缝纫车间管理制度 缝纫车间的管理 (12篇)

缝纫车间管理制度是一系列规定和准则,用于规范和管理缝纫车间的工作流程、员工行为、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等方面。这些制度旨在确保缝纫车间的高效运行,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同时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以下是有关于缝纫车间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缝纫车间管理制度 缝纫车间的管理 (12篇)

缝纫车间管理制度1

为规范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程序,确保所有产品及时按期完成交货,现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者,必须经组长签字、车间主任同意后才可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二、全体员工进入车间后,要迅速进入生产岗位,三餐、零食一律不得带进车间,不准串岗串位、嬉笑打闹,不准乱走乱跑、玩手机等与生产无关的事。

三、作业时间谢绝探访,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四、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不得私带音响、收录机等,车间会统一安排播放音响。

五、严禁在车间内干私活,违者按私活价值处5-10倍扣除个人所得工款。

六、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七、生产现场的过道要保持畅通,在向下一道工序传递流程中,裁片或半成品上面必须有标号布,按要求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挪动,不乱发,不错号,不允许在裁片、半成品和成品上坐、卧、踩、踏。八、按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动,如有造成废品、次品和需要返工的,必须迅速向组长反映问题,不得拖延、藏起和丢弃。

九、在质量保证的前提下,对产量突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十、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每周应全面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清扫区域卫生和设备保养一次。

十一、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下班前关好门窗、电灯、关闭总电源。

十二、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缝纫车间管理制度2

为确保生产秩序正常运作,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员工必须提前5分钟打卡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员工须按公司要求穿戴上班,不得穿拖鞋、吊带背心、超短裙进入车间。

三、员工必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四、禁止在车间吃零食、用餐、看小说、玩手机、吸烟、吵架、斗殴、聊天、嬉戏、睡觉或妨碍他人工作、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怠工等。

五、请假需提前到组长处领取请假条填写,经车间主任同意后方可生效。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岗位,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六、员工每人每月限请假两天,婚、丧、重病假(重病假需出示地市级医院证明)按照厂规办理执行。

七、工作时间,管理人员要不定期巡视,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其他员工禁止相互串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需向组长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八、作业时间谢绝探访,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禁止带厂外人员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机器设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员工承担。

九、车间要严格按照计划生产,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日常生产任务,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十、员工需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员工自行承担,照价赔偿。

十一、生产时如遇到物料不符合规定或者工艺流程错误,员工应及时通报组长,由组长申报主任处理解决,如未经请示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将由员工及车间各级负责人共同负责赔偿。

十二、员工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保管好公司发放的设备、零件(如:螺丝刀、剪刀、梭心等),如有丢失、违规操作造成损失,由本人照价赔偿。

十三、所有的物料、材料、塑料筐、要摆放到指定位置,不能占用通道堆积物料。

十四、下班时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保养,打扫卫生保持清洁、切断电源,人走灯灭、设备停。窗户由组长关闭,若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各主管的责任。

十五、清洁工应及时将生产后的废料、公共垃圾清理到指定位置,并运出车间。

十六、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经总经理批准的除外),门卫有权抽检可疑携带物。

十七、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视情节轻重,实行开除、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八、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十九、车间管理人员要经常召开碰头会,及时解决生产、技术、思想问题;各班、组长要随时将员工的工作状态、思想变化、提出的问题向车间管理人员反映,使员工保持旺盛工作状态和愉快的心情。

缝纫车间管理制度3

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3.各条线的组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4.各条线的组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

5.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请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1)一天以内由拉长批准;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3)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部经理批准;(4)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清洁卫生制度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后值日生打扫卫生,周末须进行大扫除(公司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设备保养、风扇、饮水机等都须清洁)。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4.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卫生间须每天用水清洗。

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1..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进入公司需换拖鞋,鞋子按划分区域整齐摆放。必须正确佩带厂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携带任何个人物品,如手机.手袋.食品等。

2.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3.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50-80CM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手套或指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组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4.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5.小零配件必须用兰色胶盒盛放,一个盒子只可装一种零配件,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必须用红色胶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于工作台面的左手边。

6.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7.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8.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班组长同意并领取离岗证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9.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0.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1.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2.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3.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注:本制度与厂规发生冲突时,以厂规为准。

缝纫车间管理制度4

1.车间员工提前5分钟到岗并做好开工前所有准备。迟到早退1~10分钟扣5元;11~60分钟扣10元;61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2.上班中途员工外出必须向车间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打卡正确登记出入时间,否则按旷工处理。

3.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亲自提前提出,病假无假条按事假处理,不得事后请假或他人代假,否则事假按旷工处理,病假按事假处理。

4.事假一天扣款40元(每小时5元),病假需凭正规医院诊断书,不计工资。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超过时间按旷工处理。每月病假超过三天以上者,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5.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6.无故旷工一天扣80元(每小时10元)。当月旷工累计3日,全年旷工累计10日的,提请商务部予以辞退。

7.因生产需要安排加班或临时通知上班,不得无故推托,无特殊原因不加班者按旷工处理。

8.上下班亲自刷卡,不得托他人或代他人刷卡,否则每人次扣10元。

9.下班前妥善处理当日生产的部件、产品,并清扫责任区。没有擦机台、清扫责任区者扣10元。

10.离开工作岗位或下班后没关闭责任范围内的设备、照明电源,下班后没关车间窗户者扣10元。

11.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违者扣10元。

12.员工不得在公司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买卖私人物品,违者扣10元。

13.工作时间,不得听音乐、玩手机,接打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通话时不得大声影响他人工作。违者扣10元。

14.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须会客时,应经车间核准在指定的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15.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违者扣10元。

16.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坐姿端正,不得脱鞋、翘腿、左顾右盼,违者扣10元。

17.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违者扣10元。

18.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闲聊、吃食物、随意吐痰、吸烟、喝酒、看书报、唱歌、吹口哨等。违者每次扣10元。

19.个人责任区内有食品、餐饮具、包、化妆品、毛巾、卫生用品、书报、衣物、鞋、内地面有散落零件等,扣款10元。

20.废品、废料未存放于指定区域,不合格品、待检品、返修品、合格品无清晰明显标识,扣10元。

21.工具(钳子、螺丝刀、电烙铁、通路仪)、工位器具(周转箱、周转车、零件盒)、抹布、拖布、包装盒、酒精等使用后未及时放回到原位,扣10元。

22.不在本班组责任区内工作时,工作结束后未及时将工作地点清理干净,扣10元。

23.合格部件、产品不按时入库,返修品不及时返修,不及时清理废品、边角料、工作垃圾(废包装盒、废包装箱、废塑料袋),在现场存放超过一天,扣10元。

24.未对原料、部件、产品做好防尘,防潮措施,罩上塑料袋或将其垫起,扣10元。

25.不爱护公共环境,随处乱仍果皮、纸团、瓜子皮等垃圾,扣10元。

26.按规定填写各种质量记录,在工序流动中不允许揉搓、沾湿、撕毁、损坏和丢失。违者扣10元。

27.不按规定使用放置工位器具、周转工具,不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扣款10元。

28.各岗位妥善保管生产工艺文件(质量规定、操作规程),本岗位、责任区的文件丢失、破损扣20元。

29.不得怠工或煽动他人,不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违者扣20元。

30.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设备,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31.未经车间批准,禁止将原物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等物品带出现场加工,违者扣20元。

32.工作时间干私活,扣款20元,用公司原材料做私活的按原材料价值的2倍赔偿。

33.全体人员要爱护公司财物、消防器材、生产工具和生产设备,因生产而领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归还,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34.有偷盗行为或擅自将公司财产占为已有者,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35.涂改工票数字及虚报情况和数字者,一经发现,按10倍数量处罚。

36.擅自拆除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使用非本人操作的其他设备,新员工未经培训擅自使用设备,扣款20元,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37.因个人原因影响生产进度、影响发货,扣款30~50元。

38.自责加工不合格品及将不合格品转序者,按其对后续工序及成品质量的影响程度扣款30~50元。他责不合格品转入本序而未发现且加工转序者,按自责处理。

39.因工作失误造成生产过程中的质量事故者,视情节及认识态度及后果扣款50~100元。

40.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拔弄是非当面顶撞领导的视情况扣款50~100元,甚至提请主管领导解除合同。

41.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设备损坏以及原材料浪费的,视情节况扣款50~100元,并且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缝纫车间管理制度5

为进一步加强车间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提高各级各类人员执行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力,切实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坚决杜绝车间各类事故的发生,车间决定加大对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力度。经车间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制度以保证工段、班组、工位安全生产的控制。

一、安全职责:

1、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应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开好班前会,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五同时”是指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有责任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对新进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定专人进行帮带,传授技能,保障安全。建立班组联保互保安全网络体系,以保障班组安全作业。

3、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对安全工作环境有主动监控和隐患消除的责任,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应逐级上报并协助解决。

4、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每天应对员工安全作业情况、劳保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对员工因身体或疲劳作业等原因无法进行原来的生产作业时,应给予适当的调配以保障员工作业安全。对于无法进行协调的应主动的进行上报,寻求上级帮助安排解决。

5、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有责任对本单位设备、工具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对出现的违章作业情况有权进行制止和主动予以消除,对无法进行的正常管理有主动进行上报的义务。

6、工段长对本工段安全生产情况负有监管责任,要对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对工段内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检查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领导本工段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二、安全考核项目:

工段、班组、工位每个月被公司、车间检查以下问题:

1、存在隐患未主动消除、上报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

2、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排除。

3、员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设备、工具、车辆。

4、设备、工具等安全装置不全或损坏后不及时进行维护、维修继续使用的。

5、新进员工未进行安全培训进行上岗作业的。

6、新进员工未定老员工进行监护和帮带。

7、员工劳保用品使用不当。

8、公司、车间规定的其他违章行为。

三、安全奖惩和考核:

车间每年拿出部分拨款和安全考核罚款成立安全管理基金,对安全工作管理较好的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员工进行奖励。对于安全管理效果较差的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进行考核和处罚(员工的安全管理和考核由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进行)。班组长、工段长的奖惩和考核:设立安全积分,制定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年度安全分考核制度。对年度安全分被扣完的工段长、班组长进行下岗处理。(工段长每年安全分60分,班组长、工位长每年安全分30分。)

1、对于公司、车间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每次对班组长、工位长扣除1-2分,出现安全事故的班组、工位扣除安全分3-5分。工段长连带50%的进行扣分。

2、安全分每月公布一次。对本月没有扣分的工段长每月200元安全基金奖励,扣分在3分(不含3分)以下的每月100元安全奖励。扣分超过5分(含5分)的,除扣发安全奖励另外每多扣1分进行100元经济处罚。对本月没有扣分的班组长、工位长每月100元安全基金奖励,如出现扣分则扣发当月安全奖励,扣分在3分(含3分)以上的,每多扣1分给予100元经济处罚。

3、车间安全管理实行季度评比,每3个月对安全管理较好的1个工段长,9个班组、工位长(A、B、C、F、吊装、准备、备料、试交、特改)进行季度安全奖励,每人每次300元。(本季度出现安全事故的工段、班组、工位将不得参加本项评比)。

4、对员工的安全奖励:车间积极推行员工对安全隐患的主动排查、自主消除,多提安全合理化建议的自主安全管理制度。每月20日班组对本班组内安全隐患消除和安全合理化建议搜集情况进行上报。经工段、车间对实际效果进行确认后,车间每次予以100-200元的奖励。为积极推行此项活动的展开,每三个月对此项奖励获得最多的工段车间给予500元的工段组织奖。

缝纫车间管理制度6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生产纪律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技术要求生产。

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100-500元。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杜绝浪费。

4、员工必须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的工作,不得故意刁难、疏忽或拒绝班组长或车间主任的命令,对不服从者按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处罚。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上班必须穿工作服。

6、班中严禁私自外出或走出厂外,有事必须向车间主任请假。违者一次罚款50元。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设备与分担区清扫干净。卫生不合格发现一次罚款50元。

8、当工作中出现不良状况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二、操作要求。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指导书或是使用说明书)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要求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若因抢时间造成原材料浪费的按原价赔偿,并罚款100-500元不等。

3、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罚款100-500元,重者按原价赔偿。

4、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按规定予以处罚。

5、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三、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4、还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序。

5、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6、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离开工位时必须关好水电。

四、安全生产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出现任何事故。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总方针。

3、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开好班前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五、设备管理与维修

1、车间设备责任人就是设备的操作者,操作者要对自己的设备安全、卫生、保养负责。

2、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线、油毡清洁、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4、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5、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6、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出现故障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停止操作。

7、设备管理者要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三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出一般故障。五项纪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止,通知主管领导检查处理。

8、操作人员离开岗位要停机,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9、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六、生产秩序管理

1、着工装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严格配带所要求的防护用品。

2、上班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3、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质检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要配合质检员工作,不得顶撞。

4、车间员工与班长、车间主任互相协作,不得争吵、相互打骂。

5、上班前员工严禁酗酒,如有上班前过量饮酒者当日不得出勤,违者按公司管理制度处罚。

6、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7、严禁跨越或坐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

8、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和工具与环境卫生。

9、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关掉车间内水电。

10、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

11、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库管员,不得私自拿取。

12、员工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必须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者将上报公司处理。

13、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14、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15、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按公司规定处理。

16、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门处理。视情节轻重,开除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17、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缝纫车间管理制度7

1、在车间劳动的服刑人员必须遵守各项监规纪律,服从警官安排。

2、遇有外宾或上级领导参观检查车间时,听到口令应起立问好,回答问题时必须立正。

3、服刑人员在车间劳动时,严禁大声喧哗、衣冠不整,严禁不文明言行举止。

4、严禁私自接受外协人员的物品,严禁通过外协人员传递信件及物品。发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向警官汇报。

5、服刑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四互三共”互助小组固定座位,不得私自变动劳动岗位,不得自行脱离互监,离开互监小组时应报告,车间小组长及小组人员必须知道其去向。互监组内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警官汇报。

6、各车间必须按规定按时领发劳动工具,并做好记录,由管理警官按时检查签字。

7、服刑人员应爱护劳动工具,不得将劳动工具作其他用途,严禁将劳动工具带出车间。

8、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质量要求进行,不得私自丢弃生产材料,质量不达标的应及时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一律没收。故意损坏产品、蒙混过关的,视情节予以处理。

9、遇生病不能参加劳动时,应先写看病报告到医务室就诊后再找警官请假。不得无故离开劳动车间。

缝纫车间管理制度8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对本企业的指示、决定。

2、确保建立、实施和保持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建立安全生产各级责任制、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5、确保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6、向董事会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

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1、企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专业安全生产检查、要害岗位检查;各车间(分厂)每周组织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班组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

2、各单位除坚持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外,还要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包括专业检查、防洪、防汛等季节性安全检查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

3、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领导,在安全检查中,各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全程参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安全生产检查组应出各级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按检查项目认真进行检查。

5、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查思想:主要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真正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查安全管理:主要检查各级领导及职能人员是否分线负责安全管理,真正落实了五同时。

(3)查规章制度:主要检查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

(4)查事故隐患:主要检查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6、安全生产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由检查负责人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事故隐患所属单位要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认真进行整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和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7、检查部门按限期对整改项目验收,隐患整改不力,或无故拖延整改时间的责任单位,企业按责任大小予以处罚。

8、生产班组应做好班前、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或及时上报,解决后方可开始作业。要害岗位要定人、定职责每天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下班后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不得留有事故隐患。

9、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过程中,有权对违章人员进行制止、纠正和处罚,根据隐患情况采取责令立即整改直至停工等应急措施,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部门或单位,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工伤保险企业按国家规定为所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并且事故率控制指标为0。

2、事故报告

(1)发生事故后,负伤者、职业中毒受害者本人或事故现场员工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企业安全环保部,必要时应按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和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事故现场扑救和抢救人员,把事故规模、事故损失、人员伤亡程度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应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或送医院处置。

(2)企业安全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视事故情况会同企业安全环保部报告上级主管及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工会组织等。

3、事故分类及调查、分析

(1)事故按严重程度通常分为:

①轻伤事故;

②重伤事故;

③死亡事故;

④重大伤亡事故;

⑤特大伤亡事故;

⑥特别重大伤亡事故。

(2)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公正、公开和四不放过的原则。

(3)重伤事故由公司主要领导组织技术、生产、安全、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4)死亡事故由企业、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重大伤亡及其以上事故企业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有关部门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事故处理

(1)事故主要责任者和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行政或经济处罚按企业规定执行。

(2)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责任处罚,按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3)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措施,企业主管领导组织审核后,由事故单位负责全面落实,预防同类事故的发生。

5、事故伤亡人员处理

(1)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工会对死亡人员按国家工伤保险标准赔偿并做好善后工作。

(2)受伤人员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到安全部门开具工伤休假证明和工伤治疗证明,受伤人员需人员陪护时,由事故发生单位安排。

(3)公出外地发生工伤事故人员的差旅费、补助费由财务部按文件规定执行。

(4)工伤人员的伤残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按国家规定报请伤残鉴定。

6、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记录、分析记录、现场图、报告书、处理决定、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等内容资料,安全环保部应进行归档妥善保存。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新职工进厂三级安全教育

(1)凡新入厂的职工,都必须经过企业、车间(分厂)、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

(2)一级(企业)安全教育应包括:

①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

②企业概况、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③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3)二级(车间、分厂)安全教育由车间、分厂负责人组织实施。教育应包括:

①本单位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概况及其特点,危险区域,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②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③结合本单位特点进行防火、防爆、防毒、防触电、防机具伤害等安全防护、应急抢救知识的教育。

(4)三级(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实施,教育内容应包括:

①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程序。

②本岗位工作特点、设备性能和安全注意事项。

③设备、工具及其使用方法,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

(5)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片,报安全环保部存档。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1)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无证上岗者按严重违章处理。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执行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3、中层管理者、专(兼)职安全员培训教育

(1)企业每年对中层管理者、安全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教育、培训。

(2)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安全技术知识等。

4、班组长培训教育

(1)企业每年组织一次班组长安全培训教育。

(2)教育内容: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班组安全管理知识等。

5、全员教育车间(分厂)每月对职工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员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班组坚持每周一次全员安全教育。

6、变换工种及复工安全教育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xx年以上,在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班组、岗位安全教育。

7、

(1)是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前,必须进行的安全教育。

(2)由主管单位和技术部门负责进行。

(3)主要内容有:

①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②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③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④四新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

(4)涉及四新人员安全教育后,要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五、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

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发生生产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3、安全生产按月考核。

4、发生一至二人死亡或重任三人以上的事故,解聘事故责任单位领导的职务;按事故责任单位的在籍人数人均罚款30元到100元;对事故责任单位的领导罚款当年总收入的10%到40%及风险抵押金;对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给予开除用或者开除;对其他负有一定责任的有关人员,视责任大小给予X元罚款,降级或者解聘。

5、发生责任事故,解聘事故责任单位领导的职务,按事故责任单位有责人数人均罚款20到50元;对事故责任单位的领导罚款当年总收入的20%及风险抵押金;对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给予X元罚款或降级;对期货负有一定责任的有关人员,视责任大小给予警告或300500元罚款。

6、发生轻伤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单位领导罚款200元;对动力、机修、电气、运输公司等非生产单位领导罚款200元;凡发生二次以上轻伤事故和隐瞒事故不报的加倍罚款。

7、违章指挥每人次罚款100500元;违章操作每人次罚款50100元;严重违章罚款100500元;一般违章罚款1050元;上岗未统一着装每人次扣款1020元;并对单位领导给予相应处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加重经济处罚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对不执行安全指令,不按期完成事故隐患整改的单位罚款100300元,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发生重大未遂事故,按发生重大事故程序报告、调查、分析、处理,按单位在籍人数人均罚款25元,给予单位领导X元罚款;对其他负有一定责任的有关人员视责任大小给予300500元罚款。

9、对安全工作有以下一步成绩之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1)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能及时制止;对发现事故征兆,能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上报,因而避免了事故或减轻事故危害程度者。

(2)对故意隐瞒事故不报进行举报者。

(3)抢救事故有功者。

(4)对提出有价值的安全技术方案、发明、创造或有重大改革并有成效者。

10、对重视安全生产、落实隐患整改、无违章、无事故的单位,由安全环保部提出,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给予加奖。

11、对安全生产全生产全年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经评比,由安全环保部提出奖励方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六、易管理制度

1、易是指在生产、贮存、使用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易造成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的场所。

2、易必须设置明显的防火、防爆警示标志。责任单位要进行定期和经常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易要明确岗位责任人,消防设施、器材必须经常保持完备良好状态,做到班有班人管,人有会使用。

4、存在爆炸危险的场所,电机、照明应采用防爆型,要避免因接触不良、超负荷或过热而产生火花或着火,正确设置避雷装置,检修照明采用安全灯具,避免机械性撞击。

5、易要严格遵守防火防爆制度,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吸烟,严禁明火取暖和焚烧可燃物,严禁在防爆区内装设电热设备。

6、易应设置完善的安全装置,如安装报警器、在压力容器上安装安全阀等,安全装置要按规定维护校对,保持处于良好状态。

7、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储存点、要严禁烟火,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灾的一切隐患。

8、易爆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9、加强可燃物质的管理,对大宗可燃物质必须按品种堆放;对酒精、酒类、油漆、甲醇等物质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10、易XX1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严禁私拉临时线,确需拉设临时线要严格执行公司《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

1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补、切割前要进行彻底清洗、置换,并经检测,可燃液体、气体含量应低于其爆炸下限2倍;进入容器、管道内进行焊补、切割,容器、管道内含氧量应大于19%,容器、管道外应设专人监护。

12、易确需动火作业时,要严格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危险性作业审批与监护》制度。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缝纫车间管理制度9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负责本部门的环境卫生,每人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卫生。

2、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卫生,(车间内的门、窗户、生产线、风扇等都须清洁)。

3、车间的垃圾须倾倒到指定的垃圾区域,不得四处乱倒。

4、工具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甚至损坏。

5、所有员工必须正确佩带厂牌上班,无特殊情况必须穿厂服上班,.

6、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裙子、奇装异服,同时不准带任何食品到车间内吃。

7、厂区及工作区域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50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8、上班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期间非工作人员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出。

9、上班时,须坚守岗位,不得到处走动,做事须主动配合,不得被动等待、观望等;

10、员工在包装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负责人反映,不可擅自使不良及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否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11、工具专人专用不得遗失,违者照价赔偿;

12、车间内物品必须按指定位置整齐放置,不得随意乱堆乱放。

13、车间内员工必须在规定作业区域操作,不得堆放任何杂物。

14、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5、鼓励员工提供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以奖励。

16、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不良行为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对举报者查经属实给予适当奖励。

17、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严禁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

18、严禁私自联系业务员并私自为其发货,一经查实,将处以发货费用的十倍罚款;

19、严禁向销售员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吃拿卡要);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待岗或除名)。

缝纫车间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现场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安全隐患,特制定本《车间员工管理制度》。

二、范围

生产部全体人员

三、内容

第一条:考勤制度

1、考勤专员职责

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统计考勤;

2)如实反映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4)及时汇总考勤数据,提交经理审核。

2、考勤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加班:白班8:00—12:00/13:30—17:30/18:30—21:00;夜班21:00—2:00/2:30—8:00;

不加班:白班8:00—12:00/13:30—17:30;夜班17:30—22:00/22:30—02:00。

3、员工除规定假日外,每日应按照规定时间上班,作为出勤的依据。

4、迟到,早退或旷工。违反者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5、请假事宜

1)请假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申请,私假无薪,病假必须有证明;

2)事假病假扣当日工资,请假1天内由部门主管审批,超过1天由经理以上审批;

3)请假必须有假条,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事后补假,一律按旷工对待,月累计事假超过4天均以旷工处罚;

4)旷工扣3天工资,月累计3次旷工,视自动离职,扣全月奖金并酌情处罚;

5)公司根据工作的需要,有权利调动各部门员工的工作岗位。

第二条:劳动纪律

19)严禁携带危险,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公司;

20)注意维护公司形象,为公司的利益积极出谋献策,处理好内部人际关系,严禁散播不利团结的言语。发现有损于公司形象及利益的不良行为,要敢于批评纠正;

21)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乱倒剩饭剩菜等。爱护公物,不得盗窃或故意毁坏公司的财物,损坏公物需照价赔偿。提倡增节支,开源节流,人离关电关水,严禁公物私用。第三条:会议制度

会议分为:晨会、周会、临时会;

1)晨会:上班前5分钟在车间召开,会议时长为5—10分钟;每周二由车间主管主持,周三、周五由各班组长主持;

2)质量/生产周会:每周一下午16:00在会议室举行;

3)晨会流程:

第四条:薪酬制度

1)薪资构成薪资体系主要包括:底薪+技术津贴+职务津贴+绩效工资+全勤。(根据不同岗位而定)

2)员工薪酬新进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通过试用期留用的新员工,在考察期后即可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保险。

薪资按照公司标准规定,属保密资料,不予公开。

3)薪酬发放

1、基本工资:员工工资计算以月工资制为基准。

2、工资计算期间为每月的1日至该月底,与下月的24—31日支付,如遇支付工资日为节假日时,则延长于下一个工作日发放。

3、工资计算期间,中途任用、离职或辞退时的工资按当月的实际工作日与月标准工作日所占比例计算,每月标准工作日数为30天。第五条:员工福利

1、所有员工每年均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薪资照发。2、带薪年假

1)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者,皆可享有三天年薪假,而后工作期每增加一年则增加一天年薪假,最多增至七天;

2)年假可以分多次使用,但每次不得少于一天,并应于休假日前一天提出申请;

缝纫车间管理制度11

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厂发展,结合本厂生产车间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本厂全体人员,具体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二、人员管理

1、车间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如:车间开早会所有车间人员提前5分钟到,主管主持);考勤制度,上午:8:00-12:00;午时:14:00-18:00:晚上:19:00-22:00;每月厂长根据生产进度安排公休一天;

2、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

3、全体车间人员必须按要求佩带工牌,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4、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聊天,听歌,离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厂指定区域;

5、对恶意破坏工厂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总经办严厉处理;

6、车间人员如因特殊情景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7、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禁止拉帮结伙、

三、作业管理

1、车间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2、生产流通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负责人报告研究处理;

3、车间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清理,保证工序内环境卫生,通道或公共区域主管安排人员协调清理;

4、车间人员领取物料时必须持车间主管开具的领料单不得私自拿走物料、生产完成后,如有剩余的物料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域内;

5、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俭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移交物料要交际协调好,标示醒目;

6、车间人员下班时,要清理好自我的工作太面,做好设备保养工作、最终离开车间要将门窗,电源关掉,若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最终离开者的职责以及生产主管的职责、

7、车间人员严格按工艺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产工艺造成品质问题,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职责、

四、生产现场物品摆放及清洁卫生

1、原材料直接放置到生产现场的,仓管员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并摆放整齐,标示清晰;各生产现场原材料保管和适用,由该现场直接管理人员或该工序直接操作使用员工直接保管和维护,不得随意放置物品。

2、生产现场均为设定作业区,员工不得随意到非作业区作业,特殊情景需要借用场地,应请示批准。

3、包装好的产品应放置在暂放区内,标示明确,以便检查验收及转序寻找,搬运方便,防止在使用型号,规格时拿错。

4、每日在清理现场时必须将不能回收的废物及时放到垃圾桶或外面的垃圾堆里,现场清理余料时,将有用的余料清理出来,能及时合理分配使用。

5、若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价值较高或良性物品,从重处罚。

五、工程技术人员(出模师)评审

1、工程技术自行设计,放样品经过第一次评审不合格,修改后第二次评审仍不合格的,罚款100元;

2、工程技术放样品评审合格后,投入生产,未将生产资料传达给相应的部门一次罚款100元。(例如:效果图,模板,模板台帐,材料清单,工艺流程,以及技术指导性文件等)

六、本厂物料管理单据的使用

1、本厂生产用物品,半产品,成品以及派工单所使用表格均要填写生产编号;

2、要填写生产编号的表格如下:

《申购单》《采购单》《进仓单》《领料单》《退仓单》《生产日报表》《员工派工单》《成品入库单》《不合格处置报告》《工序检验报告》《产品交接单》《来料检验报告》,质量记录不真实,统计错误,造成损失的从严惩处,每次处罚50元。

缝纫车间管理制度12

一、车间制度管理

1所有员工提前5分钟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另作安排。在未完成当天任务时,未经同意不得下班)上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

2、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部指令,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3、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并作好记录。

5、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有条不紊的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车间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保证产品不受到任何污染。

6、操作人员每日上班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下班前均要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7、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车间生产所剩的边角余料及公共垃圾将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

8、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9、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0、所有车间人员不得旷工,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串岗,离岗等行为,违者按公司规定处罚;

11、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服从车间班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12、对盗窃公司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

13、本车间人员在当月违反制度三次以上者,车间各级主管也应接受相应处罚,

二、车间人员考核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组长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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