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管理制度是指针对急诊科在医疗活动中需要遵守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包括急诊的就诊流程、应急预案、医护人员职责、医疗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急诊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急诊科工作的有序、高效进行,保障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以下是有关于急诊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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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管理制度1
一、目的
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合理利用资源配置,提高医院灾害事故急救能力,密切配合消防、公安、交通、人防、物资等部门进行抢险,使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二、适用范围
本院急诊科及各临床科室、预防保健所。
三、职责
(一)由院领导组织成立灾害事故急救方案及领导小组。
(二)由急诊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监督执行院前(灾害事故)急救工作制度。
(三)以急诊科医护人员为核心,各临床科室辅助完成灾害事故的救护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医院加强急诊科建设,有固定的人员编制,充实技术骨干,配备必需的抢救设备,提高应急能力,严格执行《基本医疗管理制度》中的各项急诊规章制度。
(二)设立灾害事故急救领导小组:详见本医院《对急救和救治突发性灾害的应急方案》、《接纳成批伤病患者的应急方案》。
(三)院前灾害事故急救范围:包括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如:暴雨、洪水、台风、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火灾、车船飞机事故、矿山塌陷、爆炸、毒气泄漏、武装暴力等人为灾害。
(四)急救过程:
(1)医院遇有灾害事故急救时应立即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科主任及时通知医院急救领导小组,组织足够力量抢救,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通知有关医院做好接诊准备,或要求现场增援,并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协调,尽力完成院前救护任务。
(3)遇灾害事故急救要严格实行就近、就地抢救原则,急、重、危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定时不得转院,首诊医院因病床、设备、技术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而病情又允许条件下,由专人护送至目的医院,并进行详细病情交接。
(4)急救的内容包括现场急救和途中救护,同《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5)院内临床科室及相应科室积极做好增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患者。
急诊管理制度2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对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科室。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严禁相互推诿。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一般急诊患者,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执行,由急诊室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
(二)重危患者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患者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三)如遇复杂病例,需两科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进行必要的抢救,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
急诊就诊制度
一、由接诊护士询问病情确定就诊科目后,办理挂号,并通知有关科急诊值班医生。病情复杂难以立即确定科别者,由首诊科负责处理。
二、接诊医生检诊后,记录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三、传染病患者应到隔离室就诊。
四、对重病及病危患者应即刻通知值班医生作紧急处理,然后办挂号手续。须有专人陪伴,随时观察病情变化。
五、接诊护士测体温,必要时测呼吸、脉搏和血压(重危患者必须测血压),一般患者用腋表,小儿、昏迷、精神失常、惊厥患者用肛表。
六、需要抢救的危重病者,在值班医生到达前,护士可酌情先予急救处理,如止血、给氧、人工呼吸、胸外按压、吸痰等,亦可请其他值班医生进行初步急救,被邀请医生不得拒绝。
七、紫绀及呼吸困难者吸氧。体温超过39℃可予冰袋或冰敷常温。呼吸心跳停止者即行胸外心脏按压、心内注射及气管内插管给氧、静脉输液等。
八、需要X光等检查的`患者,就病情需要,须有工作人员或陪伴人员陪送,或通知有关科室到急诊科检查。
九、病情需要时,可邀请其他科值班医生会诊。遇有就诊者过多或疑。难病例,应及时请上级医生协助。遇有大批急诊或病情复杂,需要多方面合作抢救的患者,应通知急诊科主任、医务科科长及院长。所有会诊及一切处理经过,应记入病案。
十、病情需要时,可转入急诊观察室观察。
十一、多部位伤的患者或多种(两种以上)疾病共存的患者就诊时,应由病情最危重的科室首先负责诊治,其他科室密切配合。
十二、有急症需手术者,按医嘱作术前准备,并通知手术室,如须住院,由陪送人或护士代办住院手续。
十三、重危病者入院时,由护士亲自护送,并对病区护士作好交班。
十四、急症由于交通事故、服毒、自杀等涉及公安、司法者,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
十五、护士应记录患者到达时刻、医生到达时刻及患者送入病区时刻。
急诊管理制度3
一、目的
通过对急诊患者接诊过程进行控制,使急诊患者及时、准确得到诊治,危重患者及时得到抢救,避免多科转诊,延误救治时机。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患者的接诊服务。
三、职责
(一)急诊护士负责急诊患者接诊、分诊工作,按医嘱及时进行各种治疗和护理服务。
(二)急诊科护士长负责指导接诊、分诊工作,协调解决急诊患者接诊过程出现的问题及意外。
(三)护理部主任、急诊科主任负责协调解决特大意外、灾难事件及大的纠纷。
四、工作程序
(一)急诊科专门设立一急诊班护士,负责接待来诊急诊患者,24小时值班。
(二)接诊护士应按急诊患者病情轻、重、缓、急分别处理。
(1)对接受治疗的患者,当班护士根据需要安排坐姿或卧位,并介绍环境,交待注意事项及患者须知。
(2)对外伤的患者,接诊护士应做相应的初步处理,如止血包扎、固定制动等。
(3)高热患者按医嘱予以测量体温、物理降温,并安排床位、保暖等。在病历上做相应的记录,并按医嘱给予治疗及护理。
(4)急诊护士接到危重患者直接送入抢救室,通知相关医生抢救,并参加抢救工作,开通各种抢救通道,准备各种抢救仪器。遇到因科内条件限制不能处理的急诊患者(如心脏破裂、股动脉破裂等)应立即送往手术室,争取抢救时间,在护送途中做好相应救治工作(如开通静脉通道等)。
(5)遇到由路人送来的无名氏,做好接诊救治工作的`同时,护士应向患者询问他的地址、姓名、电话,根据患者提供的资料,联系其家人或朋友。
(6)对神志不清而无人照看者,在做好救治工作的同时,接诊护士和医生同时检查、清点患者的物品并登记、签名后暂时保管。根据患者随身物品所提供的资料,设法通知其家人或朋友。
急诊管理制度4
1、分诊应由有经验的护士主持,一般急症要分清轻、重、缓、急依次就诊,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通知医生和护士长等,迅速组织抢救。
2、对患有或疑患传染病的.病人,均应到隔离室就诊,以预防交叉感染和传染病扩散。3、必要时,挂号、交款、取药等均可由医护人员或陪伴者代办。
4、扼要了解需要,重点观察体征,并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
5、根据病情需要,填写血、尿、粪等检验申请单,并记录在病历上。
6、急、危、重病人应先行抢救,而后补办手续。采取首诊负责制,各有关科室接到分诊护士通知后要积极主动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
7、遇到大批伤病人或突发性灾难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等协同抢救,遇到涉及法律等问题应向公安部门报告。
8、在分诊中遇到困难时,应由护士长组织护士共同会诊解决,以提高分诊质量,分诊符合率应在90%以上。
9、遇传染病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转到传染病医院,并按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时汇报,不能遗漏;遇为T≥38.0°C、伴有呼吸道症状的病例,应当将病人分诊至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对预检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10、遇涉及刑事、民事纠纷的伤员按院规上报院总值班。
11、遇急、危重病人立即进入急诊绿色通道。
12、遇外宾、港澳台同胞就诊,按上级相关规定做好预检接诊工作。
急诊管理制度5
一、急诊工作制度
1.中心设置急诊科(室),实行24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根据中心的功能任务,设置相应内部工作部门,中心并能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2.中心应由业务副主任负责与协调中心急诊工作,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3.急诊科(室)应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固定人员不少于60%,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临床工作3年以上的.医师参加急诊工作,轮换时间不少6个月。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值急诊班。进修医师至少应经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6.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转上级医院。
7.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急诊室应设立留院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留院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72小时)。
11.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急诊病人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二、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班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病员抢救完毕后,主持者要及时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急诊管理制度6
1.医院设置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并能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2.医院业务副院长负责与协调医院急诊工作,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能力,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3.急诊科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至少应经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医务科、护理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5.急诊科-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6.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7.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急诊科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急诊科应设立留院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留院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72小时)。
10.对危重病人适合转移者要及时转入ICU病房,由专职医师与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规范管理。
11.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急诊管理制度7
为加强临床专科护士的培养,完善我院护理人才队伍体系,提高护理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医院改革与发展需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临床专科护士的培养及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在我院的深入开展,提升护理人员综合素质,完善护理梯队建设,提高护士在专科护理领域的专业技术水平,促进护理工作和临床诊疗技术的同步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有计划、分步骤地在重症医学科、急诊急救专科、血液净化专科、手术室专科、儿童ICU专科、心血管专科、骨科专科、肿瘤专科、糖尿病专科等领域开展专科护士培训工作,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专长,能较好地解决实际专科护理问题并指导其他护士开展相关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护理事业,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临床护理骨干。同时,通过强化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探索建立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的护理人才培养模式,形成较为完善的在职护士培养体系,促进我院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三、临床专科护士的`培养
1、参加临床专业护士培训者须具有执业护士证书,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参加重症医学科临床专业护士培训者要求具有3年及以上重症医学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参加手术室临床专科护士培训者要求有3年及以上手术室护理护理工作经验;参加急诊科临床专科护士培训者要求有2年及以上的急诊科护理工作经验;参加肿瘤科临床专科护士培训者要求有3年及以上肿瘤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3、热爱护理事业,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及为护理事业奉献精神,有一定的外语基础,本人自愿并经科室选拔、推荐。
4、送出参加专科护士培训者必须与医院签订《护士外出进修合约》,接受市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的专科护士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市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专科护士资格证书;对未完成培训学习以及回院后不能或不愿开展专科项目者,按合约处理。
四、临床专科护士的管理
1、所有临床专科护士,必须取得相关临床专科护士资格证书。
2、临床专科护士每年从事本专科护理实践时间应达到个人临床护理工作总时间的三分之二以上。专科护士应主动、及时地掌握本专科领域护理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每年至少1次参加本专科市级或以上及以上护理继续教育项目的学习,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
3、临床专科护士应注重加强科学研究,每3年至少在护理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科护理工作论文或综述1篇以上。
4、临床专科护士应加强对其他护理人员的专业指导,并对专科护理有关工作提出完善和改进建议。
5、临床专科护士精通本学科基本理论、专科理论和专业技能,掌握相关学科知识,掌握专科危重病人的救治原则与抢救技能,在突发事件及急重症病人救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6、临床专科护士享受专科护士岗位津贴。经确定后的专科护士享受N4级绩效工资,如任期不满调离专科护士岗位或不能履行专科护士职责者,不再享受此待遇,具体详见《大足区人民医院推进护士岗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五、临床专科护士岗位职责
1、在病区护士长的领导下,制定专科护士年度工作计划及年终总结。
2、参加护理部领导的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主管相应专科护理工作小组的工作,并履行相应的职责。
3、主持并组织、指导本院本专科领域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组织制定本专科护理工作指引,制定并审核所在专科各项护理工作标准、护理质量评价标准等。
4、参加医疗查房,参与危重症病例、疑难病例讨论,分析病人的护理问题,针对护理问题制定护理计划;组织院内护理会诊,解决护理疑难问题,指导临床护士工作,确保本专科护理质量。
5、掌握本护理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积极组织本专科的学术活动,根据本专科发展的需要,确定本专科工作和研究方向;有计划、有目的、高质量地推广和应用专科护理新成果、新技术、新理论和新方法。
6、培养专业护士,协助制定医院专业护士人才培养计划。
7、开设专科护理门诊,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
急诊管理制度8
一、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
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
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10分钟内接诊患者,进行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
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
六、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一周。
七、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急诊管理制度9
一、目的
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设施配置,规范操作程序,利于急救患者及时得到救治,提高院内急救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对院内急救接诊、诊疗的过程控制。
三、职责
(一)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急诊科人员日常工作安排。
(二)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配置、领用急诊科急救所需设施及器材。
(三)由护士长、质控护士负责对急诊科设施及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使用记录进行控制。
(四)急诊科各级医护人员实施院内急救接诊、诊疗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急诊科设施策划及配置:
按国家对急诊科设施的规定要求配置所需的设施及器材。(详见《急诊科设施配置及管理制度》
(二)日常工作安排: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急诊科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制定一定时间内的`医、护人员值班表,并对医护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急诊科24小时开诊。
(三)急诊就诊范围:
为了急诊患者方便就医,及时得到救治,故制定急诊就诊范围:
1、急性外伤;
2、急性腹痛;
3、突发性高热;
4、各类休克;
5、各类大出血;
6、心、肺、脑、肝、肾功能衰竭或多脏器功能衰竭;
7、昏迷、抽搐、呕吐;
8、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食管内异物或疼痛、出血;
9、中毒、中暑、自缢、淹溺、触电;
10、急性过敏;
11、其他急性病症。
急诊患者往往比较复杂,表现千差万别,因而不要死卡条文贻误病情。
(四)院内急救患者的接诊:
1、急诊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要严肃、认真、迅速、敏捷地救护患者,对患者态度和蔼、热情负责。
2、当遇有急、危、重患者时,分诊护士应立即将其送往急诊专科诊室进行救治,后补挂号手续。
(五)院内急救患者的诊断、治疗:
1、首诊医师对就诊患者认真负责,仔细询问病史、仔细查体,作必要的辅助检查,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救治。具体工作程序参照《常见疾病基本诊疗规范》和《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中各种急诊疾病的诊疗常规。
2、如果首诊医师发现就诊患者的病情涉及其他专科或确系他科诊治范围时,在完成各项检查并作了必要的处置、写好病历后,再请有关专科会诊。危重患者应由首诊医师陪送。
3、病情较重的患者,当值医师应决定是否收急诊留观或收住院,经抢救后的患者,如病情稳定或允许移动时,应迅速送入病房或手术室。
4、值班医师对急救留观患者负责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写好留观病历及观察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5、对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做好登记及报告工作,遇有交通事故、吸毒、自杀或有伤情异议等患者及涉及公安、司法情况时,由值班人员报告总值班,通知有关单位。
6、护士认真执行医嘱,及时配合医生抢救工作,要对急诊抢救设备、药品保证完好、充足,并做好护理观察记录。(详见《急诊医嘱执行管理制度》)
7、急诊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要主持各种抢救工作及死亡病例讨论、会诊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8、当遇有特殊情况时,当值医师要及时、如实向上级领导报告,白天应向急诊科主任及医务科主任报告,夜间报告医院总值班,请求处理意见,避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急诊管理制度10
1、急诊科由科主任和护士长负责急诊科的日常工作。各科参加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服从医教部和急诊科领导和指导。
2、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窜岗、迟到、早退。工作中做到礼貌待人、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简化流程、尽心尽责地为群众服务,要熟练掌握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遇特殊情况医院传呼时,休假的医务人员也应及时到位,参加抢救工作。
3、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认真填写急诊日志和门诊病历,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检查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记录要及时详细,处置要正确规范,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
4、严格执行急诊首诊负责制、值班及交接班制度、会诊制度、疑难危重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留观病历书写制度、急诊科病人入院护送制度和各种危重病人抢救流程等相关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急诊急救绿色通道畅通。
5、抢救器械、药品齐全完备,随时处于应急状态,并做到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贮存。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一切抢救物品不得外借。
6、保持急诊手术室清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急诊手术室所有敷料、针筒及器械均应灭菌消毒,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7、加强观察病人的管理、观察病人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留观中发现可疑传染病,须做好床边隔离,并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对疑难病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多科会诊。
8、急诊检验、影像等检查要做到迅速、及时、准确。
9、保持环境清洁、室内安静、秩序良好。做好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
10、加强安全管理。遇重大问题:如重大伤亡事件、集体中毒、甲类传染病、重大事故纠纷等,需立即报请总值班、科主任、医教部、护理部及相关院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抢救治疗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规范、完整做好抢救记录,妥善保管好病历资料。
急诊管理制度11
1、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士担任急诊室工作,轮换不应过勤。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由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2、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需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3、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4、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5、急诊室应设立若干观察病床,病员由有关科室急诊医师和急诊室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6、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急诊病人不受划区分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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