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和条例明细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是指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等生产要素进行安全管理而制定的相应管理规则。它包括了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安全监理的活动准则,以及监理单位内部关于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通过建立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保障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以下是有关于监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和监理安全管理制度和条例明细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和条例明细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监理单位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各项管理工作的总负责人,全面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按监理规划进行管理。

2、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要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成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并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审批文件、委托合同、施工合同、工程特点等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组织落实。

3、执行监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5、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绝停工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告。

工作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前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和办理各种安全手续。审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否取得相关部门的’资质证书,持证上岗情况。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施工单位要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单位进行施工。

3、审核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施工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抢险方案。

4、核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5、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制止违章违规作业,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自查。

6、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要定期每天巡查一次。发现严重违章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要检查整改效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由总监下达暂停令并报建设单位。拒不整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

7、复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验收资料不全的,禁止施工单位使用。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2

(一)组织措施:

1、项目监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监理人员分工,落实安全监理责任,责任落实到人。

2、项目监理办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安全施工检查或专项检查,并形成纪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组织施工单位研究整改措施,并督促、检查整改效果。

3、将施工安全作为监理例会研究、部署项目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布置安全监理工作重点及落实措施。

(二)技术措施

1、制定项目安全监理目标,做到项目安全监理目标明确。监理措施得当有效。

2、编制项目《监理规划》,项目安全监理进行总体策划。

3、依据项目监理规划和项目安全监理目标,编制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按细则对项目施工安全实施监理;

安全监理关键点是监理办进行安全巡视检查控制的重点。每项关键点都要求施工单位先自检、自查。对自检自查出来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认真整改。安全监理人员在施工单位自检自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对抽查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指令施工单位整改,并复查整改效果,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三)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负有安全监理责任的监理人员,当出现下列行为之一时,监理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通报批评,直至解聘等处罚;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发现危及生命安全的隐患未暂停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暂停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4、未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实施监理的。

公司对疏忽职守,不认真履行施工安全监理职责的监理人员,决不手软,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3

1、安全监理工程师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监理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各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协调。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业主有关要求开展具体工作。

4、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在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负责贯彻落实,并进行检查。

5、审查并督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承包方报送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专项管理措施和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供总监理工程师参考。

6、参加每月进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专题会议,审核相关检查通报和会议纪要。

7、编制各类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的各种报表、报告、专业监理总结。

8、定期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及采取控制措施。

9、审查签发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下达对由于承包方自身原因而产生的,对于安全、文明施工造成较大影响和较严重隐患的处罚通知,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10、对监理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和承包商的.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管理。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并不替代或减轻施工承包商对安全、文明施工应承担的合同责任与义务。

11、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体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人员落实情况;督促承包商按合同履行其安全、文明施工职责。

12、对建筑施工、机电安装及其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当发现有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时,及时制止,并上报总监下达停工令,指令承包商采取措施处理或整顿,由此而延误的工期和施工费用增加由承包商自负。

13、检查工程的防汛、渡汛措施。

14、参加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承包商的安全事故及安全表报、监督承包商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并协助国家职能部门查处违章失职行为。

15、完成总监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体要求

1/安全监理资料管理体系

1)为加强对安全资料的管理,在公司设立相应的部门负责本公司安全监理工作及资料的管理,并设专人保管。

2)安全监理资料应按岗位职责分工,由监理人员编制与填写。

3)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按照具体的分工和要求进行填写和履行签章手续;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存档。

5)安全监理资料必须收集及时、真实完整、分类明确,能够全面反映监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情况。

6)监理人员应做好监理例会及安全专题会议的记录和纪要,纪要会签要及时。

7)安全监理资料应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汇同其它监理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8)安全监理档案的验收和移交应履行相关手续。

2/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要求

1)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及施工单位的实际状况。

2)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保证字迹清楚,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签字、盖章手续齐全。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

3)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签字前修改或涂改应有标识,签字后作为结果性文件不得修改或涂改。

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可以有记录表,文字记录、图片多种形式,并以文字形式作为传递、反映、记录各类信息的凭证,监理人员应做好资料的收发记录和签证。

5)安全监理日志中应当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及现状。

第二章安全监理管理内容

1、监理规划:

1)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和相关行业监理规定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

2)安全监理规划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以及工程项目特点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程序、制度和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安全监理内容应明确给出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部位。

3)项目监理规划的编制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工程师参加,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对于中型及以上项目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导和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监理文件之一,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在编写时应使其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实施细则。

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和工作流程,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方案。

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人审批后实施。

5)在安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

6)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1)已批准的安全监理规划;

(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7)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

(3)专业工程的特点;

(4)安全监理工作的流程;

(5)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6)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3、建设工程开工安全工作报审资料

1)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等;

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建立了这些制度,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安全监理日志;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保留其复印件。

(4)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5)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应符合规定。施工项目部应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及分工情况报项目监理机构。

3)审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4)审核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电焊工、起重操作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爆破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大型机械设备操作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等。

以上证件需核查原件,保留复印件。

5)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规定》、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等的规定:

(1)施工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建筑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

(3)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6)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编审程序的审查:编制、审核及批准签署齐全有效;

(2)编审内容的审查:与安全生产有关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基坑支护、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6)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核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8)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在表b2—1《工程开工安全工作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

1)开工前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费用清单。

2)施工单位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向监理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

监理单位审核后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向建设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经建设单位确认后进行拨付。

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按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措施费用落实清单及措施费用支付申请。

5、专项施工方案报审

根据建设部(建质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规定,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由施工单位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

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施工单位应将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6、主要施工机械设施安全报审资料

1)主要施工机械设施是指:挖掘机、基础及凿井机械、钢筋加工机械、混凝土搅拌机械、土方铲运机械、凿岩机械、筑路机械等。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机械的验收记录进行检查,检查验收记录中的验收程序、结论和确认手续,并签署核查意见。

2)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设施的搭设情况,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的验收手续进行核查。

3)由监理工程师在表b2—2《主要施工机械设施安全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7、起重机械安装/拆除报审资料

1)起重机械主要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电动吊篮、物料提升机等。

2)起重机械拆装前,应对起重机械的拆装方案、检测报告、操作人员和拆装人员上岗证书、拆装资质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审查。

3)起重机械拆装、顶升前应书面告知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4)项目监理部核验合格后,在表b2—3《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报审表》上签署意见方可进行安装或拆卸。

8、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资料

1)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使用前,总承包单位应填写表b2—4《施工现场起重工机械验收核查表》报项目监理部对起重机械设备验收程序进行核验。

2)核验合格后在《施工现场起重工机械验收核查表》上签署意见方可使用。

9、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及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审查

1)项目监理机构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及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作业单位的企业资质及操作人员上岗证。

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其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及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作业程序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

10、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报审

分包单位确认后,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及人员情况进行验证,附被考察的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名册、施工人员名册及相关上岗等资料,填写表b2—9《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报审表》,上报监理部进行确认。

11、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

监理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填写表b2—10《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

其中应包括检查情况及安全隐患、整改要求、整改时间等内容。

项目监理部签发《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后,施工单位应立即进行整改,自查和格后填写表b2—11《监理工程师安全整改通知回复单》,上报自查整改结果。

12、安全监理停/复工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工程中,发现存在的重大隐患的,应当签发《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部门。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部应当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监理报告书》上报有关部门。

项目监理部签发表b2—13《工程暂停令》后,施工单位应停工进行整改,自查合格后填写表b2—15《建设工程复工报审表》,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并将《建设工程复工报审表》报建设单位。

13、安全监理旁站

1)监理旁站方案中应编制安全监理旁站内容;

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要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

主要包括:

(1)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顶升;

(2)起重吊装工程

(3)基坑支护与降水、边坡防护;

(4)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

14、安全监理工作会议纪要

1)第一次工地会议: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参加。

(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介绍施工准备工作时,应包括现场安全生产的准备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时,应包括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会议应包括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3)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代表各方代表会签。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含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有关衔接与配合的内容;

2)安全监理交底:

(1)安全监理交底可以采取书面交底或安全监理交底会的形式进行。

(2)安全监理交底的内容:

①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基本程序和方法;

②有关施工安全资料报审及管理要求。

(3)安全监理交底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4)参加安全监理交底会的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监理机构的有关监理人员;

建设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

(5)安全监理交底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及时发放。

(6)安全监理交底书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签字确认。

(7)安全监理交底书递送给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有递接纪录,递送人和接收人应签字确认。

3)工地安全例会:

(1)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安全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工地安全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②检查分析工程项目安全计划目标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③检查分析工程项目安全状况,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④检查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核定及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情况;

⑤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⑥其他有关事宜。

(3)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安全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有关专项问题。

15、安全监理日志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日志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结果计入监理日志。

主要内容包括:

(1)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2)抽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书;

(3)抽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抽查施工前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对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检查情况。

3)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其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情况,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专项检查事宜。

5)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检查记录进行抽查情况。

6)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发出的整改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

7)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在施工准备阶段已进行审核通过,在施工阶段,通过检查手段,督促其正常运行的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8)施工阶段的自查情况,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按企业自身要求进行的内部安全检查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

9)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目和频率进行安全检查,并详细记录。

10)项目监理机构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为安全监理的重点监督、检查、验收内容,详细记录。

11)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检查分包单位安全规则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抽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检查记录情况。

12)监理人员发现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时,应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其提出整改要求,并检查整改结果,做详细记录。

16、安全监理月报

1)监理月报应包括安全监理内容。

2)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月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情况;

(2)本月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3)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和采取的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审批情况;

(5)下月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

(6)必要时附音像资料和专题报告。

17、监理工作总结

1)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内容。

2)监理工作总结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认后报本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向建设单位提交。

3)监理工作总结包括的内容还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相关规定。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5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工程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以及该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安全负总责,开工前工程项目总监必须组织监理部安全监理员编制安全监理方案。

二、总监理工程师开工前首先必须熟悉工程项目特点和周边环境,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五项专项方案、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写出审查意见。

三、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组织实施的`危险性较大的工序,委派安全监理人员实行现场跟踪旁站监理,如:深基坑开挖与劫掠工程、孔桩工程,起重设备安装与拆卸工程、大型模板安装和拆除工程、施工用电安装与拆除工程、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工程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必要时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将情况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四、安全监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机械起重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并做好检修记录。

五、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已安装完毕的起重设备,督促施工单位请有关单位进行检测备案,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已搭设脚手架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施工用电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即时下发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情况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八、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到位。

九、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安全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必要时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将情况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十、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汇报,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向监理单位书面汇报,由监理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十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定期每周到工程现场检查指导现场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十二、工地安全例会制度,每月10号、20号、30号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总结、要求限时整改并及时检查整改情况,及时做好记录。

十三、对不履行安全责任的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单位管理处罚制度进行处罚。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6

1、安全监理工作会议制度

(1)首次安全监理工作会议

1)在工程开工前(可与第一次工地会议合并召开)由总监召集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召开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议,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分部、分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情况,并研究对危险源的控制要求和对策。

2)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本工程建设特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罗列,除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制定应急预案。

(2)安全生产管理例会

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情况。

2)会上应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安全生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必要的新议程,对所发现和提出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

3)会议中提出的要求和决议应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并得到与会各方的确认。

(3)安全生产现场会议

主要针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好的和差的典型情况,适时组织安全生产现场会,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典型常见的安全隐患进行点评,提出改进措施,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并由监理项目部将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

2、安全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1)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对所确定的本工程重大危险源书面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报审,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内部有关职能部门是否汇签,总工是否审批和有无企业盖章。

(2)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批,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和专项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会审,重点审查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总监的审批意见应有针对性,审批资料应收集备案。

(3)重大危险源工程内容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而确定。

(4)凡是涉及到施工工艺变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应参照第2条要求重新审批。

3、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监控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根据重大危险源工程监理控制程序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2)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事先识别策划的危险源,是否列入“重大危险源工程策划表”(参照安全监理工作作业指导书中“安全监理工作计划表”),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3)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提供相应交底记录。

(4)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后,应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实施前的落实情况并对检查验收情况和结论留有书面的记录。

(5)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应按制度的规定进行巡视、旁站和检查工作,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按照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一旦在搭设过程中发现有违规情况应立即阻止,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纠正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检查情况应反映在安全监理日记中。

4、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员必须了解熟悉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以及新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和安全监理细则的内容和要求,向全体监理人员进行交底,必要时应向施工承包单位作安全监理工作交底,以使全体监理人员明确安全监理工作要求,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开展施工作业活动。

(2)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应参与首次交底工作(交底后内容要有记录),交底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收集备案。

(3)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实施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验收,符合验收要求后,由施工单位技术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安全监理应对有关资料收集备案。

(4)施工过程中如施工措施有所变更或属重新恢复使用时,应按上述第3条规定,重新要求施工单位组织验收工作。

5、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制定书面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获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共同确认。

(2)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制度规定做好日常检查工作,重点督促对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在监理日记中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应不少于每天一次检查的记录,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3)安全监理人员可视情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了解和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对在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开具“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期限整改。“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才能发出。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

(5)在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出现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情况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督的受监安质监站,情况严重的应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6)如出现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将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领导、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6、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1)监理项目部针对重大危险源工程编制的安全监理细则,应明确建立有针对性的安全旁站工作计划和要求。

(2)在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项目部应安排监理人员开展旁站监理工作,对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面的监理检查应每天不少于一次,并按规定填写“安全监理工作旁站检查记录”表,旁站检查记录应经安全监理人员签字确认。

(3)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工作的重点内容是:施工单位现场安保体系的落实情况(包括施工安全员到岗和开展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情况),特殊工种施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操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准确使用情况,施工区域范围内安全防护和警戒标识设置情况等。

(4)根据不同的专业工程施工特点按以下监理工作要点,对施工作业实施过程开展安全巡视旁站监理:

1)基坑施工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1基坑施工方案必须按施组设计要求进行;

○2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

○3坑壁支护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基坑变形最大值和日变形量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值;

○4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系统;

○5坑边荷载、堆土、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符合方案规定要求;

○6上下基坑必须设置有登高措施。

2)施工用电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1现场临时用电应按施组中用电平面图进行布置;

○2高压线防护架按方案搭设;

○3支线架设高度应确保电缆线高度大于2.5米、架空线高大于度4米;

○4现场照明线架设高度大于2.4米;危险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

○5电箱应统一编号、放置高度下口应高于60cm;

○6动力开关电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7用电设备、机械设备是否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8变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室设示警牌、灭火机、绝缘毯、绝缘手套等。

3)施工机具作业巡视监理旁站监控要点

◆打桩机施工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打桩机械准用证齐全、有效;

打桩机超高限位装置符合要求,作业区域5米以内无高压线;

起吊钢丝绳润滑良好,无断线超标现象;

桩机走车轨道铺设应符合出厂说明书规定。

下指挥1名。

7、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死亡事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监理项目部总监或总监代表应在2小时以内向监理公司办公室电话报告,同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及时收集整理安全事故资料。

(3)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安全事故快报表》,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向公司报告。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7

1.目的

从公司层面对监理服务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做出规定,使该项监理服务处于受控状态。

2.范围

适用于项目管理部的监理服务过程。

3.内容

3.1组织机构

3.1.1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组织机构分二级管理,公司一级管理由总经理牵头,分管副总经理组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负责公司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领导工作。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总工办、项目管理部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对各个项目管理部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学习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的责任意识和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知识。

3.1.2项目监理部一级管理由总监、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方面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人员)组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小组,总监任组长,成员由各专业监理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实施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对施工全过程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作业、定期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实现无重安全事故并减少和避免一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

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组织框图:

(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组织框图)

3.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管理职责

3.2.1公司主管部门管理职责与分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生产管理小组)

(1)公司总经理全面主持本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生产管理小组职责:

①全面负责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管理;

②制定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法律、法规;

④检查督促各项目监理部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和考核;

(3)公司总工室:

①负责制定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和监理实施细则(参写本);

②编制有关技术指导书,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进行技术指导;

③协助项目管理部处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技术问题;

(4)公司项目管理部:

①具体负责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落实;

②负责监理人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③负责各项目管理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人员的配备;

④督促、检查各项目管理部制定的有关专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⑤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故的调查;

(5)公司办公室:

①配合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小组落实监理人员的劳保用品采购和管理工作;

②负责办理监理人员的劳保手续、劳动合同,建立个人档案材料;

③安排监理人员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培训、学习。

3.2.2项目监理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职责与分工(执行层)

(1)总监理工程师对所辖施工现场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负全面责任。专职监理人员,负责所分管施工现场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

①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②项目监理部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③项目监理部应当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④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监理部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⑤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项目监理部人员职责:

工程项目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应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其他监理人员应在总监领导下,具体分工负责、经常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督促,并做好自身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其相应职责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

①审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确定项目管理部人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职责分工;

②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

③督促并核查施工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以及各项技术措施;

④对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后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签字;

⑤审核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如防台、防火等应急预案;

⑥检查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技术交底情况及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

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负责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②认真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③随时检查施工作业现场内的各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措施和设备的使用情况;

④督促检查施工作业人员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

⑤对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在施工交接或交叉作业过程中所涉及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问题进行协调;

⑥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隐患;

⑦发生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总监,并及时协同施工单位进行应急处理,保护好现场。

监理员:

①日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与巡查,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报告;

②负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③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

3.2.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措施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小组应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进行计划调整;

(2)公司项目管理部应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检查计划;

(3)项目监理部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报审同时,对本工地所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

(4)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并交总监审批后实施并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

(5)总工室负责收编处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来往文件及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技术信息资料,并根据需要传达给现场项目监理部。

(6)由公司项目管理部牵头、总工室配合组织对监理工作人员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科学知识教育与培训工作,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提高性教育培训。对新进监理人员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培训上岗;

(7)每年度对项目监理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提出考核评价意见。

(8)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故由总监处理并报告公司。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24小时内),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共同处理,并上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报告》;

(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档案由项目监理部负责整理,交公司项目管理部存档。

3.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目标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通过项目监理部的现场抽检,检查国家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

3.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原则

3.4.1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作业环境的安全防护工作;

3.4.2依照国家现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程、规范与标准,通过主动控制、动态管理、跟踪监控,对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负监理责任;

3.4.3以主动控制、事前控制为工作重点,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与管理。

3.4.4控制原则:

(1)预防为主的原则;

(2)责任落实的原则;

(3)奖罚结合的原则。

3.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的内容

工程施工阶段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贯穿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并且要求进行全面全方位的控制。主要内容如下:

3.5.1应建立、健全监理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责任制;

3.5.2监理规划、细则的编制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的内容,审核应符合监理规范的要求;

3.5.3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及时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以及措施的实施和落实情况;

3.5.4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问题,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并要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3.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的方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的方法,主要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

3.6.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前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以及其中的施工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审核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2)审核分包单位合同和资质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技术签证文件;

(4)、监理规划中应编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措施,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写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5)审核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制度。

3.6.2事中控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应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并进行全方位监控,许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事故都发生在施工的过程中,因此,事中控制特别重要,事中控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认真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工作实施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进行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教育;

(2)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重点部位如: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施工事项应进行跟踪或旁站监理,认真检查其是否违反强制性规定,如有违规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在施工现场要做到一管、二定、三检查、四不放过。

一管:即要设专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人员,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

二定:即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生产责任制和技术措施;

三检查:即定期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四不放过:即麻痹思想不放过、事故苗头不放过、安全漏洞不放过。

3.6.3事后控制:

(1)监督施工单位正确对待事故的调查和处理,重科学、重事实、重证据、重分析,客观、如实公正地处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事故;

(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事故,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参与事故的处理,收集整理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资料,及时报告业主和主管单位;

(3)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并要求各方保护好现场,督促施工方、业主逐级上报;

(4)事故处理应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3.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制度

为了使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到位,公司要求各项目监理部要定期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要求如下:

3.7.1各项目管理部在制定监理规划和细则时应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制度;

3.7.2公司平时将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监理部进行处理,及时消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隐患;

3.7.3项目监理部根据施工进展,对正在施工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每个月应组织一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大检查(可与工程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平时要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巡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已获批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3.7.4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工作中,应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收集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资料,并做好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会议的纪要。

3.7.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内容(略)。

3.8奖罚制度

为了切实搞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全体监理人员应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意识,提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水平、明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奖罚办法如下:

6.8.1奖励条例:

(1)、年终考评时,一年中未发生重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故,未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项目管理部奖1000~5000元;

(2)、公司不定期检查、考核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能定期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有简报、有检查整改资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力度大的项目管理部奖500元/年;

(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隐患能及时发监理通知,并经检查整改到位,受到业主好评的奖100元/次;

(4)、监理人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中,能坚持原则妥善处理且表现突出的奖100元。

3.8.2罚款条例:

(1)、出现重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故,且因监理处置不当的罚总监1000元,其他当事人员罚300~500元;

(2)、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监理有一定责任的罚项目管理部5000~10000元,总监罚20xx~5000元;

(3)、因个人失职,造成质量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故发生的罚监理人员500~1000元。如由此发生经济责任的当事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对重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隐瞒不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当事人20xx~5000元罚款;

(5)、对于造成刑事责任的有关监理人员予以开除.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8

1、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项目监理部(组)全面实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项目监理部(组)与各监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书。

3、为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项目监理部(组)具体实施,由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设)和各专监及监理员具体负责各区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责任制。

1、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项目监理部(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召开。

2、工作例会每月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适时召开会议。

3、例会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关于综治安全工作的文件批示,汇报交流综合安全情况,分析研究综治安全形势,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布置下一阶段综治安全管理工作。

4、年度的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由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上一级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提出书面意见后报单位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以文件形式下发贯彻执行。

5、安全生产例会由本级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项目部安全分管领导(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及指挥部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参加。

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多途径、多方式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一)、对项目监理部(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

(二)、派驻工地现场的监理人员要经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关的安全资格证书。

(三)、现场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1、本建设工程近期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所要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2、对事故案例分析教育;

3、安全生产方面的图展、观看录像、知识教育;

4、国家、上级部门、公司最近的安全法律、规章、制度;

(四)、各类形式的安全教育,受教育者应签到,教育活动内容要有书面纪要,并存台帐。

(一)、公司工程监理部以定期、不定期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检查各项目部、各工区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至少每月二次,检查情况由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填写于台帐中,记录受检查项目的安全情况。

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采取以下程序进行整改:

1、签发整改通知书给各项目部,限期按指定要求进行整改。

2、收到整改通知书的项目部在指定时间,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和确定责任人,并用书面形式回复项目监理部(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整改期限过后,整改单位用书面形式将整改完成情况报项目监理部(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要时公司工程监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整改事项进行复查,若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则重复上述程序,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

(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步骤要求:

1、项目部对各工区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并应根据生产情况、季节特点进行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2、各区域的监理人员经常检查安全,每道工序进行时应检查安全问题。

(三)所有层次的安全检查工作,分为台帐资料,现场两部分。

1、台帐资料的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

(2)、管理制度文件的存档、保管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签订情况;

(4)、按制度规定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5)、台帐资料的整理、分类情况。

2、现场的检查内容。

(1)、场容、场貌、文明安全状况;

(2)、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齐全完好情况;

(3)、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特种作业的岗位人员持证情况;

(5)、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情况;

(6)、现场用电安全状况;

(7)、各施工作业区的便桥、支架搭设、高空作业、道路交通等危险源的安全状况。

3、检查工作要严、细,对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教育职工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对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缺陷、问题认真对待,要有针对性地改进。

(四)、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有书面记录资料。

1、项目监理部(组)组织的检查必须记入安全工作台帐。

2、各区域监理人员的检查应在监理日志中有相应内容。

(一)、现场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坚持安全工作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

3、要求施工人员进场作业,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

4、进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帽,登高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不准穿背心、拖鞋进入作业场所,不得在作业场所内乱窜乱跑、打闹嘻戏。

5、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认真按爆破操作规程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执行,杜绝违章作业,违章使用。

6、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人身保险。

(二)、奖罚

1、监理人员的奖励和罚款每年初根据不同的安全风险与工作难度而定。

2、年终考核得分为60分者,不奖不罚;60分以上者,每增一分,奖励该部门最高奖励金额的2.5%;60分以下者,每少得一分,罚最高罚款金额的2.5%,罚至最高罚款金额为止。

3、隐瞒事故不报,弄虚作假的,取消全部奖励,并处以罚款1000元。

4、所发奖金,其中50%给签字人,其余发给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人员;所处罚款从部门签字人工资中扣除,不得报销。

5、连续发生同类事故或重大事故的除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外,还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根据事故的程度和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6、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重大伤亡事故的,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评先进。季节性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检查,定期研究工作。建立、健全、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检查制度。部门责任人亲自抓,分管人员明确。按规定参加安全业务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件。部门内部坚持正常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事故并报送有关材料,及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

台帐资料具有真实记录和反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情况的作用,在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过程中,有助于本单位自我发现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和需要改进的工作,有利于提高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同时也是自我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一项有效措施,并为责任追究提供有效凭据。

(一)、本单位必须建立监理安全台帐,由安全监理人员负责当年所有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活动、检查等资料的建立、收集、整理工作。

(二)、要对台帐资料的记录做到完整、及时、准确。

(三)、台帐资料的整理按按相关规定执行,做到分类、按序、有目录、有页码,便于查阅。

1、成立安全事故和“三防”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建立机构和网络。

2、加强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制订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要求施工单位与监理人员一起进行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做到胸有成竹,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有序、科学、合理、正确地进行抢险救灾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恶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加强应急处置工作的检查、宣传和教育,树立抢险抗灾意识。

5、及早准备好抢险救灾的物资,并落实专人管理。

6、积极动员全体人员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做好事故的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一)、轻伤事故,应在当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报告。

(二)、各单位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要求施工单位向公司、公司向集团的负责人、劳人部、工会电话报告,并填报《事故即时报告书》,先电传集团总部劳人部,由集团总部报上级及有关部门;同时监理人员应在1小时内向指挥部和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

未发生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10万以下的向业主指挥部上报,10万元以上的事故,应在1小时内逐级向上级报告。

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非本项目人员伤亡事故,也按以上程序上报。

事故发生后,要求当事人、当事单位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组织人员积极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事故调查。

1、轻伤事故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调查处理后,书面资料建档保存。

2、重伤事故三人以下的,由集团总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相关部室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3、重伤三人以上及死亡事故,由集团会同当地市级劳动、公安、检察,经贸委、工会、业主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重大伤亡事故由省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公安、工会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5、当事人和有关单位在接受调查时,应积极配合调查工作的开展,如实反映情况。

(四)、事故处理。

1、事故发生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意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对调查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负责落实、处理。

3、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发现的和检查中指出的劳动安全隐患、危害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凡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有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或者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时间要求。

1、重伤事故应在十日内结束。

2、死亡事故应在二十日内,情况复杂的可延至三十日内结束。

3、重、特大事故按上级部门规定。

(六)、事故结案。

1、据事故等级上报相关部门批准结案。

2、车辆交通事故,由事发地交警部门处理,凭责任裁定书结案。

(七)、事故统计。按当事人劳动关系隶属确定,属本单位职工的在安全生产月报、季报中反映;属劳务、协作单位的人员将事故调查材料报公司及上级部门备案。

灭火器的配置、检查、维护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实施;要求项目部应急小分队配备的专、兼职消防队员负责日常灭火器材的配置、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对消防器材的保管工作要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消防器材的齐全有效;监理要定期到各项目部、各工区检查消防安全的情况,做到有问题必须整改落实到位。

(一)、根据易燃物面积和危险等因素配置必需数量的消防器材。

1、生活区、办公用房每幢房屋配置1211my4型、4b级(下同)2只以上;

2、生产区的木工棚、材料库、停车库、修理车间、配电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生活区的食堂,按每20―30m2面积配备一只;其它作业工棚按―80m2面积配备一只。

3、炸药库、柴油库(槽罐)、乙炔、氧气瓶储存库,按每处2只以上配备,距油库(油槽罐)出入口5-8米处备沙箱(堆)、铁锹。

4、沥青拌和设备每台(套)配8―10只,或较大容量的推车型灭火机数只按设备周边每24m左右间距均匀分布。

(二)、灭火器的设置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提取的部位,铭牌朝外,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灭火器必须固定位置,距地面50―150cm为宜。用挂置方式的不能用铁丝缠绕住手柄。

3、灭火器应设置在干燥、无腐蚀物的地方,否则必须增设防雨设施和保护措施。

4、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22-+550c)的环境内。

5、灭火器前不得有障碍物。

(三)、要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做到配置合理、有效。

(四)、灭火器换药时,可组织消防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项目监理部(组)行使监理项目施工安全监理职责,正式发文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制定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监理作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工作。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相关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要指派安全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理。

项目监理部(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在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未审查审批前不得开始该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方案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附安全验算结果,项目负责人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对规定应组织专家论证的,需附专家论证意见),在项目开工前,报监理机构,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审核签字后实施。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在实施监理过程对安全隐患的处理办法:

1、有关安全的主要部位、关键部位、加强监理旁站督促施工单位安检人员到位;

2、督促承包单位对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体垂直度、模板支撑系统、架体刚度、强度、施工用电和漏电系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者指令停止整改。

3、通过指令性文件对施工承包单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承包单位限期予以改正。

4、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等提供合法有效的出厂“三证”。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监理责任,是由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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