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管理规章制度”是指在科研活动中,为了规范科研行为,提高科研效率,保障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通常包括科研项目的管理、科研经费的使用、科研人员的考核与激励、科研成果的评估与奖励等方面的规定。通过建立完善的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可以促进科研活动的有序开展,提高科研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以下是有关于科研管理规章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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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规章制度1
第八条在二级学院范围内设立的科研机构,一般归口二级学院领导;跨学院成立的科研机构,可委托其中一个学院代管。与校外合办科研机构可由合办各方派员建立领导小组,负责协议或合同的实施和重大事项的协调。科研机构由所在单位负责总体规划、检查等经常性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校科研处负责定期对科研机构的检查、考核及评估工作。
第十条经学校同意设立的科研机构,应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人力、物力和信息等资源积极开展工作;学校各部门应尽可能为这些研究机构提供所需要的研究条件。
第十一条科研机构实行主任(或所长)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科研机构发展规划与工作目标的制定。
2、负责对科研项目的申请、实施、检查工作进行组织。
3、负责科技开发、科技服务与学术交流等科技活动的开展。
4、负责制定内部的管理规章制度。
5、负责聘任副主任(副所长)、兼职研究人员及科研辅助人员。
6、负责日常业务、管理与对外联系工作。
7、筹集、管理和批准使用经费。
8、协助所在单位领导,做好学术梯队的建设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审批的科研机构的主任或所长由申报者提名,校长聘任。受聘者任期为三年。在任职期间需外出半年以上者,应及时向学校科研处报告并推荐临时负责人。
第十三条由学校批准成立的研究机构,可以“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研究所(中心或室)”的名义进行学术活动和依法开展科技开发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四条学校相关单位为科研机构提供如下条件与政策:
1、科研机构人员可优先享受进修、学术交流的机会。
2、优先推荐参加湖北省、孝感市重点产业创新团队的评审。
3、学校图书馆优先满足科研机构各类资料特别是外文资料的定购需要,并提供有关资料编目、信息查询服务。
4、学校为每一科研机构提供3000元/年的活动经费。
5、对在外争取到科研项目的研究机构,学校为其提供项目配套经费。
科研管理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室工作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实验室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隶属于公司技术中心,主要用于开展并完成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优化、样品化验分析、新产品研发、小试及中试等试验研究任务。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技术中心主任对实验室的管理负有全面领导责任。技术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对分管的实验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技术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实验室有直接管理的责任。
第六条各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使用和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⑴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研发、测试任务的顺利进行;⑵负责客接待、外联活动安排;
⑶负责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的申购;
⑷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申请;
⑸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研发人员、分析人员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研发、分析工作;
⑹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审核、监控研发、测试的数据和结果;⑺负责指导实验报告和测试报告的编写以及实验室的文档管理;
⑻负责实验项目分析测试方法的开发与改进;
⑼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划分、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⑽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处理;
⑾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第七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⑴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
⑵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⑶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⑷负责办理仪器设备的送修和返回;
⑸负责外出作业时所需仪器设备的调试与准备;
⑹负责对仪器设备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
第八条实验室药品、试剂及耗材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⑴负责药品、试剂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帐目档案;
⑵负责玻璃仪器及低值耗材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帐目档案;
⑶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库房管理;
⑷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过期报废;
⑸负责对药品、试剂及耗材的供应商信用进行评价。
第三章实验室基础管理
第九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十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第十一条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在实验室加班应事先提出申请并经批准,连续工作时应安排人员值守。
第十二条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工作服,不得将无关
人员带入实验室。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批准同意后,佩戴统一标识、穿着实验工作服并在实验室管理人员陪同下才能进入实验室。
第十三条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租借应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对于有规定需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该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以上预约登记并按仪器设备操作规定正确操作。
第十五条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和使用化妆品,不能用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盛装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第十六条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要做好实验室各种管理制度、规定的定制上墙工作。
第四章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淋等工作。
第十九条应根据不同实验室的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内咳嗽币细裰葱胁⒍酱偻饫慈嗽弊袷亍
第二十条实验室安全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所管实验室的安全宣传、监督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必须落实到人。
第二十一条实验人员在实验前必须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并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第二十二条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管理好药品和试剂。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有毒药品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条实验完毕后产生的废液、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内仪器设备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应根据不同实验室的特点分别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以确保有效。
第二十六条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和吃东西。
第二十七条严格、规范管理实验室的钥匙。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制钥匙。
第二十八条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的开关等,并确保关好。
第二十九条如有盗窃事故发生,发现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同时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发生重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三十条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章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
第三十一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其耗材的采购应按公司有关程序办理申购,临时购置计划须提前一周提出并报批。对采购回来的仪器设备做好入库检验,办理入库、领用等手续,并做好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由各实验室安排专人分别负责管理、运行、维护、保养和操作使用。型仪器设备应统一管理集中使用。凡因实验需要领用贵重、精密仪器设备,须经实验室负责人签字批准。
第三十三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且合格后方能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第三十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
第三十五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以外人员领用、借用时,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经批准后到实验室负责人处领用、借用。
第三十六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发生事故时,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并写出事故报告。所有仪器设备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第三十七条对因技术落后、损坏严重、维护费用过高而失去修复和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由操作使用人员书面提出报废申请、经实验室负责人和技术中心领导审核后,报分管的副总经理审批,报废贵重、精密的仪器设备必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八条凡不按制度办事、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遗失、浪费的人员,应根据损失小、情节轻重等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六章实验室药品试剂管理
第三十九条试剂药品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建立药品试剂各类帐册,药品试剂购进后,及时验收、记帐,使用后及时消帐,做到试剂药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领取。
第四十条药品试剂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操作人员对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实验室操作人员准确掌握试剂药品的使用,防止出现误操作。
第四十一条实验室所采购的药品试剂必须要质量合格,要有计划地进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和失效的试剂。
第四十二条对需要自行配制的药品试剂,应严格按配制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进行配制,应贴上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第四十三条药品试剂必须根据物理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所有药品试剂必须有明显的标识,注明其名称、规格、浓度。长期不用的药品试剂,应放到药脾藏室,统一管理。药品试剂的使用、存放应严格遵照以下规定:
⑴一般药品试剂放置原则:固体与液体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酸与碱要分开放置,易燃易爆药品试剂要噪电源、明火等。
⑵药品试剂存放温度要根据其不同情况,分为常温、4~8℃和4℃以下存放。
⑶在存放药品试剂时,要登记药品试剂的有效期。
⑷危险性药品试剂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标签必须完整清楚,要做好领用、使用等记录。
⑸酸和碱,氧化剂和还原剂以及其它能相互作用的药品试剂,不应存放在一起,以防变质、失效或燃烧。
⑹挥发性药品试剂应于阴凉避光处保存,严禁日光直接照射。⑺强氧化剂不宜受热或与酸类物质接触,否则会分解放出活泼的氧,导致其它物质燃烧或。
⑻易性的药品试剂应存放在有缓冲液体的容器内,以防撞击和剧烈震动而引起。
⑼使用有挥发性强酸、碱以及有毒气体时,应在通风橱内开启瓶塞。如无通风橱时,应在空气流通处开瓶,人站在上风向,眼应侧视,操作迅速,用毕立即塞紧瓶塞。
⑽对液体药品试剂,应观察试剂名称、浓度、溶液的颜色、透明度、有无沉淀等,以确定试剂是否变质。
⑾取用液体药品试剂时,应将其倒入试管中吸取,原则上不能将吸管直接插入药品试剂瓶中吸取,完成操作后剩余的药品试剂不能倒回药品试剂瓶内。
⑿倾倒液体药品试剂时,左手握住贴有瓶签的瓶体,右手拔出瓶塞,从瓶签的对侧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蚀标签;瓶塞开启后将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且不能与其它任何物品接触,以免污染试剂;更应注意不能使瓶塞张冠李戴。
⒀取用固体药品试剂时应遵守“只出不回,量用为出”的原则,取出的药品试剂有余量者不得倒回原瓶。
第七章实验室卫生管理
第四十四条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发生喧哗、打闹等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第四十五条严格按《技术中心科技楼卫生区域责任划分表》落实卫生责任制。实验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实验台面一尘不染。每日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废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蚀。
第四十六条实验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佩戴标识,穿着实验服、帽、鞋套等。
第四十七条实验用过的仪器设备应及时清洗、清洁以确保干净,放回指定位置;药品试剂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滞留实验现场。
第四十八条实验室内、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必要时应保证实验室内恒温(20~25℃)、恒湿(相对湿度65%~85%)、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
第四十九条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剧毒废弃物由实验室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第八章实验室一般伤害的处理
第五十条皮肤受强酸或其它酸性药品试剂伤害时,先用量清水冲洗,再用5%碳酸氢钠冲洗,最后用盐水洗净,并敷以碳酸氢钠溶液纱布条。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一条皮肤受强碱或其它碱性药物伤害时,先用量清水冲洗,再用5%硼酸冲洗,重者可用2%醋酸湿敷。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二条溴水伤害皮肤则以量甘油按摩,使甘油渗入毛孔,再涂以硼酸软膏。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三条碱性物质溅伤眼睛后,应立即用生理盐水或量干净水彻底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再用4%硼酸溶液冲洗,后用生理盐水冲洗,并滴以抗菌素眼药以防止感染。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四条强酸溶液溅伤眼睛,迅速用清水冲洗,然后送医院就诊。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在试行过程之中发现问题则另行修订、完善。
科研管理规章制度3
第一条学校的仪器设备是国有资产。为了加强对我校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仪器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仪器设备的论证、购臵、使用、调拨直至报废的全过程实施管理。仪器设备管理的目的是优化资源配臵,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
第三条仪器设备管理是我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可靠保证。各单位需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管理工作,并重视对他们的培养和提高。
第四条各单位在仪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要保证所用仪器设备的安全、完好和使用效益。认真执行本办法,服从校、院(系)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五条我校仪器设备实行校、院(系)、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国有资产处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院(系)应在主管院长(系主任)领导下,合理配备院(系)及实验室的专职或兼职仪器设备管理人员。
第六条凡属学校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教学、科研、各项专款或基金、贷款或自筹资金)及进入渠道(购臵、调拨、自制、赠送等)都要建档入帐,不得滞留帐外。
第七条校内各单位新购臵的仪器设备,由院(系)级管理人员配合经手人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在确认填写内容完整,经国有资产处确认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第八条院(系)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要按学校的管理
办法及时办理仪器设备的购臵、获赠、调拨、报损、报废等手续,定期进行帐、物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第九条国有资产处对院(系)各单位的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十条离(退)休、调出、以及长期(壹年以上)出国人员,经过院(系)级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办理仪器设备帐、物的移交手续之后,方可办理离退休、调离出国手续。
第十一条在仪器设备管理中,禁止任何形式的’闲臵浪费、公物私化、私自转让、丢弃等行为。
第十二条校内院、系、实验室之间仪器设备的借用,经仪器设备所在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第十三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借用,需向国有资产处申报,未经批准,不得外借。
第十四条借出的仪器设备如出现损坏、遗失等问题,按《内蒙古科技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院(系)内实验室之间的仪器设备调拨工作,需经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后,由院系级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调拨。
第十六条校内各单位之间的仪器设备调拨,由调拨双方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后,到国有资产处办理过户手续。
第十七条各院(系)多余或积压的仪器设备,应由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后,可移交至国有资产处,由国有资产处组织校内外调剂。
第十八条凡申请报损、报废的仪器设备,须由实验室主任,实验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写出鉴定意见,经院(系)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报国有资产处审核、批准。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或较大批量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由国有资产处负责人或主管校长酌情审批。
科研管理规章制度4
为贯彻“科技兴院”的办院方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科研管理水平,把医院科研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促进多促成果,多出人才,提高医院医疗水平和科研学术水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订以下科研管理细则:
第一章科研组织工作管理
一、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全院科研项目论证、大型科研设备购置、决策咨询及科研学术论文评审工作。
二、科教科为医院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科研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协调、成果管理等工作。
三、医院附设的各专业研究室,是科研的重要阵地,是医院主要科研机构。在院长领导下通过科研协作完成各项科研任务。
第二章科研计划、科研成果的管理
一、立项课题申报“
1、选题原则与要求:
(1)重点攻克常见病与多发病,尤其是精神疾病的防治研究。解决我院技术建设规划中亟待解决的理论和技术关键问题。有较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瞄准国内外医学先进水平,从本院争创“三乙”实际出发,以临床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实际性,支持引进、推广先进技术,不搞低水平重复研究。
(3)选题要体现创新性和先进性。预料成果达到省市先进水平,对推动我院医学科技进步起到显著作用。
(4)每年6月为课题申报期。
2、承担课题需具备的条件:
(1)技术力量:申请立题必须具备一定数量和具有科研能力的技术人员,课题主研人员应是本专业的.技术骨干。
(2)经费落实:科研经费是实施课题研究的重要保证。其主要来源为医院科研基金和争取省市项目拨款。
(3)设备设施:主要指是否具备仪器、试剂、实验动物等必要的科研设施。
3、申报课题列项的程序与资料准备
程序:
(1)书面申请即课题负责人就开展该项目的先进性、可行性及社会经济效益作出书面说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科教处。
(2)院科研学术委员会审议后,课题组负责人填写相应的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等。
(3)由科教科上报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立题。
(4)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审批。
资料准备
(1)课题负责人填写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及立题的有关内容:
①、立项指导和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②、研究开发内容和技术关键
③、预期目标
④、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题分析
⑤、计划进度安排
⑥、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
⑦、查新报告
⑧、经费预算
用a4纸打印连同申请表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2)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每半年,一年分别以书面形式向科教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课题进展情况。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则需向上级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说明延期理由,经审核同意方可结转。
(二)申报课题成果评审的程序及资料准备
程序
1、课题组项目负责人填写科技成果评审申请书。
2、与上级主管评审部门核准评审日期并取得科技成果评审许可证。
3、邀请有关评审专家7—11人(均为副高以上,本院除外)。
4、评审结束后将科技成果评审证书一式五份,交主管行政评审部门签署核审意见。
资料准备
1、课题组负责人制作好评审幻灯或多媒体资料。
2、课题组负责人填写科技成果评审申请书及评审技术文件:(用a4纸打印)
①、课题内容简介
②、工作总结
③、社会、经济效益评估
④、典型病例介绍
⑤、部分病案索引
⑥、相关研究论文
⑦、查新咨询报告。
3、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4、立项的文件批复。
5、科技成果评审许可证。
6、科技成果评审证书。
7、整套资料装订成册一式23份。评审完毕整套资料原件留档案室。
三、申报课题评奖的程序与资料准备
程序
1、课题组负责人填写科技奖项推荐书
2、评奖项目推荐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
资料准备(用a4纸打印)
1、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书,省市连报19份。
2、装订成册的材料2份:
①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书
②鉴定许可证或评审许可证
③鉴定证书或评审证书
④科研或技术总结报告
⑤经济效益证明(财务专用章)
⑥查新报告
3、课题获奖后,课题组获奖证书留档案室,课题组成员荣誉证书交复印件留档案室。
第三章科研工作条件管理
一、科研经费:医院设立科研基金,以资助院级科研重点项目。科研基金每年按计划拨款到各项目承担单位。单独建帐,专款专用。科教科按规定审查项目经费预决算表,检查经费开支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挪用或以各种借口截留。省市级项目拨款也照此管理。(具体办法另文制定)
二、经费开支范围:项目调研考察费,实验消耗材料、试剂、实验动物、必须添置的专用的仪器、设备、工具费、技术资料、技术文件费、项目鉴定、验收费、外单位科研协作费等。
三、科研设备管理:临床及科研共用的大型设备(如tcd、脑电图等),医院附设研究及其下层研究室的基础设施(房屋改造、实验台、水电设备、家俱等)由医院按技术发展规划专项购置。科研项目所购专项设备(冰箱、离心机、显微镜、各种测试仪器等)均有项目科研经费支出。各实验室外的大型精密仪器(如低温高速离心机、自动生化分析仪、细胞培养设施)使用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使用登记、设备专人负责等。
四、在医院研究室、实验室日常工作由各专业科室管理,信息科研处指导下工作。下属研究要有科研工作制度、实验室工作制度、科研规划(3―5年)、年度科研计划及年终总结。科研规划、年度计划及总结按时上报科教科。
五、动物实验室是医学科研常用的、重要的工作基地,必须尽快完善和健全。
科研管理规章制度5
应根据’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合理使用有限的科研经费,结合我院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1.科研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医院的财务开支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报销手续。专款专用,报销时必须有课题负责人和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到财务科办理。
2.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直接需要的费用。主要开支范围包括: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科研协作费、课题论证及科研成果的评议、验收、鉴定等所需费用、聘请外来专家举办各种形式的咨询、讲座所必需的讲课费、必要的通讯费、交通费等。
3.购买与课题有关的’书籍应限制在课题经费的5%之内,必须办理图书登记手续。与课题无关的一切书籍一律不得报销。经费使用人一律不得直接购买固定资产及相关耗材,采购程序遵照医院相关规定。
4.科研项目支出由财务科设立明细帐户,负责核算。项目经费额度下达后,课题组负责人应根据经费额度,制订研究工作开支的年度预算计划,在科教科和财务科的指导下,严格按计划开支。
5.项目一经批准,不得无故中止。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研究者,追回己拨项目经费。项目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清理历年收支帐目,填写《项目财务决算表》,经财务科、审计办公室签字盖章后,连同项目总结报告及研究成果一起报送科教科备案。此项工作结束前不得再申请新的研究项目。
科教科和财务科、内审办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每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挪用、浪费或其他违反财务制度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追究责任,停止拨款、撤销项目或给予罚款。
科研管理规章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与深化医院科研管理,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和上级资助经费,并使其得到合理使用,从而促进我院科研工作的快速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经费来源
第二条科研经费包括纵向经费、横向经费、专项建设经费以及国际合作经费等。
1、纵向经费是指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
(1)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卫生部、教育部、人事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经费。
(2)省科技厅、卫生厅、教育厅、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经费。
(3)市科技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规划项目经费等。
2、横向经费是指各科室或个人经批准与国内其他单位形成的联合研究或委托研究项目(不包括服务项目)经费。
3、专项建设经费指上级主管部门及医院投入的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及重点实验室建设费。
4、国际合作经费为国际学术机构间以及企业间合作的科研经费。
5、医院划拨的科研专项经费。
6、国内外单位及个人捐助的科技经费。
7、科研成果转让、专利项目推广实施、新产品研制及科技咨询服务所获经费等。
第三章开支范围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
1、仪器设备费:包括科研仪器的购置、运输、安装以及维修费用。
2、科研材料费:包括试剂、药品、实验动物等科研用消耗材料费用、样本采集的相关费用等。
3、协作费:需外单位协助承担的部分实验工作所支付的费用。
4、科研业务费:
(1)计算、测试和分析费,病例随访、流行病学调查费用等。
(2)与本专业或课题相关的专家咨询、评估相关费用,包括咨询费及其交通食宿费。
(3)业务资料费、检索费和论文版面费。
(4)学术交流费,仅限与本专业或课题有关的学术会议(医院自选课题经费不能用于参加学术会议)。
(5)鉴定费用:包括专家鉴定费、外地专家交通和食宿费等。
(6)交通费:用于科研业务的市内交通费,但不得超过经费总额的5%。
5、科研劳务费: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20%。
6、实验室改装费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活动的经费。
第四章管理办法
第四条凡列入医院计划管理的各项科研经费,一律凭医院统一下发并加盖计财科、科教科公章的《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收支记录本》办理开支手续。科研经费专款专用,计财科单独设帐核算。
1、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医院财务,由科教科统一管理,医院计财科进行核算及监控,违反规定者不得享受医院科研奖励及优惠政策,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惩处。
2、科研经费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周密计划,确保科研任务顺利完成。
第五条科研经费使用报销必须按照程序办理:
1、用于课题研究的日常开支,如科研材料费、业务资料费、检索费和学术交流费等,按照上级科研管理部门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由课题负责人签字,科教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签字后报销。科研耗材(包括试剂)3000元及以下课题组可自行决定购买;3000元以上报医院审批,按照医院统一采购办法采购。所有购置材料均应由科室办理入出库领用手续。
2、与科研有关的食宿招待费用、飞机票、出租车票等科研业务费用,除按上述程序外,须经分管院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3、重点学科、特色专科、重点研究室(所)和实验室的日常开支,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开支,报销程序同科研经费,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定期审计。
4、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在科研经费允许的`情况下,由学科、实验室或课题负责人申请,科教科审核签字,分管院长签字审批,由设备科按照医院的有关程序实施。
第六条用科研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按医院有关规定由设备科登记,作为固定资产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医院所有,由课题组使用,不扣所在科室的消耗。项目结束后,所购设备原则上归项目承担科室继续用于科研工作。
第七条因科研出差需要借款者,凭借款单由科主任签字,经科教科审核并签字,分管院长签字后到计财科办理。
第八条对于不按规定开支,挪用经费,造成浪费和损失的科室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中止拨款或收回经费、两年内不得申报课题等处罚。
第九条课题负责人要按规定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因超支而无法完成科研任务者,责任自负。
第五章结余经费
第十条有上级资助经费的科研项目结题后,课题负责人可持《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收支记录本》提取结余经费的20%作为课题组奖励金,剩余经费由课题组继续用于开辟新课题,如不继续深入研究,也不开辟新课题,则转入医院科研基金。
第十一条由医院提供科研经费的项目结题后,剩余经费由课题组继续用于开辟新课题或继续深入研究,否则剩余经费直接转入医院科研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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