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是企业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防范经营风险的基石。建立健全此制度,对维护财产安全、提高经济效益、实现战略目标至关重要。其目的在于统一会计核算标准,明确经济责任,强化内部监督。本文将提供三篇不同侧重点和结构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范文,以供参考。

公司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篇一:《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内部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进行会计核算和实施会计监督的基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分支机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会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和财务状况。
(二)实行会计监督,对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全过程监控,防范财务风险,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拟订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考核、分析预算和计划的执行情况。
(四)参与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和财务分析,为管理层决策提供依据。
(五)依法计算和缴纳各项税费。
(六)管理会计档案,确保其安全、完整。

第四条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的会计工作。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设立相应的会计岗位,并接受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会计机构与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置财务部,作为公司一级财务管理机构。财务部负责人(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工作。

第六条 财务部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以下基本岗位: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总账会计、成本会计、税务会计、资产会计、出纳等。各岗位职责应明确,并形成书面文件。

第七条 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任免、调动、奖惩,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第八条 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一)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公司重要经营决策。
(二)会计主管:负责组织和协调财务部门的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审核各类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指导和监督下属会计人员工作。
(三)总账会计:负责公司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登记、核对,编制会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
(四)成本会计:负责产品成本的核算、分析和控制,参与制定成本定额,监督成本计划的执行。
(五)税务会计:负责公司各项税费的计算、申报和缴纳,协调与税务机关的关系,进行税务筹划。
(六)资产会计:负责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办理资产的增减、折旧、摊销等业务。
(七)出纳:负责办理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票据的管理工作,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九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交接,由公司人事部门监交;一般会计人员的交接,由财务负责人监交。交接内容包括:现金、票据、印章、账簿、凭证、报表、文件、资产等。

第十条 公司实行内部牵制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严禁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三章 会计核算基础

第十一条 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按业务发生当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记账。

第十二条 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三条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第十四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十五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四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 现金管理
(一)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零星开支,可使用现金,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
(二)公司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具体限额由财务部根据业务量核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超限额的现金应于当日存入银行。
(三)严禁白条抵库、坐支现金和私设“小金库”。
(四)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财务部应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

第十七条 银行存款管理
(一)公司必须在经批准的金融机构开立银行账户,所有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均须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二)公司的一切款项,除规定可用现金结算的外,都必须通过银行账户进行转账结算。
(三)出纳人员应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于每月终了时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处理。
(四)银行预留印鉴实行分管制度,由财务负责人和出纳分别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名章,不得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十八条 票据及有价证券管理
(一)支票、汇票、本票等银行票据由出纳人员负责保管,并设立备查簿,详细登记票据的购买、领用、使用、注销情况。
(二)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三)公司持有的国库券、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应由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并建立详细的台账。

第五章 存货核算与管理

第十九条 存货范围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第二十条 存货的入库与出库必须办理严格的验收和领发料手续。仓库管理部门应建立完整的存货收、发、存数量的明细账,财务部门建立存货的金额明细账。

第二十一条 存货的计价。购入的存货,以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存货的成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十二条 存货盘点。公司实行存货的永续盘存制。财务部应会同仓储、生产等部门,于每月末、季末或年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或重点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对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存货,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存货跌价准备。期末,存货应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应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第六章 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

第二十六条 公司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制度,对每一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登记,详细记录其名称、型号、规格、购置日期、原值、使用部门、折旧年限、净值等信息。财务部门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资产管理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做到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直线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由财务部根据资产性质和使用情况拟定,报公司管理层批准。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修理和改良。属于日常修理维护的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属于改良或重大修理,能够延长资产使用寿命或提高其效能的,其支出应予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盘点、清查、报废、处置,应严格按照公司《资产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处置固定资产的净损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第七章 财务报告与分析

第三十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在规定期限内编制月度、季度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一条 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报表编报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三十二条 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由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签名并盖章。

第三十三条 财务分析。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等进行分析,撰写财务分析报告,揭示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为管理层决策提供支持。

第八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四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第三十五条 公司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负责立卷、归档和保管。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公司档案室统一保管。

第三十六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 会计档案的查阅、复制、借出,必须办理严格的登记和审批手续。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纲

1.1 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本企业会计行为,强化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确保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经营特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总部各部门、各下属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全部经济活动。所有从事会计工作和接触会计信息的人员均需遵守。

1.3 核心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所有会计核算与管理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统一的会计制度。
(二)客观真实性原则: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相关可比性原则:会计信息的提供应满足决策需要,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四)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应以权利或责任的发生为标准,而非款项的实际收付。
(五)重要性原则:对于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大经济业务,应单独反映和重点关注。
(六)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应予以合理估计,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不低估负债或费用。
(七)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严格执行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岗位的分离,形成有效的相互制约机制。

第二部分:业务循环与关键控制点管理

2.1 采购与付款循环管理
(一)业务流程
请购 → 审批 → 采购 → 验收 → 入库 → 发票审核 → 付款。
(二)岗位职责

  1. 需求部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提出请购申请,明确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时间。
  2. 采购部门:负责询价、比价、议价,选择合格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3. 仓储部门:负责物资的验收、保管和发放,核对实物与采购订单、送货单的一致性,出具验收单。
  4.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采购发票、验收单、采购合同(或订单)“三单”的一致性,办理付款手续,进行会计记录。
    (三)关键控制点
  5. 采购授权:不同金额的采购需有不同层级的审批权限,超权限采购无效。
  6. 供应商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定期评估,避免与不合格供应商交易。
  7. 验收控制:实物验收必须严格执行,对数量、质量进行检查,防止不合格品入库。
  8. “三单匹配”:付款前,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核对发票、入库单和采购订单(合同)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是否完全一致。
  9. 付款审批:所有付款申请必须经过财务负责人及相应权限的管理层审批。

2.2 销售与收款循环管理
(一)业务流程
客户开发/订单接收 → 信用评估 → 销售审批 → 发货 → 开具发票 → 确认收入 → 账款回收。
(二)岗位职责

  1. 销售部门:负责市场开拓、客户关系维护、签订销售合同、接收订单。
  2. 信用管理岗(可设在财务部或销售部):负责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设定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
  3. 仓储/物流部门:根据经审批的销售订单或发货通知单组织发货,并取得客户签收回执。
  4. 财务部门:根据发货单、销售合同及客户签收回执开具发票,确认收入,登记应收账款,并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与核销。
    (三)关键控制点
  5. 客户信用控制:对新客户必须进行信用调查,对所有客户实行信用额度管理,超出信用额度的订单需特殊审批。
  6. 价格政策控制:公司应制定统一的销售价格政策,任何折扣或特殊价格需按权限审批。
  7. 发货控制:必须凭经审批的有效销售单据发货,防止无单发货或错发。
  8. 收入确认控制: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时确认收入,防止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
  9. 应收账款监控:定期编制账龄分析表,对逾期账款重点催收,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坏账核销需提供充分证据并经严格审批。

2.3 生产与成本循环管理
(一)业务流程
制定生产计划 → 领用原材料 → 组织生产 → 核算人工及制造费用 → 产成品入库 → 成本计算与结转。
(二)岗位职责

  1. 生产部门:负责编制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活动,管理生产过程。
  2. 仓储部门:根据生产领料单发放原材料。
  3. 成本会计:负责材料、人工、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计算产品成本,进行成本分析与控制。
    (三)关键控制点
  4. 定额管理:建立和完善主要产品的材料消耗、工时等成本定额,作为成本控制和考核的依据。
  5. 领料控制:实行限额领料制度,超额领料需说明原因并经审批。
  6. 费用归集与分配:直接费用直接计入产品成本,间接费用(制造费用)应选择合理的分配标准(如工时、机器小时)进行分配,分配方法保持一贯性。
  7. 成本核算准确性:确保成本计算的分摊、结转过程准确无误,防止成本在在产品、产成品和销售成本之间被错误转移。

2.4 资金管理与投融资活动
(一)业务流程
编制资金预算 → 日常资金调度 → 筹资活动(借款、股权融资)→ 投资活动(购买设备、对外投资)。
(二)岗位职责
财务部门:全面负责企业资金的筹集、运用和管理。
(三)关键控制点

  1. 预算管理:所有重大资金收支必须纳入年度、月度资金预算管理,超预算支出需履行特殊审批程序。
  2. 筹资控制:所有借款、融资行为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3. 投资控制:重大投资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尽职调查和可行性论证,建立投资决策和责任追究制度。
  4. 资金安全:严格执行货币资金管理规定,确保银行账户、票据、有价证券的安全。

第三部分:财务报告与监督

3.1 财务报告体系
企业财务部门应按月、按季、按年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对外报告必须真实、合规;对内管理报告应侧重分析,为经营决策服务。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附注。

3.2 内部审计与监督
企业可设立内部审计部门或岗位,独立于财务部门,直接对最高管理层或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审计负责对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重点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

3.3 制度的维护与修订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日常维护和解释。当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准则或企业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财务部应及时提出修订建议,报管理层批准后执行。

篇三:《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问答与指南式手册)

前言
本手册旨在以清晰、易懂的问答形式,帮助公司全体员工理解和遵守公司的基本会计管理规定。它不是一部复杂的法典,而是一份实用的工作指南。请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如有疑问,请随时咨询财务部。

一、关于日常费用报销,我需要了解什么?

问:哪些费用可以报销?我需要提供什么凭证?
答:

  1. 可报销费用范围:与公司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合理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
    • 差旅费:包含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等。
    • 业务招待费:用于招待客户、合作伙伴等发生的餐饮、礼品等费用。
    • 办公费:购买办公用品、书报杂志、低值易耗品等。
    • 通讯费:按公司规定标准报销的个人通讯费用。
    • 交通费:因公外出的市内交通费用。
  2. 必需的报销凭证
    • 发票是核心:所有报销必须提供合法的、有效的税务发票。发票抬头必须是“本公司全称”,内容应与实际业务相符。
    • 费用报销单:必须填写公司统一的《费用报销单》,由经手人、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人、审批人签字。
    • 其他附件
      • 差旅费:需附上《出差申请单》、往返交通票据(机票行程单、火车票等)、住宿发票。
      • 业务招待费:需在报销单上注明招待事由、对象、人数。大额招待费需附上《业务招待申请单》。
      • 采购类费用:需附上采购申请、验收单等内部凭证。

问:报销有时间限制吗?流程是怎样的?
答:

  1. 时间限制:为保证会计核算的及时性,费用发生后应在一个月内提交报销。跨年度的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除非有特殊原因并经总经理特批。
  2. 报销流程
    • 步骤一:准备材料。经手人收集所有合规票据,粘贴在票据粘贴单上,并填写《费用报销单》。
    • 步骤二:部门审批。将填写好的报销单及附件交由您所在的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 步骤三:财务审核。将审批后的报销单送至财务部。财务会计将对票据的合规性、金额的准确性、审批手续的完整性进行审核。
    • 步骤四:领导审批。根据公司授权体系,财务部将审核无误的报销单呈报给有相应权限的公司领导进行最终审批。
    • 步骤五:付款。审批完成后,出纳会根据报销单安排付款。

二、关于发票管理,有哪些规定?

问:我需要向客户开具发票,该怎么做?
答:

  1. 申请流程
    • 填写《开票申请单》,详细注明客户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开票内容、金额等信息。
    • 附上支持开票的依据,如销售合同、发货单、客户签收单等。
    • 将申请单及附件交由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审核。
  2. 注意事项
    • 严禁开具与实际业务不符的“虚假发票”。
    • 开票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因信息错误导致发票作废或产生税务问题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 发票开出后,应及时交付客户,并做好签收记录。

问:我从供应商那里取得了发票,需要注意什么?
答:

  1. 及时性:收到发票后,应立即核对发票信息是否正确,并尽快提交给财务部进行后续处理(如报销或挂账)。
  2. 合规性:确保发票是税务局监制的正规发票,可以通过税务网站查验真伪。发票上的销方、购方信息、商品或服务名称、金额、税额等必须清晰、完整、准确。
  3. 完整性:如果采购的是实物,发票必须与入库单一同提交。如果接受的是服务,需有合同或验收证明。

三、关于借款与备用金,如何申请和核销?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借款或备用金?
答:

  1. 个人借款:主要用于出差或大额公务采购。员工因公需要预支款项,可申请个人借款。
  2. 备用金:是公司授予某些岗位或部门,用于日常零星开支的周转资金。备用金实行定额管理,非经批准,额度不得变动。

问:申请和核销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

  1. 申请流程
    • 填写《借款申请单》,写明借款事由、金额、预计还款日期。
    • 按照审批权限,依次由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公司领导审批。
    • 审批通过后,凭《借款申请单》到出纳处办理领款手续。
  2. 核销流程
    • 及时核销:借款事由完成后,应在规定期限内(通常为5个工作日)办理核销手续。
    • “冲账”:用合规的费用报销单据来冲抵借款。报销金额大于借款金额,退还多余款项;报销金额小于借款金额,需将差额现金交回财务部。
    • “前账不清,后账不借”:未及时核销上一笔借款的员工,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新的借款。
    • 长期不核销的借款,财务部有权从其工资中直接扣回。

四、关于资产管理,我的责任是什么?

问:公司给我配备的电脑、办公桌椅等,我需要做什么?
答:

  1. 保管责任:您是公司资产的直接使用人和保管人。您有责任妥善使用和保管公司分配给您的各项资产,防止丢失、损坏。
  2. 资产标签:每件固定资产上都会有一个唯一的资产标签(二维码或条形码),请勿撕毁或涂改。
  3. 资产盘点:公司会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届时请您积极配合,确认您名下资产的完好状况。
  4. 资产转移或离职:当您调动岗位或离职时,必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将您保管的资产完好地移交给接替者或公司指定人员,并在《资产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未办妥移交手续,将影响您的离职流程。

问:如果资产坏了或者丢了怎么办?
答:

  1. 报修: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请及时向行政部或信息技术部报修。
  2. 报损/报失:因个人原因造成资产严重损坏或丢失,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和行政部报告,并填写《资产盘亏/毁损报告单》,说明原因。根据公司规定,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本手册的最终解释权

本手册的解释权、修订权归公司财务部所有。随着公司的发展和法规的变化,本手册将适时更新。请以最新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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