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财务制度原始票据管理制度

规范财务票据管理是保障单位经济活动有序进行、维护财经纪律的基础。建立健全的《财务票据管理制度》对于防范财税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至关重要。有效的票据管理是确保各项工作计划顺利实施与合规核算的重要保障。本文旨在提供几篇《财务票据管理制度》范文,以供参考。

篇一:《财务票据管理制度》(综合规范版)

第一章 总则

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财务制度原始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财务票据管理,保障经济活动合法、有序进行,防范财税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经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财务票据(以下简称“票据”),是指在经济活动中,由单位开具或收取的,用以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明确经济责任的凭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普通发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捐赠票据、收款收据、内部结算凭证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部门、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涉及票据管理的各项活动。

第四条 财务部是本单位票据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票据的统一购买、登记、保管、发放、核销、检查和监督工作。各相关业务部门及经办人员对所经手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第五条 票据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合法合规、及时准确、全程监控、严格追责”的原则。

第二章 票据的种类与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使用的票据主要分为外来票据和自制票据(或开具票据)。

(一)外来票据:指本单位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支付款项等经济活动中,从外部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各类合法票据。

(二)自制票据(或开具票据):指本单位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收取款项等经济活动中,按照规定自行印制或向税务机关、财政部门领购并开具的各类票据。

第七条 各类票据的使用范围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严禁超范围使用票据,严禁使用不合规票据。

第三章 票据的购买、印制与保管

第八条 需要向税务机关领购的发票,由财务部指定专人(以下简称“购票员”)负责办理购票手续。购票员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经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九条 自行印制内部使用的收款收据、结算凭证等,须经财务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并明确印制内容、格式、数量及使用范围。印制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印刷企业,并建立印制登记台账。

第十条 票据的保管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存放、严格管理。

(一)财务部应设立票据专管员岗位,负责所有票据(含空白票据、已开具票据存根、作废票据、核销票据等)的集中统一保管。

(二)票据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防火、防盗的专用库房或保险柜中。

(三)建立健全票据保管台账,详细记录票据的种类、起止号码、数量、入库日期、保管人等信息。票据出入库必须履行严格的交接手续,做到账实相符。

(四)票据保管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票据交接手续,由财务部负责人监交,并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

第四章 票据的领用与开具

第十一条 各业务部门或经办人员需要使用票据时,应填写《票据领用申请单》,注明领用票据的种类、数量、用途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到票据专管员处办理领用手续。

第十二条 票据专管员根据批准的申请单发放票据,并在《票据发放登记簿》中详细记录领用部门、领用人、领用日期、票据种类、起止号码、数量等信息,领用人需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 领用的空白票据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转让、代开、买卖或私自销毁。如有遗失,应立即向财务部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第十四条 开具票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规定执行。

(一)开具票据应由具备开票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开票员”)负责。开票员需经过培训,熟悉票据管理规定和开票软件操作。

(二)开具票据必须依据真实的经济业务,内容应完整、清晰、准确,不得虚开、代开、拆分或合并开具。

(三)票据各联次内容应一致,加盖单位合规印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

(四)开具发票应按照号码顺序连续使用,不得跳号、拆本使用。

(五)作废票据应完整保存所有联次,并加盖“作废”戳记。严禁涂改、挖补已开具票据。

(六)开票员应建立《票据开具登记簿》(或利用开票系统记录),实时登记已开具票据的号码、日期、客户名称、金额、内容、开票人等信息。

第五章 票据的审核与报销

第十五条 所有外来票据用于报销或支付时,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真实性:票据是否为合法印制,有无伪造、变造痕迹。

(二)合法性:票据的开具、取得是否符合国家税法及相关规定,抬头、日期、项目、金额、印章等是否齐全、规范。

(三)合规性: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发生,是否符合单位预算、采购、支出等管理规定,报销标准是否合规。

(四)准确性:票据金额计算是否准确,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

(五)时效性:票据是否在有效期限内。

第十六条 报销人对所提供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直接责任。审核人员(包括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人员等)对票据的合规性、准确性承担审核责任。

第十七条 审核无误的票据,方可作为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票据,财务部有权拒绝受理,并要求经办人重新获取合规票据或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票据的缴销与存档

第十八条 开票员应定期(日清、周结或月结)将已开具票据的存根联、记账联及作废票据等,连同《票据开具汇总表》(或系统报表)一并缴回财务部。

第十九条 票据专管员负责核对缴回的票据信息,检查有无缺号、缺联、作废处理是否规范等情况,核对无误后在缴销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第二十条 财务部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已使用票据(如增值税发票)的验旧或核销手续。

第二十一条 所有票据(包括外来原始票据、自开票据存根联、作废票据、票据购领缴销登记簿册等)均属于会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整理、装订、归档和保管。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期满后按规定程序销毁。

第七章 监督与责任

第二十二条 财务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各环节的票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票据的保管、领用、开具、使用、缴销等。

第二十三条 单位内部审计部门(或指定机构)应将票据管理纳入审计范围,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票据遗失、损毁、被盗、违规开具、虚假报销等情况,给单位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调离岗位等;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对于电子发票及其他电子票据的管理,参照本制度原则,结合电子票据的特点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财务部应制定相应的电子票据管理细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财务票据管理制度》(侧重内控与流程版)

一、 制度目的

为加强本单位财务票据的内部控制,规范票据流转各环节操作,防范舞弊风险,确保票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障资金安全和业务合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涉及财务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等)的请购、保管、领用、开具、传递、审核、归档等环节。遵循不相容岗位分离、授权审批、流程控制、凭证记录和内部监督的基本内控原则。

三、 组织与职责分工

1.财务部:是票据管理的牵头部门。

票据专管岗:负责空白票据的统一请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登记;负责已开具票据存根联及作废票据的回收、核对、整理、装订及归档前保管;定期盘点库存空白票据。此岗位不得兼任开票、收款、记账、报销审核岗位。

开票岗:负责根据合规依据(如合同、结算单等)准确、及时开具票据;负责保管领用的空白票据并记录使用情况;定期将已开票据信息及相关资料传递给记账岗,并将存根联、作废票据缴回票据专管岗。此岗位不得兼任收款、报销审核岗位。

审核岗:负责对报销或支付申请所附的外来票据进行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审核;负责对内部开具票据的申请依据进行审核。

记账岗:负责依据审核无误的票据及相关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财务负责人:负责审批票据购买申请、重要票据开具、核销申请;监督票据管理制度的执行。

2.业务部门:负责提供票据开具所需的真实、合法的业务依据;负责在外出采购或接受服务时,索取真实、合规的票据;负责指定专人领用、保管部门使用的内部票据(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票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独立审计监督。

四、 关键控制流程

1.空白票据请购与入库控制

请购:票据专管岗根据票据使用预测及最低库存量,填写《票据请购单》,注明种类、数量,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办理购买手续。

验收:购回的空白票据,票据专管岗应会同另一名财务人员(非购票员)共同开箱清点验收,核对种类、起止号码、数量是否与购买申请一致,检查有无印刷质量问题。验收无误后,双方在《票据入库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入库与保管:验收合格的票据,由票据专管岗录入《空白票据入库台账》,注明入库日期、种类、起止号码、数量、保管人等,并立即存入专用保险柜。保险柜密码(或钥匙)应严格保密,由专人掌管,并报备财务负责人。

2.票据领用与发放控制

申请:业务部门或开票岗需要使用票据时,填写《票据领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或财务部指定审批人)签字批准。

发放:票据专管岗审核批准的申请单,按申请发放票据,并在《空白票据领用发放登记簿》中登记领用人、日期、票据种类、起止号码、数量,领用人签字确认。发放时应坚持“用完缴旧,再领新票”的原则。

领用人责任:领用人对所领空白票据的安全负责,不得丢失、损毁。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将存根联、作废联次缴还票据专管岗。

3.票据开具控制

依据审核:开票岗开具票据前,必须获取并审核支撑业务发生的有效依据(如销售合同、收款通知、服务确认单等)。对于特殊或大额票据的开具,需经财务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批。

开具规范: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内容、金额开具,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字迹清晰、印章规范。严禁开具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大头小尾”票、虚假票据。

作废处理:开具错误的票据,应保留全部联次,加盖“作废”章。严禁擅自销毁。需重新开具的,应确保存根联与重新开具的发票内容关联可查。

信息传递:开票后,开票岗应及时将记账联及相关业务资料传递给记账岗,确保收入及时准确入账。

4.外来票据审核控制

经办人初审:经办人在取得外来票据时,应初步检查票据的合规性(如抬头是否正确、项目是否清晰、印章是否齐全等)。

部门负责人复核:部门负责人对业务真实性、合理性及票据与业务的相关性进行复核。

财务审核岗终审:审核岗对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对有疑问的票据,可通过税务网站查验真伪,或要求经办人补充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在票据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5.票据缴销与核对控制

定期缴销:开票岗应定期将已使用票据的存根联、记账联(若未传递)、作废票据完整缴回票据专管岗。

核对:票据专管岗收到缴回票据后,应立即核对号码是否连续、有无缺号、缺联,作废处理是否规范,并与《空白票据领用发放登记簿》核对。核对无误后,在《票据缴销回收登记表》上记录并签字确认。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财务负责人。

系统核对:使用电子开票系统的,应定期将系统开票数据与手工登记或缴回的存根进行核对,确保一致性。

6.票据归档与保管控制

整理装订:票据专管岗负责将核对无误的票据存根联、作废票据等按号码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编制封面及目录。

移交归档: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定期将装订好的票据册连同相关登记簿、台账移交档案管理部门(或财务内部档案管理岗)归档保管。办理移交手续,双方签字确认。

保管要求:归档后的票据应按规定期限妥善保管,确保存储环境安全、符合要求。查阅、借用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登记手续。

五、 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1.内部检查:财务部应定期(至少每季度)对库存空白票据进行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不定期抽查票据领用、开具、保管情况。

2.内部审计:内部审计部门应将票据管理作为重点审计领域,定期开展专项审计或纳入常规审计,评估内控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提出改进建议。

3.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票据管理混乱、票据丢失、违规开具、虚假报销等行为的责任人,将依据单位相关奖惩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六、 附则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随国家政策法规及单位业务变化,财务部应及时提出修订建议,报管理层批准后执行。电子票据的管理参照本制度原则并结合相关电子化管理规定执行。

篇三:《财务票据管理制度》(实用操作指引版)

前言

大家好!为了让我们单位的钱袋子更安全,报销更顺畅,开票更规范,我们制定了这份《财务票据管理制度》操作指引。请大家花点时间阅读,了解自己在使用和处理各种票据(发票、收据等)时,应该怎么做,需要注意些什么。这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和单位的正常运转哦!

第一部分:认识我们的票据

1.什么是财务票据?简单说,就是证明我们花了钱(比如买东西的发票)或者收了钱(比如我们开给别人的发票或收据)的纸质或电子凭证。

2.常见的票据有哪些?

增值税发票:最重要的!分为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税款)和普通发票。买东西、接受服务,一定要向对方索要正规发票。

收款收据:有时我们收到一些暂收款或者内部往来款,会开具收据。

其他:如财政票据、捐赠票据、内部结算单等。

第二部分:票据从哪里来?(采购与取得)

1.对外采购/付款,如何取得合规票据?

要发票!要发票!要发票!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凡是单位支付的款项,原则上都要取得合规发票。

核对抬头:确保发票抬头是我们单位的全称,纳税人识别号也要对。

看清内容: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要写清楚,与实际业务一致。

检查印章:必须盖有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清晰完整。

及时索取:业务完成后尽快拿到发票,避免时间过长对方不给开或找不到人。

特殊情况:如果确实无法取得发票(比如某些小额零星支出),要按财务规定办理,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并经审批。

第三部分:我们需要开票怎么办?(开具票据)

1.谁能开票?财务部有指定的开票人员。不是人人都能开。

2.开票需要什么?你需要提供开票的依据,比如:

销售合同或协议。

提供服务的确认单。

收款证明(如银行回单)。

客户提供的准确开票信息(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特别是开专票时)。

3.开票流程

准备好上述依据,填写《开票申请单》(如有要求)。

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送到财务部开票岗。

开票员审核依据无误后,开具发票。

4.开票注意事项

信息要准:提供给财务部的信息一定要准确,尤其是客户的税号,错了发票就无效了。

内容要实:开票内容必须和实际业务一致,不能应客户要求乱开。

及时办理:业务发生后,尽快申请开票。

第四部分:拿到票据后如何报销?(报销流程)

1.整理票据

将同一笔业务相关的票据整理在一起。

在票据背面签字,写明经办人、日期。

小票据(如出租车票)要整齐粘贴在报销单据粘贴单上。

2.填写报销单

按要求填写报销单,内容清晰、完整。

大小写金额要一致。

写明事由、用途。

3.履行审批

按照单位规定的审批流程,找相关领导签字审批。

确保所有审批环节都完成。

4.提交财务

将审批完整的报销单和粘贴好的原始票据一起提交给财务部审核岗。

5.报销审核要点(财务部会看这些)

票据是不是真的?(会查验)

抬头对不对?

日期是不是在合理范围内?

项目、金额、印章全不全,规范不规范?

业务是不是真实发生的?符不符合单位规定?

金额算得对不对?

审批手续完不完整?

注意:不合规的票据会被退回,需要你重新处理或补充说明。

第五部分:票据的保管与管理

1.自己手上的空白票据:如果你因工作需要领用了少量空白票据(如定额发票、内部收据),一定要像保管现金一样小心保管,放在安全的地方,不能弄丢。用完后,存根联要及时交回财务部。

2.报销后的票据:一旦报销完成,这些票据就成了单位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统一管理,个人不得私自留存或拿走。

3.作废票据:开错了的发票或收据,不能随便扔掉,要完整地交回财务部处理。

第六部分:如果出了问题怎么办?

1.票据丢失

外来票据丢失:赶紧联系开票方,看能否提供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对方公章,或其他可替代的证明材料,并按财务部要求处理。

自己领用的空白票据丢失:第一时间报告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需要按规定登报声明作废,并接受相应处理。

已开具票据丢失:根据丢失的联次(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按照税务规定处理,可能需要对方提供证明或重新开具。立即告知财务部。

2.发现假票据:无论是收到的还是准备报销的,如果怀疑是假票,立即停止使用并向财务部报告。使用假票是违法的!

3.违规操作:如虚开发票、套取资金、涂改票据等,都是严重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甚至可能触犯法律。

第七部分:常见问题解答 (Q&A)

Q: 没有发票,只有收据能报销吗?

A: 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供发票。只有在特定、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收据才可能作为报销凭证,具体需咨询财务部。

Q: 发票抬头开错了怎么办?

A: 必须退回给开票方,要求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错误的抬头无法报销。

Q: 发票超过有效期了还能报销吗?

A: 一般不行。发票(尤其是增值税发票)有认证、抵扣或报销的时限要求。请务必及时报销。

Q: 电子发票怎么报销?

A: 一般需要打印出来,并在上面注明“已报销”等字样防止重复报销,同时确保电子信息可查验。具体按单位电子发票报销细则执行。

结语

票据虽小,责任重大。规范管理和使用财务票据,不仅是遵守财经纪律的要求,也是保障我们每一位员工和单位整体利益的需要。希望大家都能认真遵守本指引,共同维护好单位的财务秩序。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向财务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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