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时代,网络舆情已成为社会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稳定和政府公信力产生着深远影响。《网络舆情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引导积极健康的舆论环境,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同时,为更好地服务社区,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社区服务计划》也应运而生。本文将呈现多篇《网络舆情管理制度》范文,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重点出发,提供全面而具体的参考,以期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
篇1:《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网络舆情管理,及时发现、研判和处置网络舆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部门和员工,以及与本单位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
第三条 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遵循“积极预防、及时应对、依法管理、舆论引导”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管理责任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 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网络舆情管理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
(二)负责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
(三)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网络舆情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的培训和宣传;
(五)负责对网络舆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第六条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网络舆情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的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
第七条 指定专人负责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
第三章 网络舆情监测与研判
第八条 加强对重点网站、论坛、社交媒体等平台的监测,及时发现涉及本单位的舆情信息。
第九条 建立网络舆情信息报告制度,鼓励员工积极报告发现的舆情信息。
第十条 对收集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研判舆情的发展趋势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十一条 重点关注以下舆情信息:
(一)涉及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点项目的舆情信息;
(二)涉及本单位领导和员工的负面舆情信息;
(三)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舆情信息;
(四)其他可能对本单位产生不良影响的舆情信息。
第十二条 根据舆情的严重程度,将舆情分为一般舆情、重要舆情和重大舆情。
第十三条 对一般舆情,及时进行澄清和引导,消除不良影响。
第十四条 对重要舆情,及时向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进行处置。
第十五条 对重大舆情,立即向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第四章 网络舆情处置
第十六条 坚持“快速反应、积极应对、依法处置”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处置网络舆情。
第十七条 针对不同的舆情,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
(一)对不实信息,及时进行澄清和辟谣;
(二)对恶意炒作,及时进行舆论引导和反击;
(三)对违法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四)对合理诉求,及时进行回应和解决。
第十八条 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第十九条 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合作,争取媒体的理解和支持。
第二十条 尊重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回应网民的关切和诉求。
第二十一条 建立网络舆情处置档案,详细记录舆情的发生、发展、处置过程和结果。
第五章 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
第二十二条 定期对各部门的网络舆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三条 将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因网络舆情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2:《网络舆情管理制度》(侧重预防与引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积极引导网络舆情,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完善的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引导和处置机制,最大程度地降低负面舆情对本单位的影响。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及所有与本单位存在业务往来的合作单位。
第三条 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引导为辅、处置为保障”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四条 成立网络舆情风险防控委员会,由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分管宣传、信息等工作的负责人任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 网络舆情风险防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网络舆情风险防控战略和具体措施;
(二)定期评估网络舆情风险,提出应对建议;
(三)协调各部门在网络舆情管理中的工作;
(四)审核重要的舆情引导方案和信息发布内容;
(五)组织网络舆情管理方面的培训。
第六条 设立网络舆情监测中心,负责日常的网络舆情监测、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第七条 各部门应指定舆情信息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相关舆情信息的收集和上报。
第三章 网络舆情预防机制
第八条 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度,及时、准确地发布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动态和重要信息,增强公众的知情权。
第九条 建立健全内部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和诉求,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
第十条 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防止恶意攻击和信息泄露。
第十一条 积极与媒体沟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争取媒体的理解和支持。
第十二条 加强与网络意见领袖的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
第四章 网络舆情引导机制
第十三条 建立正面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宣传本单位的各项工作成就和先进典型。
第十四条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网民提出的疑问和批评,认真进行解答和解释,消除误解。
第十五条 善于运用网络语言,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十六条 组织开展网络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
第十七条 对歪曲事实、恶意攻击的言论,及时进行澄清和反驳,维护本单位的声誉。
第五章 网络舆情处置机制
第十八条 建立网络舆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研判和处置网络舆情。
第十九条 制定网络舆情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二十条 针对不同的舆情,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确保处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一条 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配合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 舆情处置过程中,要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二十三条 将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第二十四条 建立网络舆情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网络舆情风险防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3:《网络舆情管理制度》(侧重危机公关与应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网络舆情危机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危机事件对本单位造成的负面影响,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旨在建立一套完整的危机预警、处置、善后处理机制。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下属单位。
第三条 网络舆情危机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公开透明、有效引导”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网络舆情危机管理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宣传、信息、业务等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 网络舆情危机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网络舆情危机管理总体策略和方案;
(二)负责重大网络舆情危机事件的决策和指挥;
(三)协调各部门在网络舆情危机处理中的工作;
(四)审核重要的危机公关稿件和信息发布内容;
(五)负责与上级部门和媒体的沟通协调。
第六条 设立网络舆情危机管理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危机事件的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和评估等工作。
第七条 各部门应指定舆情信息员,负责本部门相关舆情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并配合危机管理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三章 危机预警机制
第八条 建立7×24小时全天候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密切关注各类网络平台上的相关信息,及时发现潜在的危机事件。
第九条 建立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风险评估,查找可能引发危机的因素。
第十条 建立舆情预警分级制度,根据舆情的严重程度,将预警分为四个等级: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第十一条 建立舆情信息报告制度,鼓励员工和社会公众积极报告发现的舆情信息。
第四章 危机处置机制
第十二条 危机发生后,危机管理办公室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危机处置工作。
第十三条 成立危机公关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具体的危机公关方案。
第十四条 危机公关小组应根据危机事件的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包括:
(一)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地发布危机事件的真相,回应社会关切。
(二)舆论引导:积极引导舆论,消除误解,争取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危机修复:采取有效措施,修复危机事件对本单位造成的负面影响。
(四)责任追究:对危机事件的责任人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 危机处置过程中,要注重与媒体的沟通和合作,争取媒体的客观公正报道。
第十六条 危机处置结束后,应对危机事件进行评估和总结,查找经验教训,完善危机管理制度。
第五章 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第十七条 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由危机公关小组负责审核和发布信息。
第十八条 发布信息要及时、准确、全面,避免出现信息滞后或信息不实的情况。
第十九条 善于运用网络语言,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二十条 积极引导舆论,消除误解,争取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第二十一条 对歪曲事实、恶意攻击的言论,及时进行澄清和反驳,维护本单位的声誉。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 对因工作失职造成危机事件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在危机处置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网络舆情危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4:《网络舆情管理制度》(侧重技术保障与数据分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网络舆情管理的技术保障,提升舆情分析能力,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旨在通过技术手段实现舆情的自动化监测、分析和预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及相关技术服务提供商。
第三条 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坚持“技术驱动、数据支撑、智能分析、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网络舆情技术保障工作组,由分管信息技术的领导担任组长,相关技术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 网络舆情技术保障工作组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网络舆情监测系统的建设、维护和升级;
(二)负责网络舆情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和分析;
(三)负责网络舆情分析模型的开发和优化;
(四)负责为舆情分析提供技术支持和数据保障;
(五)负责网络安全防护,保障系统稳定运行。
第六条 设立数据分析中心,负责对采集到的舆情数据进行深度分析,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七条 各部门应配合技术保障工作组和数据分析中心的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支持。
第三章 技术平台建设
第八条 建立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实现对各类网络平台的全天候监测。
第九条 监测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一)关键词监测:根据设定的关键词,自动监测相关信息。
(二)情感分析:自动识别舆情信息的情感倾向(正面、负面、中性)。
(三)趋势分析:分析舆情信息的传播趋势和发展方向。
(四)预警功能:根据设定的预警阈值,自动发出预警信息。
第十条 建立大数据平台,用于存储和处理海量的舆情数据。
第十一条 大数据平台应具备以下功能:
(一)数据清洗: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清洗和去重处理。
(二)数据挖掘:从海量数据中挖掘有价值的信息。
(三)数据可视化:将分析结果以图表等形式直观展示。
第十二条 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章 数据分析与应用
第十三条 对采集到的舆情数据进行深度分析,了解舆情的特点和规律。
第十四条 利用数据分析结果,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五条 定期发布舆情分析报告,为各部门提供参考。
第十六条 建立舆情分析模型,预测舆情的发展趋势。
第十七条 利用数据分析结果,评估舆情管理工作的效果。
第五章 技术安全保障
第十八条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恶意攻击和信息泄露。
第十九条 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风险评估。
第二十条 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数据安全。
第二十一条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章 考核与评估
第二十二条 将网络舆情技术保障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 定期对网络舆情监测系统进行评估,不断优化系统功能和性能。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网络舆情技术保障工作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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