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怎么写 (15篇)

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是指一套规范和执行组织内部技术人员资格、行为、责任、权利及与其他相关人员之间互动关系的制度体系。它旨在通过明确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等,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效率,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以下是有关于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怎么写 (15篇)

技术人员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1、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3、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4、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5、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员工薪酬管理暂时由公司的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主要职责有:

1、拟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2、核算并发放公司员工工资;

3、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4、核算、填制、审核上报《员工薪酬月报表》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即: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助+福利+奖金–扣款。

(一)基本工资

1、基本工资参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根据我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1300元,我司拟定为1300元。

2、由于各个员工业务技能差异,为了重点激励优秀员工,在职等不变的情况下,为优秀员工提供工资上升通道,我们将各个职等的岗位工资分为A.B.C等级,根据岗位评价情况和薪酬市场调查,确定各岗位最低和最高基本工资限额,并推算出各等级工资数额。

(二)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公司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

2、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参照员工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岗位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中层和基层三个层次。

3、岗位工资其它规定

⑴公司岗位工资标准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⑵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变化而修改岗位工资标准;

⑶新进人员被聘岗位以及岗位级别调整由行政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从事专业性较强岗位的人员,公司可视情况而定。

⑷根据“变岗变薪”原则,员工晋级则增薪,降级则减薪。薪酬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三)绩效考核与积分制度

绩效考核:

根据员工个人工作业绩做出的考核。各岗位规定其任务,如果连续数月未完成任务,公司有权随时进行岗位降职处理或辞退。

积分管理:

以积分形式来衡量员工的自身价值,工作执行力、工作态度等,把各种福利及物资待遇与积分挂钩,积分高的员工可以得到更多的福利待遇,从而达到激励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的目的。

(四)津贴/补贴

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津贴/补贴是公司员工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出差津贴、学历津贴、酷暑严寒慰问津贴等。

补贴,为保证员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信补贴、误餐补贴。

1、交通补贴:根据员工居住地与工作地点情况具体核定。市区内80元;市区外160元。

2、通讯补贴:根据工作性质与岗位的特殊性,除了市场部通讯津贴按岗位不同暂定100-200元/月之外;其他部门通讯津贴暂定50-100元/月;

3、误餐补贴:因加班或在外工作,既不能回家用餐、也不能在公司食堂就餐的,按每餐10元发给误餐补助。

4、出差津贴:公司各岗位人员在异地出差,视情况不同分为四类:

⑴有代理商或有其他客户接待的情况下,日补贴30元/日;

⑵无任何接待情况下,标准按公司《出差制度标准》报销外给予津贴30元/日。

⑶市区及近郊出差,当日能往返的、不给予补助。

(4)因工作需要长期驻扎外地的员工,省内日补贴30元/日;省外日补贴50元/日;工作期间的话费由原来补助的基础上增加50元,驻外不足一月的,15天以下按半月计算,15天以上按足月计算;

5、学历津贴:促进了低学历员工的学习、使其通过提升学历来提高个人的收入水平,有利于公司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营造学习型的组织;减少高学历员工的跳槽率并吸引更多的高

学历人才加盟,促进公司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一种鼓励形式,公司将员工取得的学历(职称)分为不同的等级并对应不同的学历(职称)津贴标准,员工享受公司按月发放的学历(职称)津贴。

7、试用员工不享受任何津贴或补贴。

(五)奖金

1、奖金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的全体正式员工。

2、奖金种类分为绩效奖、积分奖和总经理特别奖3种。

3、试用员工原则上不享受奖金待遇,特殊情况除外。

(六)福利

1、法定福利——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失业保险。因公司尚未办理社保事宜,暂时将按员工的保险比例额度以现金方式同工资一起发到员工工资卡中。

2、公司为员工设置、带薪假、三节(春节、端午、中秋节)礼品福利。

3、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午餐、凡是登记在公司吃午餐的员工每月从工资中扣缴50元。

4、公司提供员工宿舍,凡是登记入住宿舍的员工每月从工资中扣缴100元作为水、电、燃气等费用。

5、公司员工可享受一年一度的健康体检。

6、员工生日月,可享受公司给予100元的津贴。

第三章薪酬支付

第五条:薪酬支付方式

1、由公司统一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员工个人工资卡,在每月15日将实发薪资转入员工个人工资卡(如遇节假日顺延)。

2、福利礼品由行政人事部发布通知后直接去领取。

第六条:工资核算

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根据劳动法规定)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日工资=月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

小时工资=月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

加班工资=日小时基本工资×加班小时数(半小时内的加班不计算)

公司安排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在公休日加班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补休的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按以下标准和《考勤和休假制度》规定审批程序发给加班费。

2、考勤扣款

(1)事假扣款:按《考勤和休假制度》规定需扣款的缺勤,

扣款额=日基本工资×缺勤天数。

(2)迟到/早退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规定的扣积分。

(3)脱岗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规定的扣积分。

(4)旷工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规定的扣款标准扣款。

扣款额=日基本工资×旷工天数×3。

(5)病假扣款:病假期间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员工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计算。即:日工资-(日工资×30%)=病假工资

(6)婚假:公司员工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申请结婚,依法享有3天的带薪假,之外在3天婚假的基础上还可以增加一个星期的不带薪假期,晚婚假15天。扣缴方式:日基本工资×(休假天数-3天法定婚假)

(7)丧假扣款:员工的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岳父母)去世,可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有薪丧假。

扣缴方式:日基本工资×(休假天数-3天法定丧假)

(8)年假/探亲假:凡工作满一年的员工,符合探亲条件,根据路途远近及交通便利等情况,公司给予3天带薪探亲假。

3、其他扣款

(1)宿舍费

(2)伙食费

(3)违纪扣除

(4)其他扣除

4、工资条形式

(1)应发款项=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助+福利+奖金;

(2)应扣款项=考勤扣款+其他扣款;

(3)实发金额=应发款项-应扣合计。

第七条:离职与被解雇员工薪酬支付

1、员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离职,应提前十五天向公司递交了书面通知,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⑴离职月工作日的基本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绩效考核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在离职日一次付清。

⑵年度绩效奖和超额利润提成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2、如在约定的未发薪酬支付日之前发现离职员工有直接损害公司经济利益行为或在职期间遗留的业务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离职员工应当赔偿的,只支付在扣除赔偿金后的余额。

3、员工离职不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的,不予发放离职月的应发未发薪酬,待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发放。

4、因员工过失,公司按违纪辞退处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从应发未发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须追加赔偿。

第八条:试用期工作时间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资。

第九条:薪资异动核算

公司员工因转正、职位异动产生薪资异动,一律以公司统一制作的《员工转正审批表》和《员工异动审批表》审批时间为准。

第十条: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1、公司员工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1)实行提成月薪制的部门按本公司制订的《提成工资计算办法》规定编制本部门员工的基准提成工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本公司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审核提成总额,经各部负责人签字后,送公司总经理批准签字,再转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2)行政办公室工资核算责任人依据《员工考勤汇总表》核算员工的考勤扣款;依据其他相关规定核算员工的其他应发款项和应扣款项,编制出《工资发放表》和《工资汇总表》,送转财务部复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备案。

(3)由财务部按经公司负责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数额,将工资汇入员工个人的工资帐户。

(4)各部门工资核算负责人将经公司负责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工资发放汇总表》复印件及电子版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审核。如有差错改正之处,由总公司公司行政人事部发出文字整改通知,于下月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员工工资发放与核算资料管理规范

1、工资核算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制定的有关报表格式。

2、工资核算的依据资料必须分月整理成册,由主管部门建档保存。

3、每月员工工资应发、应扣与实发数据,应采用工资条的形式告知员工本人。

4、工资核发出现差错,员工和有关责任人应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薪酬支付日

公司计薪周期为每月的一日至月终日,薪酬支付日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节假日,则提前或顺延一天。

第十三条:本暂行制度至发布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起草、解释。

技术人员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省分行本部人才资源纵向和横向合理配置机制,促进内部人才科学、主动、有序流动,根据中国xx银行xx省分行实际,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内部人才招聘市场,是指以xx省分行信息服务网站为载体,建立省分行本部企业内部人才交流平台。

第三条对内部人才招聘市场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分工负责原则;

(三)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内部人才交流与外部人才引进协调发展,内部人才市场和外部人才市场共同形成我行人才资源配置库。

第二章内部人才招聘范围

第五条实行内部人才招聘的岗位应为xx银行xx省分行本部的xx岗位和x级(含)以下专业技术岗位。

第六条可实行内部人才市场招聘的情况:

(一)岗位聘期或合同期满,需重新聘用员工的;

(二)岗位定编后出现缺编的;

(三)经批准新设立的岗位;

(四)机构改革、重组或现有人员调整分流后,需要重新招聘员工的;

(五)他需要实行内部人才市场招聘的情况。

第七条不宜进入内部人才市场招聘的岗位,不列入内部人才市场招聘的范围。

第三章内部人才招聘的资格和条件

第八条参加内部人才市场招聘的员工,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应符合《中国xx银行xx省分行本部经办岗位职务管理办法》、《中国xx银行xx省分行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聘任条件的规定;

(二)符合经人力资源部核准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第四章内部人才招聘程序

第九条内部人才市场招聘一般按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用人单位制定招聘方案、招聘启事,内容涵盖所需人员岗位详细评价及拟聘员工需具备资格条件,报省分行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配置中心;

(二)人力资源配置中心对部门的招聘方案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在省分行信息服务网站公布,同时载明应聘表格、报名截止日期等;

(三)纳入招聘范围的员工由省分行信息服务网站获取信息;

(四)符合所公布资格条件的员工填写《中国xx银行xx省分行本部内部人才市场员工招聘登记表》,并在规定期限内交用人单位;

(五)用人单位通过笔试或面试或者根据对应聘人的考核了解,对应聘人选进行择优选择。面试分为自我陈述、答题(含公共题和专业题两部分)和现场交流三部分,面试小组成员由用人单位确定,面试小组根据事先确定的评分标准对应聘人选的面试情况进行打分。面试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笔试、面试评分结果、应聘人选的综合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报人力资源配置中心;

(六)人力资源配置中心对拟聘人选资格、选聘程序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经相关审批程序,确定拟聘人选;

(七)办理聘任和行内调动手续;

(八)员工到用人单位工作。

第十条对在内部招聘过程中发现的德才素质较好,因岗位职数限制等原因未能上岗的人员,部门可作为后备人才积极加以培养。

第十一条如通过内部招聘未产生合适的对象,该岗位可暂时空缺,待条件成熟后,再通过内部招聘方式进行重新聘任。

第五章组织领导

第十二条内部招聘中用人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按规定制订招聘方案;

(二)负责对内部招聘报名人员的专业资格审定;

(三)负责笔试、面试或考核了解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对笔试、面试、考核了解结果的审定,并提出拟聘任人选,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十三条内部招聘中人力资源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内部人才招聘市场的总体管理工作;

(二)负责规范内部招聘的原则、标准和程序;

(三)负责招聘方案的审核

(四)负责对拟选聘人员的资格审查;

(五)负责招聘的过程监督;

(六)负责办理员工聘任和调动手续。

第十四条各用人单位应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内部人才招聘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员工择优选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暂行办法由中国xx银行xx省分行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暂行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技术人员管理制度3

房地产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才招聘与录用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聘与录用遵循“任人唯贤、公开选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人才招聘

第五条各公司年度计划内的用人需求,由各部门填写《招聘申请表》,经业务分管领导确认,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按计划要求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原则上应优先考虑内部调配。内部应聘人与外部应聘人应经过同样的面试流程。年度计划外但在公司人员编制范围内的用人需求,由用人单位/部门填报《年度新增用人需求审批表》,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分管领导复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年度计划外且超出公司人员编制范围的用人需求,用人单位须先办理新增人员编制的审批手续,再按年度计划外的用人需求办理报批手续。

第六条对外招聘可通过人才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集中对外招聘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技术类员工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主管及以上职位最低学历为本科。

第七条招聘计划获准后,人力资源部通过媒介、人才交流会、内部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实施招聘。

第八条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原则上统一组织笔试,并组织完成评卷和成绩汇总工作。笔试时应要求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第十一条对于笔试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将其《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简历及试卷交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以确定面试人选。对于笔试不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

第十二条面试一般情况下应集体进行,面试评价小组成员主要包括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等。每个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作出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填写《面试评价小组意见汇总表》,得出面试结果。

第十三条根据初试结果,人力资源部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进行复试。对于不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将其纳入公司人才信息库。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核查,主要是核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基本资料。特殊岗位的,还须对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现等进行专项背景核查,具体按《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在核定编制内招聘人员,原则上由各公司自行组织,但招聘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上职级人员时,须提请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分管领导共同参与面试和综合测评。

第十六条突破核定编制的人员招聘,须事先报公司批准。

第三章人才录用

第十七条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为:

1、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录用,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2、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总经理助理的录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八条对拟录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填写《员工录用审批表》,并办理逐级审批手续。在《员工录用审批表》中应明确录用人员的试用岗位、试用期限及待遇等。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及工作年限2年(含)以内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为3个月。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经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同时向用人单位(部门)填发《新员工入职通知书》,由用人单位(部门)负责安排办公地点、办公用品、工作交接等事项。

第二十条新员工在上岗前,须参加由人力资源部及本单位(部门)组织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新员工到岗一周内,用人单位(部门)应选定经验较为丰富且熟悉公司情况的老员工担任新员工辅导员。

第二十二条在试用期内,人力资源部应会同用人单位(部门)对新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原则上,人力资源部在员工试用期满一周前将《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发给用人单位(部门),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会同人力资源部与新员工进行面谈,并要求其写出试用期总结后,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签署试用期考核意见。

第二十三条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人力资源部应明确新员工转正后的岗位、职级及年薪等,并负责办理逐级报批手续。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正式劳动合同的签订手续。

第二十四条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的,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给予提前转正;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转正要求,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终)止试用。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技术人员管理制度4

第一条、各项技术资料应按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省内项目部必须使用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其它省市使用的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应符合当地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应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项目材料员应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质保单。项目资料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资料。

第三条、单位工程竣工后,技术资料应符合相应要求后才能交付验收,每一检验批验收时,须提供质保书、试验报告单、自检记录、技术复核记录给质量员,并在自检人员签字的基础上才能验收。整理的资料(包括格式、页面、书写、签章、装钉等)应符合归档要求。

第四条、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后30日内交公司质量处审查存档,分公司、办事处负责监督和协助项目部做好技术资料检查归档,合格后上交公司质量处,未设分公司、办事处的项目,由项目部直接上交公司质量处审查。

第五条、上交公司的资料需原件,必须装订成册,建立总分目录,厚度控制在40mm以内,并装入档案盒。装订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第六条、所有竣工图应加盖竣工图章,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度复制图的折叠方法》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第七条、总包单位应及时检查、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总包范围内所有资料必须一同上交公司存档。

技术人员管理制度5

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现有的文件、标准、规范、施工手册进行。采取施工总承包的特大型工程,在监理参与工程管理的情况下应建立有效的技术资料管理程序,达到既满足当地建委规定的资料管理要求,又适应业主管理的需要,既适应城建档案馆的管理规定,又能适应’国优、鲁班奖’的资料积累要求,既适合业主、监理、设计、施工方在工程管理阶段运作需要,又有利于资料最终组卷和企业结算查寻。

1、日常资料管理内容

日常文件进行分类细放,以便为今后的资料归档提供必要的原始素材。在项目’xx公司’项目部的技术机构设置中设专人承担。日常资料管理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业主来函:

a、工程变更类,由专职资料员分类接纳,并由相关技术人员督促设计发正式变更通知书。

b、质量问题类,由分管领导批复落实。

c、确认函,复印后下发各有关分包单位。

d、重要事项批复,复印下发各有关分包单位,原件分类存档。

(2)设计变更通知:接受后复印下发,专职资料员存档。

(3)工程洽商:经监理、业主、设计会签后,按时间顺序编号存档,并下发各有关分包单位。

(4)会议纪要、方案及监理审批表、施工方复函、设计蓝图、图纸会审记录由专职资料员存档并及时下发各有关分包单位。

2、施工技术资料的归类

施工技术资料按照《天津市市政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质量文件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归类。

3、总承包管理下特大型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

特大型工程专业划分细,专业分包单位多,应采取措施做到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井然有序、层次分明、多而不乱、检索快捷。

(1)统一组卷

a、由总包技术部负责整理的’资料内容:

a、质量评定:单位工程质评及分部评定汇总;

b、基础及主体结构验收资料;

c、竣工验收资料;

d、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

e、设计变更、洽商、图纸会审记录;

b、由区域项目部负责整理的资料内容:

a、材质证明;

b、施工试验记录;

c、施工记录;

d、预检记录;

e、技术交底;

f、质量评定:所承担区域的分部、分项评定及汇总。

c、专业卷由各分包单位按总包要求及有关规定负责组卷成册。

(2)统一编号

在完成资料组卷后,本着先’综合’后’专业’的原则,按自然顺序,依次排号,标注在每一资料封皮的正面与侧面,并按此顺序打出统一的目录检索表。

4、竣工图编制

特大型工程体量大、标准高、专业多、分包单位多,因此,编制特大型工程竣工图要比一般工程竣工图编制的难度大得多,复杂得多。

为了做好大型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组织好一个竣工图编制专门班子,由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下设各专业牵头人,处理竣工图编制中的各种技术问题,由专业牵头人组织各自的专业小组集中办公,根据竣工图工程量大小,配备足够的人员及现代化办公手段。

(2)做好图纸准备。由于特大型工程设计变更多,出图版号多,各版号间又相互穿插,为避免虚功,’xx公司’项目部工程综合部应提前做出最终版号目录,作为编制竣工图的底图依据。

(3)做好竣工图绘制依据:将设计变更、洽商、图审记录,分专业按时间顺序列出索引,发给各专业绘制组,修改量大的通过拷贝的底图软件在电脑上绘制,修改量小的在蓝图上手工绘制。

5、资料存档

总承包管理只是根据工程需要建立一个临时机构,一旦工程完工后,项目’xx公司’项目部将随之撤销,有关人员将回各单位,而具体掌握施工情况的主要是二级公司,因此,当总承包撤销后,为使资料保存既能让总公司掌握全面情况又能使施工者责任到人,确定如下分级管理办法:

(1)由’xx公司’档案室管理的资料:

a、工程全部资料分卷目录:此目录中注明所有资料存放处;

b、工程施工图;

c、上级主管单位批复的工程计划任务书、开工执照、承包协议书等;

d、总施组及主要方案;

e、设计变更与洽商;

f、主要事故处理记录;

g、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h、主要荣誉证书及申报表;

i、由总承包直接发包的分包单位竣工资料(指总承包单位以外的社会分包商)。

(2)二级公司存档资料:所在区域全部竣工资料(按规定收集齐全,含竣工图)。

6、应注意的问题

(1)资料人员的定岗,必须在两级项目部的编制中得到明确。特大型工程体量大,涉及面广,施工与设计同步进行,设计滞后的情况经常发生,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催促、管理、下发施工图,是施工阶段技术管理一项突出的工作。同时由于特大型工程体量大,设计变更频频发生,需要总承包方与设计频频接触,对在用版图和变更文件及时归类下发二级公司施工。此外,承包方需要纳入技术资料的有关部室文件,需要及时纳入资料管理序列,这些资料如不及时搜集归类,很可能由于部门的人事调迁,缺乏专人管理,而造成资料的遗失和后期整理资料的麻烦。因此,在两级项目经理部设资料管理员是一件不可忽视的工作。资料管理人员的设置,’xx公司’项目部设一名,各项目经理部各设一名。

(2)重视资料目标设计:由’xx公司’项目部提出资料管理目标,对资料整理过程所有涉及的专业、人员、资料名称、资料来源、资料的发生、资料流程、有关人员的职责、资料运作时间等,通过一个网络表达出来,力争做到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与工程进度基本上保持同步进行。

(3)重视工程洽商的建立。在特大型工程中,设计修改在施工过程中频频发生,这种变更不仅发生在未完项目部位,更多的是发生的即将完成或已经完成的部位,需要通过工程洽商来反映这些返工损失。要全面反映经济损失,首先要指出已完部位现状,施工依据,完成情况,然后再指出依据什么变更通知,进行了哪些返工及施工单位的投入情况,总体返工量,此返工过程必须通知监理或业主参加,必要时应摄像说明,并由参加者签署意见,如果当初的洽商缺乏这些环节或者虽经过这些过程,但未及时办理手续,都难以在结算中得到反映。如果当时忽略了这种记载,那么就将会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技术人员管理制度6

地基与基础施工机械(以下简称桩机)由于体大沉重、装配复杂等特点,多数存放于露天地点;同时,地基基础施工现场自然条件恶劣,桩机设备工作环境很差,在其施工和停放期间面临磨损、锈蚀的多种威胁。为降低机械损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避免施工中发生事故、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必须做好桩机设备保养和施工期间的综合安全管理技术检查工作。

根据各类型桩机施工方法、工艺及地基基础施工项目特点,其综合安全管理技术检查工作主要涉及到机械装配拆缷、施工操作,两个方面的安全管理侧重点各有不同也相互关联。首先应根据厂家提供的设备使用手册,对桩机进行基本管理和保养,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施工安全管理要求标准,建立桩机安全操作管理制度,配置专职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其次,重点了解拟建项目图纸、地质勘察报告、地下管线设施、邻近建筑等资料,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应急预案,坚持施工管理与安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主动接受安全生产、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督管理。

一、桩机装配安全技术检查要点

初步了解施工现场概况,确定设备堆放位置,桩机进场后要检查进场设备配件是否齐全,做好基本准备工作后开始装配,重点对以下部分内容进行检查;

1、装配前准备工作

(1)认真研究、掌握现场基本资料;有作业区周围竖立施工围栏和相关警示牌。

(2)合理确定桩机设备的停放位置

根据现场情况,首先要远离河塘、泥浆坑、高压线、软弱土层、周围建筑物等;按施工组织设计尽量选择在第一根施工的桩位附近堆放停靠。

(3)清理装配现场障碍物、平整场地,必要时铺设垫块或枕木扩大桩机承托面积;大吨位(静力压)桩机停置场地平均地基承载力应不低于35kpa。

)检查设备配件、辅助施工设备是否齐全,如配重、导管、砼搅拌机、灰(泥)浆泵、电焊机、检测仪器等,施工前应按其相应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进行检查,其安放位置应方便施工管理。

(5)合理安排电气控制线路铺设位置和方向,尽量缩短桩机与配电(箱)柜之间的距离,减少线路功率损耗。一情况下,作业点(桩位)与电力供应点距离控制在200m内为宜,启动电压降不大于额定电压10%;夜间施工必须配置充足的.、独立敷设线路的照明点位。

(6)非装配人员应远离设备装配现场。

2、机械部件装配检查

根据不同类型桩机特点,按厂家说明书要求顺序装配,注重以下几点检查事项:

(1)主要受力结构杆件及行走机构没有(焊缝)裂纹、扭曲变形、严重锈蚀等情况,如钻孔机导向槽变形影响桩身垂直度,振动类桩机立柱导轨变形影响振动锤滑行等。

(2)杆件、锤箱等各位置(高强)螺栓、法兰、销轴等紧固部(扣)件连接必须可靠紧密。

(3)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磨损严重的配件。

(4)钢丝绳没有断股、严重锈蚀磨损现象,保护油脂涂抺均匀;在吊钩、滑轮等部位应有可靠的防脱钩保险、防钢丝绳跳槽等保护装置;严格执行报废标准,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钢丝绳。

(5)电流(压)表、油压表等控制仪表工作状态良好。

(6)电机、卷扬机等传动部件安全防护罩完好无损。

(7)水油控制阀门、电气按钮开关密封良好、启动自如。

3、传动系统及油路、润滑检查

桩机的传动系统由机械、液压动系统综合组成,完成机械杆件装配后,应重点检查传动系统及其润滑、油路工作及保护状况。

(1)根据厂家使用手册要求,按时、按季、按质更换与传动部件相对应的、适应季节温度要求的机械油、齿轮油、润滑油脂等;

(2)电动机、变(减)速箱、齿轮、卷扬机、液压等传动部件磨损值不得超标且工作正常;

(3)传动部件滑轮、导向装置、转动轴转动自如,油脂涂抺均匀,如液压缸、振动(锤)箱等部位;

(4)检查油路管、接头管夹是否破损、松动、渗油、泄漏、密封件应完好;

(5)液压泵、阀等元件清洁干净、固定牢靠,液压油经过严格过滤,其油粘度、清洁度正常。

4、电气控制线路检查

(1)配置岗位培训合格的专业电工,专人管理桩机施工电气控制系统,严格执行配电安全管理技术标准,经常巡视现场用电箱拒线路和控制开关,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并修复。

(2)桩机设备、辅助施工设备配置各自专用开关配电箱,门锁齐全,实行“一机一闸”制度;

(3)供电线路应满足桩机用电功率、电压要求,电缆线截面必须与桩机用电功率匹配,如dz90振动桩机距离电力变压器100m内,变压器功率应大于200kva,电缆线截面积大于120mmsup>2;

(4)电动机三相接线正确符合电气原理图、绝缘测试值合格(如大于0.5mω),其接线盒内端子接线正确可靠、端子没有松动脱落、绝缘良好;

(5)对电缆线进行外观和内部绝缘、导通实验检查,检查有否破损、内部芯线断裂、芯线之间绝缘测试值必须满足使用手册要求(如大于2mω)等;

(6)电气控制线路宜架空敷设或加设钢管保护等措施,严禁重物碾压、受拉,电器主回路与机体间耐压实验合格;

(7)配电箱内安装符合标准的漏电、隔离、短路、失压、过流等保护装置,电气系统防雷、接零接地线路联接良好,电阻值符合要示(如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8)其他电气部件的绝缘、接触良好,联结牢固、线路通畅、控制电信号反映正确。

二、桩机施工及拆缷安全技术检查要点

装配完毕的桩机设备在施工时,应严格按相关工作流程操作,施工期间也应经常检查、观测其工作状态,并按组织设计确定的桩位顺序进行施工。开工前,技术人员应向全体(机组操作)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技术交底,配置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1、桩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严格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施工,施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岗位。

2、操作人员应熟悉牢记桩机设备功能作用、技术指标、使用条件等内容,操作应准确平缓,严禁超负荷、机械带病及野蛮操作施工。

3、在正式施工前,应对装配完毕的桩机设备及辅助设备进行空负荷联合试运转查看,看各部件(位)动作是否正确平稳,无异常响声,控制仪表反映是否灵敏,电气线路工作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修复。

4、对施工可能造成邻近房屋开裂、管线断裂、漏水漏气、路基下沉等不良情况,应事先制定应急抢险方案,报建设、监理单位备案。

5、加强现场周边建筑物的安全监测工作,定时做好书面沉降观测记录;在边桩、角桩等特殊桩位施工时,注意对附近建筑物的不良影响;对静压、沉管等施工可考虑开挖地面防震槽、预先钻孔等措施减少挤土效应影响;

6、桩位间移动时,不宜压在已经完工的桩(顶)位上,应远离其他施工机械,与高压线保持桩机安全距离(如6m以上);行走中保持设备垂直平稳,必要时铺垫枕木、填平坑凹地面、换填软弱土层、加设临时固定绳锁、清理行走线路上的障碍物等;机架较高的振动类、搅拌类桩机移动时,必须采取防止倾覆的应急措施。

为保持设备平稳、保护液压系统不受冲击破坏,液压系统不能满行程操作。

7、遇地层阻力较大时,注意观察电流值指标或减慢沉桩(成孔)速度,或停机处理后再施工,避免电动机超功率工作烧毁保险丝或电机;遇地层阻力突然降低时(如洞穴),应停机待查。

8、施工中发现异常响声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施工及检修时,打桩锤下、起吊机下严禁站人;已经完工的桩孔应加警示标志,必要时(大孔径桩)加盖板防止人员坠落。

9、遇雷雨、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必须采取加设缆风绳、放倒机架等措施停稳桩机、关闭电气控制开关,防止倾覆。

10、施工中遇停电、操作失控等紧急情况,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设备倒塌并及时切断电源开关;休息或作业结束时应停稳桩机,落下桩锤,切断电源。

11、密切关注电动机、液压油缸、轴承等重要部位的温度变化。

12、冬季施工注意设备关联部位防冻保护措施,如水泵及时放水、采用耐低温保护油(如120号齿轮油、46号抗磨液压油)等

13、夏季施工注意设备关联部位高温保护措施,如电气线路、轴承、电动机、采用耐高温保护油如(90号齿轮油、68号抗磨液压油)等;

14、桩机施工有几种常见的机械动作如吊桩(钢筋笼)、起吊锤、回转、行走、沉孔、压桩等,不宜同时进行2种及以上的机械动作。

15、大修完或新购买的桩机第一次施工时,在其走(磨)合期内应逐渐平衡加载,禁止满负荷运转;为保护设备,在走(磨)合期满后,也不宜满负荷运转。

16、对基坑支护、建筑物移位等综合性较强的复杂地基基础施工项目,必须按国家技术规定进行工程项目安全防护验算,报请当地主管部门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同时,还应配合其验算审定的结论开展桩机设备及施工的综合安全管理技术检查工作。

17、退场拆缷检查

完成施工任务的桩机设备,多数类型设备需在退场前进行拆缷以便分部转运,为此应做好以下几点准备工作:

(1)平整场地、清理障碍物,便于拖动车辆安全进出、起吊设备顺利停靠;

(2)清洗、保养桩机设备,将其移到便于拆缷拖运的位置停稳,切断电源,准备拆缷工具、起吊设备、拖运车辆;

(3)按厂家提供的设备使用手册规定顺序,制定拆缷具体步骤;

(4)做好拆缷人员安全防护交底工作,无关人员应远离拆缷现场。

(5)拆缷、吊运中应注意保护桩机设备中的重要部件,严禁野蛮操作损坏设备。

技术人员管理制度7

1施工技术责任制度

为把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科学地组织起来,在项目部建立强有力的技术管理指挥系统,明确各级技术人员的职责,加强技术管理,特制定施工技术责任制度。

项目经理部建立三级技术责任制,实行技术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项目经理部设项目总工程师

专业分公司(施工工地)设专责工程师

班(组)设技术员

各级技术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政策、法令和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熟悉和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广大技术人员做好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各级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责:

总工程师的技术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部技术工作负全部责任。

负责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主持技术会议,审定重要的技术结论,签署技术文件。

领导和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审查年、月施工计划,审查施工技术供应计划。

对施工质量在技术全面负责。

参加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对安全工作要在技术上负责,审批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

负责技术革新工作,审定技术上的重大合理化建议。

参加审定项目部的培训计划。

专业分公司(施工工地)专责工程师的技术职责

全面负责分公司的技术工作,决定工程范围内重要技术问题。

组织分公司专业施工图纸会审工作,组织编制并审查施工组织专业设计、重要施工技术措施,组织技术交底工作。

做好分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工作,主持分公司级的质量检查验收,参加重要工序验收。

做好分公司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组织编制并审定安全技术措施。

参加主持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

参加月、周施工计划的编制、审定工作。

组织编制并审定施工技术总结,组织建立施工技术档案。

班(组)负责技术员的技术职责

全面负责本班组的技术工作。

组织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的学习,参加施工图纸会审,编制施工技术措施,主持技术交底。

编制施工组织专业设计,编制施工预算。

处理设计变岗和材料代用问题。

深入现场指挥施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技术问题。

编制班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协助填写技术报告。

主持本班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查验收工作,整理汇总施工技术记录,提出竣工移交技术资料。

协助班长编制月、周施工计划。

2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工程施工总的指导性文件,是提高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技术水平的重要手段。工程开工前,依据有关合同等文件,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结合具体的人、机、材、资金以及现场的具体情况,编制出符合工程实际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主要依据:

工程初步设计;

《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

合同和相关的技术文件和标准;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自然状况,需说明地理位置、水文气象、工程地质等,设计概况及设计特点;

主要工程项目和施工综合进度安排;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力能供应系统布置图;

施工组织机械设置及劳动力计划;

主要施工方案选择和重要技术措施编制;

施工技术及物资供应计划;

主要施工图交付进度;

主要设备交付进度;

施工机具配备计划;

主要材料供应计划;

生产和生活临建安排;

保证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

降低成本,推广技术革新项目等技术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管理:

编制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施工技术部组织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项目部工程科负责发放、保存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竣工后,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写施工总结。

3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制度

每个专业施工前,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文件,由项目经理部专业分公司专责工程师组织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专业设计,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具体内容具体化。在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工程特点明确各个分项施工技术措施的编制目录。

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及内容符合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编制后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科组织审核,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科发放、保存。

4施工图纸管理及会签制度

施工图纸是施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为使施工人员充分领会设计意图、熟悉设计内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到正确有效的施工图纸,确保工程质量,避免返工浪费,特制定施工图纸管理制度和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4.1施工图纸管理制度

工程科资料室负责施工图纸的接收与登记,填写《图纸接收登记表》;

资料员填写《图纸发放审批单》,工程科科长批准发放范围;

资料员对施工图纸盖’受控’标识,按《图纸发放审批单》办理发放手续,并填写《图纸发放记录单》;

收到新版施工图纸后,资料室负责重新办理发放手续,并收回旧版图纸按作废图纸封存,或盖’仅供参考’标识供施工人员参考使用。

资料室负责施工图纸的借阅,并填写《图纸借阅登记表》。

4.2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内部会审:

项目开工前,工程科组织各专业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必要时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参加,以确保图纸的适宜性和操作性。会审发现的问题填写《图纸会审记录》,由工程科负责联系设计单位处理。

综合会审:

一般由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各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参加,会审中发现的问题应在会议上协商决定,由设计单位统一提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会审记录及设计变更通知单,由工程科存档并下发。

图纸会审的重点:

施工图纸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措施是否相适应。

图纸表达深度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各专业之间设计是否协调;如设备外型尺寸与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施工图之间和总分图之间、总分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能否满足生产运行安全经济的要求和检修作业的合理需要。

工程科负责《图纸会审记录》的存档与发放。

5施工技术措施的编审制度

各专业分公司工程技术人员依据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要求,负责编写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班组施工人员必须按施工技术措施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原则和要求

以分项工程为单位进行编制,也可根据工程量、工期及施工的具体情况,适当确定编制范围,编制的格式按《施工过程控制程序》中规定的施工技术措施有关要求执行。

施工技术措施要求微机打字,图表清晰明确,不允许有涂抹修改痕迹。打印纸张采用a4纸,装订时为正文左侧垂直装订。

施工技术措施包括的主要内容:

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施工技术措施的编制依据和相关文件;

该项作业进度、劳动力安排;

作业准备工作及条件:

技术交底要具备;

作业机械、工具、仪器、仪表要求;

作业材料,半成品质量要求。

施工方法步骤及作业程序;

作业的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关键检查项目,隐蔽工程及停工待检点的确定;

作业质量要点,质量保证及

措施;

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文明施工要求;

施工技术措施交底记录。

施工技术措施审批:

施工技术措施由施工工地专责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部工程科、质量保证科、安全监察科参与审核相关内容。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施工技术措施发放、保存:

经批准后的施工技术措施,由编制技术员负责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参加该项目的施工工人员接收交底签字。

有施工人员接受交底签字的.施工技术措施,由工程科资料室负责编号、复印、发放。发放范围:专业分公司、工程科、质量保证科、安全监察科、项目总工。

发放到各单位(部门)的施工技术措施,各单位负责保存。工程科资料室负责保存一份。保存期3年。

6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为使施工人员了解工程规模、建设意义、工程特点,明确施工任务、特殊的操作方法、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的节约措施等,做到心中有底。

6.1技术交底责任

技术交底工作由各专业分公司、施工班组技术员或专责工程师组织。重大和关键工程项目必要时可请项目部总工程师参加,由班(组)技术员交底。项目经理部工程科专责工程师、各分公司专责工程师负责督促检查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情况。

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办法。有必要更改时应取得交底人同意。项目经理部工程科发现施工人员不按交底要求施工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时应即劝止;劝止无效时有权停止其施工,同时上报项目经理处理,并对违反技术交底制度施工者进行处理。

发生质量、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员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事故由施工负责人或施工人员负责;属于违反施工人员应知应会要求者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

6.2技术交底要求

施工技术交底是施工工序中首要环节,必须坚持执行。未经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技术交底要具备科学性、针对性。

技术交底要具备可操作性:具体性,全面性,实用性。

施工技术措施实施前,由施工技术措施编制人或专业分公司专责工程师组织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技术交底。重要工程项目进行交底时,可请有关部门及上级技术负责人参加,交底执行签字制度。

6.3技术交底内容

在工程开工前,依据设计文件、设备说明书、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措施等资料制定技术交底提纲,进行交底。内容一般包括:

工程内容和施工范围;

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

总平面布置、力能供应;

综合进度和配合要求;

主要质量标准和保证质量的主要措施;

施工顺序和主要施工方案;

保证施工安全的主要措施;

主要物资供应要求;

采用的重大技术革新项目及科研项目;

增产节约的计划指标和主要措施;

其它施工注意事项。

按照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交底,内容一般包括:

工程范围和施工进度要求;

主要操作方法和安全质量措施;

主要设计变更的设备、材料代用情况;

重要施工图纸的解释。

质量评级办法和标准;

增产节约指标和措施;

应做好的技术记录内容及分工:

其它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

班(组)技术交底

按施工项目并依据工程任务单及以上交底的有关要求拟订提纲,进行交底。内容一般包括:

工地交底中有关要求;

操作方法和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

技术检验和检查验收要求;

施工图纸的解释;

设计变更、设备材料代用情况;

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措施;

工艺质量标准和评定办法;

增产节约内容的要求;

技术记录内容和要求:

其它施工注意事项。

进行各级技术交底时都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弄清交底内容。要发扬民主,使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加以归纳集中,对交底内容作必要的补充修改,使其更加完善。涉及已经批准的方案计划的变动,应按有关制度报请上级批准。

7技术检验制度

技术检验是用科学的方法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的重要环节。必须以高度的负责精神和科学的态度,认真做好技术检验工作。

技术检验的主要内容是对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安装设备、电工仪表、施工用精密量具仪器等进行检查试验监督,防止错用、乱用和随意降低标准。检验项目和标准应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有关专业标准和技术规定、制造厂家技术条件及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技术检验实施规定

质量保证科是检查督促技术检验制度贯彻执行的主管部门,应及时处理检验中发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应请项目总工程师处理。

项目部按照工程需要建立和健全试验机构,充实和培训试验人员。现场试验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及时准确地鉴定有关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等的质量,为施工提供科学的依据。发现问题应立即向质量保证科或有关单位报告,及时研究处理。

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应按规定随货提供出厂合格证件。证件由供应科向厂家或物资调出单位索取(可以是抄件)。出厂证件和现场检验报告都应交质量保证科审核。

原材料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使用前应由供应科委托试验单位进行检验:

出厂证件无法取得;

证件中试验数据不全、无法判断其性质时;

原证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限已经超过时;

对原件内容或可靠性有怀疑时;

为防止差错而进行必要的复查或抽查。

施工用精密仪器、检测试验设备、精密工器具,均应有出厂合格证件。使用部门应制订操作规程,指定专人使用保管,并定期进行校验。

安装设备应按规定随设备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书和零部件清单。如无上述资料时,应由供应科索取。

设备开箱检验由供应科主持,施工人员、施工技术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参加,必要时通知质量保证科、监理和保卫部门参加。检验内容是:核对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数是否符合供货要求,图纸资料是否齐全,外观察看有无损坏等。检验后做出记录,对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国外进口设备的检验按定货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自行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机电设备和原材料由加工单位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和有关质量标准做出厂检验,签发合格证,在交货时一并提交。不合格不准出厂。工地自行加工的零件按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对外委托加工的成品的验收检验由委托单位负责。试验部门提交委托部门转交质量保证科汇集整理,列入工程移交资料。

8技术培训及考核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队伍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必须经常性地进行技术培训工作。

技术培训要求:

技术培训工作应当坚持思想教育与技术、业务培训相结合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

每个施工人员要积极学政治、学技术、苦练基本功,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的规定要求,并不断提高。

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公司副经理主管培训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的日常工作。

每个专业分公司由一名领导人负责培训工作,并设置专职或兼职培训工作人员处理分公司培训日常工作。

班组的培训工作由班长负责。

人力资源部的职责:

指定培训工作全面规划,编制培训计划,总结经验,指导并督促工地做好培训工作;

组织在职人员(包括行政领导人、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学习规程、制度和技术业务;组织工人进行岗位练兵,举行定期技术考核;

举办业余的专业训练班的技术讲座;

公司有关部门安排外单位和本单位派出人员的学习;

定期召开部部门、班组培训工作会议,组织经验交流,提高培训工作的水平;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业余教育工作。

专业分公司(施工工地)培训工作人员的职责:

编制分公司培训计划,编写培训工作总结;经常收集反映班组意见,掌握培训动态;

指导班组开展技术培训工作,定期交流经验;

组织分公司内部的规程学习和考试;

组织分

公司主要工种和特殊工种的技术考核;

组织举办分公司的专业培训和技术讲座。

班长对培训工作的职责:

结合实际,开展好技术业务学习活动;

组织实现本班培训计划,安排好小组和个人的学习目标和学习内容;

组织签订新学员学习合同,检查合同执行情况,主持新工人独立操作之前的技术水平鉴定。

技术培训工作的管理:

职工培训计划应当从职工队伍的实际水平出发,按照公司任务的需要制定,可分为:

新工人进厂的培训;

大、中专业生的实习培训;

特种工种的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岗位培训、再学习的培训;

干部、技术人员、工人的岗位练兵、短期学习班、定期轮训班;

班组长和专业人员的培训。

人力资源部在每年年末提出下一年的职工培训计划,报上级审查备案,组织实施并下达专业分公司执行。

技术业务培训除采用一般常用的讲课、自学、答疑、考试、操作练习等方法外,还可以广泛发动群众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如技术问答、考问讲解、操作表演、基本功比赛、互教互学等,以提高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

新工人和专业特殊工种,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上岗操作。干部、技术人员,业务人员、工人都要定期进行技术业务考核,作为业务晋级的安排工作的依据。

技术人员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生产管理,建立最佳的生产秩序,使生产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达到产品质量佳、消耗低、效益好的目的,确保公司的生产活动持续、稳定、可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生产管理,即从计划安排、原料进厂、生产过程到成品出库的生产全过程。

第三条制造管理部是负责全公司生产管理的职能机构。公司生产管理分两级:一级生产管理为制造管理部,二级生产管理为生产厂。二级生产管理必须服从一级生产管理指令,并建立二级生产管理办法。

第四条生产管理的各环节、各工序必须遵循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总目标,做好各项平衡,使其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紧密配合,组成一个完整有效的生产管理体系。

第二章管理职能

第五条管理职能

1、制造管理部负责公司原燃料采购、物流运输、生产、成品销售和技术质量、能源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总体生产组织、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牵头公司年度、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的制订与实施,负责日常停产检修计划审批。

2、工程部负责公司生产设备与备品配件的计划、采购和管理,负责公司检修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负责公司安全和计量管理。

3、运输部负责码头生产经营管理和公司运输计划的实施,以及本区域的设备和安环管理等。

4、生产厂负责生产区域的生产、技术质量、设备和安环管理等。

第三章生产、能源计划管理

第六条协调公司日常生产,负责公司总体生产、能源计划管理与跟踪实施、牵头制订与实施公司年度和月度生产经营计划、生产厂日常生产配比审批下发以及日常检修计划审核,负责原燃料和能源介质总体平衡工作,负责生产和能源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归档管理工作。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是公司生产的指导性文件,是对公司本年度生产的宏观安排,由制造管理部牵头,运输部、生产厂、财务部等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制订,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下发给全公司各部门实施。

第八条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包括三个月的滚动计划)是公司日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公司生产任务的统筹安排和考核依据。月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公司的年度计划大纲为依据,结合年度大中修安排,由制造管理部负责制订,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下发给全公司各部门实施。

第九条工程部每月20日前将下月“公司大中修计划”(包括三个月的滚动计划)报制造管理部,作为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的`依据;每年11月15日前将下年“公司大中修计划”报制造管理部,作为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的依据。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收到公司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后,要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并制订出本单位的具体运作计划。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计划一般不作调整,当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计划无法执行,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由制造管理部下达更改计划,并通知相关单位执行。

第十二条每星期五上午10时,由制造管理部主持召开生产主办周例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码头部、生产厂、工程部及制造管理部各相关主办参加

第四章生产调度管理

第十三条因目前公司生产流程较短,故只设立一级生产调度机构,即制造管理部值班室,是代表公司主管生产领导组织、调度,指挥公司日常生产。

第十四条制造管理部值班室职责

1、实行四班三倒制,每天24小时监控公司生产动态,根据生产系统最优化、效益(率)最大化原则以及上级领导安排,认真组织、调度、指挥公司生产,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顺行和可控

2、负责当班生产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生产过程突发事件的总体协调、跟踪、管理和汇报工作;

3、及时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和生产安排,并负责检查贯彻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通过与内、外部进行协调,认真搞好当班水、电、气(汽)等能源介质的平衡调度工作,检查掌握大宗原燃材料进货、消耗及库存情况,确保生产连续性;)

5、负责日常计划检修时内部单位之间或内部与外部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并及时跟踪日常检修计划的准备和进展情况。

6、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好“制造管理部值班室交接班本”和“制造管理部值班室记录本”,每日7时前编制好前一天的“生产日报表”。

第十五条运输部和生产厂值班作业长负责本流程的生产组织工作,在组织、指挥本单位日常生产时,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制造管理部值班室汇报。正常情况下,当班生产情况应在下班前30分钟汇报,当日生产情况应在次日3时前汇报。

第五章日常停产检修计划审批管理

第十六条日常停产检修计划审批管理原则

1、日常停产检修计划审批总体原则:辅助从属于主体、相关单位联合、公司效益最大化。

2、日常停产检修,按规范程序进行报批;检修的组织单位要妥善处理好生产与检修之间的协调关系,实现生产运行稳定、有序、可控。

第十七条日常停产检修计划的报批,日常计划停产检修的申报:各单位日常停产检修要有预见性和前瞻性,务必做到事前有计划。

1、各生产单位对提前48小时以上(含48小时)申报的计划检修,审批流程:生产单位工程部制造管理部

生产单位,并由制造管理部传阅其它相关单位。

2、各生产单位对于在48小时内申报的计划检修,审批流程:生产单位制造管理部生产单位,并由制造管理部传阅工程部及相关单位。

3、各生产单位对停产8小时(含8小时)以上的计划检修,要求提前48小时请示;计划停产检修4至8小时(含4小时),要求提前20小时请示;计划停产检修4小时以下,要求提前16小时请示。

4、各生产单位对4小时(含4小时)以上的计划检修用OA形式申报,经制造管理部协调、平衡和批准后,方可进行。

5、各生产单位对4小时以下的计划检修可按规定提前16小时电话请示制造管理部领导,由制造管理部通知当班调度执行。

6、动力能源系统的停产检修计划一律通过OA系统报批。

7、遇到计划停产检修的申报时间在节假日,通过OA系统无法办理,可先向制造管理部领导申请计划停产检修,事后按规定程序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制造管理部值班室对各单位的检修事项进行全程跟踪、协调,对于检修单位提出需协助解决的事宜,应主动积极给予帮助。

第十九条制造管理部或检修单位结合生产运行的实际情况,可对停产检修的起始时间作适当的调整。

第二十条各单位严格按申报时间组织好检修工作,允许超时或缩短检修时间误差10%。

第二十一条检修单位在设备停产和检修具备复产条件时,应在20分钟以内向制造管理部值班室汇报。

第二十二条非计划停产检修的单位,应在20分钟以内向制造管理部值班室汇报。

第二十三条制造管理部值班室在值班记录本中详细记录各单位停产检修的情况,并在每天的早调会上进行汇报。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大、中修的计划准备和实施由工程部负责,制造管理部配合。

第六章采购销售管理

第二十五条负责公司原燃料、生产资财采购,产品销售、库存管理及清盘库工作,原燃料消耗、废弃物控制及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第二十六条面向市场、实时掌握市场原燃料供应和成品需求情况,并定期同内部相关部门和单位交流用户对我公司产品质量的反馈信息及合理化建议。

第七章物流料场管理

第二十七条负责从原料-成品整个运输环节管理、对口码头相关联络工作、与原料、成品运输船队联络、费用结算、业务洽谈等相关工作,负责厂内物流协调、平衡工作,负责与生产辅料运输部门各项业务联络工作

第二十八条负责日常船期、运输计划的制订、下发和组织实施,相关单位收到计划后,严格按计划执行,以利于协调内、外部运输关系,保证物流通畅。

第二十九条根据各业务单位需求安排称量业务、负责编写司磅操作及管理规程、计算机软件的增加、修改、调整、备份管理、司磅数据统计、司磅设备点检作业、编制司磅作业各类设备故障应急、紧急处理预案

第三十条科学管理原料场现有场地,合理堆放原燃料,既有利于原燃料的卸车和转送,也有利于原燃料质量的追溯和转运成本的降低。

第八章技术质量管理

第三十一条由于公司是新投产的生产流程,因此投产前必须建立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在生产理顺并通过外审后,必须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三十二条制造管理部负责公司质量活动的管理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策划的具体实施,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日常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三十三条各部门、生产厂负责职能范围质量活动的策划、实施、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三十四条制造管理部规定各种原燃材料、在制品、最终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并制定各产品的技术要求或技术质量管理办法。各部门、生产厂根据产品标准、技术要求及技术质量管理办法等文件,编制本厂工艺技术及产品质量文件,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

第三十五条制造管理部及各部门对工艺及产品质量文件执行情况进行两级检查监督,当上下工序间出现工艺条件矛盾时,制造管理部应进行工序间的协调。

第三十六条为规范在制品及最终产品质量的判定,技术质量部制定相应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所有在制品、最终产品须按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进行判定及统计。不合格品经批准或按相关文件规定可作改判、降级、让步使用或报废等处置,但需做好记录。

第三十七条制造管理部负责质量检验的管理,组织制订质量检验管理制度,负责外购原(燃)材料、辅助材料、在制品、最终产品的质量检验。

1、检验策划→采购(生产)计划→监视、测量(取制样、理化检测等)→判定→合格品转移和交付、不合格品处置→质量反馈→检验策划

2、各采购(或自产)产品的检验管理部门组织采购(或生产)、使用单位策划检验项目、频次、检验标准或方法。新增采购(或生产)品种或新增、修改检验项目、频次、检验标准或方法,由使用单位向检验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再由检验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单位策划检验项目、频次、检验标准或方法。

3、建立相关的程序(或作业文件)对外购原(燃)材料、辅助材料实施质量控制,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不合格则进行处置(包括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和处置,处置主要包括拒收、降级使用、另外存放或放行等)。

4、产品的使用单位负责提出质量检验项目、频次的需求,并跟踪、反馈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状况。

5、检验和试验状态分待检、待定、检验合格、检验不合格四种进行标识。码头部负责外购原(燃)材料、辅助材料的标识,生产单位负责本工序产品的标识。

第三十八条以工序质量保证产品质量,各生产工序生产前必须建立相关的作业文件(或工艺操作规程)并确保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操作方法,并重点对生产过程的关键工序进行管理,对关键工序必须建立质量控制点实施控制。项目投产前由制造管理部组织相关的技术人员组成确认小组对关键工序进行确认,并对关键工序在安全、设备、工艺方法、人员、文件管理、检测设备及数据、工序衔接、统计技术应用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按要求实施控制。

第三十九条生产过程有关的文件、技术标准、工艺规程、记录、通知、会议纪要等必须处于受控状态,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现行有效。

第九章考核

第四十条生产管理相关考核.

1、年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完成率纳入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考核。

2、对不服从制造管理部值班室统一调度和日常检修安排的单位制订具体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

3、针对物流料场和技术质量制订具体考核方法,另行下发。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颁发之日起执行,试行一年后再根据运行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制造管理部负责解释。

技术人员管理制度9

1、坚决服从分管副总经理的统一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分管领导负责;

2、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3、负责制定公司技术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和完善产品设计、新产品的试制、标准化技术规程、技术情报管理制度,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设备、质量、能源等管理标准及制度;

4、组织和编制公司技术发展规划。编制近期技术提高工作计划,编制长远技术发展和技术措施规划,并组织对计划、规划的拟定、修改、补充、实施等一系列技术组织和管理工作;

5、负责制订和修改技术规程。编制产品的使用、维修和技术安全等有关的技术规定;

6、负责公司新技术引进和产品开发工作的.计划、实施,确保产品品种不断更新和扩大;

7、合理编制技术文件,改善和规范工艺流程;

8、研究和摸索科学的流水作业规律,认真做好各类技术信息和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研究汇总、归档保管工作,为逐步实现公司现代化销售的目标,带给可靠的指导依据;

9、负责制定公司产品的企业统一标准,实现产品的规范化管理;

10、编制公司产品标准,按年度审核、补充、修订定额资料;

11、认真做好技术图张、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负责制定严格的技术资料交接、保管工作制度;

12、及时指导、处理、协调和解决产品出现的技术问题,确保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

13、及时搜集整理国内外产品发展信息,及时把握产品发展趋势;

14、负责编制公司技术开发计划,抓好技术管理人才培养,技术队伍的管理。有计划的推荐引进、培养专业技术人员,搞好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

15、组织技术成果及技术经济效益的评价工作;

16、负责公司技术管理制度制订检查、监督、指导、考核专业管理工作;

17、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8。不迟到,如有不适,请及时请假

技术人员管理制度10

一、总则及范围

为了保持已有工艺技术文件的完整性,使之完全能指导生产,以保证质量和生产正常进行,避免混乱,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技术文件管理。

二、管理业务与分工

1、技术部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及有关技术文件各项管理业务的审批及有关事项的确定。

2、档案保管员:负责技术文件的保管、收发及按本制度进行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技术文件的种类

①法律法规及标准性文件

a、相关的法律法规

b、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及有关管理标准

c、相关的质量标准

②作业类文件

a、图纸及各类工艺规程、工艺卡片、作业指导书;

b、工序质量表及质量控制点一览表

c、产品使用说明书

d、公司内所有设备使用说明书

e、设备使用说明书;

f、各种明细表。

③管理类文件

公司日常制定的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计划及规定等。

2、文件登记

①技术部必须建立【技术文件管理台账】,掌握本厂全部技术文件的情况。其台账至少包括:编号、名称、数量、文件编制时间、发布时间、发放部门及销毁情况。

②文件接收后,档案保管员应及时对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并作记录,每月或者每季度将记录复印件送技术部,技术部根据记录及时掌握本厂技术文件动态。

3、文件的归档及保管

技术文件的保管由档案保管员按档案管理标准进行保管,厂内发行的技术文件,除按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外,尚须对储备待发的文件进行登记保管。

4、技术文件的复制与分发

技术文件的复制打印由技术部提出打印数字,但必须保证分布完毕后有一定储备。技术文件发送时,要备好【技术文件发放/领用表】进行文件名称、编号、日期等内容的登记,接收人员应在登记表上签收。

5、技术文件的借用

1、质量管理类文件的.借用应填写《文件借阅记录登记表》,

2、作业类文件的借阅应开具借条并由技术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6、技术文件的修改与审批

①当某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提出对不合理或者已经落后的技术文件时,由技术部该专业的工程师(或专业的业务负责人)分析确定是否需要修改。

②技术文件确定修改后,由技术部该专业工程师(或专业的业务负责人)填写【设计更改单】。

【设计更改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技术文件名称、编号、或图纸名称、图号;

b、更改理由;

c、会审意见、会审签名;

d、设计、工艺负责人签名;

e、修改内容和修改要求(以图纸和文档形式表现)。

③技术文件的审查与批准

一般性的内容更改只须将填好的【设计更改单】交技术部负责人进行审查和签字批准即可。重大内容的更改与涉及安全、质量、投资等影响面较大的内容更改有技术部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审定,会议通过审定后,由技术部负责人签字后交公司批准。

④档案管理员接到【设计更改单】后,应立即着手工作,更改时,必须把已发出和保存、储备的技术文件一次全部修改完毕以保证技术文件的统一性(图纸更改后的发放除执行发放规定外,应同时将旧图纸收回并登记)。

⑤技术文件的管理应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存档(在登记时应作出标记)。

7、技术文件的回收与销毁

技术部应及时掌握相关国家标准动态,及时更新,过期的应进行回收销毁。当新的技术文件进行分发时,分发人同时应将相应的旧文件进行回收,整理后由技术部决定对其进行归档或销毁。

技术人员管理制度11

一、技术管理

(一)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及执行:

1、编制

(1)对于两万平方米及以上,或二十层及以上,或跨度在21米及以上、或跨度大于15米的桥梁、或造价超过500万元市政、路桥等非房建工程、或列入省市重点工程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特殊建筑(构筑)物等施工项目(以下简称重点工程,其他工程简称一般工程),由公司分管经理负责组织进行项目策划,主任工程师根据策划结果编制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特殊过程的作业指导书。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基坑支护与降水;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等应编制专项方案。

7、临时用水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完成时间

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完成时间;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时间完成:基础工程施工方案在接到施工图纸后15日内且必须在开工前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接到图纸后30日内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专项方案必须在施工前审批完成。

(3)数量:一般为六份。

2、审批

(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项目经理负责组织主任工程师、施工员、技术员、材料员及劳务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等进行讨论修正。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接到施工图纸后22日内报公司技术质量处。由公司技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组织会签。施工组织设计申报时在封皮上必须有项目经理、项目主任工程师和编制人签字,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表》。重点工程项目(两万平方米及以上、或二十层及以上、或跨度在21米及以上、或跨度大于15米的桥梁、或造价超过500万元市政、路桥等非房建工程、或列入省市重点工程及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的特殊建筑(构筑)物等施工项目简称重点工程,其它工程简称一般工程),必须在接到施工图纸30日内,把经过公司技术经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通过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的审批。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

(2)经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或集团公司技术部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报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审批盖章。

(3)审批好的施工组织设计(带审阅记录)、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报技术质量处一份,项目部保留一份存档。

3、执行

(1)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2)工程施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主任工程师、施工员、技术员、材料员及劳务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等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组织培训学习及交底,并做好记录。

(3)工程施工期间,若需修改施工方案,应书面将修改原因及修改内容,报分公司技术经理或集团公司技术部审批并签字认可后,方准按修改后的施工方案施工。有关变更资料作为施工技术资料按《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整理归档。

(4)项目主任工程师有权利和责任监督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到分公司技术质量处。

(5)分公司技术质量处将不定期到工地检查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

(6)审批后的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报给工程管理处和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监督实施

(二)技术交底制度

1、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按《技术交底管理规定》(qg/yj2905—20xx)中的内容交底,且要满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操作规程、工艺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安全规范及设计、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2、整个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特殊的隐蔽工程、易发生质量事故的工程部位、在施工前必须认真做好技术安全交底。

3、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由项目技术员编制,经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交底,并由主任工程师、交底人、接收人签字。

4、所有技术交底记录都要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5、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和分部分项工程交底。

(1)设计交底:要求在开工前进行,一般情况下与图纸会审同时进行,由建设、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签字并盖公章。

(2)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在开工前进行,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主任工程师向施工管理人员交底,内容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由交接人签字。

(3)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在分部分项施工前进行。由技术员向施工作业队长、施工员、劳务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作业班组长交底。内容包括:该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要求、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检验批的划分、质量检验标准、成品保护、安全措施、协作关系等,由主任工程师、技术员、劳务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及作业班组长签字。

(三)关键项目及施工部位的控制

1、图纸会审

(1)项目部接到图纸后,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图纸,并参与图纸会审,主任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在学习图纸中发现的问题,并主持图纸会审,形成图纸会审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要求签字、盖章齐全;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应在工程开工前得到解决。

(2)图纸会审技术质量处参加,由项目主任工程师在图纸会审前2天通知技术质量处。

(3)对工程中的特殊过程要编写作业指导书,审批方式同施工组织设计。

2、垂直运输设备基础

(1)垂直运输设备基础施工前,由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和设备租赁公司技术负责人一起确定基础位置,并制定基础施工方案。

(2)对于特殊工程,如基础较深、地质情况复杂等,应根据塔基需承受的载荷和地质情况对塔吊基础进行设计,并将设计与施工方案按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审批后,方可施工。

(3)塔吊附着杆需加长或附着点结构改变时,由租用单位设计计算,画出图样,经公司技术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制作实施。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质量处将根据现场质量检查情况,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及其它技术措施,项目部负责这些措施的`实施。

(5)混凝土浇筑施工要求项目部安排相应的管理人员跟班作业,跟班作业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如实记录当班混凝土搅拌、配合比、运输、浇筑、钢筋位置是否移动、模板支撑等情况,以备检查;技术质量处将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监视和测量装置

1、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执行公司q—s—e/yj2817—20xx“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2、塔落度筒、试模、游标卡尺

需要进行购置时由项目部自行购买,发票经项目部经理、分公司计量员、经理签字后进行报销,一次性进入工程成本。计量员建立台帐,以便于掌握分公司拥有的数量和分布情况。项目部解体时,经将台帐登记的计量器具总数交回至分公司计量员处。根据损耗程度,经双方确认,价值充减工程成本。若有丢失,按照购买价值从项目管理人员应付工资中扣除。此类计量器具由项目部自行校准,做好记录。分公司计量员负责监督检查。

3、磅秤

项目部提出需求计划,经材料设备处、生产经理签字后到仓库租用。需要购买时,由仓库提出采购计划、材料设备处负责购买,发票经材料设备处、生产经理、经理签字报销。

4、经纬仪、水准仪

由分公司统一管理,项目部需用时,必须到分公司技术质量处办理租赁手续。需要购买时,由技术质量处提出采购计划,经技术经理、经理批准,技术质量处负责购买。今后购买水准仪必须购买手动调平的水准仪,以保证测量精度。经纬仪、水准仪的检定由技术质量处负责。对整体分包工程使用的经纬仪、水准仪,分包单位必须提供有效检定证书原件,经技术质量处核准后,留复印件存档,原件返还分包单位。对不能提供有效检定证书原件的经纬仪和水准仪严禁在工程中使用,对擅自使用的一经发现,每次对使用单位罚款1000.00元,并由使用单位对造成的测量偏差负全责。

5、其他计量器具,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6、租赁费用的计算

仪器名称

租赁(天、元)

租赁费(月、元)

备注

经纬仪

25

700

激光

经纬仪

22

600

电子

经纬仪

15

300

光学

垂准仪

22

600

激光

水准仪

3

80

磅秤

2

40

7、项目部在使用计量器具期间,应爱惜和正常使用,尤其经纬仪、水准仪属精密仪器,发生损坏,由技术质量处负责鉴定,对人为或非正常损坏,由使用单位承担维修费用。

8、管理和使用计量器具的部门和项目部,应按照体系文件的要求,建好各项记录,保存好相关证件。

9、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要妥善保管,以防丢失、损坏。

(五)规范、标准的管理

1、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包括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实施的各种技术操作规程、施工规范、工艺标准、检验和试验评定标准、标准图集及其他技术书籍。

2、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的购置和发放工作由公司技术质量处负责。

3、发放规范、标准要办理登记手续并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收文部门要有收文记录。

4、分公司技术质量处每年年初转发集团公司制定的有效性技术资料清单,并加盖“受控”标记。

5、遇到人事变动情况时,调出的人员应及时将手中的文件交回,否则不予办理调出手续。

(六)技术资料的管理

1、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按照《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及《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20xx)的要求进行整理;施工技术质量资料必须采用计算机打印,签字栏必须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整理完毕的施工技术资料,必须按《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释疑及样表》中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组卷总目录的顺序装订成册,外观整齐、美观,封皮格式按《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中的资料封皮格式增加第几卷,每卷内必须有卷内目录;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必须不延误工程的竣工验收;公司内部存档的档案盒一律采用质量好的硬纸盒(烟台市档案局监制),档案盒上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填写以下内容:档号(按交卷年度);案卷题名(工程名称,侧面要竖写);编制单位(分公司名称);编制日期(编制完资料的日期);保管期限(根据工程要求填写);密级(根据工程要求填写);共几卷、第几卷(填写在卷盒侧面的案卷题名竖写工程名称的右边)。

2、施工技术资料的检查:由项目部主任工程师每月在公司抽查前进行内部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做记录,对自查查出的问题必须在三天内整改完,对无法整改的要注明原因。公司一般在每月20日开始进行抽查,抽查时首先检查自查记录。竣工资料要求各项目部在工程竣工时指定专人负责竣工资料整理,并同质检站质检员联系,把所有备案资料(包括建设单位和质检站的资料)缺少部分及时反馈给技术质量处和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要积极协调各责任单位,把缺少的资料及时整理好。

3、施工技术资料的存档:在施工过程中,按集团公司2821程序文件5。6中规定的存档资料(竣工验收证明书、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报告、主体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竣工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地基与基础质量检查表、主体工程质量检查表、竣工工程质量检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工程竣工报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及时报送两份原件给技术质量处。在工程竣工过程中,必须按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整理竣工资料,及时将竣工资料交技术质量处审查,报总部质量部核查,经质量部核查后的资料移交总部技术管理部存档。

4、工程资料盖章规定

以下技术资料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企业法人代表在相应位置栏签章:

(1)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鲁jj—002)、

(2)工程竣工报告(鲁jj—007)、

(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鲁jj—075)、

(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报告、主体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竣工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表、主体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表、竣工工程质量检查表由技术质量处处长签字,质量部盖章。

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由项目经理签字,集团公司盖章;工程保修书必须盖集团公司公章。

竣工报告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的盖章执行集团公司烟建[20xx]57号文。

其它到集团公司盖章的必须经技术质量处处长审查后,开具签章联系函后,项目部到集团公司盖章。

二、工程质量管理

为了认真贯彻《建筑法》、《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验收规范、省市有关文件和《施工项目管理规程》等规定,促进施工项目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创建精品工程,全面完成年度工程各项指标,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1、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各级质量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2、分公司经理对分公司的工程质量负责,技术副总经理对分公司技术管理具体负责。

3、技术质量处在分公司经理、技术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分公司质量管理与检查工作,并对分公司质量指标负责。

4、项目部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工程质量目标负责;主任工程师应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全面负责并对其所在的项目部经理负责;专职质量检查员应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负责,并对其所在的项目部经理负责。建立一个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检查员为一体的现场质量管理体系,责权利到位,各负其责。

(二)质量例会制度

质量例会是信息交流的主要手段。为此建立如下例会制度:

项目部应每天召开碰头会,由项目经理主持,总结公布当天施工内容的质量检查情况,使施工中出现的或潜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对形成的不合格品及时进行评审处置,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分公司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技术质量例会,分公司技术经理主持传达上级质量管理信息,学习新知识、新规范、总结当前分公司的质量情况,提出下一步的质量工作重点,由技术质量处做好会议记录。

(三)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1、三检及交接检制度

工程质量验收首先是班组在施工过程中的自我检查,即自检,将有关质量要求及误差控制在规定的限值内。自检主要是在班组范围内进行,由承担检验批,分项工程的班组参加。在施工过程中或完成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自检的最低标准是:属于班组责任范围的主控项目均达到规范要求,一般项目不低于80%符合规范要求;超标项目不得超过规定值的150%,否则追究班组责任。

互检是班组之间的相互检查,其最低标准同自检。

专检由专(兼)职质检员组织,对检验批、分项进行检查评定,并对评定结果负责。

交接检在上下两道工序、检验批、分项或分部之间进行,由下道对上道进行检验,检验的内容主要是上道可能影响下道质量的因素,如模板的油污污染钢筋,架管的间距使模板不稳固、砌体、模板的超标增加抹灰厚度,钢筋缺少垫块,增加砼保护层厚度等等。

交接检的目的:为下一道工序创造合格的工作条件;保证下一道工序的质量;防止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损坏;分清质量责任和成品保护。

2、混凝土结构标识:由工程专职质检员按《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文件20xx—9号文》的要求进行现场标识,并将测量结果如实填写在检验批验收记录上。专职质检员对测量结果的精度负责。

3、原材料试化验必须严格按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手册的规定执行。主任工程师对工程使用的各种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建筑工程检验项目等,要及时认真地按规定要求取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

4、送样过程:由项目主任工程师开出委托书,提前一天通知技术质量处送样员,在委托书要求的时间内,会同现场工程主任工程师、监理公司见证员同时取样,并在委托书上签字盖章,由送样员将委托书及试样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检测完后,送样员要及时把报告及委托书转交给工程主任工程师。在没取得材料试验报告之前,严禁工程项目部使用或抢前施工。

5、隐蔽工程报验制度:

(1)各级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在施工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文件规定,严格按图施工,按工艺标准施工。单位工程主任工程师、质检员在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之前,要对操作班组进行技术质量书面交底,进行质量预控,施工过程中搞好事中控制,负责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保证工程各工序的质量。

(2)对地基、基础钢筋、主体工程(一、屋面层、中间层抽查)钢筋和模板支设工程、屋面卫生间防水层、装饰工程样板间、水电安装隐蔽试验(排水:隐蔽灌水、管道通水、管道通球试验;给水、采暖:管道隐蔽和管道水汽压、管道系统水汽压试验;卫生间:地面存水、器具蓄水试验;消防喷淋管道水汽压试验;电气:避雷接地隐蔽)等分项工程必须提前一天按工程监视和测量程序填写工程监视和测量报验记录报技术质量处验收。未经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隐蔽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谁下令施工,谁承担全部后果责任。

(3)对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竣工工程面积在10000m2以上的工程,技术资料经技术质量处审核后,报集团公司质量部检查,并同时向集团公司质量部报工程监视和测量程序填写工程监视和测量报验记录。

(4)须经设计、监理、质监站签字的隐蔽验收项目,由项目部组织实施,技术质量处参加。

(5)现场搅拌的砼、砂浆必须按照配合比进行施工,现场必须挂配比牌,配备计量器具,水泥、沙、石子、外加剂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格控制沙的含泥量和石子级配,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应及时清除场外。砼施工完成后,应做好养护。砼模板拆卸时间必须按同期同条件养护试块的试压结果而定,达到规范要求的强度,经主任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才允许施工,否则按造成质量事故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6)样板间(样板活)报验制度:严格执行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实行样板工程开路制度,以项目经理为主,主任工程师、施工员、专职质量检查员配合,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规范要求、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合理安排施工。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按标准先做出样板墙、样板间等每个分项的样板,在自检达到要求后,填写工程监视和测量报验记录,经技术质量处检查、监理公司或监督单位检查通过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四)基础、主体分部、竣工工程报验规定

(1)基础、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结束,由项目部经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验收标准进行自检,质量达到验收标准,技术质量资料经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审查合格签字后,将工程资料报技术质量处,在对工程技术质量资料和施工质量检查合格签字盖章后,项目部负责转给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代表签字确认。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负责报质监站联系工程验收,技术经理、技术质量处负责人、项目部参加验收。技术质量资料、验收表由项目部主任工程师负责取回。

(2)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结束达到验收条件后,项目部经理组织进行自检,在施工质量达到验收标准,技术、质量资料自审合格后,报技术质量处。在技术质量处对工程质量、资料检查达到质量目标后,由项目部填写有关资料,报送监理单位审查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经建设单位代表签字确认,由业主联系质监站、各责任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由项目部负责取回存档。

(五)住宅工程分户验收

按照《烟台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由项目经理负责实施,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六)工程回访

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保修约定范围对用户进行回访。回访时间为交付业主半年后第一个月,在回访中,对用户提出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属于施工质量的问题,要无条件返修处理。对用户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要耐心解释,并尽最大可能帮助解决。对用户进行回访时,请建设单位(住宅工程请用户)在工程质量回访记录上签署意见。建设单位或用户签字的工程质量回访记录复印件,由项目部报技术质量处存档,工程质量证书备案证书由项目部负责取回,做为年终考核各项目部完成年度质量指标情况的依据。

(七)质量与经济挂钩

日常检查:质量处日常根据施工进度到施工现场巡检,发现问题、隐患以检查记录形式反馈给项目部和劳务分包方,由项目部督促劳务分包方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质量处对一个工程相同的问题、隐患开出两份检查记录的,对项目部和劳务分包方按照《质量管理考核内容和奖罚标》进行罚款;对一个工程相同的问题、隐患开出三份检查记录的,质量处将出具《暂停付款通知》并附上检查记录复印件,由财务暂停该劳务分包方的工程款支付;直至质量处开出的检查记录得到完全整改后,在向财务出具《继续复款通知》,由财务在继续支付该劳务分包方的工程款。

技术人员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贴息资金管理,发挥技术改造贴息资金的宏观导向和激励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结合全区技术改造实际,特制定《××区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贴息的目的,是鼓励企业围绕品种、质量、效益进行技术改造,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的贴息资金是指财政补贴给企业技术改造贷款项目的`资金。

二、贴息资金安排的原则

第四条区贴息资金主要安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市重点技术改造贴息导向目录,经国家、省、市批准或备案,并列入国家、省或市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根据择优扶强原则,重点支持产品技术含量高、带动性强、对本区经济和产业升级作用大的项目;优先安排省或市、区重点企业、成长型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安排经济效益好、经营者素质高、有良好信誉的利税大户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

第五条坚持向省、市两级开发园区倾斜的原则。

第六条符合上述原则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使用经核准的银行贷款,可以向区申请贴息。

三、贴息条件

第七条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可以申请区贴息:

(一)企业在区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并且其税收入区库;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经区经济贸易局登记备案;

(三)项目被列入市级以上技改项目、技术创新项目等贴息计划。

四、贴息的申请程序

第八条凡需申请贴息的项目均应逐级申报有关项目可行性报告,并经有关部门备案。项目被列入省、市贴息计划后,需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在办理省、市贴息的同时申报区配套贴息。

第九条凡符合贴息条件的项目,由有关单位按企业隶属关系向区经济贸易局、区财政局申报贴息。具体程序如下:

(一)企业于每年10月份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技改项目贴息申请表》一式三份(街办的项目由所在街办签署意见),《项目登记备案通知书》复印件、银行贷款进帐单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各二份;

(二)由区经济贸易局会同区财政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后,并对照条件和标准提出贴息的初步方案,经集体讨论后确定贴息方案;

(三)方案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四)区经济贸易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布计划;

(五)由区财政局拨付项目贴息资金。

五、附则

第十条承担贷款贴息项目的单位要认真贯彻责任制,专人负责,确保项目顺利开展,按时竣工。列入年度贴息计划的项目,应在贴息计划下达之日起1年内办理贴息资金的申领手续,逾期取消贴息资格。

第十一条各开发区、街道经贸局和经管办要严格按本办法组织有关企业申报贴息计划,并按要求办理贴息资金的拨付手续,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项用于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并向区经贸局报告项目的执行情况。如在项目申报、实施和办理有关拨付手续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截留占用资金行为的,将取消该项目贴息资格,并追究当事者责任。

技术人员管理制度13

为了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20xx-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中办发〔20xx〕18号)精神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57号),特制定《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即以学分为计量单位,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折算成学分,以实名制形式和学分累计的方式进行登记。

第二条纳入学分制管理的继续教育活动,是指接受各种面授培训(含境外),参加学术会议,参与科研项目,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发表论文,出版论著,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课程进修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网络课程的培训。

第三条学分制管理对象为我市各级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中,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的人员。

第四条学分制管理实行市直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县(市)分工负责,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体制。

第五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主管全市学分制管理工作;市城乡建委、经信委、教育、卫生、财政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的学分制管理工作;各区、县(市)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本地区的学分制管理工作。

第六条受市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委托,杭州市继续教育协会承担全市学分制管理日常工作。各区、县(市)学分制管理日常工作可委托当地继续教育协会承担。

第二章学分设置

第七条继续教育学分原则上按参训学时设置分值,由必修课学分和选修课学分组成。

第八条必修课是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修习的课程,如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等;选修课是旨在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自身综合素质的课程,如人文素养类科目等。

第九条专业技术人员每人平均每年须完成培训学分不少于72分,其中必修课学分不少于48分。同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周期内可累计计算学分。

第十条学分折算

(一)接受面授培训每小时设定为1学时,1天设定为6学时,每个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二)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学历(学位)教育和课程进修,每年折算必修课学分72分;非专业相关的学历(学位)教育和课程进修,每年折算选修课学分24分。

(三)参加境外培训15天以内的,折算必修课学分48分;15天以上的折算必修课学分48分、选修课学分24分;30天以上的折算必修课学分96分、选修课学分48分;60天以上的折算必修课学分144分、选修课学分72分;3个月以上的折算必修课学分360分。

(四)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每年每个合格科目折算必修课学分36分。

(五)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每个模块折算选修课学分6分;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折算为选修课学分24分。

(六)参加学术会议

1、国际性组织举办的学术会议:折算必修课学分24分(书面交流者,另加18分;大会发言者,另加24分);

2、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会议:折算必修课学分12分(书面交流者,另加9分;大会发言者,另加12分);

3、省级部门举办的学术会议:折算必修课学分9分(书面交流者,另加6分;大会发言者,另加9分);

4、市级部门举办的学术会议:折算必修课学分6分(书面交流者,另加3分;大会发言者,另加6分)。

(七)参与科研项目

1、国家级课题(项目):

主课题(项目)组人员:按职责大小和完成课题(项目)所经历年度(下同),前10名人员每年分别认定完成必修课学分96分、90分、84分、78分、72分、66分、60分、54分、48分、42分;

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5名人员每年分别认定完成必修课学分72分、66分、60分、54分、48分;

2、省部级课题(项目):

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6名,每年分别认定完成必修课学分72分、66分、60分、54分、48分、42分;

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完成必修课学分60分、54分、48分;

3、市厅级课题(项目):

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完成必修课学分48分、42分、36分;

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完成必修课学分36分、30分、24分;

(八)出版著作(译作)或发表论文

1、出版著作(译作):每万字折算必修课学分12分。

2、发表论文(译文):

核心期刊:每篇折算必修课学分24分,第一作者另加9分;

一般期刊:每篇折算必修课学分12分,第一作者另加6分;

正式期刊的增刊及内部刊物:每篇折算必修课学分6分,第一作者另加3分。

(九)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1、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授权发明专利的,每项折算必修课学分180分;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授权发明专利的`,每项折算必修课学分90分;

获得国外实用新型专利的,每项折算必修课学分72分;

获得国外外观设计专利的,每项折算必修课学分36分。

2、获得国内发明专利的,每项折算必修课学分90分;

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的,每项折算必修课学分42分;

获得国内外观设计专利,每项折算必修课学分18分。

(十)同一成果或内容,按最高学分折算计算,不重复计算。

第十一条在线继续教育学分

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在线学习,根据课程内容和时间设定学分,由系统自动登分。

第十二条各区、县(市)和市直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如需在“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增设培训课程的,须报市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备案后,核定相应学分。

第十三条完成省或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的,视作完成当年学分要求。

第三章学分登记

第十四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必须登记到“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网站(pro.learning.gov.cn)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各级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市直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个人可通过该系统查询相应的培训学分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结果,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和验审的依据。

第十五条学分申报主体及流程

1、市直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县(市)设立二级管理员,各单位(含继续教育基地)设立三级管理员。

2、接受境外培训,参加学术会议,参与科研项目,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发表论文,出版论著,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课程进修等所获学分由各单位负责申报。各单位管理员在成果类学分申报栏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按隶属或属地关系,由上级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系统登分。学分申报须在项目结束后60天之内完成,12月份的学分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30日。

3、接受各种面授培训的学分由继续教育基地负责申报。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员在培训项目申报栏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上传面授培训实施方案等资料,按隶属或属地关系,由上级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继续教育基地按实际培训情况进行登记,由系统登分。项目申报原则上每季度一次,分别在1月、4月、7月、10月。

第四章学分运用

第十六条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学习年度。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对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的内容为该年度学分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并及时反馈给本人。

第十七条学分完成情况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和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执业、从业资格注册时,作为必要条件。

对于一个晋升周期内,未达到规定学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五章培训机构

第十八条继续教育基地实行委托报备制。

市及区、县(市)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可委托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作为继续教育基地,并分配管理帐号。受委托的继续教育基地必须是独立法人并具有与所承担的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师资、场地及教学设备,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委托培训机构实施继续教育,应当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实施继续教育的目标、内容、时间、经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事宜。

大型企业自行建立继续教育基地的,需报市或区、县(市)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后,分配其管理帐号。

受委托和备案的继续教育基地由市或区、县(市)授牌,不改变其隶属关系,但受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实名注册后,按隶属或属地关系,经上级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学员注册、学分申报等操作。

第二十条二、三级管理员调整,需在15日之内书面上报市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

第二十一条各区、县(市)及市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技术人员管理制度14

为克服平均主义,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创造一种生动活泼的环境,使每个专业技术人员能在与本人知识,能力和客观需要相适应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促使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学习理论,钻研业务,提高素质,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进取精神,逐步建立起一套适应新形势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公司设职称领导小组,作为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领导机构,负责在定员、定编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比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及任届期满考核工作的审查。

分厂设专业技术职务考评推荐小组,负责分厂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向公司职称领导小组的推荐工作;制订分厂专业技术人员的设置,评聘方案并提交职称领导小组;以及对分厂受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年度和任届期满的考核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级人事部门负责实施。

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范围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或考试适用于公司从事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聘任职务限于已取得某一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且在相应或相近的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专业技术资格的评聘或考试程序

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申报,经部门领导批准,报相应级别的人事部门核定其任职条件,确认后,推荐到职称领导小组审查,最后报地方人事局,参加其相应系列的评审或考试。

四、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

(一)政治素质条件

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敬业爱岗,服从公司工作安排,支持公司各项改革。

(二)学历条件

“员级”和“助师级”职务:要求中专以上学历。

“中级”职务: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高级”职务: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资历条件

“员级”职务:中专或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助师级”职务:中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四年以上;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工作三年;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中级”职务:大专、大学毕业担任“助师级”职务四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

“副高”职务:大学本科、研究生毕业,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四)能力、业绩条件

“员级”职务: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能承担本专业一般的技术工作。

“助师级”职务: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的一般技术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中级”职务: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科学技术动态,结合实际制定研究技术计划,规划,能发现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在本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成绩,发表过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

“高级”职务:具有较系统和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有较深入的研究、掌握本专业发展前沿状况,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工作的复杂问题,成绩显著,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

各级职务均应具备指导下级职务工作的能力,负有为公司培养人才的职责,任期内应具体负责指导一名下一级职务人员工作和业务学习。

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规定

财会、经济、统计、审计专业的资格取得,需符合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学历、工作年限的要求,方可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

六、职称外语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凡要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除符合免试条件的外,必须通过一门外语的考试,因特殊情况采取“先评候补”取得资格者,在聘期内必须通过外语考试,否则不再续聘。

七、职称计算机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除符合免试条件的外,必须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者,方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八、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考试费用的规定

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取得,其评审、答辩、考试等各项费用由申报者本人承担。

九、考核及聘用办法

公司对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评、聘分开的原则,实行两年一聘用,一年一次年度考核,两年一次任届期满考核。

(一)考核原则:强调政治与业务全面考核,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公开性原则。

(二)考核范围:已被聘任,任命的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核目标: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任命到相应岗位后的工作优劣,贡献大校

(四)考核内容:从德、能、绩、勤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即考核政治思想、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专业技术任务的数量、质量,实绩,效益,补充新的专业技术知识,以及工作态度,敬业精神。

(五)考核标准:以百分制计算,政治思想好20分;全面履行了岗位职责25分,完成专业技术任务45分,通过各种途径补充专业技术知识10分。

(六)考核程序:自我总结,被指导人评价,群众评议,组织评价,考核评语。

(七)考核结论:95分以上为优秀,80—94为称职,60—79分为基本称职,59分以下为不称职。

(八)聘期管理:打破聘任终身制,凡考核结论为不称职者,将对其实行低聘或解聘,没有受聘或受聘后又被解聘者,均不享受相应的职务工资待遇。

十、待遇:聘期内按公司规定执行

十一、本办法由公司职称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经公司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并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技术人员管理制度15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加快实施科技兴队,人才强队战略,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对职称津贴和技师岗位津贴实行动态管理,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1)在岗在编且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和工勤类技师岗位人员依照本办法参加考核,并享受相关待遇。

(2)助理工程师职称以上,并从事技术岗位的合同工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3)见习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当年度专项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条件

考核工作每年度进行一次,按照个人自评、实体推荐、专业

考评的程序,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级别。

1、考核内容分为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工作业绩三个方面

(1)“职业道德”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工作态度、事业心、责任心、从事本职工作的上岗情况等。

(2)“业务技能”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业务工作能力提高情况;计算机应用能力情况;完成工作量情况;掌握专业技术知识情况、反映专业技能水平的其它情况等。

(3)“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完成工作目标情况;取得新的技术革新项目、科技成果、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情况;培养或指导专业技术人才情况;继续教育情况;受到各种奖励情况等。

2、考核基本条件

(1)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考评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在自己从事的工作领域独挡一面,能正确协调处理各种关系,群众威信高。

②对本岗位职责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工作扎实;能不断提出对本岗位工作卓有成效的见解;能掌握和运用外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③工作积极主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能很好地掌握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④有技术革新、科技成果等;积极发表论文、著作、译著、作品等;积极培养指导专业技术人员;主动学习先进专业技术知识;室内提交报告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有地市级或省局及以上的科技成果不低于两项。

(2)良好专业技术人员考评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能较好地处理协调各种关系。

②对本岗位认真负责;业务能力较强,工作扎实;有一定的外语基础;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③能胜任本职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较好地掌握专业技术知识。

④按规定完成技术革新项目、科技成果等;能够培养或指导专业技术人员;主动学习先进专业技术知识;室内提交报告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有地市级或省局及以上科技成果不低于一项。(3)合格专业技术人员考评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端正,有一定的事业心、责任心,能处理协调各种关系。

②能按照要求履行本岗位职责,工作扎实,能操作使用计算机。

③胜任本职工作,能按要求完成工作量,掌握专业技术知识;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

(4)不合格专业技术人员考评条件:

①责任心不强,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热情。

②不能履行本岗位职责,业务能力不足,工作不扎实。

③完不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专业技术知识不熟练,缺乏学习的主动性。

3、考核具体条件

各实体部门可根据上述考核内容及基本条件,结合本部门、本专业特点,制定更加具体的考核细则,按照考核比例推荐相关人员。

三、考核程序

(1)个人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交所在实体。

(2)各实体根据工作职责、岗位要求等,每年负责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进行专项考核,在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分别按照10%、40%、50%的比例要求,评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人员。确有达不到合格等次条件的人员,可评出适当比例的“不合格”等次人员。实体写出推荐意见,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党群和人力资源部。

(3)党群和人力资源部将各实体推荐名单汇总后,经专业技

术人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提交队行政办公会研究后确定最终结果。

四、相关待遇

(1)对在专业技术人员专项考核中评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执行津贴待遇,按照高级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中级给予4000元、2200元、1500元;初级给予3000元、1000元、600元的标准进行专项奖励;技师按照3000元、2000元、1500元的标准进行专项奖励。当年奖励金额存入单位人才奖励基金账户,5年后连本带息全额发放,局内部调动人员调出后当月发放基金账户内余额,个人自动辞职人员不发放专项奖励。

(2)加强由我队和省局统一招聘的全日制毕业生的见习期考核,并对见习期的应届毕业生发放补贴,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享受2400元/年,大专学历人员享受1800元/年,期限为一年。中途辞职或因考核不合格未转正人员不享受见习期补贴。

(3)单位内部变动岗位的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与从事的工作一致,将自调动之日的下月起参加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与从事的工作不一致,将自调动之日的’下月起终止考核,待取得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再参加考核。从事专业技术岗位不足一年的,专项奖励按月计算,不足一月的不再享受专项奖励。(4)参加专项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将停发职称津贴,野外增

发部分按原标准执行。未参加考核的单位内聘专业技术人员和处在管理岗位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执行原职称津贴不变。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项考核工作,队每年将抽调相关负责人成立专业技术人员专项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专项考核工作。专项考核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群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实施。

六、附则

(1)我队现行有关人才工作政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2)本办法由队党群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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