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管理制度》是规范团支部工作、提升团支部活力的重要保障。一个完善的团支部管理制度,能够明确团支部的职责、规范团员的行为,从而更好地发挥团支部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作用。社区服务计划是团支部实践服务宗旨、联系服务青年的重要载体。制定完善的社区服务计划,有利于引导团员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本文将呈现多篇不同侧重的《团支部管理制度》范文,旨在为各团支部提供参考借鉴,助力团支部规范化建设,高效开展社区服务。
篇一:《团支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团支部建设,规范团支部管理,增强团支部活力,充分发挥团支部在团员青年中的核心作用,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团支部及团员。
第三条 团支部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服务青年成长;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
(三)坚持规范化管理,注重实效性;
(四)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鼓励创新。
第二章 组织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 团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由3-5人组成,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团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
第五条 团支部委员会的职责:
(一)认真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团的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团结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组织团员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科技文化知识和团的基本知识,开展“三会两制一课”等团的组织生活;
(三)加强对团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组织团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帮助团员青年解决实际困难;
(五)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团员青年的精神文化生活;
(六)做好发展团员工作,严格按照团章规定,保证新发展的团员质量;
(七)做好团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和管理、团员证管理、团籍档案管理等工作;
(八)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团支部书记的职责:
(一)主持团支部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和落实团支部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召集和主持团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团员大会,传达学习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研究部署团支部的工作;
(三)检查和督促团支部委员会成员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四)了解和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及时向上级团组织汇报;
(五)负责团支部的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总结撰写等工作。
第七条 团支部副书记协助团支部书记工作,分管团支部的日常事务,完成团支部书记交办的任务。
第八条 组织委员负责团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具体包括:
(一)做好发展团员的宣传和组织工作,严格按照团章规定,做好发展团员的各项程序;
(二)负责团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和管理、团员证管理、团籍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组织团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团的知识学习等活动;
(四)了解和掌握团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团支部委员会汇报。
第九条 宣传委员负责团支部的宣传工作,具体包括:
(一)做好团支部的宣传阵地建设,如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
(二)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团的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宣传团员青年的先进事迹;
(三)收集和整理团员青年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团支部委员会反映。
第三章 团员管理
第十条 团员必须履行团章规定的各项义务,享有团章规定的各项权利。
第十一条 团员要自觉遵守团的纪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争做优秀团员。
第十二条 团支部要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团员档案,定期开展团员评议活动。
第十三条 团支部要积极开展“推优入党”工作,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
第十四条 团员因工作、学习等原因离开原单位,应及时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第十五条 团员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团费或者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应视为自行脱团,由团支部报上级团组织批准,予以除名。
第四章 团的组织生活
第十六条 团支部应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即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注册制度、团课。
第十七条 团员大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
(一)学习传达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二)讨论决定团支部的重大事项;
(三)听取和审议团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四)选举团支部委员会委员或出席上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开展团员评议活动。
第十八条 团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
(一)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团的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
(二)研究部署团支部的工作任务;
(三)检查和督促团支部委员会成员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四)讨论研究团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五)讨论研究团的组织生活、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
第十九条 团小组会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主要内容包括:
(一)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和团的基本知识;
(二)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讨论研究团支部布置的任务;
(四)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条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每年进行一次,主要内容包括:
(一)团员对照团章,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二)团员之间开展互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三)团支部对团员进行综合评议,评选优秀团员。
第二十一条 团员年度注册制度每年进行一次,主要内容包括:
(一)团员填写《团员年度注册登记表》;
(二)团支部对团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团员资格;
(三)上级团组织对团支部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 团课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主要内容包括:
(一)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二)学习团的基本知识;
(三)学习先进典型事迹;
(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
第五章 团费收缴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团员必须按时交纳团费,这是团员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团费的收缴标准按照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团费要用于开展团的活动和为团员青年服务。
第二十六条 团支部要建立健全团费收缴和管理制度,定期向上级团组织汇报团费收支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团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团支部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团支部建设,提高团支部工作水平,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团支部。
第三条 团支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以党建带团建;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三)注重实效,务求实效;
(四)发扬民主,依靠团员。
第二章 组织建设
第四条 团支部委员会的产生。
(一)团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由3-5人组成,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团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
(二)团支部委员会的选举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规定进行。
(三)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作风正派,工作积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3、热爱团的工作,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
4、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
第五条 团支部委员会的职责。
(一)认真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团的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团结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组织团员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科技文化知识和团的基本知识,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
(三)加强对团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组织团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帮助团员青年解决实际困难。
(五)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团员青年的精神文化生活。
(六)做好发展团员工作,严格按照团章规定,保证新发展的团员质量。
(七)做好团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和管理、团员证管理、团籍档案管理等工作。
(八)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团支部书记的职责。
(一)主持团支部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和落实团支部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召集和主持团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团员大会,传达学习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研究部署团支部的工作。
(三)检查和督促团支部委员会成员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四)了解和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及时向上级团组织汇报。
(五)负责团支部的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总结撰写等工作。
第七条 团支部副书记协助团支部书记工作,分管团支部的日常事务,完成团支部书记交办的任务。
第八条 组织委员负责团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具体包括:
(一)做好发展团员的宣传和组织工作,严格按照团章规定,做好发展团员的各项程序;
(二)负责团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和管理、团员证管理、团籍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组织团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团的知识学习等活动;
(四)了解和掌握团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团支部委员会汇报。
第九条 宣传委员负责团支部的宣传工作,具体包括:
(一)做好团支部的宣传阵地建设,如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
(二)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团的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宣传团员青年的先进事迹;
(三)收集和整理团员青年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团支部委员会反映。
第三章 制度建设
第十条 建立健全团支部工作制度,包括:
(一)团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团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研究部署团支部的工作任务,检查和督促团支部委员会成员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讨论研究团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讨论研究团的组织生活、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
(二)团员大会制度。团员大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传达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定,讨论决定团支部的重大事项,听取和审议团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团支部委员会委员或出席上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开展团员评议活动。
(三)团小组会制度。团小组会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和团的基本知识,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研究团支部布置的任务,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团员对照团章,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团员之间开展互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团支部对团员进行综合评议,评选优秀团员。
(五)团员年度注册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团员填写《团员年度注册登记表》,团支部对团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团员资格,上级团组织对团支部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团课制度。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开展形势政策教育。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团员管理制度,包括:
(一)团员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团员档案,详细记录团员的个人信息、学习工作情况、参加团的活动情况、受表彰奖励情况等。
(二)团员发展制度。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发展团员,保证新发展的团员质量。
(三)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制度。团员因工作、学习等原因离开原单位,应及时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四)团员奖惩制度。对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团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团的纪律的团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团费收缴和管理制度。
(一)团员必须按时交纳团费,这是团员的义务。
(二)团费的收缴标准按照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团费要用于开展团的活动和为团员青年服务。
(四)团支部要建立健全团费收缴和管理制度,定期向上级团组织汇报团费收支情况。
第四章 活动开展
第十三条 团支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为本单位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四条 团支部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十五条 团支部要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第十六条 团支部要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团员青年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十七条 团支部要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激发团员青年的创新精神和创业热情。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本单位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团支部社区服务计划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团支部在社区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服务社区居民,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各团支部开展社区服务工作。
第三条 社区服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宗旨;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
(三)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
(四)坚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形式
第四条 团支部可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和团员青年特长,开展以下服务内容:
(一)社区环境整治:组织团员青年参与社区绿化、美化、清洁等活动,改善社区环境卫生状况。
(二)社区文化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知识讲座等活动,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
(三)社区助老助残:组织团员青年为社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指导等服务。
(四)社区法律援助:组织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团员青年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五)社区科普宣传:组织具有科技专业知识的团员青年为社区居民开展科普知识宣传、科技咨询等服务。
(六)社区青少年服务:组织团员青年为社区青少年提供课业辅导、心理疏导、安全教育等服务。
(七)其他社区需要的服务: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开展其他类型的社区服务。
第五条 团支部可采取以下服务形式:
(一)定点服务:团支部与社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服务活动。
(二)志愿服务:团员青年利用业余时间,自愿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
(三)项目服务:团支部针对社区的某一需求,设计并实施服务项目。
(四)活动服务:团支部围绕某一主题,组织开展集中性的服务活动。
第三章 计划制定与实施
第六条 团支部应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和团员青年特长,制定社区服务计划。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服务目标:明确社区服务要达到的目标,如改善社区环境卫生、丰富社区居民文化生活等。
(二)服务内容:确定具体的服务内容,如社区环境整治、社区文化活动等。
(三)服务形式:选择合适的服务形式,如定点服务、志愿服务等。
(四)服务对象:明确服务的对象,如社区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等。
(五)服务时间:确定服务的时间安排,如每周、每月、每年等。
(六)服务地点:确定服务的地点,如社区活动中心、社区广场等。
(七)人员安排:明确参与服务的团员青年名单和分工。
(八)经费预算:估算服务所需的经费,包括活动费用、宣传费用、物资费用等。
(九)保障措施:制定保障服务顺利进行的措施,如安全保障、宣传保障、组织保障等。
第七条 团支部应认真组织实施社区服务计划,确保各项服务活动顺利开展。
第八条 团支部应及时总结社区服务经验,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章 组织管理与保障
第九条 本单位团委负责对各团支部社区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十条 各团支部应成立社区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团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担任组长,负责社区服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本单位将为各团支部开展社区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
第十二条 本单位将对在社区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支部和团员青年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三条 本单位将把团支部社区服务工作纳入团支部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本单位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四:《团支部活动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团支部活动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团支部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团支部的活动经费管理。
第三条 团支部活动经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二)厉行节约,合理使用;
(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四)量入为出,平衡预算。
第二章 经费来源
第四条 团支部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包括:
(一)上级团组织拨付的活动经费;
(二)单位提供的活动经费支持;
(三)团员自愿捐款;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条 团支部应积极争取各方面的经费支持,为团支部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
第三章 经费使用范围
第六条 团支部活动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开展团的组织生活,如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课等;
(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如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团的基本知识、观看红色电影等;
(三)开展文体活动,如篮球比赛、歌唱比赛、文艺晚会等;
(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社区服务、调研考察等;
(五)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如创新大赛、创业培训、项目孵化等;
(六)购买必要的活动用品,如文具、奖品、宣传材料等;
(七)其他与团支部活动相关的支出。
第七条 团支部活动经费不得用于以下方面:
(一)用于与团支部活动无关的个人消费;
(二)用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的活动;
(三)用于高消费娱乐活动;
(四)用于发放各种形式的津贴、补贴和奖金;
(五)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支出。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八条 团支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经费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九条 团支部书记是团支部活动经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团支部活动经费的使用进行审批和监督。
第十条 团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团支部活动经费的收支管理,建立明细账目,做到账目清晰、凭证齐全。
第十一条 团支部活动经费的支出必须有原始凭证,如发票、收据等。
第十二条 团支部应定期公开团支部活动经费的收支情况,接受团员和上级团组织的监督。
第十三条 团支部应在上级团组织的指导下,制定团支部活动经费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第十四条 团支部应严格控制团支部活动经费的支出,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上级团组织应对团支部活动经费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 团员有权对团支部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本单位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五:《团支部宣传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团支部宣传工作,提高宣传质量,扩大宣传效果,充分发挥宣传工作在团支部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团支部。
第三条 团支部宣传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服务青年成长;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三)注重实效,务求实效;
(四)贴近青年,吸引青年。
第二章 宣传内容
第四条 团支部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听党话、跟党走。
(二)团的上级组织决议指示:宣传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等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推动团的工作深入开展。
(三)团的知识:宣传团的性质、任务、作用、历史等基本知识,增强团员的团员意识。
(四)先进典型:宣传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等先进典型事迹,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五)团支部工作动态:宣传团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取得的成绩、遇到的问题等,展示团支部的工作风貌。
(六)青年关注的热点问题:关注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青年关切。
(七)其他需要宣传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宣传其他需要宣传的内容。
第三章 宣传形式
第五条 团支部可采取以下宣传形式:
(一)宣传栏:利用宣传栏,张贴海报、通知、图片等,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团的知识、先进典型等。
(二)微信公众号:开通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图片、视频等,宣传团支部的工作动态、青年关注的热点问题等。
(三)网站:利用网站,发布新闻、通知、活动信息等,宣传团支部的工作成果、青年风采等。
(四)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如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团的知识、先进典型等。
(五)座谈会:召开座谈会,邀请专家学者、先进典型等,与团员青年交流思想、分享经验。
(六)其他宣传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形式的宣传活动。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团支部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纳入团支部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
第七条 团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宣传工作,明确职责,加强培训,提高宣传工作水平。
第八条 团支部要积极争取单位的支持,为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资保障。
第九条 团支部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宣传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第五章 考核评价
第十条 上级团组织要对团支部宣传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将宣传工作纳入团支部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宣传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二)宣传内容的丰富性和针对性;
(三)宣传形式的多样性和吸引力;
(四)宣传效果的显著性和影响力;
(五)宣传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本单位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内容由dashan收集整理,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果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删除(点这里联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enku.puchedu.cn/2997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