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管理制度是指一种组织管理制度,通常是指在委员会这种组织形式中,规定成员之间、成员与委员会、委员会与外部环境之间的权利、责任、利益关系等方面的制度。它规定了委员会的设立、组成、运行、决策、监督、考核等方面的规则和程序,以确保委员会的高效、公正和透明运行。以下是有关于委员会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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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管理制度1
一、总则
1.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加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的管理,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2.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组织结构
1.安委会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
2.安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三、职责与权限
1.安委会的职责:
(1)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
(2)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
(4)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制定整改措施;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安委会的权限:
(1)有权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2)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有权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4)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程序
1.安委会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安委会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安委会应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4.安委会应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处理,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考核与奖惩
1.安委会应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2.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安委会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安委会应给予批评和处罚。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安委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委员会管理制度2
为了进一步完善膳食委员会的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职责,更好地开展膳食委员会各项工作,特制订膳食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组织结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保健医厨房工作人员
教师代表:
食堂管理人员:
保育员代表:
家长代表:每班推选2人
二、膳食委员会工作内容
1、召开膳食座谈会每个学期,由膳食委员会召开1—2次膳食座谈会,膳食委员会成员参加本次膳食座谈会,在会议上,各代表要发挥作用,向校领导和饭堂经营者反映就餐学生遇到的膳食问题,并积极与校领导及饭堂经营者交流,以商榷问题的解决方法。
2、监督、审核膳食委员会常务工作小组的工作,作为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小组,膳食委员会所有成员都有权利和义务监督膳食委员会常务小组的各项工作,并审核膳食委员会常务工作小组的工作报告和会议记录。
3、每个月不定期组织膳食委员会工作小组成员对各饭堂进行明查暗访的工作,监督饭堂的运作,把饭堂存在的问题和改善意见填入相关的表格,再通过膳食科,把表格发放到各饭堂,并监督饭堂的改进。最后,把明查暗访调查表进行公布。
4、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公示膳食委员会要及时把相关资料对全校进行公示,膳食委员会的所有工作接受全校师生的共同监督,增加膳食委员会的工作透明度。
三、会议制度
1、每学期组织1—2次,在召开膳食座谈会前,由膳食委员会确定本次膳食座谈会的主题,内容,时间及开会地点,并在膳食座谈会前一周对外公布本次座谈会的主题,内容,时间及开会地点。
2、膳食座谈会由相关工作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并把会议记录整理为档案
3、不定期召开膳食例会
委员会管理制度3
在西方发达国家,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新成员,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附属委员会,全部或多数由外部董事组成,它是董事会与内部、外部审计师沟通的桥梁,分担了行政董事在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方面的部分工作。据一项统计资料表明,列入《财富》杂志的1000家公司中有959家建立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管理当局进行有效的监督。
一、审计委员会制度的起源及发展
一般认为,审计委员会制度起源于震惊审计界的美国迈克森·罗宾逊药材公司倒闭案。1940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建议由独立的外部董事,例如审计委员会,任命审计师和协商有关审计事宜。70年代,建立审计委员会或增加审计委员会职责的建议在SEC通过的各项规定中得到进一步认可。1978年,SEC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须在其招股说明书中说明,董事会是否有常设审计委员会。作为对SEC的积极反应,同年美国三大证券交易机构相继对上市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加以规范。纽约证券交易所强烈要求所有在该所上市的公司必须设立由大多数独立董事所组成的审计委员会;纳斯达克(NASDAQ)要求公司必须设立大多数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美国证券交易所也建议所有上市公司应设立审计委员会。90年代初,纽约证券交易所与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成立了蓝绸委员会,以促进审计委员会的发展。在英国,与上市公司相关的组织也为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推广进行不懈的努力,较有影响力的当属公司治理制度财务委员会,该组织于1992年发布了凯德伯里报告。报告建议所有上市公司皆应设置审计委员会,伦敦证券交易所基本上采纳了凯德伯里报告的建议。在加拿大,上市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已成为一项法律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发展与公司治理结构失衡有密切联系。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日益复杂化,股权分散性和流动性的增强,公司不可逆转地朝所有者与经营者相分离的方向演变,所有者的缺位又使得内部人控制问题突出。经理阶层日渐把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权,董事会的控制权被削弱,难以为广大股东利益尽职。经理人控制局面在20世纪60年代最为严重。正是此时,审计委员会受到SEC的大力推崇。
审计委员会建立的初衷是为了保证独立会计师和内部审计师的审计质量,主要是保证审计的独立性。随着其发展的日益完善,现在它的职责从仅仅关注财务报告的公允性,扩展到诸如公司治理、公司控制方面。1999年9月,通过长达9个月的调查,美国蓝绸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审计委员会的报告》,指出审计委员会肩负三大职责:监督财务报告、保证审计质量、评价内部控制。
1、监督财务报告:(1)复核年度已审会计报表;(2)复核中期未审财务报表,最近,NASDAQ更要求审计委员会对上市公司季报的编制亦负起监督责任;(3)复核其他财务报告;(4)复核公布前的盈利数;(5)评价财务报表是否遵循恰当的会计原则,采用适当的会计政策,并随同年度报告向外界披露他们对财务报表公允性的看法。
2、保证审计质量:(1)主持有关外部审计的事务。选择独立审计师,讨论外部审计的范围、程序和计划,评价独立审计师的能力,观察审计结果。审计委员会应复核管理当局评估审计人员独立性时考虑的因素,与管理当局共同协助审计人员保持其超然独立性。(2)领导内部审计。审计委员会与管理当局应共同确保内部审计人员适当参与财务报告流程,并妥善协调内部审计人员与外部审计人员的关系。涉及的工作有:检查内部审计计划范围,评价内审人员职能,决定内部审计财务预算。
3、评价内部控制:通过内部审计职能,监察企业的财务风险及经营风险。涉及的工作有: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评价员工欺诈的可能性,评价管理当局欺诈的可能性,评价公司的行为守则。
三、审计委员会的组建及运行
审计委员会的功能可概括为两点(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CICA,1981年):一是通过监督管理当局进而缩小公司管理当局间的期望差距;二是通过减轻公司管理当局对审计人员施加的压力来提高外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为此,审计委员会须具备足够的权威性、客观性和胜任能力。所以西方在挑选成员时,非常注重其独立性和专业素质。
西方审计委员会中,委员要求由非执行董事担任,其中独立董事占大多数。所谓独立董事,就是在其任职董事的公司中不同时担任管理职务,而且其在经济上或者相关利益方面与公司及经理层没有密切的关系。SEC认为,他们应:(1)不是公司当前和以前的高级职员或雇员(至少两年内);(2)不是此前两年在公司内曾担任过首席执行官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某一个人的直系亲属;(3)在此前的两个财务年度内,无拥有该公司大额股份;(4)过去两年,不是该公司重要供应商或消费者;(5)过去两年与该公司有密切联系的中介机构(如法律公司、会计公司)无职业关系。可见,美国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非常严格。这样,独立董事才可不受制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利用这一超然的地位来考察、评估、监督管理层。西方企业在挑选审计委员会成员时,还特别关注其是否拥有商业、法律或财务方面的工作经验。委员会中,既有懂得公司财务的人员,也有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人员。这样,委员会才能对公司整体作出恰当的评价。
高层次性和权威性是审计委员会有效地进行监督的保证。西方审计委员会常设于董事会下,独立于经理层。一般而言,他们在运行过程中:(1)有正式的章程,对委员会的权责、成员资格作出明确的规定;(2)每年
提交一份书面报告向董事会和股东汇报工作状况;(3)对企业不合规行为可直接向董事会或股东汇报,必要时直接向证监会报告;(4)强调审计委员会自身与内部及与外部审计师,高层管理人员的沟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与审计人员单独召开一次会议,以确保妥善解决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未解决的问题;(5)特别强调委员会对内部审计的领导,委员会对内部审计主管的任免有复核权力,可不需经行政董事同意而直接向内部审计主管质询。
内部审计部门是审计委员会最佳的信息来源,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外部董事,他们未能实地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而内部审计通过对公司日常经营的监督、评价,可满足委员会这方面的需要。表现在:(1)有针对性地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信息,如财务报表的公允性、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2)协助审计委员会评价公司会计政策的一贯性、稳健性、适当性,保证委员会及时得到相关的信息。
四、对我国的启示
从以上介绍看出,审计委员会是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的一种有效途径,作为联结董事会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的桥梁。它以其独立性与权威性,一方面负责挑选外部审计师并与之协调,避免了独立审计不独立的现象;另一方面,审计委员会领导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有效组成部分,可加强董事会对管理人员的监督。从这两点看,我国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非常有必要。我国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基本沿用了原国营企业的行政模式,内审部与财务部平级,或者内审置于财务部内,受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在业务、行政上的领导。内审严重缺乏独立性,形同虚设,根本没能发挥其控制和评价的作用。另外,我国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公司股权高度集中于国有独资或控制企业,且不能上市流通,形成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现象非常普遍。经理阶层日渐把握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经营者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外部审计独立性严重削弱。
我国引进审计委员会,可以:(1)发展内部审计。只有依靠强有力的权威机构的支持,内部审计才能拥有足够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些大型的股份公司,通过设立审计委员会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可增强企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切实发挥企业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2)完善公司治理机构。由独立董事进行监督,可削弱内部人控制局面,弥补董事会的“功能缺陷”。
但由于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推行审计委员会应依照循序渐进原则,先在上市公司中试点,同时加快以下几方面的建设:一是建议有关部门借鉴国际经验与模式,设计出符合中国国情的独立董事制度;二是建议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明确写入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审计委员会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商定审计计划等相关工作的参与权,从而确保审计委员会在公司中的权利与地位;三是建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加紧相关方面的研究工作,为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有效运作提供可资参考的操作性指南。
委员会管理制度4
谢官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督促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的各项制度,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经济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二)检查、督促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落实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定;
(三)监督村、村民小组集体经济负责人和财会人员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的情况,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经济活动事项;
(四)检查、监督村民委员会村务公开和村民小组组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和程序;
(五)反映村民的合理意见、建议,督促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及时办理;
(六)主持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聘用人员的民主评议,受理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有关事项。
谢官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权利义务
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依法依规对村务活动进行监督,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情权。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向村干部和村民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掌握村务的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
(二)质询权。对村务事项和村干部履职情况开展询问质询,要求村干部作出解释;
(三)审核权。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和财务报账前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四)建议权。围绕村务事项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对村民委员会的决定有原则性不同意见时,可建议提请村党组织或乡协助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问题;
(二)认真完成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监督的事项;
(三)积极参加村党组织县、乡有关部门等组织的有关活动;
(四)带头遵守村规民约。
谢官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内容和程序
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村务决策的监督。主要监督村务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及时纠正违反决策程序的行为。对应当依法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村党组织、乡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二)村务公开的监督。对村务公开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主要审查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公开内容上签署意见或盖章。对公开事项存有疑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处理。
(三)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支出事项,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按月或按季进行审查。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的票据,乡会计代理服务中心或“三资”服务中心不得入账。对有争议的票据,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土地房屋、山林、矿产等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村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工程从立项、招投标、质量验收到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督。主要监督项目立项是否科学、民主;是否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有无随意变更工程;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合格;资金管理和支付是否规范等。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及时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反映。若发现有村干部违规违纪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及时向村党组织、乡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并协助进行调查。
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时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收集民意。根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事项,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根据村党组织、乡党委、政府和纪委的要求,通过上门走访、个别约谈、议事日等形式广泛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定监督事项。
委员会管理制度5
一、会议组织
(一)饭店级会议:饭店员工大会、饭店业务人员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报请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由各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
(二)专业会议:即全饭店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安全工作会等),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主管业务部门负责组织。
(三)系统和部门工作会:饭店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由各部门主管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四)班组(小组)会:由各班组长决定并主持召开。
(五)上级饭店或外单位在我饭店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业务会(如联营洽谈会等),一律由总经理办公室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部门协助做好会务工作。
二、会议安排
(一)例会的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饭店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1、技术会议
(1)总经理办公会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讨论决定饭店行政工作重大问题。
(2)行政事务会
总结评价当月经营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3)班组长以上经营管理大会(或饭店员工大会)
总结上期(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期(半年、新年)工作任务。
(4)经营活动分析会
汇报、分析饭店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指出失误,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饭店经济效益。
(5)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汇报总结前期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
(6)部门事务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7)班组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2、各类代表大会
(1)员工代表大会
(2)部门员工大会(或员工代表小组会)
3、民主管理会议
(1)饭店管理委员会议
(2)总经理、工会主席联席会。
(3)生产管理委员会议
(4)生活福利委员会议
委员会管理制度6
第一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恪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指导思想,确保业委会财务透明,规范报销行为,加强收入、支出管理,保障业主共有资金的安全。
本财务管理制度于20__年5月8日融侨锦江C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分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组成人员
业委会财务设会计一名(暂由有会计证的本小区业主兼任),出纳一名(暂由业委会秘书兼任),负责财务会计报表账务处理。
第三条财务账目管理
财务管理人员要做好银行存款收支明细账以及收支单据的填制、审核、财务公开的工作,凭单收支,凭单报销,账户收支必须通过银行借贷方式体现。支出票据必须注明发生事项、时间,由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做到手续齐全。所有财务收支账目由会计或负责财务工作的业委会成员按月登记,装订成册,经财务监督小组签证后单独保管。其他人员不得经手保管和干预财务账目管理工作。账目保管人、会计、出纳更换的,须经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签名认可监督下进行交接,由三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财务审批流程与权限
所有支出按如下流程签批:
先由经办人填写报销事由并签字、再交会计审核、审核通过后交主任审批,审批后由出纳通过业委会银行帐户付款到经办人银行卡号,一切支出都必须有合法或合理凭证。
财务审批权限:
1、业委会日常开支(业委会日常的工具、办公用品等开支)单笔金额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由业委会主任审批;业委会日常开支单笔金额1000元以上的`,或某个单项累计支出金额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须经业委会会议事前讨论、半数以上的业委会委员签字同意后审批;单项累计支出金额预计超出5000元的需事前公示7天。
2、非日常开支,如会议费、物业招标费、维权费、财务审计费、公共设施工程设备维修费等相关支出以及为维护全体业主利益或组织本小区文化娱乐活动而产生的必要开销等专项支出,由业委会会议事前一事一议,按会议的决定审批,决定后应事前公示7天。
3、超过5000元日常开支计划和专项支出决定的公示,在截止日期之前,如果有本小区超过三分之一户数(183户)的业主签名反对,业委会不能审批这些支出。
4、支出报销时,业委会会议事前讨论由半数以上的业委会委员签字同意的事项确定书(或会议纪要),作为凭证的一部分和票据一起粘贴装订。
第五条财务收入与支出
业主委员会财务收入包括:
1、公共设施、场所的租赁费和出让金;
2、墙体、楼顶、电梯等小区内公共场所广告费,门面、地面等其他收费;
3、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其他合法收入。
业主委员会财务支出包括:
1、维持正常工作必须的工具、办公用品及有关费用;
2、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费用和业主委员会会议费用;
3、小区物业招标费用,包括宣传广告费、评估费、公告等费用;
4、小区维权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取证等费用;
5、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费用;
6、财务审计费用;
7、其他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开支。
第六条资金、银行账户的管理
为确保资金安全,业委会账户采用印鉴(网上审核)、经办(网银U盾)由业委会主任、会计、出纳分别负责,互相配合的管理模式。主任负责保管个人印鉴(网上审核),会计负责登帐保管凭证,出纳负责具体经办(网上付款申请)。业委会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由专人负责银行现金存取,使用网上银行支付系统,所有支出款项原则上通过网上银行进行。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保管、私存业委会的资金,不得用于因私或挪作他用。
第七条财务监督
1、业委会出纳于每月1-5日提供业委会经费收支凭证,由会计核对统计制作经费收支明细表。业委会必须每季度初在小区物业范围内将上季度的经费收支账目进行公示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2、业主有权力对业主委员会帐目进行预约查询。
3、业主委员会必须在业主(代表)大会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4、业委会和财务监督人员认为必要时,可聘请专业的会计审计公司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公示。
第八条法律责任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业委会委员,应提交业主大会终止其委员资格;涉及个人违法行为的,业委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惩处。
第九条本财务管理制度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财务管理制度自通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半年。
委员会管理制度7
1、为保障业主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及时得到回复或处理,业委会设立业主接待制度。
2、以业委会成员为组长、监事会成员、委员为组员的值班组,按照每个星期一个组值班的顺序,采取接听值班电话的方式轮流值班,负责日常接待业主、接受业主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以就反映集中的问题专门召开业主座谈会。业主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采用上述合适的接待方式向业委会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是否要细化时间)
3、业委会回复或处理意见、建议或投诉,应当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管理规约》为依据。
4、业委会应及时针对业主意见、建议或投诉依照下列原则分别进行处理:
(1)涉及受聘的物业公司履行合同不到位的问题,由业委会转交物业公司处理,要求物业公司整改并加强监督。
(2)涉及其他业主违反业主公约的问题,依照《业主管理规约》的规定进行处理。
(3)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重大事项,经业委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后,召开业主大会表决决定。
(4)涉及业委会自身存在的问题,由业委会研究改进解决。
(5)不属于业主大会、业委会职责范围内管辖的问题,告知通过其他渠道,由有关部门解决。
5、业委会设置业主意见登记簿,由业委会人员进行书面记录。除可以当即回复的以外,应在有相应处理方案时予以答复。意见登记簿共分两本,一本放在业委会办公室,由专职秘书负责登记。一本由负责值班的业委会值班组轮流在接到业主反映后登记。
委员会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贯彻执行有关青少年教育的法律法规,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水平,培养21世纪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是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进行校外教育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工作要遵循我校和青少年思想品德实际。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的任务是保护学校、家长、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协调学校、家庭、社会的关系,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的机构组成、职责分工将保持相对稳定,工作要系统化、制度化。
第二章:家长委员会职责
第六条: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法律法规,共同参与学校管理,制定近远期教育目标。
第七条:宣传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帮助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第八条:协助学校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的.贯彻实施。
第九条:传递学校信息,协调各种关系,优化育人环境。
第十条:监督学校对学生代管经费的收支结算情况。
第十一条:及时反馈家庭、社会对学校的意见要求。
第三章:家长委员会组成
第十二条:家长委员会组成一般是:由家长和学生推荐,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全面考虑,推选出家长代表若干名,筹备会上由家长代表投票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家长委员会由一名总理事,两名理事,若干名委员组成,学校颁发骋书并宣告成立。
第十四条:家长委员会一般三年换届。
第四章:家长委员会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家长委员会每期在开学第二周和半期考试后各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六条:家长委员会会议一般由总理事协调两名理事召集并主持会议,重大问题由全体委员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家长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学校应向委员通报学校工作计划、成就、问题和经费收支等情况,供委员了解和讨论。
第十八条:家长委员会应把会议讨论的问题及其决议、结果向学校和全体家长报告。
委员会管理制度9
为加强学校学生营养计划的规范实施和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卫生管理,根据县教育和体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家长委员会例行检查,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一、对食堂工作人员监督
家长委员会值日人员负责监督食堂工作人员规范操作情况,要求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如发现人员身体不适或生病必须休息,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食堂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二、对食品采购的监督
家长委员会值日人员监督食品原料及辅料的采购,确保食品原料及辅料进货渠道规范,新鲜,无过期、变质食品进入食堂并做好索证工作。
三、对食品清洗的监督
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按规范进行原料的捡择、清洗,做到干净无异物,并按规定进行切配。
四、对食堂烹饪的监督
监督食堂工作人员按规范对食品进行烹饪,确保饭菜烧制时间到位,味道可口,监督食堂必须将当天所采购的原料全部供应给学生。
五、对食堂卫生的监督
值日人员须督促食堂工作人员认真进行餐具的清洗,做到无残留、无油渍,并按规范做好餐具的’消毒工作,每天下班前认真做好食堂内外卫生打扫,做到无杂物、无污迹、无异味。
六、对学生营养餐工作进行监督
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按上级要求的标准为全体学生提供每天的营养餐,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按要求对配送的营养餐食品进行加工;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在营养餐实施过程中是否有违规行为。
委员会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的促进家校合作,共同为幼儿健康成长服务,规范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工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团体,是幼儿园德育教育的重要支持力量。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促进幼儿园家长与学校之间的联系,提高家长对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参与度和教育意识,积极参与幼儿园德育工作,共同营造和谐的家园和谐的幼儿园,共同发挥家校合作的作用。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的工作以德育为中心,以事实为依据,以厚重感为准则,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鼓励家长亲身参加各项活动,丰富幼儿园教育内涵。
第二章、家长委员会的组织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由全体家长代表组成。每个班级由3—5名家长代表组成。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主席由全体家长代表推举产生,班级家长委员会主席由班级家长代表推举产生。
第七条、家长委员会办公室由家长委员会主席负责,并设副主席若干名,以及聘请必需工作人员,助手等。
第三章、家长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在法律、法规以及幼儿园校规校纪的范围内,具有以下权利:
(一)提供教育及校务意见;
(二)办理材料、征询建议,向学校反映社会公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参加学校的大事拜访、汇报会等活动;
(四)监督学校的管理工作,促进校风校容持续改善;
(五)对校政职能部门和有关负责人进行建议或反映;
(六)在家庭和幼儿园中普及思想、法律和科学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知识,密切与学校的合作。
第九条、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一)发扬奉献、务实、创新、团结的精神,积极参与班级、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
(二)积极履行家长职责,督促子女完成学业,遵守学校规则,关心、支持幼儿园的.改革与发展;
(三)广泛了解基层社情民意,及时反映市民意见、要求和建议,协调乡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及时调解一些社会矛盾,维护局面和谐、稳定;
(四)积极参与和支持家庭文化活动、社区祭祀活动,创造浓郁人文氛围。
第四章、家长委员会的工作任务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在家长代表委员中推选家长委员会主席及其工作小组,建立首席代表制度,从而确立与学校教育督导的有机联系,杜绝无牵头、乱作为,从而切实保证德育教育的有效实施。
第十一条、家长委员会要积极协调家庭教育与幼儿园相结合,督促全体父母对子女进行守护引领,自觉做子女的知心朋友和良师益友,将家庭教育融入幼儿园教育中去,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到全面的教育和关爱。
第十二条、家长委员会积极开展家庭教育讲座。根据不同需求,甄选专家,精心筹备各类优秀的家庭教育讲座、论坛,使家庭教育更科学化、人性化、有效化,促进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相结合。
第十三条、家长委员会开展家长研讨会和实践活动,促进家长之间、学校之间的交流合作,为幼儿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第十四条、家长委员会规范网上与家长的交流,使网上的交流成为配合传统形式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让每位家长都能在家中与学校及时交流、咨询和反馈问题。
第五章、家长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第十五条、家长委员会主席领导下的全体委员会成员,应按照幼儿院里的工作部署,积极行动,明确任务,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六条家长委员会主席应召集全体委员会成员研究讨论有关幼儿园德育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合理化意见,配合幼儿园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大计进行合理部署,共同使园所的广大家长全面参与和积极支持幼儿园配套设施建设、教学改革。
第十七条、家长委员会主席应带头积极开展各种形式、具有实效的家校合作活动,确保氛围和谐、气氛融洽。
第十八条、家长委员会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致力于发挥自身作用,充分发挥教育委员会的监督与服务功能,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德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章、家长委员会的监督
第十九条、家长委员会应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德育工作负有监督职责,对学校提出专业性和指导性意见,推动学校不断完善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十条、家长委员会应注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德育工作的质量监督,并及时反馈问题,督促学校及时改正。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认真听取家长委员会在教育教学工作和德育工作上的意见,并在合理范围内依照建议、意见办理有关事宜。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家长委员会应当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定期组织家长、幼儿参观教育实践基地,进行互动、交流,提高教育品位和实践能力。
第二十三条、关于本规章制度中未涉及的事项,应遵照幼儿园、国家法律或其它规定处理。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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