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安全规章制度有哪些 木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木工安全规章制度是一系列规则和准则,它规定了木工作业过程中安全操作的方法和要求,以确保木工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以及避免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和伤害。这些规章制度通常包括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防护设备使用、危险源识别、应急预案等方面。通过实施这些规章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木工行业的安全水平,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同时也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声誉。以下是有关于木工安全规章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木工安全规章制度有哪些 木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木工安全规章制度1

为了更好的规范车间工作人员的行为,也更好的防止车间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望车间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1、车间主任对给排水车间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车间主任编写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

3、成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及工段长组成)。

4、安全员负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员工安全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及时把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培训情况汇报安环处。

5、车间负责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3、员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

7、严禁非电气人员接电源或从事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

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

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

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11、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按工艺规程和操作法进行操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大型设备的检修和倒换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制度。

12、设备运行中,擦洗和加油时不准触动转动部位。

13、检修(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在非动火区内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

14、生产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

15、人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人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16、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备可靠,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接地(接零),绝缘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

17、车间和仓库内的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经常检查、维护。

18、为保护地下的电缆、管道和构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动土施工时,必须按“动土(动工)安全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待批准后方可施工。

19、自行车必须放入规定的车棚中,严禁进入生产区内。

1、挂有“危险”标志的地方。

2、进行起重作业的场所。

3、在进行电焊、气焊的场所。

4、在进行检修、安装或高空作业的地方。

5、正在运转的设备附近。

6、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土石方作业的沟、坑、孔、洞近旁。

7、厂内生产区动火要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

8、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9、除发生火警、火灾外,各种消防用具,器材和设施,未经领导同意,不准随便动用。

10、高压线下,严禁站人和堆放物品。

11、酸碱储罐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人员卸酸碱和使用酸碱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私自发放酸碱。

12、油泵房和油管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打手机,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未经批准不准放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1、禁止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2、禁止非木工动用电锯、电刨。

3、禁止非焊工从事焊接作业。

4、禁止非机动车驾驶员动用车辆。

5、禁止在厂内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7、禁止在厂内及生产场所吸烟。

8、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进入交叉作业区。

10、禁止未系安全带登高作业。

1、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2、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修。

3、带压设备不修。

4、带电设备不切断电源不修。

5、不切断有害物质来源不修。

6、危险物质设备不经过处理不修。

7、容器内部作业分析置换不合格不修。

8、设备结构和性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运行的设备不修。

10、空中悬挂设备无牢靠措施不修。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生产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进入未成年人。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空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人员,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处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车间和员工的权益。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200元,严重者承担一切后果。

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员工操作设备时不准戴手套进行操作。

3、上班后,不佩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罚款60元。

4、在工作岗位上睡觉者罚款50元。

5、在上班期间看与生产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罚款20元。

6、上班时间无故串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

8、出勤未签到按旷工或事后请假处理。

9、请假、公出未办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10、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1、无故拒绝工作安排、指令,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罚款50—200元。(严重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3、偷盗车间的财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门处理。

1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畅通,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消防器材(特殊情况下除外)违者罚款50元。

15、上班时酗酒者,罚款200元/人。

16、无故损坏车间设备、附件者按原值赔偿。

木工安全规章制度2

一、总则

为确保木工工作场所的安全与稳定,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木工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木工安全规章制度。本制度旨在规范木工操作行为,明确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各级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木工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
  2. 木工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确保个人和他人的安全。
  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三、安全操作规程

  1. 木工操作人员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等。
  2. 在使用木工机械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电源是否稳定,润滑部位是否充足等。
  3. 操作木工机械时,应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设备参数或进行违规操作。
  4. 禁止在木工机械运转时进行清理、调整或维修工作,应停机后进行。
  5. 木材堆放应整齐有序,避免超高、超宽或倾斜,防止木材滑落伤人。

四、消防安全

  1. 木工工作场所应设置明显的消防标识和疏散通道,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2.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性,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3. 严禁在木工工作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或私拉乱接电线。
  4.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应急处理

  1. 制定木工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人。
  2. 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处理。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监督与考核

  1. 定期对木工安全规章制度进行宣传和普及,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2. 建立木工安全考核机制,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3. 对违反木工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安全生产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

  1. 本木工安全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或补充,应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所有,如有疑问或争议,可向安全管理部门咨询或反映。

本木工安全规章制度旨在提高木工工作场所的安全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希望全体员工能够认真遵守本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工作环境。

木工安全规章制度3

一、总则

本木工安全规章制度旨在确保木工操作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木工操作的效率和质量,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木工工作的人员,包括木工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二、安全要求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上岗、违规操作。
  2. 操作人员应佩戴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确保人身安全。
  3. 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禁止乱堆乱放,确保通道畅通,方便紧急疏散。
  4. 定期对木工机械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安全事故。

三、作业规范

  1. 操作人员应熟悉木工机械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确保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 在使用木工机械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电源是否正常,刀具是否锋利,夹具是否牢固等。
  3. 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分心、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 禁止将手伸入木工机械运转部位,以免发生夹伤、割伤等事故。
  5. 加工木材时,应根据木材的材质、厚度和形状选择合适的刀具和加工参数,避免产生过大的切削力或振动。

四、应急处理

  1. 制定木工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处置程序。
  2.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报告相关部门。

五、监督与考核

  1. 建立木工安全考核机制,定期对木工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 对违反木工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口头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
  3. 设立安全奖励机制,对在木工操作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持续改进

  1. 定期收集和分析木工操作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案例,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规章制度。
  2. 鼓励员工提出木工安全改进建议,对有价值的建议进行采纳并实施。
  3. 引进先进的木工安全技术和设备,提高木工操作的安全性和效率。

通过本木工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我们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高效、和谐的木工工作环境,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同时,我们也呼吁所有员工自觉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木工工作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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