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是指规范招标采购行为、维护招标采购秩序的各种制度、规则的总称。它通过建立招标采购各方的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招标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从而维护招标采购各方的合法权益。以下是有关于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招投标采购工作,依据《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自行组织的各类招标及采购活动。
第三条招标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质量第一,节俭办学;统筹兼顾,提高效率;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规范操作,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学院成立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小组,负责日常招标及采购工作。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主任、实验中心正副主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资产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管理学院采购与招标工作。
(二)负责学院采购项目网上竞价的一审审核工作;
(三)做好市场调研、明确项目需求,提出采购建议方案,负责采购技术释疑;
(四)组织并实施学院自行采购工作;
(五)组织合同签订、实施、验收等工作。
第五条学院成立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纪委委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采购与招投标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执行;
(二)组织制定采购与招投标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根据需要委派人员监督采购与招投标工作;
(四)受理采购与招投标活动中的有关投诉。
第三章采购的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学校采购分为统一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凡达到统一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必须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采购项目由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对未达到统一采购标准的采购项目实行学院分散采购。
第七条学院分散采购
(一)网上竞价采购
1、范围及标准:单台(件、套)10万元以下、批量2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的采购。
2、网上竞价:仪器设备主要通过学校网上竞价系统采购。由采购项目经办人在网上竞价系统里申报,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小组审核。具体实施参见《西南大学网上竞价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3、资产入固报账流程:单台或批量5万元(不含)以下的,凭网上竞价确认单、发票、入固单即可报账;单台或批量5万元以上的,凭网上竞价采购协议书、发票、入固单即可报账。
4、网上竞价失败需要截图,进入学院自主采购程序。
(二)学院自主采购
1、范围及标准:单台(件、套)10万元以下、批量2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的采购。
2、申购及组织方式:学院组织采购为主,不再向归口管理部门申报、审批。
3、仪器设备购置全口径由采购项目经办人通过国资系统申报、审批。
4、采购方式:谈判、磋商、询价等方式。
5、采购合同签订:5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项目不再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经采购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监督签订后,由采购项目经办人送校长办公室,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6、采购发票签署:采购项目发票,由采购项目经办人、验收人、经费负责人签字即可。
7、资产入固报账流程:单台或批量5万元(不含)以下的,凭发票、入固单即可报账;单台或批量5万元以上的,凭分散采购合同、发票、入固单即可报账。
8、结果公告:结果应在采购中心网站主页进行公告,且作为报账凭据之一。
(三)学院分散采购申报时间
原则上学院每学年集中两次组织分散采购申报,上半年分散采购申报时间为3月~4月,下半年分散采购申报时间为9月~10月,具体时间由学院办公室通告,其它时间不再组织申报。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八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监督小组应加强对学院采购与招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有关部门和当事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成立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软件学院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小组、监督小组。
工作小组
组长:肖国强
副组长:陈武
成员:梁华珍、陈凌、唐明、涂玲、唐鹏、贾斌、祈虔、黄伟、邓晖、余亮、杨晓霞
监督小组
组长:刘作勋
成员:韩毅、陈怀东
第十条本办法由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学院原有其它管理规定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2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地产项目工程类的招标工作,其他类项目的招标可参考本制度执行。
二、目的
明确职责,规范管理,标准化作业,控制采购成本。
三、招标采购决策委员会的成立
组长:双汇地产总经理
专业委员:副总经理 工程总监/经理 财务总监 成本经理 招标采购经理
四、部门职责
4.1招标采购部
4.1.1编制招标采购计划,并组织各部门专业人员进行会审;
4.1.2根据计划落实招标采购工作,组织供方考察、编制考察报告,督促相关部门提供招标必需的资料(图纸、样品、技术标准、工程量清单等),组织招标全过程包含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的编制发放、开标、评标、清标、定标等工作,组织后期合作单位的评估入库;
4.1.3编制双汇地产的招标采购发展战略规划,提报决策委员会。
4.2招标采购决策委员会
4.2.1对采购策划书及月度采购计划进行评审,并形成统一的评审意见;
4.2.2对采购结果进行评审,决策;
4.2.3审核公司采购战略规划。
4.3工程管理部
4.3.1参与招标考察工作,形成部门意见;
4.3.2按时提供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标准等资料;
4.3.3参与招标全过程,审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参与开标、评标、清标等工作,并对招标过程中的技术部分把关;
4.3.4参与供方的后评估,对供方做客观评价。
4.4成本管理部
4.4.1参与招标考察工作,形成部门意见;
4.4.2按时提供招标所需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4.4.3参与招标全过程,审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参与开标、评标、清标等工作,并对招标过程中的工程量清单把关;
4.4.4参与供方的后评估,对供方做客观评价。
4.5财务管理部
4.5.1参与招标考察工作,形成部门意见;
4.5.2参与招标全过程,审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参与开标、评标、清标等工作,并对招标过程中的公司资质、税费等把关;
五、采购方式的选择
根据业务需要,采购方式分为三种:招标、比价和直接委托。
5.1招标
招标根据不同性质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5.1.1公开招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必须通过政府公开程序才能确定合作单位身份的招标项目(主要指主体工程、监理、设计、勘察等),称为政府公开招标,一般采用先内部确定单位再走政府程序的模式。
5.1.2邀请招标:在市场竞争非常充分的情况下,通过考察选定合格投标单位,发出邀请后按照公司相关采购流程制度组织招标确定中标单位,称为邀请招标。
适用于金额大,清单组成复杂,成本不易控制的采购项,比如园林景观工程、消防工程、大型精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等。
5.1.3竞争性谈判:在市场潜在客户少或受外力限制或价格组成相对固定,以性价比最高为目标,选定符合条件相对少量供方进行谈判选定中标单位的方式,称为竞争性谈判。
以下几种情况可采用竞争性谈判:
1)市场上潜在资源少,但能形成竞争(2个及以上合格投标人),比如新产品,新工艺;
2)受外部因素干扰,投标资源受到限制,但能形成竞争,比如人防设备的采购;
3)同类采购项目,清单组成相对固定,且有详细的价格分析,在价格可控范围内,选定不低于2家优质单位以提供良好的服务为目标的采购项,可采用竞争性谈判;
4)服务类(如设计、造价咨询等),不完全以价格为评判依据的采购项,通过考察、合作选定不低于2家单位进行谈判选定;
5)对于部分工期紧急,金额较高的采购项,短时间内不能满足招标条件的,可选择不低于2家合格单位进行核算、谈判;
6)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同意的其它情况,如商务要求特别、施工条件特殊等(以对工程进度和质量有利为前提,价格最优为目标的)。
5.2比价
市场上质量标准不统一,需现场/市场看质量、定标准、比价格,或标的额小、价格透明、技术标准简单的零星材料/工程,通过对合格供方市场询价、电话报价(免提报价)、现场直接报价、电子信箱、传真报价、网络采购的形式进行的采购。
备注:
1、原则上比价采购金额不超过20万;
2、有关网络采购,规定如下:
1)若需网络采购,必须在上报采购计划时提前说明,批准后方可执行采购;
2)对于市场上不常见、不易购买的物品以及经过市场询价,网络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可采用网络采购的方式;
3)网络采购过程中必须有财务部门人员的参与。
5.3直接委托
通过一对一谈判确定合同价的合作形式,称为直接委托。以下情况可采用直接委托:
1)垄断行业、职能部门指定单位;
2)经评估的可持续合作施工单位/供应商(技术标准相同且综合单价不超过原合同价为前提);
3)工期紧急的临时工程委托现有施工单位;
4)投标资源唯一且造价低的零星工程;
5)潜在供方资源单一(如新材料、新工艺)等原因无法形成竞争;
6)经招标采购决策委员会同意的其它情况。
六、采购原则
6.1无计划不执行原则
6.2.1采购部门按照采购计划执行采购,没有纳入采购计划不得组织采购。
6.2.2采购部门在月度采购计划评审会议结束后,按照评审结果组织采购,各专业部门在采购需求的时间内提供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资料标准、样品等,不提供资料不招标,提供资料不全不招标。
在项目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后,采购部门在下述采购周期内完成采购:
主体总承包工程为30-40日历天;
设备采购7-15日历天;(电梯、空调等周期较长)
工程类招标10-20日历天;(园林景观、消防、大型装修周期较长)
临时工程、材料采购3-10日历天;
备注: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与采购部门联系,及时调整采购时间。
6.2最低价中标原则
6.2.1所有工程类采购原则上最低价中标,如果最低价投标单位存在清单项子目报价多项明显低于成本价而不能说明原因的,可判定为恶意低价中标,另选中标人。
6.2.2服务类(设计、造价咨询、策划等)采购可不执行最低价中标原则,但严禁最高价中标或明显高价中标,特殊情况必须经总经理审批方可执行。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后勤物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管理,维护医院利益,提高经济效益,确保物品购置及基建工程质量,规范其购销行为,遏制购销环节中的不正之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和质量价格比最优相统一,科学评估,集体决策,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医院成立招标委员会,人员由医院领导、有关职能科室代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招标事项进行决策。招标委员会下设招标办公室,负责组织医院招标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四条医院成立监督委员会,人员由纪委、工会、支部书记代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招投标监督工作。
第五条医院组建招标评审专家库,人员由院内外医院管理专家、院内相关科室代表、医疗、医技、医学工程、基建工程、经济师(或会计师)等学科知名专家组成,专家库人员名单由医院招标委员会批准。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每次招标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专家参加评标。
第六条医院项目申购部门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办公室组织评标,公开招标采购医院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后勤物资及基建维修工程、信息设备、广告宣传、印刷等项目。
第七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院认为必要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尽量减少自行招标。
第八条招标办公室受理医院内部有关科室按招标规定要求提交的招标采购项目申请,组织发标、开标和评审工作,公布中标结果,将结果转交申购科室,业务科室根据招标记录与中标方签订合同,交审计科审核后出具审计报告,建立招标档案,及时归医院档案室。
第三章招标范围
第九条凡是利用医院资金采购的药品、医疗器械、后勤物资、基建及维修工程、信息设备、广告宣传、印刷品、印刷制作等超过一定金额的’高值项目均应纳入招标采购范围,招标金额限定如下:
(一)药品类:除参加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的以外,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临床应用普遍、采购量比较大的西药及中成药及使用量较大的化学试剂。具体招标品种目录由药事委员会根据政府有关药品招标的规定、山东省医保目录及本院临床用药具体情况确定。
根据六部委文件卫规发[20xx]308精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实行招标采购:因战争、自然灾害等;发生重大瘟疫、重大事故等;卫生部和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需进行紧急采购的药品。
(二)医疗器械类:单台金额大于2万元的医疗仪器设备;单品种年用量大于2万元的卫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单台次年维修保修费大于2万元的医疗设备;
(三)后勤物资类:单品种年用量大于2万元的后勤物资、大宗家具、办公用品、印刷品、被服、水、电、汽、暖设备及配件、油、煤类、消防器材。
(四)基建工程类:经医院批准立项,项目金额2万元以上的各类基建工程及维修项目。
(五)信息设备:单台次、一次性总额招标超过及年使用量大于2万元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及耗材、电教及通讯。
(六)单项5000元以上的广告设计、发布及各类劳务技术服务项目。
(七)其它由招标委员会决定的招标项目。
第四章招标程序
第十条医院招标遵循以下程序:
(一)按照医院规定的招标范围,由各有关科室提出招标项目申请,确定招标品种、数量、预算金额,经办科室须详细填写《招标申请书》,并出具可行性论证报告。
(二)招标项目必须经招标委员会作出决策。招标项目确定后,对于设备招标,业务科室提供技术参数、型号、功能,并由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讨论,讨论结果和上报技术参数要签名确认。
(三)医院招标委员会批准后,由经办科室把填写齐全的《招标申请书》和可行性论证报告(设备要附技术参数讨论报告)送交招标办公室登记,招标办公室安排招标。
(四)招标方式、招标时间由招标委员会主任组织会议决定。
(五)招标办公室编制招标文件、合理确定标底价格,院长批准后发布招标公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招标
(六)招标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投标企业的资质及其产品的合法性,查看证照是否齐全、真实,并出具审核报告签名确认。
(七)根据招标项目的需要,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议标。原则上必须由三家以上投标单位才能开标。对特殊行业采取竞争性谈判(例如:供水、供电、供气等项目改造)。
(八)开标前应将投标情况报院长审核,由院长办公会或招标委员会主任组织专业人士先行讨论,熟悉该次投标的单位和投标的品种型号进行讨论决定是否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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