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范文 安全部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一份科学、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是防范事故、规范行为、明确责任的基石,更是保障员工生命与公司财产安全的法律屏障。建立和执行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本文将提供多篇不同行业、不同侧重点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以供参考与直接应用。

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范文 安全部管理制度范文

篇一:《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综合性生产企业通用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车间、班组及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实习生及外来施工、服务人员)。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 杜绝重伤、死亡及重大设备、火灾、爆炸事故。
  2. 控制轻伤事故频率在规定指标以内。
  3. 员工安全培训覆盖率达到百分之百,考核合格率达到百分之百。
  4. 特种设备、安全设施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
  5. 隐患排查整改率达到百分之百。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机构。

  1. 主任:公司总经理。
  2. 副主任:生产副总经理、安全总监。
  3. 成员:各部门、各车间主要负责人。
  4. 安委会下设安全管理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 安全管理部职责:

  1. 组织或参与拟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 监督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
  4. 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监督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措施。
  5. 组织或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审查。
  6. 监督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整改。
  7. 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事故统计分析。

第八条 部门/车间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 组织学习并执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细则。
  3.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检查督促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 负责本单位设备、设施、工具的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
  5. 组织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并及时上报和组织整改。
  6. 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按规定上报。

第九条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 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 组织班前会,强调当日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
  3.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成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 负责本班组作业环境、设备设施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
  5. 制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第十条 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 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3.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 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5. 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三章 安全生产投入

第十一条 公司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安全生产资金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纳入年度财务预算。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资金专项用于以下范围:

  1. 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建设、改造和维护。
  2. 安全设备、设施(包括消防、监测、报警、应急救援等)的购置、更新和维护。
  3.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4.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5. 危险源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及监控。
  6.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和隐患整改。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支出。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三条 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公司的法定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1. 公司级教育:由安全管理部组织,内容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公司安全制度,事故案例,员工权利义务等,时间不少于8小时。
  2. 车间级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内容包括车间工作性质、危险因素、安全职责、设备状况、安全规定等,时间不少于8小时。
  3. 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性能、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事故应急措施等,时间不少于8小时。
    三级教育结束后,必须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 在岗员工安全再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第十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起重工、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第十七条 管理人员培训: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等,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五章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电气线路、特种设备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十九条 建立设备安全档案,内容包括设备说明书、安装调试记录、定期检验报告、维修保养记录等。

第二十条 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必须到法定检测机构登记,并定期进行检验,取得使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十一条 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其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二十二条 严禁擅自拆除、挪用、损坏或停用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因检修等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停用的,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并采取有效替代措施。

第六章 作业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所有岗位均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四条 动火作业管理:

  1. 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2. 动火前,必须清理现场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设专人监护。
  3. 动火作业实行分级管理,一级动火由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批,二级动火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
  4. 动火点周边和下方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进行清理或有效隔离。

第二十五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

  1. 进入塔、罐、釜、槽、管道、下水道等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 作业前必须对空间内的氧含量、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3. 作业期间应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并定时监测。
  4. 必须指定专人在外部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联系。
  5. 必须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呼吸器。

第二十六条 高处作业管理:

  1.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为高处作业。
  2. 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3. 高处作业下方应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雷雨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第二十七条 临时用电管理:

  1. 临时用电线路的敷设和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由持证电工进行。
  2. 必须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3.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元件和电线。

第七章 应急预案与救援

第二十八条 公司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制定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每年至少一次。

第二十九条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可靠。

第三十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向安全管理部和公司领导报告。

第八章 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第三十一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1.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 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 广大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4. 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三十二条 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

第三十三条 公司建立事故档案,对各类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并作为安全考核和制定预防措施的依据。

第九章 奖惩制度

第三十四条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本制度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警告、记过、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二:《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科技公司/现代化办公室环境适用版)

第一章:总则与安全文化

1.1 目的与承诺
为给全体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高效、和谐的工作环境,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员工身心健康与公司信息、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我们承诺,将安全与健康视为公司核心价值观的一部分,致力于建设“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的积极安全文化。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区域、数据中心、实验室以及员工在国内外的所有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全体正式员工、实习生、外包服务人员及访客。

1.3 基本原则

  • 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将安全管理的重心从事后应对转向事前预防,通过系统性的风险评估与管控,消除或降低工作环境中的各类风险。
  • 全员参与,责任共担: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公司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责任体系,同时鼓励员工主动参与安全管理,共同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
  • 持续改进,追求卓越:定期审视和评估本制度的有效性,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

第二章:办公环境与设施安全

2.1 通用办公环境安全
2.1.1 人行通道:保持所有走廊、过道、楼梯畅通无阻,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地面湿滑时应立即放置警示牌并及时清理。
2.1.2 电气安全
– 员工应使用公司统一配置或批准的电器设备。
– 禁止使用非安全认证的、破损的或老化的插线板。严禁多个大功率设备串接在同一个插线板上。
– 离开办公室前,应关闭个人电脑、显示器、打印机等非必要设备的电源。
– 发现电气设备异常(如异味、冒烟、过热),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行政部门。
2.1.3 办公家具与设备:文件柜、书架等应稳固放置,重物置于下层。座椅、办公桌等应保持良好状态,损坏后及时报修。
2.1.4 环境卫生:保持办公区域整洁,定期清理废弃物,创造干净卫生的工作环境,防止病菌滋生。

2.2 人体工学与职业健康
2.2.1 工作站设置:公司提倡并指导员工进行符合人体工学的工位设置。显示器屏幕顶端应与视线平齐或略低,座椅高度应使双脚平放于地,手腕在操作键盘时保持平直。
2.2.2 健康倡导:鼓励员工每工作一小时起身活动5-10分钟,进行伸展运动,缓解眼部和肌肉疲劳。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健康讲座和活动。
2.2.3 心理健康支持:公司关注员工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渠道和支持资源,倡导积极正向的工作心态,反对任何形式的职场霸凌和骚扰。

第三章:信息与数据安全

3.1 核心原则
信息安全是公司生命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公司的信息资产,包括客户数据、商业机密、知识产权、财务信息等。

3.2 账户与密码管理
3.2.1 密码策略:所有系统账户密码必须为强密码(长度不少于12位,包含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和特殊符号的组合),并定期更换。
3.2.2 账户安全:严禁与他人共享个人工作账户和密码。离开座位时,必须锁定电脑屏幕。

3.3 数据处理与传输
3.3.1 数据分级:公司信息资产根据敏感度分为公开、内部、秘密、机密等级别,员工需根据数据级别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3.2 保密协议:所有接触敏感信息的员工必须签署保密协议。
3.3.3 安全传输:通过互联网传输敏感数据时,必须使用加密通道(如VPN、HTTPS)。禁止使用个人邮箱、非授权的即时通讯工具或云存储服务传输公司敏感文件。
3.3.4 移动设备安全:在个人手机、笔记本电脑上处理公司数据的,必须安装公司指定的安全软件,并设置开机密码和远程擦除功能。设备丢失或被盗应第一时间报告信息安全部门。

3.4 防范网络攻击
3.4.1 恶意软件防护:所有公司电脑必须安装并实时更新防病毒软件。禁止访问可疑网站,禁止下载和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
3.4.2 网络钓鱼防范:对来源不明的邮件、链接和附件保持高度警惕。不轻易透露个人或公司信息。如遇可疑邮件,应立即报告信息安全部门。

第四章:消防安全与应急响应

4.1 消防设施与器材
4.1.1 公司在所有办公区域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消防栓、烟感报警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
4.1.2 行政部门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所有消防设施,确保其随时处于可用状态。严禁任何人遮挡、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

4.2 消防安全行为规范
4.2.1 办公区域内全面禁烟。
4.2.2 严禁在办公室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2.3 保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绝对畅通。

4.3 应急疏散与演练
4.3.1 所有员工应熟悉所在楼层的消防疏散通道图和紧急集合点。
4.3.2 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消防疏散演练。所有人员必须严肃对待并全程参与。
4.3.3 发生火情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应保持镇定,听从现场应急指挥人员的引导,立即通过最近的安全出口有序疏散,切勿使用电梯。

第五章:差旅与活动安全

5.1 出差安全管理
5.1.1 员工出差前,应将详细行程报备给直接上级和行政部门。
5.1.2 选择信誉良好、安保措施完善的交通工具和酒店。
5.1.3 在外期间,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妥善保管公司配发的电脑、手机等设备。
5.1.4 前往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前,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安全简报和培训。

5.2 公司活动安全
5.2.1 组织大型团队建设、年会等活动前,主办部门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制定应急预案。
5.2.2 活动场地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有完善的消防和疏散设施。
5.2.3 活动期间,应明确安全负责人,并向所有参与者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和紧急联系方式。

第六章:制度的监督、审查与修订

6.1 监督与执行
行政部与信息安全部是本制度的主要监督执行部门,负责日常巡查、风险评估和事件响应。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6.2 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3 审查与修订
本制度每年至少审查一次,或在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法律法规变更、公司业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后,及时进行修订,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篇三:《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建筑施工项目现场专用版)

1.0 总则

1.1 目的
为规范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防止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体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依据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参建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以及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所有进入本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本制度。

1.3 安全目标
1.3.1 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
1.3.2 杜绝坍塌、火灾、重大机械设备等恶性事故。
1.3.3 月度轻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下。
1.3.4 实现“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
1.3.5 隐患整改率达到百分之百。

2.0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1 项目经理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确保安全投入,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组织并主持定期安全生产会议;签发重大危险源作业指令;领导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2.2 项目安全总监/安全部经理责任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组织编制和修订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开展日常及专项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跟踪闭环;审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安全资料等。

2.3 施工技术负责人责任
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负责。主要职责包括:主持编制、审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向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2.4 工长/施工员责任
是本区域或本工序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包括:在施工任务下达时,必须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前检查作业环境和安全设施,确保符合要求;监督班组作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5 班组长责任
带领班组成员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本班组人员的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包括:组织班前安全活动(班前喊话),强调当天作业的危险点和控制措施;检查班组成员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带领班组进行自检,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或上报。

2.6 作业人员责任
服从管理,遵守纪律,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主要职责包括: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不安全因素,有义务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班组长或项目部报告。

3.0 现场准入与安全教育

3.1 入场管理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进入施工现场。外来访客须经登记,并由专人陪同。

3.2 入场安全教育
所有新进场工人(包括分包单位工人)必须接受项目部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教育内容包括:本项目概况、危险源、安全制度、个人防护、事故应急等。教育记录和考试试卷必须存档。

3.3 安全技术交底
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由施工技术人员向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应具体、清晰、有针对性。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无交底,不施工。

4.0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

4.1 方案编制与审批
对基坑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临时用电、拆除爆破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需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审批。超过一定规模的,还需组织专家论证。

4.2 现场验收
专项方案实施前,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条件核查。在关键工序(如脚手架搭设完毕、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等),必须组织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5.0 现场重点环节安全控制

5.1 高处作业安全
5.1.1 凡在2米及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或作业平台。
5.1.2 作业人员必须系挂安全带,遵循“高挂低用”原则,安全带挂在牢固的构件上,严禁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5.1.3 临边、洞口必须设置牢固、有效的防护栏杆和盖板,并有醒目标识。
5.1.4 严禁在没有可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攀爬和跨越。

5.2 临时用电安全
5.2.1 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原则。
5.2.2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
5.2.3 电缆线路应采用架空或穿管埋地敷设,严禁沿地面拖拉或绑在金属脚手架上。
5.2.4 非专业电工严禁从事任何电气作业。

5.3 起重吊装安全
5.3.1 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机械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安装和拆卸,经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3.2 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协同作业,听从统一指挥。
5.3.3 吊装作业区域必须设置警戒线,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严禁在重物下方停留或通行。
5.3.4 严禁超载、斜吊、人员随物吊运。遇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必须停止作业。

5.4 脚手架安全
5.4.1 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搭设,材质和搭设方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5.4.2 脚手架必须与建筑物进行可靠的连墙连接。
5.4.3 作业层必须满铺脚手板,无探头板,并设置挡脚板和防护栏杆。
5.4.4 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擅自拆改架体或连墙件。

5.5 消防安全
5.5.1 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5.5.2 易燃易爆物品(油漆、稀料、气瓶等)应设专用库房分类存放,远离火源。
5.5.3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清理周围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并设专人监护。
5.5.4 工人宿舍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6.0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

6.1 检查制度
建立项目经理带班检查、安全部门日常巡查、班组班前自查相结合的三级安全检查网络。

  • 日检:安全员每日对现场进行全面巡查。
  • 周检:每周由项目经理或生产经理带队,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 月检: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考核与评比。

6.2 隐患整改闭环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安全部门应立即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责任单位或个人必须按期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安全部门复查确认,形成“发现-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必须挂牌督办,整改不力时项目经理有权责令停工。

7.0 应急管理

7.1 应急预案
项目部应针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火灾、中暑等常见事故类型,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

7.2 应急组织与资源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总指挥的应急救援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现场配备急救箱、担架、灭火器等应急物资,并公布应急电话(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救护车等)。

7.3 应急演练
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或专项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并在演练后进行总结评估,持续改进。

8.0 附则

8.1 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8.2 本制度自项目开工之日起生效,直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所有后续进场的分包单位,均须以本制度为基础,制定其相应的现场安全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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