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件工资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根据员工完成计件工作的数量或质量,按照事先规定的计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制度。该制度通常适用于生产工人,但也适用于其他需要计件完成工作的人员。在计件工资管理制度下,员工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产量等因素都会影响其工资水平。通过实施该制度,企业可以更好地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生产流程,提高产品质量,从而实现生产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提升。以下是有关于计件工资管理制度精选范文和计件工资管理规定模板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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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件工资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工资管理,确定员工工资及发放、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遵照国家及地方性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管理制度,以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计件工资分配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计件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二条定义:本制度所指员工工资,是指员工每月定期获发的工资总额。
第三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实行计件工资和生产计日工的员工。
第四条权责
(一)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起草、颁布,修订,解释并监督施行,公司各部门共同执行。(二)修订由公司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意见和公司经营目标调整需要提报修改方案,经公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修订。
(三)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正式生效施行。
第五条员工工资管理原则:本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三大基本原则以及根据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工资分配管理中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
第二章工资构成/计算
第六条根据公司现行工作岗位的工作内容,公司共分为拉丝绞线、低压挤塑成缆、高压挤塑成缆三大类。
(一)公司职位职别分配表(见下表)
1、根据公司现行各岗位的责任轻重,贡献大小,担任该职位的人员素质、经验要求、劳动强度、劳动环境,公司现行各岗位共分为四个和三个等级系数,各职级相应的职位明细由办公室根据职位变动做出适时调整。
2、学历系数:即为员工入职时文化水平(文化水平判断依据学历证书,如没有学历证书则按初中水平核定),如:初中及以下水平即执行标准分配系数,中专文平即在标准系数的基础上加0.2。
3、技术系数:即为员工的操作水平(判断依据机长评价和主管经理的评价及产品质量情况),每三个月对员工进行一次技能考核,如操作技能强则在原有分配系数的基础上加0.2,但如果在考核周期内因质量事故被处罚的则不得调整原有分配系数,考核时间由主管经理自行安排。
4、劳动强度和素质系数:劳动的繁重和紧张程度及个人纪律性。(判断依据主管经理提出申请,通过多方测评)。
5、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及社会因素,公司可以变更工资标准分配系数,但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性相关工资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
6、全勤奖金:全勤奖金是为奖励员工在每一月度奖金计算期间内的全勤者(无迟到、早退、旷工、私自外出、请假[公司定义之请假类别]以及经公司认定的其它情况,而设立的奖励项目,其给付标准为车间员工及半固定员工,月出勤须达30天,则公司奖励每人30元/月,给付时间为在全勤当月工资中计发。
7、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如表现突出,技术性,由本人或机长提出申请,主管经理出具调整意见,办公室复核,呈公司总经理审批,并自审批获准后一月调整。
8、所有调整系数最高小于或等于标准分配系数。
第七条离/退职/急辞/辞退的工资的计算方法:
(一)离/退职:计时员工按当月实际出勤工作日数,按时计算当月计时基本工资与加班费,不获发津贴;计件员工按部门计件工资标准计算当月计件工资,不获发津贴。
(二)急辞:计时员工按当月实际出勤工作日数,按时计算当月计时基本工资与加班费,不获发津贴,并扣除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离职赔偿金;计件员工按部门计件工资标准计算当月计件工资,不获发津贴,并扣除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离职赔偿金。
(三)辞退:计时员工按当月实际出勤工作日数,按时计算当月计时工资与加班费,不获发津贴;计件员工按部门计件工资标准计算当月计件工资,不获发津贴。辞退员工应根据其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程度,给予经济补偿或扣款。
第八条假期与其它非正常出勤情况工资计算:依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扣除
1、公司有义务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及其其他法定社会保险由个人支付项目费用;
2、因员工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的;
3、违纪员工的违纪罚款;
4、其它必要扣款;
第十条非常给付:员工遇有下列情形时,可向公司申请提前领取已工作时间的薪酬:
(一)员工依靠工资收入赖以维持生计的,遇结婚、死亡、生育、疾病或受意外灾害时可向公司申请非常给付;
(二)员工被停职或被辞退时;
(三)其他获得公司同意的事情。
上列规定除(二)外,在申请非常给付时,须由本人(本人死亡则由其家属)提出书面申请,非常给付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含]以内的,由所属部门最高负责人审批并担保;非常给付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不含]以上的,由所属部门最高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第十一条支付责任
(一)工资要求支付给员工本人或受其书面委托的本公司员工、本人亲属以及持有员工本人书面委托书的其他有关人员;
(二)公司工资计发人员及公司员工不得随意打听、传播他人的工资收入情况,更不得以此要挟公司为其工资,违者,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三章工资调整
第十二条工资在适当期内应予以调整。工资调整分为确定性调整与临时调整两类。工资调整原则上每年一次,每年的1月1日为工资调整日。但是当物价指数急剧变化(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以及公司认为有特别的必要时,也可以进行临时性工资调整。
第十三条确定性工资调整包括自动调整和考核调整两部分,其规定如下:
(一)自动调整:即工龄/学历/技能/劳动强度及个人素质津贴调整。
(二)考核调整:考核的原则是根据员工所属部门协同办公室评估的员工年度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的考核结果,对符合岗位异动的员工给予员工所在岗位的标准分配系数等调整意见,呈公司总经理审批,并自审批获准后一月调整。
(三)员工遇有下列情形时,可由其所属部门经理协同办公室呈报资料于总经理审批后给予定薪:
1、有特殊功劳表现;
2、新职员工、具有优秀的技能与从业业绩证明的;
3、为同行业间竞相争取的人才。
计件工资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贯彻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车间全体员工。
第三章车间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第二条员工生产现场必须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裙子、奇装异服。
第三条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请假程序逐级向各级主管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四条禁止将个人衣物、餐具、茶叶等用品带入生产现场,饮用水杯放在现场指定位置。
第五条未经生产或相关部门会签批准,禁止将原材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等物品带出现场。
第六条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话。
第七条现场员工必须专心作业,严禁嬉闹聊天,偷闲怠工。
第八条现场各工序应做好人员定岗工作,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等。
第九条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食物、吸烟、看小说、读报刊等。
第十条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疏忽或拒绝上级主管命令或工作分配。
第十一条现场人员必须自律自觉,勇于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破坏车间生产的不良行为,反对一切坏现象。
第十二条员工必须按照生产工艺规定、操作指导进行现场作业,严禁向半成品投放异物或故意损坏机器设备。
第十三条提倡节约,生产现场严禁水、电、气(汽)浪费现象。
第十四条员工保管好个人使用的工具,爱护使用,不得遗失和故意损坏。
第十五条严禁私自撕毁公司公布的各项通知、规定,严禁在现场各白板上乱涂乱画。
第十六条严禁在现场打架、聚众闹事。
第十七条违反上述规定处罚10-500元/次,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第四章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双班工作的班组,必须认真按照“上不清,下不接”的原则进行交接工作。上一班工作交代不清,工作场地不清洁,物品摆放不规范,设备出现异常情况,下一班有权拒绝接班。
第二条交班人应当面把当班生产工作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及注意情况向接班人交代清楚,填好工作交班记录,接班人按交接班内容,逐项核查核实后。如发现交班人有遗留问题未解决,有权要求交班人给与解释和解决。接班人根据核查情况填写工作接班记录,如因交接不清发生的问题,概由接班人负责。
第三条如不能当面交接班,交班人应自觉做好交班工作,填好工作交班记录,签字确认。接班人接班时认真核查核实,如发现记录不清、情况未明时可拒绝接班,并填写接班记录。如因交接不清发生的问题,概由接班人负责。
第四条交班时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区域清扫干净,生产后的废物垃圾必须清理到指定位置,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的物料必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五条接班结束后,交接双方必须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上各自姓名一是确认。交接班记录要求内容真实、全面、规范、自己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第六条罚则:不按上述规定进行交接班者,罚款10元/次,影响生产者罚款20元/次,数据造假,隐瞒,包庇者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第五章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操作者必须专业培训,持有操作证,严格按规程要求操作。凡新上岗的和尚未取得操作证的人员,必须在持有操作证的操作者的指导下方可操作。因设备使用不当,人为损坏设备,相关责任人需照价赔偿。
第二条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班记录并签字。交班的操作人员应详细向接班的工作人员交待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双方当面检查,如不能当面交接班,交班人应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使设备处于安全工作状态,并填好交班记录,接班人如发现设备异常现象,记录不清、情况未知或未设备未按规定维护时可拒绝接班。如因交接不清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第三条设备日常维护由专人负责,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设备负责人需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并留存检查记录。
第四条在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异常,操作者应按规程立刻停止操作,并上报车间主任或设备管理员,操作者未经设备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擅自更改设备电气接线及运行参数设置。
第五条在生产过程中,对模具工装应轻拿轻放,开模时严禁用金属坚硬物品划伤模腔,清理模腔内的橡胶残留物;若交接班时发现模具损伤,立即隔离,分析原因,落实责任,承担损失,损坏模具及设备者,有可能被无薪开除。
第六条每月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及模具修模换模记录,并对设备及模具使用寿命进行分析判断。
第七条生产中注射硫化定位工装要安装位置准确,不能产生错位,由于检查不仔细造成设备模具工装损坏的,操作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对造成的经济损失照价赔偿。
第八条罚则:不按上述规定进行操作者,情节轻微者罚款10-50元/次,造成设备、模具及工装损坏的责任人按照实际价值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第六章物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采购回来的原材料均应有标示卡,由库管经清点数量无误并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库管对入库物资检验困难时,由车间质检人员协助,检验结果及时反馈公司采购部门。
第二条车间所有生产员工必须通过填写领料单经车间主任签字后交库管领料,库管办理物料出库手续,并做好电子台帐登记,不可私自拿取物料;生产完毕后,多余的物料必须全部退回库房,库管做好记录;生产物料有序摆放在专门的位置,严禁随处乱放及丢弃。
第三条在生产过程中,须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掉在地上的物料必须捡起。
第四条胶料的存放必须保持干燥、整洁、无杂物、无油污;夏季高温时,须存放于阴凉通风处,谨防自硫。
第五条库管定期向公司上报库存情况,设置物料库存警戒线,短缺后要及时向采购部门预警。
第六条罚则:不按上述规定执行者,罚款10元/次,影响生产者罚款20元/次。
第七章产品工艺流程管理
第一条车间所有工序员工必须按作业指导书作业步骤和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第二条生产人员按规定流程步骤操作,认真填写工序卡片,车间主任不定期巡查生产工序卡填写情况,对不认真执行的做相应处罚。
第三条生产流程确认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通知班长或车间主任,由车间主任通知相关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四条偶联剂的配兑及涂胶,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要求,配兑、涂胶人员做好记录,因未按工艺要求操作,导致产品不合格,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五条芯棒预热加温时间由操作人做好记录,因加温时间不足使芯棒未达到工艺规程要求的温度,不能进行注射硫化工序,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当事人承担。
第六条生产人员注意环境温度的变化并记录,超出工艺规程要求时,及时通知生产管理人员调整设备工艺参数。未能及时调整导致成品率降低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罚则:不按上述规定执行者,情节轻微者罚款10-50元/次,造成的损失责任人按照实际价值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第八章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间配置一名质量巡检,负责涂胶、硫化、挑选工序质量抽检。
第二条硫化工序操作工应在生产中进行自检,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外观明显的(包括但不限于气泡、缺料、撕裂、缺口、破损、排气)不良品流入到下一工序不得超过10PCS以上。
第三条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报废品应放置于专用框中,分析不良品产生的原因,予以解决,进而做到事中控制,不可仍进垃圾桶。不良品硅橡胶由责任人自行剥除干净。不良品禁止私藏,交由质检人员检验统计,违者罚款50元/次,发现三次及以上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条每一种型号产品均应做好不良品对应项目记录,和产品质量数据自检表。
第五条硫化工序现场生产的产品报废率须小于1%,对于报废高于1%的产品型号,应及时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予以解决。
第六条组装车间在装配过程中对硫化工序进行复检,检出的不良品做好记录,交上一工序责任人分析处理。
第七条车间设置出厂试验人员一名,按规程对组装后的成品进行出厂试验,试验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包装入库。不合格品放入专用框内,分析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处理。
第八条所有不合格品严禁流入下一道工序,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处理。
第九条罚则:不按上述规定执行者,情节轻微者罚款10-50元/次,人为原因导致产品报废率大于1%,加大处罚力度,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因操作原因长期报废率超过2%的应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章计划安排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根据月度年度预估销售情况,编制产品月度年度销售计划表,经公司评审后提交生产部门执行生产任务。年度销售计划应在上一年度12月中旬提报,月度销售计划在每月15日提报。
第二条生产计划管理人员根据月度年度销售计划数量及交期,结合公司产能及库存情况制定月度年度生产计划表,经公司评审后下发至生产部门及采购部门。年度生产计划应在上一年度12月下旬提报,月度销售计划在每月18日提报。
第三条生产计划人员应对物料供应情况进行跟踪及协调,确保完成生产任务。
第四条车间主任应在每月1日提交上月生产、排产总结,下月排产计划。
第五条车间主任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制定排产计划下发车间安排生产,原则上同一品种产品每月排产不超过2次。
第六条车间所有员工必须依照车间主任制定的生产排单计划进行生产,不得因模具不佳,定量考核等理由拒绝生产,对因拒绝生产,由此造成的后果,当事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车间生产不能及时完成生产计划的,车间主任应提前一周通知生产计划人员安排外协生产。
第八条车间主任须在本周五前将下一周产品生产计划、生产消耗品采购计划、人员休班加班计划等事项提前拟定好。
第九条车间所有员工休班加班须向车间主任提出申请,经理获批后,方可加班,私自加班,将不计产量,不计工时。
第十条罚则:不按上述规定执行者,罚款10元/次,影响生产计划完成的责任人罚款50元/次,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章计件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调动生产线各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责任心。贯彻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对倒班人员的薪酬实施本办法。
第二条计件制岗位人员编制应根据核定产能设置,在员工完成劳动额定基础上,由生产部根据各工序额定、计件单价和员工个人当天产量核算其当天及月度计件工资额,并经生产部汇总、核对后由公司每月20日统一发放。
第三条计件员工薪酬构成
学徒期员工=固定月薪(按考勤发放)
正式员工=月计件工资+月考核工资+工龄工资
第四条工资计算办法
月计件工资=个人月合格产品量×产品单价×技能系数-月不合格品扣款
月考核工资=(个人月合格产品量-月产量定额)×超产单价
工龄工资=100×在本公司连续工作年限(成为正式员工满一年起)
不合格品扣款=不合格品数量*损失材料成本*废品系数
技能系数:硫化工序0.95-1.1(极差0.01),装配工序0.9-1.01(极差0.01)
废品系数:废品率1%-2%取1.1,废品率2%-3%取1.2,废品率2%-3%取1.3,废品率3%-5%取1.4,废品率5%-10%取1.5,废品率超过10%取2。
定额个人月合格产品量:公司根据产品的技术复杂程度、劳动繁重程度、责任大小、工作时间和不同的生产设备状况等条件确定:
硫化车间月产量定额=8000只/班/月
装配车间月产量定额=8000只/班/月
第五条技能系数由车间主任根据员工月度工作表现情况综合测算。员工未能及时完成月产量定额,技能系数只能选取1以下较低值。
第六条全勤奖:每月出勤天数在28天及以上的奖励50元(按月发放)。
第八条餐补:8元/出勤天数(按月发放)
第七条保底工资
当月因生产任务不足,员工在正常出勤(全勤)情况下,为保证员工的收入,员工平均计件工资未达到保底工资时,由公司为每人补贴平均工资与保底工资之间的差额部分,但有以下情况的员工只按计件工资发放,并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不服从分配;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的。
第八条数据统计与核实
工艺技术员依据生产排产单开据产品工艺流程卡,经生产部主管部门签字确认后登记编号完毕交付工艺首道班组长计件员工依据实际加工流程在产品工艺流程卡规定的位置填写生产数量及其他内容产品工艺流程卡的登记的数据经质量部门签署后生效计件员工按《交接班记录本》上的要求如实填写每日生产数量,交当班组长确认签字审核。车间主任需要根据工艺流程卡所对应工序完成情况核实《交接班记录本》真实性后,每周六上报工作量统计表,每月2号上报月工作量统计及员工计件工资报表并存档。经生产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员工计件工资报表提交人事及财务部。
第九条异常请情况处理
因来料不良需加工挑选及来料不符要求需退货,公司为此挑选、拖时而造成的浪费工时按工厂规定的金额计算,由此形成的支出由采购部门根据不良产品的比例来决定是否向供应商索赔因机器设备出现故障进行维修或者进行机器保养停产的时间,按工厂规定的金额核算工资。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品质异常,效率低、需要马上反馈至设备负责人及时处理,若无法处理,经生产主管确认又必须生产时按工厂规定的金额补偿计算。上班时间参加各类培训活动或者技能培训,按培训相应的工时按工厂规定的金额进行补偿计算工资所有因在物料等料、物料不足导致的停产,而造成的异常所浪费的工时按工厂规定的金额计算工资,并且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停电超过半小时不能进行生产的,按工厂规定的金额进行计算工资所有计算工资异常由生产负责人、生产部主管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并累计一个月的异常提报人力资源部。品质异常:由于生产员工操作原因造成返工,全检,按制度处罚。
本制度的内容如有疑问由公司领导或生产部门负责解释;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国家政策不断修改、完善。本制度自签发之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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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建立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体现多劳多得精神,保障员工福利,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计件工资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实行计件工资的员工。
三、计件原则
质量第一原则: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实行计件工资制度。
效率优先原则:鼓励员工提高生产效率,按照实际完成的产品数量计算工资。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计件工资制度的执行过程公开透明,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
四、职责与权限
生产部:
a. 负责制定、修订计件工资制度;
b. 测定、提案、修订各工序计件系数;
c. 统计员工生产数量,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d. 确定考核系数,制定考核奖励。
质检部:
a. 提供质量数据;
b. 统计质量奖罚数据。
财务部:
a. 根据生产部提供的数据计算员工工资。
五、计件工资核算方法
计件单价确定:根据产品的工艺复杂度、加工时间、设备投入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工序的计件单价。
计件工资计算:员工计件工资=实际完成产品数量×对应工序计件单价。
工资结构:员工工资由计件工资、基础工资、绩效奖金、全勤奖等组成。其中,计件工资为主要组成部分,根据员工实际完成的产品数量计算。
六、其他规定
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生产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
对于因设备故障、原材料问题等非员工个人原因导致的生产延误,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员工对计件工资制度如有疑问或建议,可向生产部或人力资源部反映,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或补充,将另行通知。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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