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0篇)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一系列指导和规范装修活动参与者行为的规则和准则,旨在确保装修过程中的安全和合规性。该制度通常包括对装修活动的规划、实施、监督和处罚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装修过程不会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这些规则和准则通常涵盖了诸如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维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人员培训、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等方面的内容。实施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有助于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提高装修活动的安全性和效率,同时也有助于提高整个建筑行业的声誉和形象。以下是有关于装修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0篇)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1

为严格装修管理,保证此次装修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完成,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安全保卫制度

1、所有人员进场必须出示施工证。

2、装修人员按商场统一规定的时间进场、退场。装修人员要有装修资质证,必须服从商场的统一协调与安排。

3、禁止在商场内使用明火,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4、禁止私拉、乱扯、乱接电线、电源,须用正规插头接用电。用电必须经现场的专职电工同意,统一安排,不得用线头接电,否则一次性罚款100元。

5、用电设备工具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工具、电锯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否则后果一律自负。

6、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场。空中作业要有保护措施。

7、需电焊和切割东西,必须将场地清理干净,并配备灭火器。电焊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0元。

8、施工人员在规定的作业时间外,不得私自进入装修现场。

9、顶部安装灯具或连接孔,由于挖错孔造成的问题由装修方负责修补。同时要注意保护相邻部位设施以及相关商户的所有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0、施工期间造成责任事故或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二、材料管理制度

1、所有装修材料只许进场,不许出场。每天退场时不得带走商场任何物件,特殊情况必须由公司监理人员签字认可。

2、装修材料统一放在自己的制定区域,不得随意摆放,违者罚款50—100元。

3、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破坏商场内的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三、卫生管理制度

1、施工方不得在施工场地做饭、乱扔垃圾。装修完工后的日常卫生和装修垃圾一律由施工方负责清理干净,否则罚款200元。

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使用厕所不可将废纸、杂物扔入便池,便后应冲水,造成便池堵塞的自行负责疏通。若发现违规者,一次罚款50元。若恶意损坏冲水装置,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四、协调管理

装修期间,必须服从公司监理人员的统一协调与管理,不服从管理者取消装修资格。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2

1、单位装修、改造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

2、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参与装修、改造设计的审核,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意见;施工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3、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在工地安全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4、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营业区进行隔离。

5、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6、根据季节特点以及各工种的操作特点,制定相应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本单位《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及临时用电审批等规章制度。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须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

8、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动的消防设施,必须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

9、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

10、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11、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12、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3

大厦外墙装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安全管理

我司已较早地通过了国际标准oshm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结合我公司这些年来现代化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若我公司中标,将在将来的施工中发挥巨大作用,可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1)安全管理组织

(1)成立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2)安全管理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3)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

(4)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5)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每周五组织一次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安全隐患问题通知单’,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安全员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6)建立机械设备、电气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3)安全管理措施

(1)人员管理

①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牢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③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经理部安全室备案。

④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⑤每日上班前,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纪录。

⑥强化对外施工人员的管理。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私招乱雇违法用工。

(2)安全防护管理

①对现场的预留孔洞,长度大于(或直径)大于20cm,必须进行封闭覆盖,危险处,在边沿处设置两道护身栏杆,高度不低于1.5米,并于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②各类施工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搭规范搭设,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网防护,密目网应绷拉平直,封闭严密。钢管脚手架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脚手架不得钢木混搭。

③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3)临时用电管理

①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②现场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确保电源供应。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③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④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制,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拦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接,采用外插联接方式。

⑤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⑥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⑦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⑧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220v(36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顶板施工中预埋线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4)施工机械管理

①加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使用单位负责维护、保养。

②小型工机具,进场后首先经过项目机械管理员验收,各项指标合格后才能使用。

③安全总监、机械管理员定期组织机械使用单位负责人、机械租赁单位负责人检查机械状况,防止机械’带病作业’,消除质量隐患。

(5)消防保卫管理

严格遵守有关消防、保卫方面的法令、法规,配备专职消防保卫人员,制定有关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对进场人员进行消防教育,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应知应会考核。

(6)应急准备:

为减少发生火灾及工程事故时的损失,在施工前将编制应急准备方法及预防措施。与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及消防部门事前进行协商,确保将有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环境管理

1)环境保护的内容和目标

(1)环境保护包括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建筑物本体的室内环境保护。

(2)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包括控制施工噪音、扬尘、运输遗撒、污水排放、有害气体排放、易燃易爆油品化学品管理、固体污染物丢弃等,做到垃圾分类,废物合理利用等;建筑物本体的室内环境保护包括选用绿色环境建筑材料、设备、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采取合理的降低室内环境污染物排放的措施等。

(3)环保目标: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的目标是创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建筑物本体室内环境保护的目标是竣工交付时室内环境检测合格。

2)管理组织

(1)在项目经理部建立环境保护体系,根据公司的《环境管理手册》,制订项目的《环境管理计划》,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2)严格执行gb50325-20xx《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制定材料检测制度,对各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严格管理。在分包合同和供货合同中明确各分包商和供应商对环境保护

(3)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环保体系和现场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项目经理部成立5人左右的场容清洁队,每天负责场内外的清理、保洁,洒水降尘等工作。

3)管理措施

我们将依据gb50325-20xx《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t24001-(1990/is014001-1996)环境管理标准和环保监测部门的有关法规、标准,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规,预防污染,节能减废,实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达到环境管理标准的要求,确保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并最大限度地达到施工环境的美化,选择环保型、节能型的工程材料、设备,不仅在施工过程中达到环保要求,而且要确保本工程成为使用功能完备的绿色建筑。

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使施工现场成为干净、整洁、安全和合理的文明工地。

3、文明施工管理

开工前,编制文明施工方案,有针对性地从现场管理、环境保护、生活卫生等方面进行阐述,着重阐明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4

为了做好小区装饰装修的管理工作,保障房屋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为业主或业户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定、温馨、整洁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家建设部11O号令《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规,结合小区《房屋使用手册》、《业主公约》及《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等文件,特制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饰、装修申报程序。

凡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及室内设施改造的业主或业户,应按以下程序进行装饰、装修申报:

1、装饰、装修申报须提前三天向物业工程维修部提出。

2、房屋产权人或受委托人应携带:物业管理合同、身份证、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书,若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填写装修申报表,与装修方案书及正规的装修施工图(建筑施工平面图、水电管线改造施工平面图),并由业主签字和施工单位加盖公章,一并递交物业工程维修部进行装饰、装修方案的审核。

4、物业公司于3个工作日内,通知业主或业户装饰、装修方案的审核结果。

5、装饰、装修方案通过审核后,业主、施工单位、物业公司须签订《装修施工管理协议》、《消防安全协议书》。

6、施工单位需交纳商业5000元、住宅3000元装修押金(业主自装修时由业主负担),及商业15元/㎡、住宅5元/㎡装修管理费。

7、办完装修押金和装修管理费手续后,施工人员交纳30元押金,领取“开工许可证”(装修完工后“开工许可证’’交还物业工程维修部,返还押金)。

8、施工人员持“开工许可证”,到物业客户服务部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每人须交2张一时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张、20元出入证押金、1O元出入证工本费。施工结束后将临时出入证交回物业客户服务部,退还20元押金。

9、装修施工前,施工单位须将“开工许可证”张贴于装修户的门内侧(“开工许可证”复印件张贴于装修户门外侧),方可施工,并必须告知邻里。

10、施工单位需将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业主自装修时由业主清运),严禁乱堆乱放,垃圾清运费商业10元/㎡、住宅6元/㎡。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章目标管理

第一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公司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二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部门,定期考核。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安保部和工程部负责各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四条与各施工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五条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第七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安保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八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在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提交安保部和工程部负责人经审阅后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九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十条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十二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第十六条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室外堆料应遵守甲方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第十七条每月定期由安保部负责人和工程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八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十九条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四章临时用电、用水管理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3、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第二十二条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第二十三条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二十四条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第二十五条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第五章成品保护

1、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2、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

3、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4、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

5、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它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6、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

7、对邮箱、消防、供电、电视、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六章装修改造工程现场安全管理

1、装修改造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室外、幕墙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

2、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营业区进行隔离。

3、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4、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须到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

5、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动的消防设施,必须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

6、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

7、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8、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9、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安保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6

物业装修管理的基本概念

1.物业装修,是指业主或使用人为了改善居住、办公或经营环境,对自有物业或租赁物业范围内的地面、墙面、顶棚(天花)、门窗、给排水、强弱电、有线电视、电话、宽带进行装修处理的活动和过程。

2.物业装修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条例,受开发商或全体业主委托,对物业管辖范围的业主或使用人在装修过程中,对新建房屋的室内装修活动实施审查、监督和管理的行为。

物业装修管理的目的

规范施工行为,消除施工隐患,保证新建楼房外观的整洁和统一;杜绝新建楼房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遭受破坏;保障新建楼房的居住安全,保障新建楼房配套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最终实现物业的保质和增质,延长物业使用寿命。

物业装修管理的意义

维护和保持房屋建筑原创设计的元素和风貌,维护环境品质,避免房屋建筑结构、外观、环境、设施设备遭受破坏和污染。

维护小区正常的生活、学习、工作秩序,营造小区的安定、团结、和谐氛围,维护物业管理秩序,保障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术语解释

1、建筑主体:

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板、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2、承重结构:

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3、砌体结构:

即用砖墙、柱、钢筋混凝土楼板和屋顶承重构件作为主要承重的结构,称为砖~物业管理圈;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简称砖混结构。此结构抗震性差,防渗水性能差。这是当前建造数量大、采用最普遍的结构类型。

4、钢筋混凝土结构:

即主要承重构件全部采用钢筋混凝土,并现场整体浇注而成的结构。此结构抗震性能和防渗水性能良好。这种结构类型主要用于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和工业建筑等。

5、剪力墙:

剪力墙是指墙肢的长度为厚度的5~8倍的钢筋混凝土墙。常用的有“T”字型、“L”型、“十”字型、“Z”字型、折线型、“一”字型。

6、异形柱:

异形柱是指柱肢的截面高度与柱肢宽度的比值在2~4倍,相对于正方形与矩形柱而言是异形的柱子。它包括异形柱框架和异形柱框架剪力墙,常用的有“L”型、“T”型、“十”字型。

7、承重墙

是指不但承受自身重量,同时还承受屋顶及楼板传来的荷载的墙。

8、非承重墙

不承受上部传来的荷载,也不会把荷载加载到其下的非承重墙上。通常在非承重墙墙底设置单跨梁或者连续梁来承受其荷载并把其荷载传导到相邻的承重构件上(例如:砖混中的承重墙,框架中的框架梁)。非承重墙通常还是设计上的抗震墙,如果发生地震,非承重墙将和承重墙一起承受地震力。

9、房屋外观:

是指相对于室内的外立面,准确的说,就是房屋外立面可视的部分。它包括门窗、外墙、阳台、附属结构及装饰物等。

10、防水工程:

是指屋面防水、外墙防水及厨房、卫生间、阳台防水工程。屋面防水、外墙防水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雨水对室内的浸害;厨房、卫生间、阳台防水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生活用水对本房屋和相邻房屋室内的浸害。

11、隐蔽工程

是指被其他建筑物遮掩的工程,具体是指地基、电气管线、供水管线等需要覆盖、掩盖的工程。由于隐蔽工程在隐蔽后,如发生问题,还需重新覆盖和掩盖,返工损失非常大,为了避免资源的浪费和当事人双方的损失,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程顺利完成,安装施工时,在覆盖和掩盖前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

12、房屋配套设施设备:

是指房屋除门窗、护栏外的,与房屋配套的给排水管道(空调排水管)、强电源及弱电源信号系统(照明电源、闭路线、电话线、网络线、监控)、煤气报警器、红外线防盗报警器、可视电话(非可视电话)、应急求助按钮、天然气表、管等。

13、房屋平面布置图:

是指用于指导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的平面(水平面)设计图,它包括房屋平面结构布置(家俱、陈设摆放)设计、区域使用功能划分(如:卧室、客厅、书房、厨房及卫生间等)设计、出入通道(如:门的开启方向及通道走向)设计,其中包括某些部位使用的材质和安装方式、要求等设计。它是按实际比例尺寸绘制的,一般采用的长度单位为公制长度单位㎜。

14、水电施工图:

是指用于指导建筑装饰装修水电施工的平面示意图,顾名思义,示意图是以示意方式进行绘制的,图形是以线条和符号连接构成的,图形一般没有准确的数值标注,只是示意大概的安装方位和形式,具体安装方法和要求,都是以文字标注及说明为主。

物业装修管理的基本内容

(一)房屋外观的管理

(二)主体结构的管理

(三)房屋防水施工的管理

(四)房屋配套设施的管理

(五)施工行为的管理

(六)告知和督导义务

(七)商业门面装修管理

(八)物业装修管理如何规避责任

(一)房屋外观的管理

1.任何装饰装修企业和个人在从事住宅室内装修的活动中,不得破坏房屋的外观,严禁擅自改变房屋的门、窗、阳台护栏,以及外立面墙砖、涂料颜色;

2.严禁在承重墙上开凿门、窗孔洞,严禁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严禁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外墙上开孔和凿洞;

3.严禁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严禁封闭观景阳台、生活阳台,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外墙上安装雨蓬、防盗网、晾衣杆等;

4.严禁随意在外墙上安装空调外机,空调外机应安装在房屋的预留位置上,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上;

5.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房屋外立面上安装广告牌及带有商用告示效应的标识;

6.严禁侵占公共区域的通道、露台和屋面,严禁在公共区域的通道、露台和屋面乱搭乱建;

7.严禁开挖地下室、打井。损坏物业共有设施、设备及场地。

(二)主体结构的管理

1.严禁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2.严禁擅自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

3.任何装饰装修企业和个人在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活动中,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房屋基础,严禁在结构墙、柱、梁、板上钻孔凿槽。如因水电管线敷设,确须开孔凿槽,必须报物业管理公司,经物业管理公司审查同意后,并在物业管理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施工;

4.严禁在非承重楼面砌砖体(红砖、沙砖)隔墙;

5.严禁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严禁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做卫生间和厨房;

6.吊顶龙骨及木地板龙骨固定支点钻孔,孔洞点阵不得≤600㎜,孔洞直径不得≥12㎜,孔洞深度不得≥50㎜;

7.房屋装修如需变动房屋结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必须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其施工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

(三)房屋防水施工的管理

1.防水层应涂抹在结实、坚硬、表面光滑平整、干净、干燥的基层上,并按规范要求施工,防水层应有一定的面积和厚度。防水施工完成后,应作闭水试验,试验时间应不少于48小时,并会同装修管理人员一道共同检查闭水试验情况,确认无渗漏现象后,方可后续施工;

2.室内装修施工,对阳台、厨房和卫生间,有较大改变的和对原防水层有较大破坏的部位,二次防水施工时应作重点和加强处理,确保无渗漏;

3.卫生间、厨房、阳台未作闭水试验不得回填,并不得只在回填找平层上做防水层,此方式存在严重的工艺技术缺陷和隐患;

4.回填找平层水泥沙浆应有足够的强度,其水泥沙浆标号不得低于1∶2,水泥沙浆厚度应≥60㎜;

5.卫生间地面防水必须全做,墙面防水最低点应≥300mm;若使用淋浴龙头,安装龙头的墙面防水层高度应≥1800mm,宽度是淋浴龙头左右各500mm,阴角临界墙宽度为1000mm,高度必须达到1800mm。

(四)房屋配套设施的管理

1.给水管不得暗敷在非防水地面,在通过无防水要求的区域内,应采用天、墙布管敷设方式,即采用吊顶内敷设和沿墙壁暗敷方式敷设;

2.给水管道安装完毕后,应作压力试验,水压不应小于9kg、稳压不应少于两小时;排水管道安装完毕后,应作冲水试验,每个管口冲水量不应少于200kg,冲水方式为容器灌冲。经压力试验和冲水试验无渗漏现象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施工临时用电,只能在漏电保护开关后端驳接。布线完毕后,各回路应作通电试验和绝缘试验,通电试验时应在漏电保护开关的保护下进行;

4.天然气管道、阀门、计量表,严禁装饰封闭及包裹。应裸露在外,并随时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安装后的管道接口应作漏气检测;

5.燃气报警器探头接通电源后,安装在吊顶的下方,尽可能靠近和正对燃气用具,不得远离燃气用具和隐蔽安装;

6.燃气热水器排气管道,严禁接入厨房排烟道内,应按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位置和方式直接引向户外排放;

7.严禁将燃气热水器置于厨房、卫生间内,燃气热水器只能安装在生活阳台的墙壁上,相距天然气表和管道≥500㎜的位置,并将排气管道引至户外;

8.严禁拆卸厨房与饭厅之间的隔门,严禁将封闭式厨房改装成开敞式厨房,并随时保持厨房与户外空气的对流。厨房采用暗埋式燃气灶,应在厨柜前门上方开4~6个直径不≤30㎜的透气孔;

9.阳台落水主立管,严禁装饰包裹。厨房、卫生间落水主立管,如确需装饰包裹,应采用可拆卸方式,或采用红砖隔离空包方式处理,包裹时管道与砖之间应留出5~10mm间距。有检查口的楼层,应露出检查口和足够的拆卸检查口盖的空间。严禁用水泥砂浆灰填充式包裹;

10.可视电话及红外线监视器,不得擅自移位和改变,如需变动位置,应由原安装单位施工人员处理;

11.严禁移动厨房排烟道预留孔洞位置(高度和方向)。抽油烟机排烟管应规范的接入排烟道预留孔;

12.空调外机,应安装在预留位置上,氟里昂管敷设,应按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规定规范安装,并将冷凝水管接入积水管内,严禁冷凝水散流。(注:本楼房原设计未考虑家用中央空调安装,故严禁安装家用中央空调);

13.严禁拆除卧室内的阳光窗防护栏。因装修改变防护栏材质和款式,高度不得低于1000mm,其安装应牢固、可靠;

14.入户给水管应加设总阀,便于日常维修和检查;

15.严禁损坏物业共有设施、设备及场地,严禁擅自改变和移动共有设施、设备。

(五)施工行为的管理

1.任何装饰装修企业和个人在从事住宅室内装修的活动中,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不得影响公共环境清洁卫生,不得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

2.严禁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杜绝一切不文明的施工现象和行为;

3.严禁施工现场有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如:吸烟、乱扔烟头、火种、不规范的使用明火、电炉(含电阻加热器)、碘钨灯取暖或烘烤物品等;

4.施工和照明临时用电、线及插线板的安装应符合规范,严禁乱接乱搭;

5.严禁在公共过道、公共区域地面上搅拌水泥、切割地砖、石材及进行木制品制作等作业;

6.施工用水区域,应保证在不渗漏的前提下规范用水,不得侵害和影响相邻户;

7.严禁将建筑装修材料堆放在公共过道及公共区域,保证公共过道及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及通行安全;

8.严禁高空抛洒,严禁影响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的现象和行为;

9.严禁采用国家或政府相关部门明令禁止的淘汰产品和材料;

10.严禁采用国家或政府相关部门明令禁止的工艺技术和施工设备、设施;

11.房屋装修,如须变动房屋结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必须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其施工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担;

12.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筑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13.装饰装修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六)商业门面装修管理

1.门面室内装修,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更改和移动报警按钮、喷淋头、温感器、消防箱等消防设施,严禁封闭和占用消防通道;

2.门面室内装修,严禁封闭共用管线(水、电、气、消防)井检查口、门,应留出检修空间及通道;

3.燃气管道安装应符合燃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不得埋于墙内和地下,不得接近有明火和易产生静电火花的电器,应保持正常的空气流通;

4.商业门面装修,必须遵守附属设施使用功能规定和要求,不得超功率、超容量、超标准、超范围、超规范安装和使用,如:通电、通水、通气(天然气)、通风(换气、新风)、排水、排烟、消防水等;

5.商业门面室内装修,未经计可,不得擅自更改排污管道预留接口位置。不得封包检查口(疏浚口);

6.室内外天棚吊顶时,在遇沉水弯、检查口(疏浚口)、消防水阀、强弱电路分线盒时,应在对应位置处预留维修检查口,洞口尺寸应小于500×500(㎜);

7.使用液化气罐的门面,燃具与液化气罐相距≥5m,液化气罐存放处应保持阴凉和空气流通,存放处应设置防爆墙或安全防护装置,在入口处张贴“火源切勿接近”或“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等标识;

8.商业门面(办公用房)电器安装,应设置电源配电箱,除设置总开关(空气开关)外,各回路应单独设置空气开关,确保电力的使用安全;

9.使用大功率电器较多的商业门面(办公用房),并由380V三相电源变为220V两相电源使用的,三相电源负荷分配应均衡和合理。

(1)餐饮门面室内装修:

1.厨房污水进入主排水管道前,必须设置沉渣池、隔油池,避免污水中夹带的动(植)物油及碎骨、泥土、沙石进入主排污管道内,严禁将未过滤的污水直接排放入主排污管道;

2.店面较大的,水平排水管道长度方向≥20m的,应增置管道疏浚检查口;

3.厨房油烟在进入主烟道(管)前,应安装滤油及油烟净化装置,严禁将未过滤的油烟排入主烟道(管)内,严禁向小区内或门面四周直接排放油烟;

4.严禁将直排式和强排式热水器的排气管接入烟道内;

5.厨房抽油烟机,应采用低噪声高速风机或专用风机,噪声不应大于65分贝,营业时间不得超过晚上10:00点钟。

(2)美容美发门面室内装修:

1.洗发室地漏及洗涤池放水口必须加设不锈钢丝过滤网,模数不应≥2㎜;

2.污水进入主排水管道前,必须设置沉渣池,避免污水中夹带的发丝、发屑进入主排污管道内,严禁将未过滤的污水直接排放入主排污管道。

(3)门面户外装修:

1.门面装饰装修除严格申报审批外,户外装修(门额、门柱、户外广告等),应严格按物管统一要求进行设计及施工。户外装修方案,未经申报和审核,不得擅自和违规施工。不得个性张扬,必须服从整体规划和管理要求;

2.门面户外装修,严禁侵占公共过道和路面。门额和门柱装修,不得超过相邻户彼此间分隔线。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更改原路面整体形式和效果;

3.门面户外装饰装修,未经计可,不得擅自改变原始结构和开状,不得擅自增加附属构筑物,不得侵占相邻门面的位置和影响相邻门面的装修效果;

4.门面空调安装,应遵守物管的规定和要求,安装前应将安装方案报物管审核,并在物管有关人员的现场指导下进行。

(七)告知和督导义务

1.装修管理人员,应将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及相关管理办法,详细的介绍给前来办理装修申报的业主、租赁人或装修公司人员。

2.装修管理人员,有权利和义务,将装修公司情况或装修公司的施工情况告知业主。

3.装修管理人员,应将装修方案中或施工中不合理的工艺和工程隐患告知业主。

4.装修管理人员,应将装修的禁止行为和相关的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和装修施工人员。

5.装修管理人员,有权利和义务,维护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维护业主利益,对装修施工中的违规行为予以及时的纠正,并督导业主或装修施工人员进行整改。

6.装修管理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隐患,应及时的跟进和处理,并及时的督导和予以解决。

7.装修管理人员,对业主和装修施工人员提出的询问和求助,应予以当面的解释和指导,对难以陈述问题,应亲临施工现场予以帮助和督导。

(八)物业装修管理如何规避责任

1.认真履行告知义务:

物业装修管理,必须将物管公司装修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房屋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和装修施工人员。

2.依理依法的管理:

物业装修管理,必须依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小区《管理规约》进行装修管理。

3.坚守管理职责:

物业装修管理,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必须做到违规必查、违规必禁、违规必究。

4.不得混淆管理范围:

物业装修管理,必须清楚物业装修管理的范围和性质,必须清楚物业装修管理只是装修行为管理而非装修质量管理,装修验收只是行为验收而非质量验收。

5.不可参与装修业务的推荐和介绍:

物业装修管理,不得强制性的向业主推荐和介绍装修公司和推销装修材料。

6.不得无原则的干预业主装修事务:

物业装修管理,不得无故的对业主或装修施工人员进行管、卡、压,或进行与物业装修管理无关的事。

对装饰装修违规现象的处理

1.对违反《装修施工管理服管理协议》、《装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人,应当面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其检查、消除影响、赔偿,或清退离场,不得在本小区继续施工;

2.对违反了《装修房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的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人,应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施工,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其检查、消除影响、赔偿,或清退离场,不得在本小区继续施工;

3.对装修管理员的管理,执意不予理采的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人,物管公司有权采取法律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4.对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的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人,除立即停止违章规施工外,责令其限期恢复和整改,情节严重并造成重大后果的上报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5.在实施物业装修管理的过程中,物业管理企业和装修管理员,只能依据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务院令第504号《物业管理条例》之规定行使其权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6.在物业装修管理活动中,物业公司拥有审查、监督和管理的权力和义务,拥有对一般违规行为的处理权,如:责令其停工和整改等。绝没有行政职能部门的处罚权。物业管理公司,对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人的违规现象和行为有制止、纠正、举报、投诉的权力和义务;

7.在物业装修管理活动中,对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施工行为,除强行的’予以制止外,应及时的将情况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装修管理员的素质要求

(一)熟悉物业基本概念及装修管理基本概念;

(二)熟悉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熟悉相关的建筑装饰装修施工技术规范、工艺流程和施工验收标准;

(四)熟悉辖区环境以及配套的设备设施,熟悉辖区环境布局及房屋结构;

(五)熟悉燃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消防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条例;

(六)熟悉本岗位业务内容及工作流程,具有一定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制图和识图能力;

(七)具有一定的书写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规范的书写与之相关的技术作业文件和说明;

(八)具有规范的、文明的行为举止,能做到礼貌待人,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九)能准确的掌握和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装修管理员的职责

(一)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热情的服务意识,具有专业的职业素养;

(二)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准确的执行和运用相关的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规范及标准;

(三)严格审核装修方案,在审核中对违反法规和条例明令禁止的行为和注意事项,应予以提示和制止,并在原装修方案图中予以纠正和注释;

(四)在装修巡查中,对未按装修审核内容及修正意见施工的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人,应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尽可能地避免给业主或相邻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留下质量安全事故隐患;

(五)在装修巡查中,对违反施工安全操作规范和消防规范行为的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人,应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尽可能地避免重大施工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六)在装修巡查中,对违反小区管理规定行为的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人,应立即予以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七)坚守岗位、坚持原则、履行职责,认真作好装修审核记录和装修巡查记录,认真填写整改通知书,并做到及时追踪、督导和检查;

(八)及时协调和处理好装修施工中出现矛盾和问题;

(九)负责解答业主对小区物业装修管理事宜的询问,做到悉心指导、耐心解释、热情服务,并及时处理业主的报事和求助。

装修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规范装修管理工作,维护楼宇安全和房屋外观的统一和协调,确保公共环境、设施的运行正常和使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住宅小区、别墅、商住区、写字楼物业装修的管理工作。

3.0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小区装修申请的审批及重大违章装修的处理。

3.2楼栋管理员负责业主装修申报及装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3.3装修管理员负责装修方案初审,管理处工程部主管或房地产公司工程部负责技术上的审批。

3.4装修管理员负责装修竣工验收。

3.5装修管理员、秩序护维护员、楼栋管理员负责装修巡视,装修跟进、装修现场监管,对装修过程中各环节进行控制。

3.6秩序护维护员负责装修消防、安全的巡视和检查。

3.7客户服务中心收费员负责装修相关费用的收取。

4.0程序:

4.1装修申请

4.1.1业主提出装修申请时,应提供装修施工设计方案图(指平面布置图、单元立面图、空调安装图、照明(开关、插座)线路图、给排水施工图等)和相关技术资料,业主应按《装修申报登记表》要求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4.1.2如业主委托装修公司装修,装修公司应提供加盖装修施工单位公章(必须是鲜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1.3如租赁户(物业使用人)装修申请时,应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及业主同意装修的有关证明。

4.1.4如业主或租赁户自行装修,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装修承诺书》。

4.1.5商铺门面、娱乐场所装修申请时,申请人(业主或租赁户)应提供消防部门的审批文件。

4.1.6装修管理员确认业主和租赁户身份后,向申请人提供物管公司《装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房屋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等文件。

4.2装修审批

4.2.1装修管理员应认真审查如下事项:

4.2.1.1装修设计是否对房屋结构、外墙立面、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改动、破坏。

4.2.1.2装修是否存在有严重的消防隐患。

4.2.1.3是否有其他违章情况。如:乱搭乱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打凿共用墙等。

4.2.2初审合格后,报管理处主任及房地产公司工程部作技术审批,审批工作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4.2.3装修管理员负责将审批后的装修申报情况通知业主,对需要业主修改装修设计的,应告之业主修改。

4.2.4装修申请获得批准后,装修管理员应通知业主到客服中心办理有关手续,交纳相关费用,参照《装修收费一览表》:

4.2.4.1业主应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保证金和垃圾清运费。

4.2.4.2装修施工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保证金和施工人员证件工本费。

4.2.4.3装修施工单位将施工人员照片(两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客服中心,办理(临时出入证)和施工人员基本情况登记。

4.2.4.4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分正、副两证,正证由施工人员随身携带,副证进入小区时交门卫临时保存。

4.2.4.5装修相关费用完清后,发放《施工许可证》,通知工程部开启该户水电,告知业主可以进场装修施工。

4.3施工期间的管理

4.3.1装修施工期间,装修管理员、秩序护维护员、楼栋管理员应每日至少巡查一次装修施工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于《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秩序护维护员严格按照小区有关管理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秩序维护管理。

4.3.2发现下列情况,装修管理员、秩序护维护员、楼栋管理员按本程序4.5项办理。

4.3.2.1未按规定张贴《施工许可证》的;

4.3.2.2未按规定的施工时间施工的;

4.3.2.3超出申报范围内的装修项目或擅自更改装修审批内容的;

4.3.2.4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及国家相关规定的;

4.3.3业主或装修施工人员,就装修事宜提出请求协助或帮助时,装修管理员应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在详细了解业主提出的请求后,及时的给予帮助和处理。

4.4装修竣工验收

4.4.1装修施工结束后,业主或施工单位应向管理处提出装修验收申请。

4.4.2装修管理人员、业主或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对装修工程进行现场验收。装修无违章情况,按以下程序办理,如发现违章情况,按本程序4.5项办理。

4.4.3竣工验收合格的,由装修管理员、管理处主任在《装修竣工登记表》内“验收意见”栏签署“初验合格”,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4.4.4施工人员撤场时,客服中心收回《临时出入证》,如有丢失,出入证押金不予以退还。客服中心应通知门岗该户装修人员已清场。

4.4.5装修验收合格,并已入住三个月,业主应申请装修复验,装修管理员应到现场复验,如无问题。由装修管理员、管理处主任在《装修竣工登记表》“二次验收意见”栏签署“复验合格”后,经公司经理审批,由财务退还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保证金。

4.5违章装修的处理

4.5.1装修施工期间或装修竣工验收中,发现违规装修行为的,装修管理员应立即要求违规整改,并视其情况,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4.5.1.1批评教育,责令立即整改。

4.5.1.2出具《装修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4.5.1.3出具《装修验收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4.5.1.4情形严重的报公司经理批准,实施停电停水,强行制止违规及侵害行为。

4.5.1.5要求损失赔偿的,报公司经理批准。

4.5.1.6情形特别严重的,除强行停止施工外,报相关行政部门处理。

4.5.2装修施工验收时,如发现业主违章装修的,装修管理员,应对违章装修给楼宇安全、美观造成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并视情况请示公司经理同意后,列清扣款数额,由财务按以下方法进行扣款,扣款顺序为:

4.5.2.1首先从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装修押金中扣款。

4.5.2.2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装修押金不足以补偿扣款的,由业主支付现金方式给予赔偿。

4.5.2.3对严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且又拒绝整改的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装修管理员按规定不予验收,并拒签《入住许可证》。

4.6装修档案管理

4.6.1装修竣工,通过验收,由客户服务中心片区楼管员收集、整理装修管理资料,统一归档。

4.6.2装修档案管理按公司有关文件管理规定执行。

5.0相关支持及参考文件

5.1《物权法》

5.2《物业管理条例》

5.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5.4《管理规约》

5.5《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5.6《装修施工管理服管理协议》

5.7《业主手册》

5.8《装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5.9《房屋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6.0相关记录表格备案文件

6.0.1《装修委托书》

6.0.2《装修申报表》

6.0.3《装修承诺书》

6.0.4《装修许可证》

6.0.5《装修收费一览表》

6.0.6《装修申报情况记录表》

6.0.7《装修动态一览表》

6.0.8《施工人员登记表》

6.0.9《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

6.1.0《装修整改通知书》

6.1.1《装修竣工验收表》

6.1.2《入住许可证》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7

海南海南省,简称“琼”,位于我国南海,是我国的唯一热带岛屿省份。海南岛的独特自然环境和丰富的文化底蕴,吸引了全球各地的游客和投资者。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的不断深化,海南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都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在海南省的装饰装修行业中,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一环。良好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也能够推动行业的更加健康有序发展。本文将围绕海南装饰装修管理制度展开深入探讨,以期为读者呈现一个全面、深刻、有价值的分析。

1.海南装饰装修行业现状

海南的经济特点与装饰装修行业发展状况

装饰装修行业在海南的地位和发展趋势

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对装饰装修行业的影响

2.海南装饰装修管理的必要性

管理制度对于行业发展的意义

海南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的现状

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会给行业发展带来哪些问题

3.海南装饰装修管理制度的建设

政府在装饰装修行业管理中的作用

行业组织在管理制度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管理制度的规范和支持

4.我对海南装饰装修管理制度的理解和观点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到海南装饰装修行业在管理制度方面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通过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海南的装饰装修行业将会迎来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为海南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未来的发展中,我相信海南的装饰装修行业会在政府、行业组织和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建立起更加高效、专业的管理制度,为海南经济社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希望海南的装饰装修行业能够在管理制度的引领下,为我国乃至全球的装饰装修行业树立榜样,成为更加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行业。海南的装饰装修行业现状

随着海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自由贸易港政策的深化,海南的装饰装修行业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作为一个热带岛屿省份,海南的装饰装修行业在经济特点和发展趋势上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和挑战。

海南的经济特点决定了装饰装修行业在当地有着较为良好的前景。随着自由贸易港政策的推进,海南的经济结构正在不断优化和升级。这也意味着有更多的商业、住宅和旅游项目需要进行装饰装修,为装饰装修行业的市场需求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海南作为一个旅游度假胜地,吸引了大量国内外游客。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也带动了装饰装修行业的需求增长。酒店、度假村、商业综合体等项目的装饰装修需求不断增加,给了行业更多的发展机会。

然而,海南的装饰装修行业也面临着一些挑战。由于海南地处热带环境,湿热的气候给装修材料的选择和施工质量带来了一定的挑战。行业内存在一些不合格的装修公司和低水平的从业人员,导致了行业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

管理制度对于海南装饰装修行业的必要性:

鉴于海南装饰装修行业的现状,可以看出管理制度对于行业发展的意义是不可小觑的。良好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规范行业内各个环节的行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推动行业的更加健康有序发展。

目前,海南装饰装修行业的管理制度并不完善,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是行业的`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导致了一些低水平的从业人员和不合格的装修公司存在。另一方面是管理监督不到位,一些装修公司存在违规行为,给消费者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对于海南装饰装修行业来说至关重要。需要通过政府、行业组织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体系,以提升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海南装饰装修管理制度的建设:

政府在装饰装修行业管理中的作用不可忽视。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制定政策法规,加大行业的监管力度,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严格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以及加强对装修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另行业组织也有着重要的作用。行业组织可以组织行业内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行业组织还可以搭建评台,促进行业内各个环节的合作与交流,为行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源支持。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和支持也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行业内的各方才能够依法经营,规范行为,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我对海南装饰装修管理制度的理解和观点:

在我看来,管理制度应该强调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评价,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加强对装修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建立铁规铁律,严格惩处违规行为。要加强对装饰装修材料的监管,保障施工质量和消费者的权益。

虽然管理制度的建设面临着一些挑战。比如不合格的从业人员难以规范,违规行为的查处难度较大。然而,只要政府、行业组织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相信这些问题是可以逐步解决的。例如可以建立一个装饰装修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提升他们的专业水平;加大宣传力度,让消费者有能力辨别优质的装修公司和装修材料,以此来规范行业。

海南的装饰装修行业在管理制度的建设上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随着自由贸易港政策的深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相信海南的装饰装修行业一定会迎来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希望政府、行业组织和各界人士能够共同努力,为行业建立起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让海南的装饰装修行业成为更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行业。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8

目的

用于指导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进行全面管理。全力遏制和防止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恶性事故,防患于未然。净化现场环境,创建安全、文明、环保工地,达到市级绿色工地标准,争创省级绿色工地。

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酒店精装修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安全管理

1、1安全生产责任制

1.1.1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责任制,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1.1.2项目和班组的分承包经济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和处罚措施。

1.1.3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悬挂于各工种加工场和主要工作区域内。

1.1.4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设立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

1.1.5定期进行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考核。

1.1.6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施工安全的宣传、教育、布置、检查、整改、评比工作,做到三不伤害,坚持安全值日,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

1.1.7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公司工程部安全科负责布置、检查安全工作;项目经理为安全工作责任人;工程师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员负责按照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员负责项目日常安全专业检查。

1.1.8建筑工程的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要有针对性的消防技术措施,并由相关责任部门会签。

1、2目标管理

1.2.1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

1.2.2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各班组和工人。

1.2.3建立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细则,并按考核制度定期进行考核。

1.2.4工程开工前,公司必须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明确项目经理的消防安全职责;项目经理与分包单位、施工班组,在签订《施工分包协议》的同时还须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分解消防安全责任。

1、3施工组织设计

1.3.1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

1.3.2施工组织设计应于开工前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

1.3.3对于深基坑、支模和支撑拆除等特殊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

1.3.4安全技术措施应贯彻于全部施工工序之中,力求精致、全面和具体,真正做到预防事故。

1.3.5安全技术措施应有针对性,编制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周边环境和条件的实际情况,熟悉安全法规、标准。

1.3.6技术负责人应将安全技术措施向项目经理、施工员、班组长和工人逐级进行安全交底。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应列入任务单,落实责任到班组和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1.3.7针对季节特点和施工过程中不同阶段的防火要求,施工项目部应当制定和落实相应的防火方案和安全措施。

1、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4.1针对工程分部(分项)部位有针对性的以书面形式对班组和个人进行安全交底。

1.4.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1、5安全检查

1.5.1施工单位应建立半月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5.2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检查记录应详细、认真,特别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性程度和处理意见。

1.5.3事故隐患整改应落实到人,并应有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限制。

1.5.4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应派专人落实并按要求日期完成。

1.5.5现场机电维修人员应该经常检查设备触漏电保护是否完好有效。

1.5.6现场用电机具较多,电线不得乱拖、乱拉。材料运输、堆放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好电线,防止碰砸电线,造成电线外皮破碎剥落,一经发现有电线露芯或电线外皮破损要及时修理,如果破损达到2处及以上时必须整条更换。

1.5.7雨季应加强电器设备的’防雨和接地检查,以防发生漏电事故。

1.5.8手持类电动工具必须严格遵守《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每月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现场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1.5.9电动机械及工具应严格按一机一闸制接线,并设漏电保护开关。

1.5.10现场施工用电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防护装置。

1、6安全教育

1.6.1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1.6.2建立新工人的公司、分公司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并应同时建立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卡。

1.6.3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现场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制度、班组安全制度、纪律。

1.6.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变换工作岗位时应按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重新进行安全教育。

1.6.5每个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6.6施工管理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培训。

1.6.7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按月,季和年度进行工作考评,考评不合格的不能上岗。

1.6.8根据建筑施工生产特点进行“五抓紧”安全教育:

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

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

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

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

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

1.6.9创建民工学校,不断提高民工综合素质。

1.6.10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对所有参加施工生产的职工(包括外包工、代训工及实习生)均应进行入场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同时应结合工程进度及不同施工工艺,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知识与遵章守纪教育。

1.6.11时刻关心安全、防火,不断提高对防火施工的认识,进入施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减低物材坠落对人员的伤害。

1.6.13溶剂、化工材料等易燃物品,特别加强管理,严格收发制度,对工人领用材料时应严格控制,对用毕的材料须随时归库保管。

1、7班前安全活动

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应有详细的安全记录。

1、8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8.1特种作业人员应经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并持操作上岗证。上岗证应于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时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

1.8.2电焊工和监护人员动火作业前,必须接受防火安全交底,明确责任,相互监督,安全作业。

1.8.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签发动火证,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执行工程多机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证、灭火证、监护人)和1—3级动火界限审批手续。应当按照施工性质和部位确定动火等级,节假日应提高一个等级,并相应落实防护措施。

1.8.4严格执行动火证使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证1天,二级动火证3天,三级动火证7天。电焊工动火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

1.8.5施工现场使用切割机具作业时,视同明火作业,应开具动火证,并落实防护措施。

1.8.6施工区域动用明火作业时,应当清除周边易燃物,并落实防护措施,严防火花、焊渣、切割溶块坠落,监护人员要做好立体监护工作。

1.8.7施工进入装饰阶段,装饰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明火作业动火证签发相应提高一个等级,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1.8.9施工现场木工操作间必须按规定设置禁火标志,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禁止将切割、打磨机具安装在木工间内使用。

1、9工伤事故处理

1.9.1工伤事故的处理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重大事故发生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紧急预案,组织人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通知建设单位。

1.9.2工伤事故的分析按规定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1.9.3现场应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1、10安全标志

1.10.1应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并按图进行安全标志的设置。

1.10.2在施工现场的入口处,设置安全宣传标语和警示牌。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9

一、凡饭店范围内进行的改建、装修等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单位场所施工前,必须与饭店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饭店安全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先到安全部办理进场施工登记,发给施工证。

四、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施工中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须在饭店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六、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安全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操作电、气焊的人员必须是正式焊工,操作现场必须满足防火要求。

七、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易燃品要有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内。

八、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九、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十、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和灭火功能。

十一、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级正职经理

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决定本单位的安全方针、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2组织建立本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制订本单位安全管理细则,并有权修订和废除细则中的条款,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决定安全奖惩办法。

1.3经常对下层领导、职能部门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4每年按比例拨给安全措施经费,对改革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音、治理尘毒危害负责。

1.5每2-3年必须申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2.各级技术负责人

2.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对本单位生产中的一切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

2.2组织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时,将安全措施渗透到施工组织设计的各个环节中,并检查执行情况。

2.3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对新产品的设计、开发、组织可行性分析,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从技术上负责。

2.4经常对所主管的职能部门及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2.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并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并落实。

2.6按规定定期同正职领导申办技术总负责人的认可证。

3.施工员(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1对所领导的生产班组安全生产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

3.2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所管的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措施符合要求负责。

3.3做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3.4领导所管班组搞好安全活动日,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检查执行情况。

3.5开工前对所有的施工机具及手动电动工具等设备设施、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开工作业。

3.6开工后要经常指导、检查、督促本班组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检查机电设备、各种安全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遇有事故隐患做到立即整改,及时消除。

3.7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指挥,遇有紧急情况不得离开岗位,积极采取措施,并立即上报,对危及安全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3.8协助项目部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做到每项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

4.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1认真遵守安全规程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代,对本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4.2督促本组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3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会。

4.4对新调入工人做好现场安全教育。

4.5经常检查所管人员及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及时上报。

4.6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危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工地安全员职责

5.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本工地人员和新上岗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经常化教育。

5.2督促本工地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3负责督促和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情况。

5.4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本工地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5.5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与工地负责人一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6协助工地负责人组织安全活动,制订或修订安全制度。

5.7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带头执行安全法规。

5.8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5.9督促工地文明施工,使工地安全标语及各种禁令标志保持完好无损。

5.10积极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

5.11及时报告工伤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和安全检查原始记录。

6.职工的安全职责

6.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卫生设施。

6.2认真学习安全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技术和自我保护能力,在生产中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

6.3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而可能造成事故的指挥有权拒绝执行,有权向劳动监察机构、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检举控告。

6.4认真学习并做到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个不准。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①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②三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③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④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启用

⑤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⑥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桅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安全生产十个不准:

①不准穿拖鞋和赤膊上班

②不准高空抛物

③不准在提篮内乘人

④不准坐扶手栏杆和卧睡在脚手架上

⑤不准酒后上班

⑥不准玩火、烧火和打闹嘻玩

⑦不准赌力、赌食

⑧不准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

⑨不准带小孩进入现场

⑩不准随便进入建设单位的车间、仓库、办公室等重要场所

二、装饰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发第393号》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进一步加强企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本条例。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1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应挂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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