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是为了规范、提升驾培行业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针对驾培机构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计划。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驾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仅供大家参考。
驾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
为切实加强全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根据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杭交发〔20xx〕74号),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源头治理工作方案》(杭公交〔20xx〕7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强化驾培机构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学员合法权益保护、强化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标,以未落实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和学时为整治重点, 大力推进驾培监管平台与公安考试系统联网对接,有效打击伪造学时数据、篡改培训系统数据等造假行为,进一步提升学驾人员驾驶水平和满意度,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和制约驾驶员培训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问题,营造更加规范、有序、稳定的驾驶员培训市场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局成立全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静
成员:马炯、吴玮、王星刚、张宏凯、连志强、陈晓龙、王旭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吴玮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推动落实等工作。
三、整治分组
(一)现场检查组:
第一组:区交通执法队城区中队、吴玮、潘福生、茹意炯、胡云峰
检查驾校:杭州临安天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杭州临安保通实业有限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杭州临安区钱王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临安铭天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第二组:区交通执法队青山中队、吴玮、潘福生、茹意炯、胡云峰
检查驾校:杭州蒋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
第三组:区交通执法队於潜中队、吴玮、潘福生、茹意炯、胡云峰
检查驾校:杭州临安乐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第四组:区交通执法队昌化中队、吴玮、潘福生、茹意炯、胡云峰
检查驾校:杭州临安浙驰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二)网络抽查组
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通过运用“两平台”(杭州市机动车驾培监管服务平台、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公众服务平台),每天安排专人负责对七家驾校的培训教学日志、教学视频等进行抽查,抽查数量不得低于驾校自有车辆的10%。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通过分析研判,发现抽查的数据存在异常的,抄送区交通执法队,经核实存在违规行为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杭州市机动车驾培监管服务平台:张云燕
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公众服务平台:水雨婷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驾培机构资质条件情况。对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13)(以下简称“两个国标”)的标准和规定,检查驾培机构与准入条件不符的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1)。
(二)驾培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检查教练员、教练车、学员管理情况(见附件2)。未按照国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进行教学;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弄虚作假;向培训未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与学员书面签订交通运输部和工商总局印发的《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含电子合同),签订率达到100%;未按要求落实“先培后付、计时收费、第三方托管”服务模式的,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3)。
(三)教学内容和培训学时有效性情况。机动车驾驶培训计时终端计时教练员、学员与实际教练员、学员不符;一人签到签退多人轮流培训;使用照片、小视频等进行签到签退;篡改教练员、学员基本信息,篡改学时记录;未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学时、里程推送数据等,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4)。
(四)违规使用计时设备情况。私自调整、移动、遮挡摄像头;私拆车载计时培训终端设备或外接其它设备等。现场检查车载视频监控能否正常使用,驾驶培训计时设备是否完好。
(五)驾培机构面签和实际培训驾培机构一致性情况。核实全市驾培机构面签和实际培训学校是否一致。
(六)针对外设招生站(点)管理情况。未备案外设招生站(点),严重影响并扰乱杭州驾培市场秩序,加大整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七)驾培机构聘用教练员资质情况。一是核查驾培机构聘用的教练员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5);二是核查驾培机构聘用的结业考核员是否持有二级(含)以上教练员资格证,且在近二年的教学质量信誉考核记录均为合格以上。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审核驾培机构资质。各检查组要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按照“两个国标”,对辖区内所有驾培机构的培训资质进行复核,重点核查管理制度、教学人员资质、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教学车辆等。对教练场地、培训规模、教练车、教练员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驾培机构的主体责任,按实际情况限期整改,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严格落实整改责任;二是创新经营模式,引导行业集约化经营;三是一律采取降低驾培机构信用等级、限制教练车辆发展、停业整顿等措施,直至取消驾培资质,确保驾培行业规范有序。
(二)严格实施结业考试制度。各检查组要督促驾培机构强化培训过程管理,严格按照大纲规定的学时和内容进行培训教学。严格执行驾驶员培训结业考核结果逐级确认的方式,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主体。一是从严把好结业考核关,全面杜绝违规培训、虚假学时上传等问题,结业考核员不具备二级(含)以上教练员资格证、不按规定进行结业考核或结业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结业考核员备案资格;二是严格教学活动监督管理,对有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收受或索取学员财物的教练员,严格落实考核和退出机制。
(三)落实安全应急常识培训。要求驾培机构强化“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的培训教学,从20xx年8月15日起,对新注册的初学驾驶人,开展2个学时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学习(见附件6),学习内容由公安部门免费提供,驾培机构要做好宣传引导。
(四)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各检查组要结合日常管理及驾培监管服务平台异常数据研判情况,制定重点检查驾培机构名单,检查计划,组织执法力量进行现场检查。凡是在整治、检查、倒查中发现驾培机构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数据、违规发放培训结业证书的,依法严肃查处,责令驾培机构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发现教练员使用电子设备刷学时、教练车辆用于出租、转让学员、以各种名义向学员索取财物的,制作现场笔录,取消教练员备案,列入黑名单,依法从重从快处罚。
六、整治范围
全区七家驾培机构
七、时间安排
(一)宣传自查阶段(8月18日——8月25日)。各驾培机构要按照文件要求,制定符合驾校实际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及时召开驾校内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传达文件精神,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26日——10月16日)。各检查组要在驾培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专项整治内容和辖区工作实际,认真核查驾培机构的培训资质,研判驾培监管服务平台的异常数据,做到现场检查与网络巡查、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对查实培训资质不符合国标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对查处的不法行为,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形成高压态势。
(三)总结上报阶段(10月17日——10月31日)。各检查组要对此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并撰写活动总结材料上报。要求于10月28日之前将总结材料及检查表(附件1、3、4、7),报送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维修驾培科(联系人:茹意炯,63966719)。
(四)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加大违法违规培训监督查处力度。各检查组要结合辖区驾培行业实际,进一步固定集中整治阶段中确定的抽查比例、查处的方式方法、处罚的适用条款等相关信息,及时总结提炼集中整治阶段的做法和经验,挖掘、提炼具有推广价值的模式、做法,探索促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规范化,固化为日后驾培行业安全监管长效管理模式,并撰写活动总结材料,于12月31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办公室。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既是贯彻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打造“品质驾培”目标的需要,也是规范驾培行业全面发展的需要,希望各检查组、各驾培机构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成立工作组,落实责任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专项整治活动能否真正取得实效,关键要看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切实解决。要围绕专项检查的目标和重点内容开展,切实找准着力点,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方法有效就采取什么方法,确保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三)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正确处理专项整治活动与各项管理工作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联合整治活动同日常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同行业管理的业务培训结合起来,同最美行业创建结合起来,同安全隐患治理结合起来。各检查组要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整合优势资源,提升基础保障能力。要组织骨干力量,加强监管执法和指导服务,扎实推进驾驶员培训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通过内部网站、杂志及政务信息平台,不仅要做好活动前的宣传动员,让驾培机构、教练员、学员充分了解活动意义、内容、要求,而且要做好活动过程的动态宣传、信息传递及活动之后的长效机制构建宣传。
驾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
一、背景和目的
驾培机构是培养和提高驾驶员驾驶技能的重要渠道,对于交通安全和道路秩序的维护起着重要作用。然而,一些驾培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培训质量不过关,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为了加强对驾培机构的监管,提高驾驶员培训质量,保障交通安全,制定驾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整治目标
1.整顿驾培市场秩序,清除违法违规驾培机构;
2.提高驾培机构的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
3.加强对驾培机构的监管,确保安全有序的培训环境。
三、整治措施
1.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驾培机构的备案制度,对所有驾培机构进行登记备案,查验其是否具备合法资质。对违法违规驾培机构进行清理整顿,注销其备案资格。
2.提高师资质量:对驾培机构的教练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教学能力和道德素质。对教练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教学水平。
3.加强培训质量管理:建立驾培机构的质量监控机制,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培训质量符合标准。加强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跟踪,及时纠正学员的不良驾驶习惯。
4.加强设备管理:对驾培机构的培训车辆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技术状况良好。禁止驾培机构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和设备进行培训。
5.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驾培机构的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了解驾培机构的合法合规情况,提高公众对驾培机构的监督意识。
四、工作推进机制
1.成立驾培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建立健全驾培机构整治工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进驾培机构整治工作。
4.定期召开驾培机构整治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进展,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五、工作效果评估
1.建立驾培机构整治工作的评估指标体系,对整治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2.对取得突出成绩的驾培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整治工作不力的驾培机构进行通报和惩处。
六、工作保障措施
1.加强对驾培机构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强对驾培机构整治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培养,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执行能力。
3.加强对驾培机构整治工作的宣传,增强社会对整治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通过以上整治措施和工作推进机制的建立,将有效地整顿驾培市场秩序,提高驾培机构的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交通安全和道路秩序的维护。同时,通过工作效果评估和工作保障措施的完善,进一步提高整治工作的效果和可持续性。
驾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
一、整体目标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为驾培市场营造公平竞争、依法经营、规范发展的环境,提升驾培服务质量,确保广大驾驶学员的安全和权益。
二、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驾培市场监管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驾培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工作的实施计划和措施,明确各参与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加强驾培市场监管力量,增加执法人员数量,提高执法能力。
2.加强驾校管理
加强对驾校的审批和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驾校评估机制,对驾校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驾校进行整改,必要时暂停或撤销其经营许可证。
3.规范教练员管理
加强对教练员的资质审核,提高其教学能力和教育水平。对取得教练员资格证后表现不良的教练员,予以暂停或撤销资格的处罚。加强教练员的日常监督,对其教学行为和服务态度进行评估。
4.加强学时管理
规定学员的教育训练时间,保证学员接受足够的培训,增强其安全驾驶技能。对学时不足的,不予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5.整治违规收费行为
加强对驾培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管,制定明确的收费标准和项目,并公示在驾培机构内外。对违规收费的机构予以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6.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通过媒体、广告等渠道,加大对驾培市场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认知和参与度。同时,加强对驾驶学员的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工作措施
1.建立投诉举报机制
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邮箱,接受群众对驾培市场违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并对所有举报和投诉进行调查核实。
2.加强执法力量
加大对驾培市场的执法力度,加强对驾校、教练员等的日常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公开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3.建立驾校评估机制
制定驾校评估标准和程序,对驾校进行定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驾校是否继续经营的重要参考。
4.加强教练员培训
建立教练员培训机制,提高其教学能力和教育水平。加强对教练员的培训考核,定期举办教育研讨会,提高教练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5.开展重点驾校和教练员整治行动
对问题严重的驾校和教练员,进行重点整治,对其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工作保障
1.加大执法力量
增加驾培市场执法人员的数量,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宣传教育
加大对驾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依托媒体、宣传栏等渠道,提高广大驾驶学员对驾培市场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度。
3.加强协调合作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高效推进。
以上就是关于驾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一些基本内容。通过以上工作,相信将能够有效地规范驾培市场,提高驾培服务质量,保障广大驾驶学员的安全和权益。同时,也将为驾培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驾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
一、背景分析
近年来,驾培机构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违法违规经营、教学质量不过关、服务不到位等。为了加强驾培行业监管,提升驾培服务质量,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势在必行。
二、目标与任务
1. 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规范驾培机构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增加学员满意度,促进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
2. 任务:
(1) 全面摸排行业现状,建立行业数据统计分析体系;
(2) 制定行业标准,明确驾培机构经营要求;
(3) 加强监管力度,严查违规机构,依法查处;
(4) 提升教学质量,优化培训方案;
(5) 完善服务机制,保护学员权益。
三、工作措施
1. 加强监管
(1) 加强对驾培机构的日常检查,对不合规机构查处停业整顿;
(2) 完善举报机制,加大对违规举报工作的奖励力度;
(3) 定期组织行业自查自纠,及时消除潜在风险。
2. 规范经营
(1) 建立驾培机构信用档案,对经营行为规范的机构进行表彰;
(2) 制定行业标准,明确驾培机构的资质要求和经营行为规范;
(3) 鼓励驾培机构融入社区,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
3. 提升教学质量
(1) 完善新型驾校教学模式,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 增加教练员培训力度,提高教学水平;
(3) 配备先进的教学设备,提升教学效果。
4. 完善服务机制
(1) 建立学员服务评价体系,对服务质量和满意度进行评估;
(2) 提供便捷的在线服务平台,方便学员查询相关信息;
(3) 加强学员权益保护,解决学员投诉和纠纷。
四、工作保障
1. 加强领导督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2. 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评估体系,进行定期评估和梳理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3.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加大对驾培机构的监管力度。
五、工作预期
经过专项整治工作,驾培机构将变得更加规范、科学、高效,可以更好地满足学员的需求,提升服务水平,培养更加合格的驾驶员。同时,可以推动驾培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驾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5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驾培行业监管,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建立良好的驾驶培训环境,保障教学安全,维护学员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此次驾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和领导,成立紫金县驾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顿工小组。
组长:谢炯坤
副组长:白锦辉、贺作先
成员:谢志通、杨紫云、彭振祥、贺国华、王文泉、罗晓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交通管理总站,由杨紫云同志为办公室主任,王文泉同志为副主任。主要负责对全县驾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1、驾培机构经营情况。对辖区内各驾培学校是否合法经营,教练场地、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是否符合许可资格条件;驾培机构名称、经营许可证号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教练场地址、报名点地点与实际许可情况是否一致。
2、教练员管理情况。各驾培学校是否对教练员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是否存在聘用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收受或索取学员财物的人员担任教练员的情况。
3、教练车管理情况。各驾培学校是否按照规定对教练车数量进行管控;是否安装符合要求的车载终端及相关安全设施;是否建立健全教练车技术档案。
4、规范招生情况。是否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签订标准化合同文本并与学院签订合同;是否存在涉嫌参与“外地班”招生行为。
5、学员培训情况。重点检查《机动车驾驶培训与考试大纲》贯彻落实情况;网络远程教学是否选用符合《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远程理论教学技术规范》要求的教学平台;模拟设备教学是否符合《机动车驾驶培训与考试大纲》的要求;是否存在培训数据篡改或伪造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培训经营行为。
四、时间安排
自3月18日至20日,利用3天时间组织人员对县内各驾培学校进行排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整治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2、严肃纪律,严格执法。各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禁走形式、走过场。对工作不力、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驾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6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改革精神,规范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以下简称“驾培”)机构经营行为,维护驾培市场秩序,保障驾培机构和学员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学员培训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国家驾培改革精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以更加贴近民生、更加便民利民为出发点,依托科技信息化手段,强化计时培训监管,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从严查处“黑驾校”“异地培训”等严重扰乱驾培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标本兼治,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黑驾校”“异地培训”等驾培市场顽疾基本清除,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驾培机构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经营行为明显规范,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行业监管尽职有效,确保学时数据真实传送,改革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驾培行业专项治理工作,保证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市交通运输局成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治工作的领导。
四、治理重点
(一)驾培服务模式改革
1.是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公示“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标准及流程等内容,学时收费标准是否报当地运管机构备案。
2.是否与学员签订国家统一格式的培训合同。
3.“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是否落实。
4.是否按照《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技术规范》和《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计时终端技术规范》(交通运输部公告2016年第17号)进行安装,并规范使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二)规范经营资质条件
驾培机构教学场地、设施设备、规章制度等是否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13)。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三)规范经营行为
1.教练车管理
教练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要求,档案是否规范齐全。
2.教练员管理
(1)教练员是否按要求在运管部门备案;
(2)驾培机构新上岗教练员是否满足教练员必备条件;
(3)驾培机构是否加强对教练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驾驶新知识、新技术的再教育,是否每年按规定进行脱产培训;
(4)驾培机构是否定期对教练员的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进行评议,公布教练员的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督促教练员提高教学质量。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落实情况
(1)理论教学是否按《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16〕128号,以下简称《大纲》)落实,是否使用规范教材以及网络教学推广情况;
(2)驾驶操作培训是否严格按照计时培训要求开展,是否存在学时造假,培训记录是否齐全,是否有教练员签字,学员档案是否完整;
(3)结业学员是否达到基本学时要求,是否按规定发放结业证书。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四)驾培市场秩序整治重点整治以下严重扰乱驾培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许可或者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违法违规开展培训经营活动的。
2.驾培机构超越许可范围,非法开展驾培经营活动的。
3.利用社会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26日前)
召开动员会议,向驾校及学员广泛宣传,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收群众和媒体的举报和监督,为专项治理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于驾培机构私设“分校”“非法培训点”,异地培训,学时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市、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统计调查,于11月26日 前报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并及时抄告行政许可单位、交通行政执法部门查处。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二)治理规范阶段(20xx年11月27日至12月16日)
成立督导检查组,督促驾培机构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整治内容有重点、分步骤地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对查处对象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治理成效。检查活动要形成工作台账,包括检查记录表、相关音像资料、执法文书等内容。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三)常态化管理阶段(20xx年11月30日至12月31日)
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将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评价组,通过检查、互查的方式对各地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评价。根据检查情况和日常掌握信息确定最终评价结果,并向全市通报。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从服务改革大局出发,从促进行业转型发展出发,从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出发,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重点解决驾培市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改革任务的如期完成。
(二)强化市场监管,保持高压态势
严厉查处驾培机构减少培训内容和学时、伪造或篡改计时培训系统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招收新学员;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对计时培训服务商、驾培机构人员等篡改和伪造培训数据的,要立即清退;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教练员严重违规教学及欺骗学员,造成诚信缺失的驾培机构将纳入诚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部门联动,建立长效机制
要密切联系公安交警部门,主动争取工商、土地、城管等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实行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清除与非法培训相关的设施及宣传广告。要将本方案及时传达全市各驾培机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辖区驾培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共同促进我市驾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发挥社会监督,确保治理效果
在正面宣传活动成效的同时,要主动邀请宣传媒体监督。要畅通信访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
各单位要督促本辖区驾培机构认真对照《平顶山市驾培行业专项治理活动检查记录表》有关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并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台账。活动期间,各地要及时总结治理经验及亮点工作。
驾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7
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行为,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驾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全县驾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有效遏制驾培行业乱象滋生和蔓延,进一步规范我县驾培市场经营秩序,提高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治理驾培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行为
1.驾培机构原许可有效期已过未及时办理备案的;
2.未经备案的驾培机构分训点、报名点;
3.已经备案的驾培机构未按规定保持备案经营项目需具备的业务条件、备案事项与实际从事业务不一致的。
(二)治理驾培机构违规培训行为
1.未按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的,培训学时和记录弄虚作假的,未按规定组织学员结业考核或者未按规定颁发《结业证书》的;
2.在未备案的教练场地开展场地驾驶培训的;
3.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从事教学活动的;
4.未按规定聘用教学人员从事教学活动的;
5.其它违规培训行为。
(三)查处侵犯学员利益的行为
1.教练员私自收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收取学员培训费用的;
2.二次收费、重复收费,捆绑打包销售、巧立名目收费,诱导或变相强制学员消费的;
3.VIP 服务不规范,使普通班型学员公平、透明、平等的消费权利受到侵害的;
4.培训合同中暗藏“霸王条款”,培训合同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明显不对等,以及其它未按规定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的;
5.虚假广告、夸大宣传,以及虚假承诺未兑现的。
6.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退费及其它义务的;
7.其它损害学员利益的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建立驾培信息一体化监管服务体系,提高数字化监管能力
1.推动驾培机构计时培训系统的遴选和应用。为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要求,强化培训学时监管,对未安装和使用计时培训系统的驾培机构,限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计时培训系统的遴选和应用,督促驾培机构按纲施训,严格落实培训学时要求。(县运管中心)
2.加快驾驶员培训公众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进一步扩大驾培市场管理和服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治理新机制,努力实现驾培开放式管理和服务的新格局。(县运管中心)
3.引入驾驶培训费资金第三方平台托管模式。进一步加强对培训资金的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驾培市场风险,解决当前学员退费难等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县运管中心)
4.加强计时培训系统与考试系统的联网对接。适时成立计时培训系统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工作专班,推动计时培训系统与考试系统无缝对接,尽快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确保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县运管中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形成严管整治的高压态势
1.开展一次针对备案情况的全面核查和治理。对全县驾培机构及其分训场地联合开展一次全面核查和治理工作,核查时严格做到标准统一、流程统一、尺度统一,核查结果公开透明。经核查不符合备案要求及条件,责令限期一个月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备案要求及条件的,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公安交警部门根据抄送结果对其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县运管中心、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2.开展一次针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全面摸排和整治。针对驾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一次联合摸排和整治行动。摸排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工作进度清单,实行公开挂牌督办,严厉打击惩治、根治乱象顽疾,形成“严惩一家、震慑一片”的强大舆论效果。对涉嫌侵犯学员利益行为的,除依法查处外同时抄告市场监管部门作进一步处理。(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管中心)
3.组织召开一场约谈会议。对于问题突出、群众投诉率高的驾培机构,联合组织召开一场集中警示约谈会,通报警示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宣传政策法规规定,严正告诫企业尽快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县运管中心、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4.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认真梳理筛选整治过程中具有普遍性和教育意义的反面典型案例,通过宣传手册、海报、网络公开曝光一批损害学员利益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正面宣传整治成效,让违法违规者接受社会公众的检视和监督,促进其增强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之情,加强正面舆论引导的教育效果。(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管中心)
5.公布一张企业名单。在门户网站公布合规驾培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培训车型、教练场地等信息,并同步抄送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供社会查询和监督。(县运管中心)
6.培育一批标杆企业。强化帮扶指导和对接服务,着力培育一批驾培行业标杆企业。通过组织召开全县驾培行业现场交流会,推广其在培训、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引领行业提升服务品质。(县运管中心)
(三)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完善市场监督制约机制
1.围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管理制度规范建设要求,起草制定行业信用评价、投诉率排行、考核考评、企业信息报备、教练员认证登记等较完整的制度规范,建立信息公开披露机制,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不断提升驾培行业管理的规范化。(县运管中心)
2.起草制定全县统一的驾驶培训合同范本,不断规范培训合同订立行为,维护消费者公平对等的消费权益。(县运管中心)
3.制定道路训练通行规则,科学指定若干条实际训练道路,
明确训练通行时间,便于各驾培机构教学组织管理,提高实际道路训练效果,同时强化教练车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确保实际道路训练交通安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四)推进市场整合步伐,不断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积极引导驾培机构通过整合联合等方式,有效整合市场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引导驾培行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彻底改变“小弱散”的市场现状,不断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县运管中心)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 20xx年5月底)
召开整治动员工作会议,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载体广泛宣传,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驾培机构要及时传达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立即对照本方案中的整治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至8月)
各单位、各部门各司其职、积极联动,对全市驾培市场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对于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对账销号、动态清零,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 年 9 月至 20xx 年 4 月)
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及时总结专项整治中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驾培行业治理调查、监测、处理、反馈等闭环机制,巩固成果、确保长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任组长,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管中心分管负责人、局综合股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管中心相关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不断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强化措施,保障各项整治任务顺利有效推进。要按照县级统筹、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开展辖区驾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问责问效。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巡查督导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整治工作不力、搞形式走过场、推诿扯皮、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等情况,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协调联动。建立监管协作、综合执法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主动参与、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四)强化经费保障。加大对人员力量、信息化建设和执法经费等方面的投入,按照职能分工,落实责任分摊,将相关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统筹推进各项专项整治任务经费投入,为整治提升行动提供坚实可靠的资金保障。
(五)强化信息报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信息报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分享典型案例。集中整治阶段,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管中心向局综合股每月上报整治统计报表。
驾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8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以下简称“驾培”)行业监管,规范驾培机构教学经营行为,维护驾培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正当经营者和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整治、标本兼顾、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原则,以提高驾驶员培训和服务质量为核心,以规范全市驾培机构经营行为为重点,营造和谐的驾培市场经营环境,促进我市驾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严厉查处扰乱驾培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提升驾培机构培训、服务质量,提高教练员队伍的综合素质,维护驾培市场的公平竞争,建立驾培行业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驾培市场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全市驾培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市委常委
副组长:X市政府党组成员
所涉乡镇乡镇长,街道、园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x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开展。
四、工作内容
(一)设定驾培机构准入条件
自x年8月起,凡新批驾培机构,训练场用地应符合用地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经当地政府、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审核签章;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x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2013)实施行政许可;市场和质量监督、国税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依法注册登记。
(二)整治驾培机构违法行为
一是由当地政府(管委会、园区)、规划、国土部门负责,对现有驾培机构不符合城乡规划、违法使用土地的行为予以查处。二是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未经许可非法从事驾培经营、异地经营、设点经营、设点招生的行为予以查处。x年10月31日前各驾培机构必须按要求整改到位,凡未整改到位的一律拆除培训设施,抄告交警部门停止学员考试业务。因停业停考学员消化等问题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三)规范驾培机构经营行为
1.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教练车不安装和使用计时培训系统、计时培训系统不符合交通运输部制定的两个相关技术要求、使用计时培训系统有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伪造培训学时的行为进行查处。
2.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教练车未达到二级以上技术要求,未安装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未按要求张贴标识;挂靠经营;用于非培训教学之外其他用途的行为进行查处。
3.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教练员索拿卡要向学员谋取非法利益、违反《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五条禁令》、擅自脱离教学岗位等行为进行查处。
4.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不按指定的线路、时间开展道路训练,使用非教练车开展道路训练和其他可能导致道路训练安全事故发生的行为进行查处。
5.由国税部门负责,建立交警、交通、物价部门数据共享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参照驾培机构学员培训、考试的数量,依法足额征收其相关税费。
五、工作时间
x年8月1日起至x年11月30日,为期4个月。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1日-8月9日)
组织召开驾培市场整治动员大会,使市内所有驾培机构及全行业人员充分认识开展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了解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同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宣传栏、宣传横幅、宣传标语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二)调查摸底阶段(8月10日-8月19日)
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全力配合,对现有驾培机构、非法驾培点(分校)、报名点、挂靠车辆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为驾培市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一手资料。
(三)自查自纠阶段(8月20日-8月31日)
全市各驾培机构应对照本方案的工作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限。驾培机构自查和整改结果报驾培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实行联合执法,采取路面稽查和上门检查等方式,重点对本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内容进行认真排查,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调查取证,就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相应的查处,对不规范经营、不遵守服务质量承诺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驾培机构,应责令其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应责令其停业整顿。
(五)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要在11月10前将此次整治工作的书面总结报驾培市场整治领导小组,总结内容应包括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同时,结合本次整治工作,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驾培市场监管体系,督促驾培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驾培市场整治是提高驾培监管水平、提升驾驶员培训和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是促进驾培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客观需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驾培市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高度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宣传部门负责整治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交警部门负责指定驾培机构路训的线路和时间,并对其不在指定线路和时间范围内培训的行为进行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驾培机构的许可和日常监管工作;规划部门负责审核驾培机构的用地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土管部门负责审核驾培机构的用地是否合法;市场和质量监督部门负责驾培机构的注册登记工作;税务部门负责规范驾培机构的税务征收工作;所涉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驾培机构的报批及非法培训点(分校)、报名点的取缔等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积极参与、支持此项工作的开展,真正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规范执法,严肃纪律。驾培市场整治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不徇情枉法。要严格执法程序,认真调查取证,准确认定违法性质并给予查处。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严禁接受被检查驾培机构的吃请。
(四)建章立制,长效管理。规范驾培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坚持常抓不懈,将市场整治与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营造良好的驾培市场环境。
驾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9
为规范我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行为,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学员培训质量,促进驾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大队会议研究,决定开展为期40天的驾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清理整顿,使驾校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驾培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教学质量明显提高;驾培行业投诉明显减少。
二、整顿内容
(一)依法打击和查处以下严重扰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的行为:
1、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
2、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3、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4、利用非教练车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
5、培训机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培训点或将学员转入其他培训机构牟取利益的;
6、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明细,教练员、教学场地情况的;
7、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对教练车计时终端设备进行升级并应用;
8、不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许可核定的经营场所、训练场地和公安交警部门指定的道路训练路线进行训练的教练车;
9、驾培机构接收社会挂靠车辆学员或培训摊点学员考试要求的。
(二)严格查处并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违规教学行为:
1、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培训学时和内容弄虚作假的;
2、未将学员纳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不按规定使用学员培训记录表的;
3、未向培训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和向未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4、驾培机构教练员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
5、不按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学员预约考试;
6、不使用和不如实填写培训记录。
三、整顿措施
(一)对全县各驾校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
1、要对各驾校的培训
资格和经营条件进行全面实地核查,按照见人、见车、见证、见设施的原则,对经营场所、培训设施、教练车辆、教练人员等内容逐一核查,凡不符合规定的驾校给予3至5个月期限的停业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规定培训资格和经营条件的吊销培训经营许可。
2、对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驾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责令其立即改正并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3、对异地培训、未在核定的培训场地开展培训活动,以及未按教学计划和大纲组织培训的驾校,应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对驾校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驾校,给予1个月的停业整顿,对拒不改正的驾校,吊销其经营许可。
4、对为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提供挂靠培训、报考等便利条件的驾校,一经查实,对其停业整顿1个月,并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对再次违反的驾校,吊销其经营许可。
(二)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活动
对辖区内从事非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予以打击,对违法行为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的规定严肃处理。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整顿工作顺利开展,我队成立了整顿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驾培市场进行清理整顿。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7月19日—7月25日)
各驾校要结合文件要求逐条对照,逐项整改,并于7月26日前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二)清理整顿阶段(20xx年7月26日—8月10日)
对辖区内违规行为进行进一步摸底,确定清理整顿工作重点,对辖区内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三)总结阶段(20xx年8月11日—8月30日)
对此次驾培市场清理整顿开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存在问题等进行认真总结,收集资料、存档备查。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统一思想重点整顿
各股室、中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清理整顿文件,按照三个阶段的任务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本辖区内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开展多种形式的清理整顿,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严格问责。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处罚的要依法处罚,该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做到依法管理、依法整治。对群众举报的问题不核实、不查处、甚至包庇违法违规行为的,对不履行驾培市场行政检查职责、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行政检查相结合,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分析和研判,找准问题的根源,明确解决的思路,构建长效工作机制。要突出整治工作重点,严格检查督导,狠抓工作落实,以卓有成效的整治成果,促进驾培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驾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0
一、引言
为加强驾培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培训水平,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决定开展驾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本方案旨在明确整治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治目标
1.规范驾培机构的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和培训水平。
2.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3.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三、整治任务
1.对驾培机构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对驾培机构的教练资质、教练车况等进行审核,确保教练资质合格、教练车况良好。
3.对驾培机构的收费标准、退费政策等进行检查,确保收费合理、退费政策明确。
4.对驾培机构的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投诉处理及时、有效。
四、整治措施
1.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和标准。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3.对存在问题的驾培机构进行督促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4.对违反相关法规和标准的驾培机构进行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五、整治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2.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对整治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3.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4.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整治工作。
六、总结与展望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我们将进一步规范驾培机构的教学行为和市场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和培训水平,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为驾培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本内容由xiaoyan收集整理,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果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删除(点这里联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enku.puchedu.cn/1103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