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规章制度是指电视台为规范内部管理、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而制定的各项规定和制度的总称。这些规定和制度涉及电视台的日常运作、人员管理、设备使用、安全保障等方面,是电视台内部管理和运营的基础。以下是有关于电视台规章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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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规章制度1
摄像机、录音机、录像机、编辑机是广播电视台编辑记者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常用设备,是完成新闻宣传和广告创收的物质基础。为了提高现有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使设备性能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如下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
1、市广播电视台的采访设备(摄像机、录音机、话筒、三角架、电池、新闻灯等)均由技术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登记、造册,集中管理,统一编号发放使用。原则上,原给各部门配备发放的’摄像设备优先给该部门使用。
2、因应急和外宣需要,各部门发放1台摄像机设备,外宣部发放1台高清摄像机设备。发放到部门的摄像机(含三脚架、无线话筒、电池和新闻灯等)和广播录音机设备,由部门自行保管。
3、设备室管理人员要热爱并熟悉设备管理工作,努力学习掌握摄录设备的维护保养相关技术。
4、设备管理人员在使用人领取设备时要及时登记,交还设备时认真检查完好情况,发现设备有问题及时登记并汇报。
5、设备管理人员每天收回设备后,应仔细清扫设备外部灰尘,给电池充电,整齐摆放,保证设备随时可用。对自己不能处理的设备故障,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6、设备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将采访设备借出或带出自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7、设备管理室常年存放的摄像等贵重设备,属工作重地。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工作期间,设备管理人员不准吸烟、吃东西,当班期间不准离开工作岗位,临时有事应向部门领导请假,安排带班。
二、设备领用
1、设备使用人凭部门领导采访(录像)任务批条领用采访设备,采访结束立即归还保管室。设备室工作时间:7:00—19:00。
2、使用设备不得在外过夜,最迟在当天下班半小时内归还设备室。特殊情况下,经台长或分管台长同意并通知保管员先发设备再补办领用手续或延迟归还设备。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设备领用记录。
3、记者次日需要提前用机器设备的,必须在头一天下班前领取设备。
4、设备使用人在领用设备时,须检查设备及附件的完好性并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当面提出。设备出门后造成的损坏由领用人负责。
5、归还设备时,设备管理人员应当面清点设备及附件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程度。领用人对设备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提出,便于维修人员处理。
6、设备如有损坏,领用人应主动说明,并在损坏记录上签字。管理人员如不如实登记损坏情况,将连带承担设备损坏赔偿责任。
三、设备使用
1、所有广播采访设备由个人申请、部门领导填写设备申请单,到技术服务中心领取设备,由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发放。
2、所有电视摄像设备完成任务后应及时交回、销单,说明设备使用完好情况。如遇特殊采访任务不能及时交回,要提前通知设备管理人员,并说明情况。
四、设备维护
所有的采访设备由技术服务中心统一维护维修,记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要及时与技术人员联系,由技术人员解决,记者不得擅自拆卸。
五、有关规定
1、摄录设备要定柜、定位、分类存放,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经常保持帐、册、卡、物相符。
2、做好日常的防潮、防尘、防高温、防磁、防盗和定期检查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完好随时可用。
3、严格执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由借用人检查设备后签字);用后及时归还,由设备管理员验收(通电检测,用标准测试带检验摄像机技术状况),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4、所有摄录设备,非经台长、分管台长同意,不得外借,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做到定橱定位,有序摆放,并做好编号登记。
5、摄录设备归还验收后,设备管理员应迅速进行除尘保养工作,做到不让故障机入库,发现问题及时向台技术服务中心汇报。
六、违规处罚
1、记者当天使用设备在外过夜,没有归还,也没有经部门以上领导批准,除通报批评外,由技术服务中心登记报台财务,出现一次扣当月考核奖300元,出现二次扣当月考核奖600元。
2、设备借出后,非突发事件,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设备损坏,当事人赔偿设备维修费用的50%;设备丢失,按设备购买价格及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3、设备管理员,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耽误记者借用采访设备,出现一次,扣当月考核奖50元,二次扣100元。
4、设备管理员私自将采访设备借出或带出自用,出现一次,扣当月考核奖300元;违反其他规定,出现一次扣当月考核奖50元。
电视台规章制度2
广播电视采访设备是广播电视宣传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和保障,且价格昂贵,维修费用高,为切时加强管理,提高设备使用率,延长使用寿命,减少维护费用,确保我台宣传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广播电视台的.所有采访设备统一由技术制作播出部管理,技术制作播出部应做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对各种设备建立技术档案,以保证本台宣传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部门相对固定使用设备,记者领用采访设备须填写“采访设备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技术制作播出部领用,技术制作播出部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合理配发设备。
三、设备外出超出江州市的必须装箱,设备用完及时交回,不得私自留用,设备一律不得在外过夜,特殊情况需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
四、设备使用者应熟悉设备的性能、基本原理,正确的操作使用方法,不得违规、违章操作;在使用中应保护、保管好设备,不得随意乱搬乱按;不熟悉设备的人员一律不得使用设备;见习人员不能使用重要设备;设备丢失一律照价赔偿。
五、采访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应及时交回,说明故障原因,由技术人员进行维修,非技术人员严禁随意拆卸、修理,若系人为损坏,由使用人员赔偿全部维修费用。
六、设备管理人员和设备使用人员应做好设备收发时的验收工作,确保设备完好。人为损坏设备或附件遗失,及时确定责任人进行赔偿,如管理人员不能确定责任人,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七、设备管理人员上班时间应比正常上班时间提前和延后一小时,如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时,设备管理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十分钟内赶到保管室。
八、设备使用人员如多次违反以上规定,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对其发放设备。
九、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员,按局(20xx)7号文件进行处罚。本制度与局(20xx)7号文如有冲突,按本制度执行。
电视台规章制度3
一、科室工作职责
(一)、台长室职责
1、规划确定本台的内部管理机构,对全台工作进行宏观决策和管理,把握电视传媒正确的舆论导向,监制电视传媒节目内容。
2、传达学校的有关政策,承接宣传部(新闻中心)安排的重要宣传工作任务,协助宣传部(新闻中心)做好新闻中心工作。
3、负责台内的人事安排,制定台内的奖惩政策,监督管理财务工作。
4、制定全台的发展规划,确立各阶段的工作重心,对全台各机构的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5、策划制定对外合作的政策,协调对上级以及同级部门的关系,拓展全台的发展空间,提高电视传媒的经济、社会效益,提高本台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办公室职责
1、负责台内的日常值班工作,督促、协助、调度台内工作,协助台长室的相关工作。
2、负责对外接待以及信息传递,对每天的信息、信件、报纸、机关文件等进行发放,并分类管理。
3、负责电视台的财务管理、报帐和请款工作,每月汇总一次向台长汇报。
4、负责设备管理,统一领取,统一入库。
5、负责电视台的安全、消防、卫生等工作。
6、负责资料室及工会工作。
7、承担完成台长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策划室职责
1、协助台长室策划草拟本台的总体建设方案,草拟各项文稿或有关报告。
2、负责策划电视传媒的内容和形式,提出创新方案。
3、承担全台栏目的对外联系工作,草拟对外的合作协议,联系洽谈各项宣传业务,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着力提高电视传媒的经济、社会效益。
4、策划指导电视节目的采拍、编辑工作,负责节目的审查监督工作。
5、负责指导学生工作室的工作,监督办好“学生在线”栏目。
6、策划、组织、指导“校园聚焦”栏目,协助采编室对该栏目的采拍、编辑工作。
(四)、采编室职责
1、按台内统一规划,统筹文字记者、摄像、录像、编辑、播放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正常运行。
2、按台内的统一安排,承接学校两办、宣传部、各院系的新闻摄制任务。完成电视台领导安排的其它电视制作任务。
3、努力寻找新闻线索,办好《川大新闻》、《校园聚焦》、《后勤服务窗口》、《院系风采》等栏目,指导帮助《学生在线》栏目的工作。
4、完成摄像、采访、文稿(或索要文稿)、播音、配音、剪辑、包装、广告、音乐、字幕、刻录等电视制作全过程任务,提供播出带或成品片。
5、完成规定的现场直录和电视台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如出差等)。
6、负责设备的保管、保养、借还(如学生栏目使用设备)、调度以及提出设备维修、购入的建议。
7、对学生栏目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安排、调度学生记者为本台电视摄制服务。
8、承担对实习生及兄弟学校进修生的培训指导。
9、保证本台节目安全播出(准点、清晰,如遇意外事件有应对措施)。
(五)、学生工作室职责
1、承担“学生在线”栏目的工作,扩大在学生中的影响,强化电视台与学生的联系沟通,促
进学生与电视台的良性互动。
2、参与协调在本台实习学员的培训工作,配合指导老师做好电视传媒的各项工作。
3、参与电视台的对外宣传工作,促进提高电视台与社会联系的经济、社会效益,活跃师生文化生活,丰富校园电视荧屏。
二、工作规章制度
(一)、设备管理与维护制度
1、电视台全部设备及器材均为国有资产,受学校委托电视台拥有管理、调度、使用监督的权力和职责。
2、各类设备及器材均应有专人保管,使用前须征得保管人的同意,遇有特殊情况,须经电视台领导批准方可动用。
3、保管人不得私自出借、互换或拆御设备。保管人对设备要定期清洁、养护、检修并做好记录,保证设备完好率。
4、摄录像系统、编辑系统、电视节目收转系统等属贵重设备,确定专人使用,其它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
5、使用设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时作好使用情况记录,使用中发生异常情况或事故,应立即停机、断电并迅速报告,由台领导指定专人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做好情况记录,属违章操作或人为事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新到设备开机前必须熟读说明书,掌握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否则不可使用,验收设备的技术人员有责任向使用人员介绍新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7、设备如需改装,必须事先提出理由和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设备的维修与报废等事项依学校规定办理,并做好记录。
8、私人不得借用电视台的设备、仪器,必须服从台内的统一调度使用。九、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与保卫制度,注意防火、防盗,设备发生偷盗或丢失情况时,应立即报领导及保卫处,并保护好现场,延误或隐瞒不报,追究保管人直接责任,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二)、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1、要结合电视传媒工作,学习相关的技术业务知识,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内的设备,了解其它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结合工作进行相应的电视传媒的策划宣传,做到一专多能。
2、根据不同类型和不同工种安排相应的技术学习,并按照学校的规定和电视台的具体情况,每周保证半天的业务学习时间。
3、积极参加各种学术团体、学术交流会、学习班、短训班、展览会等活动,以开扩眼界和知识范围,学习先进技术和经验。
4、不定期对所有人员进行有关方面的业务培训,以达到所有人员符合本职工作的文化水平。
5、凡由统一安排参加的定向和专业性短训班、培训、进修人员,经考试合格,学费由电视台培训费中报销,否则不报销,费用自理。
(三)、影像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影像档案,保存原始镜头资料,资料帐目(包括其它器材物资)要清楚,无差错。
2、明确专人负责,预算费用。
3、所有自制节目均复制成DVCAM或带存档,分类管理。
4、有价值录像镜头,由责任编辑确定,复制成DVCPRO带后,做好记录保存待用。
5、及时将各种资料进行整理、分类,按顺序上架,做到取用方便、迅速。
6、资料库严禁火种或强磁场物品入内,库内恒温防湿。
(四)、节目审查制度
1、电视台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保证电视传媒正确的舆论导向,绝不允许保留、复制、播放内容反动、黄色、淫秽的录像带,若有违反者,按党纪、国法查处。
2、电视台自制新闻、专题节目由学校确定宣传方针,制定宣传要点,把握宣传导向,电视台台长和责任编辑负责审查内容,节目符合播出要求后,需填写节目按排表和播放单备查。
3、外单位提供的、租借来的或其它渠道引进的录像资料在播放前必须先进行审片、审片工作由电视台策划室或台长室负责,双层把关,经审查通过后方能播出。
4、文艺录像带的搜集引进要严格把关,注意引进资料的政治思想性、艺术性和技术质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杜绝宣扬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和黄色淫秽等坏片子的引进。
5、非电视台人员和与审片无关人员谢绝进入播放室观片和审片。
(五)、文明卫生和考核评比制度
1、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工作人员应经常保持设备和设施的清洁整齐,并注意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2、坚持每天进行工作区的卫生清扫擦试。
3、电视台工作区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脏物,工作台及设备上严禁摆放盛有液体的容器及其他杂物。
4、工作室内设备、仪器、工具应保持清洁、整齐,工作台面无尘土污迹,设备用后要立即就位,并加盖布置。
5、进入演播室、播放室等工作区要清洁鞋底或换穿工作鞋。
6、要定期进行彻底清扫,处理死角,设备除尘等。
7、电视台是对内外宣传报道的一个窗口,在与外界和其它人员接触时,要保持自身精神文明的形象,做到语言美、行为美。
8、考核评比可参照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业务总结评比方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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