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广泛应用,其仓库管理关乎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及企业财产。为规范操作、防范事故、保障人员健康,制定并严格执行《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至关重要且势在必行。其目的在于明确责任、统一标准、消除隐患。本文将呈现多篇详尽的《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范文,涵盖不同侧重,以供实践参考。

篇一:《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综合基础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危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品的储存、搬运、使用等环节,预防火灾、爆炸、中毒、泄漏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危险品储存、管理、操作的仓库及其相关区域、设施、设备和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危险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放射性等特性,在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其分类和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条 危险品仓库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严格的科学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条 危险品仓库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层层落实。
第六条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危险品仓库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设立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仓储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
2. 审定本单位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
3. 组织、协调、检查和监督本单位危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
4. 研究解决危险品仓库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
5. 组织或参与危险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八条 仓库管理部门职责:
1. 具体负责危险品仓库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 组织制定和修订危险品仓库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3. 负责危险品的入库、储存、出库等环节的管理,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4. 负责仓库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监测报警装置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
5. 组织对仓库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6. 建立健全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档案和台账。
7. 参与危险品事故的应急处置。
第九条 仓库管理员(保管员)职责:
1.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负责危险品的验收、登记、标识、分类存放、养护、发放等工作。
3. 熟悉所管危险品的名称、性质、危险特性、储存要求和应急处置方法。
4. 每日进行仓库安全巡查,检查温湿度、通风、消防设施、物品堆放等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5. 做好危险品出入库记录,做到账物相符、账卡相符。
6. 保持库区整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条 操作人员(搬运工、叉车司机等)职责:
1. 接受安全培训,熟悉危险品特性及安全操作规程。
2. 作业前检查所用工具、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完好有效。
3.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危险品的搬运、装卸作业,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倾倒。
4. 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仓库管理员或上级报告。
5. 作业结束后,清理现场,妥善保管工具和防护用品。
第三章 仓库设施与设备管理
第十一条 危险品仓库的选址、设计、建造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远离居民区、水源保护区、交通要道等敏感区域。
第十二条 仓库建筑结构应采用耐火材料,具有良好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泄漏、防渗漏、防腐蚀等功能。
第十三条 仓库内应根据储存危险品的特性,设置相应的通风、调温、调湿、降温、防潮等设施,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 仓库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危险品标志、禁止烟火标志、安全通道标志、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等。
第十五条 仓库照明应采用防爆型灯具,电器线路和开关应符合防爆要求,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六条 仓库内应配备充足、有效、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沙、消防水带等,并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更换,确保完好。
第十七条 仓库应根据储存危险品的种类和特性,配备相应的泄漏应急处置器材和个人防护用品,如吸收棉、中和剂、防毒面具、防护服、防护手套、护目镜等。
第十八条 仓库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和入侵报警系统,对库区进行全天候监控。
第十九条 仓库的避雷、防静电设施应每年检测一次,确保有效。
第二十条 搬运、装卸危险品的设备(如叉车、吊车等)应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检验和维护,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第四章 危险品入库管理
第二十一条 危险品入库前,仓库管理部门应核实其采购合同、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SDS)、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等文件资料。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库。
第二十二条 危险品运抵仓库时,仓库管理员应会同送货人对危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包装、标签、标志等进行检查核对。
1. 包装应完好无损,无泄漏、无破损、无变形。
2. 标签应清晰、准确,符合国家标准,内容包括品名、危险类别、象形图、警示语、应急措施、生产厂家等。
3. 检查货物与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SDS)是否一致。
第二十三条 对检查合格的危险品,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建立入库台账,记录品名、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入库日期、储存位置等信息。
第二十四条 对检查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品,应拒绝入库,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五条 入库搬运、装卸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拖拉、翻滚、抛掷。应使用合适的工具和设备,避免产生火花或静电。
第二十六条 不同性质、不同灭火方法的危险品不得同车运输和同时入库。
第五章 危险品储存管理
第二十七条 危险品应按照其化学性质、危险特性、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分区、分库存放。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混合储存。
第二十八条 仓库内应设置清晰的区域划分标志,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危险类别和储存注意事项。
第二十九条 危险品堆垛应牢固、整齐,不得超高、超重。堆垛之间、堆垛与墙壁、柱子、照明灯具、散热器之间应保持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通常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
第三十条 储存危险品的容器应完好无损,密封良好。对易挥发、易泄漏的危险品,应定期检查容器的密封性。
第三十一条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储存的危险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包装、标签、有效期、有无泄漏、变质等情况。对临近保质期或已过保质期的危险品,应及时上报处理。
第三十二条 严格控制仓库内的温湿度。对有特殊温湿度要求的危险品,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三条 仓库内应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存放无关物品。产生的废弃包装物、泄漏物等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第三十四条 实行“先入先出”的原则,避免危险品因长期储存而变质或失效。
第三十五条 剧毒品、爆炸品等特殊危险品应实行双人收发、双人双锁、双人检查、双人运输的“四双”制度,并设置专用仓库或独立区域储存,严格控制出入。
第六章 危险品出库管理
第三十六条 危险品出库应依据合法的领料单或发货通知单办理手续。领料单应注明品名、规格、数量、用途、领用人等信息,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
第三十七条 仓库管理员应严格按照审批后的领料单核对品名、规格、数量,准确发货。发货时应检查包装和标签是否完好。
第三十八条 办理出库登记,记录品名、规格、数量、批号、领用部门/客户、领用人、出库日期等信息,做到账物相符。
第三十九条 危险品出库搬运、装卸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损坏包装和发生泄漏。
第四十条 领用或运输危险品的人员,应了解所领用危险品的特性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四十一条 废弃、过期、失效的危险品,应按照危险废物处置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擅自销毁。其处置过程应有详细记录。
第七章 安全管理与操作规程
第四十二条 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进入库区的人员不得携带火种,禁止吸烟。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十三条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品仓库。确需进入的,须经批准并有专人陪同。
第四十四条 仓库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饮酒,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和带钉的鞋。操作特定危险品时,应按规定穿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四十五条 仓库内使用的工具应选用防爆型或不会产生火花的材质。
第四十六条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日常巡检、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前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2. 电气设备、线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 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完好。
4. 危险品储存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泄漏、变质。
5. 安全通道、出口是否畅通。
6. 温湿度控制是否正常。
7. 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采取临时防范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限期完成。
第四十七条 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隐患的发现、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实行闭环管理。
第四十八条 危险品仓库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针对不同类型的危险品明确其搬运、堆码、储存、养护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八章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第四十九条 危险品仓库应制定科学、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报警程序、应急处置措施、疏散方案、医疗救护、善后处理等内容。
第五十条 应急预案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和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五十一条 仓库内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如通讯设备、照明设备、防护用品、堵漏材料、吸收材料、洗消设备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五十二条 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 迅速报警(单位内部报警、向消防119、急救120、环保等部门报警)。
2. 组织人员疏散,设立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如切断电源、扑救初期火灾、控制泄漏源、围堵泄漏物等。
4. 抢救受伤人员,进行初步医疗处理,并及时送往医院。
5. 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
第五十三条 事故发生后,应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分析原因,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
第九章 培训与考核
第五十四条 仓库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五十五条 培训内容应包括:
1. 国家有关危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 本单位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 所接触危险品的分类、特性、危险性。
4. 危险品的正确储存、搬运、使用方法。
5. 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6. 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和急救知识。
8.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第五十六条 定期组织安全再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培训和考核情况应记录存档。
第十章 记录与档案管理
第五十七条 危险品仓库应建立健全以下记录和档案:
1. 危险品出入库台账(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日期、经手人等)。
2. 危险品库存台账(动态反映库存情况)。
3. 危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SDS)档案。
4. 仓库设施设备检查、维护、检验记录。
5. 消防器材检查、维护、更换记录。
6. 温湿度记录。
7. 安全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记录。
8.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记录。
9. 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
10. 事故记录及处理报告。
11. 危险废物处置记录。
第五十八条 各类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并按规定期限妥善保管。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执行。
第六十条 本制度由本单位仓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二:《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侧重人员职责与操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与管理目标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仓库的各项管理活动,明确各级人员在危化品仓储、搬运、防护等环节的职责与操作标准,确保危化品储存安全,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及单位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危化品专用仓库(或储存区域)的规划、建设、设施维护、危化品采购、验收、入库、储存、养护、出库、废弃处置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等全过程。
第三条 管理原则
危化品仓库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流程规范、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 管理目标
1. 人员安全目标:杜绝因危化品管理不当引发的重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力争实现零工伤。
2. 财产安全目标:杜绝因危化品管理不当引发的火灾、爆炸等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
3. 环境安全目标:杜绝因危化品泄漏、处置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
4. 合规性目标:确保危化品仓库管理活动全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
第五条 安全管理组织
1.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危化品仓库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仓库安全负总责。负责审批危化品管理相关重大事项,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危化品仓库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参与事故调查。
3. 仓库主管/负责人:是危化品仓库现场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仓库的日常运营、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人员调配、设施维护、隐患排查及整改。
4. 仓库管理员(保管员):负责危化品的具体收发、储存、养护、盘点、记录等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熟悉所管危化品的特性和应急处置方法。
5. 安全员(可兼任):专职或兼职负责仓库区域的安全巡查、消防器材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监督、安全警示标识维护、动火等特殊作业的现场监护。
6. 操作人员(搬运工、叉车工等):负责危化品的装卸、搬运等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 仓库主管/负责人职责细化
1. 组织制定并落实仓库各项安全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
2. 每日组织或亲自进行库区安全巡查,对发现的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并记录上报。
3. 确保仓库设施、消防器材、应急装备、监控报警系统处于完好状态。
4. 审核危化品出入库单据,监督出入库流程的规范执行。
5. 组织对仓库管理员和操作人员的岗前培训、日常安全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
6. 建立健全仓库安全管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危化品台账、设施检查记录、培训记录、应急演练记录等。
7. 发生紧急情况时,担任现场应急指挥,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处置。
第七条 仓库管理员(保管员)职责细化
1. 入库管理:
a. 严格核对来货的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是否与随货同行单、采购订单一致。
b. 查验危化品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SDS)是否齐全、规范。
c. 对不符合要求的危化品,有权拒收并立即上报仓库主管。
d. 合格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准确录入库存管理系统或台账。
2. 储存管理:
a. 根据危化品特性(如易燃、易爆、腐蚀、毒性)和配伍禁忌,严格执行分类、分区、分库存放原则。
b. 确保货垛稳固,堆放高度、货堆间距、与墙柱间距符合规定。
c. 定期检查库存危化品状况,包括包装、标签、有效期、有无泄漏、变质、温湿度等,做好检查记录。
d. 对特殊储存条件(如低温、避光、惰性气体保护)的危化品,确保条件满足并有监控记录。
3. 出库管理:
a. 凭有效的出库凭证(领料单、发货单)发货,严格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号。
b. 遵循“先入先出”原则,对特殊情况需后入先出的,应有审批手续。
c. 监督出库装运过程,确保包装完好,防止野蛮装卸。
d. 准确更新库存记录,确保账物相符。
4. 日常管理:
a. 保持库区整洁、通道畅通,严禁在库内堆放无关杂物。
b. 每日检查消防器材、应急物资是否齐全完好,安全警示标识是否清晰。
c. 监督库内人员遵守安全规定,制止违章行为。
d. 做好交接班记录,详细记录当班工作情况和注意事项。
第八条 操作人员(搬运工、叉车工等)职责细化
1. 岗前必须通过安全培训和技能考核,熟悉所操作危化品的危险特性和安全防护知识。
2. 作业前,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服、手套、眼镜、呼吸器等)是否完好并正确穿戴。
3. 作业前,检查所用工具、车辆(如叉车、手推车)的安全状况,确认无异常后方可使用。
4.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装卸、搬运作业,轻拿轻放,严禁抛掷、拖拉、撞击、滚动(桶装除外,且有控制)。
5. 使用叉车等机械设备时,应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注意避让人员和障碍物,严禁超载、超速。
6. 搬运不同性质的危化品时,注意防止交叉污染或发生化学反应。
7.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包装破损、泄漏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仓库管理员,并根据指导采取初步应急措施。
8. 作业完毕,清理作业现场,将工具、设备归位,妥善处理废弃物。
第三章:危化品入库操作流程
第九条 计划与准备
1. 仓库主管根据到货通知,提前规划好储存区域,确认该区域符合待入库危化品的储存要求(如温湿度、通风、隔离等)。
2. 准备好必要的验收工具(如磅秤、温湿度计)、记录表格、搬运设备和应急处置物资。
第十条 货物接收与查验
1. 车辆到达指定卸货区后,仓库管理员首先核对送货单与采购订单信息。
2. 查验运输车辆是否具备危化品运输资质,驾驶员、押运员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3. 指挥车辆停靠在安全位置,熄火并采取防溜车措施。
4. 在送货人见证下,逐项检查:
a. 品名、CAS号、规格型号、数量、批号是否与单据一致。
b. 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渗漏、污损、变形。
c. 危化品标签是否清晰、规范,包含GHS标签要素(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等)。
d. 是否有随货同行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SDS),其版本是否最新。
e. 对于有特殊温度要求的危化品,检查运输途中的温度记录。
第十一条 不合格品处理
1. 如发现品名不符、数量短缺/超量、包装严重破损、标签缺失或不规范、无MSDS/SDS等情况,仓库管理员应立即拍照取证,填写《危化品验收异常报告》,并通知仓库主管和采购部门。
2. 对不合格品,原则上予以拒收。如需暂存等待处理,必须隔离存放于指定区域,并有明显标识。
第十二条 合格品卸货与入库
1. 确认货物合格后,方可组织卸货。操作人员应穿戴好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2. 根据危化品特性选择合适的搬运工具和方法,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 卸下的货物应暂时放置在待验区或临时周转区,避免直接堆放在主通道或消防设施旁。
4. 仓库管理员对货物进行最终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5. 将危化品信息(品名、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供应商、入库日期、储存库位等)准确录入《危化品入库登记表》及库存管理系统。
6. 根据“分类分区存放”原则,指导操作人员将危化品搬运至指定库位堆放。
第四章:危化品储存与养护操作流程
第十三条 分类分区储存
1. 严格按照危化品的危险类别(如GB12268)、联合国编号、以及MSDS/SDS中提供的配伍禁忌信息进行分类。
2. 仓库内用标线、货架、隔断等方式划分不同类别的储存区域,并设置醒目的区域标识牌,注明储存物品类别、危险特性及注意事项。
3. 性质相抵触(如氧化剂与还原剂、酸与碱、易燃物与助燃物)的危化品严禁混存。灭火方法不同的危化品应分开存放。
第十四条 堆码规范
1. 货垛应稳固、整齐,底部宜使用托盘。包装不规则或易滚动的物品应使用货架存放。
2. 严格控制堆码高度,防止倒塌。具体高度限制应参照国家标准或MSDS/SDS建议。
3. 货堆与墙壁间距不小于0.5米,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与照明灯具垂直下方间距不小于0.5米(防爆灯具可适当减小)。
4. 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辅助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确保畅通。
5. 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堆放物品。
第十五条 环境控制
1. 根据危化品特性要求,控制库内温湿度。每日定时记录温湿度,必要时启动通风、空调、除湿等设备。
2. 对有避光要求的危化品,应储存在阴凉、避光处或采用遮光措施。
3. 对易挥发、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化品,应加强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必要时安装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
第十六条 日常巡检与养护
1. 仓库管理员每日(或每班)对库区进行巡查,内容包括:
a. 储存条件(温湿度、通风、光照)是否符合要求。
b. 包装容器有无破损、渗漏、变形、标签脱落。
c. 堆码是否稳固,有无倾斜、超高。
d. 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e. 消防器材、应急设施、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完好。
f. 库区卫生状况。
2.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对轻微渗漏,应立即用合适的吸收材料处理,并更换或修补容器。
3. 定期(如每月)对库存危化品进行全面检查和盘点,核对账物。
4. 关注危化品的保质期/有效期,对临近效期的物品应提前上报,并按“先入先出”原则优先安排出库或处置。
第五章:危化品出库操作流程
第十七条 出库申请与审批
1. 领用部门或客户需填写《危化品领用/出库申请单》,详细注明品名、规格、数量、用途、领用人/单位、日期等,并经有权限的负责人签字审批。
2. 仓库主管复核申请单的合规性及审批手续的完整性。
第十八条 备货与核对
1. 仓库管理员根据审批后的申请单,按照“先入先出”或指定批号的原则进行备货。
2. 从库位取出危化品后,仔细核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与申请单是否一致。
3. 检查待出库危化品的包装、标签是否完好,确保无泄漏、无破损。
第十九条 办理出库手续
1. 核对无误后,仓库管理员与领用人(或承运人)共同确认数量和状态。
2. 领用人(或承运人代表)在《危化品出库登记表》或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3. 仓库管理员及时更新库存管理系统或台账,确保账物准确。
4. 向领用人(或承运人)提供该危化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SDS)复印件或电子版(如首次提供或有更新)。
第二十条 装运与交付
1. 指导操作人员按照安全规程进行装载。轻拿轻放,避免野蛮作业。
2. 不同性质的危化品同时出库运输时,应注意隔离和配载安全。
3. 如需厂内转运,应使用专用车辆或工具,并有防泄漏措施。
4. 交付给外部承运单位时,应查验其危化品运输资质及相关证件。
第六章:人员培训与应急管理
第二十一条 人员培训与持证上岗
1. 所有接触危化品的人员(仓库主管、管理员、操作工等)必须接受岗前安全培训和定期复训。
2. 培训内容包括:危化品法律法规、本制度及操作规程、危化品特性(理化性质、危险性、禁忌物)、MSDS/SDS的理解与应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使用、泄漏应急处置、急救知识等。
3. 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如叉车司机、电工)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4. 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内容、考核结果等。
第二十二条 应急准备
1. 制定详细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分工、报警程序、处置流程、疏散路线、医疗救护等。
2. 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和器材,如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沙、消防栓)、泄漏处置器材(吸收棉、围堵堤、中和剂)、个人防护装备(防毒面具、防护服、化学安全眼镜、耐酸碱手套)、通讯工具、急救药箱等。定期检查、维护、补充,确保随时可用。
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至少每半年一次),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人员的应急能力,演练后进行总结评估并改进。
第二十三条 事故响应与处置
1. 一旦发生危化品泄漏、火灾、爆炸、人员中毒等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
a. 呼救并报警(向仓库主管、安全部门、119、120、110、环保部门等)。
b. 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切断火源、电源,控制泄漏源。
c. 使用合适的消防器材扑救初期火灾。
d. 使用合适的吸收、围堵材料控制泄漏物扩散。
e. 组织人员沿安全路线疏散至上风向安全区域。
f. 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初步急救(如脱离污染区、冲洗、心肺复苏),等待专业救援。
2. 事故处置过程中,必须佩戴正确的个人防护用品。
3. 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制度修订
本制度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单位实际情况的发展以及应急演练和事故教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会同仓库管理部门定期(至少每年一次)组织评审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解释权
本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施行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侧重风险评估与应急响应)
前言
危险品仓库是各类生产经营活动中潜在风险较高的单元。其储存物质的易燃、易爆、毒害、腐蚀等特性,决定了仓库管理必须以风险评估为基础,以应急响应为保障。本制度旨在建立一套动态的风险辨识、评估、控制与应急准备体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并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态,降低损失。
第一部分:危险品仓库风险辨识与评估
第一条 风险辨识范围
1. 储存的危险品自身特性风险:包括火灾爆炸危险性、毒性(急性、慢性)、腐蚀性、反应活性(如遇水反应、遇酸反应、自聚反应)、环境危害性等。
2. 储存设施与环境风险:仓库结构(耐火等级、防爆泄压)、电气设备(防爆等级、接地)、通风系统、温湿度控制系统、防雷防静电系统、消防系统、泄漏围堵设施、周边环境(如与其他建筑物、道路、水源的距离)等存在的缺陷或失效风险。
3. 作业过程风险:入库、储存、堆码、出库、搬运、取样、废弃物处理等环节因误操作、违反规程、设备故障可能引发的风险。
4. 管理体系风险: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培训不到位、检查不彻底、应急预案不完善、内外沟通不畅等管理因素引发的风险。
5. 外部风险:自然灾害(地震、雷击、洪水)、恐怖袭击、盗窃、周边事故影响等。
第二条 风险辨识方法
1. 安全检查表法(SCL):针对仓库设施、设备、管理、操作等编制检查表,逐项排查。
2. 工作危害分析法(JHA/JSA):对仓库内的各项关键作业活动进行步骤分解,分析每个步骤的潜在危害、可能导致的事故及现有控制措施。
3. 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适用于对复杂的储存系统或新、改、扩建仓库进行系统性风险辨识,尤其关注工艺参数偏离。
4. 事故树分析(FTA):针对特定顶事件(如火灾、爆炸、重大泄漏),分析导致其发生的各种基本事件组合。
5. 经验分析法:收集本单位及同行业类似仓库的事故案例、未遂事件信息,进行分析。
6. 查阅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SDS):这是获取危险品固有风险信息的主要来源。
第三条 风险评估
1. 评估单元划分:可按储存区域、危险品类别、作业活动等划分评估单元。
2. 评估方法选择:常用方法包括LEC评价法(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C-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风险矩阵法(结合可能性与严重性等级确定风险等级)等。
3. 风险等级确定:通常将风险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等级别。
* 重大风险: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控制或消除,否则不得作业。
* 较大风险:需要制定详细的控制计划,限期整改。
* 一般风险:需要关注并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
* 低风险:保持监控,无需立即采取额外措施。
4. 风险评估报告:评估完成后应形成书面报告,内容包括评估范围、方法、过程、风险清单(含风险描述、位置、可能性、严重性、风险等级、现有控制措施、建议改进措施等)、评估结论与建议。
第四条 风险评估的周期与更新
1. 首次评估:仓库投用前或本制度实施后进行全面风险评估。
2. 定期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风险评估。
3. 专项评估: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应及时进行专项或补充风险评估:
* 新增储存危险品种类或数量发生重大变化。
* 仓库设施、工艺、操作规程发生重大变更。
* 发生事故或险情后。
* 法律法规或标准更新。
* 风险控制措施效果不佳或出现新的未知风险。
第二部分:基于风险的仓库安全控制措施
第五条 工程技术控制措施
1. 源头控制:优先选用低风险或固有更安全的危险品替代高风险品;限制高风险危险品的储存量。
2. 隔离与间距:严格执行危险品分类分区储存,确保不相容物质有效隔离;保证防火间距、安全疏散距离符合规范。
3. 防爆泄爆:对存在爆炸风险的区域,采用防爆电气设备、设置泄压面积、使用防爆墙体。
4. 防火防爆:选用耐火建材、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如水喷淋、泡沫、气体灭火,根据危险品特性选择)。
5. 防泄漏与围堵:仓库地面做防渗处理;设置泄漏收集沟、围堰、事故应急池;配备泄漏吸收和处理物资。
6. 通风与排毒:根据储存物质特性,设计合理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系统,确保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在安全限值内;必要时安装有毒气体监测报警仪。
7. 防雷防静电:安装合格的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设备、管道、货架等进行可靠接地;操作人员穿防静电工作服、鞋。
8. 安全监控:安装视频监控、周界报警等安防系统。
第六条 管理控制措施
1. 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巡检制度、出入库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
2. 责任落实: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岗位的安全职责,签订安全责任书。
3. 许可管理:严格执行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许可制度。
4. 安全标志:在仓库内外醒目位置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
5. 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建立常态化的安全检查机制(日检、周检、月检、专项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造册,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期限,形成闭环管理。
6. 供应商与承运商管理:对危险品供应商和承运商的资质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7.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SDS)管理:确保每种危险品都有对应的、最新的MSDS/SDS,并让相关人员易于获取和理解。
8. 废弃物管理: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和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对过期、变质、泄漏的危险品及其包装物进行分类收集、标识、暂存和处置。
第七条 个体防护与行为控制
1. 人员培训:对所有仓库相关人员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危险品特性、安全操作、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 个体防护用品(PPE):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为不同岗位人员配备合格、足量的PPE(如呼吸防护器、防护服、化学护目镜、防护手套、安全鞋等),并培训其正确使用、维护和更换。
3. 行为规范:严禁在库区吸烟、饮食、使用明火;禁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规范操作行为,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第三部分:事故应急响应体系
第八条 应急组织与职责
1.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担任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仓储、设备、后勤、医务等)为成员。负责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资源、决策重大事项。
2. 下设应急工作组:
* 抢险救援组:负责现场侦察、控制危险源、灭火、堵漏、洗消等。
* 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人员疏散、设置警戒区、维持秩序。
* 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现场急救和转运。
* 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器材的供应和运输。
* 通讯联络组:负责内外信息传递、报警、向上级和相关政府部门报告。
* 环境监测组: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
* 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调查、现场清理、恢复重建、安抚等。
第九条 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
1. 综合应急预案:针对仓库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制定总体应对方案。
2. 专项应急预案:针对特定危险品(如剧毒品、易制爆品)或特定风险(如大规模泄漏)制定详细处置方案。
3. 现场处置方案(应急卡):为一线操作人员编制简明扼要的应急处置卡,内容包括危险特性、报警方式、初期控制措施、个体防护要点、疏散路线等,便于携带和快速查阅。
4. 预案内容应包括:总则、危险性分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机制、信息报告与处置程序、应急响应分级、应急处置措施(针对不同事故类型)、应急监测、应急终止与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队伍、物资、资金、技术)、培训与演练等。
5. 预案应定期评审(至少每三年一次)和修订,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更新。
第十条 预警与信息报告
1. 预警系统:安装火灾报警、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视频监控等系统,实现早期预警。
2. 内部报告:任何人员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仓库负责人和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内容:事发时间、地点、事故类型、简要情况、已采取措施、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3. 外部报告:发生达到报告标准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向当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机构、公安、环保等)报告。
第十一条 应急响应程序
1. 接警与判断: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核实信息,判断事故性质、级别和范围。
2. 启动预案:根据事故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3. 现场指挥:应急总指挥或授权的现场指挥官到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各应急工作组行动。
4. 应急处置:
* 侦察与评估:抢险救援组佩戴好PPE进入现场,侦察灾情,评估风险。
* 人员疏散与警戒:疏散引导组组织事故区域及影响区域人员向上风向或指定安全地点疏散,设立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 危险源控制:采取关阀、断电、堵漏、覆盖、筑堤、稀释、中和等措施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态扩大。
* 灭火救援:针对火灾类型选择合适的灭火剂和战术进行扑救。
* 医疗救护:对伤员进行分类、急救和安全转运。
* 环境监测与保护:监测大气、水体、土壤污染物浓度,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5. 扩大应急:当事态超出本单位处置能力时,立即请求外部专业救援力量(如消防、专业化学救援队)支援。
6. 信息发布:适时向单位内部和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发布事故信息和避险提示。
第十二条 应急终止与善后
1. 应急终止条件: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伤员得到妥善救治、环境符合相关标准。
2. 终止程序:由应急总指挥宣布应急状态终止。
3. 后期处置:
* 现场清理与恢复:清除污染物,处置废弃物,修复受损设施。
* 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或配合事故调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 善后赔偿与安抚。
* 总结评估:对应急响应全过程进行总结评估,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 应急保障
1. 队伍保障: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培训和演练。与外部专业救援队伍建立联动机制。
2. 物资装备保障: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预案要求,配备充足、合格的应急救援器材、防护用品、通讯设备、照明设备、运输工具、医疗急救用品等,并建立管理台账,定点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补充和更新。
3. 通讯保障:确保应急指挥通讯畅通,配备多种通讯方式。
4. 技术保障:建立危险化学品数据库,聘请专家提供技术支持。
5. 经费保障:设立应急专项资金,确保应急工作的需要。
第四部分:持续改进
第十四条 绩效监测与评估
定期对危险品仓库的风险管理和应急响应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绩效监测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风险辨识的全面性、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应急预案的适宜性、演练效果、事故/未遂事件发生率、隐患整改率等。
第十五条 审核与评审
1. 内部审核:定期(如每年)组织内部安全审核,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2. 管理评审:单位最高管理者定期(如每年)主持管理评审会议,审视整个风险管理与应急响应体系的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决策改进方向。
第十六条 纠正与预防措施
对审核、评审、检查、事故调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和潜在不符合项,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防止问题再次发生或发生,实现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
第五部分: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监督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规定有新要求,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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