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安全心得体会是一个记录自己办案思考、实践感悟的好方法。这种心得体会是对办案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所想出的好方法、好思路的积累和总结,并且可供其他同事学习和借鉴,以提高整个团队的执法水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办案安全心得体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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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安全心得体会1
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对象大幅增加,人员构成更加复杂,管辖范围更加广泛,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变得愈发重要,它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关乎纪检监察向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的力度、深度。这次全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对我们基层纪检工作来说就是场“及时雨”,让我们认清了肩负的职责和使命,我们必须学会珍惜,锻造良好工作作风,以实际行动来检验我们的政治觉悟和忠诚度。
一是要牢牢把握执纪审查安全的红线,牢固树立执纪审查安全意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持续绷紧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这根弦,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的安排部署,把落实整改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问题隐患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从注重整改实效、注重制度完善、注重长效机制建设三个方面坚决落实到位。在审查调查中要刚性和柔性相结合,切实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细化安全防范措施,注意自我保护,注意工作中的方式方法。
二是要加强信息研判,把握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安全控制。防范意识不够是审查调查安全的重大隐患,“重案件突破,轻审查调查安全”是我们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思想上不重视,漏洞就发现不了,也就容易引发事故。在案件
初核、立案、调查等程序,在执纪审查措施使用等方面,在谈话、陪护、外调等关键环节,我们都要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做到安全文明审查调查。
三是要强化“走读式”谈话管理,为谈话对象提供安全保障。我们将谈话室设置在一楼,墙壁软包装,桌椅全部固定并软包;谈话室内安装了电子摄像装备,声音采集装备,确保谈话过程可以全程监控;并在在谈话区域设置了指挥监督室,确保案件负责人可以通过同步谈话视频,对谈话过程予以监督。同时,审查调查行为不够规范、开展谈话不够有序、看护工作不够认真、监督检查不够严格、医疗保障不够到位等问题目前还不同程度存在,我们将进一步对办案措施、办案纪律、办案人员、陪护人员、医疗保障人员和办案场所等方面的责任进行细化。
四是要提高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有效性,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在工作中,要强化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准确研判,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要加强管理,健全体制和机制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在谈话前,认真了解谈话对象的身体健康情况和心理状态,做到心中有数,对于在谈话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做到评估在前,避免在谈话过程中发生因谈话对象身体或心理原因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履行报批程序后方可进入谈话室;谈话结束后,严格做好谈话对象交接工作,做到“手递手”交接。
办案安全心得体会2
通过对《一个侦查员的办案感悟》的通读学习,深深体会到纪检监察工作中证据的重要性,尤其是对纪检监察工作中证据审查和运用的有很深的感触。实践工作中,违纪违法案件争议的焦点不是党纪法规的运用而是事实的认定,而事实认定的基石是证据,事实争议在本质上就是证据争议。证据的审查与运用,不是案卷材料内容与党纪法规的机械比对比,而是发案过程、事实认定、鉴别真伪的综合认知体系。证据有“三性”,即真实性、关联性、合规性。下面我就证据的收集、鉴别、运用,谈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一、证据收集
证据收集要遵循依规依纪、及时有效、全面客观的基本原则。依规依纪:之前我们在调取证据时,大多凭介绍信调取,有时候相关部门人比较熟,不出具文书直接就调取了。调取后入卷只装了证据材料,没有相关手续,但是现在要求必须凭相关文书进行调取,用的比较多的就是调取证据通知书、查询通知书等。违纪的不一定违法,但是违法的一定违纪,所以不管是党纪案件还是政务案件,使用证据调取文书的都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切实做到依法依规、手续完备。
及时有效:有时候觉得调取证据早点晚点都没关系,反正证据都在那。但由于证据存在遗失、毁灭等不确定因素,调取证据及时有效是非常重要,之前遇到过一名干部立案之前组织关系在原单位,但是立案后组织关系转到村里,当时还没有发现这种情况,觉着都已经调取了之前的党员花名册,导致立案决定书还是开到了原单位,后来也是经过调取重新修改的。
全面客观:在证据收集过程中,但凡能够证明违纪违法事实的尽力收集。比如我们去调取主体身份材料,任职文件、分工文件、组织关系、退休手续等材料要涵盖违纪违法前后。没有相关文件的,让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散装办重复使用发票案件中,相同时间在不同项目重复使用发票,无法确定到底哪个项目是重复使用时,不能凭主观臆测、也不能根据数额大小自行确定,需要通过职能部门,通过让苏中置业公司查询,这些发票应该入哪个项目的成本,并出具证明材料解决这个问题。
二、证据鉴别
证据不一定都是有用的,必须有跟案件有关联性,能够相互印证,证明违纪违法事实,这就需要对证据进行鉴别。在花丹萍案件中,当时根据税务局提供的缴费名单对花丹萍做讯问笔录,但当事人提出异议,不认可税务局提供的缴费名单,后来让税务局重新查询,发现税务局提供的名单的确漏掉了几个已经缴费的人员。所以必须对证据进行鉴别,并跟其他证据相互印证,达到证据闭环的程度。
三、证据运用
证据运用的方法主要有直接证明,间接证明,综合分析等。直接证明也就是证据能够直接指向相关人员,证明违纪违法事实。比如残联私分小金库有记录本的书证证明;间接证据就是通过结合其他证据才能证实的,高新区党群局广告牌违规招投标中,负责组织招投标的领导干部没有明确分工文件,就通过党群局一把手以及公管中心主任的证人证言来证实这名党员干部的工作职责以及招投标的相关规定,进而证明违规进行招投标的事实。
综合分析主要是对案件的各个部分、要素、阶段研究比较,找出相互之间的联系,并有机结合起来。在残联康复部主任吴某案件中,吴某既伙同药房经营者王某,两人共同出资,但让王某先行垫付四维中心装修费用套取国家专项资金,同时又收受王某贿赂,贿赂里面又存在从之前垫付资金里面进行扣除的情况,贪污和受贿交织在一起,两个犯罪事实相互独立又互相联系,非常复杂。后来也是抽丝剥茧,通过伪造的装修发票、招投标合同、以及银行流水、供述等证据进行分析比较,通过证据证实了贪污和受贿的事实。
证据审查和运用的方法,来源于实践、服务于实践、提升于实践。全面总结证据收集的经验,熟练掌握证据运用的方法,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规”,既是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难题,同样也决定着案件的质量高低。
办案安全心得体会3
近日,自学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汇编》,深受教育,现将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一、通过警示教育的学习,我深有感悟,大量的领导干部堕落事例表明,不求新知,不思进取,放松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必将走向人民的方面,最终也会毁了自己。“慎权”、“慎独”、“慎微”,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精神境界和政治素质,是拒腐防变的一个重要途径。
二、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要自觉克服一切私心杂念和进取心不强的问题,充分认识肩负的职责,振奋精神,不辱使命,克服困难,勤奋工作。要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做到执政为民。要自觉克服“官僚主义、自由主义”的侵袭,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自觉地为民尽责,为党分忧,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三、从严要求自己,廉洁从政。要严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勤政为民是每一个党员干部必备的品行修养。“正以处心,廉以律已”(出自:《薛文清公从政录》),告诫我们不管处于什么位置都要以正直无私规范心,以清正廉洁规范行为。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为群众办实事,重实绩。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的侵蚀和影响。
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吸取案件教训,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锤炼自己的意志、品质和作风。从根本上防止和杜绝腐败的发生。
办案安全心得体会4
根据安排,我有幸参加了区委组织部举办的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的培训学习。时间虽短,但受益匪浅,启发至深,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淘冶了情操。
一、理论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通过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办案程序与安全、案件检查工作方法技巧、案件审理业务及相关知识、信访举报的受理与处置的培训学习和观看四风之害警示教育片,使我更加坚定了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决心和信心,更加深刻地领会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实现治本目标,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思路得到进一步拓展
通过区纪委常委和科室主任的授课讲解以及案例分析,提高了自己系统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纪检监察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政治工作,必须长抓不懈。要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必须自觉地加强自身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思想品德修养,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讲原则,做到公道正派,表里如一,讲实话,办实事。
三、担当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更进一步明确了作为部门纪检组长,在新形势下,既要积极协助单位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要坚决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强化作风监督,严肃查办案件,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同时还要具有打铁自身硬的底气,努力强化自身素质,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做以身作则、廉洁从政的表率。
办案安全心得体会5
根据安排,我有幸参加了区委组织部举办的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的培训学习。时间虽短,但受益匪浅,启发至深,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淘冶了情操。
一、理论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通过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办案程序与安全、案件检查工作方法技巧、案件审理业务及相关知识、信访举报的受理与处置的培训学习和观看四风之害警示教育片,使我更加坚定了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决心和信心,更加深刻地领会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实现治本目标,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思路得到进一步拓展
通过区纪委常委和科室主任的授课讲解以及案例分析,提高了自己系统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纪检监察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政治工作,必须长抓不懈。要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必须自觉地加强自身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思想品德修养,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讲原则,做到公道正派,表里如一,讲实话,办实事。
三、担当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更进一步明确了作为部门纪检组长,在新形势下,既要积极协助单位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要坚决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强化作风监督,严肃查办案件,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同时还要具有打铁自身硬的底气,努力强化自身素质,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做以身作则、廉洁从政的表率。
办案安全心得体会6
近期,中心组织集中学习了《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其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柴艳茹讲的《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努力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十六审查调查室李源伟讲的《审查调查中的安全问题》两节课,从思想认识,经验做法、审查调查各阶段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如何确保审查调查工作不发生安全问题,推动建立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体系等几个方面,详细讲解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对我触动很大,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对此次学习的认识体会。
一、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思想。
安全是审查调查工作的底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对审查调查安全高度重视,赵乐际同志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确保办案安全,牢牢守住底线”;20xx年5月28日在省区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安全是审查调查工作的底线,安全问题具有极端重要性”,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赵乐际同志再次强调:“要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因此,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审查调查安全。要教育引导审查调查组全体同志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看待安全问题,正确认识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不是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准确把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性质定位,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事关全局,既是审查调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
二、安全问题贯穿审查调查工作的全过程。
审查调查工作中的安全问题包括初核阶段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执行留置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搜查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讯问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询问证人及“走读式”谈话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等,要牢牢把握全过程的安全问题,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审查调查组负责人、全体审查调查组成员均应对安全问题高度重视,摆在首位,专题研究,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及安全预案,要做到这些阶段的安全保障,必须要做到选择合适的谈话地点并进行安全改造,全面了解谈话对象个人情况,以适当方式通知被谈话人并安排好接送,做好谈话期间各个环节的安全保障,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医疗保障,做好谈话后回访,正确应对突发事件。
三、关于如何确保审查调查工作不发生安全问题
(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认识,正确认识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不是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准确把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性质定位,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事关全局,既是审查调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
(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参加审查调查的每一名同志都负有安全责任,同时还要明确每一项工作中的具体责任真正把审查调查安全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
(三)坚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既要谈问题又要注意教育转化,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既要促使谈话对象如实讲清问题又要做好心理疏导。
总之,审查调查工作一定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共同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办案安全心得体会7
3月8日至10日,我有幸参加了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春训班,我们学习了中央、省市区全会精神;学习了信访案管业务知识;监督执纪业务知识;案件审理业务知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条例准则,专家为我们上了一堂纪检监察干部心理健康课。聆听着、相关科室领导的授课,感悟着他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体会,有醍醐灌顶的领悟。
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感觉到自身存在的不足,深深认识到只有加强学习,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在工作中学,在工作中提升能力,落实好监督主责,才能更好地履职尽责,切实一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我认为,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明确纪检干部的职责。
根据《党章》第四十四条和《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规定,纪检监察部门的干部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有:在党内,一是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二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三是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四是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五是保障党员的权利。在行政上讲,一是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二是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三是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四是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五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同时,为保障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纪检监察干部享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行政处分权。
二、要明了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哪些能力和素质 。
纪检监察干部要履好职,需要的能力很多,体现在综合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各个方面。一是要有学习的能力;二是要有归纳总结的能力;三是要有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四是要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五是要具备收集整理信息,从中发现线索的能力。当然,纪检监察干部要开展好工作,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一是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强的党性原则;二是深厚的政策法律常识水平,讲政治顾大局的工作理念;三是高超的工作艺术;四是主动参与监督的意识。
三、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的途径建议 。
(一)加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学习作为永恒的课题,争做学习型干部。不断增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增强党纪和法律法规知识以及依章依法依纪处理事情的意识;要学习和掌握经济、科技、金融、历史、法律法规、侦察学、心理学、文字写作等多方面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努力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纪检监察干部之间应多加强沟通交流,成立类似“业务讲堂”,定期不定期结合自身职责和负责工作的重点轮流讲课,探讨纪检监察业务理论,促进业务专才向业务通才转变。
(二)加强锻炼,增强履职水平。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广,敏感程度高,只是学习没有实践,纪检监察干部很难处理好有时错综复杂的局面。要搭建各种跟班锻炼的平台,可以采取以干代训的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一定时间的脱岗锻炼,如:集中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查办案件、信息反馈、化解信访矛盾等方面的技巧和经验。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了解、把握、服务大局的能力。
(三)加强监督,规范从政行为 。一是抓住关键,提高认识。增强监督意识,规范从政行为,是抓好班子建设,推动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二是强化措施,健全机制。当前,一些领导干部认为反腐败是由监察部门或审计部门对问题的事后监督和检查。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重视“亡羊补牢”式的事后监督,而轻视“未雨绸缪”式的事前防范,更忽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式的动态事中控制。因此,更应强调建立健全各种监控机制,促使形成主动监督、动态监督的有利态势。三是养身修德,增强意识。领导干部是全社会的表率。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道德品格。“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是《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领导干部道德的主要内容。廉洁是为民的前提,不讲廉洁,就做不到为民,做不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有可能失去民心。没有廉洁,就谈不上勤政、务实、高效。领导干部必须努力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公正清廉,公道正派,不喜辜负人民的期待。唐朝的神秀和尚有一偈语这样说:身为菩提树,心为明镜台;时时勤拂试,不使染尘埃。纪检监察干部当如此。
办案安全心得体会8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打虎”“拍蝇”“猎狐”不停歇,揪出了一批腐败分子,群众纷纷拍手称快。然而,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具备天然免疫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无不强调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先后提出要解决“谁来监督纪委”问题、“清理好门户”、防止“灯下黑”等要求;指出监督别人的人首先
要监管好自己,执纪者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强调各级纪委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保持队伍纯洁,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此举必将有力督促纪检监察机关扎紧制度笼子、强化自我约束,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一定要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接受监督,真切体会“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的精髓要义,深刻汲取《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题片中曝光的反面典型教训,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的新形势下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摆到位,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使思想整改措施真正落地生根,让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办案安全心得体会9
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对象大幅增加,人员构成更加复杂,管辖范围更加广泛,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变得愈发重要,它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关乎纪检监察向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的力度、深度。这次全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对我们基层纪检工作来说就是场“及时雨”,让我们认清了肩负的职责和使命,我们必须学会珍惜,锻造良好工作作风,以实际行动来检验我们的政治觉悟和忠诚度。
一是要牢牢把握执纪审查安全的红线,牢固树立执纪审查安全意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持续绷紧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这根弦,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的安排部署,把落实整改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问题隐患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从注重整改实效、注重制度完善、注重长效机制建设三个方面坚决落实到位。在审查调查中要刚性和柔性相结合,切实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细化安全防范措施,注意自我保护,注意工作中的方式方法。
二是要加强信息研判,把握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安全控制。防范意识不够是审查调查安全的重大隐患,“重案件突破,轻审查调查安全”是我们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思想上不重视,漏洞就发现不了,也就容易引发事故。在案件
初核、立案、调查等程序,在执纪审查措施使用等方面,在谈话、陪护、外调等关键环节,我们都要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做到安全文明审查调查。
三是要强化“走读式”谈话管理,为谈话对象提供安全保障。我们将谈话室设置在一楼,墙壁软包装,桌椅全部固定并软包;谈话室内安装了电子摄像装备,声音采集装备,确保谈话过程可以全程监控;并在在谈话区域设置了指挥监督室,确保案件负责人可以通过同步谈话视频,对谈话过程予以监督。同时,审查调查行为不够规范、开展谈话不够有序、看护工作不够认真、监督检查不够严格、医疗保障不够到位等问题目前还不同程度存在,我们将进一步对办案措施、办案纪律、办案人员、陪护人员、医疗保障人员和办案场所等方面的责任进行细化。
四是要提高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有效性,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在工作中,要强化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准确研判,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要加强管理,健全体制和机制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在谈话前,认真了解谈话对象的身体健康情况和心理状态,做到心中有数,对于在谈话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做到评估在前,避免在谈话过程中发生因谈话对象身体或心理原因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履行报批程序后方可进入谈话室;谈话结束后,严格做好谈话对象交接工作,做到“手递手”交接。
办案安全心得体会10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曾在 20xx 年 1 月时,由中央纪委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这次,发布机关从中央纪委上升为党中央,体现了这次制定的《规则》,进一步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给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体现了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统一领导,是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也是总结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经验,解决突出问题的现实要求。
此次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与之前的(《规则》试行)相比体现了三个特点:1、“《规则》”由中央纪委定制度、立规矩,上升为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彰显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2、“《规则;3、“《规则》”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进一步严格纪检监察机关》”专章规定监督检查,突出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监督管理措施和要求。《规则》还专设监督管理一章,进一步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规定了多项自我监督制度,主要包括:干部准入、设立临时党支部、打听干预案情报告备案、回避、脱密期管理、安全责任制等。强调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以及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对私存线索、跑风漏气、以
案谋私等行为,严肃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建立办案质量责任制,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终身问责。
党的 18 大以来,党中央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打虎”“拍蝇”“猎狐”不停歇,揪出了一批腐败分子,群众纷纷拍手称快。然而,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具备天然免疫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无不强调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先后提出要解决“谁来监督纪委”问题、“清理好门户”、防止“灯下黑”等要求;指出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执纪者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强调各级纪委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保持队伍纯洁,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专责机关,纪委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委的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纪委监委第一位的职责都是监督,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紧紧围绕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使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
相信在党中央一以贯之的努力下,我们的党组织必风清气正,人民的生活必美好幸福。
办案安全心得体会11
发挥好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的职能,对于促进基层干部廉洁自律、保障群众利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就正宁县而言,乡镇纪委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使查办案件的惩前毖后、净化社会风气的治本效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一、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查办案件数量偏少。少数乡镇纪委一年能查办1至2件案件,大多数乡镇纪委甚至连续几年存在办案空白。一些乡镇纪委干部不善于挖掘案源,很少深入到掌管人、财、物的部门和其他容易发生问题的村级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并且对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不敏感,不善于抓要害,以至于大案查成小案,小案查成“信访结案”,反而认为基层没有问题、无案可查。乡镇纪检监察工作长期处于被动应付状态,甚至有的乡镇纪委已多年不办案,处于“开开会议、订订报纸、填填报表”的状态。2011-2012年,全县10个乡镇纪委中仅有3个乡镇纪委查办案件3起,8个乡镇未查办案件,未办案乡镇纪委占全县乡镇纪委总数的80%。
二是所办案件层次较低。乡镇纪委独立查办的多数是村干部失职渎职、挪用、侵占类的违纪案件,稍为复杂的经济类案件均需县纪委牵头联合调查或全程指导。对同级党政部门、乡镇直单位的普通干部,乡镇纪委虽然也有立案权限,但在实践中很少对以上人员进行立案调查,查办的对象都是村干部或者农村无职党员,难度较低。2011-2012年,乡镇纪委共查经济案件3起,而同期县纪委、检察院查办的乡、村干部经济类案件达17件。
三是案件质量良莠不齐。乡镇纪委查办案件重实体轻程序,不能严格遵守查办案件工作相关规定,常常查审不分、程序颠倒,在案卷中表现为事实表述不清晰,证据材料不齐全,定性不准确,处分档次不恰当,文书格式不规范等现象。乡镇纪委所办案件因程序漏洞、证据不全、定性不准、处理意见不恰当等瑕疵被退回补充调查的约占“协审”案件总数的90%以上,有的案件需反复多次,才能结案。
四是办案效果未能彰显。许多乡镇纪委只满足于个案的快办快结,查而不研、查而不纠、查而不防,案件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案后总结不深入,整改措施跟不上,未能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腐败、纠正错误等治本功能,导致同类问题一再发生,办案工作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乡镇纪委查办案件不力的原因剖析
一是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办案工作难度加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资金流量越来越大,因此成为基层腐败的首要目标。一些腐败分子巧钻监管漏洞,利用一切可乘之机,四处寻求作案同盟,不断更新作案手段,并在犯案之初就预设了问题暴露后的应对之策,使得腐败更具隐蔽性、欺骗性和反调查性,为案件查办带来更大难度的挑战。
二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重视和支持力度不够。一些乡镇党政机关领导只注重短期发展成果,忽略长期发展环境,既担心查处干部之后后继无人,又担心问题曝光会“拔出萝卜带出泥”,为当地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极力“护短、遮丑”,对查办案件工作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影响了乡镇纪检干部查办案件的积极性。
三是职责意识不强,工作中顾虑重重,存在“缺位”的现象。少数纪检干部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害怕得罪熟人,不敢坚持原则,缺乏深挖严查和公正执纪的职责意识。对违法违纪现象不敢抓,不愿管,一定要拖到上级督办后才重视起来。拟定的处分意见明显畸轻,甚至希望用组织处理方式代替党纪政纪处分,削弱了党纪国法的威信。一是乡镇纪检干部人员流动性较大,干部调整比较快,在有针对性的问题上,许多干部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加上乡镇纪检干部受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纪委双重管理,人、财、物属乡镇党委管,业务上受县纪委指导,这种不太合理的管理体制使乡镇纪委书记处于尴尬位臵,以至于开展工作得过且过,只要求两头莫得罪。这种用人体制主要存在以下三种弊端。一是把关不严。有的地方把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作为安排人员的“跳板”和解决职级待遇的途径。任用纪检监察干部没有从事业的需要出发,从而导致部分干部工作不安心、不认真。二是流转不活。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干部有必要在系统内部进行广泛的交流,以排除在一个地方工作过长带来的不利因素,并有利于干部队伍取长补短,吸收其他单位的工作经验,提高在复杂环境中开展工作的能力。但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调动决定,县纪委没有主动权,导致系统内部上下左右的流转基本没有。三是出口不畅。近年来,基层纪检监察战线上的领导干部不断得到提拔重用,但力度仍然不大,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使用的出口仍然不畅,严重挫伤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办案力量薄弱,业务能力不精。乡镇纪委书记因为是班子成员,专职工作之外也要分管许多的其他工作,兼职多、调动多,难以把主要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难免顾此失彼,甚至出现“种了别人地,荒了自家田”的现象;兼职纪检干部只有一人,工作任务较多;乡镇纪委虽然选举了2-3名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外,纪委委员一般由站所干部兼任,平时疏于法纪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学习,基本功不扎实,也很少参加纪检监察工作。办案人员对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信心不足,业务生疏,对违法违纪的新形式和手段把握不住,影响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是拓宽案源渠道,把握“有案可查”的形势。必须始终把信访举报作为案件线索的主要来源渠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加强信访工作管理,热心倾听群众呼声,耐心筛选举报材料,不放过每一个可疑的线索。而且要善于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案源,积极针对群众关注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教育经费和收费、社会扶养费征收、惠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等开展检查,深入发掘问题,及时跟踪捕捉线索。
二是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有案必查”的共识。明确查办案件工作是纪委的第一要务,树立“经济要抓,纪律要管,有案必查”的正确认识。及时与乡镇党委沟通、协调,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努力为乡镇纪委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打消各种顾虑,支持他们敢查案、能查案。制定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奖惩激励机制,解决好责任制落实情况与评优选先、干部任免相结合的问题。今年,县纪委明确提出消除“办案空白”现象,要求全县10个乡镇纪委至少办1起案件,并实行纪委领导干部包乡指导责任制,在年终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中,对有案不办或办案不力的单位,将扣减分数、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并提出整改意见,对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纪委包乡领导扣除纪检津贴,并向县纪委常委会做检查;对办案成绩突出的乡镇纪委将及时总结、表扬,对办了大案要案的工作人员会给予奖励,在纪检系统形成了“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敢查案不称职”的共识。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要重点抓好对乡镇纪委书记的培养、管理和使用,把精通法纪知识、作风过硬、年富力强适合从事纪检工作的同志充实进来,要求乡镇纪委书记理顺本职工作和兼管工作的关系,必须把主要时间、精力放到案件查办工作重点上来。同时配备好勇于担当的专职(兼职)纪检干事,及时选拔掌握法律、财会、计算机等知识的年轻同志充实到基层办案一线。同时应在“乡案协审”过程中着重引导乡镇纪委总结经验,研究规律,增强独立办案的能力和信心。今年县纪委深入推行乡镇纪委案件交叉办理制度和跟班学习制度(县纪委抽调乡镇纪委书记参与县纪委案件调查和审理工作,在办案过程中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办理案件),整合查办案件的力量,精选财会、法律、审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进入“办案人才库”;举办了一期基层纪检干部查办案件业务培训班,逐步培养起一支业务过硬、善办大案要案的精锐队伍。
四是注重以案促教,增强“查有实效”的社会影响。需强化执纪办案和廉政宣教的关系,充分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增强干部知法守法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认真做好案后回访座谈,帮助查找问题,堵塞漏洞,降低重复发案率,力争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优化了舆论环境,有力维护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办案安全心得体会12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彰显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也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严管厚爱和殷切期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
贯彻落实到位”。新时代、新形势、新征程对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提出了更高要求。《规则》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强化内控机制等方面作出规定,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严防“灯下黑”,确保监督执纪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铸就铁一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遵循和保障。
正人者必先正己,执纪者必先守纪。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党纪国法的忠诚卫士,肩负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使命,若是自身不过硬,又如何监督别人,如何担起党和人民交予的重任。身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学习《规则》,深刻领会,严格执行,检身正己,以身作则,坚定政治信念,把好职责定位,做到忠诚坚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勇于担当作为、动真碰硬、攻坚克难,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以实际行动推动新时代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办案安全心得体会13
“四个形态”的内容包括:一,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三、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四、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20xx年9月,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曾提出纪委监督工作需做到“四种形态”,并强调要运用“四种形态”来衡量监督工作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条件下,既要严肃惩治“极极少数”,更要面向大多数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把好第一道关,否则,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严管就是厚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广大党员不忘初心,自觉维护纪律。这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
根据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沫江纪工委做了专题调研,探索了一些问题,解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并结合当前的现实情况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遇到的主要问题
1.认识欠缺陷入误区。在“四种形态”提出后,一些人误认为反腐败的力度会减弱,所以放松了纪检的督促力度,也有个别干部对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的含义一知半解,依旧采用旧套路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些都是对“四种形态”认识不够的表现。
2.对监督惩处力度定位不清晰。在一些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中,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割裂开来,片面强调某一种形态而忽视其他,有的单靠批评教育,有的刻意抓大放小,以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没有形成清晰标准喝规范,甚至出现办人情案。
3.责任担当欠缺,缺少主导核心。“四种形态”前面的“监督执纪”四个字,容易让一些党组织认为,“四种形态”仅仅是对纪委提出的要求,与党组织无关。因而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未主动去承担其“主体责任”,这容易导致纪检监察组织在本单位开展工作时,出现领导不重视,其他科室不配合,容易造成怕得罪人的畏难情绪,致使所在单位纪检监察工作陷入被动状态。
4.兼职太多,工作压力大。在基层,纪检组织存在工作力量不足,年龄和知识结构不合理,业务水平不强,后勤保障跟不上等情况。纪检监察干部与单位同事相处已久,在处理一些问题上不能完全照章办事。而且纪检监察干部分管多项工作的现象也比较普遍,任务繁重,难以凸出“主业”,工作的压力容易让他们对纪检监察工作产生疲倦感。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1.深入学习不够,“四种形态”内涵把握不到位。有些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干部主动学习不够,没有很好的开展专题学习。有的虽然关注了,但没有结合工作需要,认真地去吃透每个层次的深刻内涵,以及彼此间的联系。学习不够,专业知识更新滞后,于是造成凭经验办事,在工作中难免出现无从下手的局面。
2.随意性裁量,监督惩处“对号入座”不到位。面对违纪监督惩处,要么碍于情面,要么追求所谓办大案出大成绩,让监督惩处力度“跑偏”。
3.工作无担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一些单位,党组织没有很好地承担其主体责任,依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看成是纪委的事,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主动过问和关心,导致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束手束脚,打不开工作局面。
4.工作经费和人员配备不足,组织保障不到位。在一些单位,特别是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还身兼多项工作,在纪检工作上的精力也不充足,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力度不大。在查办案件上,因为顾及同事之间的情分,自认为不涉及原则性问题,就采取无视的态度,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三、改进举措
1.坚持抓好学习。让学习“主线”与筑牢思想“防线”相结合,达到“深认识、活运用”的效果。正确把握和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内涵这条主线,不仅是灵活运用“四种形态”的关键,也是广大党员干部筑牢自我思想“防线”,从“不敢腐”向“不想腐”转变的关键。一是主动学。各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带头深学深悟,还要引导其他干部职工主动去学习领会“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二是培训学。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作为专题,纳入培训内容。三是实践学。让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一些信访案件的处理、违纪案件的查办,让他们通过业务锻炼,更好地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
2.坚持监督执纪问责标准。“四种形态”环环相扣,是一个完整的监督执纪问责体系,应该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执纪必须回归到《准则》和《条例》,紧紧围绕纪律和规矩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严格依据纪律这把“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判断是非曲直,使纪律成为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红线和底线。
3.坚持担当精神。主体责任与职能转变相结合,达到“强责任、敢担当”的效果。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一是主体责任“中轴线”不偏。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支持纪检监察的各项业务工作,全面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情况,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处理、采取措施,不要怕得罪人。二是在“三转”上下功夫。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意识,将工作由法律底线向纪律底线推进,战线前移,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守牢纪律防御阵地。三是进一步转变执纪理念,将工作重心由严惩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四是进一步提高纪律审查的综合效应,强化落实“一案双查”、“一案三报告”制度,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提高违纪处理的政治、社会、法纪效果。
4.坚持强队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配齐配优纪委专职副书记,确保专人专职,调整工作分工,聚焦主业主责。二是优化结构。逐渐建立一支活力足、业务强、作风硬、有担当、敢作为的纪检监察队伍,加强队伍建设,增强人力与能力。三是搞好保障。要进一步改善纪检监察组织的办工条件,配齐专用的办公室、手提电脑、摄像录音笔等。配备专项办公经费,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积极探索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制度建设,让纪检监察干部能放心大胆地专职于自己的本职工作。
办案安全心得体会14
纪检监察工作肩负反腐倡廉的重任,身负人民群众的希望,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社会的发展和安定。在当今这个复杂的社会中,纪检监察干部需要注重培训五种气,才能将自身建设和服务能力推向一个更高层面。
一要培养忠贞志气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纪为民”的原则,坚定不移、百折不挠的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时时处处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首先,纪检监察干部务必要以能肩负此神圣使命为荣,以能做党的卫士、群众的贴心人为乐,保持一股忠贞之气,不断磨炼自己、提高自己。其次,要勤政为民,高效务实。树立实事求是的良好作风,牢记“两个务必”,深入一线实际,察实情、说实话、鼓实劲、办实事、求实效,把“实”字贯穿工作始终,实事求是作决策,真抓实干下功夫,努力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第三,要开拓进取,积极主动。除了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外,还要敢于动真碰硬,主动监督、严肃执纪,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加压力,自增动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要培养浩然正气
纪检监察干部要有一种公道正派、大义凛然的浩然正气,面对腐败和邪恶,不畏惧、不犹豫、不妥协、不退缩,
让广大群众看到铲除腐败的希望,不断坚定反对腐败的信心和决心。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与不良风气、低俗思想、错误行为作斗争的时候,言要掷地有声,行要决断果敢,做到言之有据,论之有理。在工作中,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敢抓敢管,坚持原则。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纪检监察干部,普通干部看着、广大群众盯着,容不得一丁点的“瑕疵”,必须慎微、慎独、慎权、慎欲,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必须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大是大非面前不盲目,金钱美色面前不动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真正管牢自己的“心、嘴、手、腿”。要坚持原则,维护大局。在对案件的处理上,要综合考虑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效果,通过执纪执法,维护正义,弘扬正气,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要培养昂扬锐气
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坚持真理、坚持原则,面对挫折失败不气馁,面对打击报复不畏惧,对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要敢抓敢管,敢于查处。一要秉公执纪,动真碰硬。处理问题态度坚决,切实纠正执纪过程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要当“铁匠”,敢于动真格,敢打敢拼;不能当“木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矛盾和问题视而不见;更不能做“泥
水匠”,东搅西搅和稀泥,当老好人。二要大胆工作,敢于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不可能一帆风顺,肯定会有阻碍、有困惑、有挫折、有迂回,纪检监察干部就要有一种有事不推诿、有难不回避的大无畏精神,不能一有风吹草动就瞻前顾后、患得患失,不能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更不能见问题就推、见困难就绕。尤其是在办案过程中,很可能会遇到恫吓威胁,甚至可能遇到这样那样的危险,但决不能因此而丧失原则立场,一定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三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纪检监察工作是得罪人的工作,更是帮助人、挽救人的工作,只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就会赢得他人的尊重和信任。要以为为本、治病救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待犯错误的同志,不能盲目上纲上线,更不能为了办案而办案,胡来一气。心得体会二
党的十八大以来,持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查处一大批违纪违法案件,行成反腐高压态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方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不断加大,查办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多,但从各地工作实际和已曝光的办案安全中的案例看,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同时,对安全办案也提出了新课题和严峻考验,办案安全不仅影响办案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而且影响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和在群众中的形象,直接影响了反腐败斗争的顺利开展。因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
对查办案件安全工作监管,已经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个亟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如何使安全办案成为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保证,现作几点粗浅认识和思考。
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中存在的问题
(一)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意识不强。提到安全办案,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认为与己无关,总是认为安全办案主要指的是采取“两规”措施的案件要求高些,其他案件不存在安全问题,错误理解和认识为只要有证据在或把证据抓到手就行等。导致对办案安全工作设防意识差,麻痹大意,从而产生安全事故。
(二)办案人员查案能力不足。由于受机构设置和人员变动等因素的影响,纪检干部大多“半路出家”,能力水平不系统、不专业,平时忙于分管工作和其他事务,对业务理论钻研学习不够,在遇到违纪案件时,只能是应付处理,甚至现学现用,稀里糊涂地干,难免有个别素质较低的办案人员采取不规范甚至违纪违法的手段取证,使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难于保障。
(三)重实体轻程序违规办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特别是上级交办和催办案件而且在规定时限要求结案,急于出结果和交答卷,先调查后立案、查审不分、未经审批使用办案措施等违反程序办案现象时有发生,出现急中生乱,乱
中难安全。
(四)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条件不优。存在着办案人员力量缺乏、交通工具和通讯装配滞后等问题。基层纪检监察部门缺乏专门的谈话室和办案点,在对调查对象采取办案措施的时候,借助宾馆、外地办公场所等。在这种情况下,办案及陪护人员人生地疏、专业医护及安全保卫人员力量配备不够,遇有突发事件往往很难及时控制局面。
产生办案安全的原因分析
办案安全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客观方面分析存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责任心不强。办案人员能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落实,但对于超出自已职权范围的事情,不能做到据理力争,满足于服从和为完成任务而工作,存在“我说了不算,出了问题责任不在我”的无责任思想,缺乏锐意进取、与时俱进研判反腐新形势的精神;二是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学习、调研少,对案件查办工作的专题调查研究不多,遇到违纪案件仓促上阵。工作凭经验办事,业务上“吃老本”,情感上凭人熟办事,创新上满足于过得去,基础工作做得不深不透,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研究,方法单一难于取得突破。三是带好队伍、办好案件的动力不足。受体制和机制的约束,以党委、政府发展地方经济的中心工作为主,查办案件要起保驾护航作用等的影响,在强化办案队伍业务能力培训、综合能力建设上只求能
办案就行,办案基础设施的建设、配备上严重不足,凭“一张嘴、两个人、几张纸”难以办大要案,难以保障安全等等。
加强办案安全的对策和建议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坚持办案安全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职责,注重依纪依法、严谨科学、安全文明办案,结合各地工作实际,探索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查办案件方法,充分保障办案安全,实现办案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相统一。
(一)固本强基,夯实办案安全基础。
一是重教育,着力增强办案能力。重点加强案前教育,要求办案人员必须学习查案相关法规文件,掌握党纪政纪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新要求,注重平时学习与专业培训相结合,做到“磨刀不误砍柴工”,打牢业务基础。做到需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能、强、专、精办案人才队伍。防止能力不足导致乱干、蛮干,出现违纪违法查案现象致使安全事故发生。对办案工作及时“回头看”,不断总结经验,增强对办案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抓贯彻,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古训有“无规矩不成方圆”,办案中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条规制度要求,在查办案件中贯彻落实
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方针,只有做到依规依纪,并长期坚持、常抓不懈,才能保障办案安全。
三是强措施,扎实提升查办效率。明确办案人员工作职责,宣布办案纪律、安全和保密规定,不断完善安全办案措施,规范执纪办案行为,使人员、机构和职责更加明确,便于责任追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办案和案管人员,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把预防工作落实在案前。同时,办案人员要案前对相关线索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斟别、讨论、研究,制定出有针对性、预见性的周密查办案件计划、方案和措施,努力做到一查一个“实”,一查一个“准”,减少因分析研究不准不透导致战线拉长,久查不结,影响查案效率质量和办案安全。
(二)多措并举,提供办案安全保证。
一是以人为本,树立正确的办案政绩观。办案人员要做到办案工作中不急功近利,不给当事人制造恶意心里压力,涉及到当事人的具体问题情绪激动时,办案人员要有针对性地边听,边做耐心细致的细思想工作,禁止办案人员急于突破与对象情绪化的争吵和肢体语言发生;禁止使用讽刺挖苦或不礼貌的语言激降,造成当事人不必要的心理压力;禁止传播泄露涉案人员隐私给办案无关的他人。
二是调查研究,增强查办目标的针对性。办案人员在调
查、谈话取证过程中,要深入调查研究和分析当事人的具体特点,包括本人工作、家庭、社会关系、身体状况、生活习惯等情况,做到知已知彼。维护当事人的人格、地位、尊严和合法权益,不搞刑讯逼供,不搞威胁利诱,不搞侮辱虐待,不搞体罚或变相体罚,选择适当的调查谈话方式进行,积极发挥教育感化作用,通过思想工作赢得被调查人的主动配合。对心存侥幸的对象,优化方案,对症下药。有特殊情况的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启动应急预案,防止情绪变化、身体健康等突发安全事故的意外发生,扎实认真做好调查、谈话、取证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是注重预防,强化安全事故责任意识。办案过程中,要求当事人到相关办案点、谈话室等开展核实谈话调查,要做好接送安全保障工作并作好相关记录。办案人员陪同其返回,交给其所在单位和亲属时,要有相关接送记录依据,扎实做好当事人的接送移交工作。在采取办案措施过程中,选派有素质、责任心强、有陪护工作经验的人员陪护,防止因陪护人员管理不科学、经验不足、责任心不强,导致逃跑、自残、自杀、突发疾病和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防重管,设置办案安全防线。
一是严把“规范关”,确保制度落实到位。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办案责任制度。完善和规范办案一系列纪律要求、规章制度、责任追究等,要做到制度上墙并具有操作性和实用
性,积极做好预防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
二是严把“审批关”,确保程序落实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时,要对办案程序和办案措施上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并对办案行为和办案手段进行跟踪检查。同时,要结合办案指导、办案督查、办案回访、工作调研、检查考核等工作,深入了解分析执纪办案情况,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三是严把“督查关”,确保措施落实到位。通过“第三只眼”监督办案安全,积极运用高科技手段,加大科技办案的投入,设立安全办案点和谈话室,在办案点安装监控系统、加强对办案人员及办案过程的监管,采取影像等辅助证据,提高办案效率和安全指数,并防止措施执行偏差发生非正常意外。
四是严把“落实关”,确保责任主体到位。实行办案安全责任制,办案组长为办案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办案安全负总责,并要求将办案安全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一个办案人员身上,责任到岗,安全到人,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办理案件的人和事。安全责任重大,也是办案工作中输不起的战争,只有通过教育、预防、监督、惩戒等措施,对不遵章守纪办案行为的打击,才能切实将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办案安全心得体会15
一、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等靠要”思想,缺乏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不能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放在党的建设的大局中去把握,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还缺乏正确认识和深入理解。
领导体制方面,一是在现行领导体制下,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和对同级党委副职的初核等,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落实。二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专职不专现象严重,工作关系不顺,精力难以集中,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
工作机制方面,科学的工作机制尚未系统建立,科学的工作方法尚未探索形成,加之缺乏有效的落实措施,工作方法简单、工作落实不到位,致使各项工作难以实现预期的效果。
职能发挥方面,一方面职能错位,存在“大包大揽”倾向,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成了“事事牵头、样样主抓”,有时还充当了“开山斧”、“救火队”的角色。另一方面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全面充分。不能准确把握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做到全面履职。
队伍建设方面,一是知识素养有待提高,缺乏专业人才;二是系统培训少,培训渠道单一;三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亟待加强。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
一是干部思想不够稳定,存在不满情绪。
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畏难思想抬头。
三是纪律约束不够严明,自律意识不强。
四是业务培训不够全面,自身素质不高。
五是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权威监督不强。
二、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一是农村土地承包使用等引发的问题突出。
1、承包合同不规范,给以后生产发展过程中发生纠纷埋下隐患。
2、决策运行程序不健全,时有损害村民利益或集体利益的事件发生。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往往不完全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进行,易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发生矛盾和纠纷。
二是查办案件力度不够,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有待进一步深入;腐败预防难见效果,腐败大案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和惩治腐败工作的信心。
三、作风建设存在哪些问题,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观念上浮躁,理论学习松懒。
二是公务消费上奢靡,铺张浪费严重。
三是干群关系上“疏离”,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采取措施:
(一)以加强思想教育为先导,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二)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
(三)以严肃党纪政纪为关键,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以强化监督制约为保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根本,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
机关效能建设存在哪些症结,有什么解决办法
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热情有待提高。
二是管理制度不尽完善,工作纪律有待加强。
三是工作作风不够踏实,工作责任心有待增强。
四是考核制度不尽合理,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解决办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确保效能建设进一步深入。
(二)强化教育,熟练技能,使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四)明确职责,加大绩效考核力度,督促效能建设在工作中落到实处。
(五)加强监察,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效能建设抓出成效,形成机制,影响长远。
四、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
存在问题:
一是农村干部思想认识比较模糊,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
二是少数村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时有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
三是干群之间缺乏理解和沟通,影响村内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也不利于村民群众权益的维护。
四是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村民党员或埋头于生产经营或外出务工,村级组织力量有所减弱,村集体凝聚力不强。
对策措施:
(一)坚持党风廉政教育常抓不懈,按照年初市委《关于建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规定的要求,在全区广大农村党员干部中开展集中教育活动。
(二)改进村干部工作作风,特别是要加强干群之间的理解和沟通。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帮扶活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找到群众满意与村务工作顺利进行的结合点。
(三)加强村一级组织建设,对村级组织建设加强指导,合理搭配两委班子,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和“一村一名大学生”的助手作用,为村级组织建设和各项组织活动的开展贡献力量。
五、制约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和影响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发挥最大效能的突出问题
一是权力的授予和行使不够规范,给权利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全面覆盖造成困难。
二是定岗、定员、定责尚不完善,权利运行监控指向不明,力度不够。
三是权力行使缺乏有效公开,监控机制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四是权力监督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影响权利运行监控机制发挥最大效能。
六、如何加大对政府部门及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力度
(一)着力在规范上下功夫,加强对单位和个人“有什么权力,怎样去行使权力”的监督。
(二)着力在定岗、定员、定责上打基础,加强对“什么人去行使权力”的监督。
(三)着力在公开上下力气,构建便民服务平台、建造高标准公开栏和利用网络进行公开,加强公开,保障监督。
如何加强全区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教育,怎样创新教育形式和突出教育效果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集体学习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以及中纪委、省纪委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区党员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廉洁勤政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加强正反典型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正反面典型电教片、图片展,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让廉政教育入脑入心。
(三)对比思廉教育。组织开展“爱心一日捐”、“新农村建设帮扶点”、“企业服务月”等社会实践活动,寓“思廉”于“帮扶”之中;进农村、下企业,切实帮助解决现实问题;组织廉政建设及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题讲座,使干部职工的心灵在生动的事实面前受到震撼和洗礼。
(四)加强勤政教育。组织开展以“勤政”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倡导“不尽职就是失职,不勤政也是腐败”的理念,树立“无功便是过,平庸就是错”的观念,着力解决好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问题。以改进工作作风为突破口,解决好坚持求真务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问题。
(五)发展“家庭助廉”教育。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家属积极参与到反腐倡廉建设中,常吹家庭廉政风,牢牢筑起家庭反腐倡廉防线,为党员干部家庭祥和、个人幸福、事业成功提供保障。
七、如何加强我区廉政文化建设
(一)扩大宣传,以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为载体,夯实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基层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工作机制。
(三)广泛发动,推动廉政文化与农村文化、社区文化、机关文化相融合,扩大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
(四)大力创新,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丰富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的形式,充实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
八、我区哪些部门和领域的违纪苗头和问题比较突出,主要存在哪些违纪苗头和问题
九、对民主评议和网络直评工作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网络直评是对民主评议在形式上的重要创新,促进了民主评议工作的公正性实现新增强;促进了参评单位政风行风实现新转变;促进民主评议工作的效率实现新提高。
也应认识到民主评议、网络直评在发挥激励约束机制的同时还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在评价主体的确定上,应当从增强评价主体
与评价对象的关联度的角度出发,以行政部门的服务对象作为评价行政部门的主要评价者,增强服务对象评价的影响力,赋予行政相对人跟多的话语权。使评价结果更为直观,促进民主评议更具针对性,保障民主评议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激励约束作用。
对基层股、所、队季度评议工作有哪些建议?
十、我区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存在什么问题,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经费、人员工资渠道不顺,靠收费、罚没养人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有些行政执法人员道德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公权意识差。
(三)行政执法监督乏力,不能有效制约行政执法权力的正常行使,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流于形式。存在问题:
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执法权,不仅要严格遵守实体性,而且还要严格遵守程序法。
(二)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1、要尽快建立行政执法经费由财政统一拨付的制度,坚决执行罚缴分离制度。
2、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财政监督和司法监督。
3、健全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人身保障,财产保障制度。
(三)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1、行政执法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2、录用行政执行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开竞争,择优录用。
3、加强执法人员的自律,要通过教育克服不健康的执法意识,在执法中避免不正之风。
十一、如何提高我区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在实现科技反腐上有哪些建议
科技反腐:首先,运用科技手段监督制约权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是保障。新形势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配套的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和法规制度尚不完善,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必然选择。
其次,运用科技手段查办案件,提高惩治腐败效能。腐败现象的发生逐渐融入科技因素,需要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以应对“科技”腐败的挑战,提高办案效率,发挥惩腐效能。
第三,运用科技手段搭建宣教平台,开展互动式反腐倡廉教育。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特别是多媒体技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创新宣教形式、丰富宣教内容、开展互动式的反腐倡廉教育,实现宣教效果的最大化。
十二、如何完善我区反腐倡廉工作的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和纪检监察内部管理制度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为指导,建立思想防线,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党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提高防腐拒变自觉性。
2、发挥警示作用严肃党纪政纪,规范行政行为。
3、充分发挥主题实践活动的作用,积极开展自我教育。
4、把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落到实处,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展工作,加强制度化建设,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时俱进,提高反腐倡廉的科学化水平,完善反腐倡廉工作的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和纪检监察内部管理制度的体系化建设。
(三)坚持严格的党内外监督管理程序,完善监督机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党内监督,拓展党外监督途径,细化监督管理程序,使监督机制系统化、常态化、体制化。
(四)坚决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落实反腐倡廉,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到实处。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和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体系。
十三、如何加强对农村“三资”的管理?如何增加农村集体财富积累?如何做好农村招投标工作?
十四、如何发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作用,如何改进工作以达到进一步便民的作用?
如何改进工作,更好地发挥便民服务中心的作用,在不断完善便民服务中心设施建设的同时,更为重要是在便民服务中心的软件建设
上下功夫,既要完善程序和服务,也要改进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态度。
在程序建构方面,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提高中心的便民化服务水平,突出程序安排的人性化;细化工作程序,避免服务中的疏漏,让老百姓的困难和问题在便民服务中心得到有效解决。
在完善服务方面,开展预约服务和电话服务,群众有什么要求和问题,可以通过提前预约和电话咨询,中心可以协调各单位及时提供优质服务;能上门服务的,提倡上门服务。
还要努力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改进服务态度。通过开展业务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要实现“一专多能,一岗多责”;同时必须端正工作态度,增强责任心,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正确意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通过记录自己的办案安全心得体会,不仅可以使自己逐渐成长为一名执法专业人员,也可以帮助整个团队更好地发挥作用,取得更好的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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