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是指在河流管理中设立河长,负责河流的保护、治理和管理工作。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可能包括责任不明确、工作机制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等。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欢迎大家阅读!
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1
一、河湖水域水质稳步提升存在不稳定因素
一是乡镇污水处理能力相对落后。乡镇集镇化程度越来越高,迁移人口日益增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和能力无法满足集聚人口的生产生活排污,但受乡镇财政资金困难制约,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进度缓慢,集镇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污水处理能力相对落后,导致污水直排入河,严重影响河湖水域水质达标。
二是乡镇中小学校污水直排。乡镇中小学校建校时间长、运行时间久,很多学校没有污水处理系统,或者污水处理系统老化严重,加之管理维护不到位、管网破裂,生活污水直排至周边沟渠、山塘,导致周围水体发黑发臭。
三是规模养殖监管难度大。河道管理范围内搭棚养殖现象有所反弹,乡管河道内规模放养鸭、鹅等畜禽养殖,畜禽粪污污染水体,影响河道水域水质。
二、河湖“四乱”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
“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四乱”现象依然存在,如乡村居民法律条规意识淡薄,尊法、守法、普法宣传成效不理想,在河道滩地、河岸上种菜现象普遍存在,向河道沟渠内丢弃病死畜禽现象死灰复燃,向河道内倾倒建筑垃圾和渣土问题时有发生,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建房问题禁而不止,各级严控增量、消除存量存在一定压力。
三、村级河长巡河履职责任不到位。
受换届选举、人事异动,履新人员巡河履职业务不熟悉等客观因素制约,村级河长巡河频次不达标、巡河日志不规范,如巡河记录次数不达标或没有填写巡河记录、没有巡河记录本或巡河记录本丢失。
四、河道日常保洁要求高任务重但无任何经费支持
全市所有水域保洁都纳入河长制管理,河道保洁任务要求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重,但目前省、市各级没有明确经费来源。我市河道日常保洁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属地乡镇负责,各镇村投入人力、财力压力越来越大,形成“保洁费用升高、财政负担加重、资金投入不足、保洁维护欠缺”恶性循环,亟须明确河湖管理经费,加大资金投入支持。一是点多面广任务重。河长制工作涉及全市所有水域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方面,宁乡市目前共有大小河流78条,湖泊3个,小微水体4万多处,河长437名,要做到各大小河流、湖泊、小微水体无污染、无垃圾、无淤积、无违建、无损毁,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要求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重,特别是基层乡镇河长制力量薄弱、调度乏力,没有经费来源。二是河湖“清四乱”涉及历史遗留问题与群众现实利益关系,情况复杂,尤其是在乱建、乱采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在全面实施过程中,来自基层群众的阻力大,需全面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和打击力度。
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2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转,河长制工作已经按照有关要求步入正轨,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克服。一是河道垃圾存在边清边倒、未建立长效机制的问题。去年4月份以来,结合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攻坚月”活动,我区对辖区内河渠垃圾进行了集中清理。但仍存在“边清边倒”的现象,亟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便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二是关于机构建设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必须落实河长办机构,并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上予以保障。目前,区河长办暂设在区水务局,人员由5名水务局工作人员组成,其中河长办主任1人,副主任1人,工作人员3人。
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3
1、联动机制执行力度仍需加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未完全形成,存在上热下冷现象,部分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对推行河长制工作未完全履职。建议:突出责任落实,改革落实联动职能职责。落实县、乡、村三级及企业河长的四级联动作用,建立企业河长,因为我县有“小水工业园区、竹马工业区园区”就建在河边,生产运营在河边,对河道的关心、关注及爱护程度更加高一点。企业河长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积极的参与到解决问题中来,从而提高群众的参与度与认识度;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河道监督整治力度,切实发挥日常管理保护措施落实的主体作用。
2、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当前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基本没有。沿河居民生活垃圾堆放目前虽得以遏制,但无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也没有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尚未达标排放。沿河支流居民生活垃圾堆放不规范,没有定期收集处理,汛期直接冲入主河道,直接成为了水体污染源。建议:夯实基础设施。在进一步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场、弃土场建设的基础上,逐步推进乡村沿河两岸群众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垃圾场、弃土场的选址修建,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建筑垃圾规范处理,切实从源头上保护河道。
3、库区水面及沿线河道环境治理难度大。我县三大库区形成后,沿岸的乡镇、工矿企业、旅游交通等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动物尸体等随着汛期河水进入库区内,漂浮在湖面、滞留在库尾、冲刷散落在河道沿线,为我县的环境治理增加了不小的难度。建议:对于打捞上岸的秸秆、树枝、塑料泡沫和生活垃圾转运至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公害处理;对于打捞上岸的各类死动物进行挖坑、消毒、深埋;县政府函告所属电站,按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要求三大库区电站落实经费、人员进行常态化治理;划定河流两岸在内的禁养区方案,并严格进行管理。
4、现有人员力量薄弱且乡镇河长制办公室人员身兼几职现象普遍存在,有的工作人员为了应付县级检查或上报的数据报表,自行编造数据上报完成任务了之。建议:加派专职工作人员,多落实工作编制,减少一身兼几职的普遍现象,切实把河长制的工作落到实处。
5、我县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平缓,河长制工作专项资金落实有一定难度。造成工作滞后,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建议: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各级拨付专项工作经费较少,请求县级进一步加大经费的投入,助推河长制工作。
6、宣传引导不够到位。对农村生活水环境保护治理的宣传引导不足,群众参与度不够,上下整体联动的工作氛围尚未完全形成。建议:由县河长制办公室牵头,狠抓宣传引导。深入开展全民护水节水宣传教育行动,把群众、媒体、志愿者、民间环保组织等动员起来,不断增强对河流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以实际行动参与河流水质保护工作。在全县形成爱水、护水、惜水的浓厚氛围。
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4
摘要:河长制的推行与落实使采砂管理工作面临着全新的机遇与挑战。本文对采砂管理现状进行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以现存问题为依据,以河长制工作为基础,提出有效的管理建议,从而为河道采砂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解决策略。
关键词:河长制;采砂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V85+TV879【文献标志码】A
砂石作为河流生态系统的主要部分,随着建筑水土设施、拦截水库,河道砂石量大不如前。当前,砂石成为了宝贵的资源,应加强对其重视程度。与此同时,砂石也是使用频率极高的建筑材料,城市化的建设对砂石有大量需求。因利益驱使,部分地方河道无限制的开采,对河势稳定情况产生严重影响,甚至对桥梁、码头等涉河基础设施的安全产生威胁。以河长制平台为依托,提升采砂管理力度,将水利行业监管制度落实是相关工作人员所要解决的问题。
一、河长制下采砂管理的重要性
无限制的采砂会对水资源的利用和堤岸等设施的安全性产生消极影响。因此,加强监管采砂工作对河长制任务的完成有积极影响。如果采砂工作的开展继续不受限制,会致使河床下切、河床渗水量显著增加且库存水位及河道水质量严重下降,严重限制供水能力及供水质量。提升引水及相关处理工作的成本能对水资源进行保护,并且是河长制落实的必然需求。无节制的采砂使河床结构及水流走势得以改变,并使河床的稳定性及完整性遭到破坏,最终致使河床失去平衡,且河槽下切会致使河岸工程崩塌,采砂会破坏河流系统的完整性致使水生态抵御力下降。采砂工作有着极为丰厚的利润,但未经许可要求无节制、无限量、无深度的采砂情况时有发生。在此环境下,加强采砂管理力度是河长落实的需求。
二、河长制下采砂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完善性
国务院修订研讨《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但至今仍未将其推行于落实。当前,我国缺乏完善的河道采砂管理体系,管理工作开展中存在混乱、分割条款等问题,且当前采砂管理体系不具备可操作性。此外,还需以人、砂、石、船、采、运、销等环节为明确相关工作管理规范。同时,在对采砂工作进行管理期间,相关法律法规不具备权威性。因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完善性,从而限制采砂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
各层级河长直接负责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相应组织领导也应对该工作进行管理,牵头组织应清理整整治采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中包括非法采砂。当前,各级层所长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名实不符的问题。除此之外,河长制的落实应与地方工作人员进行衔接,将责任落实具体,确保各级层人员均有各自负责的工作内容,从而将采砂管理制度与河长制的落实进行有效结合。
(三)监管工作存在不足之处
采砂工作管理部分环节存在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采砂设备管理环节不能对船舶建造及改建进行高质量监管、最终导致市场流入新采砂船;砂石运输管理过程中,海事部门不能够对三无船舶进行有效的监管,不能对未经许可或是采砂期不合理的船舶进行管理。从而导致存在非法运沙的现象发生;在砂石销售管理过程中,未设立完善的监管机制,从而导致市场上随意售卖非法砂石,交接水域联合监管力度不足,时常出现偷偷采砂的情况。与此同时,信息化采砂管理的创建相对落后,缺少自动化监管设备,当前的执法力度及监管手段无法使精细化管理需求得以满足。
(四)打击力度不足
城市化建设需要大量砂石材料,且对其要求极高,在此情境下,河道采砂成为了暴力行业,偷采砂石、盗采砂石等情况时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时常发生,且当前针对盗采偷采等行为的形式惩罚手段落实不到位。通常情况下仅采取行政手段来管理非法采砂行为,仅采取扣押设备、查封、罚款的方式对进行处罚,《采砂管理条例》提出非法采砂行为最多罚款30万元,这一金额与采砂利润相比微乎其微。由此可知,当前针对非法采砂的处罚力度不足。
三、河长制下采砂管理对策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将河长制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完善采砂监管政策及制度。将《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全面落实,通过法律手段方式落实河长责任,使采砂管理责任制与河长制有效结合。以人、砂、船、采、运、销环节为重点开展监管工作,将河道砂石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完善采砂船、采钞机及采砂船登记、案件移交制度及非法采砂量刑标准,在疏堵结合的基础上是机制砂行业规范体系得以完善,并且加强制度的推广力度,从而缓解砂石问题问题。与此同时,应开展疏浚砂试点,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使各地方政府扩展河长制管理范畴,将疏浚砂的管理纳入其中。
(二)责任落实到位
充分发挥党政领导任职河长的优势,提升对采砂管理的重视程度,存在采砂管理的河道应落实河长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及行政执法责任人,并采取多媒体的方式公布于社会接受大众监督。将高位推动作为首要原则,采取签订责任书的范式落实监管责任,并将相关制度落实到位,同时,应将采砂管理的成效及情况纳入河长制度考核体系中,对其进行严格问责。针对在采砂管理过程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致使河道出现问题的河长,應对其进行严格问责。
(三)提升监管力度
落实河长管理制度的主要方式就是河长巡河,河长巡河能够推进河长工作的完成与进展,是发现并解决采砂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主要方式。对河长制工作平台进行有效利用,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对河湖采砂工作进行监管及巡查。河长应将河道管理范围内胡乱采挖的问题作为巡查重点,提升对河段重点水域的巡查次数,监管直至河道采砂工作最后一公里。以河长制工作平台为依据,创建重点河段及敏感水域范围内的建构系统,通过无人机、卫星感应或视频监控等多媒体技术手段,对采砂活动区域、机器、车辆及堆砂厂进行高效监管,从而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采砂行为的出现。采砂动态监测制度的有效落实能够使监管精准度得以提升。各层级的河长应深度落实河流采砂监管机制,提升跨区域及流动性采砂管理,为交界水域采砂管理秩序提供有效保障。
(四)提升非法采砂打击力度
对河长制平台进行有效利用,在河长的领导下,借助相关部门的力量,展开水利部门治理工作,督促相关部门采砂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公安部门应对非法采砂进行严厉打击,刑事部门应积极侦查相关工作。信息部门及工业化部门应对采砂及运砂船的制造及应用进行高效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应监管运砂船舶的流动走向。市场监管部门应提高对砂石经营的监管力度。各层级河长应创建水利部门将问题线索移交,公安部门应积极扫黑除恶,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严厉惩罚。
四、结束语
河道采砂直接关系到防洪供水及社和基础设施的安全性,此外,还能够对河势的稳定情况产生影响。与此同时,沿河的群众及沿河地方经济水平的提升均受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影响,河道采砂的管理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如何在河长制平台下提升财产管理力度是相关工作人员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当前,河长制下采砂管理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缺乏完善性、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工作力度不足、打击力度不足的情况存在,想要提升河道采砂监管的力度,就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落实责任、提升监管力度,并且提升非法采砂打击力度。只有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处理,才能够使采砂工作管理质量得以提升。
参考文献
[1]沈霞,王雪松.浅析河道采砂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江淮水利科技,20XX(4)
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5
工作开展情况
强化责任落实 年初牵头制定《千秋镇河长制xx年度工作
方案
》,明确河长制年度目标任务,严格落实镇级河长、村级河长工作职责。重新组建河长制办公室,优先拨付经费,完善配套,推动全镇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重抓巡查调研 主持召开全镇河长制专题会议7次,及时传达上级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镇河长制工作中的难点、痛点,落实下一步推进措施。全年巡河22次,现场督办交办问题xx年镇级河长累计巡河295人次,村级河长巡河884人次,有效推动了河长制工作落地落细、见底见效。
深化”三乱”整治 我镇河道管辖范围内共有网箱665只,渔罾 樘,渔簖63只。我镇及时成立”三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八个整治工作组,分别由分工领导、包村干部带队,进驻养殖户家中,包干到户、责任到人,未拆除一律不得”撤兵”;明确辖区村居书记为拆除第一责任人,设立”军令状”,如期未拆除一律免职。经过一个月的时间,网箱、渔簖已全部拆除。
造浓舆论氛围 建立”千秋镇河长制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全年推送信息 5篇,被县河长办微信公众号选用6篇。充分利用广播、集镇电子屏、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宣传报道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贡献”的河长制工作新格局。
加强督查考核 采取定期检查、日常抽查等方式,由镇河长制办公室牵头,由各村(居)干部、村民代表、老党员等组成检查组开展督查考核工作,定期督查考核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任务数,确保全面落实到位。坚持把督查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倒逼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
存在问题
日常保洁难度较大 群众治水护河的意识还不强,参与的”积极性还不高,乱倒、乱排等现象还屡有发生。同时上游流入我镇境内漂浮垃圾及水生藻类较多,拦截清理难度大。
监管难度还比较大 我镇境内河流分布多、流域广,工作任务和治理措施不够细化,加之人力物力投入不足,部分地段、时段巡查监督不够。
专业人才相对缺乏 村级河长一般由村书记或村主任担任,对水利知识了解较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河长制工作的有效落实。
下一步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新媒体,对全面推行河长制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让全镇上下广泛了解河长制,增强群众保护河道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营造关爱河道、珍惜河道、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主动向社会公开河道动态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夯实工作重点 严格落实”一河一策”,新建生态示范河道 条。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农业废弃物治理;开展射阳河水源地保护行动计划,巩固河道”三乱”整治成果,坚决打赢碧水、蓝天保卫战。
严格督查考核 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加强对镇村河长的绩效考核,根据不同河道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
建立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定期会办、定期巡河工作机制,及时交办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大力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公约等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环保意识,构建治水、管水、护水长效机制。
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6
摘要:文章概述了辽宁省庄河市河长制的发展情况与成效,指出了河长制工作的不足,并针对目前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应对政策。
关键词:河长制;管理制度;问题与对策;庄河市
庄河市位于辽宁省东南部,大连东北部,黄海北岸,辽东半岛东侧,处千山山脉向黄海的过渡地带。地处北温带,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具有一定的海洋性气候特征。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历年平均气温为9.1℃,历年平均降水量为757.4mm,其中7、8月份降水量占全年降水的56%。庄河境内河网密布,河流总长度882km,其中流域面积大于100km2的河流有13条,大于50km2的有22条,大于20XX2的有53条,素有“庄庄有河”之美称,是辽南地区重要的水源地。近年来,庄河不断加大河道整治力度,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庄河市的水资源与水生态问题依然没有彻底解决。倾倒垃圾、违章排污、围垦放养、以及河沙盗采等问题时有发生,但水利主管部门因人力、物力有限而难以全面有效地防止以上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河长制为解决以上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与制度保障。
河长制一般是指由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河长”,负责管辖内的河流整治与管理,从而实现河道的水资源安全与水环境、水生态状况的改善。该制度是我国在日益严峻的水资源短缺与水环境污染压力下出台的创新治理模式,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更是标志着该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的开始。许多地区的实践经验表明,河长制有助于加大河湖整治力度、有效保护水资源、促进改善水环境,具有较大的推广价值。
1庄河市河长制发展情况与成效
1.1组织体系初步建立庄河市是辽南地区极为重要的水源地,因此在水利管理体制建设与创新方面也一直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对河长制的推广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尝试。庄河市的水利主管部门学习借鉴了其它地区河长制推广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建立了完整的市、镇、村多级河长管理体系雏形,初步实现了境内的.监管全覆盖目标,基本创建了层层督办落实的工作格局。
1.2情况调查工作全面开展
为帮助“河长”摸清管辖内河道的具体情况从而制定科学合理的管治政策,庄河市的水利主管部门借鉴了外省河长制“一河一档”工作经验,全面开展了河道情况调查工作,分别以文字叙述、表格数据、以及图片影像等形式对每条河道的基本水文地质条件、水利建设成效、水环境与水生态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建立档案,同时正在积极探索全市水利信息与数据共享的基本模式与实现方法。
1.3整治力度明显增强
在推行河长制之前,水利主管部门因人力物力有限且有大量的常规工作处理,无法对全境内的364条河流进行时时的监管,因此倾倒垃圾、违章排污、围垦放养、以及河沙盗采等现象屡有发生。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部分违法违规者甚至对水利管理人员进行反向的时时监控,从而使得主管人员虽对违规情况心知肚明却因无法捕获事实证据而得不到处罚权。在尝试河长制之后,庄河市各地区均设立了“水管员”,明显增强了全市的河道整治力度。
1.4齐抓共管氛围基本形成
水利主管部门行政手段相对单一,因此无法独自对复杂情况进行有效的处理。例如,水管部门不具备严格的刑事执法权力,面对不法分子不具备实际的执法威慑力,甚至管理人员还会受到不法分子的人身安全威胁。在河长制的水管思路下,庄河市水利主管部门积极寻求与公安、司法、环保等部门联合工作,并以常规巡查、突击检查、和群众监督等多种方式对违规现象进行控制与处理,基本形成了多部门齐抓共管的氛围。
2庄河市河长制工作的问题与不足
2.1考核与问责机制不健全
庄河市的河长制建设还只处于初步的摸索尝试阶段,因此尚有许多的不足之处。目前,庄河市河长制的考核标准尚未成型,各地的水管员基本享有固定的薪酬标准,因此可能出现“河长”治理积极性不高的现象。另外,庄河市河长制的问责机制尚未明确,例如,出现问题应由谁负主要责任?是上级主管单位还是属地单位?是当地的党政主要领导还是负责具体业务的水管员?因此可能出现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的现象,而这必然会导致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降低相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的效率、并有损主管部门的社会形象。
2.2监控与监测能力不足
目前,庄河市的河道监控与监测能力严重不足,尚未建设成覆盖全境的水位—流量监测网络和水质监控体系,从而降低了“河长”的快速反应能力。在遇到严重洪水灾害或水污染事件时,“河长”无法第一时间获取最新进展情况,从而无法采取最合理的紧急应对措施,增加了潜在的水害损失。同时,“河长”也无法基于大量的数据提供科学合理的长效管治方案。
2.3专业化管理水平较低
河道管理工作属于“知识密集型”任务,对水利专业知识的需求较高,不但要求管理人员能够全面掌握辖内河道基本情况、学习常规工作方法与措施,更要能根据复杂多变的具体情况作出专业的应对措施。但庄河市水利专业人才匮乏,尤其是水管人员一般要以选任当地人为宜、客观上限制了水利专业人才的流动,使得管理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河长制目前主要是以人治而为主,其实施效果对水管人才的主观素质依赖度较大,因此庄河市目前较低的专业化水平可能会导致各地水管人员“乱作为”的风险。
2.4公众参与程度较低
目前,庄河市的河道管理工作还是以主管人员承担几乎全部的任务,公众参与程度较低。这一方面使得许多正确而合理的管理工作难以得到群众的真心理解与热忱支持,增加了管理工作的阻力与成本,降低了工作推进的效率与效果;另一方面也使得居民节约用水、水环境保护等意识始终无法得到大幅提高,水资源浪费、水质污染事件、违法违规现象依旧随处可见,不断增添庄河市的河道管理问题。
3庄河市河长制管理制度问题对策
3.1完善职责与权限体系
庄河市水资源与水环境治理是一项既紧迫又持久的工作,需要基于现实情况不断对其进行优化与改进。针对目前庄河市河长制考核与问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未来应借鉴其它地区的成功经验,由法律与商业咨询等领域的专业人员定制明确合理的职责与权限体系,并根据试行效果不断完善调整。同时,应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将各职责与权限细节明确地形成文件,对“河长”人员进行公示,将职责与权限界定结果交由相关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其工作进行督促与评价。
3.2增强信息收集能力
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7
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街道领导十分重视河长制工作,设立街道双河长以及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成立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制定工作例会制度、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督察制度以及巡视检查管理制度等。制定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沟、渠违法建设、垃圾、排污口台账。及时召开街道河长制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等会议,及时传达上级部门河长制的相关工作文件和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部署各项工作。现把20XX年河长制工作相关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巡河情况
1、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提高事件处理效率,根据市河长办要求,街道河长办按照有关要求下载“北京河长APP”巡河版,以双正职河长名义注册账号,并于3月1日起正式开始使用APP巡河。街道总河长在巡河中发现油库沟源头从门头沟界流入大量污水,利用“巡河APP”上传市河长制管理平台,市水务局立即协调门头水务局、石景山河长办以及街道领导,查源头,找原因及时治理,现通过(门头沟水务局,石景山河长办,街道河长办)共同治理,将污水全部引入地下排污管道,现已完成污水彻底治理,目前无污水外流。随着夏季汛期的到来,发现从门头沟段冲出大量白色垃圾物。街道河长在出水口安装隔离栏杆,尔后对栏杆上吸附的垃圾进行清理,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另外在巡查中还发现潭峪沟自然沟渠段还存在大量生活垃圾,街道河长组织人力、机械对沟内的垃圾、石料等进行清理,共清理垃圾约20XX,恢复河道整洁,保障排洪通道畅。
2、做好区级河长巡河的保障工作,区级河长定期到街道辖区内河道进行巡河工作,每一次巡河,街道河长都高度重视,巡逻中及时做好请示汇报,不隐藏和瞒报问题并积极处理,共同保证河道的正常维护和管理。
3、落实河长办专职巡河制度。河长办专职巡河队伍全天候对辖区内河道进行巡查,主要是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违法排污以及其他涉及河湖生态环境安全的管理工作,重点检查管理范围内的垃圾渣土、违法排污、新增违法建设、水面漂浮物、水体恶臭等河湖生态环境问题。每日巡查,并做好巡河记录。
二、清四乱、清河行动
根据《石景山区开展河湖水库“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于20XX年8月起,在辖区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五里坨街道在“清四乱”摸排中,共发现疑似“四乱”问题三处,1、黑石头沟双泉寺桥南侧,存在围垦一处,占地大约20XX2、潭峪沟上游桥洞下有畜牧养殖,占地大约20XX;3、潭峪沟养老院南侧垃圾15方。经过区河长办和街道河长办与村民协商、讲法规、讲政策。在河长办与村民的共同配合下,于9月中旬对乱堆、乱占问题进行了彻底清除。
下一步,对河道管理要充分发挥两级河长的作用,加强河湖水域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同时,要积极宣传引导群众参与,为河湖管理保护营造良好氛围。
三、排污口的治理工作
一年来,街道对往河道排污口管理本着发现一个封堵一个的原则,本级能处理的本级处理,处理不了的协调管委相关科室、水务、河长办以及市排水集团处理,全年累计封堵排污口90余个。
问题:目前在巡逻中发现,黑石头沟炮厂段仍有污水外流,因地势复杂,源头不清,正在处理。其次,对高井沟(高井村)以及黑石头沟(建材小区),高井沟两侧大量的平房,地下排污管线不健全和完善,以及居民生活习惯仍有少量污水随意外排。建材小区后侧也紧邻黑石头沟河道,居民随意向沟里扔垃圾现象明显。下一步加强宣传管理。
四、其它管理工作
1、投诉机制和转办单处理
全年度接到河道的投诉和转办单共15件,其中5件污水直排河道,10件是河道垃圾,街道河长办都能第一时间到达问题点位,查原因,找源头,及时处理。及时反馈。销帐百分之百。
2、环保断水面监测点位上报。为进一步维护好水质达标,督促各级对河道水质共同担责,永引渠联勤部东门外河水断面被区环保局拟定为水质达标监测点位,对周边环境,上下游流水流量情况进行不断观察,符合水质监测条件。监测点位确立,更加明确街道河长治理水周边环境提供有力依据。
3、最美河湖参选测评
南马场水库参加最美河湖参选,市相关机构人员在八月份对南马场水库进行了评测。
4、一口一牌工作,便于加强管理,对辖区内河道共公示牌共立30余块公示牌,对河道雨排口共增加标识牌97个。
五、不足
1、街道河长制机构单一,基层事务繁杂,有顾头不顾尾的现象。
2、对政策的宣传引导不足,下一步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道水环境的管理,让河道管理溶入到居民生活中去,共同维护河道环境。
3、对巡逻和保洁两支队伍的监督机制不全。工作随意性大。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奖惩机制。
六、下一步建议:
1、对黑石头沟,潭峪沟自然沟渠进行治理,加强保护和提升景观。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对潭坝进行景观改造。(长远考虑:五里坨地区地处五里坨污水处理厂距离不远,引入中水,提升加强油库沟,高井沟水景观建设。)
2、五里坨地区沟渠较多,建议适当增加保洁和巡视员的投入费用。五里坨地区目前处于浅山区,也是拆迁新建的关键时期,河道两侧工地多,对河道保洁和排污治理增加了不小的难度。
3、加强对河道管理的的培训,目前,街道河长办工作人员对河道的管理仅仅促限于清理垃圾。对生态水资源管理缺乏专业知识,建议适当培训。
4、协同多部门联动管理,河道执法难度大。河长办针对河道违法情况速手无策的情况也有发生。
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8
河长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水环境行政权力的集中统一,更好地解决了水环境治理过程管理多头、责任不明确、相互推诿等问题。但由于河长制建立时间不长,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认识不够,业务不熟悉。有的河长巡河不到位,掌握情况不清,有的甚至不了解河湖基本情况和污水出口设置情况;
二是宣传不力,职责不明。镇、村级河长宣传不到位,渠库河长基本只挂名。部分河段流域长跨区域管理不便,协调不力,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
第三,群众参与度不高,保护意识不强。民间河长尚未真正发挥作用,特别是城市污水处理、工矿企业污水排放、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控制等。
为此,建议:
1.提高认识,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河湖库治理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因此,政府部门要提高认识,重点落实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恢复、执法监督六项任务。要进一步配备强镇、村两级河长,提高民间河长普及率,实现河湖库全覆盖;严格落实各级河长职责,构建河湖治理长效机制,形成一级、一级的工作格局。
二是抓住重点,进一步加快重点工作。一是加快项目建设。各级河流负责人应督促有关部门深入规划,积极申报项目。各职能部门和项目责任单位要牢牢把握项目,制定详细的推广计划,加强协调调度,有效解决项目推广中的问题和困难,促进项目的尽快实施。二是加强治理。根据制定的一河一政策计划和污水出口改造计划,统筹调度,加快推进,确保污水出口按时间节点完成销售号,确保湖水库水质达标。三是解决突出问题。各级河流负责人应加强对河流和水域岸线的管理,清理湖水库堤防岸线
,禁止农民在堤防内开垦种植
及时拆除河道内阻碍泄洪的渔网、清理水面垃圾和漂浮物。要加强日常巡查,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对所管辖河段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破坏水环境的突出问题,实现河湖库管护常态化。
三、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各部门要坚持统一领导、自觉服从指挥、密切配合协作、主动承担任务;各级河长要加强指导调度,科学调配力量,督导相关责任单位履行职责,切实形成河流管理保护合力。要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加大城乡水资源保护和项目资金投入,逐步建立长效、畅通、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追责。
四、全民参与,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方面,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加强水法、环境保护法等宣传,大力宣传河湖库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形成全社会关注水环境治理的浓厚氛围;要因势利导,充分动员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力量参与到水环境治理工作中来,形成保护河湖库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风尚。在社会监督方面,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进一步发挥好“民间河长”作用,并在媒体上对各级“河长”上一年度的河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9
一、前言
河长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旨在保护和管理我国的水资源。虽然在实践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挑战。本文将探讨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
二、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
1. 责任不清
由于河长制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单位,责任分散,导致责任不清。在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只是简单地组织了一个河长办公室,并没有真正落实责任。
2. 缺乏资金支持
河长制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支持其运作。然而,在一些地区,政府并没有给予足够的资金支持,导致河长制无法有效地开展工作。
3. 信息不畅通
信息不畅通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信息孤岛现象严重,各级政府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
4. 治理手段单一
目前,针对水体污染治理手段单一。主要采用传统的管控方式来解决问题,缺乏创新性和可持续性。
三、建议
1. 建立河长制工作的责任体系
政府应当建立一个明确的河长制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义务。政府应当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2. 加大资金投入
政府应当加大对河长制工作的资金投入,为其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同时,政府应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河长制工作中来。
3.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政府应当建立一个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以便各级政府之间能够及时地分享信息。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建设智能化平台来提高信息共享效率。
4. 探索新型治理手段
政府应当探索新型治理手段,如生态补偿、市场化治理等。这些新型治理手段具有可持续性和创新性,并且能够更好地解决水体污染问题。
四、结论
总之,河长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在实践中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然而,在实践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挑战。为了更好地推进河长制工作,政府应当建立明确的责任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并探索新型治理手段。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和管理我国的水资源。
通过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反思,可以推动河长制工作的改进和完善,提高河流管理的效果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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