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具的管理制度”是指对测量工具、计量器具等量具的采购、使用、维护、报废等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它旨在确保量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同时降低量具浪费和损坏的风险。以下是有关于对量具的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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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量具的管理制度1
一、目的:计量器具是公司制造产品时量值传递的主要工具,为加强计量器具的管理,为公司质量目标提供有力保证,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发放、流转、封存、停用、报废、校验工作都应遵循本管理办法。
三、职责:本办法的主要责任者为计量器具管理人员(技质部设专人负责),其次为采购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及使用人员。
四、计量器具采购、入库、发放、流转、校验管理:
(一)采购
1、购置申请计划由使用部门提出,并填写“物资申购单”。
2、申请者必须在“物资申购单”上注明计量器具名称、规格、型号。
3、“物资申购单”由技质部部长审核,生产副总及总工确认。
4、采购人员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进行采购。
(二)入库
1、计量器具到货后,应通知计量管理员验收,查对说明书,合格证,原始资料及附件应齐全,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如检验不合格,应立即通知采购和财务部门,办理拒付,退换或退货手续;新购进的计量器具、仪器,已超过出厂检定期的,要送计量质资部门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2、国内生产的计量器具生产厂家必须有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经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入库后,仓库人员应进行编号登记建帐。计量器具资料由计量管理员负责存档,并根据说明书制定操作规程。
(三)发放
1、使用部门填写“领料单”到仓库领用,“领料单”须经部门负责人和计量管理员签字。
2、凡属计量器具,出库后应到计量管理员处登记、编号。
(四)流转
1、计量器具如因生产任务或工作场所变动而需要流转,使用单位和使用场所时,由计量器具原领用部门到仓库办理相应的手续。
(五)校验
在用的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检率必须达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并建立校验记录台帐。
(六)计量器具的封存、停用、报废:
1、封存:因生产经营调准等因素而不用的计量器具,经计量管理员核实,企业分管领导批准后,贴上封存标志。封存后禁止投入使用,若要重新启用,则须经重新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2、停用:在用计量器具发生故障,在短期内无法修复的,计量管理员应立即报技质部负责人同意后停用,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启用,修复后应由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3、报废:凡已失准的计量器具,且不能修复,由计量管理员根据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数据办理报废手续,对报废的计量器具做废旧物资处理,严禁报废的计量器具流入使用,申请报废期间,不得使用失准的计量器具。
五、责任
1、计量仪器使用人必须妥善保管计量仪器,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发生遗失或人为损坏,则根据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照价赔偿。
2、凡使用封存、停用、报废计量仪器的,除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0元/次,并对因计量产生的质量后果负责。
六、本办法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实行。
对量具的管理制度2
管理制度
1、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
2、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
3、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帐、分户帐、分类帐,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
4、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
5、采购的计量器具应具有cmc或cpa标志(并附有许可证编号),不得采购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计量器具。
6、验收和检定合格后的计量器具方可入库,同时由计量管理员建立台帐并编制定期检定计划。
7、对验收或检定结果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医疗设备科提出退货报告,由原采购部门办理退货。
8、计量器具经检定达不到原准确等级,但能达到低一级精度时,可作降级使用,并作好技术档案记录的更改。
9、经检定不合格且修理后仍不能通过检定的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员提出报废报告,经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对量具的管理制度3
1、检测室的技术资料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分类、统一保管。
2、下列资料应存档管理:
2.1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2.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2.3计量标准技术考核申请表;
2.4计量标准历次检验证书;
2.5计量标准装置履历表;
2.6计量标准稳定性和测量重复性记录;
2.7计量标准更换申请表;
2.8主标准器和配套仪器设备说明书、图纸和有关资料;
2.9电能计量检定规程;
2.10电能计量检定装置操作维护使用规程;
2.11各类计量装置检定原始记录;
3、电能计量标准检定证书、标准考核证书,由使用单位妥善保管,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4、管理人员对所保管技术档案的资料应登记注册,定期清点,若有短缺负责追回。
5、建立技术档案借阅制度,保证资料无涂改、损坏、丢失、缺页,保证清洁完整,外借时应登记,不得转借他人,按期归还;若发现技术档案的资料有丢失或损坏后,保管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
6、新购进电能计量装置(包括标准设备),随箱所带技术资料,开箱取出后,应先交计量专责人员或资料保管员登记注册后才能借阅。
7、各类检定原始记录经审核后,交资料管理员存档。
对量具的管理制度4
1、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发放、报废。
①各科室申请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均应经医院分管领导审查核准。凡不符合计量法规的计量器具,不得购置。
②凡购置的计量器具,应由专职计量工作人员和有关方面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③计量器具入库时,仓库管理人员应协助计量工作人员登记、编号、建帐、填卡,建好计量器具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各项入库手续。
④计量器具应妥善存放,防止损坏。
⑤发放计量器具应由使用科室填表写领取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并经主管部门计量人员登记备案后方可发放使用。
⑥属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发放使用前应同时由设备科填写器械技术档案一式三分。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⑦计量器具损坏需要报废时,使用单位写出申请报告,由计量工作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并写出鉴定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对于改型淘汰的计量器具,由医院直接通知使用部门办理有关的报废手续。
2、计量器具的使用、维修、保养。
①大型、精密计量仪器应定点存放,专人管理,专人使用,责任落实到人,未经主管人员允许,他人不得使用。
②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使用记录。轮换人员操作时,应填写交接班记录。
③仪器发生故障,使用人员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并填写书面记录。有关领导应尽快组织人员查明原因进行维修,并送计量部门进行鉴定。
④计量器具的放置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仪器本身需要的环境条件,并保持相对稳定。
⑤仪器使用人员应经常做好初级保养、维修工作,如清洁、防尘、固定螺丝等。
⑥器械维修人员对计量器具应定期检查,对在大型精密、贵重、进口仪器拆修时,应经医院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存档。
3、计量器具的技术档案和资料保管、使用。
①凡计量器具和测试仪器,均应按要求,建立技术档案。
②属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应按有关规定同时建立普通器械技术档案,将计量器具的.申报审批手续、合同副本、仪器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入档,并按规定分级管理。
③档案资料应由专人管理,不准外借,不得随意涂改。调换管理人员时应做好交接班记录。
4、医用计量器具现场抽检制度。
①为了保证计量器具经常处于良好状况,应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抽样检定。
②每次抽检数量应占周期内器具总数的10%以上,医院有条件检定的由计量室检定,不能检定的送检定部门进行检定,抽检合格的仪器要做好登记、记录入档,对抽查不合格者,应报告医院领导进行处理。
③计量器具在使用中发现问题时,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或计量管理人员随时安排检定处理。
④抽检合格率应高于周期合格率。
5、计量监督。
①医院可委托医疗设备科对医院计量工作负责实施监督。
②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者,责令其停止使用,并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③对损坏计量器具准确度隐瞒不报,给工作造成损失者,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④监督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执行情况。对违反制度,不听劝阻造成计量器具损坏者,要令其赔偿损失的一部或全部。
⑤监督检查各种文件、报表处方、病历等资料是否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⑥监督计量器具是否有超期使用现象。
⑦监督计量检定人员正确执行计量技术法规,保证检定数据的准确、可靠。
对量具的管理制度5
1、电能表、互感器检验无原始记录的,电能表每块罚款10~20元,互感器罚款每只罚款10~20元。
2、贸易结算的电能表、互感器没有经过检定合格的,电能表每块罚款50元,互感器每只罚款50元。
3、不按电能表检定规程要求进行误差调整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每年应制定标准电能表、互感器送检计划,电能表现场校验计划和电能表轮换计划,少一份罚款20元。
5、用户计量装置台帐不齐全的,少一份对表库管理员罚款10元。
6、客户对电能计量装置的疑问一周内没有做任何答复的,每次罚款50元。
7、各供电所不允许有周转表计和互感器,如存在,表计每块罚款50元,互感器每块罚款50元。
8、表库管理员发放的表计、互感器必须有记录,并认真核实业扩报装单、变更用电工作单中的内容。如记录不全对其罚款10元。
9、当表计、互感器烧毁需要更换时,应由计量所人员先领取计量器具,汇同反窃电大队到现场处理。如造成计量器具丢失,领取人按计量器具原价赔偿。
10、发生因封钳、封印管理不善遗失的,在24小时内立即报计量所,对当事人罚款500元并行政记过处分。
11、营销副所长每月未按时到计量所领取或交回抄表封钳、封印者,对其罚款100元,并追究其责任。
12、对因铅封领用数与使用数不相符的,应追究原因,如有丢失,对当事人每一粒罚款10元。
13、封钳、封印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除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外,视情节轻重罚款3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14、对必须加封而未加封或漏封的,三相电能表每块罚款100元,单相电能表每块罚款50元。(“必须加封”:是指校封和装接封)
15、如发现职工伪造封印,一经查实确定后,对负责人罚款300元,对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
16、对计量装置门未加封的,每发现一次罚款管区电工50元。
17、各供电所无封钳领用记录,每发现一次对营销副所长罚款100元。
对量具的管理制度6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量器具的分级管理范围办法,适用于计量器具分级管理。
本标准制订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计量器具的科学管理,保证生产、科研经营活动中计量器具的最值准确可靠。
对计量器具的分级管理是根据计量器具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国家对该种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计量器具本身的质量及使用的频繁程度而确定的,实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区别管理,全面监督’的管理原则。
在计量器具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实际情况对计量器具分abc三级管理,并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
1.1计量器具a、b、c分级管理范围
1.1.1a级管理范围
1.1.1.1本厂最高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1.1.1.2用于强检的计量器具。
1.1.1.3企业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能源及经营管理对计量数据要求高的关键计量器具。
1.1.1.4准确度高和使用频繁的计量器具。
1.1.2b级管理范围
1.1.2.1专用计量器具、限定使用范围的计量器具以及固定指示点使用计量器具。
1.1.2.2产品生产工艺控制、质量检测有计量数据要求的计量器具。
1.1.2.3用于内部核算、物资管理的计量器具。
1.1.2.4安装在生产设备上,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高,但非停产不能拆卸的计量器具。
1.1.3c级管理范围
1.1.3.1用于生产过程中关键部位,仅起指示作用的计量器具。
1.1.3.2对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不高,使用频次低,且性能稳定的计量器具。
1.1.3.3用于检测非关键项目的低值易耗、易损坏的计量器具。
1.1.3.4成套设备上不能拆卸的指示仪表。
2、计量器具a、b、c分级管理办法。
2.1a级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2.1.1凡列入a级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按国家检定规程要求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对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开展自检的.项目,要严格执行检定规程。
2.1.2暂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应制定校验或比较方法,报市技术监督局备案。
2.1.3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登记造册向市技术监督局申报,并由指定的技术机构执行强制检定。
2.2b级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2.2.1对于连续运转装置上拆卸不便的计量器具,可随设备检修期间同步安排检定周期,在日常运转中必须严格监督检查。
2.2.2对使用频次离和需确保使用准确度的计量器具(如质控点所配计量器具)应酌情缩短检定周期。
2.2.3通用计量器具专用时,按实际使用要求相应减少检定项目,但捡起证书应当注明准许使用地点,并在计量器具位置处标贴限用标志。
2.3c级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2.3.1对一些准确度无严格要求,性能不易改变的低值易损的计量器具,实行一次性检定。
2.3.2非生产关键部位起指示作用,使用频次低,性能稳定以及连续运转设备上固定安装的计量器具,实行有效期管理或延长检定周期。
2.4根据本办法编制计量器具分级管理目录,目录中应有计量器具类别、种别、名称、适用范围及检定周期。
2.5本广计量器具实行a、b、c彩色标志管理。
2.6a、b级计量器具必须有相应的检定证书和检定原始记录。c级计量器具应有原始记录或有cmc产品合格证印。
2.7本厂使用的计量器具台帐、卡片等均注以管理级别,对于新增加的计量器具在年底前按本办法的分级原则补充编入本厂分级管理目录中。
对量具的管理制度7
一、总则
1、为了加强计量器具的科学有效管理,有重点地管好、用好计量器具,确保量值的准确一致,特制本办法。
2、本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计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业生产、能源、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二、计量器具分类管理范围:
1、a类管理计量器具的范围
①鉴定系统计量标准器。
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检测方面的列入强检目录的计量器具。
③考核发电质量的.计量器具。
④工艺过程中的主要温度仪表。
⑤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⑥用于检测贵重物料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2、b类管理计量器具的范围:
①热工、电测监督条例中规定的主要仪表,及所有带热工保护的仪表。
②控制室内、监盘抄表的盘表。
③凡能安排周期鉴定的就地安装供指示用的压力、温度、电压、电流表。
④化学监督用的仪器仪表重要器具。
⑤试验用的携带试仪器仪表。
⑥修配用于质量检测,检修班组对检修工艺要求较高的计量器具。
⑦主要温度的一次元件。
⑧用于企业内部能源,物料核算的计量器具。
3、c类管理计量器具的范围
①不能安排周期检定的仅供指示用的压力、温度、电流表、电压表;
②不能拆装的测量用互感器;
③低值易损的玻璃器皿;
④拆装不便的一次元件;
⑤国内无处送检或送检有困难的计量器具;
⑥三级能源用电能表、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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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适用范围
为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对本企业在用的计量器具及有关计量检测设备按有关检定规程进行周期检定,使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在用的计量器具及有关检测设备的周期检定(校定〉工作。
2、职责
2.1生产部负责对本企业在用计量器具的a、b、c分级管理,开展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2.2供应部门配合生产部对特殊设备上的计量器具实施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2.3各使用部门配合质检科开展检寇工作。
3、工作内容与要求
3.1生产部根据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的使用频度、使用环境条件、测量对象等因素,每年末编制下一年度的周期检定计划。
3.2按周期检定的年度计划,每年向有关使用部门发出当年’周期检走通知单’,使用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检计量器具送至生产部。周期检定工作由生产部统一安排,各使用部门密切配合,使计量器具检定工作能按顺序进行,确保周检率100%。
3.3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的周期检定,严格按主持考核的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所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规定的周期执行。
3.4对列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按规定由市级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规定的周期执行。
3.5非重点部位计量器具可延长检定周期的二至四倍,一次性检定计量器具可在入库验收后投入使用,但修复后的应重新检定合格后方能再次使用。
3.6专用量具按周检计划送检。
3.7需委外检定的计量器具,各有关检定人员按周检计划,在规定期限内送有关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办好送检手续,做好计量。返回后发放至使用部门。
3.8生产部每年统计出本年度计量器具受检率、合格率及各部门送检率,报部门负责人。当合格率低于95%,须调查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使检定周期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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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广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执行计量实施细则,按计量法规搞好计量工作。
2各车间每月按实际需用报计量器具领用计划,由计量员统一整理后报综合办公室。
3各车间新领计量器具的说明书等资料,由计量员交资料室统一保管。
4各车间建立完整的计量器具台帐,与现场和公司计量器具总台帐相符。计量员必须掌握现场计量器具使用情况,有变动及时上报。
5使用计量器具的人员须了解其性能、使用范围、注意事项,要爱护计量器具,严禁超温、超压、超载运行,防止损坏其精度。
6使用中的’计量器具,必须按检定周期按时送检,未经检定或超期未检以及检定不合格或无合格印证和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
7各车间计量器具报废、检定、反馈等通知单,由各车间计量员统一交资料室保存。
8对检定期应检定而未及时送检,使用中造成数据误差的事故责任者,要给予一定处罚。
9计量员对使用、送检等情况进行总结,及时修改台帐,填写相应表格。并于当月25日前送交综合办公室。
10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对于不能按要求使用、保管计量器具的车间,给予一定处罚。
11有关人员应认真填写使用维修、事故记录,并妥善保管,不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自外借计量器具。
12计量器具搬运及拆卸时,要小心谨慎,不得无故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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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计量器具的校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对计量设备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设备的测量精度和准确性,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计量设备的控制(分析天平.计量容器等)
3、职责
3.1质管科负责计量设备的控制和管理,计量设备周期检定计划的编制。
3.2检验员负责计量设备的正确使用及维护保养。
3.3销售部负责计量设备的采购。
3.4质管科主管负责贵重的计量设备申购审核和周期检定计划的审批。
3.5总经理负责设备购置申请单的批准。
4、工作程序
4.1、计量设备的范围
用于对采购产品、半成品及最终产品检测所用的’设备。
4.2、计量设备的购置
4.2.1、使用部门需增添、更新计量设备时,由采购部负责人填写《采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采购。
4.2.2、采购人员按要求进行采购,设备购入后通知质管科按照《进货验证记录》中的内容,对其进行确认。
4.2.3、在确认过程中发现与要求不符或是设备损坏、缺件时由销售部负责向供应商调换。
4.2.4、计量设备经确认后由质管科负责送检,合格后进行登记、编号,进行标识,注明编号、有效期等,并根据使用的地点、位置,写入《生产设施、设备一览表》,统一进行管理。
4.3、计量设备的周期检定
4.3.1、质管科负责制订《设施保养检修记录》,并按其内容组织实施。
4.3.2、对需检定的设备和即将到期的设备及时送检,由质管科负责联系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并保存检定报告。
4.3.3、需自校的计量设备由质管科制订相应的自校规程,进行自校,并作好自校记录。
4.3.4、检定或校准合格的设备,进行合格标识,并标明有效期;校准不合格的,同样进行不合格标识,经修理后重新校准;对不便粘贴标签的设备,可将标签贴在包装盒上,或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4.4、计量设备的使用、搬运、维护和贮存控制
4.4.1、使用者应按使用说明书或规定的要求正确使用设备,确保设备的测量能力与要求相一致,防止发生可能使校准失效的调整,使用后要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4.4.2、在使用计量设备前应检查该设备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
4.4.3、对于重大的计量设备,搬运后应重新进行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4.4.4、对于暂时不用的计量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封存申请,质管科同意后予以封存,做好标识与记录;反之,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质管科同意,必要时送上级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并做好记录。
4.5、计量设备偏离校准时的控制
4.5.1、发现计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停止检测工作;并追查使用该设备检测的产品流向,再评价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确定需重新检测的范围并重新检测;质管科应组织对设备故障进行分析、维修并重新校准,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5.2、对无法修复的设备,经质管科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批准报废或作相应处理。
4.6、使用的计量设备应存放在适宜的环境里,防止设备遭受雨淋、曝晒,由质管科负责监督检查。
4.7、计量设备的记录保存由质管科收集、保存直至该测量设备报废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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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1、目的: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工具的超标领用及调任无交接等现象。
2、适用范围:员工使用工具的标准制定、领用、退库、交接、报废等。
第二章工具卡的使用及管理
1、《工具领用单》中设不同登记页:领用各类工具时在相应登记页上登记。
2、《工具领用单》由配件部保管,领用人领用工具时,仓库发料人员应在相应登记页填写领用工具的名称、型号、数量并让领用人签字。
3、工具的保管责任到人。部门统一登记专用工具,并确定工具保管责任人。各责任人负责此工具的日常保管、正常损坏后换领等工作,并对工具的限期内损坏、遗失等负责。
4、仓库应设专用帐目,对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工具领用情况进行统计,以便核对。
5、生产车间耗材类产品及劳保用品的登记纳入《工具领用单》统一管理。
第三章工具的领用、更换及退还
1、工具领用条件:
A、专用工具领用,必须是在领用标准范围内;
B、换领必须以旧(坏)换新。
2、工具领用程序:
A、工具为首次领用时,领用部门填写《工具领用单》,注明保管责任人,交部门负责人签准后,由工具保管人到部门内勤处领工具。
B、以旧(坏)换新领料时,使用部门应填写《工具领用单》,拿旧工具到仓库换领。
C、原工具丢失或在最低使用限期内损坏,按第四规定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
3、工具交接或退还
A、有如下情况:
A.调任交接。部门内或部门间人员调动,都应报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除办相应人事调动手续外,应发给调动人员“工具移交表”一份,到部门内勤处取《工具清单》,登记表格,各工具应由部门经理确定移交、退库还是继续使用并签名。调动人员持表与工具卡到业务与行政仓库,请保管员核对,做如下处理并签名确认。
1.移交,则在原保管人填写“工具移交表”并注明移交xx人,并由接交人签字确认;
2.库,按以下B退库手续办理;
3.继续使用,则《工具清单》上相应项目不做变动,但工具卡上改变部门或岗位名称,业务与行政仓库统计表中,“部门”与“岗位”上做相应变动。
B.离职退还。人员离职,在其填写“离职单”的同时,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发给其“工具移交表”一份,到内勤处取《工具清单》,部门负责人确定其工具是移交给接任人员还是退还仓库并签名。离职人员持表与《工具清单》到仓库,请保管员核对,做如下处理并签名确认。
1.退库,按以下退库手续办理;
2.工具限期内损坏或遗失,应按第五章规定赔偿后,仓库人员方可签名。
C、退库手续
1.需要退库时,由工具保管人办理《工具领用单》,与工具一并送仓库退料。仓库保管应检验工具的完好性,如完好则在《工具领用单》上注销相应项目,并签字确认。如工具已经损坏,则拒绝其退库。
2.由工具保管人取《工具领用单》,与工具一并送仓库退库。仓库保管在《工具领用单》相应栏目中注明其退回日期,并签名确认。
第四章工具的检查与赔偿
1、仓库人员收回旧工具时必须认真检查,如仍可用,请领用人继续使用。如可修复,可联系相关专业人员修复。如工具有旧品时(有一定损耗但不影响使用的产品),尽量请领用人领用可用的旧品。
2、公司总安全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操作工具的保管情况,行政仓库保管人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具的保管与使用情况。
3、如发现工具有未过最低使用期的.损坏、遗失等影响操作的情况,工具领用人赔偿工具原价。
工具赔偿:
A、工具或劳保丢失,由责任人赔偿原价。
B、使用限期内损坏,以旧(坏)换新前必须赔偿:
C.劳保用品,超过规定使用期一半的,按半价赔偿;在规定使用期一半以内的,按原价赔偿。
4、赔偿与领用手续:责任人向仓库说明情况,由仓库写出损坏情况或遗失的工具价格后,到部门经理处缴纳工具原价款。
第五章工具的借用
1、为方便不常用工具的借用,机修工段设部分常用操作工具备借,也可办理临时借用。
2、借用及归还手续:
A、工具借用必须填写“工具借用申请单”,说明借用时间、归还时间、用途、保管责任人等,经部门负责人与仓库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方可借用。
B、仓库保管员负责借出工具的催还,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上述赔偿规定赔偿。
C、工具归还时,保管员在“工具借用申请单”上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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