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环境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环境管理制度》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旨在规范企业环境行为,降低环境风险,履行社会责任。随着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及环保法规的不断完善,企业建立并有效运行环境管理制度,不仅是响应国家号召、遵守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更是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内在驱动力。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环境管理职责,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促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本文将呈现几篇不同侧重点的《公司环境管理制度》范文,供各企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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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公司环境管理制度》(综合全面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公司生产及周边环境,防治生产建设和其他活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保障员工和公众健康,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全体员工以及在公司厂区内进行作业的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

第三条 公司环境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方针,致力于实现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节约能源资源,创建绿色企业。

第四条 公司最高管理者对本公司的环境管理工作负总责,任命环境管理负责人,建立健全环境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部门和人员的环境保护职责。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立环境管理委员会(或指定相关部门,如安全环保部),作为公司环境管理的决策和监督机构。
1. 主任(由公司最高管理者或其授权代表担任):全面领导公司的环境管理工作,审批重大环境管理决策和投入。
2. 副主任(由环境管理负责人担任):协助主任工作,具体组织、协调和监督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
3. 成员(由各主要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本部门环境管理工作的落实,参与公司环境管理决策。

第六条 环境管理部门(或指定部门)主要职责:
1. 组织制修订公司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和规划,并监督实施。
2. 识别和评估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环境因素,建立环境因素清单,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3. 组织制定和实施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4. 负责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的监督执行。
5. 负责公司污染物排放申报、监测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6. 负责公司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
7. 组织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环保意识和技能。
8. 负责与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处理相关环保事务。
9. 组织开展内部环境审核和管理评审,推动环境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10. 收集、整理、分析环境管理信息,建立环境管理档案。

第七条 各生产部门/业务部门职责:
1.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负责本部门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落实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措施。
3. 负责本部门环境保护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有效运行。
4. 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废弃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和合规处置。
5. 落实本部门的节能降耗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6. 参与本部门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7. 组织本部门员工的环境保护学习和培训。

第八条 其他职能部门职责(如采购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
1. 采购部:在采购活动中优先选择环保型原辅材料、设备,对供应商的环境行为进行适当评估。
2. 人力资源部: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员工入职培训和在职培训内容,将环保绩效纳入员工考核。
3. 财务部:保障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对环保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第九条 员工职责:
1. 遵守公司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环保活动和培训。
3. 正确使用和维护环境保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
4. 节约能源、水资源和原材料,减少浪费。
5. 发现环境污染或环境隐患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环境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章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

第十条 环境管理部门应组织各相关部门定期对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等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和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
1. 识别范围:包括大气排放、水体排放、固体废物、噪声、能源消耗、资源消耗、化学品使用与泄漏、生态影响等方面。
2. 识别时段:应考虑正常、异常(如开停车、设备故障)和紧急(如事故、泄漏)三种状态。
3. 识别方法:可采用现场调查、查阅资料、专家咨询、类比分析等方法。

第十一条 对识别出的环境因素,应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如打分法、矩阵法等)进行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评价准则可包括:
1.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污染物排放的种类、数量和强度。
3. 资源能源消耗的种类和数量。
4. 对环境影响的范围、规模、频次和持续时间。
5. 相关方的关注程度。

第十二条 环境管理部门应建立《环境因素清单》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并根据公司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如工艺变更、法规更新、新建项目等)及时更新。

第四章 环境目标、指标与管理方案

第十三条 公司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要求、自身重要环境因素、技术经济条件以及相关方的期望,制定与环境方针相一致的、可测量的总体环境目标和具体的环境指标。
1. 目标指标应覆盖主要环境影响领域,如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等。
2. 目标指标应具有挑战性和可实现性,并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岗位。

第十四条 为实现环境目标和指标,应针对重要环境因素制定并实施环境管理方案。环境管理方案应明确:
1. 负责部门和负责人。
2. 采取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3. 所需的资源(人力、物力、财力、技术)。
4. 完成时限和进度安排。
5. 验证和考核方法。

第十五条 环境管理部门应定期跟踪环境管理方案的实施进展和效果,对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应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第五章 运行控制

第十六条 污染物排放控制
1. 废气管理:
a. 对产生废气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应采取密闭、收集、净化等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b. 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c. 按照法规要求设置规范的排放口和采样点,并定期进行监测。
d. 控制无组织排放,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减少粉尘和有害气体逸散。
2. 废水管理:
a. 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应分类收集、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b. 严禁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c. 定期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d. 按照法规要求设置规范的排放口和采样点,并定期进行监测。
3. 噪声管理:
a.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b. 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高噪声源应远离办公区和居民区。
c. 定期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管理:
a.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管理固体废物。
b. 建立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管理制度。
c.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d. 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进行申报登记、标识、包装、贮存、转移和处置,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并按规定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e. 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第十七条 资源能源节约
1. 节能管理:
a. 建立能源消耗统计和分析制度,制定节能目标和措施。
b. 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c. 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减少能源跑冒滴漏。
d. 合理调度生产,优化能源使用。
e. 倡导节约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2. 节水管理:
a. 建立用水消耗统计和分析制度,制定节水目标和措施。
b. 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和技术,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c. 加强供水管网和用水设备的检查维护,防止漏损。
3. 原材料节约:
a. 优化生产工艺,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减少物料消耗。
b. 加强原材料采购、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减少损耗和浪费。
c. 积极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利用。

第十八条 化学品管理
1. 建立化学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采购、贮存、使用、废弃处置全过程管理制度。
2. 危险化学品应专库贮存,符合防火、防爆、防泄漏、防腐蚀等要求,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3. 使用化学品的人员应经过培训,了解其危险特性和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
4. 建立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管理制度,确保易于获取。
5. 制定化学品泄漏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和器材。

第十九条 相关方环境管理
1. 对供应商的环境表现进行评估,优先采购环境友好型产品和服务。
2. 对承包商在公司厂区内进行的作业活动,应提出明确的环境保护要求,签订环保协议,并对其环境行为进行监督。
3. 加强与周边社区、政府部门的沟通,及时处理相关方的环境诉求。

第六章 监测与测量

第二十条 公司应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对重要环境因素、污染物排放、环保设施运行效果、环境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和测量。
1. 监测内容、点位、频次、方法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 监测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也可利用公司自身监测能力进行。
3. 监测仪器设备应定期校准和维护,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第二十一条 对监测数据进行记录、统计和分析,评估环境绩效,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第七章 应急准备与响应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识别潜在的环境事故和紧急情况(如火灾、爆炸、泄漏、环保设施故障等),制定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
1. 应急预案应包括组织机构与职责、预警机制、应急响应程序、应急资源保障、事后恢复等内容。
2. 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和物资,并定期检查维护。
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据演练结果和实际情况修订完善预案。

第二十三条 发生环境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环境影响,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处理后,应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八章 培训、意识与能力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制定年度环境培训计划,对全体员工进行环境法律法规、公司环境管理制度、岗位环保职责、污染防治技术、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
1.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环境保护培训。
2. 特殊岗位(如环保设施操作、危废管理、化验分析等)人员应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持证上岗。
3. 培训形式可多样化,如讲座、研讨、演练、宣传栏、知识竞赛等。

第二十五条 通过各种宣传途径,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企业环保文化氛围。

第九章 信息交流与记录管理

第二十六条 建立畅通的内外部环境信息交流渠道。
1. 内部信息交流:通过会议、通知、简报、内部网络等方式,及时传递环境管理信息,确保各级人员了解环境方针、目标、制度及自身职责。
2. 外部信息交流: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与政府环保部门、相关方、公众进行环境信息沟通,按规定公开环境信息,妥善处理外部投诉和建议。

第二十七条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记录制度,对环境管理活动中产生的各种记录(如环境因素清单、监测报告、培训记录、审核报告、应急演练记录、危废转移联单等)进行有效控制。
1. 记录应清晰、真实、完整,并妥善保管,保存期限符合法规和管理要求。
2. 确保记录易于查阅和检索。

第十章 检查、纠正与预防措施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定期组织环境管理检查,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性检查。
1. 检查内容包括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隐患等。
2.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和环境隐患,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

第二十九条 对出现的环境不符合(包括事故、投诉、检查发现的问题等),应查明原因,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1. 对潜在的环境不符合,应分析可能的原因,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
2.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应进行验证。

第十一章 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

第三十条 公司应定期组织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以评价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和持续改进情况。
1. 审核应由经过培训的合格审核员进行。
2. 审核应覆盖环境管理体系的所有要素和所有相关部门。
3. 审核结果应形成审核报告,对发现的不符合项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十一条 公司最高管理者应定期组织管理评审,对环境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
1. 管理评审输入应包括内外部审核结果、法律法规遵守情况、环境绩效、目标指标实现情况、相关方反馈、资源需求、以往评审的跟踪措施等。
2. 管理评审输出应包括对环境方针、目标、组织机构、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改进决策和措施。

第十二章 奖惩

第三十二条 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环境污染、资源浪费或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环境管理部门(或指定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二:《公司环境管理制度》(侧重操作规程与现场管理型)

一、总则

1.1 目的:为规范公司各项生产活动及辅助活动中的环境行为,确保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资源能源得到合理利用,预防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特制定本操作性环境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车间、辅助生产单元、仓储区域、办公区域以及在厂区内进行作业的相关方(如承包商)。
1.3 原则:本制度强调各岗位实际操作的规范性、环境保护设施的正确运行与维护、以及现场环境管理的精细化。

二、生产车间环境管理操作规程

2.1 原辅材料使用与存放
2.1.1 所有原辅材料入库前需核对其环保符合性,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禁用的有毒有害物质。
2.1.2 化学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应在指定区域分类存放,标识清晰,容器完好,防止泄漏、挥发。存放区应有防渗漏、防腐蚀、通风、消防等设施。
2.1.3 领用原辅材料应遵循“先进先出”、“按需领用”原则,减少库存积压和浪费。
2.1.4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弃包装物等应及时清理,分类放置于指定容器内。

2.2 生产过程废气控制操作
2.2.1 产生粉尘、烟尘、有害气体的工序,必须在密闭或半密闭环境下进行,并确保废气收集系统(如集气罩、管道)完好有效。
2.2.2 废气处理设施(如除尘器、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启停和运行设备。
2.2.3 定时检查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参数(如风量、压力、药剂浓度、温度等),确保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并处理。
2.2.4 定期清理和更换废气处理设施的耗材(如滤袋、活性炭、喷淋液),并做好记录。更换下的废旧耗材按危险废物或一般固废规定处理。
2.2.5 生产现场应保持良好通风,减少无组织排放。涉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物料,其容器应保持密闭。

2.3 生产过程废水控制操作
2.3.1 严格执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产废水、设备清洗水、地面冲洗水等应通过专用管道收集至废水处理站,严禁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或外环境。
2.3.2 废水处理设施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启停和运行设备。
2.3.3 定时检查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参数(如pH值、流量、药剂投加量、曝气情况等),确保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并处理。
2.3.4 定期清理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按危险废物或一般固废规定处理。
2.3.5 节约用水,杜绝跑冒滴漏。设备冷却水应尽可能循环使用。

2.4 生产过程噪声控制操作
2.4.1 高噪声设备操作时,尽量关闭隔声门窗。
2.4.2 定期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润滑、紧固和维护,减少因设备故障或松动引起的异常噪声。
2.4.3 在高噪声区域作业的人员应正确佩戴耳塞等防护用品。
2.4.4 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避免在夜间等敏感时段对周边产生影响。

2.5 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维护保养
2.5.1 建立设备台账,包括生产设备和环保治理设施,明确维护保养周期和责任人。
2.5.2 严格按照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减少因设备故障导致的非正常排放或能源浪费。
2.5.3 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应特别关注其处理效率,关键部件(如风机、水泵、滤料、药剂投加系统)应重点检查。
2.5.4 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弃零部件等应妥善收集,按规定处理。

三、固体废物现场管理操作规程

3.1 废物分类与标识
3.1.1 公司内所有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必须进行源头分类。
3.1.2 在各废物产生点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容器上应有清晰、规范的分类标识。危险废物容器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标识要求。

3.2 废物收集与转运
3.2.1 各区域产生的废物应由指定人员每日或定期收集,并转运至公司指定的临时贮存场所。
3.2.2 收集和转运过程中应避免废物散落、泄漏,特别是危险废物的转运,应使用专用工具和容器,防止二次污染。

3.3 废物临时贮存
3.3.1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应防雨、防渗漏、防扬散。可回收利用的废物应与不可利用的分开存放。
3.3.2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防渗、防雨、防火、防爆、通风、安全照明、泄漏收集、警示标识等设施。不同性质的危险废物应分区存放,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得混合贮存。
3.3.3 建立危险废物出入库台账,详细记录危废的种类、数量、来源、去向、贮存时间等信息。
3.3.4 定期检查贮存场所和容器,发现破损、泄漏等情况应立即处理。

3.4 废物处置
3.4.1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应售卖给有资质的回收单位。不能利用的,委托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3.4.2 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利用或处置。转移前需按规定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3.4.3 生活垃圾应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厂区环境卫生管理

4.1 道路与地面:保持厂区道路清洁,无积水、无散落物。定期清扫,必要时进行洒水降尘。地面油污应及时清理。
4.2 绿化区域:定期对厂区绿化进行维护,修剪花草树木,清理枯枝落叶。禁止在绿化带内倾倒垃圾、堆放杂物。
4.3 公共设施:保持厂区内公共厕所、休息室等设施的清洁卫生。
4.4 病媒生物防治:定期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等工作,防止病媒生物孳生。

五、节能降耗现场操作

5.1 电力节约
5.1.1 照明:优先使用节能灯具。办公区域、走廊等公共区域做到人走灯灭。生产车间在保证安全和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合理开启照明。
5.1.2 设备:生产设备在非工作时段应及时关闭电源。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下班后或长时间不用时应关闭。
5.1.3 空调: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无人时关闭空调。定期清洗空调滤网。

5.2 水资源节约
5.2.1 检查所有供水管路、阀门、水龙头,发现泄漏立即报修。
5.2.2 鼓励生产用水循环利用,提高重复利用率。
5.2.3 清洁作业时,控制用水量,避免长时间冲洗。

5.3 物料节约
5.3.1 精确计算物料需求,按需领料,减少浪费。
5.3.2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合格边角料、可再利用的零部件应回收利用。
5.3.3 办公用品(如纸张)提倡双面使用,减少消耗。

六、应急准备与响应现场操作

6.1 应急物资管理:
6.1.1 在关键区域(如危化品库、危废暂存间、主要生产车间)配备足量的应急物资(如吸附棉、沙土、灭火器、防护服、应急桶等)。
6.1.2 对应急物资进行定点存放,标识清晰,定期检查其有效性和完好性,及时补充或更换。

6.2 泄漏应急处置:
6.2.1 发现化学品或危险废物泄漏时,立即佩戴好个体防护用品。
6.2.2 迅速控制泄漏源(如关闭阀门、堵漏)。
6.2.3 用吸附材料、沙土等围堵、吸附泄漏物,防止扩散。
6.2.4 收集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吸附材料,作为危险废物处理。
6.2.5 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环境管理部门报告泄漏情况。

6.3 火灾应急处置:
6.3.1 发现火情,立即呼救并报警。
6.3.2 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进行初期扑救。
6.3.3 听从指挥,有序疏散。
6.3.4 注意防止消防废水(特别是含有害物质的)直接外排,尽可能进行收集处理。

七、监督检查与奖惩

7.1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环境管理操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程。
7.2 环境管理部门(或指定人员)定期对各区域的环境管理操作情况进行巡查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整改。
7.3 对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节能降耗、废物减量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班组,给予表扬或奖励。
7.4 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环境污染、资源浪费或安全隐患的,视情节给予批评、罚款等处理。

八、附则

8.1 本制度中未详尽的特定设备或岗位的环保操作,应参照设备说明书或制定专项操作指引。
8.2 本制度由环境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篇三:《公司环境管理制度》(聚焦风险预防与应急响应型)

第一部分:总则与目标

  1. 引言
    本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公司环境风险预防机制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员工生命健康与公司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环境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可能产生环境风险的生产、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等活动,以及所有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响应、处置和恢复工作。
  3. 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 指导思想: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障环境安全为核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 工作原则
      •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司统一领导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工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加强日常风险排查与应急准备,确保事件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应对。
      •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员工和公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轻事件对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 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有效整合内外部应急资源,建立畅通的环境风险与应急信息沟通渠道。
      • 持续改进,演练验证:定期评估风险,修订预案,通过演练检验和提升应急能力。
  4. 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目标
    • 全面识别和评估公司运营活动中的环境风险源。
    •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落实各项风险削减措施。
    •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 确保应急物资、装备的充足与完好,应急队伍的专业与高效。
    • 显著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概率。
    • 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有效控制事态,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降至最低。
    • 保障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通报。

第二部分:环境风险识别、评估与控制

  1. 环境风险源识别
    • 识别对象
      • 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质、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
      • 产生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的生产装置、工序及环保治理设施。
      • 化学品仓库、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油库、罐区、污水处理站等重点区域。
      • 原辅材料、产品、废弃物的运输过程。
      • 可能因自然灾害(如洪水、雷击)引发次生环境事件的区域和设施。
    • 识别方法:组织专业人员通过现场勘查、工艺分析、物料衡算、查阅资料、专家咨询、事故案例分析等方法进行系统识别。
    • 输出:《环境风险源清单》,详细记录风险源名称、位置、涉及物质、潜在危害等。
  2. 环境风险评估
    • 评估内容:针对识别出的环境风险源,评估其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概率)以及一旦发生可能造成的环境危害程度(后果的严重性)。
    • 评估方法:可采用定性、半定量或定量风险评估方法(如LEC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事故树分析FTA、事件树分析ETA等),综合考虑物质危险性、装置工艺特性、周边环境敏感性、管理水平等因素。
    • 风险分级:根据评估结果,将环境风险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等级。
    • 输出:《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明确各风险源的风险等级。
  3. 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 工程技术措施
      • 对高风险装置和区域采取自动化控制、连锁保护、泄漏检测报警、紧急切断、事故收集池、围堰、消防喷淋等安全环保措施。
      • 采用先进的、本质安全的工艺和设备,替代或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
      • 确保环保治理设施稳定、高效运行,设置备用设施或应急处理能力。
    • 管理措施
      • 制定并严格执行针对各风险源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环保管理制度。
      • 加强对重点风险源的巡检、监测和维护保养。
      • 严格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
      •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闭环管理。
      • 加强对员工的环境安全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
    • 个体防护:为可能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处于危险环境的员工配备合格的个体防护装备。
    • 输出:《环境风险控制措施清单》,针对每一风险源(特别是重大和较大风险)制定具体的控制措施、责任部门/人、完成时限。

第三部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

  1.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 成立应急指挥部: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相关副总任副总指挥,各关键部门(生产、安全、环保、设备、物资、保卫、后勤、医务等)负责人为成员。
      • 总指挥: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工作,具体负责某一方面的应急指挥。
      • 各成员部门职责:
        • 应急办公室(通常设在安全环保部):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日常管理、信息汇总上报、应急演练组织、应急物资管理等。
        • 抢险救援组:负责现场污染控制、泄漏物围堵、人员疏散、设备抢修等。
        • 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现场急救和转运。
        • 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器材、装备的采购、储备和供应。
        • 环境监测组:负责事发地及周边环境的应急监测,评估污染范围和程度。
        • 安全保卫组:负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治安维护。
        • 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期间的餐饮、住宿、通讯等保障。
        • 对外联络组:负责与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周边单位及公众的沟通协调。
  2. 应急预案体系
    • 综合应急预案:公司层面,规定应急组织机构、职责、预警、响应程序、信息报告、后期处置等总体框架。
    • 专项应急预案:针对特定的重大环境风险源(如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次生环境事件、污水超标排放等)或特定类型的突发环境事件制定的详细处置方案。
    • 现场处置方案:针对具体装置、岗位或操作单元制定的,具有高度可操作性的应急处置卡或行动方案。
    • 预案应定期评审和修订(至少每三年一次,或在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演练后)。
  3. 应急资源保障
    • 应急队伍: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明确人员组成和职责,并进行专业培训和演练。
    • 应急物资与装备
      •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预案要求,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如吸附材料、围堵材料、中和剂、洗消剂、沙袋等)和装备(如防护服、呼吸器、通讯设备、监测仪器、消防器材、堵漏工具、应急泵、照明设备、运输车辆等)。
      •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检查、维护、补充和更换,确保随时可用。
    • 应急资金:设立应急专项资金,保障应急准备和响应的经费需求。
    • 外部依托:与周边企业、专业救援队伍、医疗机构、环境监测机构等签订互助协议或明确协作关系。
  4. 预警机制
    • 风险监测与信息收集:通过在线监测系统、人工巡检、举报等多种途径,实时监控重点风险源和环境质量状况。
    • 预警分级: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设定预警级别(如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 预警发布与解除:明确预警信息的发布权限、程序、方式和内容。事件得到控制或消除后,按程序解除预警。
    • 预警响应措施:针对不同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的准备措施,如增加巡检频次、通知相关人员待命、准备应急物资、疏散准备等。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与处置

  1. 信息报告与通报
    • 内部报告:事发现场人员发现或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其征兆)时,必须立即向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发时间、地点、类型、简要经过、初步判断的污染程度、已采取措施等。
    • 外部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并初步核实后,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时限和程序,向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 信息通报:根据事件影响范围,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周边单位、社区和公众通报有关情况,提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 应急响应启动
    • 接到事件报告后,应急指挥部迅速研判,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 一旦启动预案,各应急小组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程序展开行动。
  3.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 优先保障人员安全:迅速组织撤离、疏散受威胁区域内的人员,抢救伤员。救援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
    • 控制污染源: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切断或控制污染源(如关闭阀门、停止设备运行、堵漏、筑坝、导流等),防止事态扩大和污染物持续外泄。
    • 污染物控制与清除
      • 对泄漏的液体物质,采用围堵、拦截、吸附、收集等方法,防止其进入水体、土壤或下水道。
      • 对散逸到大气中的有毒有害气体,根据其性质采取喷淋吸收、稀释、覆盖等措施。
      • 对固体废弃物,及时进行安全收集和清理。
    • 环境应急监测:迅速组织对事发地及周边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进行应急监测,判断污染物种类、浓度、扩散范围和趋势,为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 现场恢复与善后
      • 在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和清除后,组织对受污染区域进行清理和环境修复。
      • 妥善处置应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物。
      • 对损坏的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更换。
  4. 应急终止
    • 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污染源被切断,污染物得到妥善处置,环境风险消除或降至可接受水平,次生/衍生事件隐患消除后,由应急指挥部决定并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 应急终止后,应继续进行必要的环境监测和后续处置工作。

第五部分:后期处置与持续改进

  1. 事件调查与评估
    • 应急响应结束后,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
    • 形成事件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改进措施。
  2. 损害评估与索赔(如适用)
    • 对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损害等进行评估。
    • 依法依规处理赔偿和追责事宜。
  3. 应急预案和风险管理的修订
    • 根据事件调查结果和应急处置经验,以及日常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风险控制措施和相关管理制度。
  4. 培训与演练
    • 培训:定期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应急救援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进行环境风险知识、应急预案内容、应急技能、自救互救、应急设备使用等方面的培训。
    • 演练
      • 定期组织不同规模和形式的应急演练(如桌面推演、单项演练、综合演练)。
      • 演练后进行评估总结,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应急队伍的协同性、应急物资的适用性,发现问题并持续改进。

第六部分:附则

  1. 责任追究
    对在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工作中失职、渎职,或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中处置不当、报告不及时等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将按公司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2. 制度解释与生效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或指定部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篇四:《公司环境管理制度》(注重持续改进与绩效考核型)

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与方针
为系统化、规范化管理本公司的各项环境事务,实现环境绩效的持续改进,减少环境影响,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并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公司环境管理方针为:“遵纪守法,预防污染;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绿色发展,和谐共存。”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覆盖公司所有运营活动、产品和服务相关的环境管理,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部门以及对公司环境绩效有影响的相关方(如供应商、承包商)。

1.3 核心理念:PDCA循环
本制度的构建与运行基于“策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处置(Act)”的PDCA持续改进循环模式,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动态优化。

第二章:策划(Plan)

2.1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
2.1.1 范围与方法:每年至少一次,或在工艺、设备、法规、原辅料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由环境管理部门组织各相关部门,对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中可控制或可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全面识别。识别应考虑正常、异常及紧急三种状态,涵盖大气、水、土壤、固废、噪声、资源能源消耗、化学品使用、生态影响等方面。
2.1.2 重要环境因素确定:采用风险评估方法(如环境影响显著性评价准则,包括法规符合性、影响程度、发生频次、相关方关注度等),对识别出的环境因素进行评价,筛选出“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此清单是制定环境目标和管理方案的依据。

2.2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2.1 识别与获取:环境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并维护《适用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定期识别、收集、更新与公司环境因素相关的国家、地方及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协议等要求。
2.2.2 合规性评价:定期(至少每年一次)对公司环境行为的合规性进行评价,识别不符合项,并纳入改进计划。

2.3 环境目标、指标与管理方案
2.3.1 目标制定:基于公司的环境方针、重要环境因素、法律法规要求、技术可行性、经济承受能力及相关方期望,由最高管理层批准,制定公司级及部门级的环境目标。目标应具体、可测量、可实现、相关联、有时限(SMART原则)。
* 示例:年度总能耗降低X%,万元产值COD排放量降低Y%,危险废物合规处置率100%,员工环保培训覆盖率100%等。
2.3.2 指标分解:将环境目标分解为可操作、可考核的具体指标,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岗位。
2.3.3 环境管理方案:为实现目标和指标,针对每一项重要环境因素或重点改进项目,制定详细的《环境管理方案》。方案应包括:
* 具体任务和活动。
* 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 实施步骤和时间表。
* 所需资源(人力、资金、技术、设备)。
* 监测与验证方法。
* 预期效果。

第三章:实施(Do)

3.1 组织结构、职责与权限
3.1.1 最高管理者:对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负最终责任,任命环境管理者代表,提供必要资源,主持管理评审。
3.1.2 环境管理者代表:协助最高管理者确保环境管理体系按标准要求有效运行,向最高管理者报告体系绩效,负责内外部协调。
3.1.3 环境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环境管理体系的日常运作、监督、协调、培训、文件控制等。
3.1.4 各职能部门:根据分配的职责和权限,落实本部门相关的环境管理要求和目标指标。
3.1.5 全体员工:遵守环境管理规定,参与环保活动,对其岗位相关的环境影响负责。

3.2 能力、培训与意识
3.2.1 能力识别:识别从事对环境有重大影响工作的岗位所需的能力要求。
3.2.2 培训计划与实施: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环境方针、法规、制度、岗位职责、操作技能、应急响应等方面的培训。新员工必须接受入职环保培训。特殊岗位(如危废管理员、污水处理工)需持证上岗。
3.2.3 意识提升:通过宣传栏、内部刊物、会议、环保活动等多种形式,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节约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积极的环保文化。
3.2.4 培训效果评估:对培训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保存培训记录。

3.3 信息交流
3.3.1 内部交流:建立有效的内部信息交流机制(如例会、通报、OA系统、看板),确保环境方针、目标、管理方案、绩效、改进要求等信息在各层级和部门间顺畅传递。
3.3.2 外部交流:指定专门渠道和人员负责与政府部门、供应商、承包商、客户、周边社区、公众等相关方的环境信息沟通。依法依规进行环境信息公开,妥善处理外部垂询、投诉和建议。

3.4 文件控制
3.4.1 文件体系:建立包括环境方针、目标、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单等在内的文件化环境管理体系。
3.4.2 文件管理:对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审查、批准、发放、使用、更改、回收、作废等进行严格控制,确保使用有效版本。

3.5 运行控制
3.5.1 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针对识别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并执行相应的操作规程或管理程序,确保其在受控状态下运行。包括但不限于:
* 污染物(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的排放控制与治理设施运行维护。
* 化学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管理。
* 资源能源(水、电、蒸汽、原辅料)的节约与高效利用。
* 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评及“三同时”制度。
3.5.2 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将环境要求纳入供应商选择和评估标准,优先采购绿色产品。与承包商签订环保协议,明确其在厂区作业的环境责任和要求,并进行监督。

3.6 应急准备与响应
3.6.1 风险识别与预案:识别潜在的环境事故和紧急情况,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资源和培训演练要求。
3.6.2 应急资源: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物资和个体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维护。
3.6.3 演练与改进: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评估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据演练结果修订预案。

第四章:检查(Check)

4.1 监测与测量
4.1.1 监测计划:制定环境监测计划,明确监测对象(如污染物排放浓度/总量、环境质量、环保设施运行参数、资源能源消耗量、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等)、监测点位、项目、频次、方法、标准限值及负责部门。
4.1.2 设备校准:用于监测和测量的设备应定期校准或检定,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4.1.3 数据分析与记录:对监测数据进行记录、整理、统计和分析,评估环境绩效,跟踪目标指标的实现程度。

4.2 合规性评价
定期(至少每年一次)对照《适用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评价公司各项活动、产品和服务的合规性,记录评价结果,对不符合项采取纠正措施。

4.3 内部审核
4.3.1 审核计划:制定年度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计划,明确审核范围、准则、频次和审核组。审核员应具备独立性和相应能力。
4.3.2 审核实施:按照计划系统、独立地检查环境管理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以及是否得到正确实施和保持。
4.3.3 审核报告与不符合项:编制审核报告,记录审核发现(符合项、不符合项、改进机会)。对不符合项,责任部门应分析原因,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
4.3.4 纠正措施验证:审核组或环境管理部门对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

4.4 环境绩效考核
4.4.1 考核指标:将环境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环保法规遵守情况,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节能降耗成效,污染防治效果,环保培训参与度,合理化建议采纳情况等纳入部门和相关岗位的绩效考核体系。
4.4.2 考核方法:可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如关键绩效指标(KPIs)评分、日常检查记录、专项任务完成度评估等。
4.4.3 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与部门和个人的评优、晋升、奖惩挂钩,激励全员参与环境保护和持续改进。

第五章:处置(Act)

5.1 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
5.1.1 不符合项处理:对监测超标、审核发现、事故事件、投诉抱怨等识别出的各类不符合,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并调查原因。
5.1.2 纠正措施:针对已发生不符合的原因,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防止其再次发生。
5.1.3 预防措施:分析潜在的不符合因素,制定并实施预防措施,避免其发生。
5.1.4 措施有效性验证:对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和记录。

5.2 管理评审
5.2.1 评审时机:最高管理者应按计划的时间间隔(通常每年至少一次)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5.2.2 评审输入
* 以往管理评审措施的落实情况。
* 内外部审核结果与合规性评价结果。
* 环境目标、指标的实现程度。
* 环境绩效监测数据与趋势分析。
* 内外部环境信息交流情况(包括投诉)。
*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变化。
* 潜在的环境风险和机遇。
* 纠正与预防措施的状况。
* 资源(人力、财力、技术)的充分性。
* 改进的建议。
5.2.3 评审输出:管理评审应形成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对环境方针、目标、指标、组织机构、资源配置的适宜性结论,以及为实现持续改进所需的各项决定和措施,如:
* 对环境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机会。
* 对环境方针和目标的调整。
* 资源需求的变更。
* 与公司战略方向一致的任何必要变更。

5.3 持续改进
公司应利用环境方针、目标、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及管理评审,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环境绩效。将持续改进的思想融入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章:附则

6.1 奖惩
对在环境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或提出重大改进建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环境污染或不良影响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纳入绩效考核。

6.2 制度解释与修订
本制度由环境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本制度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更新、公司发展及管理评审结果等情况适时修订。

6.3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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