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基本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为了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所制定的最基本的规范和措施,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等。这些制度和措施,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最基本要求,也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下是有关于最基本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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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基本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经营指挥系统和良好的安全会议持序,随时对公司的安全动态管理进行分析和指导,经公司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公司实行安全会议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安全会议
第三条职责
1、总经理负责主持召开公司级安全会议、重特大事故相关会议。
2、安全部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并对各部、室的安全生产会议和现场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监督。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并对所属班组的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监督。
4、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
第四条会议分类
1、公司级安全会议:公司或公司指派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全部会议,安全生产监督、环保部门在本公司的工作会议等。
2、部门、班组级的安全会议:部门、班组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部门、班组的安全例会,事故报告会等。
3、班组级安全会议:班组级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例会,事故分析会等。
第五条会议内容
1、公司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总结前期安全工作任务,上级主管部的指示传达,重大事故案例分析、布置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违纪违章等。
2、部门、班组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总结部门、班组前期
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门、班组安全工作任务,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3、班组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一般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包括: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文件精神;布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违纪违章等。
5、安全事故会议内容:调查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处理责任者、教育相关人员。
6、紧急会议:针对紧急任务、事情进行安全工作布置。
第六条会议形式
1、公司级安全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安全部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部门安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一般由召集人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3、生产班组安全会议由各单位班组长主持召开,由主持人作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4、紧急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
第七条会议要求
1、会议要求讲求实效,主持人要在会前充分准备,确定议题,提出意见。
2、发言和交换意见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
3、会议内容要有记录,形成决议的问题要有相关部门迅速付诸实施。
4、会议组织单位应邀请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列席参加安全工作会议。
5、公司安全部、各部门、班组、班组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例会。公司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部门、班组每月召开一次,班组每周召开一次,部门、班组和班组的安全工作例会可以和其他会议和并召开。
6、会议主持人由管生产的人员担任。公司及安全会议和调度会议主持人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部门、班组级安全会议主持人由分管领导担任,班组级安全会议主持人由班组长担任。
7、安全部、各部门、班组级个班组应做好各自召集的安全生产会议的记录。
8、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有事不能倒会的(或不能准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会议组织人员应在召开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3-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
最基本安全管理制度2
一、总则
为了保护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外出作业员工的绩效考核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行为直接严格挂钩,必须严格按照本安全制度的要求执行。
二、高处作业人员要求
1、相关技术人员必须掌握高空作业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2、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3、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高空作业操作证,并严禁高空操作人员在精神不佳、熬夜或酒后、身体不适等情况下作业。
4、高处作业时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必须将衣袖、裤脚扎紧,需佩戴安全帽,穿软底防滑鞋,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的鞋靴(女同志需将头发放进安全帽内,不得穿裙子)。2米以上登高作业,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悬挂端长度不大于1m。
5、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作业人员初次上岗前,须由部门经理或小组长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作业人员需定期对所有的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8、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包,所有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须装入工具包。运送设备时须使用专用保险绳,并对保险绳定期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废;登高时手中严禁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路线上下;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严禁高处向底处抛掷材料、工具及杂物。
9、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在无遮拦处休息,防止坠落。
10、非相关技术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应由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三、高处作业环境要求
1、遇四级以上强风、大雨、雷电、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2、特殊高处作业应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信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3、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4、在气温高于35度进行露天作业时,应给技术支持人员配备防暑降温药及饮料。
5、高处作业点的物件不得随便移动,施工材料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需戴好安全帽,穿公司统一工作服,着防滑鞋。
2、在与司机配合过程中,要确保相互通讯顺畅,在司机启动塔机操作前,确保塔上人员均处于安全位置。当人员处于或者可能处于塔机运行的不安全位置时,严禁塔机启动。
3、进行接线操作时,需切断电源开关,并经测试确保无电时方可操作;驾驶室内安装操作时,需按下塔吊急停开关,防止塔吊误动作。
4、严禁私自为项目部开动塔机,并为工地吊装物品。
5、在塔上行走过程中,需系上安全带,严禁在没有安全防护情况下,在塔上行走。
6、在进行设备安装过程中,需要塔机司机配合,不得随意开动塔机,不得随意触动塔机按钮。
最基本安全管理制度3
为了规范XX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市级、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针对煤炭行业安全管理制定中、长期规划。并积极引进、推广使用
二、市煤炭管理部门每季度要组织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县级煤炭管理部门每月要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
三、市煤炭管理部门要组织安排好每年的矿井瓦斯鉴定和煤的自燃倾向性及爆炸性鉴定工作,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市煤炭管理部门工作。
四、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矿井是否进行瓦斯抽放进行科学界定,并积极指导符合抽放条件的矿井进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各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机构人员及“一通三防”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六、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监控网络系统的统一管理、维护、监督和控制。各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煤矿网络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反映网络故障,协调技术人员和煤矿处理各种障。
七、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并督促、检查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工作。
八、安全措施上报、审批制度:
上报市局措施的种类:火区启封措施;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的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第112条规定的串联风措施。以上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批复时限:市煤炭管理部门接到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报来的措施后,15日内批复完毕。
九、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每半年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对本市煤炭行业的瓦检器、风表等安全检测仪器进行校验、强检。并组织、协调、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对所属区域煤矿的甲烷传感器按规定进行校验。
十、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帮助、指导煤炭企业解决管理中的各种安全技术问题。
十一、各煤矿必须成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二、为便于掌握事故、隐患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规定事故上报制度:
上报事故种类:发生火灾事故、瓦斯燃烧与爆炸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有害气体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
上报程序:乡镇煤矿及县(市、区)属国有地方煤矿在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汇报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及邻近救护队,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同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汇报,救护队接到汇报后,要汇报、请示市煤炭管理部门,以便采取行动;市直属煤矿,要立即汇报市煤炭管理部门,由市煤炭管理部门会同市救护队到现场共同进行处理。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或市直属煤矿向市煤炭管理部门上报事故材料,市局对材料存档。对事故隐瞒不报,按隐瞒事故处理。
十三、各煤矿要建立管理记录,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时,一并检查。记录名称如下:矿井测风记录、瓦斯检查记录、巷道贯通记录、排放瓦斯记录、反风设施检查记录、清扫煤尘记录、自燃发火记录。
十四、为更好的进行以风定产,规定测风制度如下:
(一)、各矿井要有专、兼职的测风员。
(二)、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三)、在矿井的主要风巷中,均应建立测风站,测风站内悬挂测风记录板。
(四)、要有测风记录。
十五、为规范瓦斯检查工作,制定如下瓦斯检查制度:
(一)、矿长、矿安全、技术负责人及通风管理人员入井必须携带瓦斯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
(二)、电工作业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检查瓦斯情况。
(三)、矿井检查瓦斯的范围包括: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总回风道、密闭、挡风墙。检查的内容包括:GH4、、CO2、CO浓度、温度及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
(四)、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规定:
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CH4浓度,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3次。
有双突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CH4)。
采、掘工作面CO2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CO2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CO2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经常检查CO2浓度。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CH4和CO2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CH4或CO2的硐室和巷道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检查结果必须“三对号”(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填写结果必须一致)。
最基本安全管理制度4
一、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事宜。
3、负责对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4、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5、协助安检员管理所驾车辆的证照,按时参加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年度审验及投保业务。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保证行车安全。
2、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1)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2)保持车容整洁。
3、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2、严格按规定进行装货,并做好途中检查工作。
3、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5、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的资格及聘用。
(1)驾驶员应有与驾驶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2)从业务人员须经相应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有效合格证件方可上岗。
(3)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查询拟聘用从业人员相关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4)不与没有固定住所或住所、患有严重疾病、休息时间得不到保证的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本单位从业人员应参加单位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会制度
1、单位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2、例会内容:
(1)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式,会议,文件精神;
(2)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安排相应的整改措施;
(3)、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3、会议由安检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
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请假人员事后必须补课。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内容:
(1)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
(2)事故应急处理及现场自救知识;
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负责记录,对学习资料,培训讲义,试卷及考核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购置车辆应选择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规范产品,积极推广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数高的车辆产品。
2、车辆必须在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合法行驶证,号牌,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营运证照方能正式营运。
3、严禁任何人对车辆改装。
4、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购车发票、登记证、行驶证、营运证、年检记录、综合性能检测记录、二级维护记录、修理记录、事故记录等。
八、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重点)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3、发生亡人及重大影响的道路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盖章)签字:日期:
最基本安全管理制度5
1、安全教育制度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3)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2、安全培训制度
公司新进场的职工,必须接受公司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3)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劳动用品发放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为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加强劳动保护,合理使用劳动护品,特制定本制度:
(1)各类劳动护品由公司统一购买并进行管理,发放部门要建立个人领用卡(或档案),领用者要在卡在签名。
(2)购买劳动护品要本着实用、耐用的原则,切实起到保护职工健康的作用。
(3)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劳动护品配备标准和时间发放。
(4)劳动护品是保障员工健康安全的维护品,生产岗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合理使用劳动护品,不得将劳动护品变为家庭福利。
(5)如遇特殊情况,需用特殊劳动护品时,使用单位要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配置。
(6)生产部根据岗位不同或岗位调整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灵活掌握发放岗位及标准。
(7)新入厂员工试用期满后可享受劳动护品,离职或被辞退员工要将岗位固用劳动护品上交,办好各项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厂。
(8)对从业人员每月发放营养保健品或岗位津贴,盛夏季节发放降温费。
4、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必须达到安全生产,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定本安全制度:
(1)各种机械设备,必须设置有专业技术的人员专人操作,专人看管,实行挂牌制度并有明确的安全操作规程,同时设备四周必须设置可靠安全防护装置。
(2)各种机械设备要实行定期进行检测、维修、保养。设备使用完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同时进行设备的卫生清理,保持设备的整洁。
(3)购进的设备要进行验收检测,要按设备的说明书要求掌握操作要领,设备验收时要有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书和产品合证书,通过验收,要保证设备完好无损、资料齐全。并检验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
(4)要按规定不超龄使用设备,设备到期后立即报废。
(5)不向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和生产厂家购买和出租各种机械设备。
(6)设备的拆卸和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拆卸和安装,并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制度,严格把好个人防护用品的购置关,根据各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制定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表,合理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做好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的登记和管理。
(2)必须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其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并形成制度长抓不懈。
(3)车间工人必须参加结合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的特点而设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应设立考核管理和文字培训资料。
(4)产生有毒有害及其它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应采用密封、通风、吸尘、净化等防护措施,并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
(5)建立健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的选购、运输、贮存、使用及销售管理制度,选购原材料应以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为原则。
6、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材料有无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搬运手段等情况。
(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隐患整改制度:
(1)通过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部门应及时予以消除;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单位的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人员。
(3)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对于涉及其他单位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分厂、车间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安全部报告。
7、安全作业证制度
(1)加强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保证职工持证上岗率达100%。
(2)安全部负责安全作业证的发放、复核,特殊工种安全作业证由安全部统一到上级部门办理。
(3)凡是在生产岗位独立上岗操作的所有人员,一律凭《安全作业证》上岗作业,无证严禁上岗独立操作。
(4)熟知本岗位生产原理、工艺流程,懂得安全装置、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会正确使用,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考核合格。
(5)安全作业证不准转借、涂改和损坏,要妥善保存。
(6)对安全作业证的检查是各级安全检查的重要项目之一,对持证者的安全检查考核情况,由安全检查人员及时填入安全作业证内。
(7)本证若丢失,应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材料,经本单位领导或安全员审核鉴定后,报安全部补发。
(8)凡是具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吊销其“安全作业证”。①在要害岗位工作剥夺政治权力、被管制、被判处缓刑或监外执行者。
②在要害岗位工作被开除厂籍留厂察看者。③精神病患者。
④因责任心不强,违章操作而造成重大事故者。
(9)凡是被吊销其安全作业证的人员,半年之后,需要复岗的,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予以核发。
8、安措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制度为了确保公司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公司安全费用投入得到保障,特制订本制度:(1)安全费用类别本公司安全费用包括安全培训费用、安全检查费用、安全设施购置及维护费用、安全防护用品购置费用等,由财务部统一统筹安排。
(2)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保障措施企业的安全费用由安全部统一安排,经总经理审批后,各单位自行提取,由公司财务部应保障费用的落实。
(3)投入年度计划和检查落实各单位在年初应对本单位的安全费用投入作出全年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并由公司安全部负责检查落实
9、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1)凡发生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领导报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就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
(2)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部室和分管领导。报告上交时间:一般事故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五天。
(3)发生重大事故,由生产部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按规定逐级上报。
(4)不论事故大小,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召开事故分析讨论会,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签署意见后,上报有关部门。一般事故由车间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微小事故由车间部门处理,报生产部备案。
(5)事故发生后查不出责任人时,由事故单位专责人担负一半责任。无专责人时,由单位领导负担一半责任。
(6)发生事故后,视事故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及表现予以不同处理。对能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检讨,领导批准,可以从轻处理,对隐蔽事故情节,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者,加重处分。
(7)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制裁,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8)公司建立事故档案,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9)发生事故,各生产车间和各部门负责人不得隐瞒,并对事故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10)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解决和向上反映各类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若不予解决,或拖拉、迁就,有关人员将对后果负责。
10、消防管理制度
(1)贯彻公司防火安全小组的指示,规定,布置、检查、落实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将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2)严格遵守消防制度和有关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知法懂法,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对违规行为敢于制止。
(3)负责制定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贯彻落实。
(4)随时向防火安全责任人汇报消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化意见。
(5)遇到火险、火灾,迅速及时组织扑救及人员和物资的疏散与抢救,事后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搞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6)建立义务消防队,明确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7)定期对本部门、项目管辖区域进行安全检查,要善于发现问题,如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并报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备案。
(8)发生火灾后,立即组织扑救,并协助有关部门追查火灾事故原因。
11、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1)公司各部门、处室、班组对党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精神,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根据公司颁发的《各岗位人员安全施工责任制》精神,按照执行程度,在安全奖发放时给予考核,按人均奖额的10%~20%进行奖惩,并按责任大小区别对待,或者随时单独奖惩。奖惩部门及金额由安监处提报,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安全监察人员应对安全管理、施工、行车等负责,对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指示在本公司起到宣传、贯彻、监察作用。对违法、违纪、违章的现象和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办事公正。反之,工作失职、感情用事,营私舞弊、信息失真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者每次扣罚50-200元。
(3)公司各管理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做好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对公司制定的各种安全制度自觉逐项逐条地落实。由于岗位失职而造成安全、文明施工影响,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者每次扣罚50-100元。
(4)安全工作是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体、技术措施(包括工具材料、工艺、方法等)必须保证施工的安全。由于技术措施不全、不善、不当、影响施工顺利进行时,对责任人根据造成不良影响程度给予处罚。
(5)技术资料必须完整、精确、校审批手续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对责任者,每次扣罚50-100元。
(6)工程施工前,必须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未经技术交底的人员不应参加施工。违者每次扣罚队、现场负责人或队技术负责人100-150人。
(7)发生事故,必须认真对待,未经具有决策职责的领导同意,不得破坏事故现场,必须保护好事故现状,并积极配合如实提供发生事故的真实情况。同时以最快的速度,向上级报告,尽力抢救伤员。违反时追究队长、安监等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从严处理。(8)现场负责人、安全员对发现违章作业不纠正,不制止者,与违章者等同对待,每次扣罚50元。
(9)在安全活动时如发现无故不参加或敷衍了事则由安全员视其态度进行处罚,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10)安全习惯性违章满三次(虽不造成事故)不管任何人取消半年奖金的50%,如超过三次则取消全年奖金的60%的考核办法,采取累计方式,全年考核。
(11)现场施工人员不按安全规范要求施工,每次扣罚50~200元。
12、安全交底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该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交底工作。项目经理接受公司总经理的交底,项目其他人员接受项目经理的交底。
(2)分包队伍进场后,总包方项目经理必须向分包方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
(3)职工上岗前,项目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做好该职工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交底工作,做好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危险源交底及监控工作。
(4)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工种变换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要完整,并有针对性。
(6)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记录在统一印制的表式上,写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和工种及交底时间,签上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名字。
(7)各项交底表式一式二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执一份。
13、动火管理制度
(1)一级动火的范围:
禁火区域内:油箱、油罐、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2)一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a、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b、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申报二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二级动火的范围: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明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a、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淮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b、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申报三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三级动火的范围: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焊割等明火作业。
(2)三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a、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十五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b、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经分公司或工地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节假日动火申报必须升级申报。
14、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1、每年年初,由项目部根据生产实际上报安全质量环保部需培训的特殊工种的种类及数量。
2、安全质量环保部统一做出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名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3、安全质量环保部协助人力资源部和地方安监部门对特殊工种进行培训、考核、成绩合格者,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无证书者不准独立操作。施工中出现一次安全事故者,调离原工作岗位。
4、对特殊工种培训后,建立档案,保存在安全质量环保部。
5、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年限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准上岗作业。
6、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二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岗位工作。
7、项目部要对进场的特种工进行入场前安全生产教育,并经常对特种工进行本岗位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按规定发放,并督促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改借。特种工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允许擅自离岗或让别人代替上岗。
15、带班制度
1、施工现场领导带班,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4、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
5、严格落实“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6、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领导要立即组织采取停工、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
7、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现场相关人签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班。
最基本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的四大节日前对市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来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电专项安全大检查。
四、对市场内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巡检,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
五、定期进行市场巡查,对市场进行动态监管。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要在活动前和活动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做好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检查工作。
八、安全生产大检查必须由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确保检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开一次部门或班组以上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班组以上安全工作例会,由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四、班组每周召开一次班组安全工作例会,班组长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经营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的安全经营,公司每年支出专项资金,配备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经营改造,专款专用,不准减少或挪为它用。
二、对于各项费用必须按照制度、预算和审批手续支出,并由财务部门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安全设施资金投入范围:
1、完善、改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设备、设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监控、通风、防汛、调温、防火、灭火等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它与安全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资金: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和维修,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经营专项费用用于其它安全技术事项:
1、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和培训;
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3、其它保障安全经营的费用。
最基本安全管理制度7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给同学们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卫生、舒适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安全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回宿舍,按时休息,在宿舍休息期间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请假,否则发生意外,一切责任自负。
2、离开宿舍要关好窗户锁好门,并将钥匙及时送到值班室,放到指定位置。要协助学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盗、防坏人等治安保卫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3、住宿生不得将贵重物品带入宿舍,如有现金要及时存好或锁在自己的.橱柜里,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否则若有损失,后果自负。
4、宿舍内不得使用火柴、蜡烛、打火机等。
5、上课期间、课间活动、晚自习时间,除因病经班任签条带班领导签字同意外,一律不能留在宿舍。
6、不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在寝室中接待客人和留宿外人。
7、不能在校住宿时必须向班任老师请假,由班任开假条,舍务主任签字,否则擅自离校者,按漏宿处理。
8、住宿生不得攀越学校围墙、各种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从宿舍或楼道窗户跳出或进入宿舍。
9、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严禁替宿、串宿和漏宿。如有违犯,一律劝退。
10、住宿生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壶、电热棒、各种充电器等电器产品。
11、不准在宿舍内打扑克、赌博;不得带各种含有酒精的物品(如啤酒等)入宿舍;凡在宿舍饮酒、吸烟的,一律劝退。
12、除住宿生、老师、舍管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学生家长进入学生宿舍必须登记签名。对学生及家长带出宿舍楼的包裹,值班老师可要求检查。
13、不得在宿舍楼里使用一切烹调设备,如酒精炉等自制或热饭菜或烧开水,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14、住宿生要爱护宿舍楼内的排风扇、电源开关、门窗及窗帘、橱柜、各种水龙头、消防器材、扫除工具等公共物品,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有关责任人给予赔偿。
15、住宿生要经常检查自己的床铺有无损坏,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舍务老师汇报。
16、宿舍里严禁高声喊叫、喧哗、打闹等。
17、共同维护宿舍卫生,注意饮食安全卫生,不随便在校外吃没有卫生保障的饭菜、食品,不准在宿舍用餐。
18、住宿生必须服从学校舍务老师的管理和指导。遇有紧急情况应沉着冷静、灵活有序,保护现场,及时汇报。
最基本安全管理制度8
为了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常规工作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定期例会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德育工作
1、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校实际,及时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2、教育学生不能随意触动校内电路设施的开关和线路,不带火具,各班有专人负责监督管理。
3、教育学生在人员密集处,要遵守秩序,不拥挤,不推搡,作文明的中学生。
4、教育学生遇有紧急情况,要听从老师管理疏导,训练好学生紧急脱险演习。
5、对校内人员密集处,尤其是楼道、校门口、厕所等处。要派教师管理,及时疏导学生。
6、做好学生的冬季安全教育、夏季安全教育,防止伤害事件的发生。
7、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使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在社会上遵守法纪,提高守法意识。
8、总务处做好学校财物财产的检查、管理和保护工作。
9、加强对班主任的工作管理指导,提高班主任安全责任意识,保护好学生的身心健康。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总务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5、做好学校财产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对全校电路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计算机房、楼道、消防设施。加强防范措施。
6、领导和组织全校的安全检查工作,每学期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并做好记录,及时排除隐患。
7、对校内的房屋要加强检查,每学期初、中、都要检查一次有文字备考,符合安全方面有关要求,及时消除隐患。
8、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好节假日双休日的值班工作。
9、加强后勤各部门的工作领导及指导,做好防盗、防汛、防火的检查组织工作。
10、加强门卫值班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做好进出人员的登记工作。
五、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广大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使消防安全工作与学校的发展相适应。
第三条学校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逐级防火责任制。校长为学校防火安全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行政领导为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防火委员会,校长担任防火委员会主任。各部门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第五条学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和规定的行为、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学校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法制安全教育规划,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七条学校全体师生,必须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六、加强学校其他工作的学生安全管理
(一)集会、作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作操应由学校教务处、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委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任课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危险活动。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善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卫生扫除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5、认真做好预防各种疾病消毒工作。
九、领导岗位责任制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执行与区教育局签定的责任书。校长负责学生安全工作及学生活动安全的检查、监督。教导处主任负责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电化教育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总务处主任负责校舍、建筑、场地等各种学生活动设施的维修。
最基本安全管理制度9
一、领导机构
根据市综治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兰教发[20xx]147号文件关于“校园安全及综合治理一套班子、一个机构”的精神,经20xx年12月22日行政会研究决定,专门成立学校综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综合治理由办公室总协调,安全工作由总务处总协调,各处室及组员配合开展相应工作。学校综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法制副校长
组员:各处室主任、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综治办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安全办主任由总务处主任担任
二、工作机构
1.学校安全保卫责任小组组长:总务副校长,组员:总务主任、政教主任、安全保卫人员
2.学生安全责任小组组长:德育副校长、法治副校长,组员:政教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
3.教学安全责任小组组长:教学副校长,组员:教务主任、体育教研组组长、信息教研组组长、实验室老师
各责任小组的具体人员名单由组长负责确定并报安全办备案;人员变动时及时书面通知安全办
三、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每学期与分管部门的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把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2.领导小组副组长:
副校长、法治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3.组员:
各处室主任、副主任及其他组员直接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4.办公室主任: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
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统筹协调安排学校综合治理及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总结的制定;
负责档案室安全
5.学校安全保卫责任小组:
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卫人员,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保障校园硬件设施安全、食品卫生及饮水安全、用电用气安全、车辆使用安全;
具有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
建立建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负责财会室的安全和财务管理
6.学生安全责任小组:
负责对学生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了解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状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确保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勤工俭学活动、课外活动时的安全;
每学期(年)组织一次安全自救演练;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特殊的问题学生建立档案,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确保其健康成长。如遇特殊、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7.教学安全责任小组:
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
负责教学时间内的学生安全,尤其是体育、实验、信息课的安全;
校园网必须安装防范反动、色调、暴力等不良信息的监控装置;
保障“综合实践活动”课的安全;
保证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的人员担任教师
8.具体职责:
总务主任负责校园硬件设施安全,保障水、电、气、消防安全,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疾病防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教务主任负责教学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
政教主任负责学生活动安全保障、身心安全;
心理辅导老师(团委书记协助)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安全;
校医负责学生生理健康安全.;
信息技术老师负责机房安全和网络安全;
体育老师负责体育课、课外活动安全;
实验室老师负责实验室安全和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年级组长负责相应年级学生安全;
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
1.对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一学年中,对无安全事故年级、班级的年级主任、班主任分别给予适当奖励;
2.对制止校内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适当表彰、奖励;
3.一学年中,班内学生在校园内发生重大人身事故的班级不得评为优秀班级,班主任不得评为优秀班主任;
4.将安全工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职工实施一票否决,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年度目标管理奖扣除10%~50%;
5.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部门或个人,应责令其限期改正;
6.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以及发生事故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等特大安全事故的,由上级相关部门处理。
最基本安全管理制度10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是项目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编制和执行。
1、编制原则。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要纳入公司的议事日程,并必须按设计者、审核者、批准者的会签程序后生效执行(特别是高层或难度大的.施工项目)。
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时应考虑到必须与可能、切实掌握好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制定出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2、编制依据。
编制时必须依据党和国家、政府部门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各项标准、规范、规章等(详见组织设计编审制度);注重解决在实践中存在或在检查中发现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技术革新与工艺改革中面临所需的新防护设施问题;针对不安全因素易造成伤亡事故或职业病主要原因应采取的措施。
3、编制方法。
要按照项目施工的实际进行编制,内容参照《劳动部全国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29)劳总护字号45号),工发总字(1`997)69号文件。
编制必须针对性强,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各个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为此首先要掌握项目工程概况。
4、执行程序。
要认真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最基本安全管理制度11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并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二、目标措施
(一)目标
杜绝重大因工责任安全事故和因公死亡事故,降低安全负伤频率,确保职工年负伤频率控制在7‰以内,争创更多的省、市级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二)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网络体系,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标本兼治,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经常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搞好新工人和日常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为杜绝违章作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加强分包队伍和特殊工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业务水平,杜绝违章作业和无证上岗。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用多种手段普及安全生产的知识。
3、以“三标准、六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评价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拆除安全技术规范)为依据,以《建设部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为尺度,加强项目部施工环节的安全控制、监督、检查、督促工作。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项目有关人员对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坚持每月的`安全生产月检制度。对检查出的隐患或不安全因素,以隐患通知单的形式下达到项目部进行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及时者,按规章制度条例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4、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架体搭设、“四口”及五临边防护、机械设备、基坑支护、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四口”即: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五临边”即: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斜边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并严格执行收货验收制度。
5、加强对分包队伍、雇用、借用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把好分包队伍的“四关”。
(1)对方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和法人资格证书;
(2)对方具有施工资质;
(3)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合同书;
(4)对分包工程要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切实把民工队伍纳入我们的安全管理范围之内。
6、继续做好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和建设部、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将继续为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7、加强安全资料管理。安全资料是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的真实记录,它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各类设备、临时设施验收检测记录及文明施工。
三、奖罚
为了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搞好项目法施工,抓好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消除隐患,杜绝事故,我们依据《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项目部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控制,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分公司建立安全生产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收支基本平衡。
(一)奖罚细则
1、处罚
(1)项目部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罚项目部500元,罚项目经理300元,安全员100元,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罚项目部5000元,罚项目经理1000元,安全员500元,发生一起死亡及重大伤亡事故,罚项目部20000元,罚项目经理3000元,安全员1000元。
(2)施工组织设计无安全措施,无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无书面交底,各罚款500元。
(3)无检查整改记录,对查出隐患做不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的,罚项目经理200元,项目部安全员100元。
(4)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每人次对项目部罚款200元并追究责任。
(5)施工现场无安全标志、二图(工程总平面图、立面图)、六牌(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制度牌、文明施工规则牌、进入施工现场须知牌)、二栏(违章警示栏、宣传栏)各罚款300元。
(6)施工现场围档设置,主路段未设置高于2.5m,一般路段未设置高于1.8m的,罚款500-1000元。
(7)工地路面未硬化处理,道路不畅通,无排水,工地有积水,泥浆,各罚款200元。
(8)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乱堆乱放的,罚款200-500元。
(9)脚手架立杆缺少底座、垫木、扫地杆(或间断),架体无排水措施,罚款200元。
(10)脚手架高度在7米以上与建筑无拉结(按规定少一处)或拉结不牢固不规范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最基本安全管理制度12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最基本安全管理制度13
1.0总则
为保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3.0职责
3.1全体员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3.2安全监督员负责安全监督、检查;
3.3公司综合部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3.4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此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培训、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0内容
4.1安全事故管理范围
生产安全(包括特别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厂区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产安全
1)焊接人员进入工作操作前,必须佩带防护面罩、眼镜、手套;操作前检查电源及氧气瓶阀门;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
2)筛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须佩戴防尘面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3)叉车司机须持证上岗,严禁在生产区行驶超过5km/h;严格按照叉车操作规程工作;
4)使用货物周转车的跟车人员,必须与车体保持0.5米的车距;
5)酸洗员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护围裙、口罩、手套;女员工长发隐于帽子内;使用工具归位正确、摆放整齐;
6)起料、溢流班组在攀登工作用梯时,严禁漫不经心东张西望,应手扶稳、脚踩正;平台操作员严禁工作期间倚靠、攀爬铁栏杆。
7)锅炉员工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8)使用空压机、水处理加力罐人员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9)具体岗位安全管理参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4.1.2用电安全:
1)严禁在车间内用生产用电充电动车电池;
2)保持电气设备整洁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扳开关;
3)电工持证上岗,变、配电室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电器设备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送电和验电操作规程,未经配电室认可,一律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外)
5)若发现电路故障(漏电、保险丝熔断、电线绝缘损坏、控制失灵、电机损坏等),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检修,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1)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文明驾驶。不超速、不酒后、不疲劳驾驶;
2)上、班骑摩托车,、电动车的员工必须防护齐全、戴头盔;
3)员工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驾驶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
4.1.4消防安全
1)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个人使用或破坏各种消防设备(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等)
3)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据火种能明确使用相应的器材:油类及化学物品可干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器;电器类使用二氧化碳、卤化烷灭火器。
最基本安全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学科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科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或活动场所)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二、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三、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四、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要落实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同学要查明去向,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通报,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上实验课的教师要组织好学生实验,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六、到专用教室上课或室外课,要求学生排队前往,班主任教师必须亲自将学生送到上课地点,下课后由任课教师将学生送回到教室交给班主任教师。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前对器材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禁止使用。
七、教学中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严格执行学校提出的首遇责任制,即谁发现、谁教育、谁处理、谁汇报。
最基本安全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了加强生产装置的开停车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厂大检修过程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的管理。
三、内容
(1)职责与分工
1、生产车间负责人为生产装置停开车管理的`主管领导。
2、生产部负责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组织编制和实施。
3、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具体落实。
(2)管理内容与要求
1、生产装置大检修开始前一个月,装置所在车间应编制完成停开车方案,一式三份,由车间主任签字后报送生产部。
2、停开车方案以生产车间为单位进行编写。
3、停开车方案由生产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有关部室进行审核,于大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审核完毕,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批准后由生产部组织实施。
(3)停开车方案的审核程序
1、生产部接到生产车间报送的停开车方案后,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设备管理部门。
2、设备管理部门接到停开车方案后,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安全管理部门。
3、安全管理部门接到停开车方案后,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生产部。
4、对各部室审核中提出的需要横向衔接的问题,由生产部负责协调解决。
5、审核全部结束后,由生产部将停开车方案报送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
5、车间按审批后的停开车方案组织实施,待装置停车操作全部完成,由岗位负责人、班长、车间主任现场检查,确认签字。一份生产部,一份车间存查。
6、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停车确认表后,向生产部申请办理大检修准修证。
7、大检修准修证由生产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
8、生产装置大检修结束后,生产车间应做好开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在装置检查、验收全部合格后,填写岗位开车确认表,一式二份,由岗位负责人、班长、车间主任现场检查,确认签字。
9、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开车确认表后,向生产部申请办理大检修准开申请书。
10、大检修准开证由生产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
11、生产车间接到签发的大检修准开证后,按照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要求进行开车。
最基本安全管理制度16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安全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落实省、市各项安全措施的指示、决议,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一、单位要不定期举行防火、防盗等日常性安全教育和法规性安全知识教育,真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使单位各项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全体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警惕,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以确保单位财产及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
三、各办公室门与办公桌的钥匙应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使用。严禁将钥匙交给亲友使用。
四、严禁在办公室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等有隐患性的工具,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应符合安全操作使用要求。
五、冬季取暖应注意安全、小心谨慎,积极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煤气中毒、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六、各办公室应安排好节假日值班,注意及时关好门窗,检查关闭各处电源、及时开关电灯、电扇、电脑、饮水机等。平时下班也要加强检查。
七、办公室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应将保管的柜子与办公桌抽屉锁上,每天下班最后离开者应关好门、窗、橱、柜,并关闭所有电器电源。
八、妥善保管好公、私现金及贵重物品,白天不得将贵重物品及存有现金的包、袋等随意置放在无关锁的地方,谨防失窃。
九、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相关物品到办公场地。
最基本安全管理制度17
一、安全会议管理规定
1、形式:公司安全例会、车间安全会议
2、公司安全例会内容
①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
②传达、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保护等相关事故通报,吸取事故教训,根据事故原因制定避免同类事故发生的防范措施。
③听取车间安全、环保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生产中的安全、环保、消防及职业健康问题。
④布置下周各车间和各部门的安全、环保等工作。
⑤其他需要会议落实、解决的事项。
3、车间安全会议内容
①传达、落实公司安全会议精神。
②研究决定车间生产中的安全、环保等事项。
4、公司安全例会由安全环保部部长组织召开,每周一次,时间为每周三下午14:30。参加人员为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环保部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和消防主管;各车间主任、安全环保员;技术部部长、工艺主任工程师;质量监督部部长、兼职安全员;生产部部长;物资采购部机电设备采购主管;公共事务部物业主管。
5、车间安全会议由车间主任主持和召开,每周一次,时间地点自定。我们部门定位每周四早上07:40。会议参加人员为车间主任、副主任、技术员、安全环保员、各班长(部长、主管、技术员、班长及交接班班组员工)
6、安全会议要求
①与会人员要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建立会议签到簿,会议记录人员登记到会情况。如因事不能到会,必须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指定替代人员参加会议。
②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会议议题、缺席人员、详细会议内容(发言记录)、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必须完整保存。
③参加会议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精神、做好记录。
④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成无声或振动状态。
⑤无故不参加会议者,给予500元罚款及全公司通报批评。
二、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7、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8、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原则:企业提取、政府监督、确保需要、规范使用。
9、财务部应设立安全费用专用科目,专款专用,不得将安全费用挪作他用。
10、公司属危化品生产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财企[20xx]478号《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xx年12月8日发布,20xx年1月1日实施)的规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安全费用:
①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②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③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④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11、安全费用应用于以下方面:
①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注:危险品生产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
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②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③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④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治理)、监控支出。
⑤安全宣传、安全活动、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⑥为公司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⑦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奖励支出。
⑧保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其他有关经费支出。
⑨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2、公司为从事高处、易燃、易爆、高温、高压、剧毒和放射性等高危作业人员办理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13、公司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
14、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包括:一次性安全奖惩、风险抵押安全奖惩、安全生产目标奖惩。形式上分为经济奖惩和行政处罚。
15、一次性安全奖惩标准:在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消防管理、环保管理等方面
提出合理化建议,成绩显著或有特殊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者,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比如: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在安全工作中有革新、发明、创造并获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发生财产损失事故的处罚;违章、违纪的处罚等。
16、安全风险抵押金
17、行政处罚种类:包括对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的警告、记过、记大过、调离、留职察看、建议辞职、免职等;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待岗、留用察看直至开除厂籍等。受过行政处罚的责任人视其所受处罚程度在公司调级、任用等方面予以严格管理。
四、生产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18、公司生产设施包括重要设备、特种设备、建构筑物、安全卫生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电气、监视和测量装置及其它设施。由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制定相应的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对生产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19、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之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拆除工程,应按自上而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未拆除部分应保持稳固,不许用挖空底脚或推倒的方法拆除。
五、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20、质量监督部负责公司环境监测项目的日常监测工作,掌握原始记录。
21、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公司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给予支持。
22、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23、废水管理
①含油污水、含硫废水进入公用车间污水池,之后进入焦化污水池,经过焦化油水分离后用于熄焦或焚烧,不得外排。
②焦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一部分用于熄焦,剩余部分利用污水焚烧炉进行焚烧,回收余热,不得外排。
③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立雨水池、污水池和事故储池。污水不得排入雨水池。
24、各车间产生废气通过40m、60m、120m烟囱对高空排放,在排放处设立在线监测装置。
25、所谓扬尘污染,是指泥地裸露,以及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我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标准中所称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煤炭、砂石、灰土、灰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固体废物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
26、扬尘管理:
①在公司规定区域内运输货物的车辆要装载均衡,所装载货物不允许超出车箱体,运输货物为兰炭、煤炭、砂石、灰土、灰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固体废物等易造成扬尘污染的,要采取密闭或全封闭措施,不得沿路泄漏、抛洒。
②在公司区域道路上行驶的一切机动车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③对公司区域破损路面及时维护,特别是要对大型运输车辆经常通行的损坏道路,要尽快修补
④尽量减轻因路面凹凸造成运输车辆物料抛洒和扬尘污染。
⑤严禁在公司区域内焚烧树叶、枯草、垃圾及有毒有害废物。
⑥焦化、原煤车间煤廊、焦廊等采用除尘设施,降低粉尘外逸污染。
⑦原煤煤场、焦场设置挡风抑尘网,减小风速、降低扬尘,并定期洒水降尘。
27、固体废物的分类
危险固体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即指具有毒性、腐蚀性、反应性、易燃性、浸出毒性等特性之一,由于其数量、浓度、物理化学性质或易传播性引起死亡率增加,无法治愈的疾病发病率增高或者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危害的固体、半固体废物等,主要有废旧日光灯管、废电池、墨盒;废弃油杂质、擦油布、更换下来的含油零件、废旧电瓶;施工中的废弃涂料、沥清、油漆。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是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设备维修产生的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指定专人进行处理,可与废品收购站联系处理,如钢筋头、包装材料等。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28、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①对可回收的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如废油桶及原料空桶,废灭火器罐、废弃催化剂等的处理,由提供该物资的相关方进行回收,不长期储存;建立废油渣储存场所,收集废油渣进行掺烧。
②对可回收无毒、无害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如可再次利用,则就地回收;如不可再次利用,则指定专人进行处理,可与废品收购站联系处理。
③对不可回收有毒、有害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利用密闭容器存放,防止二次污染。清运应委托具有有毒废弃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出具相关证明。
④对不可回收无毒、无害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如废瓷球、生活垃圾等送环卫部门制定的集中处理点进行无害化填埋或其他处理。
29、噪音管理
①各种机电、机械设备和车辆等产生的噪音应达到规定的标准。
②在操作过程严格遵守机电和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防止因误操作而产生的异常噪音。
③按照机电、机械设备和车辆等的检查与维护要求,定期做好加注润滑油(脂)、更换易损件、紧固各个零部件等工作;保持其技术性能良好,使其排放的噪声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④加强各种机电、机械设备和车辆等的检查工作,遇到突发情况时,及时修理产生异常噪音的设备,缩短异常噪音的排放时间。
⑤尽可能将噪声源与工作人员相隔离,减少噪声对接受者的影响,如破碎机、振动筛、各种泵和空冷器采取隔音措施,各类压缩机、鼓风机、锅炉排气安装上消音器等,使声音达到排放标准。
⑥检查机电、机械设备和车辆等的状态时,注重对其噪声的监测,对超过噪声排放标准的机电、机械设备和车辆等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⑦及时更换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在购置新的设备及车辆时,应进行评价,其噪声排放标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应优先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及车辆,以减少噪声的排放。
⑧根据实际情况,公司为于噪声环境下的人员适当配备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
⑨在工作安排时,尽可能减少相关人员在噪声环境下暴露的时间,以减少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⑩办公区内尽量减少各种办公设备的工作时间,用完后及时关闭,并禁止在办公室区域内大声喧哗。
30、环保设施是指各种烟气净化设施、各种废水处理设施、各种粉尘捕集除尘设施、各种有毒有害气体净化设施、各种噪声消声设施、各种废渣处理设施以及各种三废综合利用设施。
31、环保装置、设施管理:
①新、改、扩建的环保设施,应向当地环保局提交申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执行“三同时”)。
②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设施同步运行,其中废气处理设施必须提前十分钟开动,滞后五分钟停止运转,以免污染物外溢或积沉。环保设施随生产设施同步运转率必须≥95%,并逐步达到全同步。
③环保装置、设施不得随意停车,因特殊原因需要停车,必须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六、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32、以车间为单位建立志愿消防队,各班组建立志愿消防班。
33、志愿消防队职责:
①组织学习本部门火灾应急预案,熟知内容、定期参加演练,提出不足项,便于预案修订。
②熟练掌握消防常识、逃生自救知识和本部门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方法,达到“三懂三会”(懂本部门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火灾扑救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③积极扑救火灾,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火灾事故调查。
34、依据“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大、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影响大、伤亡损失大”的原则,确定公司的消防重点部位。
35、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原则:执行“三自一监督”(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管理原则。
36、公司消防重点部位:
①一级重点部位:制氢车间、加氢车间、预处理车间、罐区车间的生产(储存)装置区及控制室,检修车间的总降压站及各生产装置的变(配)电所。
②二级重点部位:焦化车间的生产装置区和控制室、质量监督部化验室、综合办公室的档案资料室、物质采购部仓库、员工集体宿舍、职工食堂。
37、禁烟禁火区域确定
①生产区域全面禁烟、禁火,生产、检修的临时动火作业执行《各种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规定》(QG/TYCI16.27-2010)中的“3.1动火作业”的规定。
②与生产区域相连通的排液沟、电缆沟、窨井等附近及出口30米间距内的区域禁烟禁火。
③库房、车库、易燃易爆物品储存间和档案资料室禁烟禁火。
38、禁烟、禁火管理
①、任何人严禁在禁烟、禁火区域内吸烟,严禁携带香烟、火种等进入禁烟、禁火区域。
②在禁烟、禁火区从事动火作业使用火种时,只允许动火人携带火种。
③公司每名员工都有义务制止和举报违反公司禁烟、禁火规定的行为。
39、机动车防火罩管理
①进入公司生产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戴制式的防火罩。
②公司每名员工都有义务制止或举报违反公司防火罩管理规定的行为。
40、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防爆泄压,温度控制、压力控制,防止氧含量超标,防火措施,防静电放电,贮运设施,物料排放。
41、火灾爆炸事故抢救原则
①迅速判明原因,切断灾害源,必要时作局部停车或全部停车处理。
②立即组织力量,救出伤员到安全地点抢救,并保护好现场。
③迅速与调度室联系,迅速通知消防队和急救单位。
④保证通讯系统和道路的畅通。各级指挥员、维持秩序者和抢救人员要佩戴醒目的标志。
七、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
42、消防器材包括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消防锹、消防桶、防火架、防火沙箱;石棉被、吸油毛毡;防火罩等。
43、消防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感烟、感温、声光报警、手报等);消防给水系统(泵站设备、水罐及管线等);泡沫灭火系统(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发生器等设备及管线);消防炮设施;消火栓设施;蒸汽灭火设施;应急照明设施;安全疏散设施。
44、消防器材管理
①安全环保部和各车间、部室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消防器材设施台帐》。
②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至少专门检查两次消防器材设施。安全环保部每月至少专门检查一次消防器材设施。
③消防器材应设有责任牌,注明名称、规格型号、编号、责任人、数量及有效期等。
④灭火器应放置在明显、干燥、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得堆放杂物。灭火器应放置在灭火器专用箱里。
⑤消防器材不得擅自用于与灭火无关的方面,灭火使用、破损需要更换的,要履行手续并要在24小时内更换完毕。
⑥灭火器一经开启,必须进行再充装。
45、因灭火、演习、检验等动用的消防设施,事后应进行逐一检查、及时恢复,达到完好备用状态。应急跨越管辖区域使用的事后要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并及时通知所属部门,使用部门应尽快予以恢复,达到备用状态。
46、消防器材的维护
①灭火器应放置在通风、干燥、阴凉并取用方便的地方,环境温度-10℃~+45℃范围内。
②灭火器应避免存放在高温、潮湿和有严重腐蚀场合,防止干粉灭火剂结块,分解。
③每半年应检查干粉是否结块,应抽取少部分做喷射实验。储气瓶内二氧化碳气体是否泄漏,如压力表指针指向黄色区域属压力过高(但能使用),指针指向绿色区域属正常,指针指向红色区域说明内部压力已泄漏,无法使用应尽快送维修部门维修(充填)。
⑤车间所配备灭火器及手推车灭火器必须统一摆放到指定位置、统一标识,每周对瓶体外部进行一次清理,灭火器箱盖牢固完好是否损坏,半径一米范围内不得有杂物堆放。
⑥每月检查完后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⑦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检查车架、车轮是否完好和转动灵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润滑。
⑧检查喷射软管是否粘连、破损,连接是否牢固,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处理。
⑨二氧化碳灭火器半年检查一次重量,低于额定充装量的5%时,及时报安全环保部请领更换。
八、职业卫生综合管理规定
47、质量监督部负责尘、毒、噪声等监测点的日常监测和报告工作。
4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
①公司所有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以及项目竣工后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②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③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经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后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
49、司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职工必须在上岗前接受职业卫生防护教育培训。车间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劳动者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50、防尘、防毒、噪声治理及防暑降温、防寒管理
①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和工艺设备、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维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并采取通风措施。
②凡是可能产生尘、毒危害的作业场所,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卫生标准。
③对粉尘、毒物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④各种尘、毒危害防护设施,未经主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不准停用、挪用或拆除。
⑤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小时,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85dB(A)。接触时间减半,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增加3dB(A),但最高限值不得超过115dB(A)。超过卫生限值,应采取治理措施,采用治理手段仍无法达到卫生限值时,可采用有效个人防护措施。
⑥经常处于5℃以下的作业环境,应采取采暖措施。
⑦夏季高温季节为职工发放解暑降温糖、茶。
51、存在产生粉尘的作业点,每月监测一次。可能产生毒物的作业点,每月监测一次。存在噪声的作业点,每年监测两次。质量监督部将监测结果报告单及时报安全环保部。
52、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疑似职业病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在此期间发生的住院费、检查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53、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54、公司级安全教育(一级),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培训时间为不少于24学时,经考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分配到车间。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本公司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和职业卫生知识;
防火、防爆、防尘和防毒基本知识;
气体防护基本知识及防护器材、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有关的事故案例等。
55、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二级),由所在车间主任组织,安全员具体负责,培训时间为不少于24学时,经考试合格后,由车间分配到班组。其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本车间(科室)的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及安全注意事项;工作环境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及维护保养;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本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本单位以往曾发生的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等。
55、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三级),由班组长负责,班组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培训时间为不少于24学时。经过三级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其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岗位责任制、岗位操作法;
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作用及正确使用;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岗位事故预防措施及事故案例等。
56、“四新”安全教育:公司工艺、技术、设备等主管部门,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其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7、转岗安全教育:从业人员转岗、干部转岗以及离岗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车间级、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58、公司每年组织车间(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考核试卷交公司安全环保部保存,考核成绩由车间(部门)记录在《安全作业证》上,考试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者,待岗进行教育培训,期间禁止上岗操作。
59、班组安全活动日主要内容:
学习国家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组织学习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单位的有关安全规定;
检查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发动群众制订改进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讨论与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吸取事故教训,结合本岗位工作情况,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活动,以及对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开展查事故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召开安全技术座谈会,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像片活动;
发动全体职工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讨论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因素,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⑴其他安全活动。
60、安全教育培训的其他形式
阵地教育。
广播、电视等电化教育。
板报宣传教育。
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班。
十、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管理规定
61、安全检查的’任务:安全检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搞好安全生产、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消除隐患,督促解决,交流经验,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三违”行为,防范和整改事故隐患。
62、安全检查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并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63、安全检查的目的:安全检查是公司依法、守法的自律行为,确保公司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自觉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章和标准,依据这些法律、法规、规程、规章和标准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办法,并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全员中、全天候地切实得到贯彻实施。通过安全检查,使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并持续改进,使公司的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得到提升,使公司的人、机、环境始终处于和谐并保持在最好的安全状态下运行。
64、安全检查的“六查”,即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事故处理和查安全投入。
65、公司开展公司(厂)级、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岗位巡回检查和全员安全检查“五级”安全检查活动。
66、安全检查形式有:综合性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节假日(重大活动)安全检查和全员安全检查等形式。
67、安全检查频次:公司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次数不少于4次/年;部门车间级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月;班组级不少于1次/周;岗位巡回检查按操作规程(次/时),全员安全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月,全员参与率≥95%。专兼职安全员日常检查每日进行,每周不少于3次。
68、安全检查要做好台帐记录,按年份整理,至少保存两年。
69、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系统中存在的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70.事故隐患按起因分类,可分为:
火灾事故隐患;设备事故隐患;电气事故隐患;工艺事故隐患;尘、毒事故隐患;安全防护事故隐患;其他事故隐患。
71、事故隐患按危险性分类,可分为:
一般性事故隐患:是指对人身安全、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已构成威胁,但整改工作量小、方法简单,涉及的范围较窄,投资也比较少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对人身安全、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已构成严重威胁,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整改的工作量大,涉及的范围较广,一次投资在5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72、事故隐患按整改的难易程度分为:车间能自行整改的隐患;公司能整改的隐患;公司无力整改的隐患。
73、事故隐患整改“四定四不推”:“四定”即定具体负责人、定措施办法、定整改时间、定资金来源;“四不推”即凡是自己能解决的,个人不推给班组、班组不推给车间、车间不推给公司、公司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
十一、安全作业证管理规定
74、《安全作业证》是员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之一,其发放范围仅限于公司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
75、《安全作业证》发放给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岗位教育培训期满后,有一定的生产理论知识,具备一定的安全操作技能,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成绩合格,能独立从事某项生产活动的员工。
76、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公司的《安全作业证》。
77、《安全作业证》必须随身携带或当班期间放置在岗位固定处,以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领导检查、核实。
十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78、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79、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80、公司内特种作业目录
电气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以上五种特种作业由上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管理,作业人员简称“特种作业人员”。
81.公司内特种设备作业目录
锅炉作业;压力容器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公司内机动车辆驾驶;以上五种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由上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管理。
8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每3年复审1次。
十三、各类事故管理规定
83、工伤事故:指公司职工在生产岗位上,从事与生产有关的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急性中毒事故(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伤害事故)称为工伤事故。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管理。
84、火灾(火警)事故:凡发生着火,给公司财产造成损失或人员伤亡,称为火灾事故;或虽然发生着火,但抢救及时,未造成财产大的损失或人员伤亡,称为火警事故。
85、爆炸事故:由于各种原因,发生化学爆炸或物理爆炸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人员受到伤亡及停产等,称为爆炸事故。
86、生产(工艺)事故: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指标、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或因操作不当、指挥有误等造成损失,如:原料、成品、半成品跑、冒、不合格及报废,使生产波动而减产或停车等,均称为生产(工艺)事故。
87、设备事故:各类设备(包括仪表)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品损失(减产、停产)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均称为设备事故。
88、厂内交通事故:在厂内,凡违反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或由于责任心不强、操作不当,发生车辆中途翻车、撞(辗)伤人及车辆装载货物事先检查不周、在运输途中造成意外损失和人员伤害的,均称为厂内交通事故。
89、凡通勤车和公务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
90、质量事故: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中间产品或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如基建工程不按设计施工或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标准;原料、产品保管不善或包装不良而变质;采购的物料、备件不合规定的要求而影响生产和检修计划的完成等,均称为质量事故,由质量监督部负责管理。
91、污染事故:由于某种原因,造成成品、化工原料等各种有害物质大量流失,严重污染大气、水源和土壤,致使人员伤亡和经济严重损失,甚至破坏生态平衡,形成公害的均称为污染事故,
92、事故分级
①特大设备事故:设备发生损坏,造成单系统停产72小时以上,三类压力容器爆炸或修复费用大于50万元(含),均称为特大设备事故。
②重大设备事故: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严重影响到一种成品或半成品减产,多系统影响日产量50%以上(含),单系统影响日产量100%,或修复费用达10万元以上(含),均称为重大设备事故。
③一般设备事故:设备发生损坏,多系统影响日产量5%以上(含),单系统影响日产量10%以上(含),或修复费用达5千元以上者(含),均称为一般设备事故。
④微小设备事故:设备发生损坏,影响日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小于一般设备事故者。
⑤特大操作事故:造成全厂停车72小时以上(含)的操作事故,为特大操作事故。
⑥重大操作事故:造成一种产品或半成品减产,多系统影响日产量50%以上(含),单系统影响日产量100%的操作事故,为重大操作事故。
⑦一般操作事故:造成一种产品或半成品减产,多系统影响日产量5%以上(含),单系统影响日产量10%以上(含)的操作事故为一般操作事故。
⑧微小操作事故:造成一种产品或半成品减产,或事故损失小于一般操作事故者为微小操作事故。
⑨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3、事故的最先发现者,除立即紧急处理外,要立即以最快捷的方法向本单位领导和生产调度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公司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
94、为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安全环保部和各事故主管部门及各基层单位都要建立、健全事故档案,建立事故台帐,做到有据可查,并做好数据分析,指导工作。
十四、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95、工伤事故:又称劳动事故,有广义、狭义之分。在狭义上,工伤事故是指工人、职员、个人雇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伤害事故;除此之外,广义的工伤事故还包括罹患职业病。我国工伤事故赔偿中所指称的工伤事故采用的是广义,既包括突发性伤害事故,又包括罹患职业病。
96、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④患职业病的;
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97、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②在抢救火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军人伤残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98、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①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②醉酒导致伤亡的;
③自残或者自杀的。
99、工伤认定的申请
①工伤事故发生后,由受伤者本人或所在单位安全员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安全环保部填写企业内部认定意见,人力资源部在30日内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为受伤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②公司没有为受伤员工向上级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00、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最基本安全管理制度18
一、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1、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保证国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3、组织制订并实施驾校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组织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保护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
7、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情况和事故时,要果断正圈理,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
8、对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9、负责组织制订直接作业环节安全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10、建立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
11、建立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
12、负责动火作业、临时用电、高空作业等的作业票制度。
二、分管安全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1、对驾校内的生产安全负责。
2、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与安全“五同时”。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经营,及时制止违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
4、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杜绝交通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和安全教学。
5、负责组织生产经营安全检查和事故预案演练。
三、安全监督岗位安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驾校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安全部门的领导,对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有权直接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
2、负责制订、修订本驾校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本驾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上报并检查落实。
4、协助本驾校领导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事故预案学习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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