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政管理制度完整版 医院规定行政管理制度

《医院行政管理制度》是规范医院日常运营、提升管理效率、保障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核心基石。它为医院各项行政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框架和行为准则,确保医院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建立健全《医院行政管理制度》对于促进医院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实现医院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本文旨在通过呈现几篇不同侧重点的《医院行政管理制度》范文,为医院管理者提供实践参考,助力构建高效有序的现代医院管理体系。

医院行政管理制度完整版 医院规定行政管理制度

篇一:《医院行政管理制度》(综合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院行政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效率,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医务人员、技术人员、行政后勤人员及其他在院工作人员。
第三条 医院行政管理遵循依法管理、科学规范、高效务实、以人为本、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 医院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与权限,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内部沟通与协作,保障医疗、教学、科研等核心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医院整体运营效能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监督执行和修订。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
第七条 医院设立院务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议),作为医院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其成员组成、议事规则另行规定。
第八条 医院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若干职能部门,负责相应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能部门及其核心职责包括:
(一)医院办公室:负责医院文秘、会务、档案、印章管理、对外联络、信息传达、综合协调、督查督办、信访接待、法律事务、医院文化建设等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人事科):负责医院组织机构设置与调整、人员编制管理、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薪酬福利、绩效考核、职称评聘、人员培训与发展、人事档案管理、劳动纪律管理、员工关系等工作。
(三)财务部(财务科):负责医院财务预算与决算、会计核算、成本控制、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与相关部门协同)、物价管理、收费管理、内部审计、财务分析与报告等工作。
(四)医务部(医务科):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管理、医疗技术管理、临床路径管理、病案管理、医疗纠纷处理、指令性医疗任务、对口支援、传染病管理、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五)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护理人员培训与考核、护理技术规范制定与推广、护理科研、优质护理服务推进等工作。
(六)科教部(科教科):负责医院科研项目管理、学术交流、继续医学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习生及进修生管理、医学伦理审查等工作。
(七)信息中心(信息科):负责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信息系统(HIS、LIS、PACS等)的运行维护与管理、网络安全、数据管理与分析、信息技术支持等工作。
(八)后勤保障部(总务科/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医院水、电、气、暖供应与维修,医疗设备(非医疗专用设备)、通用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维护、报废管理,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医疗废物(与感染管理科协同)及生活垃圾处理、被服洗涤、膳食供应、车辆管理、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等工作。
(九)设备科:负责医疗专用设备的采购论证、招标、验收、安装调试、日常维护保养、计量检测、技术档案管理、报废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管理。
(十)药学部(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储存、调剂、临床药学服务、合理用药监测与指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
(十一)感染管理科: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监测与评价,消毒隔离制度的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的监督指导等。
(十二)宣传科(或并入办公室):负责医院品牌建设、新闻宣传、舆情监控与引导、健康教育与科普宣传等工作。
第九条 各临床、医技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主任在本专业领域及科室行政管理方面对院长负责,同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 各部门、科室应根据本制度及医院整体要求,制定本部门、本科室内部管理细则和工作流程,并报医院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 行政办公管理

第十一条 公文管理
(一)公文处理遵循及时、准确、规范、保密的原则。
(二)公文范围包括上级来文、医院发文、部门间行文等。
(三)医院办公室负责公文的统一收发、登记、拟办、传阅、催办、归档和销毁。
(四)医院发文须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发,重要文件须经院务委员会讨论通过。
(五)公文格式应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医院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会议管理
(一)医院会议分为院务委员会、院长办公会、全院职工大会、中层干部会、专题协调会等。
(二)各类会议应有明确议题、预定议程和参会人员范围。
(三)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纪要整理与督办落实。
(四)提倡开短会、开实效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
第十三条 印章管理
(一)医院各类印章(行政章、合同章、财务章、人事章等)由医院办公室或授权部门专人保管,严格用印审批和登记制度。
(二)严禁滥用印章或将印章带出医院使用。因公确需外带的,须经主管院领导批准。
(三)印章的刻制、启用、停用、销毁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
(一)医院档案包括行政、医疗、教学、科研、财务、设备、基建、人事等各类档案。
(二)医院办公室设档案室(或专职档案员),负责全院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和销毁工作。
(三)各部门应指定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四)档案借阅须履行登记手续,重要档案借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五条 信息报送与沟通
(一)各部门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送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数据及重要信息。
(二)建立畅通的内部沟通渠道,鼓励跨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
(三)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须按规定程序和时限逐级上报。
第十六条 值班与应急管理
(一)医院实行院领导带班、总值班、行政值班和各科室值班制度,确保节假日和夜间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处理各类事务和突发事件,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医院应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如医疗纠纷、火灾、停电、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章 人力资源管理

第十七条 岗位设置与聘用
(一)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业务需求,科学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二)人员招聘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程序进行。
(三)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四)全体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八条 培训与发展
(一)建立健全员工培训体系,包括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
(二)鼓励员工参加继续教育和学术交流,提升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三)建立员工职业发展通道,为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第十九条 绩效考核
(一)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员工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评价。
(二)考核结果与薪酬待遇、岗位调整、评优评先、续聘解聘等挂钩。
(三)绩效考核应注重过程管理与结果反馈,促进员工绩效持续改进。
第二十条 薪酬福利
(一)实行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的内部分配制度,体现岗位价值、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
(二)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关心员工身心健康。
第二十一条 劳动纪律与奖惩
(一)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
(二)严格考勤制度,员工请假、休假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对模范遵守制度、工作业绩突出、为医院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对违反规章制度、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解聘。

第五章 财务与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 预算管理
(一)医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各部门应根据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目标编制本部门预算。
(二)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三)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加强监控,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
第二十三条 收入与支出管理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收费标准,做到公开透明。
(二)各项收入应及时足额入账,严禁设立“小金库”。
(三)各项支出应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医院财务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第二十四条 资产管理
(一)医院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二)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采购、验收、登记、使用、维护、盘点、报废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三)指定部门和人员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四)大型设备采购须进行论证和招标,固定资产处置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二十五条 内部审计与监督
(一)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岗位,对医院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
(二)定期开展财务检查和专项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六章 后勤保障管理

第二十六条 物资供应
(一)医疗用品、药品、办公用品等物资的采购应遵循计划、审批、招标(比价)、验收、入库、领用等程序。
(二)建立合理的库存管理制度,保证临床和行政工作需要,减少积压和浪费。
第二十七条 设备设施管理
(一)加强对医疗设备、通用设备、房屋建筑、水电气暖等设施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和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二)重要设备应建立技术档案,定期进行性能检测和校准。
第二十八条 环境与安全管理
(一)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管理,落实清洁、消毒、隔离制度,创造整洁、舒适、安全的就医和工作环境。
(二)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治安保卫、放射防护、特种设备安全等管理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三)规范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防止环境污染和交叉感染。
第二十九条 膳食与车辆管理
(一)加强对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的管理,为患者和员工提供安全、营养的膳食服务。
(二)规范医院车辆的使用、保养和调度,优先保障医疗急救和重要公务用车。

第七章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行政协调部分)

第三十条 医院行政系统应全力支持和服务于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医务部、护理部等业务部门相关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三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应保障医疗核心岗位人员的合理配置和持续培训,满足医疗质量与安全要求。
第三十二条 财务部应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投入,支持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及相关设备的更新。
第三十三条 后勤保障部、设备科应确保医疗设备、设施的完好和及时维护,保障医疗环境安全。
第三十四条 信息中心应保障医疗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支持医疗质量监控与分析。
第三十五条 医院办公室应协调处理涉及多部门的医疗安全事件及医疗纠纷的行政支持工作。

第八章 监督与改进

第三十六条 医院建立行政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三十七条 鼓励员工对医院行政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设立投诉和建议渠道。
第三十八条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员工提出的合理建议,应及时整改和采纳,持续改进医院行政管理工作。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二:《医院行政管理制度》(以患者服务为导向)

前言:以患者为中心,优化行政服务流程

本《医院行政管理制度》旨在通过构建高效、协同、人性化的行政支持体系,全面提升患者就医体验,保障患者权益,确保医疗服务的顺畅与安全。医院所有行政管理活动均应围绕“以患者为中心”的核心理念展开,将患者的需求和满意度作为衡量行政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本制度强调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信息沟通、保障患者安全、提升服务品质,致力于为患者提供更加便捷、温馨、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一部分:患者入院前行政服务管理

第一条 预约诊疗服务行政支持
(一)信息系统保障:信息中心负责保障预约挂号系统(电话、网络、APP、自助机等)的稳定运行,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确保预约渠道畅通、信息准确。
(二)号源管理协调:医务部、门诊部与各临床科室协调,科学分配号源,确保预约号源的充足性和合理性。医院办公室及宣传科负责预约方式、流程、各科室出诊信息的及时、准确对外发布。
(三)咨询服务支持:门诊部设立或协调总服务台/咨询中心,配备经过培训的行政辅助人员,提供就医流程、科室位置、专家信息等咨询服务。人力资源部负责相关人员的招聘与服务礼仪培训。
(四)预约信息提醒:信息中心配合门诊部,建立预约成功后的信息确认及就诊前提醒机制(短信、APP推送等)。

第二条 导诊与分诊行政支持
(一)标识系统建设与维护:后勤保障部负责医院内部导视标识系统的规划、设置、维护和及时更新,确保标识清晰、准确、易懂,方便患者快速找到目的地。
(二)志愿者服务管理:医院办公室或指定部门负责招募、培训和管理导诊志愿者,协助患者完成挂号、就诊、检查等流程。
(三)预检分诊支持:门诊部负责预检分诊点的设置与管理,人力资源部保障预检分诊人员配置,后勤保障部保障所需物资(体温计、消毒用品等)。

第三条 便捷挂号与建档服务
(一)挂号收费窗口优化:财务部与门诊部共同负责挂号收费窗口的合理布局、人员配置和流程优化,缩短患者排队等候时间。推广自助挂号缴费系统,信息中心负责系统维护。
(二)初诊患者建档:门诊部负责初诊患者信息登记与病案首页建立流程的优化,确保信息准确、完整,操作便捷。信息中心保障建档系统的稳定高效。

第二部分:患者在院期间行政服务管理

第四条 就诊秩序与环境管理
(一)候诊环境:后勤保障部负责保持候诊区清洁、整齐、舒适,提供足够的座椅,保障通风良好,温湿度适宜。配备饮水设施、健康宣教资料等。
(二)就诊秩序维护:门诊部、各诊区行政辅助人员及安保人员共同维护就诊秩序,引导患者有序候诊、就诊。
(三)隐私保护:医院各相关部门在设施布局(如诊室设置、检查室隔断)、信息系统设计、服务流程中,充分考虑患者隐私保护需求。

第五条 检查与治疗流程协调
(一)检查预约与引导:医技科室与门诊部、住院部协调,优化检查预约流程。信息中心支持检查预约系统的便捷性。门诊部提供清晰的检查指引和必要的陪同服务。
(二)检查结果获取:信息中心负责保障患者通过自助机、APP、网站等多种渠道便捷查询、打印检查检验结果。医务部规范结果解释流程。
(三)多学科协作(MDT)行政支持:医务部牵头组织MDT,医院办公室、信息中心、后勤保障部等提供会场、设备、信息调阅等支持。

第六条 住院服务行政保障
(一)入院手续办理:住院处负责优化入院手续办理流程,减少患者等候时间。财务部协调费用缴纳与医保结算。
(二)病区环境与设施:后勤保障部负责病区设施(床位、呼叫系统、空调、卫生间等)的完好与清洁,保障水电供应。
(三)膳食服务:后勤保障部(膳食科)提供符合医疗需求的、多样化的营养膳食,满足不同患者的饮食需求,并提供订餐送餐服务。
(四)探视与陪护管理:相关部门制定合理的探视与陪护管理规定,既满足患者情感需求,又保障医疗秩序和安全。

第七条 患者费用管理与透明化
(一)费用查询:财务部与信息中心合作,提供多种途径(如自助查询机、APP、每日清单)供患者及其家属查询住院费用明细。
(二)费用解释:财务部、住院处、病区护士站均应能对患者的费用疑问提供清晰、准确的解释。
(三)医保与结算服务:财务部设立医保专门窗口或岗位,负责医保政策咨询、费用审核与即时结算服务,简化报销流程。

第三部分:患者出院后行政服务管理

第八条 出院手续与结算
(一)出院流程简化:医务部、护理部、财务部、药学部、病案室等协同优化出院流程,实现“一站式”办理或床旁结算,缩短患者等待时间。
(二)病历资料准备:病案室负责及时、准确地为出院患者准备病历复印或电子病历摘要等服务。
(三)带药指导:药学部配合临床科室,在患者出院时提供清晰的用药指导,行政部门保障相关宣教材料的印制与发放。

第九条 随访服务行政支持
(一)随访系统支持:信息中心负责建立和维护患者随访信息系统,支持电话、短信、APP等多种随访方式。
(二)随访资源保障:人力资源部与相关临床科室协调,保障随访人员的配置与培训。
(三)健康宣教资料:宣传科或健康教育科负责制作通俗易懂的康复指导、健康管理等宣教材料,配合随访工作。

第四部分:患者权益保障与沟通

第十条 患者权利告知
(一)医院应通过手册、公示栏、网站等多种形式,向患者清晰告知其在医疗活动中享有的各项权利(知情同意权、隐私权、选择权等)和应履行的义务。
(二)各服务窗口和临床科室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主动尊重并维护患者权利。

第十一条 投诉与建议处理
(一)投诉渠道畅通:医院设立专门的患者服务中心或医患关系办公室,统一受理患者及家属的投诉、建议和表扬。公布投诉电话、邮箱、接待地点。
(二)投诉处理机制:建立规范的投诉处理流程,明确受理、调查、协调、反馈、改进等环节的责任部门和时限。确保投诉得到及时、公正、有效的处理。
(三)定期分析与改进:患者服务中心定期对投诉和建议进行汇总分析,向医院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反馈,作为持续改进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行政协调
(一)风险沟通:医务部指导临床科室加强医患沟通,行政部门提供沟通技巧培训支持。
(二)纠纷调解: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指定部门负责医疗纠纷的接待、调查、调解工作。必要时,医院办公室协调法律顾问介入。
(三)保险理赔:涉及医疗责任险的,相关部门配合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和理赔处理。

第五部分:行政服务质量持续改进

第十三条 患者满意度调查
(一)定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门诊、住院),采用问卷、访谈、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
(二)调查结果作为评价相关行政部门服务绩效、优化服务流程、改进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服务流程优化
(一)定期梳理各项与患者相关的行政服务流程,查找瓶颈和不足,运用质量管理工具进行优化。
(二)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建立激励机制。

第十五条 员工培训与赋能
(一)人力资源部定期组织全院员工(特别是窗口服务人员和行政辅助人员)进行服务理念、服务礼仪、沟通技巧、患者心理等方面的培训。
(二)提升员工“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和能力。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制度要求,制定本部门服务患者的具体实施细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医院行政管理制度》(聚焦运营效率与资源优化)

第一章 总则:提升效能,优化配置

第一条 为全面提升医院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医院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旨在通过科学化、精细化的行政管理手段,确保医院各项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各项运营活动高效顺畅。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临床医技科室以及所有参与医院运营活动的员工。
第三条 医院运营效率与资源优化管理遵循系统化思维、数据驱动决策、持续改进、成本效益平衡的原则。
第四条 主要目标包括:优化业务流程,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床位周转率,降低药占比和耗材占比,提高设备利用率,节能降耗,提升人力资源效能,确保财务稳健。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协同联动,责任明确

第五条 成立医院运营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或主管运营副院长担任主任,成员包括医务、护理、财务、人力资源、信息、后勤、设备、药学等部门负责人及临床科室代表。委员会负责:
(一)制定医院运营效率与资源优化战略和目标。
(二)审批重要的运营改进项目和资源配置方案。
(三)监督各项运营指标的达成情况,评估改进效果。
(四)协调解决跨部门的运营管理问题。
第六条 各职能部门在运营效率与资源优化中的核心职责:
(一)财务部:负责建立健全成本核算与控制体系,进行预算绩效管理,提供运营数据分析支持,监控各项财务指标,推动精益财务管理。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优化岗位设置与人员结构,实施基于绩效的薪酬激励,提高人均产出,降低人力成本占比,加强员工效能培训。
(三)医务部与护理部:负责优化诊疗流程,推广临床路径,控制医疗成本,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床位周转率,提升医疗服务效率与质量。
(四)信息中心:负责通过信息化手段支持运营流程优化,提供实时数据采集与分析平台,提升决策支持能力,保障信息系统高效稳定运行。
(五)后勤保障部:负责节能降耗管理,优化能源使用,降低维修成本,提高空间利用率,实施精益后勤管理。
(六)设备科:负责提高大型医疗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完好率,优化设备采购与维护策略,降低设备全生命周期成本。
(七)药学部与物资采购部门:负责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库存和使用管理,降低药占比和耗材占比,实施供应链精益管理。
第七条 各临床医技科室作为运营主体,科主任为本科室运营效率与资源优化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内部流程优化、成本控制、资源合理使用等工作。

第三章 流程优化与效率提升

第八条 诊疗流程优化
(一)门诊流程:推广分时段预约、集中预约检查、诊间结算、自助服务等,减少患者无效等待时间,提高门诊周转效率。
(二)急诊流程:优化急诊分诊、抢救、检查、留观、转住院/离院流程,建立急危重症患者绿色通道,提升急救效率。
(三)住院流程:推广日间手术,优化入院准备、术前评估、手术排程、术后康复、出院办理等环节,缩短平均住院日。
(四)医技检查流程:优化检查预约排程,提高设备利用率,缩短检查等候时间及报告发出时间。
第九条 行政审批与办公流程优化
(一)推行电子化办公(OA系统),简化审批环节,明确审批时限,提高公文流转、事务处理效率。
(二)精简会议,提高会议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行政事务负担。
(三)优化采购、报销、人事变动等内部行政流程,减少内部运转成本。

第四章 资源精细化管理

第十条 人力资源优化配置
(一)根据业务量、服务半径、技术难度等因素,科学核定各部门人员编制,实现人岗匹配。
(二)建立弹性用人机制,鼓励一专多能和岗位轮换,提高人力资源利用的灵活性和效率。
(三)加强绩效考核,将工作效率、成本控制等指标纳入考核范围,激发员工积极性。
第十一条 财务资源精益管理
(一)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和过程监控。
(二)建立健全科室成本核算制度,细化核算单元,定期分析成本构成,找出降本空间。
(三)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严格控制非业务性支出。
第十二条 物资与药品管理优化
(一)推行集中采购、阳光采购,降低采购成本。
(二)建立科学的库存管理模型(如ABC分类法、经济订货批量),优化库存结构,减少资金占用和物资过期损耗。
(三)加强高值耗材和重点药品的临床使用监控与评估,促进合理用药、合理使用耗材。
(四)推进院内物流精益化,实现物资精准配送。
第十三条 设备设施高效利用
(一)建立大型医疗设备共享机制和预约调度平台,提高设备使用率和投资回报率。
(二)加强设备预防性维护和精细化管理,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故障率和维修成本。
(三)优化空间布局,盘活闲置空间资源,提高单位面积产出效益。
第十四条 能源与环境管理
(一)制定节能降耗目标和措施,推广使用节能设备和技术。
(二)加强水、电、气、暖等能源消耗的监测与统计分析,实行分级管理。
(三)规范医疗废物和一般废弃物的分类、收集与处置,降低处置成本,实现绿色运营。

第五章 信息化支持与数据驱动

第十五条 运营数据平台建设
(一)信息中心负责构建集成化的医院运营数据中心(ODR)或商业智能(BI)平台,整合HIS、LIS、PACS、EMR、财务、人事、设备、物资等系统数据。
(二)实现运营关键指标(KPIs)的实时监测、可视化展示和多维度分析。
第十六条 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
(一)各相关部门应利用运营数据平台,定期分析本科室/本部门的运营状况,识别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二)医院运营管理委员会依据数据分析结果,进行运营决策和资源调配。
(三)推广数据驱动的流程改进方法,如利用数据进行瓶颈分析、效率评估等。
第十七条 信息化赋能流程优化
(一)利用移动医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优化患者服务流程、临床诊疗流程和内部管理流程。
(二)通过信息系统固化优化后的流程,减少人为变异,提高标准化水平。

第六章 绩效考核与持续改进

第十八条 建立以运营效率和资源利用为导向的绩效考核体系。
(一)将平均住院日、床位周转率、药占比、耗材占比、设备利用率、人均业务收入、成本控制等关键运营指标纳入科室和部门绩效考核。
(二)考核结果与科室、部门及个人的奖惩、资源分配挂钩。
第十九条 持续改进机制
(一)定期召开运营分析会议,通报运营指标完成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部署改进任务。
(二)鼓励全员参与运营改进活动,如开展QCC(品管圈)、精益管理项目等。
(三)建立运营改进效果追踪与评估机制,确保改进措施落到实处并取得预期效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医院运营管理委员会或指定部门(如医院办公室、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科室应根据本制度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医院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四:《医院行政管理制度》(强化医疗质量与安全保障)

引言:坚守生命至上,构筑安全屏障

医疗质量与安全是医院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是医院行政管理工作的核心目标之一。本制度旨在通过构建全面、系统、严密的行政支持与保障体系,确保各项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最大限度防范医疗风险,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与健康权益,持续提升医疗服务品质。所有行政部门的工作都必须以支持和服务临床一线、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为优先考量。

第一部分:组织保障与责任体系

第一条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行政支持
(一)医院办公室负责协调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质安委”)的日常运作,包括会议组织、文件管理、决议督办等行政事务。
(二)人力资源部保障质安委办公室(通常设在医务部或有独立建制)的人员编制和专业能力建设。
(三)财务部保障质安委开展工作所需的专项经费,如培训、评审、调研、信息化建设等。
(四)信息中心为质安委提供数据支持和信息化工具,助力质量监测、分析与改进。

第二条 行政职能部门在医疗质量与安全中的协同责任
(一)医务部、护理部:作为医疗质量与安全的核心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各项医疗、护理质量标准、操作规范、核心制度,组织医疗质量控制、检查、评估与持续改进活动。行政系统各部门需全力配合其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
1. 严格医疗技术人员资质准入与授权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
2. 组织开展全员医疗质量与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核心制度、应急预案的培训与考核。
3. 将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
(三)设备科与后勤保障部:
1. 确保医疗设备、器械、设施的采购符合安全标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校准和监测,保障其安全有效运行。
2. 保障水、电、气、消防等基础设施安全,为医疗活动提供可靠的后勤支持。
3. 严格医疗废弃物管理,配合感染管理科做好院内环境安全工作。
(四)药学部:
1. 严格药品采购、储存、调剂、发放等各环节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与用药安全。
2. 加强临床药学服务,指导合理用药,监测药品不良反应。
(五)信息中心:
1. 保障医院信息系统(HIS、LIS、PACS、EMR等)的稳定、安全、可靠运行,确保医疗数据准确、完整、可追溯。
2. 开发和应用医疗质量与安全监控预警功能,如危急值报告、合理用药提示、不良事件上报等模块。
3. 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保护。
(六)感染管理科:负责全院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制定并监督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制度,监测医院感染发生情况,控制感染暴发风险。行政各部门需配合落实相关措施。
(七)财务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改进项目、人员培训、设备更新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八)医院办公室/宣传科:负责医疗质量与安全文化的建设与宣传,正面引导,及时、准确处理与医疗安全相关的舆情。

第三条 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责任制
(一)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是本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各项质量安全制度的落实、风险识别与防范、不良事件管理、持续改进等工作。
(二)科室需设立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具体落实各项管理要求。

第二部分:关键环节的行政支持与保障

第四条 核心医疗制度落实的行政保障
(一)行政部门应通过培训、督查、资源配置等方式,支持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疑难病例讨论制、危重患者抢救制、会诊制、术前讨论制、死亡病例讨论制、交接班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等核心制度的严格执行。
(二)人力资源部确保相关岗位人员配置满足制度要求(如三级查房的人员梯队)。
(三)信息中心通过信息系统功能设计,辅助核心制度的执行与记录(如电子查房记录、会诊申请与反馈系统)。

第五条 医疗技术准入与管理的行政支持
(一)医务部负责制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目录,行政部门配合进行资质审核、设备配置、人员培训等。
(二)新医疗技术、新项目的引入,需经过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或伦理委员会)论证审批,财务部、设备科等行政部门需评估其资源需求和可行性。

第六条 药品与医用耗材安全管理的行政支持
(一)药学部、设备科(或物资采购部门)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验收、储存、效期管理等制度,确保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二)财务部配合进行阳光采购和价格监控。
(三)信息中心支持药品追溯系统、高危药品管理模块的建设与应用。

第七条 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行政支持
(一)后勤保障部确保清洁、消毒、隔离所需物资的供应和设施的完善,如洗手设施、隔离病房条件等。
(二)人力资源部保障感染管理专业人员配置,组织全员感控知识培训。
(三)财务部保障感染控制所需经费,如购买防护用品、消毒设备、开展监测等。

第八条 医疗设备与设施安全运行保障
(一)设备科建立完善的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包括采购论证、安装验收、操作培训、预防性维护、定期检测、应急维修、报废处置等。
(二)后勤保障部负责医院建筑、消防、供电、供水、供气等系统的安全巡查与维护,制定应急预案。
(三)信息中心保障与医疗设备连接的信息系统的稳定与安全。

第九条 患者安全目标落实的行政支持
(一)针对国家或行业发布的患者安全目标(如正确识别患者身份、有效沟通、用药安全、手术安全、减少医院相关性感染、减少患者跌倒/压疮风险等),行政各部门需协同临床,提供资源、流程、信息系统等方面的支持。
(二اء)例如,为“正确识别患者身份”,信息中心可支持腕带系统的应用;为“手术安全”,医务部、麻醉科、手术室及相关行政部门需共同落实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第三部分:风险管理与应急处置

第十条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的行政协调
(一)医务部或质安委办公室负责建立和管理全院统一的、非惩罚性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系统,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二)鼓励全员主动上报各类安全事件和隐患。
(三)对上报事件进行根本原因分析(RCA),制定并落实改进措施。医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需配合调查、约谈、培训等工作。
(四)涉及重大医疗纠纷或事故的,医院办公室应牵头协调法律、宣传、安保等部门共同应对。

第十一条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的行政支持
(一)设立医患沟通办公室或类似机构,行政部门保障其独立运作和人员配备。
(二)加强医务人员沟通技巧培训(人力资源部负责)。
(三)规范医疗纠纷处理流程,行政部门(如院办、财务、法务)提供必要的支持。
(四)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伤害保险,财务部负责相关事务。

第十二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响应
(一)医院办公室牵头,会同医务、护理、后勤、保卫等部门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如传染病暴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火灾、地震、停水停电等)。
(二)人力资源部保障应急队伍建设与培训。
(三)后勤保障部、设备科、药学部负责应急物资、设备、药品的储备与管理。
(四)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各部门的协同能力。

第四部分:持续改进与文化建设

第十三条 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监测与反馈
(一)医务部、护理部、感染管理科等部门负责设定关键质量与安全指标,信息中心支持数据采集与分析。
(二)定期向各科室、各层级管理者反馈指标监测结果,进行横向、纵向比较。
(三)对未达标或异常波动的指标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 质量改进项目的行政支持
(一)鼓励开展以医疗质量与安全为主题的品管圈(QCC)、根本原因分析(RCA)、失效模式与效应分析(FMEA)等质量改进活动。
(二)行政部门(如院办、科教、财务)在项目立项、经费支持、成果推广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十五条 患者安全文化建设
(一)医院领导层高度重视并倡导患者安全文化。
(二)宣传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理念,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为患者”的氛围。
(三)建立非惩罚性的报告文化和持续学习改进的文化。
(四)人力资源部将安全文化建设纳入员工培训和医院文化建设体系。

第十六条 监督与评估
(一)医院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与评估。
(二)将评估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资源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五部分: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或其办公室(通常为医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各行政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应根据本制度要求,制定或修订本部门/科室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方面的具体工作细则和流程。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医院原有相关规定若与本制度内容不一致,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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