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核心,其管理水平关乎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成效。为规范教学行为,提升教学效率,保障教学秩序,《课堂教学管理制度》的建立尤为必要。本制度旨在明确教学职责,优化教学过程,营造良好学风。本文将呈现若干不同侧重的《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范文,以供参考。

篇一:《课堂教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课堂教学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合格人才,依据国家相关教育法规及学校(或机构,下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以及在校接受教育的全体学生。
第三条 课堂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立德树人贯穿于课堂教学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质量核心,规范有序: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目标,确保教学活动各环节规范、有序进行。
(三)教师主导,学生主体: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教学。
(四)从严治教,教学相长:严格教学纪律,加强教学过程监控,鼓励教师不断提升教学水平,促进师生共同进步。
(五)公平公正,全面评价:对教师教学工作和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全面反映教学与学习状况。
第四条 学校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各院系(或学部、教学单位,下同)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保障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 教师教学行为规范
第五条 课前准备
(一)教师应依据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深入钻研教材,准确把握教学重点与难点。
(二)认真备课,精心设计教学过程,撰写规范、详实的教案或教学设计。教案内容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时间分配、板书设计、作业布置、课后反思等要素。
(三)提前准备好多媒体课件、实验器材、教学模型等教学辅助工具,并确保其能够正常使用。
(四)新开课或开新课的教师,以及青年教师,应按学校规定进行试讲,试讲合格后方可正式授课。
(五)教师应熟悉本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与其他课程的联系。
第六条 课堂教学实施
(一)教师应提前到达教室,检查教学环境和设备,做好课前准备工作。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二)上课开始,教师应宣布上课,维持课堂秩序。注意仪容仪表,衣着整洁、得体,精神饱满,以良好的职业形象影响学生。
(三)严格按照课表安排授课,不得随意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确需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的,必须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四)教学内容应充实、准确,符合教学大纲要求,传递正能量,不得在课堂上传播违法、违规或与教学无关的言论。
(五)教学方法应灵活多样,注重启发引导,鼓励学生积极思考、主动参与、勇于提问。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增强教学的直观性和生动性。
(六)讲授清晰,语言规范、准确、生动、富有感染力,板书工整、条理清晰。外语课程原则上应使用外语组织教学。
(七)关注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给予必要辅导,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可适当拓展深度和广度。
(八)合理布置作业,作业量要适度,难度要适中。对学生提交的作业应认真批改,并及时反馈。
(九)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教师不得在课堂上接打电话、收发信息、吸烟或进行其他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 课堂管理与互动
(一)教师是课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有效组织和管理课堂教学秩序,营造积极健康的课堂氛围。
(二)课前应清点学生人数,对无故缺勤学生应及时了解情况并按规定上报。
(三)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对学生进行讽刺、挖苦或歧视。
(四)鼓励师生互动、生生互动,通过提问、讨论、小组活动等形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沟通协作能力和批判性思维。
(五)对学生在课堂上的良好表现应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良行为应予以及时、恰当的引导和纠正。
第八条 课后工作
(一)教师应根据教学情况和学生反馈,及时进行教学反思,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方法。
(二)认真组织辅导答疑,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知识。
(三)按照学校要求,做好课程考核的命题、阅卷、成绩评定和试卷分析等工作,确保考核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四)积极参与教学研究、集体备课、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五)妥善保管教学资料,包括教案、课件、学生作业、考试试卷等,按规定归档。
第三章 学生课堂学习规范
第九条 课前准备
(一)学生应根据课程表安排,提前预习课程内容,明确学习目标,了解课程重点难点,带着问题进课堂。
(二)按时准备好教材、笔记本、文具等学习用品。
第十条 课堂纪律
(一)学生应提前进入教室,按指定或自行选择的座位就座,保持安静,等待上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二)上课期间,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不得在课堂上随意接打电话、收发信息、玩游戏、听音乐、观看视频等。
(三)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认真做好笔记。未经教师许可,不得在课堂上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吃零食或进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四)尊敬教师,服从管理。上课起立致意,下课待教师宣布后再离开。回答问题或提问应举手示意,经教师同意后起立发言。
(五)保持教室清洁卫生,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课桌椅和墙壁上乱涂乱画。爱护教室内公共财物和教学设备。
第十一条 课堂参与
(一)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各项教学活动,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敢于质疑。
(二)尊重其他同学的发言,认真倾听,不随意打断。
(三)小组合作学习时,应积极投入,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学习任务。
第十二条 作业与考核
(一)按时、独立、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各项作业,严禁抄袭或代写。
(二)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杜绝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
第四章 教学过程管理与监控
第十三条 教学计划管理
(一)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执行学校批准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科学制定学期授课计划。
(二)授课计划应明确课程的教学目标、内容分配、学时安排、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并提前向学生公布。
第十四条 课堂教学检查
(一)学校建立校、院(系)两级教学督导与检查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包括教师到岗情况、学生出勤情况、课堂纪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三)教学管理人员、督导专家、院系领导等可以随堂听课,了解真实课堂教学状况。
第十五条 教学信息反馈
(一)建立畅通的教学信息反馈渠道,包括学生评教、教师座谈会、教学督导反馈、教学管理部门意见收集等。
(二)对收集到的教学信息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教师本人及所在单位,作为改进教学工作的依据。
第十六条 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
(一)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对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发生的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教学事故的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章 教学质量评价与保障
第十七条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
(一)建立科学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评价主体包括学生、同行专家、督导员、教学管理人员等。
(二)评价内容涵盖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等方面。
(三)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课程建设与改革
(一)加强课程建设,鼓励教师开设优质课程、精品课程,开发特色教材和教学资源。
(二)深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积极探索适应时代发展和学生需求的教学模式。
(三)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总结教学经验,提升教学水平。
第十九条 教学条件保障
(一)学校应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供充足的教室资源、先进的教学设备和丰富的图书资料,保障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智慧教室建设,为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提供支持。
(三)定期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有效运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对于实验课、实习实训课、体育课、艺术实践课等特殊类型课程的课堂教学管理,可参照本制度并结合其课程特点另行制定细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学校教学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二:《课堂教学管理制度》
(以提升教学互动与学生参与为导向)
前言:激活课堂,赋能成长
课堂是知识传递、能力培养、价值塑造的主阵地。为改变传统单向灌输模式,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师生学习共同体,特制定本课堂教学管理制度。本制度的核心在于通过科学的管理与引导,营造开放、包容、互动的课堂氛围,促进学生深度参与,提升教学实效,助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一部分:营造积极的课堂学习生态
- 构建尊重与信任的师生关系
- 教师角色定位: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更是学生学习的引导者、促进者、合作者和学习伙伴。应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和认知特点,理解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惑与挑战。
- 平等对话氛围:鼓励教师以平和、友善、尊重的态度与学生交流,营造“安全”的课堂环境,使学生敢于提问、敢于表达不同观点,甚至敢于质疑教师。
- 及时积极反馈:教师对学生的课堂表现、回答的问题、提出的观点,应给予及时、具体、建设性的反馈,多采用鼓励性评价,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求知欲。
- 创设富有吸引力的学习情境
- 问题驱动教学:倡导以真实、复杂、具有挑战性的问题情境导入新课、贯穿教学,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探究欲望。
- 关联学生经验:教学内容的选择与组织应尽可能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已有知识经验和社会热点,增强学习内容的亲和力与现实意义。
- 多元感官刺激:综合运用多媒体、实物、模型、图表等多种教学资源,结合生动的语言描述和适当的肢体语言,调动学生的多种感官参与学习。
- 明确课堂期望与学习契约
- 共同制定规则:在开课初期,教师可引导学生共同讨论并制定课堂行为规范和互动规则(如发言方式、小组讨论要求等),形成师生共同遵守的“学习契约”,增强学生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 清晰目标导向:每节课开始时,教师应清晰呈现本节课的学习目标,让学生了解“学什么”以及“为什么学”,使学习活动更具方向性。
第二部分:促进学生深度参与的教学策略
- 精心设计课堂提问
- 提问的层次性:教师应设计不同认知层次的问题,包括记忆性、理解性、应用性、分析性、评价性和创造性问题,引导学生从浅层认知走向深度思考。
- 提问的开放性:多采用开放式问题,鼓励学生发表个性化见解,避免只有唯一标准答案的封闭式提问。
- 等待与追问技巧:提问后给予学生充分的思考时间(等待时间);对学生的回答,可通过追问引导其深入阐释、澄清观点或进行拓展思考。
- 鼓励学生提问:专门设置提问环节,或在教学过程中随时鼓励学生提出疑问和见解,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和批判性思维。
- 组织有效的课堂讨论与合作学习
- 明确讨论主题与任务:讨论前,教师需明确讨论的主题、目标、流程和评价标准,确保讨论的有效性。
- 合理分组:根据学习任务的性质和学生特点进行异质或同质分组,明确小组成员的角色分工与合作要求。
- 过程指导与监控:教师在小组讨论期间应巡回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小组遇到的问题,确保讨论不偏离主题,促进所有成员参与。
- 成果展示与共享:为各小组提供展示讨论成果的机会,如口头汇报、海报展示、短剧表演等,并组织全班进行交流与评议。
- 运用多样化的互动教学方法
- 案例教学法: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研讨,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角色扮演法:让学生扮演不同角色,体验特定情境,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情感的投入。
- 辩论赛:围绕有争议的主题组织辩论,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口语表达和快速反应能力。
- 翻转课堂:学生课前自主学习知识,课堂上主要进行答疑解惑、协作探究和能力拓展。
- 游戏化学习:将游戏元素(如积分、徽章、排行榜)融入教学设计,增强学习的趣味性和挑战性。
第三部分:保障学生参与的课堂管理机制
- 时间管理与节奏控制
- 合理分配时间: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和互动环节的需要,合理规划各部分的时间,避免前松后紧或拖沓冗长。
- 灵活调整节奏:根据学生的反应和课堂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教学节奏,确保学生能够跟上思路,保持注意力。
- 课堂行为的积极引导
- 即时强化积极行为:对学生积极发言、认真倾听、有效合作等良好行为,教师应通过口头表扬、点头微笑、加分等方式及时给予肯定。
- 温和处理消极行为:对学生注意力不集中、私下讲话等行为,可通过眼神提示、走近提醒或课后沟通等方式温和处理,避免公开批评引发对抗情绪。
- 建立“容错”文化:允许学生在尝试和探索中犯错误,将错误视为学习的机会,鼓励学生从错误中学习和成长。
- 技术赋能课堂互动
- 互动反馈系统:利用答题器、在线投票、弹幕等工具,即时收集学生反馈,了解学生掌握情况,增强互动的即时性和广泛性。
- 在线协作平台:利用在线文档、白板、论坛等工具,支持学生进行远程协作学习和异步讨论。
- 个性化学习路径:借助智能学习系统,根据学生的学习数据,推送个性化的学习资源和练习,满足个体学习需求。
第四部分:学生参与效果的评价与反馈
- 形成性评价的运用
- 课堂观察:教师通过观察学生在课堂活动中的表现(如发言次数与质量、参与度、合作情况等)进行评价。
- 随堂测验与提问:通过简短的口头或书面测验,检验学生对知识点的即时理解。
- 学习档案袋:鼓励学生收集整理自己的学习成果(如笔记、作业、作品、反思等),作为评价其学习过程和进步的依据。
- 同伴互评与自评:组织学生进行同伴间的相互评价和自我评价,提升学生的反思能力和主体意识。
- 对教师教学的反馈
- 定期学生评教:通过问卷、座谈等方式,定期收集学生对课堂互动效果、教师引导方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 教学督导反馈:教学督导员听课后,应重点关注课堂互动氛围、学生参与程度,并向教师提供改进建议。
- 教师教学反思:鼓励教师每节课后记录学生参与情况、互动环节的得失,并据此调整教学策略。
结语: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提升课堂互动与学生参与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学校和教师应不断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勇于实践和创新,定期审视和优化本制度的实施效果,致力于打造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的智慧课堂,真正实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想。
篇三:《课堂教学管理制度》
(侧重教学规范、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确保教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或教育机构)章程,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或教育机构)所有从事教学活动的教师(包括外聘教师、兼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以及全体在籍学生。对各类教学活动,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践课、在线课程等的课堂教学环节,均应遵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课堂教学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二)质量立校,规范先行:将教学质量视为生命线,通过严格的教学规范保障和提升教学效果。
(三)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明确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过程管理,持续改进:强调对教学全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和持续改进机制。
(五)公平公正,激励约束:对教学活动及其成效的评价应客观公正,并建立相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第二章:教学准备与基本要求
第四条 教学大纲与授课计划
(一)教学大纲:各课程均须制定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大纲。大纲应明确课程性质、目标、教学内容、学时分配、教学方法建议、考核方式、参考教材及主要参考资料等。教学大纲须经系(部)、学院(或相应教学单位)及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审定后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二)授课计划(教学日历):任课教师须在每学期开课前,依据教学大纲和实际教学周数,详细制定授课计划。授课计划应细化到每次课的教学内容、重点难点、教学方法、作业布置等,并按规定时间提交至所在教学单位备案,同时向学生公布。
第五条 备课与教案
(一)集体备课:鼓励并推行教研室(或课程组)集体备课制度。定期组织教师共同研讨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进度、考核方式等,统一基本要求,共享优质资源。
(二)个人备课:教师必须在课前充分备课,撰写详细教案或规范的教学设计。教案内容应力求科学、严谨、详实,体现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深入思考。
1. 新开课与开新课:教师首次讲授一门课程或对原有课程进行重大内容更新时,应投入更多时间进行系统备课,并按要求进行试讲,合格后方可授课。
2. 持续备课:对于已授课程,教师亦应结合学科发展、学生反馈和教学反思,不断更新和完善教案内容。
第六条 教学资料与资源
(一)教材选用:严格执行学校教材选用与管理规定,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省部级及以上获奖教材或高水平特色教材。
(二)教学资源:鼓励教师开发和使用优质教学资源,包括多媒体课件、教学案例、网络课程、参考书目、学术论文等,丰富教学内容,拓展学生视野。所有教学资源应确保政治正确、内容科学、无知识产权纠纷。
第三章:课堂教学实施规范
第七条 教师课堂行为
(一)准时到岗:教师应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检查教学设备(如计算机、投影仪、麦克风等)和教学环境,做好课前准备。严禁无故迟到、早退。
(二)仪表言行:教师应衣着整洁得体,精神饱满,言行雅正,为人师表。课堂教学语言应准确规范、清晰流畅、生动形象,使用普通话教学(外语课程除外)。
(三)教学纪律:上课期间,教师不得接打电话、收发与教学无关的信息、吸烟、闲聊或从事其他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应全身心投入教学,关注学生状态。
(四)内容组织:严格按照授课计划组织教学,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思想性。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启发引导,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得在课堂上发表或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以及有损学校声誉的言论。
(五)方法运用:积极采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等多种教学方法,鼓励师生互动和生生互动。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提高教学效率和吸引力。
(六)课堂管理:教师是课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有效维护课堂秩序,对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应予记录并按规定上报。对课堂上的不良行为应及时、恰当制止和教育。
(七)作业与辅导:布置作业应目的明确、分量适中、难易得当。对学生提交的作业应认真批改,并有明确的批改记录和反馈。课后应安排固定时间进行辅导答疑。
第八条 学生课堂行为
(一)出勤纪律:学生应按课表准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故不能上课者,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二)课堂专注:上课期间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调至静音或关闭状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认真笔记。不得在课堂上随意讲话、饮食、睡觉、玩手机或做与课程学习无关的事情。
(三)互动参与:尊敬教师,遵守课堂礼仪。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教学活动,回答问题或提问应举手示意。
(四)爱护公物:保持教室整洁,爱护教学设备和公共财物,不在课桌、墙壁上涂写刻画。
第九条 调课与代课
(一)严格执行课表,任何教师不得擅自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
(二)确因公干、疾病等特殊原因需要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的,必须提前按学校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妥善安排补课事宜。代课教师应具备相应的任课资格。
第四章: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
第十条 教学检查
(一)日常检查:各级教学管理部门(校、院/系、教研室)应建立常态化的教学检查机制,对教师到岗、学生出勤、课堂纪律、教学进度、教学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和随机抽查。
(二)专项检查:在期初、期中、期末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教学秩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教学大纲落实、教学规范遵守等情况。
第十一条 听课制度
(一)领导听课:学校领导、教学管理干部、院(系)负责人应定期深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学一线情况,指导教学工作。
(二)督导听课:学校教学督导组(或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专家应按计划开展听课活动,对教师的教学内容、方法、效果及课堂管理能力进行评价,并及时反馈。
(三)同行听课:鼓励教研室(课程组)内部组织教师相互听课、评课,开展教学观摩和研讨活动,促进共同提高。
(四)新教师听课:新入职教师应按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听课任务,学习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
第十二条 学生评教
(一)每学期末组织学生对所学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网上匿名评价。评教指标应科学合理,内容涵盖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二)评教结果应及时汇总、分析,并以适当方式向教师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反馈,作为评价教师教学工作、改进教学质量的重要参考。
第十三条 教学信息反馈与处理
(一)建立多渠道的教学信息反馈系统,包括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教学信息员反馈、网上意见箱等。
(二)对收集到的各类教学信息,教学管理部门应认真梳理、分析,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并将处理结果和改进措施向相关方面通报。
第十四条 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
(一)明确界定教学事故的类型(如随意停调课、授课内容严重错误、丢失学生试卷等)和等级。
(二)教学事故的调查与认定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一经认定,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第五章:教学效果评价与持续改进
第十五条 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
(一)课程考核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方式进行,注重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考核命题、阅卷、评分、成绩登录与管理等环节均须规范操作,确保公平公正。
(二)加强试卷分析和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通过考核结果反思教学效果,查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 教师教学工作考核
(一)建立健全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课堂教学质量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
(二)考核结果与教师的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评优奖励、绩效分配等直接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第十七条 教学质量报告制度
(一)学校及各院(系)应定期编制和发布教学质量报告,客观呈现教学基本状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学改革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二)鼓励基于数据的教学质量分析,为教学决策和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第十八条 教学研究与改革
(一)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申报各级各类教改项目,发表教研论文,编写高水平教材,参与精品课程建设。
(二)对在教学改革、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成果培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或相应教学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授权各二级教学单位在本制度框架下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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