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是事业单位考试中常见的考试科目,主要考察的是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等,以及事业单位的性质、职能、特点、管理体制、相关政策等。此外,公共基础知识还会考察一些基本的管理理念、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技术知识、人文常识等方面的内容。这些内容都是为了更好地了解和适应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提升事业单位人员的综合素质。公共基础知识一般涵盖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管理、人文和科技等多个领域。以下是有关于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1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
2.毛泽东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形成与发展、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4.当代中国的政府与政治:中国的国体与政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
5.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价值取向、道德修养、行为规范。
6.法律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的加试内容,包括上述范围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知识)。
7.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汉字、词汇、语法、修辞、文学常识,党政机关公文基本知识、常用公文写作、常用事务文书写作、公文处理。
8.经济知识和科技知识: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金融经济、产业经济,科技创新、科学前沿、科技常识。
9.历史知识:中国近现代史和世界现代史。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2
法的效力一直是事业单位考试中的重点,备考中一方面要对基本的知识点有所记忆,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做题的方式来举一反三。今天小编要给考生讲解的是法的效力。
一、知识点
(一)概念
法的效力是指法对什么对象、在什么时间、什么空间有效。
1.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对谁有效力,对哪些人可以使用。
(1)属人主义:法律只适用于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不论其是在国内还是国外。
(2)属地主义:只要在该国管辖区域内,不论其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要受到该国法律约束。
(3)保护主义:只要侵害了本国利益,不论其国籍或者所在地域,都要受到该国的法律追究。其目的是为了维护本国的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利益。
(4)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这是我国采用的方式。
2.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在哪些地方有效,对哪些地方适用。一般来说,法的空间效力包括一国的领水、领空、领陆。也可以适用于本国的驻外使领馆、本国在外的船舶和飞机。但具有外交豁免权的外交人员除外。
3.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什么时候生效,什么时候失效以及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
(1)法的生效时间主要有三种: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由该法律规定具体时间以及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
(2)法的终止生效时间主要有两种:明示的废止、默示的废止。
(3)法的溯及力:我国采取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新法和旧法规定一致时,用旧法。新法规定处罚重,旧法规定处罚轻,用旧法。新法规定的处罚比旧法轻,用新法。
二、练习题
1.(单选)在法律对人的效力方面而言,我国采取的原则是()
A.属地主义和保护主义
B.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
C.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相结合
D.以属人主义为主,与属地主义和保护主义相结合
2.我国对于法的溯及力所采取的原则是()
A从轻原则
B从旧原则
C从轻兼从旧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三、参考答案
1.【答案】C。解析:我国对于法对人的效力采取的是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相结合。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当是C。
2.【答案】D。解析:我国对于法的溯及力所采取原则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当是D。
祝大家备考成功!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3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高频考点之一。本文以习题解析的方式,就这一部分内容加以辨析。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1、按劳分配为主体:按劳分配是指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的社会扣除以后,按照个人提供给社会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一定要记住,只有在公有制范围内员工的工资和福利才可以称作是按劳分配。
2、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按劳分配以外的多种分配方式,其实质就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状况进行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包括以下类型:
(1)主要包括个体劳动者和被雇于非公有制经济的雇佣劳动者的劳动。
首先是个体劳动者经营所得,自负盈亏,既没剥削别人,也不受别人剥削。例如家庭所开的小超市,五金商店等等。
其次是按劳动力价值分配所得,也就是受雇于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劳动者所得的收入。
两者的区别是,个体劳动者自己给自己打工是没有剥削的,而后者是受到了剥削,也就是存在剩余价值。
(2)劳动以外的生产要素所有者参与分配。
主要包括资本所有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凭借资本所取得的利润,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剩余价值。生产要素所有者将自有的货币或资本借给他人经营或存入金融机构所取得的利息。以实物形态资本租借给他人经营或使用而取得的租金等。
(3)管理和知识产权类的生产要素参与分配。
主要包括科技发明、创造、信息、专利等参与分配。比如各种发明取得专利后,可以通过转让转利权获得专利费,作家出版书籍可获得版权费,房屋中介公司所得的中介费等。
例题: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中,除了按劳分配的收入,还存在着()。
A.非劳动收入,但又非剥削收入
B.合法的剥削收入
C.不是按劳分配,但是劳动所得的收入
D.经营风险收入
解析:ABCD。首先,管理和知识产权类的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取得的收入,即为选项A中所述“非劳动收入,但又非剥削收入”,故选项A正确。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着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其资本所有者可获得“合法的剥削收入、经营风险收入”。故选项BD正确。最后,作为受雇于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劳动者和个体劳动者所得的收入,即为“不是按劳分配,但是劳动所得的收入”,故选项D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BCD。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4
首先,考生对待复习备考这个问题在思想上应当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仅凭自己原有的知识积累而在考试前只做一些试题、临时抱佛脚或者进行突击等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可以说,没有认真的准备,没有刻苦努力,没有针对性的练习,要想取得理想的成绩是不大可能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在近几年来岗位竞争激烈,考生要想胜出,必须要做好长期复习的准备。唯有付出辛勤的汗水,才能有收获的喜悦。
我们对考生复习准备的时间不做具体的规定,但给出一个建议,考生复习的时间应定在距离考试前一年左右开始,《公共基础知识》所涉及的知识面很广,需要考生长期的积累,凭借短时间的复习是不可靠的。
我们将复习过程分为三大阶段:第一阶段为计划准备阶段,即初始阶段;第二阶段为具体的复习备考阶段;第三阶段为考前冲刺阶段。
①计划准备阶段
当作出要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决定后,开始应了解关于考试的整体情况,包括概况、特点、形势等,首先在心里有个底,对于如何着手复习制订一个详细的计划,并在实施阶段中坚持按照计划去完成内容。
随后做1—2套真题,了解题型特点、难易度等,发现自己的不足,为自己在今后的复习过程中掌握侧重点做好准备工作。
②复习备考阶段
复习备考阶段是整个复习过程中重要的阶段,这一阶段的认真程度可以直接决定考生应考能力的高低和基本功的强弱,考生要想终通过该门考试,必须在这一阶段坚持不懈,认真打好基础。
具体来说,这一阶段主要完成的任务有三点:第一,对每一种题型作全面、细致的掌握,尤其对试题特点与答题规律和方法进行认真的学习,这是一个重要步骤;第二,通过做练习来巩固自己掌握的答题规律和方法,通过不断地练习实践来总结自己的答题经验,保证自己的答题方法既省时间又有较高的正确率。有一点要提醒考生的是,我们不主张考生无休止、无计划地做大量练习,而是要进行有针对性的、适度的练习,终目的是为了掌握一套好的答题方法;第三,无论考生处于哪一个复习阶段都应有意识地对各科知识进行积累,在生活中多思考问题,多关注当地的社会热点、国际国内大事、政策方针等,久而久之,对终的考试必然会大有益处。
③考前冲刺阶段
这一阶段是复习准备过程的后阶段,也是关键阶段,从时间上看基本处于考前2—3个月。在该阶段主要应做的准备包括:
第一,认真研读考前公布的考试公告,考试公告会明确告诉考生考试的具体情况,包括报考职位、报考方式、报考时间、考试科目等。
第二,做一下近年的《公共基础知识》真题,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查漏补缺。这些问题可能是多方面的,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主要有答题时间问题、答题方法问题、某些方面知识欠缺问题等。
第三,在临近考试的几天不用再做大量练习,但是要调整心态,使自己保持一个良好状态,有时间可以再对距离考试一年以内的一些热点要闻、新颁布的政策法律等作一个回顾和了解,让自己轻松、冷静的走进考场。
另外需要提醒考生的是,考试的现场会有严格的要求和程序安排,考生在考前应对相关内容作认真了解,考试中应严格按照要求来操作。由于《公共基础知识》题量大、时间紧,试题具有一定难度,因此,应试者不要在进考场时给自己定下任何不现实的目标,例如一定要把题做完,一定要取得高分等。这无形之中给自己带来了压力和不必要的紧张情绪。命题专家根据历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应该经验和案例分析总结出,要想取胜,应当在做题时把握一个原则,即先易后难,保证正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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