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安全管理制度 环卫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

城市环境卫生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关乎市民健康与生活品质。环卫工作艰苦且具高风险性,一线作业人员安全面临诸多挑战。因此,建立健全《环卫安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这不仅是保障环卫工人生命安全的根本要求,也是确保社区环境服务计划有效实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必要条件。本文将提供几篇不同侧重点的《环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以供参考借鉴。

篇一:《环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环卫安全管理制度 环卫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单位环境卫生(以下简称环卫)作业安全管理,保障环卫工人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中转站(或处理场)作业、公厕管理、环卫设施维护、环卫车辆驾驶与维修等所有环卫作业活动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 环卫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本制度旨在通过规范作业行为、加强安全教育、排查治理隐患、落实防护措施、强化应急管理等手段,全面提升环卫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班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决定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审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部署、检查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 设立(或指定)安全管理部门(或专职/兼职安全管理员),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三)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落实。

(四)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审查和验收。

(五)组织或参与制定并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

(七)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第七条 各业务部门、作业班组负责人是本部门、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落实本部门、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和岗位安全教育。

(三)组织班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四)督促从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五)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按规定上报。

第八条 环卫工人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以下职责:

(一)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二)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三)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四)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五)积极参加应急救援演练,掌握自救互救技能。

第三章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第九条 单位必须对新录用的环卫工人进行不少于规定学时的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内容应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

第十条 对在岗环卫工人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再教育和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容应侧重于新的安全知识、新技术、新设备的安全要求,以及针对性的事故预防措施。

第十一条 对于调换工种、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环卫工人,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起重机械操作工、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驾驶员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 安全教育培训应建立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四章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安全:

(一)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颜色鲜艳、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

(二)在车行道作业时,应面向来车方向,时刻注意观察过往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道路中间停留、嬉戏或长时间休息。

(三)尽量避免在交通高峰时段进行主干道的普扫作业,可采取巡回保洁方式。

(四)夜间或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作业时,必须开启警示灯具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警示措施,必要时应暂停危险路段作业。

(五)使用机动车辆进行清扫作业时,应遵守相关的车辆安全规定。

(六)清扫工具不得随意放置在道路上,以免妨碍交通。

第十五条 垃圾收集与运输作业安全:

(一)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

(二)搬运垃圾容器时,注意用力均衡,防止扭伤;小心容器内的尖锐物品,防止刺伤、割伤。

(三)垃圾装载应适量,严禁超高、超载,防止运输途中遗撒。

(四)垃圾运输车辆应保持车况良好,密闭运输,按指定路线行驶,遵守交通规则。

(五)在居民区或人流密集区域作业时,应注意避让行人,文明作业。

(六)进入垃圾中转站或处理场倾倒垃圾时,应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注意观察周围环境,防止碰撞、倾覆等事故。

第十六条 垃圾中转站(或处理场)作业安全:

(一)作业场所应保持整洁,通道畅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二)压缩、转运等机械设备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检查设备的防护装置、限位器、制动器等是否完好有效。

(四)注意防火、防爆、防中毒(如沼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通风设施。

(五)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采取防滑措施。

(六)定期进行卫生防疫消毒,防止病媒生物滋生。

第十七条 公厕管理与维护作业安全:

(一)保洁人员应佩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

(二)使用清洁剂、消毒剂时,应了解其性质和安全使用方法,防止化学灼伤或中毒。

(三)进行水电维修时,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遵守水电安全规程。

(四)保持地面干燥防滑,设置“小心地滑”警示牌。

第五章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环卫车辆、垃圾压缩设备、清扫机具等各类环卫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性能检测,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台账,记录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保养、检修、报废等情况。

第二十条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或违章操作。

第二十一条 设备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认防护装置、安全附件齐全有效。运行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二十二条 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时应切断电源,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警示牌。

第六章 交通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环卫作业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单位应加强对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学习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知识。

第二十五条 环卫作业车辆必须按规定进行年检,配备有效的转向、制动、灯光、喇叭、后视镜等安全装置,车身应粘贴反光标识,作业时按规定使用示警灯和警示标志。

第二十六条 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运输、违章停车。

第二十七条 合理规划行车路线和作业时间,尽量避开交通高峰和复杂路段。

第二十八条 加强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车况良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都要进行检查。

第七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垃圾中转站、处理场、停车场、维修车间、办公场所等区域应严格遵守消防法规,配备充足有效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更换。

第三十条 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灭火疏散预案。

第三十一条 作业场所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储存和使用。

第三十二条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

第八章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第三十三条 制定针对交通事故、机械伤害、火灾、中暑、中毒、恶劣天气等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应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预警及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物资储备、后期处置等内容。

第三十五条 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三十六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第三十七条 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客观、公正地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三十八条 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九章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

第三十九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组织综合性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和日常巡查。

第四十条 安全检查应深入现场,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设备设施安全状况、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第四十一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定责任、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间、定预案的“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第四十二条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对发现和报告隐患的员工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章 奖惩机制

第四十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四条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隐患不及时整改,导致发生事故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环卫安全管理制度》

前言

为规范一线环卫作业行为,聚焦关键环节风险控制,特制定本操作性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通过细化各类主要环卫作业的安全规程,明确操作步骤中的安全要点与禁止行为,使每一位环卫工人都能清晰掌握岗位安全要求,有效预防作业过程中的各类事故,保障人身安全。本制度是全体环卫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第一部分: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安全规程

1.上岗前准备

1.1 必须按规定统一穿着配有醒目反光标识的工作服,确保在各种光线条件下易于被车辆驾驶员识别。

1.2 检查所用扫帚、簸箕、手推车等工具是否完好,手推车轮胎气压是否正常,反光标识是否清晰。

1.3 了解当日天气情况,如遇大风、雨雪、浓雾等恶劣天气,应评估作业风险,必要时听从班组长安排调整作业计划或暂停危险区域作业。

1.4 参加班前安全会,明确当日作业区域、重点注意事项及交通流量特点。

2.作业过程安全

2.1基本原则: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时刻关注周围(尤其是身后)的车辆和行人动态。

2.2站位与朝向:在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作业时,原则上应面向来车方向进行清扫,以便及时发现和躲避驶近车辆。避免长时间背对车流作业。

2.3安全距离:与行驶车辆保持足够的横向和纵向安全距离。不得抢行或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2.4移动与避让:在道路上移动时,应走人行道或路边。需要横穿马路时,必须“一停、二看、三通过”,确认安全后快速通过。遇车辆驶近,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退到安全区域(如人行道、绿化带)。

2.5清扫作业:清扫路面垃圾时,动作不宜过大,避免将垃圾扫向行驶车辆或行人。对于路面上的石块、玻璃碎片等可能造成危险的物品,应小心清除。

2.6垃圾归集:收集的垃圾应及时装入手推车或垃圾袋,不得在路面上堆积,特别是不能堆放在道路转弯处、视线不良处或交通要道上。手推车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避免妨碍交通。

2.7特殊路段作业:在桥梁、隧道、高速公路连接线、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增设安全警示标志(如反光锥),必要时需有专人负责安全瞭望。

2.8禁止行为:严禁在机动车道上坐卧、休息、聊天、追逐打闹;严禁在作业时听耳机、打电话;严禁将清扫工具随意倚靠在交通信号灯、护栏等设施上;严禁在雨天打开下水道箅子排水。

3.作业结束

3.1 将收集的垃圾按规定倾倒至指定收集点或垃圾转运车辆。

3.2 清理、保养好自己的工具,按指定地点存放。

3.3 脱下的工作服应保持整洁。

第二部分:垃圾收集与转运作业安全规程

1.上岗前准备

1.1 必须穿着工作服,并根据作业需要佩戴手套(防刺、防割、防化)、口罩、防护眼镜等。

1.2 检查垃圾收集车/转运车车况,特别是制动、转向、灯光、轮胎、装卸机构是否正常,车辆密闭性是否良好。

1.3 熟悉当日收集/转运路线及各收集点的具体情况(如垃圾桶/箱类型、摆放位置、周边环境)。

2.垃圾收集作业安全

2.1车辆停靠:选择安全、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停靠车辆,开启危险警示灯。在坡道停靠时应拉紧手刹,必要时使用三角木楔住轮胎。

2.2搬运垃圾桶/箱:搬运前观察桶/箱是否过满或存在尖锐突出物。搬运时注意姿势,利用腿部力量,避免猛力扭腰。多人协作搬运重物时,应口号一致,协同用力。

2.3倾倒垃圾:将垃圾桶/箱挂上提升机构或手动倾倒时,应站稳脚跟,注意观察,防止垃圾飞溅伤人或车辆部件伤人。操作电动或液压提升机构时,手脚不得进入设备运行区域。

2.4处理特殊垃圾:发现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等禁止混入生活垃圾的物品时,不得擅自处理,应立即停止收集该处垃圾,做好标记,并向班组长或相关部门报告。处理碎玻璃、尖锐金属等物品时,要格外小心,使用专用工具,避免直接用手接触。

2.5作业环境:注意作业点周边的行人、车辆,避免碰撞。保持作业点周边清洁,及时清理散落的垃圾。

2.6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防止病菌感染。

3.垃圾转运作业安全(车辆驾驶)

3.1驾驶行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保持安全车距,谨慎驾驶,尤其在路口、转弯、人流密集区域。

3.2车辆装载:垃圾装载均匀,不偏载,不超过车辆核定载重量和车厢挡板高度。确保后门锁紧,覆盖严密,防止沿途遗撒、飘散、滴漏。

3.3路线选择:按规定路线行驶,尽量避开交通拥堵时段和路段。

3.4中途停靠:如需中途停靠,应选择安全合法地点,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5进出场站:进出垃圾中转站、处理场时,应减速慢行,服从现场调度指挥,按指定位置倾卸。

4.垃圾倾卸作业安全

4.1 在指定的卸料区域作业,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

4.2 观察卸料平台边缘及周边情况,确保车辆停稳,防止车辆滑落或倾覆。

4.3 操作自卸装置时,人员应离开车辆后部及箱体举升区域。倾卸完毕后,确认车厢复位锁紧后方可驶离。

4.4 清理车厢时注意安全,防止摔倒或被残留物划伤。

第三部分:环卫机械设备操作安全规程

1.通用要求

1.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熟悉所操作设备的性能、结构、操作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1.2 严禁非本机操作人员随意操作设备。严禁酒后或精神状态不佳时操作设备。

1.3 作业前必须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水是否充足;各部件连接是否紧固;安全防护装置(如防护罩、急停按钮)是否完好有效;仪表、信号指示是否正常。

1.4 操作时必须集中精力,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进行与操作无关的活动。

1.5 设备运行中发现异常声音、气味、温度过高或仪表指示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启动。

1.6 作业结束后,将设备停放在指定位置,清洁设备,按规定进行保养。切断电源或熄火。

2.特定设备操作安全(示例:垃圾压缩站设备)

2.1 操作压缩设备前,清理作业区域,确保无人靠近压缩箱体及运动部件。

2.2 严格按照操作面板指示或遥控器指令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程序或跨越安全连锁装置。

2.3 投料时,注意观察投入物,防止大块坚硬物、易燃易爆物、长条物缠绕等损坏设备或引发事故。

2.4 设备运行时,严禁将手、脚或身体任何部位伸入压缩腔、推头运行区域。

2.5 清理卡滞物料或进行维修保养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悬挂“禁止合闸”警示牌,并采取可靠的支撑或固定措施,防止部件意外下落或移动。

2.6 定期检查液压系统、电气系统、传动部件,发现泄漏、松动、磨损等问题及时报修。

第四部分:特殊天气及环境下作业安全指南

1.高温天气

1.1 调整作业时间,尽量避开午间高温时段。

1.2 穿着透气性好的浅色工作服,佩戴遮阳帽。

1.3 随身携带饮用水,少量多次补充水分和盐分。单位应提供防暑降温饮品或药品。

1.4 注意休息,感到不适应立即到阴凉处休息,必要时报告班组长。了解中暑急救知识。

2.雨雪天气

2.1 穿着雨衣、雨鞋,注意防滑。

2.2 道路湿滑,能见度低,作业时要更加注意交通安全,减慢作业速度,加大安全距离。

2.3 雨雪较大影响视线时,应开启车辆警示灯,必要时暂停作业。

2.4 雪天清扫积雪时,注意脚下,防止滑倒。小心被雪覆盖的障碍物或坑洼。

3.大风天气

3.1 注意高空坠物,尽量避免在高楼、广告牌、大树下长时间停留或作业。

3.2 收集垃圾时防止被风吹散。固定好手推车等工具。

3.3 驾驶车辆时注意侧风影响,减速慢行。

4.夜间或凌晨作业

4.1 必须穿着带有明显反光标识的工作服。

4.2 确保作业车辆(如清扫车、垃圾车)的照明灯、示廓灯、危险警示灯工作正常。

4.3 在光线不足区域作业,可使用头灯或手电筒辅助照明。

4.4 更加警惕来往车辆,尤其注意无声的电动车或自行车。

第五部分:应急处置简要

1.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如需),设置警示标志,拨打报警电话(110/122)和急救电话(120),并向单位报告。

2.受到意外伤害(如割伤、刺伤、砸伤):简单自救处理(如止血、包扎),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必要时就医。

3.发现火情:保持镇静,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报告单位,并利用现场消防器材进行初期扑救(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

4.中暑:迅速将患者移至阴凉通风处,解开衣领,物理降温(如冷敷),补充含盐清凉饮料。严重者立即送医。

5.设备故障: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报告班组长或维修人员,不得自行强行操作或拆卸。

本规程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安全规定及单位其他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全体环卫人员应熟知并严格遵守。

篇三:《环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宗旨与适用范围

第一条 宗旨

本制度旨在建立和维持一个系统化的风险管理框架,主动识别、评估、控制和持续改进环境卫生作业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健康与安全,确保环卫服务的稳定与高效。核心理念在于“预防为主,关口前移”。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覆盖本单位所有环卫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运、中转处理、设施维护、车辆管理、应急响应等环节,以及所有参与这些活动的员工(含临时工、外包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二章: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三条 风险识别机制

1.系统性识别:定期(例如每年或每半年)组织跨部门团队(包括一线员工代表),对所有作业环节、场所、设备、物料、管理流程进行全面的危险源辨识。采用方法可包括:工作安全分析(JSA)、现场检查、安全观察、历史事故/事件回顾、员工访谈、查阅设备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等。

2.动态识别:在新项目启动、新工艺/设备/物料引进、法规标准变更、组织结构调整、发生事故或未遂事件后,必须进行专项风险识别。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随时报告新发现的危险源或不安全状态/行为。

3.信息收集:建立畅通的风险信息报告渠道(如设立安全信箱、开通热线、利用信息化平台),确保一线员工的观察和担忧能被及时听取和记录。

第四条 风险评估方法

1.评估维度:对已识别的危险源,从两个维度进行评估: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ikelihood, L)和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Severity, S)。

2.评估标准:制定明确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等级划分标准(例如,可能性分为“极不可能、可能、很可能”,严重性分为“轻微伤害/财产损失、可记录伤害/中等损失、严重伤害/死亡/重大损失”)。

3.风险矩阵:采用风险矩阵法(或其他适用的半定量/定量评估方法)确定风险等级(Risk Level, R = L x S)。将风险等级划分为“低风险、中等风险、高风险、极高风险”,为后续制定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4.记录与更新:所有风险识别与评估结果应记录在《风险评估报告》或风险数据库中,并根据情况变化(如控制措施实施后、环境变化后)定期进行复审和更新。

第三章:主要风险源及其控制措施

第五条 交通安全风险控制

风险源:车辆碰撞(被撞/撞人/撞物)、车辆失控、违章驾驶等。

控制措施

工程技术:车辆配备醒目的警示标识、反光条、爆闪灯、倒车影像/雷达;作业区域设置移动式或固定式安全警示标志(如反光锥、水马);优化车辆设计以提高驾驶员视野。

管理措施:制定并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合理规划作业路线和时间,避开高峰期;强制要求穿着高可见度工作服;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资质管理;实施严格的车辆检查、维护和报废制度;建立驾驶行为监控机制(如GPS、车载监控);限制在危险天气或路段的作业。

个体防护:为道路作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反光衣。

应急准备:制定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第六条 机械设备伤害风险控制

风险源:卷入、挤压、碰撞、切割、高处坠落(如维修时)、触电、噪声、振动等。

控制措施

工程技术:设备安装防护罩、安全联锁装置、紧急停止按钮;设备操作区域设置安全围栏或警示线;采用低噪音、低振动设备;确保电气安全(接地、漏电保护)。

管理措施:建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强制执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特别是安全附件);实施上锁挂牌(LOTO)程序进行维修作业;限制非授权人员进入设备操作区。

个体防护:根据需要佩戴安全帽、防护手套、安全鞋、护目镜、耳塞等。

第七条 生物性/化学性危害风险控制

风险源:接触垃圾中的病原体(细菌、病毒)、有毒有害物质(如医疗废物、农药残留、腐败产生的气体)、清洁消毒剂等。

控制措施

工程技术:垃圾中转站、处理场设置通风系统;垃圾运输车辆保持密闭。

管理措施:强制要求作业人员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渗透手套、口罩、防护服);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和源头管理;制定特殊/危险废弃物处理程序;提供安全培训,告知相关危害及防护知识;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定期体检,必要时安排疫苗接种;作业后督促员工搞好个人卫生。

个体防护:手套、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第八条 人因工程与肌肉骨骼损伤风险控制

风险源:重复性动作(如清扫)、不当姿势搬运重物、长时间站立或弯腰、工具设计不合理等。

控制措施

工程技术:推广使用省力化的工具和设备(如电动清扫车、助力搬运设备);优化工作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弯腰、扭转动作。

管理措施:提供人体工学培训,教授正确的搬运技巧和工作姿势;合理安排工作与休息,避免长时间连续从事重体力劳动;鼓励工间操或伸展活动;关注员工身体状况反馈。

个体防护:视情况可使用腰托等辅助护具。

第九条 环境因素风险控制

风险源:高温中暑、低温冻伤、恶劣天气(雨雪、大风、雷电、浓雾)引发的次生事故、滑倒摔伤等。

控制措施

工程技术:作业场所提供遮阳、取暖设施;地面保持清洁干燥,必要时铺设防滑垫。

管理措施:建立极端天气作业预警和响应机制,适时调整作业计划或暂停作业;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如防暑降温品、防寒服、雨具);加强相关安全教育和应急准备。

个体防护:遮阳帽、防寒服、雨衣、防滑鞋等。

第四章:安全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PPE)

第十条 安全防护设施

单位应确保作业场所、设备按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护栏、平台、盖板、通风装置、消防器材、应急照明、洗眼器、冲淋设备等),并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其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 个人防护用品(PPE)

1.配备原则:根据不同岗位、不同作业环境的风险评估结果,为员工足额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严禁配发不合格的PPE。

2.种类:主要包括:高可见度反光工作服、安全帽、防护手套(防割、防刺、防化、绝缘等)、安全鞋(防砸、防刺、防滑)、防护眼镜/面罩、口罩(防尘、防毒)、耳塞/耳罩、安全带、雨衣、防寒服等。

3.使用与管理:对员工进行PPE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和存放的培训。监督员工在作业过程中按规定佩戴和使用PPE。建立PPE发放、领用、检查、更换、报废的管理台账。定期检查在用PPE的有效性,及时更换失效或损坏的PPE。

第五章:安全文化建设与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 管理层承诺与投入

单位最高管理者应公开承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资金、人员、时间),并将安全绩效纳入各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指标。

第十三条 全员参与

鼓励员工通过安全委员会、班组安全活动、合理化建议、风险报告等多种形式参与安全管理。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氛围。

第十四条 安全培训与沟通

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活动,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机制,及时传达安全信息、分享经验教训。

第十五条 激励与问责

建立公正的安全奖惩制度。对遵守规程、发现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应急处置得当的员工予以奖励。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瞒报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行为进行问责。

第十六条 行为安全观察与干预

推广安全行为观察计划,通过观察员工的作业行为,识别不安全行为并进行友好的沟通与纠正,强化安全习惯。

第六章:持续改进与绩效评估

第十七条 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

定期进行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评估制度的符合性和有效性。管理层定期对安全管理体系的整体绩效进行评审,确定改进方向。

第十八条 事故/事件调查与学习

对所有事故、未遂事件和虚惊事件进行深入调查,查明根本原因,制定并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将案例纳入培训教材,实现经验共享。

第十九条 绩效监测与评估

设定可量化的安全绩效指标(如事故率、隐患整改率、培训覆盖率、PPE佩戴符合率等),定期监测、分析绩效数据,评估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识别改进机会。

第二十条 法规符合性评价

定期跟踪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更新,进行符合性评价,确保本单位安全管理活动始终满足法规要求。

本制度作为环卫安全风险管理的核心文件,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并通过实践不断完善。

本内容由shasha收集整理,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果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删除(点这里联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enku.puchedu.cn/300585.html

(0)
shashashasha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