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卫生管理及考核制度

机关的整洁环境直接关系到员工身心健康、工作效率及单位形象。为此,制定并执行《机关卫生管理制度》显得尤为必要,它为创造规范、有序、健康的办公环境提供了基本遵循。同时,推行《社区服务计划》旨在提升内部服务效能与环境质量,共同营造良好氛围。本文将提供几篇不同侧重的《机关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供参考借鉴。

篇一:《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卫生管理及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创造整洁、优美、文明、舒适的办公环境,保障全体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机关良好形象,依据国家有关卫生管理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办公、生活及公共区域的卫生管理。全体干部职工及在本机关工作的其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工、实习生、外聘人员等)均应自觉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机关卫生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全员参与、长效保持”的原则,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

第四条 机关卫生管理的主要目标是:达到地面清洁、墙壁整洁、门窗干净、物品摆放有序、空气清新、无卫生死角、无病媒生物孳生地的标准,营造一流的办公环境。

第五条 办公室(或指定行政管理部门,下同)是机关卫生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各处(科)室(或部门,下同)负责人为本部门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办公室(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 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机关卫生管理相关制度、标准和规定。

(二) 负责机关整体卫生工作的规划、部署和协调。

(三) 负责对机关各部门及公共区域的卫生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评比。

(四) 负责组织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人员的卫生意识。

(五) 负责管理和协调机关保洁服务工作(如外聘保洁公司),明确其工作范围、标准和要求,并对其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六) 负责办公区域绿化、美化工作的规划与管理。

(七) 负责机关除“四害”(蚊、蝇、鼠、蟑螂)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八) 受理有关卫生问题的投诉和建议,并及时处理。

(九) 负责卫生检查结果的通报、奖惩措施的落实。

第七条 各处(科)室(部门)主要职责:

(一)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内部卫生工作的组织、安排和落实。

(二) 建立健全本部门内部卫生值日制度或责任区划分,确保责任到人。

(三) 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机关卫生管理制度,教育督促所属人员自觉维护办公环境卫生。

(四) 负责本部门办公区域内(包括办公室、资料室、内部小会议室等)的日常清洁、整理工作,确保达到卫生标准。

(五) 负责本部门办公设备、家具、文件资料等的清洁和有序摆放。

(六) 配合办公室(行政管理部门)的卫生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七) 负责管理好本部门使用的公共物品和设施,保持其清洁完好。

第八条 全体干部职工主要职责:

(一) 自觉遵守机关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 负责个人办公区域(办公桌、电脑、文件柜周边等)的日常清洁和整理,保持桌面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三) 不在办公区域、楼道、电梯等公共场所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四) 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不乱贴乱画,不损坏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

(五) 自觉将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六) 节约用水用电,保持卫生间、茶水间等公共场所的清洁。

(七) 发现卫生问题或不文明行为,有义务进行劝阻或向管理部门报告。

(八) 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卫生大扫除等活动。

第九条 保洁服务人员(或公司)职责:

(一)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或工作要求,负责指定公共区域(如走廊、大厅、楼梯、电梯、卫生间、公共会议室、室外环境等)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

(二) 负责垃圾的收集、清运至指定地点。

(三) 负责定期对玻璃门窗、墙面、公共设施等进行擦拭清洁。

(四) 负责卫生洁具的清洁与消毒。

(五) 负责管理和维护好清洁工具、设备。

(六) 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文明作业。

(七) 接受办公室(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 卫生标准

第十条 办公室卫生标准:

(一) 地面:清洁,无污渍、积水、痰迹、烟头、纸屑等杂物。地毯保持干净、无明显污渍。

(二) 墙壁与天花板:整洁,无蜘蛛网、灰尘、污迹、乱涂乱画、乱钉乱挂现象。

(三) 门窗:玻璃明亮,窗框、门框、窗台干净无尘土。纱窗完好、清洁。

(四) 办公桌椅:桌面物品摆放整齐,文件资料分类存放,无灰尘、污渍。椅子干净整洁。

(五) 文件柜、书柜:外观清洁,柜顶无积尘、杂物。内部文件、书籍摆放有序。

(六) 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保持清洁,无灰尘、污渍,线路规整。

(七) 室内空气:保持清新、无异味,适时通风换气。

(八) 垃圾桶:外观清洁,垃圾及时倾倒,日产日清。

(九) 绿植:摆放美观,叶面无尘土,无枯枝败叶。花盆及托盘干净。

(十) 私人物品:应存放整齐,不乱堆乱放影响办公环境。

第十一条 公共区域卫生标准(包括走廊、楼梯、大厅、电梯间等):

(一) 地面:保持光洁、干燥,无烟头、纸屑、痰迹、污渍等。

(二) 墙壁、天花板:干净、无尘、无蜘蛛网、无乱贴乱画。宣传栏、挂图等保持整洁。

(三) 门窗玻璃:明亮、干净、无手印、污渍。

(四) 公共设施:消防器材、指示牌、灯具、开关、扶手等表面清洁无尘。

(五) 垃圾桶:布局合理,外观清洁,及时清运,无满溢现象。

(六) 盆栽绿植:摆放整齐,生长良好,清洁美观。

(七) 无乱堆放杂物现象。

第十二条 卫生间卫生标准:

(一) 地面:干净、干燥、无积水、无杂物、无异味。

(二) 墙面、隔断、门:清洁、无污渍、无乱涂乱画。

(三) 大小便器:内外光洁,无污垢、无堵塞,冲水设施完好。

(四) 洗手台、镜面:台面清洁干燥,镜面光亮无水渍,水龙头光洁。

(五) 皂液盒、纸巾盒(或烘手机):配备齐全,外观清洁,功能正常。

(六) 垃圾桶:及时清理,无满溢,保持桶身内外清洁。

(七) 通风良好,空气清新无异味。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三条 会议室卫生标准:

(一) 地面:清洁、无杂物。

(二) 桌椅:会前会后擦拭干净,摆放整齐。

(三) 门窗、墙壁:干净、无尘。

(四) 会议设备(话筒、投影仪等):保持清洁。

(五) 茶具:干净、消毒,摆放整齐。

(六) 保持空气流通,无异味。

第十四条 茶水间/开水间卫生标准:

(一) 地面、台面:干净、无水渍、无污渍。

(二) 饮水设备:外观清洁,定期维护、消毒。

(三) 洗手池:保持清洁,下水通畅。

(四) 垃圾桶:及时清理。

(五) 不得存放个人杂物。

第十五条 室外环境卫生标准:

(一) 道路、场地:干净、无纸屑、烟头、垃圾等杂物。

(二) 绿化带:整洁美观,无杂草、垃圾,树木花草养护良好。

(三) 车辆停放:按指定区域有序停放。

(四) 垃圾收集点:保持周围环境清洁,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运。

(五) 无卫生死角,排水沟渠保持畅通。

第四章 检查与奖惩

第十六条 机关卫生检查采取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 日常巡查:由办公室(行政管理部门)和各部门指定人员进行,随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 定期检查:由办公室(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每月或每季度对各部门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分。

(三) 专项检查:根据工作需要或季节特点(如迎接重要活动、季节性传染病防控等),组织专项卫生检查或大扫除活动。

第十七条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本制度第三章所列的各项卫生标准执行情况、各部门及个人的卫生责任落实情况等。

第十八条 检查结果处理:

(一) 办公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汇总检查情况,建立卫生检查台账。

(二)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督办。

(三) 定期检查结果以适当方式(如内部通报、公告栏公布等)进行公布,接受全体人员监督。

第十九条 奖励与惩罚:

(一) 将卫生检查结果纳入各部门及个人的年度(或季度)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 对卫生管理工作表现突出、长期保持优良卫生状况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或适当物质奖励。

(三) 对卫生状况差、经多次督促仍不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约谈部门负责人。

(四) 对屡次违反卫生管理规定、破坏环境卫生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直至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 因卫生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对机关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机关外聘(或合作)单位、临时来访人员等亦应自觉维护本机关环境卫生,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二:《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一、 总则

为营造整洁、文明、健康的机关工作环境,提升机关整体形象和工作效能,保障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确各级人员和部门在机关卫生管理中的责任与义务,确保卫生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均须严格遵守。

二、 组织领导与责任划分

(一) 领导责任:机关主要领导对整体卫生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

(二) 主管部门责任(办公室/行政处):

1. 牵头负责机关卫生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制度完善、宣传教育、检查评比、协调服务等。

2. 制定详细的公共区域(走廊、楼梯、卫生间、会议室、大厅、室外环境等)清洁标准和作业流程。

3. 负责对保洁服务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确保保洁质量达标。

4. 组织实施全机关范围内的定期卫生大扫除、病媒生物防制(除四害)等专项活动。

5. 受理并处理关于卫生问题的投诉与建议,维护良好的办公秩序。

6. 定期通报卫生检查结果,依据制度实施奖惩。

(三) 各处(科)室责任:

1. 处(科)室负责人是本部门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办公区域的卫生管理。

2. 建立健全内部卫生值日或责任区制度,将任务分解到人,确保“人人有责、处处干净”。

3. 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卫生制度,督促自觉维护室内外环境卫生。

4. 负责本部门内部(办公室、内部资料间等)的日常清洁维护,包括地面、桌面、门窗、设备、文件柜等的清洁与整理。

5. 管理好本部门的办公物品、设备,做到摆放有序、整洁。

6. 积极配合主管(行政)部门的卫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迅速整改落实。

7. 教育本部门人员爱护公共设施,节约水电资源。

(四) 全体工作人员责任:

1. 增强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办公环境和公共环境卫生。

2. 承担个人工作区域(工位、电脑、文件等)的日常保洁和整理任务,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桌面干净、周边清洁。

3. 严格遵守禁烟规定,不在非吸烟区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4. 保持个人着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

5. 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

6. 爱护公共卫生设施,正确使用卫生间、茶水间等,保持其清洁。

7. 积极参与机关组织的各项卫生公益活动。

8. 对不卫生行为有权进行劝导和制止。

(五) 保洁人员责任:

1. 按照既定的工作范围、标准和频次,认真完成所负责区域的清扫、保洁、消毒工作。

2. 规范操作,文明服务,注意自身安全。

3. 管理好清洁工具和用品。

4. 及时清运垃圾至指定地点。

5. 接受并配合主管(行政)部门的管理和检查。

三、 具体卫生要求

(一) 办公室内:

1. 地面:每日清扫、拖拭,保持清洁、无杂物。

2. 桌面: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文件资料归类有序,保持桌面干净无尘。下班前清理当日垃圾。

3. 门窗:定期擦拭,保持玻璃明净,窗框无尘。

4. 墙壁、天花板:无明显污渍、灰尘、蜘蛛网。不乱贴乱画。

5. 电器设备:定期清洁表面灰尘,线路整理规范。

6. 文件柜、书架:外观清洁,顶部无积尘,内部物品摆放整齐。

7. 绿植:保持清洁美观,及时清理枯叶。

8. 垃圾桶:及时清空,保持干净。

(二) 公共区域(走廊、楼梯、大厅等):

1. 地面:每日清洁,保持光洁、无垃圾、无污渍。

2. 墙面、扶手、公共座椅: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3. 消防器材、指示牌、宣传栏:保持清洁、无遮挡。

4. 电梯轿厢:保持地面、轿壁、按钮干净。

5. 公共垃圾桶:定时清理,保持外观清洁,周围无散落垃圾。

(三) 卫生间:

1. 高频次清洁,保持地面干燥、无异味。

2. 洁具(便器、洗手盆)内外光洁,无污垢。

3. 镜面、水龙头、台面保持光亮、无水渍。

4. 及时补充洗手液、擦手纸(或保证烘手机正常工作)。

5. 垃圾桶及时清理,定期消毒。

6. 保持通风良好。

(四) 会议室:

1. 使用前后及时清洁,保持桌面、地面干净。

2. 桌椅摆放整齐。

3. 茶具清洁消毒。

4. 确保室内空气流通。

(五) 其他区域(茶水间、库房、室外等):参照相关标准执行,核心是保持清洁、整齐、安全。

四、 检查与考核

(一) 检查机制:实行“部门自查、主管(行政)部门巡查、定期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机制。

1. 部门自查:各处(科)室每日对内部卫生进行自查自纠。

2. 主管(行政)部门巡查:工作人员(含保洁管理人员)每日对公共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通知相关部门/人员整改。

3. 定期联合检查:每月(或每季度)由主管(行政)部门组织,可邀请机关纪委、工会或职工代表参加,对全机关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打分、排名。

(二)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责任制落实情况、卫生标准达标情况、问题整改情况、长效保持情况等。

(三) 结果运用:

1. 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报至各部门,并在适当范围公示。

2. 检查结果作为评价部门工作、考核干部职工的重要参考。对卫生工作先进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对卫生状况差、整改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予以批评,并督促改进。

3. 对于因卫生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安全隐患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五、 附则

(一) 本制度由办公室(行政处)负责解释。

(二)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执行。

篇三:《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引言

为规范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舒适、有序的工作环境,提升机关文明形象,保障工作人员健康,依据相关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的核心在于明确各区域的卫生标准和维护责任,通过标准化、精细化的管理,确保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第一部分:区域卫生标准与责任

一、 个人办公区

标准:

办公桌面:物品摆放整齐,文件不乱堆,表面无灰尘、污渍。电脑、电话等设备保持清洁。当日工作完成后,桌面基本清空或整理有序。

座椅:保持干净,无杂物堆放。

地面:座位周围地面清洁,无纸屑、果皮、烟蒂等垃圾。

文件柜/抽屉:内部文件资料分类清晰,摆放整齐;外部及顶部保持清洁。

个人垃圾:及时清理入垃圾桶,下班前清空。

私人物品:适量、整齐存放,不得过多堆放影响观瞻或占用公共空间。

责任人:办公室(工位)使用者本人。

维护频次:每日整理清洁。

二、 处(科)室内部公共区域

标准:

地面:每日清扫、拖净,保持光洁。

门窗:定期擦拭,保持明净。

公用设备(复印机、打印机等):保持外观清洁,周围无散落纸张、耗材。

书报架/资料柜:书籍、报刊、资料摆放整齐,定期整理,无积尘。

绿植:叶面清洁,无枯枝黄叶,花盆及托盘干净。

墙面/天花板:无污损、蜘蛛网、乱挂物。

内部卫生值日安排表(如有):清晰张贴,按时执行。

责任人:处(科)室负责人牵头,根据内部安排(如值日制)具体落实到人。

维护频次:每日基础保洁,每周/月进行整理。

三、 公共走廊、楼梯及大厅

标准:

地面:保持清洁、光亮、干燥,无垃圾、痰迹、烟头。防滑垫等保持干净、平整。

墙面/壁画/宣传栏:保持清洁,无灰尘、污迹、乱涂写。宣传内容及时更新、整洁。

扶手/栏杆:每日擦拭,无灰尘、手印。

门/门框/门禁系统:保持清洁。

消防栓/灭火器:外观清洁,无遮挡,标识清晰。

指示牌/标识:清洁、醒目。

公共座椅(如有):干净整洁。

垃圾桶:外观清洁,定时清空,无异味,周围地面干净。

责任人:办公室(行政部门)委托的保洁服务单位/人员。办公室(行政部门)负有监督责任。

维护频次:每日多次清洁,定期深度保洁。

四、 卫生间

标准:

地面:保持干燥、清洁,无积水、污物、纸屑。

墙面/隔断/门:无污渍、水渍、涂鸦。

洁具(座便器/小便斗):内外光洁,无黄垢、尿碱,冲水通畅。

洗手台/镜子/水龙头:台面干燥清洁,镜面光亮无水痕,水龙头光洁无垢。

用品供应:洗手液、卫生纸(或烘手机)及时补充,功能正常。

垃圾篓:及时倾倒(至少每日两次或根据需要增加),保持桶身清洁,无满溢。

空气:保持通风,无明显异味。定期喷洒消毒剂或使用空气清新设备。

设施:照明、通风设备工作正常。

责任人:保洁服务单位/人员。办公室(行政部门)负有监督责任。

维护频次:每日高频次清洁、检查、补充用品,定期消毒。

五、 会议室/接待室

标准:

会前准备:桌面擦拭干净,座椅摆放整齐,地面清洁,设备(投影、音响、话筒)清洁,茶具清洁消毒。

会中使用:保持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会后清理:清扫地面,擦拭桌椅,清空垃圾桶,关闭门窗、电源,恢复原状。

门窗、墙面、空调等保持清洁。

空气清新,无异味。

责任人:会议/活动主办部门负责使用期间的维护及会后基础清理;日常保洁由保洁服务单位/人员负责;办公室(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和监督。

维护频次:每次使用前后必须清理,日常定时保洁。

六、 茶水间/开水间

标准:

台面、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无茶渍、水渍、食物残渣。

饮水机/开水器:外观清洁,定期清洗、消毒、更换滤芯(按规定)。

洗涤池:保持清洁,下水道通畅,无污垢。

微波炉等设备(如有):内外保持清洁,无油渍、异味。

垃圾桶:及时清理,保持干净。

个人杯具、餐具不得长期堆放、占用公共空间。

责任人:使用者共同维护,保洁服务单位/人员负责日常清洁,办公室(行政部门)监督管理。

维护频次:每日清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七、 室外环境(院落、停车场、绿化带等)

标准:

路面/场地:保持清洁,无垃圾、烟头、落叶(及时清扫)。

绿化带/花坛:整洁美观,无杂草、垃圾。植物养护良好。

停车场:车辆按位停放整齐,地面无油污、垃圾。

垃圾箱/垃圾中转点:密闭存放,外观及周围环境清洁,按时清运。

排水沟/井盖:无堵塞,无暴露垃圾。

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

责任人:保洁服务单位/人员负责清扫;绿化养护单位负责绿化;办公室(行政部门)全面监督管理。

维护频次:每日清扫,定期维护。

第二部分:管理与监督

八、 检查机制

(一) 日常自查与互查:各处(科)室、个人每日进行自查;鼓励同事间友好提醒,互相监督。

(二) 定期检查:办公室(行政部门)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卫生检查,对照标准进行打分,检查范围覆盖所有区域。

(三) 不定期抽查:办公室(行政部门)可随时对任意区域进行抽查,特别是卫生易反弹区域和卫生投诉点。

(四) 专项检查:结合季节特点(如夏季防蚊蝇、冬季除冰雪)或重大活动需要,组织专项卫生整治和检查。

九、 结果运用与奖惩

(一) 通报:检查结果(含评分、排名、存在问题、优秀典型)在机关内部进行通报。

(二) 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明确责任单位/人和整改时限。办公室(行政部门)负责跟踪督办。

(三) 考核挂钩:卫生检查结果纳入部门及个人年度考核、文明处室(科室)评选等活动中,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四) 奖优罚劣:对长期保持卫生先进、积极维护环境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卫生状况差、屡教不改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一定惩戒措施。

第三部分:其他规定

十、 废弃物管理

(一)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日产日清。

(二) 办公废弃物(废纸、硒鼓墨盒等):按规定分类回收或处理。

(三) 大件废弃物:联系办公室(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处理,不得随意堆放。

十一、 病媒生物防制

办公室(行政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工作,各部门及个人应积极配合。

十二、 卫生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栏、内部网络、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强卫生知识和制度宣传,提高全体人员的卫生意识和责任意识。

十三、 制度的执行与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全体人员必须遵照执行。办公室(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提出修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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