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保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怎么写 (7篇)

等保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而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范规范等的总称。其目的是确保信息系统安全,避免或减少安全事件的发生,保护关键数据、系统正常运行。这些制度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安全防范、安全监控、应急响应等,以确保对信息安全的全面管理。以下是有关于等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等保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怎么写 (7篇)

等保安全管理制度1

1、料场作业流程

1.1运送料车、排队、过磅、卸料质检、取样、堆料或摊料。

1.2料堆场或干料棚取料碎料(鼓式削片机、威猛碎料机)。

1.3取料(抓料)、上料。

2、料场安全管理职责

2.1电厂料场是关键部位,安全生产重点防范区域。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要加强料场领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2.2综合部、燃料部、安全专工是料场车辆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指导和考核的管理职责。按时检查,严格考核;检查记录真实、清晰,保存完好。

2.3料场站长是料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履行料场安全管理职责;按时组织料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演练,记录规范、正确。

2.4质检、取样人员是料场工作人员,协助站长履行管理职责。

2.5卸料人员、碎料人员、运料司机、铲车司机等是电厂外包工程、外委项目的工作人员,在料场工作期间,必须服从电厂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防范各类伤害和职业危害,保证安全,保护环境。

2.6料场保安是当班期间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对所有外来人员(运料司机、供应商等)进行安全告知培训,管理闲杂人员不准进行料场,管理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不准驶入料场等。

2.7消防巡检人员是料场消防安全检查责任人,保证消防器材和设备、设施完好;定时进行料场消防安全巡查,检查记录清晰、规范。

2.8料场所有人员(质检取样、卸料、碎料人员和运料司机、铲车司机、保安)在站长领导下,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学习、演练等活动,按规定劳保着装,正确佩戴安全帽和防护用品,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

2.9料场所有人员(站长、质检取样、卸料、碎料人员和运料司机、铲车司机)必须遵守执行《电厂料场安全管理规定》。

2.10拉灰、拉碴等其它生产车辆必须服从管理,按规定的路线进入工作区域,严禁随意在料场中穿行。

3、现场安全规定

3.1料场的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火栓搬手、灭火器等保证完好,随时可取用。

3.2现场“请戴好安全帽”“请佩戴防护用品”“严禁烟火”“禁止吸烟”“当心火灾”“当心机械伤害”“当心车辆”“非请莫入”等安全警示标志保证清晰、整洁、完好。

3.3卸料、碎料、取上料等作业时必须用隔离栏杆设置作业区域或专用通道。

3.4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限速5km/h以下;进入料场车辆必须装戴好阻火器。

3.5所有人员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料场,严禁在卸料区吸烟。

3.6所有进入料场人员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系下鄂带,佩戴防护口罩;

3.7禁止边卸料边堆料,禁止边堆料边碎料,禁止边取料边卸料。

3.8卸料区不进车、堆料区不进人、碎料区无闲杂人员、取料通道任何人、车不能通过。

3.9运料车走环形消防通道,铲车在堆料时无其它人或车;碎料时取料与碎料人员分区作业。

3.10在料场及其周边10米内动火必须严格履行动火许可制度,按程序办理动火许可证,必须由生产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监火人在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检查确认作业区域无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运料车进场安全规定

4.1运料车进厂后,在料场站长(质检员)安排下,装戴好阻火器,按规定路线,沿环形消防通道进入卸料区;通过路口、弯道时鸣笛,一慢、二看、三通过。

4.2运料司机在进、出料场时,必须限速5km/h以下,保证人身安全和车辆安全。

5、卸料作业安全规定

5.1进行卸料作业,尽可能安排机械作业,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卸料效率;

5.2卸料人员在开启运料车箱板或拆除顶棚时,一定要慢慢放下,保证人身安全,防止机械伤害;

5.3卸料人员必须做好防高空坠落措施后才能上车顶卸料。

5.4在卸细料时,一定要选择避风处,不准站在车上倒料,造成二次污染;

5.5天气晴朗时,要求在干料棚外卸料,摊晒。

5.5卸料车一定要人工清扫干净后才能过磅退皮;卸料车必须沿原路返回,不准穿越料场;

5.7运料司机、卸料人员必须保证碎料区域安全警示标志、消防器材完好,损坏按值赔偿;

5.8卸料作业管理人员负责每次设置、拆除卸料作业临时隔离措施;

6、取样作业安全规定

6.1质检、取样人员协助料场站长代表发电公司履行料场安全管理职责,重点对卸料人员和运料司机的安全监督管理。

6.2在卸料期间,质检、取样人员禁止取样;必须待运料车离开卸料区后,才能按规定取样;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6.3质检、取样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卸料区域临时隔离措施是否正确、完好。

7、堆料作业安全规定

7.1铲车司机必须在运料车、卸料人员、质检取样人员全部离开卸料区域后,才能进行堆料作业;。

7.2堆料时,铲车司机必须在3x10x20(m)料垛处预留3-4米宽的消防通道和防火隔离带,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7.3铲车司机在堆料作业时,必须限速5km/h以下,保证人身安全和车辆安全。

7.4禁止铲车爬垛堆料,防止发生翻车或燃料自燃事故发生。

7.5铲车堆料作业时,禁止碰撞干料棚的柱、杆、牌等设备设施。

7.5铲车堆料作业时,禁止其他人员、车辆进入。

8、碎料作业安全规定

8.1铲车取料破碎时必须限速5km/h以下。

8.2铲车司机在往返取料时一定要避让碎料作业人员。

8.3碎料作业人员必须按《运行操作规程》操作削片机或破碎机;碎料结束后必须切断机器电源。

8.4碎料操作人员要及时避让取料铲车加料,确保人身安全。

8.5取料司机、碎料操作人员必须保证碎料区域安全警示标志、消防器材完好,损坏按值赔偿。

8.6碎料作业管理人员负责每天设置、拆除碎料作业临时隔离措施。

9、上料作业安全规定

9.1上料作业铲车司机必须在上料作业前设置临时通道隔离措施,保证人身安全和车辆安全。

9.2上料作业铲车司机必须限速5km/h以下。

9.3铲车司机在上料作业时,尤其在通过交叉路口、弯道时要鸣笛,一慢、二看、三通过。

9.4上料作业人员必须保证上料区域安全警示标志、消防器材完好,损坏按值赔偿。

10、料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10.1料场的配电室、配电柜和配电箱保证完好,三相五线,接线牢固,柜与门接地跨接,“有电危险”安全警示标志醒目,漏电保护器安装正确,动作灵敏;配电柜门上锁,专人管理。

10.2所有避雷针安装牢固,按规程要求定期检测,数据符合规范要求。

10.3料场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或断路器,不准使用刀闸式电源开关;电源线必须套管保护或电缆式电源线,严禁使用单股绝缘线;临时电源插座前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所有临时用电气设备设施不能放在地面。

10.4在料场任何区域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烧水、做饭等,防范电器火灾事故。

11、料场安全告知牌

在料场大门处设置进厂安全告知牌;大门保安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运料司机签名确认;综合部、安全专工、料场站长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等保安全管理制度2

一、防火安全规定

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操作时应持证上岗。徒弟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操作。

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项目部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3、用火审批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审批前要深入用火地点查看,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再行审批。批准用火应采取定时(时间)、定位(层、段、档)、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应采取的具体防火措施),部位变动或仍需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当日本人使用,并要随身携带,以备消防保卫人员检查。

4、进行电焊、气割前,应由施工员或班组长向操作、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纵容电、气焊工人进行冒险操作。

5、装过或有易燃、可燃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管道和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6、严禁在有可燃蒸汽、气体、粉尘或禁止明火的危险性场所焊割。确需进行焊割时,必须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7、遇有5级以上大风气候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和露天焊割作业应停止。

8、领导及生产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工艺和编排施工进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温的部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必要时,应在工艺安排和施工方法上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9、焊割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1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设备。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焊把线和气焊的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

11、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专人现场监护。

二、看火(监护)人职责

1、清理焊割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对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水浇湿或盖上石棉布等非燃材料,以隔绝火星。

2、要坚守岗位,不能兼顾其他工作,要与电、气焊工密切配合,随时注视焊割周围的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

3、在高空焊割时,要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盘和风档,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

4、在焊割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要对焊割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在隐蔽场所或部位(如闷顶、隔墙、电梯井、通风道、电缆沟和管道井等)焊、割操作完毕后,要反复检查,以防引燃起火。

5、要根据情况,备好适用的灭火器材和防火设备(石棉布、接火盘、风档等),做好灭火准备。

6、发现电、气焊操作人员违反电、气焊防火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或动火部位有火灾、爆炸危险时,有权责令停止操作,收回动火许可证及操作证,并及时向领导或保卫部门汇报。

三、电焊工的操作要求

1、电焊工在操作前,要严格检查所用工具(包括电机设备、线路敷设、电缆线的接点等),使用的工具均应符合标准,保持完好状态。

2、电焊机应有单独开关,装在防火、防雨的闸箱内,电焊机应设防雨棚。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保险丝不准用铜丝或钢丝代替,!!喜欢一个女人的感觉!!。

3、焊割部位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及各种易燃、可燃材料隔离,两瓶之间不得小于5m,与明火之间不得小于10m。

4、电焊机必须设有专用接地线,和未来老婆的十条约定,直接放在焊件上,接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避雷引下线上。

5、电焊机一、二次线应用线鼻子压接牢固,同时应加装防护罩,防止松动,短路放弧,引燃可燃物。

6、严格执行防火规定和操作规程,操作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与看火人密切配合,防止引起火灾。

四、气焊工的操作要求

1、乙炔瓶、氧气瓶和焊割具的安全设备必须齐全有效。

2、乙炔瓶、氧气瓶和在新建、维修工程内存放,应设置专用房间单独分开存放并有专人管理,要有灭火器材和防火标志。

3、乙炔瓶和氧气瓶不准放在高低压架空线路下方或变压器旁。在高空焊割时,也不要放在焊割部位的下方,应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

4、乙炔瓶、氧气瓶应直立使用,禁止平放卧倒使用,以防止油类落在氧气瓶上;油脂或沾油的物品,不要接触氧气瓶、导管及其零部件。

5、乙炔瓶、氧气瓶严禁曝晒、撞击,大学校园中绝世对联,防止受热膨胀。开启阀门时要缓慢开启,防止升压过速产生高温、产生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灾。

6、焊割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程序。焊割操作时先开乙炔气点燃,然后再开氧气进行调火。操作完毕时按相反程序关闭。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余气。

等保安全管理制度3

一、总则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并成立保密委员会:

保密委员会主任:柯雷兵

副主任:石杰军柯仲兵

成员:徐小林张建松陈铭黄为平熊友峰伍志胜严基旺李应珍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人员档案等。

3、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车间主任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

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总则中第二项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3、公司秘密级别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公司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保密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信息部门负责保密。

2、对于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保密委员会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

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6、涉密人员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得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保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8、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9、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员工保秘协议书》,《员工保秘协议书》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附后。

10、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3)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11、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

(1)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3)在竞争企业中兼职;

(4)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

(6)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12、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

(2)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

(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5)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

(6)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

(7)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8)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三年内仍然保持有效;

(9)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13、公司向签定保密协议的涉密人员,在协议有效期及离职三年内按月支付一定的保密费用。

四、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保密委员会。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等保安全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不受侵犯,立足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及已签订保密协议但未过脱秘期的离职人员。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权限

1、公司办公室为保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公司涉密资料的集中管理、统一收发及各类办公存储设备使用情况地监督、管理等工作事宜,此外负责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保密工作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通报。

2、公司全体员工均为保密工作执行人及监督人,对发现的泄密行为及个人有制止、举报的权利。

四、公司秘密具体规定

(一)公司秘密界定

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具体概括包括如下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重要决策;

2、公司界定为保密文件的各类合同、协议、意向书、招投标书、项目立项书、报告、重要会议记录等资料;

3、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包含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

4、公司销售订单、客户资料、发货记录、市场反馈信息、售后服务信息等资料、信息。

5、公司技术资料和产品技术参数,包含产品配置表、技联等。

6、重要供应商体系及价格,包含产品配置价格、零部件价格以及与供应商的优惠条件合同等。

7、其他经公司认定为应保密的内容。

8、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畴。

(二)公司密级的界定

根据秘密重要性及泄漏后可能造成的影响严重程度,公司秘密可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具体规定如下:

1、绝密指极为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权益遭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失;

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失;

3、秘密是一般公司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受到损害。

(三)公司各类资料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重要决策等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纪要、公司经营情况视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福利待遇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五、保密措施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按照公司文件管理规定确定保存期限,保密期届满,自动解密。

(一)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电脑储存、处理、传递公司的秘密由有关操作人员进行保密处理。

(二)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的签批,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更不准将文件、资料交与公司外部人员。

4、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重要的商业信息,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在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报请总经理签批。

(五)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措施的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对参加涉及秘密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六)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七)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备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落实并紧急处理。

(八)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九)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

(十)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十一)各部门的电脑、U盘、硬盘、文件等,非必要人员不得随便使用或翻看,并采取稳妥的保密措施。各部门涉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要指定专人保管,其资料保存、使用具有唯一性,如发生泄漏,将追究个人责任。

六、责任与奖惩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或视造成的损失给予50元以上500元以下不等处罚: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五、保密措施(一)、(三)、(四)、(五)、(六)、(九)、(十)、(十一)规定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并给予500以上5000元以下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三)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改进保密技术、措施,举报、制止泄密行为及个人的部室或者个人实施奖励,奖励金额视贡献大小,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

七、附则

1、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

2、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等保安全管理制度5

为加强计算机(包括笔记本电脑,以下同)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处理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和国家保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涉密计算机登记备案制度。各部门应根据实际用途和所处理信息的密级,将计算机分为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对涉密计算机实行统一编号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专机专用,并在计算机显示器的左上方贴上相应的密级标识。

二、涉密计算机必须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非涉密网络物理隔离。

三、涉密计算机要设置开机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密码长度不少于十个字符。

四、加强涉密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建立涉密存储介质的使用登记制度。凡储存了涉密信息的软盘、U盘、光盘、可移动硬盘等,应按所存储信息的密级,实行统一编号,明确专人负责,每年底交由校办公室集中保存于铁质文件柜中。

五、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修时,需告知校保密办,并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存等安全保密措施。安全保密人员和涉密计算机系统维修人员必须同在维修现场,并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六、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计算机等设备,必须经校保密办和本处室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七、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校保密办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八、处理涉密信息的数字复印机和多功能一体机的维修、外送修理和报废参照本规定之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执行。

九、加强对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工作人员的保密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保密知识的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定期组织检查。

十、任何人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必须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严禁通过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软件传递涉密信息。

十一、安徽省委党校网站的信息发布和审核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党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暂行规定》。

十二、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等保安全管理制度6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善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5、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6、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个性严重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八条: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

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透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第十一条: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务必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个性授权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带给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资料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方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取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3、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4、确定会议资料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书信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透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相关领导,由其及时作来源理.

四、职责与处罚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并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职责:

1、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穷取,出卖公司秘密的;

2、故意或过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3.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均应树立保密观念,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档案机密。

4.对各类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查、借阅,并严格履行手续。查、借阅机密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5.对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将机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外传,对机密档案资料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

6.凡涉及档案机密的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档案机密资料,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档案机密。

7.利用者对所借档案文件、技术图纸等务必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8.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按规定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9.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9.1档案库房是档案资料保护和贮存的重要基地,是带给利用档案的中心,除领导批准外,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9.2保管档案务必有专用库房,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库房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档案安全。

9.3档案进出库房,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包括档案收进入库,库存档案调出室外及日常的调阅、归还。

9.4档案库房应设有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的措施。

9.5对新接收入库档案要严格检查,对有虫蛀、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科学处理后方可入库。

9.6库房内安置温湿度计,每一天定时测记。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

9.7库房内应持续清洁,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9.8每学期结束前,要对案卷进行总清点,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

9.9每一天下班前,应关掉库房门窗,切断水、电源,确保档案安全。

9.10定期打扫库房卫生,持续库房与档案的清洁。

等保安全管理制度7

为加强我局计算机保密管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计算机及网络管理保密规定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和相关保密规定以及财政系统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2.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秘密载体有关规定管理涉密文件资料。

3.对网络资源和用户账户情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

4.加强对电子邮件和重要部件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5.定期检查上网计算机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发生泄密事件要及时查明、上报和处理。

6.遵守机房纪律,不得在机房接待外来人员。

二、笔记本电脑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计算机的管理按国家《计算机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2.笔记本电脑保密管理要严格执行保密部门保密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积极防范”、“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并遵守如下规定:

3.各股室要加强笔记本电脑管理,并落实责任人,制定相应保密制度,采取的保密措施要与所处理信息密级的要相一致,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涉密电脑使用前要经上级部门进行安全检测。

4.使用人要认真遵守保密规章制度,打印、处理、存储涉密信息要按规定进行密级标识,并按相同密级管理。

5.笔记本电脑原则上不准上网,确需上网的要办理审批手续(同外网联网保密审批手续相同)。

6.笔记本电脑硬盘内不准存储国家秘密事项,同时,日常存放要严格执行贵重物品和密品管理制度,以防被盗而发生失泄密问题。

7.笔记本电脑硬盘禁止打印、处理、存储涉密信息。确因工作需要暂存涉密信息的笔记本电脑须加密存储,用后及时删除。

三、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上互联网。如有特殊需求,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报保密委批准后方可实施,上网涉密计算机必需安装物理隔离卡。

2.要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息上网必须经过单位领导严格审查,并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保密委同意后再发布信息。

3.涉密计算机系统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

4.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

5.上网人员要提高保密意识,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6.涉密人员在其它场所上国际互联网时,要提高保密意识,不得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四、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2.有涉密存储介质的股室必须单独保管并标明“秘密”标签。

3.因工作需要向存储介质上拷贝涉密信息时,须经主要领导同意保密委批准,同时在介质上按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

4.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单位,下班后存放在固定地方。

5.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出单位的,经主管领导同意报保密委批准,报办公室备案。返回后要经保密委审查注销。

6.复制涉密存储介质,须经保密委批准。

7.需归档的涉密存储介质,在归档时必须单独归档。

8.各股室负责管理其使用的各类涉密存储介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分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借阅、复制、传递和清退等必须严格履行手续。

9.不再使用的涉密存储介质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单位领导批准后,交保密委同意后负责销毁。

五、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的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安全保密人员和该涉密单位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2.各涉密股室应将本股室设备的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扩充情况记录在设备的维修档案记录本上。

3.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经保密小组和主管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4.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5.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保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六、数字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的保密管理规定

1.用于专门处理涉密信息的数字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按所接入设备的最高定密等级定密。

2.严禁将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功能的一体机与普通电话线连接。

3.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数字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等涉密设备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

4.涉密电子设备出现故障送外维修前,必须将涉密存储部件拆除并妥善保管。涉密存储部件出现故障,如不能保证安全保密,必须按照涉密载体销毁要求予以销毁;如需恢复其存储信息,必须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数据恢复资质的单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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