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车间现场管理8个重点10篇

工厂车间安全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工厂车间的生产环境、设备设施、工艺流程、作业行为等方面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车间生产过程的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工厂车间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是工厂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有关于工厂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工厂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车间现场管理8个重点10篇

工厂车间安全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有力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部门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生产安全管理的规定

1、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公司员工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教育卡片备档。生产员工上岗前,部门或车间必须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3、公司为从事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

4、杜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实际操作人员有权对上述行为拒绝执行。

5、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违者将予以重处。为了确保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开机运行。

7、为了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开启设备的电气箱,发生电气故障,必须由电工进行修理,并认真执行设备检修期间附:设备检修期间的停送电规定

(1)设备遇大修、小修时都必须事先停电,并悬挂“设备检修”标志牌,示明设备处在检修状态,设备检修完毕,需要送电调试前,必须认真巡视设备各部位,并通知在场操作人员和其他检修人员,设备调试合格后交付使用同时撤走“设备检修”标志牌;

(2)日常维修(尤其是电气维修)原则上要求停电检修,除非某些部位的检修可以或者需要带电时,但必须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上有保证。设备的日常维修是否需要停电,由当班检修人员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确定并通知操作工,生产车间不得强制要求带电检修;

(3)设备停电检修后的送电,必须由电工执行,送电完毕后由电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长,正常停机或开机不受此限制。

8、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排拉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

9、动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

工厂车间安全管理制度2

1、新工人操作设备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重点设备、特殊工种须以培训考核后凭证操作,任何人不得随意指定没经过培训的工人操作设备,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指挥者负责。

2、工作前必须熟知所使用的防护用品、防护设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进穿戴好各种劳保用品,使用各种防护设施。

3、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周围有无障碍物,排除故障和隐患。

4、上班时,进车间人员均应穿工作服、工作鞋。

5、设备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业;设备的搬迁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禁止使用除锈剂清除机械、设备、配件的’锈蚀;禁止使用汽油浸泡机械配件;禁止使用汽油、丙酮、酒精、丙醇、挥发性强的试剂,擦拭机械设备、(属于设备使用说明书载明的必须使用的试剂、油料、化学物品除外)。

6、使用手提电器必须采取绝缘、接地等防护措施。

7、各车间的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阻塞。

8、各机台需引接电线时,应请专业人员进行引接,引接电线要求整齐,牢固、严禁乱拉乱接。

9、禁止生产设备、动力设施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电器开关、安全防护开关,必须符合用电要求。

10、瓶装、桶装化学试剂、硫酸、油料按规定使用后,必须使用原盖封存,禁止敞口存放。

11、禁止擅自拆装、组装或互换机械设备的配置、部件。

12、本岗位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允许非本岗位人员、动用机械设备。

13、生产车间严禁吸烟,禁止私自挪动消防器材。

14、需要用炉灶加热时,应先检查加热容器是否安全、清洁。必须将容器、加热炉及地面洒落的可燃物清理干净,方可进行加热。在加热过程中,火焰不得超过锅底范围,并必须有人守护观察。

15、进车间的原材料、应规范、整齐的放置在材料预进间。

16、各班组在下班前必须将未使用完的原料密封放好,设备擦拭干净,成品、半成品有条理摆放,不得阻塞通道。

17、非生产性杂物不得进入车间,保持生产场地清洁卫生,回收包装物应叠齐打捆,垃圾应装袋,按指定的地点放置。

18、非生产人员、小孩、非生产用车辆一律不准进车间。

19、下班时应关闭门窗、切断电源和气源,熄灭火种。

工厂车间安全管理制度3

为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安全生产的运行,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为了使车间安全事故率为零,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特制定考核方案:

1.踩踏传送设备、电器设备,传送设备无防护罩或防护罩不劳固,责任人扣10元。

2.下罐、登高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责任人扣10元。

3.检修设备未断电、未挂牌,责任人扣10元。

4.安全未交接、无记录,班组长扣10元。

5.个人防护用品乱丢乱放,责任人扣5元。

6.岗位上有裸露电源线头,未采取整改措施,责任人扣5元。

7.作业活动水溅湿电器设备,责任人扣5元。

8.消防栓部件缺失、玻璃损坏,责任人将玻璃更新或扣20元,。

9.配电箱盖脱落未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班长扣5元。

10.高压清洗机、线轴、绞磨机等用品每次使用如有损坏不及时给车间上报,扣责任人10元。

11.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高压清洗机、线轴、绞磨机等用品,责任人扣5元。

12.下罐作业未办理作业许可证,扣岗位下罐负责人5元。

13.下罐作业警示牌的使用不符合要求,扣岗位下罐负责人5元。

14.下罐前不使用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或对安全防护用品不进行检查,扣责任人5元。

15.监护人必须在罐外坚守岗位,不能离开,否则扣5元。

16.检查完毕后由下罐责任人对罐内进行清理,不准有遗漏的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待确认无误后方可盖盖儿。如不按要求执行,对下罐责任人扣5元。

17.岗位上放置的安全防护用品有缺陷,班长扣5元。

18.不正确使用警示牌,使用的警示牌应与所进行的检查项目不相符合,扣5元。

19.设备检查完毕如未及时把警示牌收起。责任人扣5元。

20.安全检查不仔细,岗位上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灭火器或消防器材,责任人扣5元.

21.不准依靠防护栏。否则责任人扣5元,班组长扣5元。

22.消防箱内放杂物。责任人扣5元。

23.做传动设备卫生时要切断电源。否则责任人扣5元。

24.不准酒后上岗,否则责任人扣50元,不允许上班并做旷工处理。

25.不准在岗位上吸烟。一经发现扣100元。

26.手脚有水或穿湿衣服时不准开关电钮或触动一切带电设施否则责任人扣5元。

27.上班时间不准打盹、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责任人扣5元。

28.使用化学药品时要带好耐酸、碱的橡胶手套。否则责任人扣5元。

29.非本岗位人员不准随意开启或关闭其他岗位设备,否则责任人扣10元。

30.维修焊把线裸露,责任人扣5元。

31.维修使用的电器设备和氧气、乙炔如有缺陷,责任人扣10元,班组长扣10元。

32.着装整齐,头发盘起,做到“三紧”。否则责任人扣5元。

33.高处擦玻璃时不系好安全带,责任人扣10元。

34.员工不许佩戴首饰,发现一次扣5元

35.不许在岗位上吃零食、就餐,发现一次扣5元

工厂车间安全管理制度4

一、煤仓、漏斗、振动筛等清理的安全规定

1、煤仓清理由当班皮带司机负责;漏斗、振动筛清理由当班当班班长制定负责人;每班必须派专人负责看护。

2、发生煤仓、漏斗、振动筛等堵塞情况时,必须首先停止振动筛及仓前设备,然后进行处理。停电10分钟以上,必须通知值班机电工,由电工负责停止相应电源,并挂好停电牌。清理过程中应不少于2人,一人监护一人作业。该作业地点上方不得有其他作业工程同时作业。操作完毕,由监护人负责撤离人员后通知电工,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3、清理筛面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工作台上进行,筛面严重堵塞时,必须按第二条停电后处理。

4、该项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进入仓内作业时必须使用保险绳。

5、严禁酒后作业,严禁作业时吸烟。

6、当班班长必须安排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参与此项工作。因为安排失误,扣除当班班长xx元。

7、机电值班人员必须随叫随到,否则因拖延事故处理的,或不按规程停送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xx元以上处罚。

8、因操作不当或不按规程作业或不戴防护用具作业而造成个人或他人人身伤害的,轻伤者给予责任人扣罚xx元,监护人、当班班长各罚xx元,对分管副厂长罚款xx元;重伤者给予责任人罚款xx元并开除,对分管副厂长罚款xx元并撤职、对厂长罚款xx元。

9、发现酒后作业,应停止其参与作业,发现一次扣责任人xx元,因酒后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国家相关规定不予报工伤,按自伤处理。作业时吸烟者,发现一次扣责任人xx元,因吸烟造成起火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罚款xx元或按照损失进行赔偿并开除。

二、车间内跨越皮带机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1、各皮带机应设置跨越过桥,不能跨越的皮带机应设警告标志,注明“禁止通行”。

2、任何工种、管理人员跨越皮带时,必须走人行桥,不得跳越运行中的.皮带。

3、处理皮带上方的设备、装置(振动筛、脱水筛等)时,必须两人以上作业,其中1人监护、1人作业,并佩戴安全帽。

4、当日值班管理人员必须对有跨越作业工程全面了解,并在班前会上强调好安全注意事项。

三、转动部件、转载部位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1、机电维修工必须及时对有人经过的皮带机尾、电动机靠背轮、皮带轮加设并维护好防护罩,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处理。

2、任何人不得随意撤除和损坏防护装置。

3、在有转动部位作业时,必须先停电后施工。

4、在有转动部位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作业时间超过0.5小时必须由技术员编写施工措施,参加作业的全体人员必须学好措施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指定责任心较强的人员作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5、非机电作业人员在有转动部位作业时,距离不得小于0.5米;不得在转动部位一侧作业,必要时必须停电处理。

6、所有在转动部位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工作服,不得敞怀作业。

7、相关责任及处罚规定参照《生产安全管理规定》和《机电工安全管理规定》。

工厂车间安全管理制度5

为实现公司各项指标完成、为确保铸造生产顺行,为保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铸造车间制定以下生产管理制度:

一、进入生产现场必须劳保穿戴齐全,行走需走安全通道、安全桥,不走危险区域、不走不熟悉的环境,不乱摸与自己无关的设备和开启按钮。

二、严格执行公司人力资源部下达的请假、休假制度,事假提前请假,病假必须出具市级医院病例证明,无故不上班一律按照矿工处理。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在工作时间内睡岗、玩手机,和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如果发现,每人次按50元考核,迟到、早退每次按10员考核。

三、机长作为本班组第一责任人,对于生产组织,人员安排,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员劳动积极性,事故处理等全盘指挥协调,有事故必须落实责任人和处理意见,提出整改措施。

四、生产前准备工作必须做到位,并仔细落实,如因准备不到位造成生产事故,对机长严加考核,每次不少于100元,由机长落实给责任人。

五、每月车间按照各班组的’产量、收得率、事故率、设备运行情况、废坯量、现场文明生产等指标评定优良差等,作为本月评定标准发放奖金,再由机长按照本班组人员出勤情况和劳动积极性、事故多少分配奖金,不能平均分配。

六、车间安排的临时任务必须认真完成,如有扯皮推诿,严加考核。每次50元。

七、对于本岗位所使用设备,试行岗检合一,认真检查和维护,如因检查不到位造成生产事故或设备损坏,除分厂考核以外,车间也有考核。

八、认真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对连铸区域内所有备品备件、物料、不损坏不浪费,发现一次按损坏或浪费程度严加考核。

九、交接班必须是对口交接,对于生产状况、设备运行情况、现场文明生产都仔细检查和对接,一旦交接清楚,所有责任有下班承担。

十、定尺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接班对上班定尺认真校正,保证定尺在规定范围内,如下班发现上班定尺不在标准范围,技术部追查考核由上班承担,车间也追加考核每次100元。

十一、车间所有卫生区,包括2#、3#大门口及路面卫生,每班必须打扫,保持干净,并拉入交接班,发现不干净,每次考核当班100元。

十二、二冷室维护、检查,按照甲乙丙班,各自负责一二三流,确保二冷室水条校正、喷杆、喷嘴、辊子完全达到使用要求,二冷室无废坯、杂物。每个班保证二冷室门前卫生干净,物料摆放整齐,灯具齐备按指定位置挂放。如有违反此规定,考核责任班组100元一次。

十三、台下,火切工割钢坯必须避开辊子,不能人为损坏辊子,停机后对辊子和机架上的粘钢、粘渣及时清理干净,确保设备无负荷运行,认真做好设备润滑监督,如果发现设备缺油,及时报告机长,有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十四、保证铸坯断面平整,不能有切斜、喷号工必须将炉号、支数对应清楚,不能混号、喷错号,如有违反,按每支20元考核。

工厂车间安全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确定工厂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与工厂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三、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工厂办公室。负责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确认、培训、传达和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各班组。负责及时宣贯、遵守与本部门、车间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

四、内容与要求

1、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a.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b.辽宁省、沈阳市的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规章、规程;国家、行业、辽宁省、沈阳市有关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则、标准及其他要求等;

c.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d.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e.国家公约等。

2、获取方法

a.上级发文、转文;

b.报刊、杂志登载;

c.会议获取;

d.从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

e.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

f.上网查询;

g.其他渠道。

3、识别和确认

(一)工厂安全部门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及相关部门、单位收集的信息,编制公司工厂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作为各部门、各班组进行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

(二)各部门、班组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部门、班组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识别到适用的相关部分),编制本部门、本班组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4、贯彻执行

(一)工厂负责安全的部门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向各相关部门、班组进行培训、传达、分解。

(二)各部门、班组将本部门、班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贯、培训等形式,落实到相应层次或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三)各部门、班组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公司通过管理评审、内审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工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5、公司安全部至少每半年一次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工厂车间安全管理制度7

1、值班人员必须穿防静电服上岗。

2、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3、禁止在值班期间有打牌、下棋、看电视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4、加强巡逻,发现问题和不安全因素,要果断处理,并及时查清原因,必要时与主管部门联系或报警。

5、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库区,检查人员严格登记方可进入。

6、做到文明礼貌,处理好内外部关系。

7、严格执行库区内其它有关制度规定。

8、进入库区人员必须关闭手机。

9、认真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熟悉安全保管爆炸物品知识,严格库房管理制度,确保绝对安全。

10、按照规定,专库专用,分库存放、堆码整齐、不超高、不超量、不混存。库房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严格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潮、防洪等各项措施。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

11、严格办理出入库登记手续,按规定领退爆炸物品,做到没有审批单不发,手续不健全不发,不是爆破工不发,违反规定的不发。坚持随用随发,不予付,不转借。退库的’爆炸物品清点入帐后,及时分类,各归其库,不得任意存放在其它地方。

12、对库内储放的爆炸物品要建立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帐目清楚,帐物相符不得有丝毫差错。若帐物不符或发生其它问题,要立即向公安机关和物资部门报告。

13、负责对到库内火工品的卸车工作,并按规定存放,堆码整齐、不超高、不超量、不混存。

14、保持库区整洁,在库区不得存放其它物品或种植农作物,清除库区周围五米以内的杂草,排除一切可燃物,以防火灾。

工厂车间安全管理制度8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在实际生产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车间安全生产实行全员责任制。车间主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级职能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员工在各自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各班组和所有员工。

二、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车间主任对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督促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定期主持全车间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

第六条针对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解决,对本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第七条组织制定和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经常到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第八条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第九条领导车间、班组安全活动,负责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对新工人、调换工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参加对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设备的检查,制定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监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负责督促实施;

第十三条负责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时,要会同安全生产部、技术部等部门编制作业指导书。打通工艺流程后,立即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员工有章可循。

2、车间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五条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生1

*公司

工厂车间安全管理制度9

总则

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安全制度,仓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二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三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四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五条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六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4)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5)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6)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七条设置独立足够的安全消防器材,严禁占用仓库消防器材

第八条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生产车间安全生产制度为了更发展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严肃厂规厂纪,增强职工文明意识,确保安全文明生产,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对安全文明生产特作如下规定:

1.严禁迟到或早退。

2.严禁工作时间乱串岗位。

3.严禁上班穿拖鞋、短裤(内裤)、赤背或衣帽不整。

4.严禁在车间与班长、车间主任争吵,相互打骂。

5.严禁酒后上班闹事及影响其他工作者。

6.严禁在生产楼吸烟,违者罚款。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

7.严禁带兜进车间,班中禁止做私活。

8.严禁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

9.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

10.严禁生产中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11.上班必须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佩带工号牌。

12.严禁跨越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器、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

13.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附近堆放其它物品。

14.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

15.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

16.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使用要做到“三绝缘”,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17.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好车间大门,关闭总电源。

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公司员工安全手册及厂规进行处罚。

工厂车间安全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了确保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消耗,保证生产用电、维修用电的安全,特制订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依据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手册》

3、内容

3、1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生产线上停送电操作由值班电工执行。并且办理停送电手续,其他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

3、2车间所有临时用电(电焊机、电风扇、照明、切割机、磨光机等)必须由电工安装接线,不得私拉乱接,特殊情况的接电必须经车间领导同意。

3、3设备投料前,尽量减少空机运转时间。减少耗电(指不检查设备时)。

3、4车间电力室、变压器室、电器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也不得随意乱挂或摘除。

3、5车间电力室非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不准随便出入。

3、6岗位巡检人员进入电力室巡检时,不准分合电柜上的任何开关,也不得随意移、用电气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只允许巡检记录规定的设备情况(电流、电压表的指示以及各仪表的读数)。当发现异常情况首先要通知电工处理。

3、7车间照明由各个岗位负责人开和关,由值班电工修理。

3、8电焊机使用时应检查电缆有无破损及烧坏,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3、9检修设备时应先办理停电首先,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3、10本车间值班电工在配电站操作应熟练倒闸操作规程。

3、11所有车间人员不准用电炉,碘钨灯等烧水、取暖。

3、12未经批准,外来施工单位用电不准私自从车间接电,如果需要接电,必须经公司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并装电表。

3、13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监护。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先断电、放电、验电,确认已经放电完全了才可进行检修。

3、14使用电钻、砂轮机等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烧蚀以及绝缘情况。注意如下事项: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同时金属外壳应进行防护性零或接地;使用单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三相四线的要求。其中一相用于防护性接零。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不能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

3、15使用电气设备时,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切断电源。

3、16露天的电气设备在雨天,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打雷天气禁止在室外电气设备上进行操作和维修工作。

3、17不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准将电气设备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严禁用铝线、铁线、普通铜线代替保险丝、保险丝规格应与电器设备的容量匹配,严禁随意换大或调小。

3、18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严禁进行带电作业,以防止电弧引发爆炸。

3、19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3、20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特殊许可的工作,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10kv及以下:0、70米

35kv1、00米

3、21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发现破损的电线、开关、灯头及插座应及时与电工联系修理,不得带故障运行。

3、22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时,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导线要收拾好,不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

3、23进入电场工作前要先办理停电手续并且挂好警示牌,然后对电场进行放电即用接地开关把整流器和电场都打到接地位置,方可打开检修门进入电场检修。

3、24进入磨机检修必须使用行灯。使用行灯要有良好的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泡的金属灯口不得外露。引线要采用双芯软线,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别危险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内、潮湿的地沟处等等,其电压不能超过12v。

3、25工作台上机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

3、26不准使用检修中机器的电气设备。

3、27不准用水冲洗各带电体,如电机、开关盒、线槽等。

3、28发现有漏电情况时,马上停机,将电源关掉后立即去找电工处理。

3、29在搬动落地扇时,必须先关闭电源后才能移动风扇。

3、30各线电源开关标识要准确,发生事故时能立即断开。

3、31在使用动力设备前,应认真检查开关、马达和机械设备各部分的安装是否正确。

3、32在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择合格保险丝,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

3、33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拭电器开关。

3、34凡电器动力设备发生过热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转。

3、35禁止在电器设备或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

3、36如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上时,以导线断点为圆心,周围半径10m以内,禁止人员进入,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有人在10m以内,应用单足跳离危险区,不能奔跑,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3、37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黄沙、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材灭火。切不可用有导电危险的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救火时应注意人身防护,身体的任何部位及灭火器材不得与电线、电器设备接触,以防发生危险。

3、38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去擦拭,也不要用湿手和金属物去扳动带电的电气开关,以免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3、39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对油开关、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1211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时再用泡沫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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