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监控管理是保障系统稳定运行、提高系统可用性、故障影响的重要手段。通过对系统各项指标的及时监测和分析,可以发现潜在问题,预测并预防故障发生,从而保证业务的连续性。以下是有关于系统监控 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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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监控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校园安防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校园安全防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控室值班登记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岗,不准随意离岗离位,否则按漏岗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2、监控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完成好学校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
3、监控人员对校园的事故等录像应该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二、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1、学校专人做为监控人员,服从校长的安排,有权使用和管理监控设备。
2、监控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3、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上网,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室内严禁烟火。
4、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5、教师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必须持有校长的批条,否则不予接待。
6、任何人都不得从监控室拷贝资料,特殊情况需拷贝必须经校长批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些后果自行负责。
7、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做好登记,并及时进行维修。
系统监控 管理制度2
1、监控维护、修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各后方可上岗。监控制值班人员不得脱岗,当发现异常或故障时,应在2分钟内汇报安全矿长,调度员应及时调清情况安排处理,并汇报值班领导及矿调度。
2、凡应安设监控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监控分站,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动力开关、闭锁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系统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通风安全科严格按规程措施的要求进行安装。
3、凡应安设监控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在开工前,必须由施工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的措施提出“安装申请单”分送通风、机电部门。通风部门接到“安装申请单”后,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使用单位负责提供接通电源及控制线,在进行连接时,必须有人监控人员在场监护。
4、监控装置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入井前经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和监控分站防爆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各项指标调试,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否则,必须立即更换或上井检修。
5、井下装置要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周进行一次调试和试断电、调试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调试时就使用地面空气和标准气样进行调试,甲烷传感器每7天由监测工和瓦检员、机电工在现场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在测试和使用过程中,断电功能失效后,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头面的施工,及时处理,处理好后才能恢复施工。完毕后必须认真填写调试维护记录。
6、井下装置发生故障时,先由瓦检员就地代替传感器进行检查,但断电装置必须在8小时内修好,投入使用,否则必须停产修复,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包括检修、更换装置关连的电气设备)必须经矿总工程师书面批准。
7、如果监控装置与人工检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在正负0.2%范围内,应以测值大的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停用监控装置。
8、瓦检员、安检员、采掘班组长每班至少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监测装置和支线电缆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风调度并协助处理。
9、监控装置应定计划进行全面检修、清扫、调试、校正、监控分站必须每天进行防爆检查,严禁失爆。
10、凡属于装置关连的电气设备、电源线、控制线均由管辖范围区队的机电维护人员负责安装,在装置拆除时,必须与通风部门联系现场共同进行,因故障检修与监控装置关连的电气设备,需要停止装置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在监控维护人员配合下进行检修工作。
11、使用监控装置断电的工作面、井巷等地点,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方准人工复电。
12:监控中所获取的各种技术资料均需保存8年,井下监控装置故障登记表、设备仪表管理台账、检修记录、巡检记录、中心站运行日志、矿井安全监测重点日报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使用情况月报、季报等、应长期保存,未经总工程师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消毁任何技术资料。
13、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声光箱及电缆,只许监控维护工或瓦检员按规定位置移动,严禁擅自移动或停用,停用监控装置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否则追究停用者责任。
14、采煤工作面从运、回巷门子口至工作面,掘进迎头从开门点到迎头所有监控设备由施工单位看管,被盗或故意损坏的责任者开除矿籍留矿察看的处分,如查不出责任者按发下标准情况由施工单位赔偿,探头被盗:20xx元/个,损坏探头:500元/个,探头线被盗:5元/米。区长罚款50元,各工作面的探头均由当班的安全员和瓦检员负责,维护、看管,如当班瓦检员、安检员未发现汇报,各处以300元罚款,传感器线每丢失1米按20元计罚,传感器线被人为砸断,每处罚款200元,特殊情况除外。
15、各区队的责任管理范围,按通风工区当月划分的范围执行。
系统监控 管理制度3
1、监控中心是设备运行、监控的心脏,直接关系到小区的各项安全、。为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
3、各种相关制度、规程、流程、应急电话等须上墙。
4、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工作流程、规定,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须全神注视显示器、仪表、信号灯等,认真作好记录,交班时双方须对设备状态进行检查。
5、火灾报警控制、联动系统的终端设备(如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须将主令开关置于自动档,监控中心联动柜可置于手动档。当值班人员发现报警信号后,须立刻核实信号的真伪,信号为真时,将其置于自动,并按相关程序对设备进行操作,信号为误报时,及时将设备复位。
6、防盗监视系统的贮存器,火灾报警控制器中的’报警记录,ba系统的信息记录,门禁、红外防盗系统报警记录等应保存、更新,硬盘信息记录保存三天。
7、严格监控中心来访人员,人员进出请填写《监控中心人员出入登记表》。
8、监控中心设备应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修保养、计算机软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备份,定期清理垃圾文件、修复软件。使用者应在使用界面内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程序、密码等。设备供货商/保修单位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调试、维修、系统升级时必须征得管理处同意、登记,且管理处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方可进行,无关人员不得操作监控中心设备。
系统监控 管理制度4
监控录像记录是对一定时间、空间内所发生的具体情况的真实记载,对于事
后分析事情发生的起因、过程和结果,都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作用,并被司法机关列入证据范畴。因此,特对监控录像记录的保存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每日录像录制完后,须填写《监控录像记录使用保管记录》,并在记录上做好起始时间、地点、部位等标识,保存期限一般为15天,保存期满后,经管理处护管主管浏览,确认无重要情况需要保存后,方可进入重复使用程序。
二、管理处应备有用于复制保存重要情况的专用录像工具设备。所谓重要情况录像,系指现场摄制的已经发生的或有迹象表明有可能发生的治安事故、刑事案件,包括可疑的’人或事,并对事后分析事故(案件)发生的原因、过程、结果和所涉及的人员等,以及对事后处理事故(案件)能够提供帮助的实况。
三、对有重要情况记录的录像记录,须保留至事情处理完毕后,再将有重要记录的录像时段,复制到重要情况专用录像设备上。经播放确认复制完成后,报请管理处领导同意,原记录时段可转入重复使用程序。
四、重要情况专用录像记录应编好目录,确定专人妥善保管,定期检查,防止丢失损坏。
五、重要情况专用录像记录列入长期保存范围,保存时间不少于一年。
系统监控 管理制度5
(一)为加强安全监控管理,切实发挥安全监控系统在事故防控方面的安全保障作用,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
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1、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2、工作期间做到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工作台上资料摆放整齐。
3、认真观察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填写当班各种运行记录,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及时进行处理。
4、认真观察各地点监控数据有无异常变化,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井下值班人员,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5、值班人员不得从事与监控系统无关的其它工作。
6、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各种操作,杜绝操作失误。
(三)监控系统设备和设施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瓦斯监控系统,按要求配足监控设备。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2、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在煤炭行业允许准入的厂家内购置安装、使用。瓦斯监控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3、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小于300mm,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
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地点测值的`地方。
4、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xx)要求。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要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绘制布置图。
5、各种传感器的备用量不得少于在用量的20%。
6、瓦斯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15天必须将瓦斯监控探头用标准气样调试一次,其他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7、发现瓦斯超限时按程序及时报告并处理,如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切断控制开关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煤矿安全规程》(20xx)允许范围时,方可人工复电。
(四)监控系统资料管理制度
1、安全监控系统应建立健全各种账卡及报表:
(1)设备、仪表台账
(2)监控设备故障登记台账
(3)设备检修记录
(4)巡检记录
(5)中心站运行记录
(6)监测日报表
(7)安全监测设备月报表、季报表
(8)监控系统示意图,并定期整理归档。
2、不可随意更改安全监控主机电脑系统,防止文件的删除或者数据丢失,保证监控软件的正常运行。
3、当班监控系统值班员必须认真监视终端机所显示的各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负责传输监测数据和上报各类报表及图纸,负责打印日报表。监控系统值班员每天必须将日监测报表报矿长、总工审核。
4、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无数据及瓦斯曲线不正常时,必须立即通知调度室,瓦斯超限报警及系统故障处理情况要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监控系统值班员必须将每班下井人数及时发送短信汇报矿长。
6、当井下采掘面、通风系统、通风设施、设备发生变化,及时向服务站联系,做好系统监控图纸的更新。
(五)监控系统设备检修制度
1、地面监控中心站必须实现双回路供电,应设置防雷电、防火装置,监控设备必须专机专用,不得插入u盘、光盘等可能携带病毒的移动设备。
2、井下各传输设备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动力电缆等共用,要对电缆进行悬挂,电缆的敷设、连接方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xx)要求。
3、监控室必须配备空调设备及抗静电地板,配备两台主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配备打印机。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系统必须有断电状态、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打印报表功能。
4、煤矿监控系统、甲烷断电仪等监控设备的馈电开关、启动器等的工作状态应采取措施进行测试,每月不少于3次,有测试记录可查。安全监测设备调校、校正每月三次,甲烷传感器、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监测设备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20xx)要求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本在设备设置地点进行调校。
(六)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出现监测系统无数据传输、瓦斯超限、通讯停止或者风机停止运转时,应按以下程序处理并上报回复:
1、监控系统值班员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值班员,并做好记录;
2、调度室值班员应立即汇报当班值班矿领导及总工;
3、由当班值班矿领导安排井下瓦斯检查工、监控系统维护员查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完毕后,瓦斯检查工、监控系统维护员应汇报调度室。
4、由监控系统值班员向上级安全监测监控中心回复指令,相关人员要在监控异常情况汇报上签
系统监控 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运行,提高监控系统的安全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在公司进行作业的相关方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监控控制平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所属区域内视频监视器、安全报警系统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信息管理部负责公司内治安保卫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内消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三章细则
第七条凡安装配备有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单位,单位主管领导应教育广大员工对监控系统设备设施及线路进行监管和维护,不得对监控系统实施破坏。
第八条确保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正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视频监控范围内设置障碍物阻挡监控视线,影响正常监控。
第九条公司相关单位安装配备有监控系统设施设备的’,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移动视频监视器安装位置和监视器线路。
第十条监控系统值班
(一)监控系统值班员由公司保安担任。
(二)监控系统值班员必须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随时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敏锐掌握监控信息,发现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三)监控系统值班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因特殊情况需离开时,经直接领导批准,在接班人员接班后方可离开,做到监控系统二十四小时有人监控管理。
(四)监控系统值班员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因私事会客,因特殊情况需会客时,必须经直接领导批准,会客时要严守秘密,不得将客人带入监控室内。
(五)在监控中发现的可疑人员及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进行跟踪监控,情况紧急时,可根据情况灵活果断进行处置。
(六)监控系统值班员要严格控制监控室内人员进出,无关人员不得在监控室(值班室)内聊天和处理其他事务。
(七)监控系统值班员对当班监控情况要作好详细的记录,记录的内容要具体、详实,以便存查。
(八)监控系统值班员工作交接时,交班人员必须将当班值班情况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有待办事宜必须有书面交接记录,双方并在登记表上签字。
(九)特殊情况下,相关单位需进行监控视频查询,应填写申请查询报告,报公司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查询。
第十一条监控系统的使用
(一)监控系统值班员要爱护和管理好监控系统的设施、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二)工作日夜间监控系统值班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设防,次日早上按规定时间撤防;休息日、节假日无特殊情况应二十四小时设防。
(三)监控系统值班员禁止玩弄监控设备,不得利用监控系统进行上网,拷贝文件资料、游戏和播放光碟等活动。
(四)公司领导以及上级部门因工作到监控室视察时,监控系统值班员应主动向领导汇报监控系统运作情况以及有关监控情况,事后向公司办公室领导汇报。
(五)雷雨季节,监控系统值班员应及时请示值班干部是否关机或开机,禁止擅自操作监控系统,确保系统正常运作。
第十二条监控信息和资料管理
(一)监控系统值班员应每天对监控录像进行播看,录像资料中当时不能清晰辨别的要作好标记,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单独储存备案。
(二)监控系统中的盗窃、火灾等事故、案件录像资料必须拷贝长期保存,并作好备案记录。
(三)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资料,应制作成光盘长期保存。
(四)监控系统值班员必须按照保密规定,严守秘密,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监控系统内的任何信息。
第十三条监控设备的维修保养
(一)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应作好记录并及时报告。
(二)对一般的设备故障能自己排除的,可以自己解决,不能排除的不得擅自处理,由公司办公室联系信息管理部进行维修。
(三)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监控系统值班员应每日将监控设备进行一次表面清扫,做到无尘圾;定期对系统进行自主保养,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第四章考核与奖励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个人未经公司允许,私自改变监控系统安装位置和线路的,对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办法》、《消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责任人责任。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个人不按本制度执行,使监控系统无法正常对监视区域实施监控录像的,对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办法》、《消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责任人责任。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个人不按本制度执行,导致监控系统遭受损坏的,对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办法》、《消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责任人责任。
第十七条对积极举报、制止破坏监控系统的个人,按照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办法》、《消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系统监控 管理制度7
1、必须保证网络畅通,24小时正常可靠运行。
2、监控员应随时监测监控数据变化情况。
3、监控员不准使用微机从事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4、监控设施不得私自拆卸和连接各种设备。
5、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必须安装有效的杀毒软件及时升级。
6、监控员发现信息传输过程中断或无数据时
①如因操作不当,删除程序、关机等,必须在半小时内恢复。
②如固监控系统设备问题,必须在两小时内恢复。
③如果是网络线路或系统问题,必须立即通知网络公司并要求其在4小时内恢复,将处理记录备案,同时按规定上报。
7、监控员及监控系统维护人员要具备专业知识并取得专业证书。
8、监控主机必须装备份,运转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能马上投入运行。
9、安全监控系统必须与县、市、省煤矿瓦斯信息网联网运行。并具有市局的验收合格文件。
10、有专用机房,机房设计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有声光报警装置。
11、中心站计算机电源由在线式不间断电源或交流稳压器加后备式不间断电源供给,对实现联网的主机装备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12、监控系统必须有防雷保护措施,机房具有防雷接地设施,并且设施齐全可靠。
13、当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小时,应更换电源。
系统监控 管理制度8
根据国家以及省、市GPS相关法律、法规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实现道路运输业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GPS车载终端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GPS车载终端系统使用与维护
1、驾驶人员应通过培训教育学会正确使用GPS车载终端系统接受公司监控平台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对车载终端日常维护工作发现车载终端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向公司有关管理人员报告及时进行维护且不得拒绝维护人员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2、确保GPS车载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严禁人为关闭车载终端或屏蔽卫星定位信号如拔线、灌水、遮挡接收天线等私自改接电源、变更车载终端的使用性质和结构。
3、在行驶过程中如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不要向监控平台发送与车辆行驶无关的消息。
4、严禁向监控平台发送虚假报警信息扰乱GPS管理工作平台的正常使用和破坏报警功能不能私自撤换、加装GPS车载设备或将其另作他用。
5、车辆在运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车辆抛锚、交通管制或抢劫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进行报告。
6、自觉接受管理平台的监控对车载终端或监控管理平台发送的警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通讯信息时必须立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
7、SIM卡是GPS车载系统的信息传输载体,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出另作他用。
8、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车辆进入加油站时,严禁接听或拨打车载电话及操作GPS车载终端设备。
9、操作GPS车辆定位系统应注意行车安全。
10、当监控平台向车辆发送有关调度消息时,有液晶屏幕的在车辆行驶中为了安全暂时不要阅读,可找宽阔处在能够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停车阅读。
11、驾驶员在到达终点或停止营运时应逐条阅读完GPS车载系统中的未读消息以便即时获悉公司向车辆发送的调度信息,即保险、一二级维护到期提示等。
12、GPS车载系统是一种高精密设备,应保持GPS终端设备清洁、干燥附近不得堆放杂物或使用带有金属成分的`物品对设备造成屏蔽或无线干扰应注意保养,不得用清洗剂或水清洗设备,避免因进水而导致电路短路烧坏车载设备。
13、车辆出车前应仔细检查GPS车载设备,保证在行驶过程中GPS车载系统工作正常。
14、公司管理部门应与安装厂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技术人员协助安装、维护、更换设备确保GPS终端设备更换、维护、维修到位。
15、GPS车载终端设备的拆装必须经本单位生产、安全部门同意后由安装厂家进行拆装各单位派人进行监督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
二、GPS监控平台使用与管理
1、GPS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坚守监控岗位不擅自离岗遵纪守法不徇私舞弊。
2、认真学习GPS监控操作和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车载终端监控管理系统的各项功能和具体操作爱护监控设备保证监控平台正常运行。
3、及时在监控平台上完善、更新车辆和驾驶人等基础资料情况的录入工作做好本单位运行线路分段限速的摸底调查工作保证车辆基础数据的完善性和准确性。
4、每日确保GPS监控平台的适时在线监控若遇客观原因不能登陆平台要及时报告集团公司监控信息中心以便及时协调处理。
5、每日对本单位的所有车辆进行监控按规定点击查看车辆的运行动态。对于报警车辆和不在线车辆要及时发送预警信息作好登记和处理并将信息情况和处理结果填写《道路运输企业平台监控日志》留存备查。
6、每日须利用GPS监控平台功能监控车辆的适时运行动态。
1)及时发现车辆超速、跨线路运行、不按规定时间运行及运行异常等情况并及时提醒和纠正发现车辆紧急报警情况要立即查明原因及车辆位置等信息并及时处理
2)当发现道路塌方、泥石流、冰凌严重情况以及接到险情报告后要通过GPS或电话迅速联系已发车出站的客车驾驶员提醒应注意的安全操作事项并迅速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及时与路段所辖公路养护部门联系如实通报道路险情现场情况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并通知客车驾驶员、售票员必须服从公司管理人员和路面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确认隐患排除后恢复通行。
3)要充分利用GPS加强对收班车辆的监督管理,凡应收班而没收班或收班后继续在运行的车辆要及时搞清状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防止车辆私拉乱跑严防收班车辆管理失控。
4)严禁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GPS的车辆行驶速度进行擅自修订对应正常运行而没有定位数据返回、无法定位的车辆及时通知技术人员查明原因并在事后及时进行严肃处理超速行驶、以及窜线、要及时发送短信警告采取措施进行制止、纠正并在事后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7、负责本公GPS监控管理系统的日常监控情况及时做好各类监控信息数据的处置、登记、归档等各项工作内容记录填写要详实、准确归档要规范、及时。
8、每天对监控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驾乘人员的违法、违纪、违章、违规行为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时进行教育处理。
9、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监控平台相关技术数据和依据。
2、GPS监控平台及责任人岗位职责
1、对本单位车辆的运行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管建立监控台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处罚不徇私舞弊。
2、组织解决硬件、软件方面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GPS监控管理系统正常工作。及时更新监控软件监督、指导监控工作情况。
3、对加班、雨冰雪、跨方等路段运行车辆、执行特殊运输任务等情况运行车辆应对其进行重点监控管理并在上述车辆发车前向GPS中心监控报告车辆运行轨迹变更等信息。
4、对本单位的车辆按相关规定进行安装、使用GPS信息平台系统并及时维护确保车载GPS系统运行正常。
5、对于平台不在线车辆、运行情况异常、收班情况异常等车辆以及跨规定线路运行的车辆要及时追查原因进行及时处理。发现车台损坏应及时向GPS运营商报修监督维修过程。
6、对平台上发现的报警车辆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违法违规驾驶员及时进行处罚和教育。
7、在对平台数据的准确性或车载设备的完好性有疑义时及时向GPS运营商进行验证确保GPS系统和设备的完好。
8、保证车台正常运行做好驾驶员对设备使用的宣传、教育工作避免人为破坏车台的行为发生。
9、发现加夜班、高速公路行驶、夜班车、长线落地休息等安排不合理导致车辆可能违规运行时要及时报告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及时处理确保不发生车辆夜间22点至次日早上6点前在三级及三级以下路面行驶以及出现疲劳驾驶、违规行驶等事故隐患。
10、定期考核所有安装GPS车载终端的营运车辆的在线情况、超速情况、疲劳驾驶情况、越线经营情况等进行考核管理。
11、每月统计、分析GPS管理情况将本单位GPS车台的安装、使用、维护、管理和处罚情况进行统计并将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合理化建议一并汇总。
12、公司在日常监控中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知设备运营商进行维护。
13、每月收集整理GPS监控平台的运行情况将本单位车辆定位、超速、监控率等情况进行统计并将在监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合理化建议一起写入分析报告。
14、定期检查监控数据记录确认违规记录分析管理缺陷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15、每月对公司监控系统应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的领导并在公司安全例会上做专题汇报。
16、公司管理部门对本单位所有GPS终端设备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逐车逐台的全面排查并建立检查台帐对有故障的设备应及时联系更换安装确保动态监控措施的有效实施。
17、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监控管理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3、夜间及重点车辆监控规定
1、将本单位车辆进行分类管理监控。在全面监控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长途车、加班车辆、及夜间运行车辆的实时跟踪监控。
2、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加强生产组织部门与安全部门的沟通对当天运行的长途车、加班等运行车辆做好登记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实时跟踪监控。
3、加强夜间运行车辆的实时跟踪监控。对夜间运行的车辆特别时当天22时至次日6时阶段运行的车辆应重点加强安全监控。
4、监控人员承担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报职责。遇有雨、雪、雾、冰冻、大风、冰雹等恶劣天气时立即在当日5点通知到本单位主要领导并做好《恶劣天气值班记录》。同时应密切注意以天气变化情况随时按领导指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5、对可以预见的恶劣天气监控人员应提前一天通知到各单位和所有驾驶员及运营车辆并做好记录。三GPS监控平台值班制度
1、值班制度
1、GPS监控人员必须按时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提前报告由其他GPS监控人员值班。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履行职责认真监控发现企业监控平台不在线或运输企业存在超速报警等违规现象要及时提醒告诫并做好有监控关记录。
4、值班期间如发现严重超速违规的经提醒后仍不及时改正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填写好有关监控记录。
2、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按时交接并主动询问前班监控情况和有无其他交接事项。
2、交接班时要逐项点清有关器材数量并检查设施设备电脑监控、报警设施和其它设备等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并在值班记录本上作详细记录由交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3、本班的工作应尽可能在交接班前处理完毕需要续办或移交的事项应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并做好记录。
4、交接班双方要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如因设备器材交接不清或续办事宜交代不明事后发现或出现问题交接班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系统监控 管理制度9
一、负责为企业运输车辆管理运行数据查询服务。
二、负责监控平台设备运行状态管理、维护和报修工作,登记设备运行记录。
三、负责监控车辆运行轨迹和运行状态,对可疑车辆和地区按照运输部门要求实施重点监控观察。
四、对车载终端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障全部设备完好;
五、车辆管理员负责gps设备的维修检测工作,登记维修检测记录。
六、车辆管理人员要定时维护更新系统状态,保持信息传递速度和显示刷新速度。定期对计算机硬件进行维护处理。
七、一旦监控中心发现装有gps车载终端的车辆无法进行有效监控,监控人员及时填写gps设备检修单同时驾驶员或负责人安排车辆前去进行修理,驾驶员应及时对车载设备进行检测修理,不得无故拖延。
八、维修车间对gps车载终端建立检修登记制度,并配合相关部门定期对进修的车辆进行检测,确保设备完好。
九、负责跟进所有的物流运单,包括供货商出发的及各分公司之间调拨的运单,并第一时间发送商品货运通告,通知收货方。
十、负责在物流系统中完成直运到货信息的’登录工作。
十一、负责跟进货运过程中的每一个交接环节,必须确保货畅其流。
十二、负责确保商品按时供货、准点到位。
十三、负责确认发运商品是否安全、快捷、准点到达收货方目的地。
十四、负责处理货运中出现的各种不良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上报运输主管处理。
系统监控 管理制度10
1.在主管领导的带领下,认真做好监控调度工作;
2.认真学习监控中心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3.熟练掌握安全避险五大系统各种设备及各种软件的操作使用方法;
4.按时交接班,严格按照交接班制度履行交接班手续,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5.要坚守岗位,时刻注意观察安全监控监测系统、基站、传感器运行情况,认真填写值班运行记录;
6.发现安全监控监测系统、设备故障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处理结果要存档备案;
7.密切注意硐内安全生产情况,在接到人员报警或发现其它紧急情况,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启动广播报警系统通知工作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8.负责监视硐外监控区域安全隐患点的情况,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通知值班坑长,配合做好应急工作;
9.认真做好矿石计量监督工作,如实填写采矿计量记录;
10.负责上级部门来人检查讲解工作;
11.严格执行请示汇报程序和值班制度,保守企业秘密;
12.负责保养维护安全监控监测设备,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13.爱护办公设施,保持监控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14.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系统监控 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学院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的安全。为规范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应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校园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定时对校园监控视频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二、日常维护。保卫处做好每天对设备运行情况的检查,包括摄像头的牢固情况、编码器的运行情况等,杜绝设备停止工作现象的出现。
三、必须保证设备持续供电,开机时间为24小时不间断。供电设备有摄像头、编码器,意外情况需要记录,以备检查。
四、保密要求。所有视频监控录像信息均为学院内部资料,责任人必须严格依法遵守保密条款,掌握好密码,严禁资料外传。
五、除系统维护人员,系统管理负责人,校园监控视频领导小组成员外,未经允许,严禁无关人员使用监控系统。对查阅视频监控的人员、事因、时间作详细记录,并存档。
六、故障处理。视频监控系统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故障,应及时与视频销售商取得联系及时排除故障。
七、故意损坏监控设备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不得利用监控系统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系统监控 管理制度12
一、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不得迟到;
2.接班人员必须在接班时认真检查上班次的各项记录、设备运行情况、环境卫生等,发现问题必须现场向交班人员询问了解清楚;
3.交班人员必须在接班人员到岗履行完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不得提前离岗、早退;
4.交班人员必须把当班时的设备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未处理完的其它事项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不得隐瞒问题;
5.交接班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二、值班制度
1.早班(08:00班)值班人员认真打扫卫生,要求工作台干净整齐、地面干净无杂物、室内外玻璃干净明亮、窗台无灰尘;
2.值班人员中午、下午就餐时间为30分钟,就餐完毕立即到岗值班,不得餐后在外逗留;
3.严禁私自调整班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告知主管领导,得到同意后必须按主管领导安排值班;
4.值班期间要着装整齐,按要求穿戴工作服,保持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5.值班期间不得无故脱岗、睡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6.值班期间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值班记录,要做到规范、整洁、工整、清晰;
7.值班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不得延误;
8.值班期间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不得为他人调用、查看、下载监控视频、音频、监测数据等各类资料;
9.值班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严禁非监控室工作人员操作监控监测系统设备;
10.严守企业保密制度,不得向他人泄漏监控监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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