塑料花线,禁止使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8、设备的防护装置要完好,尤其是砂轮切割机,设备外壳要有完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9、施工设备要加强现场的维护保养,保持完好率,禁止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10、施工现场材料设备堆放整齐,不得存放在主要通道上。
11、施工现场动用电火焊,在作业区周围清除易燃物品,作业后要检查,杜绝火种,以免留下后患。
12、服从工地的安全管理,遵守工地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高处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要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作业人员要系安全带,所用材料要平稳堆放,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禁止抛掷物件。
13、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
五、现场文明管理措施
1、现场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
2、保持现场周边环境的卫生,进出材料后现场清理干净。
3、做好现场监护工作,在施工作业区谢绝与本工程无关人员入内。
4、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活完场地清,每天工作结束后作业面内亦要清理整理好。
5、做好现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自身的产品要保护好,其它工种的产品亦要保护好,只有互相保护好才能确保整个工程的完好质量。
6、服从和执行现场综合管理措施。
对施工单位管理制度2
(1)建筑工地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施工现场轮流安全值班制,落实安全责任制。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执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项。
(2)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对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地、主要机械设备、办公地点、生活设施合理安排,布局应符合安全要求。现场必须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做到现场材料、构件堆放整齐稳固,堆放不得超过限定高度。严禁靠近防护棚、建筑物墙壁堆放。对油漆及有害物品,应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做到现场文明整洁。
(4)组织职工管理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班组每周一为安全活动日。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生产自身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新工人进场,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安全技术规范,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照明用低压的确定,并有检查验收记录。
(6)对于脚手下架搭设、塔式起重机、井架的安装必须有方案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安全网拉设、“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完成后,经项目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经常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注意和关心所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和工人遵章守纪情况发现违章及纠正。专职安全员要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组织定期检查,查制度的落实,查设备完好,查安全设施,查操作行为,查安全“三宝”使用,查现场文明施工,做到防患于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库存放,通风良好。对配电室、木工车间、仓库、施工作业层、生活区域设消防灭火器,专人保管使用,并挂设警示牌。
(9)特殊作业人员,一定要按特种工种作业的安全规定进行施工,特殊作业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机构部门请示,待方案批准后才能施工。
对施工单位管理制度3
一、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现简述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安全设施验收书。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施工现场特别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二是各种气瓶的正确运输、存放、使用。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以外,要防曝晒,气瓶防振圈、瓶帽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瓶阀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时,不准开启瓶阀;三是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须熟悉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一、对新入的职工、调动工作及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都应进行严格的三级教育。
1、在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了解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学习一般电气安全知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发生事故后,如何自报、抢报等,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在工区或项目部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工作地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等。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疏散车。
3、在班组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学习机具设备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以及发生事故的紧急防护措施等。
二、特种作业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2、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理论和实际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准钱库镇独立作业。
3、无证上岗,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4、取得操作证,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三、变换工作岗位的工人教育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企业通过减员,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要求职工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工人换岗后应进行从新教育。
1、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2、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3、新岗位的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4、该岗位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经教育后,方准上岗操作。
四、外来务工人员教育
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走上了生产岗位,他们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差,生产技能不熟练,在工作时,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疲劳作业,从而引起较多的伤亡事故,因此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璺、政策,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基本知识、危险岗位及通用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3、一般职业危害的预防,常见职业伤害的现场急报。
4、交通、用电、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识。
经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证》后方可从事企业的生产劳动,但学仍需参加企业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
五、采用五新作业人员的教育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教育,学习:
1、“五新”的基础知识。
2、“五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3、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
4、为避免事故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选用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
5、采用“五新”后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在撑敢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上岗操作。
对施工单位管理制度4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学校建设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维护校园的整洁和安全,创建文明工地。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及我校各项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具体要求
(一)施工单位需完善技术和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道路畅通、安全和水电管线及设施的完好。
(二)在距学生区、家属区较近的地点施工,应尽量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学生及教职工生活的影响。
(三)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校园环境、绿化等的不良影响。
(四)严禁在主要干道上搅拌砼和堆放建筑材料,若在短时间内确有需要,须报请建设单位批准,并做到及时清理,不留痕迹。
(五)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和其他浑浊废弃物,未经沉淀,不得排入下水道。
(六)施工中产生各类垃圾,应堆置在规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七)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
(八)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输物飞扬、洒落或者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在校园内车辆要低速行驶,车辆进出校园应避开上、下班人流高峰期。
(九)为统一施工标牌的设置,施工标牌的设置要求如下:
1、工程项目的主要入口应当设置施工标牌;
2、须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工地范围、建筑面积、工程结构、层数及开、竣工日期;
3、须标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名称及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
4、工地总平面图;
5、安全生产记录等方面的统计;
6、若布置标语,应提前报请建设单位批准。
(十)施工现场应设稳固、整洁的围栏或围墙进行封闭施工,不得在工地围栏或围墙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等。
(十一)施工现场材料应按类别、型号堆放整齐,并有明显的标记,砂石堆应有围护,不得随意堆放。
(十二)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
(十三)职工生活区应整洁、干净,职工宿舍应有良好的通风、照明和卫生条件。职工食堂卫生要有专人负责,生活垃圾要定期消除,不得随意乱倒,不准随意大、小便。
(十四)在山林附近施工的人员,严禁在周围吸烟和制造明火。
(十五)施工单位应对工人进行文明素质教育,使工人注意自己的语言、行为和服饰,尤其在学生区施工的人员,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冲突,不得对学生起哄,不得裸露身体,对待学生要求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
(十六)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晚上十点以后非工程需要不得离开宿舍,不准在学校闲逛等。
(十七)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的,建设单位将责令其限期整改。
(十八)建设单位将把文明施工搞得好的企业作为下一次工程招标优选队伍的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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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的原则,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的责任制度。
本公司工程部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制度有关规章制度如下:
1、文明施工,促进安全生产,树立新的形象。
2、各单位及班组从业民工,必须要身体健康,年龄年青化合符,建筑施工队伍用人的要求。
3、从业民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要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严禁穿拖鞋,打赤膊违章作业。
4、脚手架的搭设:必须要保证脚手架结构稳定、不摇不晃、不倾斜、不沉陷等,搭设脚手架时必须要按规范要求做到实处。
5、外架的施工安全防护:外架四周必须要满挂防护安全网,剪刀撑连结到位,每隔一层满铺竹架板保护层。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7、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施工用电必须要按安装规范要求一机一开一箱进行正规操作。
8、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不能用花胶线、付导线、破皮线而不合规范的电线一律不能使用。施工用电线必须统一用电缆线,电线必须要架空式沿墙高处固定走向。
9、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如有洞口、高处部位及临边都要做防护栏,不同的区域悬挂不同的.的宣传标语、安全警示牌,对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
10、施工机械进入工地必须要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要建立安全责任制,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违章操作施工机械。
11、施工单位及班线应当严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安全生产工作,否则违反了《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本公司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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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规范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包括外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定、安全协议签订、教育、安全检查等。
3、职责
3.1设备科负责外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定。
3.2安全科负责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对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施工安全进行检查。
4、资质管理
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应有与其施工项目相对应的.施工资质,由设备科负责在施工协议签订时审查。
5、教育及检查办法
5.1外来人员在施工前,由设备科联系安全科进行施工前的施工安全教育。施工人员到达现场后,由现场车间进行安全教育。
5.2安全科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过程进行不定期检查,施工区域所属单位负责安全确认,发现问题及时与施工单位、设备科联系处理。
5.3现场车间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施工单位的作业进行全程质量安全监督,保证施工区域或相邻区域的工艺、设备安全。
6、安全协议签订
6.1在每项工程或维修作业开工前,由安全科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6.2施工安全协议由施工单位、设备科、现场车间共同制定,安全科负责审核。
6.3施工安全协议中应包括“水、电、气”停送及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的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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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电管理规定
(1)建立技术交底制度,电气工程师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中履行交底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2)建立安全检测制度,每月2次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主要内容: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动作参数等。
(3)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的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
(4)建立电气拆除制度,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拆除工作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
(5)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各部位的操作责任,维修分片、分块、电箱分人,设备分机落实责任到人头,并辅助必要的奖惩。
2、配电装置维修管理规定
(1)维修时必须二人在场,一人维修,一人监护,不得随意改变原配电装置接线,不得随意拆除原电气。
(2)维修人员必须是熟悉配电装置的专业电工,使用绝缘工具,佩戴劳保用品。
(3)更换电气必须与原规格一致,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代用品,如因条件限制,电气元件的.更换必须经电气工长的同意。
(4)维修结束应脱离配电装置,然后由电源侧开始逐级合闸通电,用验电器确认电源接通后,再经下级通电试验,然后摘除上一级电源,开关上悬挂的停电标志牌。
3、电工操作规程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6)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柱时,下方不得有人。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若来不及断电应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剂如二氧化碳、干粉和四氯化碳灭火剂等或干砂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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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1、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负全责。
2、班组必须设一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长必须明确代管人员。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班组有关人员生产并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3、班组分散作业时,每个作业面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4、班组必须实行安全轮流值日制度,除学徒工外,每天或每周轮换一人进行安全值日,安全值日员的主要任务是协助班组长、安全员开展好日、周的安全工作。
二、班组安全教育标准
1、教育内容为:
1.1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的`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1.2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1.3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工安全守则及相关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规章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4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所操作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1.5各种事故隐患的处理、紧急救护知识;
1.6公司及本单位的安全动态。
2、教育要求
2.1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测试。
2.2新工人、外用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合计不少于四十学时。
2.3对事故责任人和未逐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规程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四小时以上。
2.4安全规程考试七十分为及格。原则是所得分数与工资成正比,具体条款由工程项目部另行规定。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独立操作。教育内容、考试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登记教育卡片。
2.5对安全教育后的人员,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上岗的意见,一周以后一个月以内复查。
三、班组班前会标准
1、结合当日的具体施工生产工作任务及工作环境,详细布置安全工作,并明确安全值日人。
2、根据每一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季节变化及作业长件,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3、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事故案例。
4、学习、抽考职工安全规程。
5、班前会情况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四、班组周一安全标准
1、班组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活动时间应安排在周一,如遇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在本周其它时间补上。
2、安全活动内容:
(1)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各岗位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2)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系统学习安全规程,研究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并指出不安全隐患,向项目经理提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交流安全生产经验以及分析事故教训等。
3、每次活动必须有发言记录。
4、对因故没有参加活动的人员,班组要将主要精神及时传达,并在活动记录处加以注明。
五、班组安全检查标准
1、班组长要组织进行班前和班中检查,班前检查可结合交接班进行,对设备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交接,有问题要交代清楚。各岗位在班前要对所管区域、所用设备、使用工具、脚手架、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专人专机,操作员要对设备重点检查。班中要对设备运行动态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安全装置完好情况及设备是否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向项目负责人反映。
2、脚手架和设备在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值日人员应督促本班组人员按规定在作业前戴好劳防用品。检查各岗位执行安全规程情况,对住宿处的用电、取暖、热源情况作为检查重点。
4、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无论是否整改都应记入安全值日栏内,未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并注明整改情况和报告部门名称,接受报告人姓名及职务。
六、班组安全规程与制度管理标准
1、班组的每个岗位,工种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清楚明了,安全交底内容人人熟知,严格执行。
2、班组要根据生产条件等因素的变化,事故教训等情况及时检查现有规程制度是否健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上报工程项目部批准后执行。
3、临时性安排的工作,班组都必须提前制定出书面安全措施,所有安全措施都必须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临时安全措施中要结合现场、环境、季节、施工方案、危险区域、重点部位、互保联系信号、标志等实际情况制定。
4、凡上级颁发的与本班组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操作证卡,在班组内必须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经常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落实情况。
5、班组要保证每周必须抽考有关安全规程,抽考规程要全面,全班组每月每人至少抽考两次,抽考范围是岗位安全规程及相关通用安全规程、相关规章制度、危险源控制措施、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6、结合当天工作实际、应学习、抽考相关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和相关的其它规程。
7、班组应适时组织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反事故演习,掌握处理各种隐患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8、班组各岗位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遵守。
七、班组人员互保、连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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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总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总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
2、方针和目标
2.1质量管理方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取信、持续改进。
2.2质量目标:达到合同/协议承诺,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3、管理依据
3.1中国(或工程所在国)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
3.2中国(或工程所在国)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3.3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3.4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
3.5集团公司有关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4、管理组织及职责
4.1集团公司决策层
集团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4.2技术管理部
技术管理部在集团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4.2.1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2.2审查质量检测试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规划和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审核意见。
4.2.3组织实施对子公司、直管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4.2.4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4.2.5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2.6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4.2.7参加重要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
4.2.8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
4.2.9参加原材料质量控制工作。
4.2.10负责审核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3采供管理部采供管理部负责工程所需设备物资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4.4子公司具体负责所属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的管理、监督。子公司总经理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单位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4.1负责本级公司内质量管理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
4.4.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编制本级公司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4.4.3审核下属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将重要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报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备案。
4.4.4监督检查本级公司质量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4.5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的监督检查。
4.4.6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处理方案或措施,并督促责任单位尽快纠正。
4.4.7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监督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组织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4.8负责上报工程质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4.4.9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
4.5直管项目(公司)
直管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司技术部门的管理、监督。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项目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5.1严格执行有关质量管理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4.5.2严格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齐施工质量保证资源:
4.5.2.1制定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报子公司审核,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备案。
4.5.2.2独立设置质量管理部门,配足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和管理人员,其技术职称和工作能力满足质量管理要求。
4.5.2.3配置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仪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4.5.2.4从事技术、质检、试验、材料、设备等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5.3严格原材料和施工质量控制,做好原材料检测、隐蔽工程和特殊过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保证各种原材料和每道工序质量合格。
4.5.4落实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做好工程质量回访工作。
4.5.5提供真实可靠的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文件。
4.5.6参加集团公司或子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
4.6各级质量管理部门
技术管理部、项目管控部、安全质量部是本级单位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解决工程质量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本级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安全质量部具体负责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指导工作,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负直接管理、检查、监督的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6.1审定质量管理规章、质量计划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4.6.2审查工程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4.6.3组织召开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研究部署质量工作。
4.6.4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质量事故,审定处理方案。
4.6.5领导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评比和考核等活动。
5、项目实施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5.1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5.1.1档案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质量活动记录,工程日志,技术交底记录,设计文件审查记录,设计变更签证记录,定位复测及各项工程观测记录,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记录,质量评定记录,历次质量检查记录,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等。
5.1.2建档要求
所有工程项目都要按照集团公司或客户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
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
5.2质量教育制度
5.2.1加强对全员的质量法规、标准、规则和质量意识教育,增强全员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5.2.2深入学习各类法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严格按规定要求操作,不断增强全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5.2.3员工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目的,并建立培训档案,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上岗。
有关质量管理人员、质检人员和质量体系内审员必须要做到持证上岗。
5.2.4技术管理部负责提出质量培训计划并对质量管理人员进行考核,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质量教育的组织实施。
5.3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质量监督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质量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来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损失。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社会监督、专业监理公司监督和内部质量管理机构监督中的一种或几种质量监督方式。技术管理部等各级质量管理机构和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是内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责任者,负责各级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5.3.1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5.3.2不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5.3.3开工前质量监督检查内容及要求:
5.3.4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5.3.5三检制度
5.3.6隐蔽工程检查签证
5.4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签证。
对施工单位管理制度10
一、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的质量安全科,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对施工单位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含广州四航岩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的行业法规,遵照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公司及岩土公司名义承接的中国境内工程项目(下称项目部)。
第三条各项目部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规程及合同文件等进行施工,并对所承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四条按照“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工程质量管理模式,各项目部应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专检和交接检工作,自觉抓好施工质量,有效履行质量管理职能。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为顾客提供满意服务。
第五条各项目部承建的工程(产品)质量均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
第六条各项目部的施工质量管理和工程(产品)质量水平,是公司对各部门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七条各项目部应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本办法逐级制订有关施工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第八条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并不断健全完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九条公司设立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公司主管施工质量的领导、主管施工质量的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部主管施工质量工作的领导组成。
第十条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责任:
(一)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定公司施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二)指导和抽查各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三)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程施工质量检查;
(四)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协调解决重大质量事项和争端;
(五)考核和评价各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六)审核、推动优质工程的评选和申报事项。
第十一条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自动任免,不另行文,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公司工程部负责。
第十二条各项目部应设立施工质量管理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归口管理本单位施工质量工作,开展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质量信息管理及指导、考核项目部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程质量分级责任制
第十三条公司对施工质量实行公司管理,公司和各项目部控制所管辖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各项目部应制定、落实施工质量分级责任制,完善岗位质量职责、质量检查及考核办法。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改进措施等。
第十五条公司法人代表是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承建的工程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主管施工的副职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是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施工的项目副经理是施工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各级总工程师对施工质量负技术责任;主管施工质量的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十六条各项目部的各级相关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施工质量管理责任,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章施工质量检查
第十七条公司对公司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一年不少于一次的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在公司内通报或讲评。
第十八条公司工程部应对其所属辖的施工项目进行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的施工质量检查。
第十九条项目部应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质量大检查,检查结果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第二十条施工质量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
(二)施工质量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
(三)工程质量目标的制定、分解落实;
(四)对分包队伍工程质量管理及控制;
(五)岗位人员能力、业务指导、培训等;
(六)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预防、报告、处理;
(七)质量自查情况及质量整改情况;
(八)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及执行;
(九)技术交底情况;
(十)施工测量、试验、检测;
(十一)隐蔽工程及工序验收;
(十二)工程实体质量;
(十三)工程(交)竣工资料整理;
(十四)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
第二十一条责任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质量隐患必须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落实,并报送整改情况。
第五章工程质量报告制度和考核
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工程质量信息报告制度。项目经理部应采取工程质量简报形式向公司工程部报送工程质量信息。
第二十三条各项目部按季度填报中交集团工程质量信息统计报表(中交质表1),于季度末报公司工程部。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按年度报告质量工作计划与总结于当年12月中旬报公司工程部。内容应包括:
(一)本单位年度质量工作总结及次年工作计划;
(二)公司重点工程的质量和攻关、治理质量通病、创优规划等;
(三)公司级以上优质工程获奖情况。
第二十五条公司对各项目部进行施工质量年度考核,考核成绩纳入项目考核,并于经济责任制挂钩。
第六章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工程质量以预防为主,实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工程质量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工程永久性缺陷、使用标准降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工程需要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第二十八条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分级标准。不同工程类别按相关建设行业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工程质量事故等级。
第二十九条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相关建设行业规定及时报告。水运工程质量事故按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水运质监字[1999]404号)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90号)规定进行事故报告;铁路工程质量事故按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其它类型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必须在2小时内报公司工程部,并且填写中交集团工程质量事故快报表(中交质表2),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第三十一条工程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
(一)工程项目名称、地点、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及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四)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五)事故报告单位。
第三十二条发生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第三十三条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公司施工质量主管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公司范围内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发生质量问题,由各项目部组织处理,处理结果报公司工程部。若同时发生死亡事故,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肃认真进行处理。在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第三十六条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结果应在一个月内报公司工程部。
第三十七条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拒绝提供事故相关情况、资料的,提供伪证的,一经查实,由上一级单位按企业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各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工程质量事故预防、报告及处理细则,防止因工程质量事故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第七章工程质量创优活动
第三十九条按照局“实施精品工程战略”要求,加强创优意识教育,提高创优积极性,提高品牌效应。
第四十条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
第四十二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创优活动和质量检查,组织经验交流,观摩学习,共同提高,推动质量创优活动。
第八章奖罚
第四十三条公司各项目部应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信誉意识。
第四十四条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是对各项目部班子考核的重要部分,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公司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五条公司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各级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对承建工程施工质量负终身责任。
第四十六条对违反国家规定,擅自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影响企业信誉,使生产经营严重受损的项目部和个人不得参加各种荣誉评选,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对施工单位管理制度12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对施工单位管理制度13
一、建立了健全安全防火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责任到人。
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性火灾事件的处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停工前后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科学、合理地规划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划分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可燃材料堆放区、危险物品仓库等,并设置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
三、安全教育。
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学会使用消防灭火器材,掌握扑救火灾初期的应急方法。特别要加强对电、气焊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之持证上岗。
四、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临时用电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配电箱设置、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联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施工电源线的拆装必须统一由专业电工操作,杜绝乱扯乱挂的现象;员工食堂、宿舍等场所严禁用电炉子做饭、取暖,不得用“热得快”烧水,照明灯具、电热毯等必须定时开关,人员离开时必须关闭电源。
五、加强了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
严格落实易燃易爆场所动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件采用非燃材料做遮挡隔离板,防止焊珠四处迸溅而造成火灾隐患;施工现场外设立了吸烟区,不得在施工现场,库房、宿舍和床上等易燃易爆场所吸烟。
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同心同德,齐抓共管。
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减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有效地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施工单位管理制度14
一、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I.施工现场考勤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项目组成员外出执行任务时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施工队长外出前需要向主管项目经理请示。
2.项目现场的所有员工每天都必须准时。由于项目进展需要加班时,所有员工必须服从。
3.施工项目经理外出时应通知项目副经理。
4.请病假需要病假证明。
5.事假应向项目经理申请并填写请假单。
6.无故旷工三次或者连续旷工三天的,予以除名。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每天召开例会。
2.日常会议由施工项目经理召集,项目组管理人员和施工队长参加。定期会议的数据和决定应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和存档。施工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的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重要事项上报公司总经理。必须坚决执行常会作出的决定。
4.施工班组之间需要协调的问题应提交日常会议解决。在例会上,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作业要求、安全状况和最新工程动态。
5.每周例会由公司总经理召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组人员参加。定期会议的数据和决定应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和存档。公司总经理可根据具体情况扩大参与范围。
6.公司各部门之间、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调问题应提交周会解决。定期会议应传达最新的工程趋势、最新的`公司文件和公司精神。
三、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文件管理由项目组负责。
2.对施工现场的日常会议、每周会议和临时现场会议进行记录。
3.登记现场工作人员。施工队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项目签证、项目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项目检验资料、采购资料、合同等的整理归档
5.整理和归档项目中的其他文件、数据和文件。
6.各类档案应分类保管,备份不得丢失。同时,应建立相关的电子文件,以便于查阅。
7.项目组人员办理档案借阅手续。填写项目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四、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材料和外购件的入库必须经过项目经理的验收和签字。不合格材料不得入库,采购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仓库管理员必须清点所有材料和外购件,然后才能入库和记录。填写材料、外购件入库单。如有可能,应将其输入电子文件以备将来参考。
3.材料和外购件的账簿必须有日期、入库数量、出库数量、接收人、存放地点等栏
4.仓库内材料、外购件分类存放,堆放整齐有序,做好标识管理。应预留足够的通道,以便于搬运。
5.油漆、稀释剂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内。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如果散装材料和外购件不能入库,应对数量进行清理和覆盖,以防雨淋和日晒,避免损失。
7.储存在仓库中的材料和外购件必须做好防火和防潮保护。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进入仓库的重要区域。
8.材料和外购件出库时,必须填写领料单,由施工项目经理签字批准,领料员签字。
9.借用工具和设备,建立借用物品账户。严格办理借阅手续,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收、谁留、谁赔的原则。
五、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制度
1.施工期间不允许吸烟。
2.施工现场必须到指定的厕所。厕所使用后应随时进行清洁。
3.材料、外购件等物品分类堆放整齐。不要沿途溅落,及时清洁保养。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必须分类堆放,及时清运。工作结束后,应清理材料。
5.现场施工人员着装必须统一、规范、整洁。
6.工作场所必须保持干净整洁,轮流清洁,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要及时清除。
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坚决杜绝酒后上岗,酒后闹事,打架斗殴,勾结,毁谤等现象。
8.严格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尽量减少噪声扰民。
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新工人进入现场必须了解“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带。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械设备。上岗前检查各项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佩戴相应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4.使用砂轮机时,首先检查砂轮是否有裂纹或危险。切割材料时,应力均匀,切割部位应夹紧牢固。
5.高空作业时,系好安全带。禁止在空中无扶手的攀爬物上自由行走。
6.深沟施工边坡应稳定,并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7.危险部位的边缘和凹坑应严格围挡、覆盖,并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
8.根据需要设置足够的通道和安全梯。
9.装卸和堆放材料、设备和施工车辆及坑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10.配备专职人员指挥大中型施工机械。
11.小型和电动工具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体系&rdquo。
13.在施工现场悬挂、粘贴安全施工标志。
14.严禁违章指挥和操作。
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负责(持证上岗),其他人员不得接电。
2.施工现场每层必须配备各种安全配电箱。
3.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二次漏电保护。应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所有临时管线必须使用橡胶护套管线。电线必须牢固地架设,通常是架空的,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体上。
5.严禁用花式线、铜芯线拉接。违者将受到严惩。
6.所有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一个电气开关不能用于多种用途。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在故障或过载情况下运行。
8.有限公司
对施工单位管理制度15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施工现场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实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开工的工程项目
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逐级交底;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实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1机械设备及用电设备机具等,其性能应达到技术和安全要求。
2.2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防护用品。
3、用电技术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要求。
4、不能实施封闭作业的施工现场:
4.1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标志。
4.2在沿线各交叉路口施工作业时,要加设临时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可设专人监护。
4.3跨越公路、铁路施工时要设安全防护网。
4.4施工干扰路段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制订相应安全措施。
4.5交通堵塞或危险性大的施工作业,应设专人人员控制疏导交通和确保作业人员安全作业。
5、应注意的危险地方
施工现场内的’各危险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统沟、井口等;应及时设置安全防护,待危险消除后,方可拆除。对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险物应及时清除,防止掉下伤人。
6、雨期施工
6.1作业区域应有排水、挡水措施;防止沟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
6.2对山坡地带要加强检查,防止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造成事故。
7、关于地下电缆、光缆和各类管道相关内容
施工现场内的地下电缆、光缆和各类管道等,要设专人负责妥善处理。对各类架空线路,应保证电杆、线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位于居民区域或交通要道
施工现场在居民区域或交通要道时,应制定相应的防扰民和保证交通措施。
9、人、机混合作业时
司机应注意瞭望,作业人员应注意避让车辆,确保施工安全。
10、加强文明施工管理
各施工队伍要确保本施工区域内做到人撤现场清,实现文明整洁又节约。
1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各施工队伍要切实管理好本施工区域的安全工作;实现“三不伤害”。
12、考核
统一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条款
对施工单位管理制度16
为了规范施工队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要求施工队各班组严格执行。
一、劳动纪律
1、上岗前严禁喝酒,发现有喝酒者,当班不准安排上岗作业,并对其处50元罚款。
2、通知接班后,自通知30分钟内必须到井口房开班前会,迟到10分钟内罚款20元/次,超过10分钟罚款30元/次。
3、下班后必须将劳动工具全部交井口工具房,发现一次不交者,处30元罚款,造成丢失的,罚款50元,并按原价赔偿。
4、班中严禁脱岗、睡岗、漏岗,每发现一次给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
5、上班期间不准早退,早退者罚款30元。
6、请假一天者向跟班队长请假,两天者向施工队长请假,两天以上必须向劳资部门请假,不请假者,按每天100元进行处罚。
7、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向施工队长请假,如不请假者处罚100元/次
8、每周安全学习必须按时参加,由施工队长组织学习,如施工队长有事不能组织学习时,由施工副队长组织,如一次不组织学习,罚施工队长、副队长各100元。
9、每周安全学习时,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20元。每月学习请假不得超过2次,超过者按不参加进行处罚。
10、施工材料员必须12小时在井口房发放材料,清点好库房内的工器具,库房内材料、工器具必须码放整齐,并建立交旧领新台账,做好施工队领进材料的验收工作。
二、施工进度
施工队必须按照项目部每月制定的月度计划安排施工,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循环时间对班组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以出入井时间为准,班前会必须明确当班施工任务,施工质量和安全注意事项;
完成时间段,每节约1小时,奖励当班班组500元,超1小时,对当班班组罚款300元。施工队派专人对班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施工质量
1、掘进:掘进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掘进允许偏差0~250mm,超欠挖50mm,对跟班队长处100元罚款。
2、钢筋:钢筋绑扎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钢筋绑扎允许偏差为钢筋间距±20mm,排距±10mm,构造筋±30mm,保护层±10mm,超过或小于规定,罚跟班队长100元,竖筋必须全部用套筒连接,发现一个未连接,罚跟班队长20元/个。抹帮人员必须将合口、伸缩缝及蜂窝、麻面抹平、抹直,发现一处未处理到位,罚抹帮人员50元。
3、浇筑:配料必须按配比进行,尤其是外加剂的掺加量要按配合比牌板所用量掺加,发现一次不按规定配比配料,罚当事人100元;
振捣采取定点、定人进行振捣,发现振捣不到位,有蜂窝现象,罚当事人50元,跟班队长50元;合口必须合严实,合口板必须打直,发现合口部位平整度超过规定,罚当事人50元,跟班队长50元。
四、施工安全
1、当班存在的问题、隐患必须当班处理完毕,当班未处理完的应向主管队长汇报,发生特殊、严重问题时,必须立即汇报,对不汇报或虚报的,处罚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各50~100元。
2、二平台、吊盘信号工必须坚守岗位,打好本班信号,不能喧哗,不能窜岗、脱岗、睡岗,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主副信号房卫生要清洁,记录要填写清楚、详细,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二平台翻矸工必须将罐稳好,稳罐所用的钩子必须用铁丝或麻绳栓牢,否则罚款50元;交接班时,将钢梁上的土块等杂物清理干净,否则罚款50元。
5、跟班队长必须如实汇报当班生产任务、安全隐患、质量等问题,如果不如实汇报的’,罚款50~100元。
6、各班班组长应将当班所使用的工器具带好,如不带或没有带全的处罚班组长30元罚款。
7、井口工看好井口,井口周围的杂物要及时清理干净,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搜身制度,如不按制度执行,给井口工罚款30~50元。
8、所有入井人员严禁携带打火机、烟草、点火物品、手机下井,发现一次给当事人罚款250元,井口工罚款100元。
9、入井人员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好矿靴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0、二平台、吊盘信号工不能带手机上岗,更不能在班中玩手机,发现一次罚款250元。
施工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在施工中做到三不伤害,具体考核办法按照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对施工单位管理制度17
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包队施工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维护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管理,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外来承包工程施工的单位、团体和个人;本办法作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包队员工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考核、分析事故、追究责任的依据。
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管理工作体制。
第五条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合同化管理,明确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应当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严密界定各自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第六条实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承包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三证齐全,即“经营执照,安全管理资质证,经营项目资质证”,并经审查和验证,安全监督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监管资质证,方能签订《承包工程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
第七条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严格执行迪庆有色公司安全教育制度,对施工人员及新入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认真核实登记人员的’籍贯、身份证号码、简历等情况,建立员工档案,做好登记台帐,按公司的规定组织开展安全学习活动。
第八条各外包施工队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者,方可上岗操作。
第九条各外包施工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驻地代表人依法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承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条各外包施工队专(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各种安全检查和会议,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所在安全环保部门或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必须立即制止。
第十一条所有外包施工队员工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合同》要求,遵守和执行大红山铜矿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程序标准,落实责任和安全措施,接受公司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二条各外包施工队必须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与协调,执行各种安全指令。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对所用员工实施合同化、法制化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查获外包施工队员工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程序标准,比照《公司员工违章处罚规定》处罚,第一次违章,责令其到所在项目部学习,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并罚款100元;第二次违章,责令其到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学习,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并罚款200元;第三次违章,责令外包施工队负责人辞退此人员,并要求所有外包施工队不得再聘用此人员。外包施工队员工违章教育时间按《外包施工队员工安全教育制度》执行,违章情况实行行文和对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
第十四条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其员工严重违章,造成各种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经济损失二倍处罚外包施工队负责人。
第十五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作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第十六条外包施工队员工故意破坏生产设施、生产通讯,按原价二倍赔偿,若数额巨大,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施工单位管理制度18
一、施工队人员管
1、加强用工管理,对于使用外委施工队的单位,每月应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人员变动情况,报送人员变化表。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录用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按工程需要配备电工、钳工、电气焊工、管道工、木工等技术工种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为加强现场管理,并保证施工队长现场跟班作业,配备施工队长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3%,总人数不到100人时,配备的施工队长不得少于3人。每位施工队长必须通过公司严格的考核,合格后领取上岗证。施工队长持证后,标志着对各种工艺要求的透彻了解,应以身作则带领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过程,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配备专职安全员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2%,总人数不到100人时,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3人。
6、新录用的工人,3个月内不得从事采矿、天井掘进、竖井掘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6个月内不得独立作业。
二、对外承包的方式、范围的要求
1、各分矿原则上不准使用外委施工单位,但分矿无能力对某项工程进行施工的,必须报请公司,经公司同意后,方能对外承包。
2、各分矿对外承包的工程,要求采用清包方式,杜绝大包形式。
3、各分矿的工程对外承包时,大型设备、主要设备、主要器具,如:1O米以上卷扬、电机车、装岩机、绞车、矿车、水泵、变电(供电)设备等,原则上由分矿配备。
三、分矿对施工队的管理
1、分矿必须将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统一管理体系。选派责任心强、懂技术、懂业务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2、安全环保部对外委施工人员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教育,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不可进入作业。人力资源部教培处负责规范安全培训档案及文字记录。
3、各分矿要建立入井准许制度,凭准许证入井作业,严禁无入井准许证入井。准确掌握入井人数及工作地点。
4、各分矿设安全组,安全组由分矿和外委施工队伍派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安全组负责全矿的安全监督管理、安全检查、监督安全标准化建设、负责安全确认、车间级安全教育、协调分矿与外委施工队伍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事项等。
四、强制外委施工队伍推行安全标准化
各分矿要强制外委施工队伍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安全制度标准化、工程施工标准化、定置管理标准化、生活设施布局标准化。各分矿的新开拓中段,基建工程,必须按安全标准化施工,已形成的中段通过整改要达到安全标准化。安全标准化,要从工程设计、验收抓起,设计不符合的不能批准,无设计不能施工;重新制定工程验收办法。
五、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提取与使用
原则上外委施工单位每年向甲方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其标准为:工程额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工程,安全生产抵押金不低于6%的工程额提取;超过500万元的工程,安全风险抵押金在前项基础上按不低于超过部分的4%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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