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是指政府采购合同的一种规范化的标准格式文本,它规定了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条款和要求,包括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付时间、付款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以下是有关于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1
供货商: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来源构成为:预算内();预算外();自筹()。
付款方式为:会计结算中心支付()。
以上按实际情况打“√”确认,涂改无效。
1.本次招标确定的协议供货价格为采购单位购买中标产品时的最高限制价格,采购单位在签订每一单采购合同前,可以就中标产品的价格、服务条款、付款方式与供货商进行进一步的洽谈。若单次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20万元或采购数量超过20台时,采购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规定报政府采购中心重新公开招投标。
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重新确定采购方式。
2.优惠率=(1-投标报价/基准价)×100%
3.“调整价格”指中标供应商根据需方的采购规模,在协议供货价格基础上给予的优惠。
4.“实际采购价格”=“协议供货价格”-“调整价格”。
上述产品的保修期为_________月;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后_________月
故障响应时间为:_________小时内;故障排除时间为:_________小时内;
备品备件提供时间为:_________小时内。
供货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
1.供货商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
2.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验收标准:
1.(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第三、五、八、十二、十三条;
2.装箱单;
3.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提出异议时间:_________
1.供货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供方逾期30日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供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供货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将予以没收履约保证金,损失赔偿不足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外发生质量问题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a)双方协商解决();
(b)向供货商指定协调人反映();
(c)向采购中心反映();
(d)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
(e)提请仲裁();
(f)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供货商指定协调人电话:_________。
省采购办投诉电话:_________。
区政府采购办投诉电话:_________。
省采购中心投诉电话:_________。
区政府采购中心投诉电话:_________。
(a)需方凭(_________区政府采购申购表)与供货商签定本合同,(_________区政府采购申购表)应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中采购产品的品牌、型号、数量等应于(确认书)上所限定的相一致。
(b)_________省_________年_________季度打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招标编号:_________)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人民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c)本合同一式四联,供货商、中标供应商、需方、采购中心各一联,由此作为中标供应商结算的原始凭据之一。
(d)本合同应经需方负责政府采购的部门或财务部门审核并加盖需方财务专用章后方为有效。
(e)本合同经供货商和需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方(签章):_________供货商(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2
项目名称:***询价采购
采购单位:**********************
成交单位:************************
合同编号:
日期:20xx年**月**日
xxx政府采购
货物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询价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20xx年**月**日的****询价采购项目(***20xx***)的询价结果,经协商一致,于20xx年**月**日签订此项政府采购合同:
根据成交通知书的’内容,本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元整¥()人民币。
交货期: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交货验收合格完毕后,xxx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在接到采购人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乙方收到货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
1、乙方应按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规格型号及技术指标向甲方提供。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日内响应,在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处理。
3、在“三包”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三包”期限为货物交付后一年,一年后的售后服务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同时,乙方所交的质量金作为违约金,视违约情况的严重程度,由甲方扣罚。
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通知xxx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供货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点在此约定为xxxxxxxxx。
1、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乙方报价表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报价文件或澄清的内容与本合同条款不符,以本合同条款为主。
3、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须经xxx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同意后,由双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负责人)法人代表(负责人)
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户:
开户名称: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3
政府采购合同的形式
本法第四十四条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形式作出了特别规定,即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立法目的
确定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立法强调合同自由,合同采用什么形式,由当事人决定,一般不加以干涉。但是,政府采购活动具有很强的公共性质,政府采购合同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本法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形式作出特别限定,要求采用书面形式。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形式的规定,含义非常明确,即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谓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形式的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订立政府采购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的政府采购合同,这是无效的。
2.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时,具体采用何种书面形式,本法并未明确,有待国务院及财政部作出具体规定。
实践中可能会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书面形式,一般应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也不排除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订立。如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要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
政府采购合同的必备条款
本法第四十五条对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的问题作出了特别规定,即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立法目的
明确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必备条款作出规定。一般来说,合同由当事人自愿签订,合同的内容也应当由当事人约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但是,采购人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不能随心所欲。因此,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也就不能像一般民事合同那样由采购人与供应商随意确定,其主要内容必须有所限制。基于上述原因,本法对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了特殊规定,要求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问题的规定,含义比较明确,即要求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作出具体规定。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问题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其内容应当包括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必须具备的条款,否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无效。根据本法的规定,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并会同制定政府采购合同的示范文本。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期限
本法第四十六条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即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立法目的
明确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期限,以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按照本法的规定,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者经过资格认定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代理采购。在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以后,采购代理机构就会根据采购人的委托,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办理有关政府采购事宜,包括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是,采购代理机构并没有与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政府采购合同要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由采购人负责签订或者授权采购代理机构代其签订。即使是自行采购,采购人也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工作,并向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因此,无论是代理采购还是自行采购,政府采购合同都要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这样,客观上就需要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期限,本法对此应当作出特别规定。同时,基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中的重要性,本法也对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法律效力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关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期限等问题的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1.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供应商都需要有一段准备时间,特别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采购人更需要一定的时间对采购代理机构送交的有关采购文件进行研究、熟悉。当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也不能没有限制。根据本法的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只是采购人和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书面确认,有关事项在采购文件中都已具体确定,因此,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中,无论采用何种采购方式,执行什么样的采购程序,最后都必须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并要书面通知供应商,因此,中标、成交通知书应当具有十分严肃的法律效力。按照本法的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一旦依法确定,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改变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供应商也不应当放弃中标、成交项目,否则,就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本法关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期限的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采购人授权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本法关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期限等方面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即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人在委托代理协议中明确授权采购代理机构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一旦依法确定,采购人就不能改变中标、成交结果,只能按照中标、成交结果,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履行
本法第四十八条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履行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即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4
为明确责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协议内容如下: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通过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此协议受法律保护,不得违反。
1、甲方在合同时间内向乙方采购腌制食品(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购买),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健康证、相关食品原料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复印件,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2、乙方需提供无毒、无害的腌制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票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3、如果师生因食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中毒等卫生安全事故,是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除赔偿甲方损失外,还要追究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4、运输由乙方自行解决,送到特殊教育学校食堂库房,并办理相关手续。
5、货款由学校出纳、会计核算后按两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付清,甲方不得拖欠。
7、如任何一方随意终止合同,则应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5
合同编号:________
经询价采购______________(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和xx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鉴证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关于________项目____号的询价单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xx市政府采购中心____号询价单
(2)乙方提交的报价单;
(3)售后服务承诺。
2.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和数量,详见乙方提供的报价单。
3.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单价详见卖方提交的报价单。
4.付款条件
本合同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后,由xx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中心联系电话:________)支付货款。付款条件同询价单要求。
5.交货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为:____________;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
6.质量保证
卖方所提供货物未有特别约定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质量有缺陷,经查实后,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并按原价退还货款,同时,按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处罚。
7.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货物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甲方直接与乙方进行处理;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进行处罚。
8.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鉴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xx市政府采购中心收到乙方提交的足额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由甲方,乙方,鉴证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或补充。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采购人盖章):______
乙方(供货商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鉴证方(单位公章):_____
xx市政府采购中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6
乙方:采购编号:
签订地点:柳州
为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柳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品及其供应商项目采购的招标结果,严格遵守本次采购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
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2.1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承诺为甲方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的服务。
2.2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的、未经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甲方在采购时提出的工作需要。
2.3乙方提供产品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并保证安装安全,使用后工作正常。
2.4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乙方不负免费保修的责任,但乙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保修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交货时间:年月日前。
四、交货地点、方式:乙方负责免费将货物直接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6.1开箱检验时双方皆应派人员参加。采购单位组织验收或采购单位委托质检部门验收,费用由采购单位自理。
6.2具备乙方提供的说明书或产品介绍中所列的全部功能及技术参数。
6.3验收内容包括: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数量、外观、调试性能、技术参数情况、各种说明资料、质量合格证明及其他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
6.4提出异议期限:年月日前。
七、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所有随机配件、附件、随机清单等。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全部中文版本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8.1结算方式:国库集中支付:授权支付。
8.2结算期限:
无预付款,货物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甲方10个工作日内填写《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验收结算书》并通知单位财务在柳州市财政国库收付电子计算机管理系统上提交”授权支付”。
九、售后服务承诺:乙方应全面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承诺。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十、货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的,货物所有权属于乙方所有。
十一、违约责任:
11.1逾期交货或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违约方每天按合同额的1‰支付违约金。
11.2逾期超过10天仍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双方的供货合同,由乙方按采购合同价的0.1%赔偿。
11.3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议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送达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
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14.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次采购(协议供货)采购方式确认通知书、柳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品及其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经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后的价格变更及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双方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14.3合同内容如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壹式3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报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附:乙方转帐资料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受_________(甲方)委托,_________(见证方)就甲方所需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定点范围内进行了询价,甲乙双方根据询价采购结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货物购销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全部合同货款。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本合同由甲、乙、见证方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合同通用条款(与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和定点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一致)和本专用条款;
2.甲方收到的乙方省级_________定点采购询价单报价文件;
3.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见证方持二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见证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8
购货单位:__________
供货单位:__________
甲方为了更好地开展及完成办公室工作,并经综合管理部总务核价后确认在乙方采购彩色激光打印机__________台。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二、合同金额总金额:贰仟玖佰捌拾元整
三、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完税发票,甲方在乙方出具发票之日起7日内,完成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交货时间:__年__月—__年__月__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
1.供货商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
2.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验收标准:
1.《福建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第三、五、八、十二、十三条;
2.装箱单;
3.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
提出异议时间:__年6月5日
六、货款结算:
需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原则上在5工作日内,如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照成损失,乙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_______%,以天计算支付违约金。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
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9
合同编号:
需方:
供方:
为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采购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等
。
注:1、本合同价格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格及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及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
2、必须注明计量货币币种,未注明者即视为人民币。若约定使用外汇必须事先已经获得有权部门的批准,并且在本合同中应当注明批准文件文号,该外汇价格须按照批准文件内容并注明是按照固定汇率或是按照本合同需方付款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计算。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供方于年月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出具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该文件仅证明已按现状收到若干具体单位数量的货物。需方指定货物交接地点:的使用场所内,需方指定的签字收货人:。
此外: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及追加、更换、补充的货物(含零件、部件、配件)的风险自货物交付需方且由需方确认验收合格时转移。为此供方须与有良好信誉记录的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负担并实际支付保险费,为货物在交付需方且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取得有效的保险。否则供方仍应承担货物在交付需方且由需方确认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除非货损是由于需方明显不当的作为所直接引起的,但该作为不包括验收的行为。
三、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等事项按照下列约定
1、验收标准:货物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及要求方为合格:
(1)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
(2)报价要约中涉及质量、技术、服务、鉴定、检验及验收的全部相关内容或其所指引的内容;
(3)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或等于%。
2、对于一般不需经过开机运行即可进行验收的货物:
(1)货到后天内,双方根据所到货物实际情形确定验收所需工作日并记载于验收记录文件中,由双方签字认可。
(2)验收所需工作日确定后的天内双方包括各自根据需要所聘请的检验机构、检验专家开始进行验收,验收应当在所确定的工作日内完成,若未能按双方计划完成则应当在专家所确定的延长期间内完成,但该延长期间除非双方一致认为必要外最多不得超过双方原定工作日的一倍,否则应视为验收合格。
(3)若双方对验收所需工作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一方未适当地配合另一方共同完成验收,则除非存在合理的并可以证实的原因或验收所依赖的客观条件不足,验收最迟应当在货到后天内完成或应当被视为完成。
(4)由于供方原因导致不能在上述合理期限内完成验收的,若需方仍需要该批次货物的,除验收及付款期限应当顺延外,供方还应当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延期交货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若需方不再需要该批次货物的,除退货外,供方还应当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不能履行合同约定交货义务的全部违约及赔偿责任。
3、对大型或复杂货物或需经试车、运行的货物:应经过至少1至3个月的(本项目选择个月)整套使用或整套试车、运行期方可以完成最终验收。该类验收不合格或不完全合格的情形,或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发现货物缺陷及其它质量问题或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招标文件的要求,供方应当严格按照需方的要求免费给予合理解决直至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及本合同约定为止。
4、开箱检验时双方皆应派员参加,验收后并最迟于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日内对合格货物签署无异议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验收单》(以下简称《电子验收单》);对显而易见不合格的货物应在《电子验收单》上加注表示货物不合格的文字或符号,或者以其它书面异议方式提出异议,均为有效异议,但该类异议应最迟于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日内提出,否则除非供方未在接到需方异议之日起日内提出书面反对意见,均应当视为无效异议。
5、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需方有权拒绝接收或决定暂时收取该批次货物,双方或单方应当在发现后及时记录并最迟在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日内签署书面证明并送达给对方一份,供方应按照该证明将需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在送达证明之日起日内交付到需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规定交付及验收。
6、供方保证向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全部中文版本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如发现缺失,供方应在需方送达通知之日起日内将需补足的资料交付到需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规定交付及验收。
7、对于季节性使用的货物在第一个完整的使用季节且不少于天的期限内,或对于非季节性使用的货物在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日内,若需方经进一步检验或在使用中发现货物内在的、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缺陷,或者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但并非在验收时属于显而易见(下称“a情形”);或者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下称“b情形”)、合理使用寿命期限结束前6个月内(下称“c情形”)证实货物及/或零部件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免费更换成没有缺陷的货物或零部件,并且,经过该项处理后需方待遇不得低于国家部委级别发布的“三包”规定的标准。其中:对属于a情形的货物应当用崭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过的正品合格品整机、整件货物更换而不得仅更换零部件;对属于b情形的货物应当用崭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过的正品合格品更换;对属于c情形的货物应当用不低于需更换货物成新的正品合格品更换。需方可以在发现该情形后尽快并且至迟应当在上述各对应期限结束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日内免费完成更换,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规定交付及验收。
8、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供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供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供方承担。
9、需方应将电子验收单同发票一起入账,作为需方执行了政府采购的凭证。
四、质量标准及保修
1、供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正品合格产品,且承诺为需方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信息产业部20__年联合发布的24号令)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且若该货物在投标货物生产厂商中国总部对外公众网站上具有标准配置和服务的,供方为需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或高于其标准。
2、供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若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
3、供方保证提供给需方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需方的各项使用目的或在采购时提出的各项需要。
4、货物的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它期限均自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完成最终验收并由需方签署了货物最终验收单之日起算。特别约定对大型或复杂货物或需经整套试车、整套运行的货物,该类包退、免费包换、免费包修、负责保修等期限,应当在约定质量保证期限、约定使用寿命、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期限或行业认可的平均使用寿命、国家部委以上文件所规定的强制适用的期限等不同的期限中,自动适用其中最长的期限。若各方对该类期限不能达成一致的确认则应当通过本合同中所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裁决出相关期限。
5、如因需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需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供方不负免费保修的责任,但供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保修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需方负担。
6、如因供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供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供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更换或修理,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若因软件或硬件缺陷导致或引起需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供方承担。
7、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内或在应当由供方负责的其他情况下,若由于供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而造成货物不得不停止使用,货物保修期应依照停止使用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应负责赔偿。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采用需方直接支付方式的应当在验收合格并由双方签署《电子验收单》后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采用财政集中支付方式的应当遵从财政部规定付款。
供应商开户行名称:,账号:。
其它:。
1、供方在收到需方每一批付款的同时,应向需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商业发票。
2、如供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有责任向需方支付违约金或其它赔偿时,需方在书面通知供方后,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额款项。
六、违约责任
1、若供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内容之要求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物且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直接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完成相应的更换及/或修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各项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及相关的其它期限也应相应顺延或重新起算。
(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以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并由供方承担需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4)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已支付货款全部退还给需方,并由供方承担需方由此发生的损失和相关费用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并由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承担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此外,上述情形下需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及/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供方承担。
2、若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或类似的其它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直接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留相当于需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包括违约金。若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供方仍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或支付责任。
3、如供方延期交货或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按延期交货所折合的金额或延期付款金额每天‰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上述逾期超过天且成套集成的货物已交货套数未达合同约定套数%的以及单套货物未能全部交足的,或非成套、非集成的货物已交货件数未达合同约定件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上述逾期超过天但成套集成的货物已交货套数已达合同约定套数%的,或非成套、非集成的货物已交货件数已达合同约定件数%的,守约方不得要求解除合同已经履行的部分只有权决定解除尚未履行的部分,但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借款利息最高限额的倍按日计算的违约金。
4、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形均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就每一单项违约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5、若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供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倍向需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若该赔偿未达到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倍,则供方应当支付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且并不当然免除其依法应受的其它处罚。
6、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约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天内向对方有效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并书面确认后,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允许延期履行、修订或终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七、供方同意并保证尊重任何他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承诺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均具有合法权利,不会侵犯、导致或引起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若因本合同所提供的相关产品或服务及因履行本合同导致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所引起的任何及/或全部责任均应当由供方承担。
八、因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相关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章并选择采用以下方式及规则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中标人指定协调人反映();
3、提请位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对双方争议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同意下列约定作为规则: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上述第3、4项中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若选择上述第3种解决方式的必需在相应空格上填写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名和仲裁委员会的准确的全称;若上述第3、4项均未被选择且事后未能就仲裁事项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可以直接适用上述第4项。
九、其它约定事项
1、供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它权利或追究其它责任的放弃。
3、各方当事人均应尽力在最大程度上将本合同及其条款理解和解释为合法、有效、适合履行、应当履行。若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它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成为有效条款或自动适用最为接近的法规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精神。
4、招、投标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但投标文件内容违背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或任何可能导致影响当次采购目的的情形,均应当被视为供方自动放弃投标文件中相应部分而同意以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为准。此外,若上述文件文本的内容或含义与本合同内容含义冲突时,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5、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仅就供货数量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订单。补充订单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所有补充订单的采购金额累计不得超过本合同原有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对本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价格、配置、服务条款等)进行变更的补充协议无效。
6、供方及需方在此承诺:已在投标之前或签署本合同之前详细阅读并适当理解了本合同文本全文,现由合同当事一方或双方在采购中心业务网站下载使用,而供方及需方均是在完全自愿与平等法律地位基础上签署本合同,各自均承诺放弃以本合同系属于格式合同为由而提出不利于对方的合同条款解释的相关主张权。对同一条款含义存在不同解释时,应采用与招标文件及其目的最接近的解释。当本合同双方对同一条款含义存在不同解释时,应当以本合同版本发布者或质疑受理机构、投诉受理机构的解释为准。
7、本合同的有效法律文本为中文文本,其他语言文本与之有不同解释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本合同一式份,供方、需方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经供需各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需方(盖章):供方(盖章):
需方代表(签字):供方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
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供货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循“关于做好第3期全省计算机、打印机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招标编号:zzcg20__a-gk-004)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______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的相关规定和采购〔20__〕6号“关于做好20__年第3期计算机、打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中的相关承诺和“______市计算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补充协议”,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采购的产品所需资金来源构成为:
预算内();预算外();自筹()。
付款方式为:会计核算中心支付()。
以上按实际情况打“√”确认,涂改无效。
二、计算机品牌、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序号
计算机品牌
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
基准价
数量
县协议优惠率
县协议采购价格
标配显示器规格
显示器差价
小计
1
2
3
合计:人民币(大写)
注:
1.本次招标确定的协议供货价格是根据采购单位购买的数量确定不同的协议价格。若单次采购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20万元时,采购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重新确定采购方式。
2.协议供货总价=数量×基准价(1-根据购买数量的适用优惠率)
三、保修期
上述产品的保修期为______月;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后______月
故障响应时间为:______小时内;故障排除时间为:______小时内;
备品备件提供时间为:_____小时内。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供货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
1.货商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
2.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验收标准:
1.《______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第三、五、八、十二、十三条
2.装箱单;
3.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提出异议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货款结算:需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______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供货商货款。(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七、违约责任
1.供货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供方逾期30日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供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供货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将予以没收履约保证金,损失赔偿不足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外发生质量问题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八、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可多选)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供货商指定协调人反映();
(3)向采购中心反映();
(4)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
(5)提请仲裁();
(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
(1)需方凭《______县协议采购(计算机)发货通知单和验收结算付款书》与供货商签定本合同,《通知单》应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中采购产品的品牌、型号、数量等应于《通知单》上所限定的相一致。
(2)___________省20__年4季度20__年1季度计算机协议供货(招标编号:zzcg20__a-gk-004)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______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政府采购协议供承诺书”和“______市计算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3)本合同一式4联,供货商、中标供应商、需方、招投标中心各1联,由供货商每月在结算时统一向采购中心汇总上报。
(4)本合同应经需方负责政府采购的部门或财务部门审核并加盖需方财务专用章后方为有效。
(5)本合同经供货商和需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及财务部门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11
政府采购合同书范文一
供方(供应商):
需方(采购人):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吉安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政府采购协议承诺书、“关于吉安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签订此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品目、型号、数量、时间及金额
二、保修期:依据吉安市级供货协议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条款。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验收标准:
1、装箱单;
2、供方保证一次合格率在于98%(百分之九十八)。出异议时间:
五、付款方式和期限:
供方开户名称:
帐号:
六、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的经济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从供需双方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或投诉到永新县政府采购办,或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需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国家法律法规及政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本合同为供应商与政府单位买卖合同,一式三份,供方需方各执一份,永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执一份。
需方(盖章):供方(盖章):验证方(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经办人: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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