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是指用于规范市场管理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交易效率的制度规范。它通常包括市场准入规则、市场竞争规则、市场交易规则、市场退出规则等内容。这些规则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保障市场公平、透明、公正,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以下是有关于市场管理规章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1

市场部的主要任务有四个大方面:

(一)作为公司的情报机构

1、跟踪行业发展趋势,建立和完善营销信息收集、处理、交流及保密系统。

2、搜集行业信息,特别是竞争品牌产品的性能、价格、竞争手段等情报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3、进行市场调研,为公司市场活动提供决策依据;

4、参与公司网站建设。

(二)作为公司的参谋机构

1、制订公司品牌战略、营销战略和产品企划策略;

2、制订公司业务短、中、长期目标;

3、做出销售预测,提出未来市场的分析、发展方向和规划;

4、新项目产品上市规划;

5、参与制定产品价格;

6、为重大投标活动出谋划策;

7、整理分析公司各业务部门的业务资料信息。

(三)作为公司业务的监管机构

1、业务系统廉政稽查;

2、业务合作代理商的市场行为是否符合公司要求;

3、了解、掌握业务员心态并进行心态建设;

4、负责对新入职人员、代理商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管;

5、负责产销的协调工作。

(四)作为公司的公关机构

1、实施品牌规划和品牌的形象建设;

2、制定及实施市场广告、推广活动和公关活动;

3、完善、规范业务系统对外的各类文书;

4、负责公司荣誉室的建设及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如客户感谢函、锦旗、新闻报道等);

5、合理进行广告媒体和代理上的挑选及管理;

6、作好公司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工作;

7、代表公司对外发布需发布的信息。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2

为了加大管理力度,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完善市场部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化,使制度更加明朗化,特制定以下条例,以此来约束并提醒全体员工自觉遵守。

一、日常行为准则:

1、每日按时上班报到,迟到者罚款10元/次,连续3次以上者,扣除当月底薪;

2、有事需向部门经理请假,无故不到岗者,视旷工处理,10元/次,连续累积3次以上者给予500元处罚;

3、衣装整洁,保证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及精神状态上岗,违者5元/次;

4、每星期五上午业务人员自觉准时返交“市场部周总结表”及每月月底每位员工的述职报告,不按时上交者50元/次;

5、每星期五上午必须按时参加部里组织召开的周例会,无故不到岗者视旷工处理;

6、有事情向部门经理请示,擅自做主造成公司利益损失后果自己承担,视情节轻重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

7、办公区域内大声喧哗,嘻笑打闹,不注意言谈举止,损坏公司形象的10元/次;

二、业务行业准则:

1、爱护所在小区的宣传用品,部门固定宣传资产按时发放及回收,违者视具体情节给予100元-500元罚款,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

2、业务人员擅自脱离岗位,无故不到所辖小区内巡视、联系业务,一经核实给予50元/次警告处分;

3、与客户商定洽谈业务时间,由于我方业务人员不守时,自己的过失造成流失等,视情节轻重,部门经理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4、业务人员虚报业务情况,一经核实给予严重警告,100元/次;

三、办公室(市场部经理助理)的工作环境:

1、负责办公室内所有表格的整理及规划;

2、负责每日记录每位员工每日到岗情况并及时向经理汇报;

3、负责市场部所有员工的个人档案整理及存放工作;

4、负责每星期五上午催交业务员周总结表并进行汇总;

5、负责每月月底整理员工的述职报告;

6、每日记录经理每日或近期工作安排及计划,提醒并协助经理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四、业务管理:

1、负责发放、记录相应宣传物品的使用情况,并负责记录小区内布展物品的发放及回收工作;

2、负责将已拿到手的住户名单整理并归档,有计划地进行拜访;

3、将客户有层次的整理入档,并定期进行回访,征询客户意见,整理汇总后上交经理;

4、各已开发、将要开发小区建档立案,重点跟踪落实

5、项目开发负责人、设计师与业主协调安排落实工作;

6、洽谈后对设计师业主的回访工作进行后对项目开发负责人反馈信息工作;

五、小区管理:

1、新开发的小区在入住前七天完成入住布展工作包括入住需知的印刷、布标、条幅、展板、收费等相关事宜;

2、对已开发小区的项目开发负责人和小区形象的管理;

3、在巩固已开发的小区的同时,开发新小区,使工作有延续性;

六、随时巡查各小区

解决各小区的开发问题;

七、监督

小区设计师到岗及出图时间;

八、搜集、追踪、落实各项目

开发负责人与业主、设计师洽谈情况及进解决问题(不超过两天);

九、监督、管理各小区施工队

发现问题及时同施工队工程部经理协调解决;

十、收集、汇总、反馈所管辖小区的竞争公司物业售楼、客户等各种信息并提出解决的方案;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3

一、工作规定

1、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每天应主动与直接主管取得联系,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

2、遇有紧急情况或重大事件时,可以不分时间随时汇报,获取上级领导意见后遵照执行;

3、手机始终处于开机状态,以便能及时取得联系;

二、业务洽谈中注意事项

1、市场人员与客户洽谈时,应遵循有理有节、不卑不亢的原则;

2、市场人员负责向本辖区的客户提供医院诊疗服务的咨询,若接到其他区域用户的咨询,须转接给其他辖区的市场人员或主管领导;

三、信息收集

1、与客户交流中,要充分了解客户目前的就医需求状况和就医渠道等内容,建立客户资料档案保持双向沟通;

2、在巩固原有客户的同时,要积极调查市场中医养生、就医需求状况和发展趋势,搜集新的信息,并开拓新市场。

四、工作报告制度

1、市场人员每天的工作结束后填写工作日报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直接主管领导。

2、市场人员每周(月)的最后一天向主管领导汇报当周(月)的工作总结和下周(月)的工作计划。

五、奖惩制度

(一)、奖励规定

1、给医院或市场部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并被院方采纳实施者,奖励200元;

2、按计划并超额完成市场业绩者,奖励200元;

3、得到患者或会员表扬者,奖励50元;

4、联系义诊或讲座免费的场地,并实施活动者,奖励200元;

5、带客户来医院体验并产生消费者,奖励50元/人;

6、帮助医院或市场部完善解决棘手问题者,奖1000元;

7、成功开发初级会员,按其在医院的消费总额,作为年终奖励依据。

8、市场部成功开发中级以上会员,含中级会员,按会费30%奖励市场部;

(二)、惩罚规定

1、不按时交日、周、月报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批评,第三次扣罚其工资100元并留职察看,依旧不改者,予以辞退;

2、未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者,第一次扣罚其工资200元,第二次罚其工资500元,第三次可视情节予以辞退;

3、被客户投诉,且其确有工作失误者,扣罚其工资500元,情节严重者直接予以辞退;

4、连着三月完不成销售任务者,予以辞退;

5、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并影响医院声誉者,予以辞退。

以上规范请严格执行,特殊情况要报备直接主管上级领导。考核情况记入绩效考核评定,直接反应于绩效奖金发放上。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4

一、工作原则

1、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帮助实现销售目标为中心任务。

2、诚实守信、品德高尚、勤奋努力、团队精神、开拓创新。

二、日常工作管理

为了加大管理力度,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完善市场部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化,使制度更加明朗化,特制定以下条例,以此来约束并提醒全体员工自觉遵守。

(一)日常管理制度

1、遵守执行公司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热爱公司、团结互助;

2、服从公司管理,高效率地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及任务;

3、配合公司其他部门的工作;

4、每周对部门工作进行检讨与改进;

5、对所从事工作可能涉及的数据等进行保密;

6、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对部门领导做工作汇报;

7、所有资料均需有序存档;

8、在完成当天工作后需填写工作日清表,并交部门经理审批;

9、代表公司对外接洽工作事务时,需前期确认联络好、守时并保持良好的形象;

(二)日常工作内容管理

1、每日需在11:00前做好前一天的扣销售部门销售数据统计及宣传情况以邮件方式汇报;

2、每日需在11:00之前做好费用的日清整理;

3、每五天/每周周五进行销售数据与宣传效果的阶段统计与汇报;

4、月末提交完整的销售额与费用的统计汇报工作;

5、每日下班前完成新的行业竞争对手产品信息与宣传情况的整理;

6、每周周六前完成对手产品的阶段统计与汇报工作;

7、提前一天完成有宣传投放部门的文稿的媒体确认;

8、每星期四中午12:00前完成下周各销售部门宣传规划表的制定工作并提交策划部;

9、每周六前完成本周有宣传行为的销售部门文档的电子存档;

10、每月五号前完成各销售部门上月客户的录入工作;

三、工作范围

市场部的主要任务有四个大方面:

a、作为公司的数据统计情报机构

1)公司各销售部门销售数据的周期统计及汇报、客观分析。

2)公司各销售部门宣传费用的统计与效果的分析汇报。

3)跟踪行业发展趋势,建立和完善营销信息收集、处理、交流及保密系统。

4)搜集行业信息,特别是竞争品牌的产品信息及宣传情况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b、作为公司的参谋机构

1、在新产品的导入期

1)对可能的消费群体的预测与判断,并对此群体有所引导;

2)参与产品初期企划策略的制定;

3)在销售产品各阶段制定详细的阶段实施目标。

2、在产品成长期

1)随时根据销售情况并结合季节时效调整销售策略;

2)随时根据销售情况调整季度、年度的营销目标计划。

3、在产品成熟期

1)对竞争产品的广告策略、竞争手段的分析;

2)对前期预定目标实现情况的总结及分析;

3)参与制定产品推广最后阶段的营销策略;

c、作为公司业务的监管机构

1)参照公司年前制定的销售目标及费用控制,及时对各项销售与宣传数据发出预警提示;

2)监看行业内竞争产品比较有影响的销售行为,并对各销售部门发出相关提示;

3)负责产销的协调工作。

d、作为公司的对内、对外的协调机构

1)参与实施品牌规划和品牌的形象建设;

2)参与制定及实施市场广告、推广活动和公关活动;

3)合理进行广告媒体和代理上的挑选及管理;

4)协助作好公司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工作;

5)协调销售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各项配合工作。

四、市场部人员岗位职责

(一)市场部成员

包括:市场总监1名;销售主管1名;市场与客户主管1名;信息管理员1名。

(二)市场部各职务详细岗位职责描述:

1、市场部总监

直接上司:总经理

主要工作:根据市场信息的变化参与制定公司长远营销战略规划以及月度市场推广计划并负责配合各销售部门负责人推广实施。

岗位职责:

a、全面计划、安排、管理市场部工作;

b、为公司提供可参考的产品定位信息,及时提供市场销售和宣传情况的信息反馈;

c、依据市场变化,随时参与调整营销战略与营销战术,并协调组织相关人员接受最新产品知识与市场知识的培训;

d、参与公司品牌树立与推广的公关活动的策划;

e、监测公司销售部门市场费用的支出情况;

f、组织公司产品和竞争对手产品在市场上销售情况的调查,综合销售部门的反馈意见,配合撰写市场调查报告,提交公司管理层;

g、配合人力资源部对市场人员的培训、考核、调配;

h、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位要求:

a、对市场营销工作有较深刻认知,有较强的市场感知能力,敏锐地把握市场动态与市场方向的能力;

b、能与媒体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具备参与大型活动的现场管理能力;

c、工作努力,积极进取,责任心强,具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考虑问题全面;

d、高度的工作热情,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与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建设能力与组织开拓能力强;

e、较强的观察力和应变能力与商务谈判经验。

2、销售主管

直接上司:市场部经理

主要工作:协调销售部门与公司其他部门的事务;对行业其他产品与本司产品的宣传信息与效果的一手数据进行分析;对宣传事务方面的协调。

岗位职责:

a、负责对内部信息与市场情报的整理、分析、交流及保密制度;

b、为本部门和其他部门提供信息决策支持;

c、协助市场部经理制定各项市场营销计划;

d、提交有参考价值的产品推广方案;

职位要求:

a、熟悉公司产品及相关产品的市场行情,有市场感知能力;

b、具有较强的表达,理解与公关能力;

c、工作认真,努力,责任心强,积极主动,性格开朗,讲效率,乐于接受挑战;

d、高度的工作热情,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与人际沟通能力;

e、较强的观察力和应变能力。

3、信息主管的职责

a、负责erp模拟实习过程中业务信息发布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b、组织并帮助小组成员申请个人博客,并教会他们使用博客进行信息发布,做好小组成员博客等信息的登记和上交工作(登记表下载),做好公司团队博客使用的组织和实施,如邀请成员加入公司团队博客,建立公司博客部门分类等工作。

c、负责小组的文章的组稿、初审及上传信息的采编、印制、上网、上报。

d、不断更新企业blog,建造一个好的网络平台为企业做好宣传和企业内部的沟通。

e、具体负责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使用和甘露小组的主页的制作、维护、更新及数据传送。

f、通过网络不断收集竞争对手的信息和战略举动。为企业提供及时的有价值的信息;搜集宏观和微观经济信息,为公司做决策服务。分析预测市场需求。为公司各部门工作提供参考

g、协助中心技术教师做好实习过程中计算机和网络相关问题的解决。

4、销售与客户主管的职责

a、在片区内培育和树立销售业绩、学习意识等各项综合表现突出的下属,并将他们作为典型,在销售例会上和其他场合介绍和推广他们的优秀贡献和成功经验。

b、管好市场规划,制订并追踪营销目标与营销策略的执行包括销售目标、产品策略、价格策略、渠道策略、促销策略、人力资源策略、励策略。制订市场规划后,督促和指导下属将市场规划、营销目标与营销策略执行到位。

c、管好重点问题,抓关键,以点带面,实现销售管理工作整体推进。

d、管好薄弱环节,实现销售团队销售业绩整体提升。指导和帮助能力弱、业绩相对差的下属提高其能力和业绩,将能力最弱、业绩最差的团队成员提升为能力强、业绩好的水平,整个销售团队的业绩自然提升。

e、管好重点客户,实现销量和市场份额的快速、稳定增长。根据二八原理,我们可能20%的客户销售了公司80%的销量。销售主管应该明确谁是你的重点客户,并牢牢掌握与控制这20%的客户。销售主管经常性亲自登门拜访或者电话联系重点客户,巩固和发展客情关系,及时把握重点客户的心态,确保市场快速、稳定的增长。

f、管好绩效考评,充分评价和激励下属的销售贡献。结合销售目标与销售计划,制定可操作性的富有吸引力的销售绩效考评与激励方案,客观的评价下属的销售业绩,充分的激励下属,不让销售业绩突出的下属吃亏,真正做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

g、管好销售团队建设,打造一支高效协作、充满激情与斗志的专业化销售队伍。

h、贯彻公司的标准销售流程,特别是对大客户的销售政策;负责客户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及客户跟踪,为销售店管理层提供准确信息,并按照公司的要求反馈信息;

i、参与销售产品条件及合同谈判,组织资源及产品交付;对保有客户的后续跟踪,确保客户满意。

j、处理客户投诉案件与客户抱怨事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5

一、总则

为进一步开拓市场,做好公司产品的宣传、推广、销售以及公司的形象宣传,提高销售工作的效率,并加强市场部的管理,严肃纪律,特制定本制度。所有的市场部员工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二、市场部管理制度

1、市场部人员牢固树立公司、部门与个人之间利益相一致的观念。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作保证,向市场要效益,充分挖掘,发挥个人能力,群策群力,薄利多销,在公司领导下开展工作。

2、市场部人员必须对公司负责,严守公司机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施行合同领用登记手续,采用合同编号,市场部人员应严格遵守合同法,严肃公司的合同使用。未经公司许可,市场部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合同或公司名誉开展与公司无关的业务,否则将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4、市场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书面总结,将该年业务进展情况及合理化建议上报公司,并交市场部主管人员存档。

5、业务人员出差应每日应1-2次与公司保持联系,汇报业务进程。

6、每次业务签订之前必须先向公司汇报业务进程及具体情况,以便保证产品工期、技术及安装条件的可行性。合同签订后将原件交公司存档,并及时将现场情况及屏幕要求等反馈给公司及有关施工人员。

7、打电话时要使用普通话,用语礼貌、得体。不得因私事拨打长途,不得拨打信息台等无聊电话。

8、业务人员如要调走,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公司写辞职报告,将本人与公司之间的帐务清算并将本人业务工作进行整理、交接后由市场部主管人员签字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为离职处理,公司将保留追究其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的权利。

9、业务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10、完成公司或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市场部工作制度

1、负责公司产品销售策略的制定、实施以及市场开拓。

2、市场信息、行为的及时收集与反馈。

3、新产品、新市场的策略制定。

4、各类项目的承接、组织招投标、合同签订和款项回收。

5、不断收集客户的需求信息,建立完善的客户资料管理体系;维护客户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6、为商务引荐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的代理产品。

7、及时进行款项回收工作,并按期提交回收报告;承担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的回款不及时的责任。

8、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考核指标。

四、市场部岗位职责

1、市场总监

A、全面负责公司营销规划与管理。

B、参与制定公司销售预算,并依此主持制定相关的销售计划和销售政策,并落实销售计划。

C、负责公司向系统集成商、应用开发商和渠道代理商的合作伙伴网络的建立和管理。

D、在大客户的销售工作中为销售人员提供上层支持。

E、根据客户反馈,分析市场需求,为公司产品提供改进建议。

2、销售主管

A、负责销售业务与管理,销售预算。

B、编制各种销售计划、目标责任和考核指标,并协助落实执行。

C、重点负责相关的市场调研与分析预测工作,负责与委托的调研机构保持正常联络,提出市场研究报告供领导参考。

D、重点负责公司产品或服务的广告业务,负责与委托的广告公司、发布媒体保持正常联络,提交广告方案供领导选择,并评估广告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E、不断追踪国内外先进的营销理念和营销技巧,收集和剖析案例并与公司比较,对公司营销战略和策略进行调整,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在获得肯定后负责编制实施方案。

F、负责对推销员的业务培训、绩效考核和督促,在市场态势突变时对推销人员和地区进行重新分配。

G、负责对公司商标和品牌的管理,主持或会同其他部门处理假冒商品问题。

H、负责对重大工程和估购招标项目的具体方案策划,争取最大中标可能。

I、完成市场总监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3、市场与客户主管

A、市场开发决策、客户关系管理。

B、制定年、月度传播策略方案,审核、撰写相关新闻稿件和深度稿,项目总结报告等。

C、品牌策略及上市计划、品牌及产品广告传播策略。

D、广告表现及媒介投放分析。

E、监控实施质量,及时根据客户要求和情况变化,提出解决方案,向客户提供专业化的解决方案。

F、协调各部门关系,协调上级完成团队的管理、培训及新业务的拓展。

G、维系客户,掌握团队工作进度以及方向,策划组织实施各类促销及公关事件及执行方案。

4、信息主管

A、搜集宏观、微观经济信息,搜集市场信息、分析预测市场需求。

B、负责公司信息系统开发,计划、预算和实施系统管理、维护和升级,包括软件和硬件维护和升级,适当时机引进先进技术。

C、建立和维护公司的’信息库,负责各类型信息应用设计、维护和改善。

D、提供查询报表和数据分析。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6

第一节总则

为加强市场部的管理,维护和建立公司与客户的良好关系,使其他部门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节市场部职责

第一条严格遵守商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条负责公司配送范围内的业务开发。

第三条负责客户的维护工作。

第四条负责所管辖客户应收款项的回笼。

第五条负责仓储客户的订单整理与核对工作。

第六条负责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工作。

第三节市场部经理职责

第一条主持市场部全面工作。负责对本部门不同时期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及控制,不断提高部门服务水平。

第二条负责部门制度及工作流程的拟定、上报及监督实施。

第三条要求部门人员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操作,做好部门各工种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并对其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和评比。

第四条全面熟悉、掌握市场动态,努力开拓市场。

第五条督促、检查部门人员做好客户的维护工作。

第六条向主管领导提议下属管理人员人选,并对其工作考核评价。

第七条做好与其他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第四节市场部副经理(助理)职责

第一条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协助部门经理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条热情对待客户,文明礼貌。

第三条熟悉本部门各工种的职责及操作规定。

第四条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工作量统计、以及工资汇总。

第五条负责每月营业额报表的统计汇总工作。

第六条组织、召开有关会议。

第七条负责各类文件的分类、整理工作。

第八条及时发现、处理部门的各种问题。

第五节业务员职责

第一条服从领导的安排,按业务操作规定作业。

第二条热情对待客户,文明礼貌。

第三条负责客户的开发工作及所管辖客户的维护工作。

第四条协助收款员收回所管辖客户的应收款项。

第六节收款员职责

第一条服从领导的安排,按收款操作规定作业,按期完成公司规定的收款任务。

第二条负责客户运输清单的打印及应收款项的核对、收回。

第三条负责核实客户提出的应收款项质疑,并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条负责定期对帐款收回情况的统计工作。

第五条协助业务员做好客户的维护工作。

第七节仓储订单整理员职责

第一条服从领导的安排,按业务操作规定作业。

第二条负责仓储客户订单的整理工作。

第三条负责与客户、仓储仓库之间订单的核对与查询工作。

第八节业务操作规定

一、开发客户

1、业务员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各种渠道搜集客户资料。

2、若业务员之间在开发客户时发生重叠,以第一时间联系人为准。

3、不得抄袭他人的客户联系资料,不得将其他业务员管辖的客户据为已有。

4、对待任何客户来电或来访,都应积极、热情地接待。

5、对于有意向合作的客户,应将有关客户的详细资料上报部门领导。

二、拜访客户与洽谈业务

1、主动与客户取得联系,向客户发送、传递公司资料与信息,做好记录,并保持联系,必要时上门拜访。

2、有新进客户或要求改变结算方式的客户,经办人需填写《新(重)进客户操作通知单》。《新(重)进客户操作通知单》交相关部门,并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在存根上签字确认,存根由本部门妥善保存。

3、不得擅自做主承诺客户免费、降低运价或改变结算方式。

4、外出拜访客户,需实事求是,并做好记录。不得拒绝客户的拜访要求。

5、时刻保持手机畅通。

三、维护客户

1、尽最大努力满足客户要求,不得与客户发生争吵。

2、客户要求上门提货,且符合我公司提货条件的,经办人填写《提货通知单》,交调度员签字确认。

3、不得答应以现金结算客户的欠款,若有特殊情况,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填写《同意欠费通知单》交相关部门,并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在存根上签字确认,存根由本部门妥善保存。若客户在承诺日期之内未交付欠款的,须负责收回。

4、对待任何客户,都应积极、热情地服务。

5、客户有特殊操作要求或运价需调整时,应填写《部门信息联络处理单》交相关部门,并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在存根上签字确认,存根由本部门妥善保存。

6、应及时通知客户其所占用的仓储面积,并收取仓储费。

7、定期填写《流失客户分析表》,分析客户流失原因,尽最大努力挽留客户。

8、定期回访客户,请客户配合填写〈客户满意程度调查表〉,征求客户对公司操作部门的意见和要求,并反馈至部门领导。

四、积极配合收款员的催款工作,不得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

五、处理超过业务员权限之外的日常业务,需请示部门领导。

第九节收款操作规定

一、定期打印《托运清单列表》,并及时送达客户。

二、将客户的点数费、仓储费、装卸费等费用,一并计算到此客户的总费用中,并请客户予以确认。

三、对于客户提出的理赔、扣款等要求,与相关部门核实无误后,做好书面记录,注明事由与扣除金额,并报告部门领导,不得擅自减、免客户费用。

四、不得同意客户推迟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

五、按照与客户确认的金额开具《公路运输发票》,并负责催收帐款。

六、每月初对上月应收帐款及已收帐款进行统计,交部门领导。

第十节仓储订单整理操作规定

一、认真与客户核实其订单与送货单的内容。

二、按各收货单位的要求整理单据,并填写《订单整理表》传真至仓储仓库。妥善保管《订单整理表》,便于仓储人员查找核对。

三、将整理好的订单与送货单放在指定位置,便于仓储人员索取。

第十一节对于违纪现象的处理办法

一、违反操作规定作业的,每人/次罚款10元,若产生经济损失的,个人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

二、出现下列情况的,每人/次罚款50元,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1、擅自答应客户降低运价或免费托运,则造成的差价由本人承担。

2、擅自答应无理由扣款,则损失部分由本人承担。

3、擅自答应客户以月结类方式结帐的,则每月产生的应收款项由本人负责收回;若无法收回的,则由本人赔偿。

4、有意窃取其他业务员客户资料,将他人客户据为己有。

三、谎报外出访问客户,按旷工处理。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7

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市场的管理,保障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实现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促进废旧物资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的废旧物资是指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可以利用的各种废旧物,包括企事业单位生产和建设中产生的金属和非金属边角废料、废液,报废的各种设备和运输工具,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出售的各种废品和旧物。

废旧金属包括生产性废旧金属(指废旧机械设施及零部件,交通、通讯、建筑、供电、市政设施的废旧金属原材料以及生产中报废的金属制品和切削金属边角下料等)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指城乡居民使用过的废旧金属工具、农具和自行车、人力车的金属零部件以及废旧生活金属器皿等)。

第二条经营废旧物资收购业务的单位,必须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储存库(场)。

废旧物资代购站(店)的工作人员和个体流动代购人员,必须有经营地常住户口或暂住证。

第三条申请经营废旧物资收购(代购)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按分工范围,经市供销社或市物资总公司批准后,报市公安机关审查同意,领取《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方可收购(代购)废旧物资。

第四条废旧物资收购单位、代购站(店)必须公开悬挂《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亮证经营。

第五条外地到我市经营废旧物资收购业务的应持派出单位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外出经营证明,经我市供销社或市物资总公司同意,向我市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换领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准经营。

第六条废旧物资收购实行三级网点管理。第一级是由市供销社的“东莞市物资回收公司”和市物资总公司的“东莞市再生资源利用公司”经营;第二级是由各镇(区)供销社牵头组成的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经营;第三级是由各镇(区)的代购站(店)经营。各镇(区)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对于生产性废旧金属,第一级公司可以在全市范围内经营;第二级限于本镇(区)范围内经营;第三级代购站(店)限于代购经营一般废旧物资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各镇(区)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负责本镇(区)废旧物资经营业务,并负责对本镇(区)的代购点的申报和行业管理。

第七条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收购必须由供销、物资部门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对于个人检拾的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单位应登记销售者身份证号码。

第八条严禁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个人手中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通讯、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等生产性和军用设施的专用金属器材。对出售以上的废旧金属器材的单位必须持有关部门证明和经办人身份证,由一、二级网点收购,并建帐登记,其它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收购。

第三级代购站(店)只限于收购城乡居民出售的生活器具和废旧工具、农具、自行车、人力车等的废旧零件。

第九条三资、三来一补、加工贸易企业所产生的废旧物资特别是废旧金属(含边角料、碎料),需在国内交售、办理核销的,凭海关核销手续,一律交售给一、二级网点收购。

第十条各级公安、工商等部门依法收缴和没收废旧物资、国有企业的报废生产线和大型生产设备,经市价格事务所估价后,交一、二级网点收购。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的收购和销售价格,国家有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国家规定了最高限价的,不得超越最高限价;国家无限价的按市场价格收购和销售。对国家规定专营的报废汽车以及国有企业的报废生产线和大型生产设备等,其收购价格由市价格事务所估价。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实行管理者与经营者相分离的原则。由政府统一领导,工商、公安、物价、供销、物资部门要互相配合,各司其职,切实加强对废旧物资市场的管理。经营废旧物资收购、代购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政策,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接受公安、工商、物价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三条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和非法转让出租证照。严禁一证多店和超越经营范围;严禁收赃、窝赃、销赃;严禁物资、供销系统以外的单位、企业、个人插手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凡违反上述规定,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属于价格管理方面的,由物价部门处理;属于治安管理方面的,由公安部门处理;触犯刑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本规定公布前已领有营业执照经营废旧物资收购、代购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我市有关规定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青海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带给固定场所、设施,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市场。

第三条: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农贸市场实行属地管理,并遵循统一规划、规范管理、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的原则。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农贸市场管理长效协调机制,保障农贸市场健康发展。

第六条: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农贸市场交易秩序的监督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交易秩序的监督管理。

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贸市场建设的组织推动、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建设的组织落实和监督管理。

国土资源、规划与建设、公安消防、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价格、农牧、动物防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辖区人民政府根据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按照资源合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组织编制和实施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和建设管理方案。

第八条:鼓励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及境外投资者,按照“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以多种形式投资新建、改建和扩建农贸市场。

依法举办的农贸市场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九条:农贸市场经营者能够依法成立或者自主加入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应依法设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民主管理、行为规范、自律发展。

第二章:规划编制和市场开办

第十条: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作为商业网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由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便民利民、协调发展的原则,会同规划与建设、国土资源、房产、公安消防、工商行政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原则上每5年修编一次,有特殊状况需修改调整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工商行政管理、规划与建设、公安消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卫生、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制定西宁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编制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应当贴合下列规定:

(一)贴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

(二)农贸市场的规模、位置应与居住人口、地域范围相适应;

(三)农贸市场配置应方便群众生活,满足群众需求;

(四)农贸市场布局应与其他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

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并报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农贸市场,应当贴合下列规定:

(一)贴合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和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二)具备与农贸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设施、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三)具备与农贸市场规模相应的资金;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依法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部门办理备案。需要办理建设、用地等其他审批手续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农贸市场的建设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妨碍交通。

新建居住区或旧城改造中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项目应当与主体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农贸市场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农贸市场的场地和设施。

第十六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做好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应当与经营者签订场地租赁和经营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经营者档案,记载经营者基本状况、信用状况等;

(二)设立消费者投诉服务站,落实专人受理消费者投诉,并根据投诉的具体状况,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消费者投诉服务站应当设有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以下简称合格计量器具)、意见箱和监督电话;

(三)应当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入口处等明显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与交易有关的基本事项和重大事项,包括:经营者的证照状况、违法违章记录、市场管理制度(含农副产品准入管理制度)、消费者投诉电话、农副产品的抽检结果、不合格商品退市状况等;

(四)应当设立专门机构,配备负责维护市场秩序、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治安管理、消防安全、建筑安全、价格、信息宣传和设施设备检修等方面的管理人员和动物防疫协管员;建立市场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制,市场管理人员定期理解培训和考核,并佩戴统一证件上岗;

(五)督促经营者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相适应的合格计量器具;

(六)督促经营者对销售的农副产品实行明码标价。

第十七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农副产品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农副产品准入制度:

(一)与经营者签订农副产品质量安全(协议),订立农副产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农副产品的退市、召回、退货等条款,督促其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农副产品经营台帐,记录进货渠道;设置规范的市场农副产品档案柜,建立农副产品质量安全档案;

(二)建立健全农副产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每一天派专人检查经营者的重要农副产品进货凭证,查验重要农副产品供应商的经营资质和实际经营状况;查验畜产品、水产品、禽类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依法应当经检测合格方可销售的农副产品的检测证明,对未取得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或检测不合格的,禁止入场销售;

(三)建立健全不合格农副产品退出制度。发现不合格农副产品应立即要求经营者停止销售,或监督其销毁,做退市处理;对病、死畜禽应在动物防疫机构的监督下销毁并作无害化处理;

(四)在市场内设置独立的农药残留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和人员,每一天对场内销售的蔬菜和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抽查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或与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定期送检协议,也可将检验机构引入市场进行检测,市场内蔬菜和水果农药残留抽查检测结果应在市场设立的公示栏予以公示;

(五)建立健全农副产品购销挂钩制度。以协议方式或督促场内经营者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畜禽屠宰场、信誉良好的生产企业、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职责,建立优质农副产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农副产品的安全。

第十八条:农贸市场开办者是农贸市场安全第一职责人,应按规定做好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

(一)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制并认真落实,配置专兼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专兼职人员应当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并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并有记录,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器材,并持续完好有效,每个固定铺位应当配置灭火器,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三)应当定期检查农贸市场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委托有资格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市场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

(四)严禁商住混用、使用明火作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反规定乱拉乱接电线等行为。

第十九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维护市场环境卫生,持续整洁有序:

(一)划行归市,设置规格统一、美观、醒目的经营区域标志牌及明确的市场导购图;市场通道畅通,无占道违章经营、乱摆卖、乱搭建、乱张贴;

(二)承担农贸市场职责区内的“门前三包”职责;场内地面应做到硬化、平整、清洁,有完善的清洁制度、配备专兼职保洁人员,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并有记录;设置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收集容器,及时清除场内的污水、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三)设立独立家禽经营区出入口,并与其他经营区隔开,家禽经营区内的水禽经营区域与其他禽类经营区域也要相对隔开;

(四)督促畜禽及肉品经营者实施每一天清洁消毒制度,对家禽存放、销售区实施每月清空家禽停业消毒制度;配备病、死畜禽集中弃置设施,做好无害化处理和消毒措施;

(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保证车辆停放整齐;修建公用卫生间,并持续清洁卫生。

第三章:市场经营管理

第二十条:凡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在指定区域亮证经营。

农(牧)民进入农贸市场销售自产农(牧)副产品,应在指定的地点、区域进行交易,免缴市场管理费。

第二十一条: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和执行农副产品准入制度,履行农副产品安全职责:

(一)应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经营者初次与供货单位交易时,应查验其主体资格合法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经营者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单位索取质量合格证明,包括:畜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类动物产品检疫舍格证明、牲畜肉类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等应有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货票据,其他产品的合法证明文件;

(二)须从依法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购进肉类及其制品,并在摊档明显位置张挂肉品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外地输入的生猪肉及其产品的采购依照有关规定执行;畜禽及肉品经营者应每一天对经营场所实施清洁消毒,并在市场开办者组织下实施每月清空家禽停业消毒制度;家禽经营者营业时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品,销售应由专人负责;

(三)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应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和冷藏、消毒器具;熟食档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从业人员应有健康合格证。

第二十二条: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进场经营协议书的约定,在指定地点经营,服从管理,遵守市场各项规章制度;

(二)经营活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应主动向消费者出具信誉卡或市场销售专用凭证,明示经营者名称、具体经营场所或摊位号、联系电话等;

(三)实行明码标价,使用的标价签或者价目牌应标明品名、计价单位、销售价格等资料。对物价部门规定有参考价或临时销售限价的,应在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公示;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三条:农贸市场内严禁销售下列农副产品:

(一)假冒伪劣或者过期、失效、变质的产品;

(二)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动植物及其制成品;

(三)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产品、水产品;

(四)有毒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水果;

(五)按照国家规定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证明的产品;

(六)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农副产品。

第二十四条:农贸市场交易活动严禁下列行为:

(一)欺行霸市、哄抬物价、价格欺诈、强买强卖、短斤缺两等违法行为;

(二)垄断货源,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农副产品价格;

(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四)使用人为破坏等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五)以虚假广告等欺诈方式销售农副产品;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农贸市场管理的行业规范,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履行对农贸市场的监管职责。

第二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农贸市场管理信息网络,记录农贸市场管理相关信息以及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者和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状况等,供公众查询。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者、场内经营者应当予以协助带给相关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实行登记注册,向贴合条件的’经营者核发营业执照,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第二十七条:农牧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上销售的农畜产品和水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包括对畜禽及其产品和水产品进行检疫及药物残留检测,对蔬菜、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等。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对畜禽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查验畜禽及水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行定期清洁消毒。

第二十八条:公安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并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安全保卫机构,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内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状况依法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新建、扩建、改建及重新装修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进行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对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开业的市场依法查处。

第二十九条:规划与建设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的规划发展、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有关建筑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对未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而擅自开业的市场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十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农贸市场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

第三十一条:卫生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依照有关食品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审查和验收,依法查处食品卫生违法行为。

第三十二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的计量器具、商品质量和计量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质量技术违法行为。

第三十三条:物价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农副产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第三十四条: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适时公布相关监督抽查结果,并根据各自职责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落实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五章:法律职责

第三十五条:农贸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一)未办理农贸市场登记注册手续擅自出租、出售市场摊位、店铺的,对贴合农贸市场开办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__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不贴合农贸市场开办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

(二)不履行划行归市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并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农贸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未依法履行畜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查验义务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农贸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未依法履行农贸市场内及场外职责区范围内清扫保洁义务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八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场内的经营者,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条: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一)无故拖延办理相关批准手续的;

(二)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三)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市辖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实施前合法开办的农贸市场,不贴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一年内予以搬迁;不贴合农贸市场建设标准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二年内予以改造;逾期未搬迁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其搬迁;逾期未改造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造;搬迁和改造期间,有关证照不予审核。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9

为了积极引导市场经营户文明经营、规范经营,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购物环境,维护市场公共秩序及市场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结合本市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请各商户遵照执行。

一、小商品市场经营户经营行为管理标准

(一)凡进入市场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做到持证、亮证经营,依法纳税。

(二)经营者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出卖、涂改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不得擅自改变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的核定内容。

(三)热情服务,文明待客,不准在市场内大声吆喝、打牌、下棋、赤膊。

(四)维护市场整洁,自觉遵守卫生制度,保持商位整洁,不准在墙上随意涂写、张贴、钩挂、钉牌,自觉爱护场内公物,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瓜皮、果壳、纸屑和乱倒垃圾、污水。

(五)如要对商位进行装潢,必须先向市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六)商位在租赁期内如遇市场布局调整,应无条件服从整体安排。

(七)不得在市场经营过程中从事下列活动:

l、涉毒活动;2、赌博活动;3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扰乱公共秩序;4、制作、复制、出售、出租、传播、淫画、淫秽录像及其他淫秽物品;5、酗酒闹事;6、销售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活动。

(八)经营者应保管好自己的钱物,严防失窃。

(九)场内严禁下列行为:

1、使用明火;2、禁烟区内吸烟;3、焚烧;4、燃放烟花爆竹;5、其他不适宜场内进行的活动。

(十)场内不得擅自从事下列行为:(如确需进行改造的,须先报请市场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1、损坏建筑结构;2、改造电气线路;3、进行室内装修;4、其他破坏房屋设备、设施的行为。

(十一)严格执行《易x易x品经营管理办法》,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市场,打火机、气体、摩丝等样品必须空罐陈列。

(十二)应当爱护市场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挪用、拆除、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三)经营者应自觉遵守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做好店铺前、摊位前卫生“三包”工作,签订“门前三包,门后达标”责任书,保持店内、摊内整洁卫生。

二、小商品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标准

(一)凡销售商品和服务项目必须明码标价,规范有序。

(二)出样商品必须整齐美观,不得超出营业房前规定范围,网格、泡沫板、铁架等出样工具不得在营业房前使用。

(三)做到诚实守信,买卖公平,礼貌待客,不强买强卖,不欺行霸市。

(四)凡需要设置商品广告、灯箱,进行广告宣传的经营户,应向市场管理部提出申请,统一安排,不得擅自进行。

(五)经营范围。日用百货,服装鞋帽,五金小家电等。严禁小吃、饮食、水产、肉食禽蛋等农副产品进场交易。

(六)市场内店铺(商家)不得出摊占道,禁止跨门摆货经营。

三、小商品市场商品质量管理

(一)经营户要按《产品质量法》有关要求,严把商品进货关,对销售的商品应保证质量,承担商品质量责任,不以次充好,不以假充真,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二)标识齐全。经销商品须有厂名、厂址、合格证,“三无”商品不得进场销售。

(三)承诺服务。零售、批发商品时,应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消费票据或信誉卡并详细填写,对所提供的服务给予相应承诺。

(四)售后服务。根据“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经营户必须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如遇质量纠纷,应积极配合、服从市场质量管理部门的依法调解和处理。

四、小商品市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一)物业公司承担并做好市场内外的经常性保洁工作。物业公司保洁人员做好市场内外公共部分的保洁卫生,店铺内部卫生由各经营户自行打扫,并要求达到市场管理卫生标准。

(二)市场内外实行垃圾袋装化,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垃圾箱,由专人负责管理。

(三)市场经营户应将垃圾置放到指定的地点,由物业公司统一外运。不得将垃圾随意扫地出门、乱扔乱放;严禁在商铺外任意理菜、洗刷、摆放杂物等行为。

(四)市场管理人员负责场内外除害消杀工作。每月一次集中消杀,确保市场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市场消杀期间,经营户需全面配合。

(五)店铺前后严格落实门前卫生“门前三包,门后达标”责任制,确保不出现卫生死角。

五、小商品市场安全管理标准

(一)市场内各种安全制度健全落实,人员、职责、岗位责任需明确。

(二)市场内消防器材和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破坏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

(三)场内不得留宿生火,禁止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四)市场内基础设施保持良好状态,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解、增添场内建筑设施。

六、小商品市场设施管理标准

(一)场内保持设施配套齐备、功能完善。

(二)场内禁止乱搭乱建、乱牵乱挂。

(三)市场设置停车场并有指示牌。车辆停放整齐、进出有序。

(四)市场设置公共厕所并有指示牌,由专人进行管理。

(五)市场设置科普宣传栏,对公众开展卫生、消防、科技等科普宣传,并定期更换内容。

(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利用市场建(构)筑物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

七、小商品市场作息时间与上货时间以及车辆管理

(一)进入小商品市场的经营户应当遵守小商品市场规定的作息时间,经营时间上午08:00—晚上19:00点,本市场的作息时间根据季节随时变动。

(二)为了保持市场的有序,市场经营户上货时间每天上午06:30—07:30分。

(三)车辆管理

1、经营户及消费者应当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管理,根据市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在规定的场所有序停放车辆。

2、经营户每天用于进出货的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通过规定的进出货通道进入市场,不得拥挤、抢道,以确保进出货有序进行。

3、经营户及消费者的车辆在营业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市场,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征得市场管理人员的许可,并听从指挥。

4、为了保持农贸市场内外秩序,市场经营户不得在每天上午08:00—下午18:00期间进行上下货。

八、小商品监督考核管理

(一)市场管理部门定期根据考核标准对经营户的证照情况、商品质量、卫生状况、商誉信誉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如实记录,建立经营户信用档案。

(二)市场管理部门聘请义务监督员对经营户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三)市场管理部门制定了日常经营考核标准,根据考核结果对经营户予以奖励、警告、处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予以终止合同,清理出场。

(四)市场管理部门定期公示考核结果,对被处罚的经营户,给予通报批评。

九、对违规行为的整改措施

(一)对有下列行为的:

1、任意在通道上堆放物品。

2、任意在通道上停放车辆。

3、摊内垃圾不袋装和桶装,或不按规定置放的。

4、场内场外任意摊外设摊。

5、其他违规行为。

整改措施:

第一次违规:严重警告;

第二次违规:停业整改一天,支付整改费用50元,写出书面检查;

第三次违规:停业整改三天,支付整改费用200元,写出书面检查;

第四次违规:全场通报批评,终止,清除出场。

(二)对有下列行为的:

1、短秤少量。

2、掺杂使假。

整改措施:

第一次:补足差额数,当面向顾客道歉并进行书面检查。

第二次:通知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处罚,并终止合同,清退出场。

(三)对在市场内打架和严重吵架的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第一次违规:停业整改3天,支付整改费用100元,写出书面检查,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次违规:停业整改15天,支付整改费用200元,写出书面检查,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第三次违规:停业整改30天,支付整改费用300元,写出书面检查,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第四次违规:赔偿一切损失,终止合同,清除出场。如违规行为情节恶劣或产生严重后果,或造成较大损失的,可直接终止合同,清理出场。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10

1、商户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不得以任何性质进行违法乱纪活动。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质量不合格商品、过期商品。

2、商户为所租赁摊位的安全责任人,必须遵守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私自乱接电源、不得违章使用电器、不得有明火产生;不得出售及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3、商户要文明经商、礼貌服务,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顾客发生争执,坚持“顾客永远是对的”的经营理念,对受委屈的从业人员设“委屈奖”。

4、商户之伺需公平竞争,不得恶意诋毁他人商品,销售过程中不得缺斤少两。各商户在任何情况下不许以任何理由在市场内发生争执或冲突,否则将予以重罚或终止合同。

5、商户要保持市场环境卫生,垃圾放入指定位置,货物摆放不得超出自己租赁范围内。此范围卫生要达到甲方要求的营业标准。

6、商户要按市场规定时间进行经营(大多数商户意见)不得私自关闭摊位、改变装修、不得随意张贴、悬挂广告标语,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申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

7、商户不可擅自改变经营品项,转租转让碓位要向甲方提前申请更改合同。

8、商户要爱护公共奢侈,不得恶意损坏,侵占。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以上条例请各商户认真遵守,甲方将严格执行,有奖有罚,做到公平,公正。违反任何一条制度并不听劝告的都将视情节轻重处于20元-200元的罚款,严重违纪者甲方将终止合同,触犯法律的承担法律责任。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11

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促使我镇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农贸市场建设管理作为政府民心工程,做好做实,使我镇农贸市场的经营环境及管理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得到提升,成为政府满意、群众实惠、市场繁荣的文明窗口。

一、市场管理干部工作制度

1、公开干部岗位职责和输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2、依法办理进场经营资格审批手续,按照分开公评原则安排摊位。

3、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市场管理和查年违法违章案件,做到文明管理,正经办事,程序合法,处罚得当。

4、着装上岗,亮证检查,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勇于同违法乱纪行为斗争。

5、遵守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廉政守则,不准在发照收费办费办案安排摊位等工作中徇情枉法,不准参与经商办企业和企业中入权力股分取红利。

6、建立市场管理干部政治学习和职业培训制度,努力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7、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市场管理费收交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发布<<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进入集市贸易的商品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取少少量的市场管理费。工业品,大牲畜费率按成交额计算不得超过1%其它商品不得超过2%”并应将收费标准颂于众,接受群众监督。摊位设施和经营情况确定。摊位门店要努力实行公开招标制度。

2、在市场设摊经营的经营者必须按规定交纳市场管理费。不准瞒报商品数量,逃漏市场管理费和故意抗拒刁难瞩费人中履行公务。

3、收费人必须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较为准确地计算商品价值,做到收费合理,不多收,不漏收。收费人员在收款时必须开具”市场管理费收据”做到手续完备,钱据相符当面点清帐目清楚。现金应当日上缴,不准截留公款。

4、对固定摊位可实行按月定额收取市管费的办法,由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内交会。月收费按月平均成交额核定,半年或几个月调整一次。临时设摊的可在申请摊位时收取。对自销农民实行划片设摊,逐个收费。

5、收费人员必须遵守法,佩戴标志,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不徇私情费,不乱收费,不接受经营者义不容辞送礼,不向经营者借款,赊欠索取商品或利用工作之便宜货。违者从严处理。

三、市场卫生管理制度

1、凡进入市场的购销人员都有必须讲究卫生,不准擅自在市场内张巾广告和在墙上,摊上随意涂写,堆放杂物,体质市场整洁。

2、必须严格执行<<仪器卫生法>>,严禁有毒有害污秽不洁,腐烂变质霉变食物,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个人健康证。营业人员必须人员必须穿戴白衣白帽和白袖套。经营熟食的必须有防蝇防潮尘防腐设备和清洁用具。

3、市场内应建立必要的卫生设施,设立卫生宣传栏果壳箱,痰孟和下水道自来水以及垃圾处理装置,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应轩冷设备,大型市场要有公共厕所。

4、市场都有必须确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上市商品检验和卫生管理工作。大弄市场应建立市场爱卫会或卫生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检查。

5、市场要配备卫生保洁员,专门从事清卫工作。农贸市场在夏季节要经常进行灭蝇灭蚊灭菌等防疫消毒。

6、坚持经常性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个体商贩做好自清何洁工作。每个摊位实行摊前摊后柜台上下卫生包干,及时清除摊位周围的垃圾和脏物。经营多垃圾商品的摊主必须自备盛放工具集中垃圾送到指定的堆放地点。

7、对违反本规定的由市场办公室依照有关规定,酌情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警告停业整顿等处理。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12

为了进一步发展xx地区经济,促进市场繁荣稳定,确保农产品批发市场有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市场管理

1、经营业户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业户对摊位(商铺)进行调换和转租,必须到市场管理部办理有关手续。否则,由市场收回摊位(商铺),所交摊位费不退。

3、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商铺外未经市场批准,不得摆放货物,对超出规定区域外经营的商户,先责令整改,对未按期整改的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

4、市场内不准乱搭乱建,发现一次限期拆除。如未按期拆除的,将给予50-500元的经济处罚。

5、市场内不准赌博或做与市场经营无关的违法活动,违者除由有关部门处理外,处以50-200元的罚款。

6、在市场内设立广告牌或门头,必须书面请示市场管理部,经同意后,按统一规定、统一尺寸制作。对违反规定的责令拆除,未按时拆除的处以50-200元的罚款。

7、对不服从市场管理、无理取闹、扰乱市场秩序者,情节严重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责令停业整顿,在缴纳500-20xx元保证金后方准营业,如在保证期内再次违反,没收保证金。

8、经营业户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工商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商品划行归市,若有违反,由市场收回摊位(商铺),已交摊位费不退。

9、商户须在规定时间内办齐经营资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否则,市场有权予以停业,待经营资质齐全后方可营业,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负。

10、经营业户不准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斤少两、蒙骗客商,禁止销售有毒、有害、过保质期及其他违反《食品卫生法》的食品。

11、经营蔬菜业户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到指定地点进行蔬菜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检测人员对蔬菜进行检测时,受检业户应积极配合,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阻碍。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不合格食品、蔬菜等不得入市交易,一经发现,市场有权予以没收并销毁,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负。

12、凡因购销或使用不合格蔬菜、食品,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或身体损害的,经营业户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市场对其清出市场,收回摊位,已交摊位费不退。

13、经营业户所使用水、电、暖气等费用自行缴纳,由市场管理部代收,缴费标准按照哈密地区确定的标准执行。对未按期缴纳相关费用的将按规定收取滞纳金

二、卫生管理

1、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经营业户摊位(商铺)前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发现门前、摊前脏、乱、差,市场工作人员当即责令清理,如未及时清理,一次处以20元的罚款。

2、经营业户经营产生的垃圾必须袋装,交易结束时将垃圾投放于指定地点或自行带走,违者除责令清除外,对未按期清理的,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

3、经营业户严禁向排污管道倾倒废物,防止排水管道堵塞,违者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罚款。

三、治安、消防管理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互相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扰乱市场经营秩序,违者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外,给予停业整顿处理,情节严重的清出市场,所交摊位费不退。

2、对在市场上无理取闹,影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特别是辱骂、殴打市场工作人员者,由公安部门依法严惩,市场视情节给予停业整顿处理,情节严重者,市场将收回摊位(商铺),所交摊位费不退。

3、市场内商铺必须配备灭火器。消防设施、器材,人人有责任爱护,除抢险救灾外,任何人不准损坏或动用。不得遮挡、圈占、埋压消防设施,违者除责令整改外,一次处以20-50元的罚款。

4、不准擅自搭、移电线、改电路和安装使用大负荷电器等设施,违者予以停电,没收电器设施,并处以50-200元罚款。

5、市场内严禁烤火、焚烧物品,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处以50-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停业整顿。

6、市场内商铺不得安装火炉做饭、取暖,不得使用电取暖气等取暖设备,摊位或商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7、一旦发生火情,市场内人人有责任参与扑救,或拨打火警电话119。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xx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本制度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13

策划主管

(二)直接上级:

市场部经理

(三)直接下级:

(四)职能范围:

协助市场部经理,完成品牌管理、产品规划、年度规划、宣传品文案策划、促销活动的策划、各种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市场督导、广告媒体计划、档案管理等工作。

(五)直接责任:

1、负责产品规划工作

2、负责产品标签的整体设计工作,并指导平面设计师完成。

3、负责各类宣传、促销物品的策划、制作工作。

4、负责公司产品开发、宣传推广方式、行业营销模式发展、行业产品发展方向、行业政策法规等各类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工作。

5、负责公司各项政策、促销活动执行的督导、检查工作。

6、根据需要,进行市场调查,收集信息并加以整理、分析、反馈。

7、负责新产品推广文案工作。

8、负责对同行类产品、宣传品及其他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

9、负责档案资料的妥善保管。

(六)工作难点:

各类文案的策划工作。

(七)工作禁忌:

脱离市场、闭门造车、各项计划缺乏可执行性,文案文理不通、重要内容遗漏缺失。

(八)职业发展方向:

市场部经理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14

一、总则

为了全面了解、评估部门员工的工作绩效,培养优秀人才,提高工作绩效,并使每位员工始终都朝同一个目标努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范围

凡本部门员工均需考核,试用期员工适用于本办法。

三、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

2、进行考核面谈,使考核结果得到被考核者的清晰认知。

3、市场部负责人负责市场部员工进行考核并辅导,使其按既定的目标计划有效地开展工作。

四、考核目的

1、改进工作,提高工作绩效。

2、获得晋升或岗位调整的依据。

3、获得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

4、获得潜能开发和参与相关培训的依据。

5、获得员工降职、降薪直至被公司淘汰的依据。

五、考核时间

1、考核分为试用(转正)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及专项考核。

2、市场部因特别事项可以举行不定期的专项考核。

六、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具体可分为工作绩效指标考核和行为指标考核两种。

1、工作绩效指标考核:占考核总分的80%。根据月度销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计算方法:月度实际完成业绩/月度计划销售任务×80%=月度业绩考核得分。市场部人员每月初必须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并与工作绩效考核指标的计算方法挂钩。

2、行为指标考核:占考核总分的20%。主要是对员工工作过程和日常综合表现的评价。主要的考核指标为作息考勤、办公纪律、团队意识、职业素质4个方面进行考核,每项指标的分值为5分。行为考核内容评分一律为0-5分(考核成绩优秀最高为5分,不能达到要求的最低评定为0分),考核人需按照下属人员的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及表现给予分数。

七、考核形式

1、自我评定与总结。

2、公司管理人员评定。

八、考核程序

1、按照考核办法,市场部员工参加绩效考核,并提交书面总结和评定。

2、市场部员工根据工作绩效指标进行评核打分。

3、市场部负责人根据业务部员工的各项行为指标进行行为指标评核打分。

4、市场部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均由总经理签字确认,否则为无效考核。

九、考核结果与考核工资

1、考核结果向本人公开,并留存于员工档案。

2、考核结果所具有的效力:

1)决定员工职位、或薪酬升降的依据。

2)决定对员工的奖惩、解聘、续约和晋升。

3、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考核指标,予以调整岗位或解聘。

十、试用考核

1、市场部新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

2、试用人员参与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为3个月完成业务额1万元。试用届满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3、对试用优秀者,可推荐提前转正。

4、本项考核由试用人员直属部门负责人同行政部考核。

十一、考核申诉

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者,可在考核结果公布一周内提交书面报告至行政部,由行政部审核后会同部门负责人给予合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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