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信息化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信息化已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然而,伴随信息化进程的,是日益严峻和复杂的安全挑战。数据泄露、网络攻击、系统瘫痪等安全事件频发,不仅对组织机构的正常运营构成威胁,更可能导致经济损失和声誉受损。因此,建立健全的《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信息系统稳定运行、保护核心数据资产、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本制度旨在明确安全责任,规范安全行为,提升整体安全防护能力,确保信息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本文将呈现若干不同侧重点的《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供参考。

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信息化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篇一:《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综合基础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本单位信息化安全管理,保障信息系统的稳定、安全、高效运行,保护信息资产免受破坏、泄露或滥用,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部门、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实习生、临时聘用人员)以及所有接触、使用、管理本单位信息系统及信息资产的第三方人员和单位。本制度涵盖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废止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及相关的物理环境、网络环境、数据资源、应用系统和人员行为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信息化安全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预防为主,综合防范:建立主动防御体系,从技术、管理、人员等多个层面进行综合防范。
  2. 明确责任,分级管理:落实各级部门和人员的安全责任,根据信息资产的重要性和敏感性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3. 突出重点,保障核心:优先保障核心业务系统和关键信息资产的安全。
  4. 持续改进,动态适应:定期对安全策略和措施进行评审和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安全威胁和业务需求。
  5. 技术与管理并重:既要重视安全技术的应用,也要强化安全管理的落实。

第四条 安全目标
本单位信息化安全管理的总体目标是:

  1. 保密性:确保敏感信息不被未授权访问、泄露或窃取。
  2. 完整性:确保信息在存储、传输、处理过程中不被未授权篡改、破坏或丢失,保持其准确性和一致性。
  3. 可用性:确保授权用户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可靠地访问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
  4. 合规性:确保信息化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本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
  5. 可控性:确保对信息系统的访问和操作行为可审计、可追溯。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组织机构
本单位设立信息化安全领导小组,作为信息化安全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化安全管理办公室(可由信息技术部门兼任或设立专职),负责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的日常执行、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各业务部门应指定一名信息化安全联络员,协助本部门落实信息化安全管理要求。

第六条 信息化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 审定本单位信息化安全战略、方针和总体规划。
  2. 审批重要的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
  3. 决策重大信息化安全事项,批准重大安全投入。
  4. 领导和协调处理重大信息化安全事件。
  5. 监督检查本单位信息化安全工作的整体落实情况。

第七条 信息化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1. 组织制定、修订和宣传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
  2. 组织开展信息化安全风险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3. 负责信息化安全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维管理。
  4. 组织开展信息化安全检查、审计和监控。
  5. 负责信息化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和报告。
  6. 组织开展信息化安全教育和培训。
  7. 管理和维护信息化安全相关的文档和记录。
  8. 向信息化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第八条 各业务部门职责

  1. 严格执行本单位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
  2. 负责本部门信息资产的识别、登记和日常管理。
  3.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信息化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其遵守安全规定。
  4. 配合信息化安全管理办公室进行安全检查、审计和事件调查。
  5. 及时报告本部门发生或发现的信息化安全事件。

第九条 员工职责

  1. 学习并严格遵守本单位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妥善保管和使用个人账户、密码及其他身份认证信息。
  3. 正确使用信息设备和系统,不得从事危害信息安全的活动。
  4. 保护所接触和使用的信息资产,防止泄露、丢失或损坏。
  5. 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或信息化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

第三章 资产管理

第十条 信息资产识别与分类

  1. 信息资产包括硬件(服务器、计算机、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等)、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工具软件等)、数据(业务数据、管理数据、个人信息等)、文档(系统文档、操作手册、管理制度等)和服务(信息系统提供的各类服务)等。
  2. 信息化安全管理办公室应组织各部门对所拥有或使用的信息资产进行全面梳理、登记,并建立信息资产清单。
  3. 根据信息资产的价值、敏感性、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要求,对其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如:核心、重要、一般;或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公开)。

第十一条 信息资产责任
各部门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信息资产负管理责任,明确资产责任人。资产责任人负责该资产的日常安全管理、维护和合规使用。

第十二条 信息资产使用规范

  1. 员工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信息资产。
  2. 不得擅自复制、转让、外借或处置单位信息资产。
  3. 涉及敏感信息的资产,应采取额外的保护措施。

第四章 人力资源安全

第十三条 录用管理

  1. 对拟录用员工,特别是涉及重要岗位的员工,应进行必要的背景审查。
  2. 员工录用时,应签署保密协议和信息化安全承诺书,明确其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十四条 在岗管理

  1. 定期组织信息化安全意识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养。
  2. 建立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以减少内部风险。
  3. 对员工的信息系统访问权限进行定期审查和调整。

第十五条 离岗管理

  1. 员工离职、调岗或退休时,应及时办理信息资产交接手续,收回相关设备、文档和访问权限。
  2. 对于掌握核心敏感信息的离岗人员,应重申其保密义务,必要时签署离岗保密承诺。

第五章 物理与环境安全

第十六条 机房安全

  1. 核心机房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具备防火、防水、防盗、防雷击、防静电、温湿度控制等基本环境保障。
  2. 严格控制机房出入,建立出入登记和审批制度,仅授权人员可以进入。
  3. 机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无关杂物。
  4. 配备不间断电源(UPS)和备用发电机,保障电力供应。
  5. 定期对机房环境和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七条 办公环境安全

  1. 办公区域应采取适当的访问控制措施,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2. 员工离开座位时应锁定计算机屏幕,下班时应关闭计算机电源。
  3. 重要文件和存储介质应妥善保管,废弃时应按规定销毁。
  4. 禁止在办公区域使用未授权的无线设备。

第十八条 设备安全

  1. 信息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等)应放置在安全位置,防止被盗、损坏或非法接入。
  2. 便携式设备(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应加强管理,防止丢失或被盗导致信息泄露。
  3. 设备维修、报废应履行审批手续,并确保存储介质中的敏感数据得到彻底清除或销毁。

第六章 访问控制

第十九条 访问控制策略

  1. 遵循“最小权限”和“职责分离”原则,制定统一的访问控制策略。
  2. 根据用户身份、岗位职责和信息资产的敏感级别授予相应的访问权限。

第二十条 用户账户管理

  1. 建立规范的用户账户申请、审批、创建、变更、禁用和删除流程。
  2. 为每个用户分配唯一的账户ID,禁止多人共用账户。
  3. 定期审查用户账户及其权限,及时清理不再需要的账户。
  4. 对特权账户(如管理员账户)进行严格管理和监控。

第二十一条 身份认证

  1. 用户访问信息系统前必须进行身份认证。
  2. 密码应符合复杂度要求(长度、字符类型组合),并定期更换。
  3. 禁止使用默认密码、弱密码或与个人信息相关的密码。
  4. 重要系统应采用多因素认证方式(如密码+动态口令、指纹等)。

第二十二条 远程访问控制

  1. 对通过互联网等外部网络进行的远程访问进行严格控制。
  2. 远程访问应通过安全的认证和加密通道(如VPN)进行。
  3. 限制远程访问的IP地址、时间和权限范围。

第七章 网络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网络架构安全

  1. 合理规划网络区域,实现内部网络与外部网络、核心业务网络与办公网络的逻辑隔离或物理隔离。
  2. 在网络边界部署防火墙、入侵检测/防御系统(IDS/IPS)等安全设备。
  3. 定期对网络拓扑结构进行审查和优化。

第二十四条 网络设备安全

  1. 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等)应进行安全配置,关闭不必要的服务和端口。
  2. 修改默认管理账户和密码,限制管理访问的来源IP。
  3. 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漏洞扫描和安全加固。

第二十五条 无线网络安全

  1. 严格控制无线网络的部署和使用。
  2. 无线接入点(AP)应采用强加密方式(如WPA2/3-Enterprise)。
  3. 禁止私自架设无线AP或连接不安全的无线网络。
  4. 对访客无线网络与内部网络进行严格隔离。

第二十六条 网络行为管理

  1. 监控和审计网络流量,检测异常行为和潜在威胁。
  2. 禁止利用单位网络从事非法活动或传播不良信息。
  3. 合理控制员工的互联网访问行为,限制访问高风险网站。

第八章 系统开发、采购与维护安全

第二十七条 系统开发安全

  1. 在信息系统规划和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安全需求。
  2. 遵循安全编码规范,防止常见的应用层漏洞(如SQL注入、跨站脚本等)。
  3. 系统上线前应进行充分的安全测试和漏洞扫描。
  4. 涉及外包开发的,应对开发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最终交付物进行安全审查。

第二十八条 系统采购安全

  1. 采购信息产品和服务时,应将安全性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2. 对供应商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能力和资质。
  3. 采购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保密义务。

第二十九条 系统变更管理

  1. 对信息系统的任何变更(软硬件升级、配置修改、补丁安装等)都应纳入变更管理流程。
  2. 变更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和测试,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回退计划。
  3. 变更操作应获得批准,并记录变更过程和结果。

第三十条 补丁和漏洞管理

  1. 建立漏洞信息跟踪机制,及时获取最新的漏洞信息。
  2. 定期对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等进行漏洞扫描。
  3. 及时评估漏洞风险并安装安全补丁,重要系统补丁安装前需进行测试。

第三十一条 恶意代码防范

  1. 在服务器、终端计算机上统一部署和管理防病毒软件,并保持病毒库及时更新。
  2. 定期进行全盘扫描,及时清除恶意代码。
  3. 禁止下载和运行来源不明的软件和文件。
  4. 加强对邮件附件和外部存储介质的病毒查杀。

第九章 数据安全与备份恢复

第三十二条 数据分类分级

  1. 根据数据的重要性、敏感性和业务影响,对数据进行分类分级(如核心数据、重要数据、一般数据)。
  2. 针对不同级别的数据制定相应的安全保护策略。

第三十三条 数据操作安全

  1. 严格控制对敏感数据的访问、修改、复制和删除权限。
  2. 对重要数据的操作行为进行日志记录和审计。
  3. 涉及敏感数据传输时,应采取加密等保护措施。

第三十四条 数据存储安全

  1. 敏感数据存储时应考虑加密存储。
  2. 存储介质(硬盘、磁带、U盘等)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
  3. 废弃存储介质前,必须对其中的数据进行彻底清除或物理销毁。

第三十五条 数据备份与恢复

  1. 制定数据备份策略,明确备份对象、备份方式、备份周期和介质保存要求。
  2. 对核心业务数据和重要系统数据进行定期备份,并异地存放备份介质。
  3. 定期进行备份数据恢复测试,确保备份的有效性和可恢复性。

第十章 应急响应与灾难恢复

第三十六条 应急预案

  1. 制定信息化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不同类型安全事件的响应流程、处置措施和报告机制。
  2. 应急预案应包括预防、检测、抑制、根除、恢复和总结等阶段。
  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第三十七条 事件报告与处置

  1. 发现或发生信息化安全事件时,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报告和处置。
  2. 信息化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事件处置工作,必要时寻求外部技术支持。
  3. 对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评估影响,采取纠正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第三十八条 灾难恢复

  1. 对于核心业务系统,应制定业务连续性计划和灾难恢复计划。
  2. 考虑建立灾备中心或采用云灾备等方式,确保在发生重大灾难时能够快速恢复业务。

第十一章 安全审计与符合性

第三十九条 安全审计

  1. 对信息系统的运行日志、用户行为日志、安全设备日志等进行收集、分析和审计。
  2. 定期对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策略的有效性进行内部审计。
  3. 根据需要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的安全审计。

第四十条 符合性检查

  1. 定期对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本单位内部规定,进行信息化安全符合性检查。
  2.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应制定整改计划并限期完成。

第十二章 监督与奖惩

第四十一条 监督检查
信息化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信息化安全领导小组汇报。

第四十二条 奖励
对于在信息化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效防止或成功处置重大安全事件,或提出重要改进建议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三条 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信息资产损失、信息泄露或系统故障等安全事件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降级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制度修订
本制度由信息化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技术发展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提出修订建议,报信息化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五条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聚焦技术与运维操作版)

第一部分:总纲

1.1. 制定目的:为确保本单位信息系统的技术安全和稳定运行,规范信息技术运维操作行为,降低技术风险,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是《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总纲在技术与运维层面的细化和补充。
1.2. 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单位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建设、运维、管理的技术人员,以及需要进行特定技术操作的授权用户。
1.3. 核心原则:最小权限、纵深防御、安全基线、变更控制、持续监控、事件驱动响应。

第二部分:网络安全技术管理

2.1. 网络区域划分与隔离
2.1.1. 生产区、开发测试区、办公区、互联网接入区、DMZ区等应根据业务需求和安全等级进行严格逻辑或物理隔离。
2.1.2. 各区域间的访问控制策略应由网络安全管理员制定,并经信息化安全管理办公室审批后,在防火墙、路由器等设备上实施。
2.1.3. 禁止在未授权的情况下跨区域连接或传输数据。

2.2. 边界安全防护
2.2.1. 互联网出口及各安全域边界必须部署防火墙,实施严格的访问控制列表(ACL)策略,默认拒绝所有未明确允许的流量。
2.2.2. 部署入侵检测/防御系统(IDS/IPS),实时监控和阻断恶意流量及攻击行为,规则库应保持最新。
2.2.3. 关键业务对外发布应考虑部署Web应用防火墙(WAF)。
2.2.4. 严格控制对外开放的服务和端口,定期进行端口扫描和清理。

2.3. 网络设备安全基线
2.3.1. 所有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无线AP等)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基线配置。
2.3.2. 基线要求包括:更改默认口令、禁用不必要的服务(如Telnet,优先使用SSH)、配置NTP时间同步、启用日志功能并发送至日志服务器、限制管理IP、配置SNMP安全参数等。
2.3.3. 定期对网络设备配置进行合规性检查和加固。

2.4. 无线网络安全
2.4.1. 内部办公无线网络必须采用WPA2/3-Enterprise认证(如802.1x EAP-TLS/PEAP),禁止使用预共享密钥(PSK)方式。
2.4.2. 访客无线网络应与内部网络完全隔离,提供独立的互联网访问通道,并设置合理的带宽限制和访问时长。
2.4.3. 定期进行无线环境扫描,禁止私设AP和非法无线连接。

2.5. VPN与远程接入安全
2.5.1. 远程接入必须通过VPN进行,VPN设备应配置强认证机制(如证书+口令,或OTP)。
2.5.2. VPN客户端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终端符合安全要求(如已安装杀毒软件、操作系统已打补丁)方可接入。
2.5.3. 细化VPN用户的访问权限,仅授予其完成工作所必需的最小网络资源访问权限。

第三部分:主机与服务器安全技术管理

3.1. 操作系统安全基线
3.1.1. 服务器和重要终端操作系统安装后,必须进行安全基线配置。
3.1.2. 基线要求包括:设置强密码策略、禁用或删除不必要的账户和服务、配置防火墙规则、启用安全审计日志、安装并配置主机入侵检测系统(HIDS)、及时安装安全补丁等。
3.1.3. 操作系统镜像应定期更新,并包含最新的安全补丁和基线配置。

3.2. 身份认证与授权
3.2.1. 服务器登录必须使用唯一命名的个人账户,禁止使用共享账户或通用账户(如root、administrator直接登录,应通过sudo或runas等方式提权)。
3.2.2. 严格控制特权账户的使用,对特权操作进行详细记录和审计。
3.2.3. 重要服务器应启用多因素认证。

3.3. 恶意代码防护
3.3.1. 所有服务器和终端计算机必须安装单位统一指定的防病毒软件,并确保病毒定义库和查杀引擎自动更新。
3.3.2. 定期对服务器进行全盘扫描,并对关键目录启用实时防护。
3.3.3. 禁止在服务器上运行未经授权的软件或脚本。

3.4. 补丁管理流程
3.4.1. 建立补丁信息收集、评估、测试、分发和验证的闭环管理流程。
3.4.2. 根据漏洞的严重性和影响范围,确定补丁的修复优先级和时间窗口。
3.4.3. 生产环境核心系统补丁更新前,必须在测试环境中进行充分验证。
3.4.4. 记录所有补丁安装情况,并定期审计补丁覆盖率。

3.5. 日志管理
3.5.1. 启用所有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和重要应用系统的日志功能。
3.5.2. 日志内容应包括用户登录、系统操作、错误信息、安全事件等。
3.5.3. 所有日志应集中发送至安全的日志服务器进行统一存储和管理,确保日志的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
3.5.4. 日志保存时间不少于180天,重要系统日志应永久保存或按法规要求保存。

第四部分:应用系统安全技术管理

4.1. 安全开发生命周期(SDL)
4.1.1. 自行开发或定制开发的应用系统,应在需求、设计、编码、测试、部署等各个阶段融入安全考虑。
4.1.2. 开发人员应接受安全编码培训,遵循安全编码规范,防范常见Web漏洞(OWASP Top 10等)。
4.1.3. 代码上线前必须进行静态代码分析(SAST)和动态应用安全测试(DAST)。

4.2. 第三方软件与组件安全
4.2.1. 采购或使用开源/商业软件及组件前,进行安全评估,关注其已知漏洞和供应商的安全支持能力。
4.2.2. 定期检查所用第三方组件的安全更新,及时修复已知漏洞。

4.3. 应用系统访问控制
4.3.1. 应用系统应具备完善的用户认证和会话管理机制。
4.3.2. 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RBAC)应被严格实施,确保用户权限与其职责相符。
4.3.3. 敏感操作应有二次确认或审批流程。

4.4. 数据输入输出验证
4.4.1. 所有用户输入数据必须进行严格的合法性校验和过滤,防止注入类攻击。
4.4.2. 对输出到客户端的数据进行适当编码,防止跨站脚本(XSS)攻击。

第五部分:数据安全技术管理

5.1. 数据加密
5.1.1. 敏感数据(如个人身份信息、财务数据、核心业务数据)在存储和传输时必须加密。
5.1.2. 存储加密可采用数据库透明加密、文件加密等技术。
5.1.3. 传输加密应使用TLS/SSL等标准协议,确保通信信道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5.1.4. 密钥管理应遵循安全规范,确保密钥的安全存储、分发和轮换。

5.2. 数据备份与恢复技术
5.2.1. 制定详细的数据备份策略,明确备份范围(全量、增量、差异)、备份频率、备份窗口、介质类型和保存周期。
5.2.2. 备份数据应进行加密存储,并至少有一份离线或异地备份。
5.2.3. 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进行备份恢复演练,验证备份数据的可用性和恢复流程的有效性。

5.3. 数据防泄漏(DLP)
5.3.1. 考虑在网络出口、终端和邮件系统等关键节点部署DLP技术,监控和阻止敏感数据外泄。
5.3.2. DLP策略应根据数据分类分级结果进行精细化配置。

第六部分:运维操作安全规范

6.1. 变更管理
6.1.1. 所有对生产环境的变更(配置修改、软件部署、补丁安装、硬件更换等)必须遵循变更管理流程:提交变更请求、风险评估、审批、制定实施方案和回退计划、测试(如适用)、通知相关方、执行变更、验证、记录。
6.1.2. 紧急变更可在事后补充流程,但须有明确的触发条件和授权机制。

6.2. 特权访问管理(PAM)
6.2.1. 对服务器、数据库、网络设备等的管理员账户和特权账户进行集中管理。
6.2.2. 运维人员访问生产系统时,应通过堡垒机(跳板机)进行,实现操作行为的记录和审计。
6.2.3. 限制使用永久性特权,推广基于任务的临时授权。

6.3. 日常巡检与监控
6.3.1. 建立日常巡检制度,对核心系统、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的状态、性能、日志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异常。
6.3.2. 部署统一监控平台,对CPU、内存、磁盘、网络流量、服务可用性等关键指标进行实时监控和告警。

6.4. 应急响应技术支撑
6.4.1. 准备应急响应工具包,包括取证工具、分析工具、恢复工具等。
6.4.2. 运维团队应熟悉应急响应预案,定期参与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6.4.3. 在安全事件发生时,迅速隔离受影响系统、分析攻击路径、清除恶意程序、恢复系统和数据,并进行溯源。

第七部分:安全审计与漏洞管理

7.1. 安全审计
7.1.1. 定期对网络流量日志、系统日志、应用日志、安全设备日志进行审查,发现可疑活动和违规行为。
7.1.2. 使用自动化工具辅助日志分析和告警。

7.2. 漏洞扫描与渗透测试
7.2.1. 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对核心系统,每半年一次对所有系统)进行漏洞扫描。
7.2.2.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关键信息系统的渗透测试,模拟黑客攻击,检验系统实际安全防护能力。
7.2.3. 对发现的漏洞进行风险评估,并跟踪修复。

第八部分:附则

8.1. 本制度由信息化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8.2.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最佳实践执行。
8.3. 各技术团队可根据本制度制定更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

篇三:《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与流程管理版)

第一章:总则与方针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明确本单位各级组织和人员在信息化安全工作中的责任,规范信息化安全相关流程,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单位整体战略,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是指导全员参与信息化安全建设与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部门、全体员工(含外包、实习等各类人员)以及与本单位有信息化业务往来的第三方合作伙伴。覆盖信息系统全生命周期及相关信息资产。

第三条 安全方针
本单位信息化安全方针为:“责任驱动,流程保障,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确保信息资产安全,支撑业务稳健发展。”

第四条 核心理念

  1. 责任到人:信息化安全是每一位员工的责任,不仅仅是信息技术部门的职责。
  2. 流程闭环:各项安全管理活动应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闭环流程,确保可追溯、可审计。
  3. 风险导向:所有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应基于对风险的识别和评估。
  4. 预防为主:通过主动的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责任分配

第五条 信息化安全领导小组(委员会)

  1. 构成: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信息化和业务的领导担任副组长,各核心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核心职责
    • 审批信息化安全战略、规划、政策和重大制度。
    • 决策信息化安全重大投入和资源分配。
    • 领导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 任命信息化安全执行官(CISO)或信息化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
    • 监督整体安全绩效,推动安全文化建设。

第六条 信息化安全执行官(CISO)/信息化安全管理办公室

  1. 定位: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安全的规划、执行、监督和改进工作。
  2. 核心职责
    • 组织制定和修订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
    • 组织开展信息化安全风险评估,识别安全需求,提出解决方案。
    • 管理和协调信息化安全项目实施。
    • 负责信息化安全事件的统一响应、调查和报告。
    • 组织开展全员信息化安全意识培训和技能考核。
    • 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状况和工作进展。
    • 协调跨部门安全事务。

第七条 信息技术部门

  1. 定位:信息化安全技术防护与运维的主要实施部门。
  2. 核心职责
    • 负责信息化基础设施(网络、服务器、存储等)的安全配置、运维和监控。
    • 负责安全设备(防火墙、IDS/IPS、WAF、防病毒等)的部署、维护和策略优化。
    • 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处理安全事件。
    • 负责系统和应用的安全加固、漏洞扫描和补丁管理。
    • 执行数据备份与恢复操作。

第八条 业务部门/职能部门

  1. 定位:本部门业务相关信息资产的直接责任主体。
  2. 核心职责
    • 指定本部门信息安全联络员,配合信息化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
    • 负责本部门信息资产(数据、应用系统等)的梳理、分类分级和登记。
    • 落实本部门员工的信息化安全教育,确保遵守安全规定。
    • 参与本部门相关信息系统的需求分析、安全测试和验收。
    • 负责本部门业务数据的合规使用和保护。
    • 及时报告本部门发生或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事件。

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门

  1. 核心职责
    • 在员工招聘、入职、岗位变动、离职等环节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流程。
    • 将信息化安全要求纳入员工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
    • 配合进行背景调查(针对关键岗位)。
    • 组织签署保密协议和安全承诺书。

第十条 审计/内控部门

  1. 核心职责
    • 定期对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
    • 评估信息化安全相关的内部控制措施。
    • 向领导小组报告审计发现和改进建议。

第十一条 全体员工

  1. 核心职责
    • 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信息化安全规章制度。
    • 妥善保管个人账户密码,不外泄、不共用。
    • 规范使用信息设备和系统,不从事违规操作。
    • 保护所接触的单位信息资产,履行保密义务。
    • 积极参与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 发现安全风险或事件,立即向直属上级或信息化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

第三章:核心安全管理流程

第十二条 风险评估与管理流程

  1. 周期: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信息化安全风险评估,重大系统变更或新增业务前应进行专项评估。
  2. 责任主体:信息化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各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参与。
  3. 流程步骤
    • 资产识别与价值评估。
    • 威胁识别与脆弱性分析。
    • 现有控制措施评估。
    • 风险分析与等级判定(可能性与影响程度)。
    • 制定风险处置计划(规避、转移、降低、接受)。
    • 跟踪风险处置措施的落实。
    • 形成风险评估报告,上报领导小组。

第十三条 账户与权限管理流程

  1. 申请与审批:用户账户和权限的申请须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重要系统或高权限申请需信息化安全管理办公室或CISO复核。
  2. 创建与授予:由指定管理员(通常为IT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创建账户并授予最小必要权限。
  3. 定期审核:每季度或每半年对用户账户及其权限进行审核,清理冗余账户和不必要的权限。
  4. 变更与撤销:员工岗位变动或离职时,相关部门须及时通知IT部门变更或撤销其账户权限。离职员工账户应立即禁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删除。
  5. 特权账户管理:特权账户(如管理员、root)的使用需严格控制,启用多因素认证,操作过程应有日志记录,密码定期轮换并妥善保管。

第十四条 变更管理流程

  1. 适用范围:所有对生产环境信息系统(硬件、软件、网络、配置、数据结构等)的变更。
  2. 流程步骤
    • 提交变更请求(CR),说明变更内容、原因、预期影响。
    • 变更评估与审批(技术负责人、业务负责人、信息化安全管理办公室共同参与评估风险和可行性)。
    • 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包括操作步骤、时间窗口、回退计划、测试方案)。
    • 变更实施(在批准的时间窗口内进行)。
    • 变更验证与测试。
    • 变更后观察与文档更新。
    • 变更关闭,记录归档。
  3. 紧急变更:建立紧急变更通道,允许在特定紧急情况下先实施后补流程,但须有明确授权和记录。

第十五条 安全事件响应与处置流程

  1. 事件分级:根据事件的性质和潜在影响,将安全事件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等级。
  2. 报告:任何员工发现安全事件或可疑迹象,应立即向直属上级和信息化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
  3. 响应启动:信息化安全管理办公室接报后,根据事件级别启动相应响应程序,成立应急小组。
  4. 抑制与遏制:采取隔离、阻断等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5. 根除:清除恶意代码、修复漏洞、恢复被篡改配置等。
  6. 恢复:恢复系统运行和数据服务,验证业务功能。
  7. 总结与改进:事后进行事件调查分析,撰写事件报告,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预防措施。

第十六条 数据备份与恢复流程

  1. 策略制定:信息化安全管理办公室会同业务部门、IT部门制定数据备份策略,明确备份对象、周期、方式、介质、保留期。
  2. 备份执行:IT部门按照策略执行数据备份操作,并记录备份日志。
  3. 介质管理:备份介质应妥善保管,重要数据备份应异地存放。
  4. 恢复测试:定期(如每季度)进行数据恢复测试,验证备份数据的可用性和恢复流程的有效性。
  5. 恢复执行:在发生数据丢失或损坏时,按照恢复流程执行数据恢复操作。

第十七条 安全培训与意识提升流程

  1. 培训规划:信息化安全管理办公室每年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全员定期培训、专项技能培训等。
  2. 内容设计: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政策制度、常见安全威胁、个人安全责任、安全操作规范、应急响应知识等。
  3. 形式多样:采用线上课程、线下讲座、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
  4. 效果评估:通过考试、问卷等方式评估培训效果,并持续改进。
  5. 意识宣传:利用内部邮件、公告栏、企业微信等渠道常态化开展安全意识宣传。

第四章:第三方安全管理流程

第十八条 供应商选择与评估

  1. 在选择提供信息化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包括外包开发、云服务商等)时,必须将其安全能力和资质纳入评估标准。
  2. 信息化安全管理办公室参与对供应商的安全审查。

第十九条 合同与协议

  1. 与第三方签署的合同中,必须包含明确的安全责任条款、保密协议(NDA)、数据保护要求和服务水平协议(SLA)中关于安全的部分。
  2. 明确第三方人员访问本单位信息系统的权限和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 访问控制与监控

  1. 对第三方人员的系统访问权限,遵循最小权限原则,并实施严格的审批和监控。
  2. 远程访问应通过安全通道(如VPN),并限制访问时间和范围。
  3. 定期审计第三方人员的访问行为。

第二十一条 服务终止与退出

  1. 服务合同终止时,确保第三方交还所有信息资产,清除其对本单位系统的访问权限,并履行数据销毁或返还义务。

第五章:监督、审计与持续改进

第二十二条 日常监督检查
信息化安全管理办公室及各部门安全联络员负责对本部门或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自查。

第二十三条 定期安全审计

  1. 内部审计:审计/内控部门或信息化安全管理办公室每年组织对信息化安全管理体系的全面内部审计。
  2. 外部审计:根据需要,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的安全审计或评估。
  3. 审计结果处理:对审计发现的不符合项,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跟踪整改效果。

第二十四条 绩效考核与奖惩

  1. 将信息化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绩效考核。
  2. 对在信息化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有效避免重大损失的,予以表彰奖励。
  3.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件或损失的,依据单位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五条 制度评审与修订
信息化安全领导小组和信息化安全管理办公室每年至少对本制度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进行一次评审,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技术发展、业务需求调整和风险评估结果,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解释权
本制度由信息化安全领导小组授权信息化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生效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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