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财务印章使用及管理规章制度

财务印章作为企业财务活动中重要的凭证和工具,其管理直接关系到企业资金安全和经营活动的规范性。《财务印章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明确印章的种类、用途、保管、使用和监督,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防范潜在的财务风险。同时,结合社区服务计划,更体现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升社会形象的决心。本文将呈现多篇《财务印章管理制度》范文,从不同角度和侧重点出发,为企业提供全面、具体的制度参考,助力企业构建完善的财务印章管理体系。

篇一:《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财务印章使用及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规范印章的使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财务相关的印章,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专用章、法人章、银行预留印鉴等。

第三条 公司财务印章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授权使用、印鉴分离”的原则。

第二章 印章的种类及用途

第四条 公司财务印章包括:

(一)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财务收支凭证、报表、对外付款凭证等财务文件的盖章。

(二)法人章:用于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协议、办理工商、税务、银行等事务的盖章。

(三)银行预留印鉴:用于银行账户的开立、销户、转账等业务的办理。

第五条 各类印章的用途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使用。

第三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与备案

第六条 公司需要刻制新的财务印章时,必须由财务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刻章单位刻制。

第七条 新刻制的印章必须进行登记,详细记录印章的名称、用途、刻制单位、启用日期等信息。

第八条 新刻制的印章启用前,必须在财务部门进行备案,并留存印模。法人章还需在公司档案部门进行备案。银行预留印鉴需在开户银行进行备案。

第九条 因印章遗失、损坏等原因需要重新刻制的,必须按照本制度第六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并将原印章作废处理。

第四章 印章的保管

第十条 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

第十一条 法人章由总经理办公室或指定部门保管。

第十二条 银行预留印鉴由出纳或指定人员保管,并与银行账户的网银盾(如有)分别保管。

第十三条 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印章,防止印章遗失、被盗用或私自使用。

第十四条 印章保管人员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需要移交印章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相关负责人进行监交。交接清单应详细记录印章的名称、数量、状态等信息。

第五章 印章的使用

第十五条 使用财务专用章,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详细说明使用印章的原因、用途、盖章的文件名称、份数等信息,并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批准。

第十六条 使用法人章,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详细说明使用印章的原因、用途、盖章的文件名称、份数等信息,并经总经理审核批准。涉及重大事项的,还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七条 使用银行预留印鉴,必须严格按照银行的规定办理,并由财务负责人或其授权人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 印章使用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印章,不得超出授权范围使用。

第十九条 盖章时,必须认真核对盖章的文件内容是否与审批的内容一致,确保盖章的准确性。

第二十条 盖章后,必须在《印章使用登记簿》上详细记录盖章的文件名称、份数、使用日期、使用人等信息。

第六章 印章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一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财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二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印章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有权向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财务部门举报。

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七章 印章的作废

第二十四条 因印章遗失、损坏、更换等原因需要作废的,必须由财务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作废手续。

第二十五条 作废的印章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已损坏的印章应及时销毁。

第二十六条 印章作废后,应及时在公司内部公告,并通知相关单位(如银行、税务等)。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财务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1.1 为规范本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防范风险,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所称财务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银行预留印鉴章。

1.3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门。

第二条 印章的刻制、变更与启用

2.1 公司需要刻制财务印章时,由财务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刻制手续。

2.2 印章刻制完成后,由办公室进行登记,详细记录印章名称、规格、用途、刻制单位、启用日期等信息,并留存印模。

2.3 印章启用前,财务部应将印模报送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并通知公司各部门。银行预留印鉴章还需在银行进行备案。

2.4 因公司名称变更、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印章时,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原印章应及时作废,并妥善保管或销毁。

第三条 印章的保管

3.1 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负责人在保管期间对印章的安全负责。

3.2 法人名章由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负责人在保管期间对印章的安全负责。

3.3 银行预留印鉴章由出纳负责保管,并与银行账户U盾(如有)分人保管。

3.4 印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印章,防止丢失、被盗用或私自使用。不得将印章转借他人或私自复制印章。

3.5 印章保管人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需要移交印章时,必须办理书面交接手续,由财务负责人或总经理监交,确保印章安全完整。

第四条 印章的使用

4.1 使用财务印章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4.2 使用财务专用章,必须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详细说明用章事由、文件名称、份数等信息,并经财务负责人审批。

4.3 使用法人名章,必须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详细说明用章事由、文件名称、份数等信息,并经总经理审批。涉及重大事项的,还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4.4 使用银行预留印鉴章,必须按照银行规定的程序办理,并由财务负责人或其授权人进行复核。

4.5 印章使用人应认真核对盖章文件内容是否与审批内容一致,确保盖章的准确性。

4.6 盖章后,印章使用人应在《印章使用登记簿》上详细记录盖章文件名称、份数、使用日期、使用人等信息。

4.7 严禁在空白纸张上盖章。

第五条 印章的监督检查

5.1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财务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2 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印章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有权向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财务部举报。

5.3 公司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 印章的作废与销毁

6.1 因印章遗失、损坏、更换等原因需要作废的,由财务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作废手续。

6.2 作废的印章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损坏的印章应及时销毁,销毁过程应有两人以上见证,并做好记录。

6.3 印章作废后,应及时在公司内部公告,并通知相关单位(如银行、税务等)。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7.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财务印章管理控制流程》

1. 目的

为确保公司财务印章的安全、有效使用,规范印章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特制定本流程。

2. 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印章,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专用章、法人章、银行预留印鉴等。

3. 职责

财务部:负责财务印章的保管、使用、监督和管理。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法人章的保管,协助财务部进行监督。

审计部:负责对财务印章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印章保管人:对所保管的印章安全负责。

印章使用人:对所使用的印章及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 流程内容

4.1 印章的刻制与备案

4.1.1 印章刻制申请:

因业务需要刻制新印章或更换印章时,由财务部填写《印章刻制申请单》,详细说明印章名称、用途、规格、刻制原因等。

《印章刻制申请单》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4.1.2 印章刻制:

由总经理办公室或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具有资质的刻章单位进行刻制。

刻制完成后,由刻章单位提供印章样本,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4.1.3 印章备案:

新刻制的印章,财务部应进行登记,详细记录印章名称、用途、刻制单位、启用日期、保管人等信息。

留存印章印模,并拍照存档。

法人章需在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银行预留印鉴需在开户银行备案。

4.2 印章的保管

4.2.1 印章保管人:

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

法人章由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

银行预留印鉴由出纳或指定人员保管,并与银行账户的网银盾(如有)分别保管。

4.2.2 保管要求:

印章必须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防止丢失、被盗或私自使用。

印章保管人应定期检查印章的完好性。

不得将印章转借他人或私自复制印章。

4.2.3 印章交接:

印章保管人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需要移交印章时,必须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交接清单应详细记录印章的名称、数量、状态等信息。

交接过程由财务负责人或总经理办公室人员监交。

4.3 印章的使用

4.3.1 印章使用申请:

使用财务印章,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详细说明使用印章的原因、用途、盖章的文件名称、份数等信息。

《印章使用申请单》需经财务负责人或总经理审批。涉及重大事项的,还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4.3.2 印章使用:

印章使用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印章,不得超出授权范围使用。

盖章前,必须认真核对盖章的文件内容是否与审批的内容一致,确保盖章的准确性。

盖章时,应保证印章清晰、完整。

严禁在空白纸张上盖章。

4.3.3 印章使用登记:

盖章后,印章使用人必须在《印章使用登记簿》上详细记录盖章的文件名称、份数、使用日期、使用人等信息。

4.4 印章的监督与检查

4.4.1 定期检查:

财务部应定期对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印章的保管情况、使用审批记录、使用登记记录等。

总经理办公室应定期对法人章的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4.2 不定期检查:

审计部应不定期地对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4.4.3 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并提交给财务负责人或总经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4.5 印章的作废与销毁

4.5.1 印章作废:

因印章遗失、损坏、更换等原因需要作废的,由财务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作废手续。

作废的印章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

4.5.2 印章销毁:

已损坏的印章应及时销毁,销毁过程应有两人以上见证,并做好记录。

4.5.3 公告:

印章作废后,应及时在公司内部公告,并通知相关单位(如银行、税务等)。

5. 相关文件

《印章刻制申请单》

《印章使用申请单》

《印章使用登记簿》

6. 附则

6.1 本流程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6.2 本流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四:《社区服务计划支持下的财务印章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印章管理,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社区服务计划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印章,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等。

第三条 公司财务印章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印章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分级授权:印章的使用权限应根据岗位职责进行分级授权,明确责任。

(三)相互制约:印章的保管、使用和监督应相互分离,形成制约机制。

(四)风险控制:加强印章使用过程中的风险识别和评估,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支持社区:在合规前提下,积极配合社区服务计划的财务需求。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和备案

第四条 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需要刻制新的财务印章时,由财务部提出申请,详细说明印章的名称、用途、规格、刻制原因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或指定部门统一办理刻制手续。

(三)印章刻制完成后,应及时进行验收,确保印章的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

第五条 印章的启用:

(一)新刻制的印章在启用前,必须进行登记,详细记录印章的名称、用途、刻制单位、启用日期、保管人等信息。

(二)留存印章印模,并拍照存档。

(三)法人章需在工商部门备案,银行预留印鉴需在开户银行备案。

第六条 印章的备案:

(一)公司所有财务印章的印模和相关信息,均需在财务部进行备案。

(二)财务部应建立完善的印章管理档案,定期更新和维护。

第三章 印章的保管

第七条 印章的保管责任:

(一)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

(二)法人章由总经理办公室或指定部门保管。

(三)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或指定部门保管。

(四)银行预留印鉴由出纳或指定人员保管,并与银行账户的网银盾(如有)分别保管。

第八条 印章的保管要求:

(一)印章必须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防止丢失、被盗或私自使用。

(二)印章保管人应定期检查印章的完好性,并做好记录。

(三)不得将印章转借他人或私自复制印章。

(四)印章保管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保险柜、监控设备等。

第九条 印章的交接:

(一)印章保管人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需要移交印章时,必须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二)交接清单应详细记录印章的名称、数量、状态等信息。

(三)交接过程由财务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监交。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

第十条 印章的使用审批:

(一)使用财务印章,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详细说明使用印章的原因、用途、盖章的文件名称、份数等信息,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印章使用申请单》需经规定的审批人批准。审批权限应根据印章的种类和使用范围进行分级授权。

(三)涉及社区服务计划的财务支出,应优先审批,并提供相应的社区服务协议或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印章的使用管理:

(一)印章使用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印章,不得超出授权范围使用。

(二)盖章前,必须认真核对盖章的文件内容是否与审批的内容一致,确保盖章的准确性。

(三)盖章时,应保证印章清晰、完整。

(四)严禁在空白纸张上盖章。

(五)盖章后的文件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或被篡改。

第十二条 印章的使用登记:

(一)每次使用印章后,印章使用人必须在《印章使用登记簿》上详细记录盖章的文件名称、份数、使用日期、使用人、审批人等信息。

(二)《印章使用登记簿》应定期进行核对,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 印章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内部监督:

(一)财务部应定期对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印章的保管情况、使用审批记录、使用登记记录等。

(二)内部审计部门应不定期地对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三)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 外部监督:

(一)接受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机构对印章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积极配合社区服务计划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第六章 印章的作废与销毁

第十五条 印章的作废:

(一)因印章遗失、损坏、更换等原因需要作废的,由印章保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作废手续。

(二)作废的印章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

第十六条 印章的销毁:

(一)已损坏的印章应及时销毁,销毁过程应有两人以上见证,并做好记录。

(二)销毁记录应详细记录印章的名称、销毁原因、销毁日期、见证人等信息。

第十七条 公告:

(一)印章作废后,应及时在公司内部公告,并通知相关单位(如工商、税务、银行等)。

(二)涉及社区服务计划的印章作废,应及时通知相关社区组织。

第七章 违规处理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五:《构建数字化财务印章管理体系的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数字化转型趋势,提升财务印章管理效率和安全性,规范印章使用行为,防范潜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财务相关的印章,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等,以及与之配套的电子印章系统。

第三条 公司财务印章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数字化管理:全面应用电子印章系统,实现印章使用全过程的电子化记录和管理。

(二)权限控制:严格控制印章使用权限,明确各岗位职责,防止越权使用。

(三)流程审批:建立完善的印章使用审批流程,确保印章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四)风险防控:加强印章使用过程中的风险识别和评估,采取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

(五)安全保障:采取多重安全措施,保障电子印章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

第二章 电子印章系统的建设与维护

第四条 电子印章系统的选型:

(一)财务部应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选择安全可靠、功能完善的电子印章系统。

(二)系统选型应充分考虑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易用性和可扩展性等因素。

(三)选型过程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比较,并进行必要的试用和评估。

第五条 系统的部署与实施:

(一)电子印章系统的部署应由专业的IT团队负责,确保系统的顺利安装和配置。

(二)系统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公司现有业务流程的特点,进行必要的流程优化和调整。

(三)系统上线前,应进行充分的测试和培训,确保用户能够熟练掌握系统的使用方法。

第六条 系统的维护与升级:

(一)IT部门应定期对电子印章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及时修复系统漏洞,防止黑客攻击和数据泄露。

(三)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断优化和完善系统功能。

第三章 印章的数字化管理

第七条 印章的电子化:

(一)将公司所有财务印章进行电子化处理,生成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印章。

(二)电子印章的生成应由具有资质的机构负责,确保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

(三)电子印章应与实物印章一一对应,并进行唯一的标识。

第八条 印章的权限设置:

(一)根据各岗位职责,设置不同的印章使用权限。

(二)严格控制印章使用范围,防止越权使用。

(三)定期对印章使用权限进行审核和调整。

第九条 印章的使用流程:

(一)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通过电子印章系统进行申请和审批。

(二)申请人应在系统中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详细说明使用印章的原因、用途、盖章的文件名称、份数等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审批人应在系统中对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将自动记录在系统中。

(四)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对文件进行盖章。

第十条 印章使用的监控:

(一)电子印章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控功能,能够记录所有印章的使用情况。

(二)财务部应定期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三)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防范潜在风险。

第四章 印章的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电子印章的安全存储:

(一)电子印章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服务器上,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

(二)服务器应采取多重安全措施,如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数据加密等。

(三)定期对服务器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第十二条 身份认证:

(一)所有用户必须通过身份认证才能登录电子印章系统。

(二)身份认证应采用多因素认证方式,如用户名密码、短信验证码、生物识别等。

(三)定期更换密码,提高账户安全性。

第十三条 操作日志:

(一)电子印章系统应记录所有用户的操作日志,包括登录时间、操作内容、IP地址等信息。

(二)操作日志应定期进行审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 安全培训:

(一)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二)培训内容应包括电子印章系统的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风险防范措施等。

第五章 应急处理

第十五条 印章遗失或被盗用:

(一)如发现实物印章遗失或被盗用,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二)同时,应立即在电子印章系统中作废相应的电子印章,防止被非法使用。

第十六条 系统故障:

(一)如电子印章系统发生故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恢复系统运行。

(二)在系统恢复期间,可采取人工方式进行印章使用,但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和登记。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

(一)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电子印章系统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二)审计内容包括系统的安全性、权限设置、审批流程、使用记录等。

第十八条 外部审计:

(一)接受外部审计机构对电子印章系统的审计。

(二)根据审计结果,及时改进系统管理和使用方式。

第七章 违规处理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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