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酒店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法细则 (3篇)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是指在酒店运营中,为确保顾客、员工以及酒店财产的安全而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计划。以下是有关于酒店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宾馆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宾馆经理

副组长:宾馆副经理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根据公司规定,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第三章消防安全负责制

第六条宾馆消防安全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责任。

4.一旦发生火灾时,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条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宾馆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5.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8.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领班主要职责:

1.结合本班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熟悉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重点和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器材配备情况,达到“三懂”、“三会”和“四能”。

3.每日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

4.定期检查巡视管辖范围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和器材,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5.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条总台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会看火情位置,会手动复位,能看懂打印出来的信息。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每日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时要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发现火警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宾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宾馆(含院内)动用明火必须执行下述规定:

1.在宾馆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消防主管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填写审批单,明确时间、地点、原因、方式、责任人、防护人和防护措施,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用。

2.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证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监护,严禁一人进行明火作业。

3.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动火证上的各项规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负责人要经常检查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处罚作业人。

5.工程量较大需要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应有动用明火的有关规定和责任。

6.烤全羊、篝火晚会等动用明火作业要明确负责人,做好防范措施,备好灭火器。事后要检查现场,确认火种熄灭方可离开。风大难以控制时,严禁举办篝火晚会,并向客人说明原因并表示歉意。

第十三条电器设备防火管理规定:

1.除厨房外,宾馆内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熨斗、电褥、电饭锅等),特殊情况须经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新设备增设、更换必须安全主管检查后方可使用。

3.电器设备的的电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电保护器上,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灯罩,客房使用的热水器必须带温控装置。

6.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持清洁干燥、状态良好。

第十四条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2.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检修,并报安全主管。

3.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4.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减少起火隐患。

5.要经常检查和提醒客人使用完浴霸后及时断电。

6.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2

酒店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酒店仓库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严禁独自进仓。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3、仓库内不准会客,不准带人到仓库范围参观。

4、仓库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5、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试用试看仓库商品物资。

6、仓库范围内不准生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进仓。

8、仓库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做好防火工作。

酒店仓库防火制度

1、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保证主通道有一定的距离,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仓库内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化工仓库的照明灯具设防爆装置,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类物品要标明性能名称。

3、仓库的总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及时维修。

4、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物品堆积时间较长时要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炽热产生自燃。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3

(一)住宿登记管理制度

1、前厅部的总台接待问询员负责接待客人住宿登记工作每天24小时当班服务。

2、所有中外旅客一律实行登记,登记率达到100%。

3、零散客人实施登记时必须做到“三清、三核对”。

三核对:核对旅客本人和证件照片是否相符;核对登记的年龄与证件的年龄是否相符;核对证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

三清:字迹清、登记项目清、证件查验清。

4、VIP客人可先引领进房、在房间内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接待部门代为填写。

5、接待员在实施住宿登记时,应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切实做好有关通缉、协查核对工作。

6、客人在进行住宿登记时,接待员有责任提醒客人,酒店设有贵重物品保险箱、如有贵重财产可代为保管。

(二)客房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1、客房服务员同时也是保卫员,要掌握客情,做好服务保障安全。

2、客房内必须标有安全疏散指示图,在摆放的酒店《服务指南》宣传册中,必须有公安部门颁布的《宾馆、饭店旅客须知》。

3、客房的管理人员、服务员都应熟悉自己岗位的环境,知道安全出口的方向和消防器材摆放位置以及使用方法,并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安全通道严禁堆放工作车辆或杂物)。发现应急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具和配备的灭火器材有故障时,及时报告保卫部。

4、严格执行客房清洁流程。清洁房内卫生时将门敞开,严禁查翻客人箱包和衣物。做完清洁离房时,要锁好房间,并在客房清洁报表的打扫栏目内注明进房和离房的具体时间。

5、严格执行迎送客人流程。客人退房离店时,及时进房检查,发现遗留物品按客房失落物品处理流程的规定处理。发现其他问题和异常情况迅速报告。

6、及时掌握客情。发现挂有“请勿打扰”牌的客房按照对这类客房处理流程的规定妥善处理;发现客人住宿不登记或登记不住宿,以及一人登记多人住宿的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发现客房楼层有异味、异声时要查明情况,并向保卫部报告。

7、喜庆日子要执行公安消防部门关于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告和提醒客人不要在楼层及房间内燃放,如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8、发生火警,保持镇静,迅速报告。讲明火灾地点和燃烧物品,以及火势情况和本人的姓名、工号,并沉着扑救,先救人,再灭火。如是因电具引起的,要关闭电源,用放置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9、注意发现房间未熄灭的烟头或其他火种,不能将未熄的火种丢进垃圾井内,避免引起火灾。

(三)长包房安全管理制度

1、长包房的租赁由酒店销售部负责。

2、销售部在与租赁人签订合同前必须查验承租人的有效证件,并复印留存备查。

3、为了保障长住客户人身和财产安全,在签定租房合同时,必须按照我国政府公布的治安、消防条例和法令的规定,签订《治安防火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在登记住宿和办公的人员变更时,应及时向酒店申报变更人员的姓名和有关情况,以便酒店配合,及时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做好变更登记。

(2)长包房的钥匙应妥善保管。遗失或需要增配时,应及时报告和提出申请,由酒店按客房钥匙管理规定给予办理,以确保安全。

(3)长包房内严禁使用明火电器,如需安装其它电器设备时应向酒店提出申请,其容量必须控制在公安消防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经酒店审核同意后协助办理,确保安全。

(4)长包房内的办公人员在全部离房前,必须对房内的设备和财物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或切断所有的电器设备的电源,收藏好重要的文件资料和贵重的财物,检查烟缸和废纸桶内有无尚未熄灭的烟火,以确保安全。

(5)节假日期间,除租赁方负责人和指定的值班人员以外,为保证安全,酒店的服务人员有权查问和阻止其他人员进入房内。

(6)上级主管部门和酒店开展的安全检查活动,租赁方应予以支持和配合。

4、长包房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在入住以前,必须严格执行缴付定金制度。前厅人员应根据销售部发送的订房委托书和财务部收到客户定金后加盖信用章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办理入住手续。

5、长包房的房卡应有明显的标志,并严格控制发放,用作办公室的长包房限一房一卡,持卡人为签约人。用作住宿或住宿兼办公的长包房,按登记住宿的人发卡。

6、客房服务员要熟悉本楼层长包房住客的情况,相互协作共同做好长包房的管理工作,销售部应在每月月初将当月的酒店长包房情况编制《长包房一览表》分送餐饮、客房、保卫、工程等各有关部门。

(四)酒店钥匙安全管理制度

1、保卫部负责酒店除客用钥匙以外的全部钥匙的管理。凡是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的门、厅、室、工作间、仓库等门窗钥匙一律交保卫部管理存档。

2、保卫部将所有钥匙进行统一登记、编号,由专人管理,未经批准,无特殊情况,禁止动用。

3、各部门若使用备用钥匙,需经保卫部经理批准后,由该部经理签字后领取,并负责管理,指定专人保管使用。

4、各办公室、工作间、仓库、餐饮等使用钥匙按店内统一规定配发。

5、需要配制钥匙到保卫部填写《配制钥匙申请表》,经有关领导签字后,由保卫部负责配制。填写《钥匙发放表》后签字领取。

6、康乐、客房、餐饮等营业部位,各工作间的钥匙安排专人管理。不准带出店外,或交无关人员代存,下班后交专人(或指定部位)管理,并当面点清,作好交接记录。

7、各办公室持钥匙人因工作调动,应立即交回保卫部,不能按时交回者按锁价值的两倍予以扣除,在此之前导致发生的一切事故由该人负责。

8、财务部所属各收银台、抽屉、柜使用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保卫部负责检查指导,各部门要及时与保卫部沟通。

9、各要害部门钥匙,配电室、空调机房、锅炉房、消防治安监控中心,总机房、水泵房、音控室、电梯室等钥匙,各部门要严格管理,钥匙实行交接班制度。仓库、档案室等部位钥匙由专人负责,不准请他人代管或交他人使用。

10、各种门、窗钥匙必须严格管理,不准丢失、损坏。如丢失钥匙,禁止私自撬开,应由所在部位负责人在场,保卫部人员监督,工程部维修人员处理,并对责任人按锁的`原价处以2-5倍罚款。如钥匙损坏无法使用时,应立即报告保卫部核实,并将损坏不能使用的钥匙交回保卫部,经保卫部批准后再重新配制,费用自理。如有锁和钥匙的质量问题,由工程部、保卫部鉴定确认后,由工程部安排维修更换。

(五)行李房安全管理制度

1、客人行李寄存、领取和请他人代领行李以及行李寄存卡遗失时领取行李,必须严格执行行李寄存及领取程序。

2、行李房内严禁吸烟、不准存放员工私人物品,非住酒店客人的行李不予寄存。

3、在为客人办理寄存行李时,要问询客人行李包(箱)内是否有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和违禁物品。如有应该不予办理行李寄存,视情况及时向保卫部报告。

4、在行李房内工作时行李房门要敞开,在工作人员离开时将门锁上。

5、行李房门钥匙由行李领班负责掌管,不能随意乱放和带出酒店,交班时必须做好交接记录。如有钥匙丢失,立即向领导汇报并写出书面报告。

(六)贵重物品保险箱安全管理制度

1、贵重物品保险箱由财务部确定专人负责管理。

2、客人需要使用保险箱时,首先应核对证实是住客以后,方可请客人办理使用手续,填写保险箱记录卡,并在卡上亲笔签名,然后将保险箱的钥匙交给客人,由客人亲自将需要保管的贵重财物放入箱内并上锁以后,代为存放和保管。

3、客人使用保险箱期间,每次开箱前,应先请客人在保险箱记录卡的背页领取记录栏内填写领取日期和时间,并请客人签名,经核对无误以后,方可让客人开箱。非本人前来开箱应婉言拒办。

4、如在办理使用手续时,有两位或两位以上的客人同时在保险箱记录卡上签名,并说明需要领取时在卡上签名的客人必须同时在场方可开箱,应严格按照客人提出的要求办理开箱手续,并认真核对签名,严防工作失误。

5、客人丢失了保险箱的钥匙,应立即告知大堂副理,由大堂副理按照保险箱钥匙遗失处理流程,请客人填写财物部专为此印刷的撬开保险箱委托书,并当着客人的面,在大堂副理和保卫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请工程部派人员撬开,请客人取回箱内财物;由于客人自己的疏忽,导致保险箱撬开损坏,应按撬开保险箱委托书中的规定,请客人支付一定的赔偿费用。

6、保险箱的外钥匙严禁带出店外和私自配制。空关的保险箱钥匙要集中存放在保险箱内。要妥善保管保险箱的外钥匙,交接班时要连同空关的保险箱钥匙一起做好交接班工作,点清数字。

(七)餐厅治安管理制度

1、餐厅的治安管理由各餐厅管理人员负责。

2、如有重要宴请或大型活动,由公关部及时通知保卫部,由保卫部指派适当的保卫人员协助维持治安秩序。

3、餐厅的桌位应保持适当的间距,对正在用餐的客人,服务员要照看好客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并及时提醒客人保管好,以防丢失。

4、餐厅客满时,餐厅领台员应请客人去餐厅外等候,不要让客人自己进入餐厅找位。

5、餐厅内如发生影响治安秩序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保卫部处理。

6、客人用餐完毕,服务员应及时检查用餐现场,发现客人有遗留的物品,应立即送还给客人或上交餐饮部,由餐饮部按客人遗失物品处理流程处理。

7、餐厅营业后,在做好结束工作的同时,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防止火灾事故,确保安全。

(八)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制度(夜总会、酒吧、桑拿浴、康乐)

1、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由各娱乐场所的管理人员负责。

2、各娱乐场所场地装修或改建施工前,图纸需送文化、公安部门核准后施工。

3、各娱乐场所建筑必须坚固安全、消防设备齐全、有效,按消防要求摆放,要有二个以上的安全通道,装修材料符合消防要求,并配备相应的治安管理人员。

4、各娱乐场所必须严格控制活动人员的数量。如发生醉酒闹事,殴打等影响治安秩序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隔离;发现有可疑人和事应严密监视和控制,并迅速向保卫部(公安部门、110)报告。

5、营业结束时,做好全方面的检查、发现客人遗留物品时,及时上缴。按照失落物品的处理程序办理。消除不安全隐患。

(九)厨房安全管理制度

1、厨房内配备与规模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备,从业人员要掌握使用方法和防火知识。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厨房工作间隙期间,应有专人值班;厨房内禁止吸烟,存放易爆、易燃、有毒的物品,液化气炉和酒精炉备用的小气瓶和固体酒精,由管事部专人保管,指定地点存放,随用随领。

3、煤气灶点火时,要火等气,不使用时,关紧气阀,定期检测,熄灭火种。

4、使用油制作食品时,油不能超过规定数量,控制好油温,厨师不能离开正在使用的油锅、保证安全。

5、发现事故苗头或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关掉正在使用的灶具,查明原因后方可使用,防患于未然。

6、对灶具进行卫生清洁时,严禁将水、酒到在电源插座、配电盒处,防止电线短路。排油烟道定期请专业人员进行清理。

7、下班前,指定人员对厨房内所有水、电气、燃油阀门进行检测,关闭开关,锁好门窗。

(十)商场治安管理制度

1、商场的治安管理有商场承租负责人负责,各商品柜台内的物品有营业员负责。酒店与商场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保卫部保卫员无特殊情况不准进入商场内,一旦发生治安案件和接到报警信息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查处。

3、经营金银首饰、珠宝、古董的营业柜、点是管理的重点,必须严格做到帐物相符、日清日盘,交接手续完善。营业结束时应将陈列的商品收入保险箱内。

4、商场的管理人员和营业员要维护商场区域的秩序,掌握活动于商场范围的客人动态,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进行偷、扒窃,如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保卫部。

5、销售商品后收款找零,要点清金额,认清验证钞票、信用卡,防止混入和使用假币及失效的信用卡,不是进行购商品的人员不要进行零整币兑换,防止诈骗情况发生。

(十一)财务部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财务部办公室的门窗应装置报警器,受理收付款处应设柜台。

2、存放现金必须使用保险箱,并专人专管。

3、保险箱的钥匙、密码应同时使用,下班时拨乱密码,专管人员工作调动或调离,密码应重新调整。现金存放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

4、解款、提款必须二人以上,并使用防劫报警箱或报警包,数额大的要派专车接送,保卫部应派保安人员护送。

5、支票、票证和凭证的管理,坚持检验复核制度,支票和印章应存放在保险箱和保险柜内,严禁使用空白支票。

(十二)物料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物料仓库应有牢固的房顶、墙壁和地面,门窗有可靠的防护装置。房顶及地下管道层不得与其他房间相通。

2、仓库内敷设的电线应有铁质套管。严禁使用荧光灯照明,一般物料仓库用白炽灯加防护罩,烟酒仓库使用防爆灯,并将电源开关安装在库外。仓库的工作人员出库时应关闭或切断电源。

3、仓库内严禁吸烟,并应设置适量的灭火器材。存放的物品应按防火要求留出“五距”。(即灯距不少于0.5米,顶距、墙距不少于0.3米,柱距、垛距不少于0.1米)。

4、存放贵重物品的仓库,要安装防盗报警器,并配置防撬锁。

5、物料仓库存放的各类物品应建立帐册,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短缺立即上报。

6、仓库安全应有专人负责,门钥匙有专人保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得在仓库中会客。

(十三)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部位是指影响酒店全面安全的部位,其中包括:锅炉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配电房、电话总机房、保安监控室、电脑房和危险品仓库等。

2、非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未经所属的部门经理同意不得入内,经准许进入的人员应进行登记,并注明进出原因、时间及批准人。

3、凡在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员要忠于职守,熟悉和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和作业规程,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安全承担责任。

4、凡是要害部位,不准乱拉电线。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吸烟。不得在其周围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油库加油时,油车必须停车熄火。

5、要害部门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严加管理,保证完好,严禁移作它用,工作人员熟知安全消防知识。

6、各种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线路管道和阀门开关要定期进行保养,班前班后检查,保证安全和正常运作。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工作清楚,并有记录。

8、保卫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要害部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要及时督导整改。

(十四)规范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过程中的防火、治安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酒店的法人代表。保卫、工程和施工等部门按职能分工互相配合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1、施工项目防火设计的审核

(1)施工项目防火设计必须委托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工程设计证书的设计单位。

(2)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营业性的公共场所,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内部会场、娱乐场所和计算机房、档案室等重要场所的内部装修必须履行防火审核报批手续。

(3)报批的程序为:酒店先将填妥的建筑设计防火审核送审表,连同有关的图纸、资料送酒店保卫部办公室,经酒店保卫部经理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再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核,经核准后方可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防火设计内容,确需变更的应经原审批部门核准。

(4)工程竣工后,须经消防监督部门和酒店保卫部经理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施工队伍的管理

(1)施工队伍进场之前,酒店工程部应会同保卫部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包括防火、治安管理等内容的安全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严格按协议执行。

(2)外省市的施工人员应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人口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本市的施工人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酒店工程和保卫部对施工人员的基本情况要登记造册,对他们上述有效政件复印配备。

(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掌握消防、治安的基本常识和要求,并学会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和了解紧急情况时正确处置,及时报告的程序,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4)电工、焊工及化学危险物品管理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能作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不得跨工种作业,也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章作业。特殊工种操作证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5)酒店人力资源部应统一制作临时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带“临时出入证”胸卡,如有两个以上项目的施工,对同时在酒店内施工的人员,可按胸卡颜色的不同加以区分,便于管理。

(6)外来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无关的区域内乱窜或逗留。除特殊原因经酒店领导批准的以外,一般情况下外来人员不得在酒店内留宿。

(7)禁止施工人员将施工现场作为生活场所用电、火炉烧水、煮饭。

(8)酒店应制订并颁布防火、治安有关奖惩规定,对有违章行为的施工单位和不服从管理的,可停止其施工作业。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消防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以及因违章造成事故的,应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场地的管理

(1)建立禁烟区域。施工现场有火灾危险的部位须有醒目的禁烟、火标志。在安全处设固定吸烟点并放置有水的非燃容器,确保烟头、烟灰、火柴梗不落地。

(2)建立危险品的管理、使用制度。施工现场内严格限制危险品的存放量,以当天的使用量为限,用多少,领多少,用剩的须当天进库,严禁在作业现场过夜。油漆作业不得与明火作业交叉进行。

(3)安全用电管理。对施工用电应经工程部门核准配给,防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电线,需拉临时线,应事先申请批准,并要有防护措施,使用完毕及时收掉。施工所用各种电气设备必须完好,严禁带“病”使用。

(4)保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防止因堆放各种建筑、装修材料而堵塞,影响安全。

(5)每天施工结束后要清理场地,用剩的危险品、易燃品应进库存放,清除现场的可燃垃圾。临时堆放垃圾的地方应远离火种,并及时清出,勿使堆放过多和时间过长。严禁用焚烧的方法处理垃圾。

(6)施工所用的建筑装修材料应有严格的保管制度,尤其是价值较高的物品,需有专人管理,领用手续清楚。

(7)施工队伍必须有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劝阻并纠正违章现象,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十五)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按规定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1)酒店和外来施工单位需要动火作业的工程,必须事先向保卫部提出申请,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

(2)保卫部应按照三级动火审批制的规定,应上报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的必须按规定申报核准。如在原定的动火时间内未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时间继续动火作业的,必须重新办理动火手续。

2、动火前必须做到“五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物品未清除的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不动火。

(4)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场所,未经排除危险的不动火。

(5)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3、动火中必须做到“四要”,动火后必须做到“一清”:

(1)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监护。

(2)要严密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子,立即停火。

(3)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要及时补救作业中发生的火警和燃爆事故。

(5)动火后必须做到“一清”:即清理现场火种后方可撤离。

4、保卫部在动火作业期间对施工现场要加强巡查,确保安全。

(十六)酒店员工治安管理制度

1、酒店员工均需自觉地服从保安人员按照规定实施的各项治安消防管理;均应严格遵守《员工手册》中规定的安全制度,接受保安人员的劝导和指正。

2、员工上、下班应走员工通道,上班时携带的私人物品和提包,均应存放在本人的更衣箱内,不得带入工作区域,否则保安人员不予放行。

3、员工的自行车、助动车和摩托车应停放在酒店规定的场所,对乱停乱放的车辆,保卫部有权扣留和处罚。

4、员工更衣室不准作为会客和接待来访亲友的场所,不得作为休息场所。本人的更衣箱要爱惜保管和使用,不得私自调换和转让;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告,并照价补配;工作调离要及时交还。

5、员工在店内捡获任何物品,都应立即上交给所在部门,不得隐匿和不报。部门收到员工捡获的物品,应按照“客人失落物品的处理程序”交给大堂副理处理。

6、员工发现可疑情况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有责任迅速向保卫部报告,当公安、保安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查处案件时,有关员工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情况。

7、发生盗窃、抢劫、凶杀等事件时,应在报告保卫部和公安机关的同时,保护好现场,除急救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8、发生火情时,所有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总经理和保卫部领导的指挥调遣,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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